太原市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 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光学腹腔镜系统 电子胃肠镜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太原市中心医院2024)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4AGK00858
二、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三元西巷甲12号1幢2层212、216、222室
报价:5840000(元)
76.62

2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三元西巷甲12号1幢2层212、216、222室
报价:6270000(元)
76.83

3
国药山西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19号1幢6层0608号、0609号
报价:1237000(元)
83.8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第1包
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GE
1
3470000
OEC Elite CFDx

2
第1包
DR
GE
1
2370000
Definium Tempo Pro

3
第2包
光学腹腔镜系统
奥林巴斯
1
2375000
OTV-S400等

4
第2包
电子胃肠镜系统
奥林巴斯
1
3895000
CV-1500等

5
第3包
麻醉系统(高频功能)麻醉系统
深圳迈瑞
1
903000
A7

6
第3包
麻醉系统(高频功能)病人监护仪
深圳迈瑞
1
334000
BeneVision N17OR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昕(第3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娜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改英,史静华,胡光,高玉英(第3标项采购人代表),白亚珍,阎小军(第2标项采购人代表),田彦梅(第2标项采购人代表),康文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并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6740.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中心医院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大街256号
联系方式:0351-5277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解放南路87号菜园广场写字楼21层
联系方式:0351-6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梁、董香弟、尹元、苏天亮、张建钰
电 话:0351-6292999

附件信息:

(政采云最终版)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326.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1:23

评审专家名单
杨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昕(第3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娜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改英,史静华,胡光,高玉英(第3标项采购人代表),白亚珍,阎小军(第2标项采购人代表),田彦梅(第2标项采购人代表),康文惠

总中标金额
¥1334.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国梁、董香弟、尹元、苏天亮、张建钰

项目联系电话
0351-6292999

采购单位
太原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大街2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5277120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解放南路87号菜园广场写字楼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6292999

项目编号:1401992024AGK00858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宏润招标采购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5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35第五部分采购需求43第六部分合同格式58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8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992024AGK008582.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703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备注简要技术需求11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1套490核心产品1.高压发生器1.1发生器频率≥60kHz1.2最大输出功率≥15kW12DR1台3501、高压发生器1.1高压发生器功率≥80KW1.2管电压可调范围40-150KV21光学腹腔镜系统1套278进口1、图像处理装置1.1BT2020宽广色域1.2可设定颜色模式22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460核心产品进口1、监视器1.1显示器具有广色域,并具备色彩校准算法1.2监视器≥30寸1.3分辨率≥3840*21601.4视频输入: SDI、 DVI 、HDMI输入31麻醉系统(高频功能)1套1252、高频麻醉机技术规格:2.1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2.1.1≥18英寸彩色触摸屏,配备≥3个插槽2.1.2显示屏可360°旋转,俯仰角度可调节5.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到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本次投标产品若属于X射线设备的,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3.获取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2.提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交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完成提交(上传)。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5.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87号菜园广场写字楼21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地址:太原市汾东大街256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351-52771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解放南路87号菜园广场写字楼21层联系方式:0351-6292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国梁、董香弟、尹元、刘洋、苏天亮、张建钰电话:0351-629299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3包: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②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一类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③本次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或国内代理商给出的授权,或其他有效代理的证明)和相关代理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次投标产品若为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④第1包: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注: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1.6、是否允许再分包:否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4、投标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5、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6、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提供《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格式见附件)2.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交纳凭证。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提供“政采云”系统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③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的回执单扫描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四部分。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一)符合性审查文件3.1报价响应情况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2商务资信响应情况1)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格式自拟)3)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涉及须提供);3.3技术响应情况1)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3)其他响应文件(能够证明响应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3.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二)综合评分文件3.5商务资信评分…………3.6技术部分评分…………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如在符合性审查中已提供的资料,请注明在投标文件的页数,无需重复提交)3.7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如涉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注: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交;如本项目不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的项目,以上文件在综合评分文件中提交)说明:①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详见第七部分;②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投标文件份数4.1、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完成提交(上传)。4.2、纸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当天解密完成后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5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84000.00第二包:¥73800.00第三包:¥12500.006.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民生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银行账号:9902001805992375(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缩写))。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6.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8.3条。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须提供)7.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7.2.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7.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7.5.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7.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7.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7.9.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折扣。7.10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10%价格折扣。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11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8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无9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1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并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约定收取。1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12其他无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招标补充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1)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以备开标异常时提交。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上传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在项目开启后,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用于项目存档。4)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提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开启1)投标人须在开启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开启后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自动放弃解密的;②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造成解密失败的;③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④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3)如非上述原因造成解密失败,可开启异常处理。3开评审补救措施1)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2)评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审。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审。4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在解密自身投标文件后,保持投标终端网络畅通、联系方式畅通即可。如评审委员会需发起询问、澄清或告知,均会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或通过电话通知。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二、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或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或服务。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时,须以法人名义参加,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以上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的,将被否决投标。3.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1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7.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四、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参考);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5.4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5.5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潜在投标人的政采云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5.6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如有)仅起说明作用,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也不会以其作为评审依据或标准。5.7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或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标前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6.6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七、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两部分。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格证明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商务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文件组成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投标人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七部分)。8.2投标文件编制、递交要求:纸质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双面打印、编目录、编页码装订(投标人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人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8.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各包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不允许他人代缴、个人账户汇款、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4)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提供“政采云”系统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③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的回执单扫描件。(5)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7)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8)退还方式(一)银行转账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二)电子保函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电子保函(三)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需投标人持回执单当面至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领取票据/保函,并在领取时在回执单存根联签字确认。(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中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8.4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投标人可以视情况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须提供,不涉及的内容可不响应)。8.5.1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5.2节能、环保、绿色采购:(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投标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8.5.3正版软件: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8.5.4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①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提供生产企业为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15%,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③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④联合体价格折扣: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⑤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⑥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8.5.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按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按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7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折扣。8.5.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8.5.9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8.5.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九、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投标人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但不得有实质性变更。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5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配置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十、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0.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0.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十一、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正本无需逐页小签,纸质版副本允许是正本完整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1.3投标人须注意: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其属于负偏离。11.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人。(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一致;(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应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仅可对表格格式和内容作细微调整,不允许实质性变更。11.5投标人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1.6因投标人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各包段投标文件均应分包制作,并按要求密封。12.2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2.2.1投标文件正本及全部副本(装入一密封袋内)12.2.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封皮上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密封”字样。12.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2.3电子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加密:12.3.1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加密。十三、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十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十五、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15.2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15.4所有投标人解密结束后,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签字确认投标报价。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出;15.5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十六、组建评标委员会16.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16.2评审专家存在以下情形的,须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如本项目含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五)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评审专家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6.3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时须持有采购人授权函,其他人不得参与评标。16.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不能继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十七、投标文件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7.3审核时,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其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4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5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7.6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7.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J、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7.8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产品未注明“核心产品”字样的,均视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十八、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九、详细评审19.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19.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19.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19.3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推荐中标候选人2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人技术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20.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根据技术响应程度情况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二十一、评标过程保密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评标结束后,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评标现场的任何资料。二十二、关于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文件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二十三、采购项目中止及废标情形23.1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3.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3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4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十四、中标通知24.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五、代理服务费25.1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25.2代理服务费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并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约定收取。二十六、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5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6违反26.1-26.5所列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十七、保密2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招标文件仅可用于本项目招标过程,招标过程结束后,相关所有资料均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27.2除非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27.3投标人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27.4如投标人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十八、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人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二十九、询问和质疑29.1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29.1.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29.1.2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29.1.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29.1.4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29.2.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29.2.1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以下表述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29.2.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2.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质疑处理。29.2.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属于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变更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三十、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三十一、履约验收31.1采购人应根据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所约定的商务、技术条款验收,自行组织项目验收。31.2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一、评标内容及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文件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二、评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以及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每一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按照合格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三、资格性审查内容序号内容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1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1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文件齐全,扫描件清晰有效。4投标函提供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6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提供《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交纳凭证。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说明: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四、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报价②不存在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1报价③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2商务资信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投标文件满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四)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五)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六)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八)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九)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十一)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六、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商务资信评分内容 (15分)1、投标人业绩(4分)提供投标人同类产品业绩,卖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以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明细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合同等额发票或合同等额汇款凭证或验收凭证为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至今)签署业绩得1分;同一个用户的业绩最多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2、产品业绩(4分)以提供本次投标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设备的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明细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合同等额发票或合同等额汇款凭证或验收凭证为准,卖方可以不限于供应商自身。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至今)签署的业绩得1分;同一个用户的业绩最多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投标人业绩和产品业绩不重复计分)3、认证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节能、环保产品(2分)(1)节能产品:投标货物(方案)中有《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仅以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提供得1分。(2)环保产品:投标货物(方案)中有《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仅以提供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提供得1分。5、免费质保期(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超出1年得1分,最高2分。二、技术部分(55分)1、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团队配备、技术能力、人员分工、实施节点、进度控制、质量保障措施、交付标准、应急措施、管理制度等)进行评价:每有一项方案描述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分,每有一项方案描述若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相关性不强或不完整、可行性较差的各扣0.5分,与采购需求无关的不得分,最高得10分。2、培训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师资力量等内容)进行评价:每有一项方案描述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分,每有一项方案描述若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相关性不强或不完整、可行性较差的各扣0.5分,与采购需求无关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3、售后服务方案(6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条款、响应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投标设备后期维护方案、增值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项方案描述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分,每有一项方案描述若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相关性不强或不完整、可行性较差的各扣0.5分,与采购需求无关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4、投标产品技术指标(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30分,技术参数中每有一项非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未标记“*”号)负偏离扣2分,任意品目一般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达到10项及以上,技术分为0分。注:评审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人提供所报产品的详细技术指标,参考其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手册或产品说明书等)。5、投标设备总体评价(4分)对投标设备(系统)的功能性、可维护性、稳定性、升级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项内容描述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若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表述不完整的各扣0.5分,与采购需求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三、价格部分(30分)1、价格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最低(含扣除后的价格)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给予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和计算评标基准价。第五部分采购需求1、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10日内中标人交付采购人5%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增值税全额发票,待财政资金拨付下达后,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100%打入中标人(采购人也认可)的银行账户,货到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认可,中标人方可从上述账户中转走合同总金额的100%,合同履约结束后退还中标人5%履约保证金。2、根据太原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方式,资金到达采购人后以采购人的付款流程和付款方式进行支付。3、中标人应提供正规增值税全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支付货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与采购人签订实际经济合同会审为准)。(二)质量要求:1、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厂家原装包装,保证产品和产品外包装完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同时,中标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如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三)质保期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1台/套)、DR(1台/套)、光学腹腔镜系统(1台/套)、电子胃肠镜系统(1台/套)、麻醉系统(高频功能)(1台/套)医疗设备至少免费保修三年,质保期内所有配件及人工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非人为因素损坏),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在设备质保期间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并且每年保养至少1次,巡检每季度至少1次。设备终身免费维护。若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采购人仍有权要求中标人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两次后仍存在瑕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并承担全部责任。(四)交付时间: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到货。(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售后服务:维修服务7*24小时服务,工程师接到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专业人员到现场。(七)应急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2小时应急响应(到达医院现场)。(八)包装和运输:供应商负责所投全部产品的包装、运输等,确保产品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九)保险:供应商负责所投全部产品的保险等,确保产品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十)设备安装后培训服务:培训内容:设备操作使用、故障预防、清洁保养、使用安全理论培训及实际操作培训等;培训时间: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培训方式:使用科室现场培训;培训标准:以科室相关人员掌握设备性能及熟练安全操作为准,并获得培训合格证明。(十一)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十二)所投产品如涉及网络接入的设备,须免费开放端口、数据兼容;如需接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或对接现有设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注:以上内容为基本要求,技术需求书中有更高要求的,按更高要求执行。二、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1、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涉及须提供)。2、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无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涉及须提供)。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无三、技术要求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四、其他实质性要求:无五、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附:技术需求书第1包品目1: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技术参数一、整机要求:1、要求最新机型、软件版本,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2、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和主机配套生产二、主要参数:1.高压发生器1.1发生器频率≥60kHz1.2最大输出功率≥15kW1.3最大电压≥125kV1.4最大电流≥150mA1.5支持连续透视模式2.球管系统2.1旋转阳极球管:小焦点≤0.3mm,大焦点≥0.6mm2.2阳极热容量≥300KHU2.3阳极散热率≥90KHU/min2.4球管热容量≥10MHU3.平板探测器3.1具备高纯度晶体硅材质平板探测器3.2探测器尺寸≥31cmx31cm3.3图像采集最大像素矩阵≥1952x19523.4图像采集灰阶≥16bit4.C形臂4.1影像增强器到焦点距离≥110cm4.2C臂开口径≥90cm4.3C臂弧深≥80cm5.显示器5.1显示器≥32英寸,显示器分辨率≥3840*21605.2显示器支架可旋转拉伸5.3显示器水平垂直可视角≥178°6.操控系统6.1具备多功能C形臂控制面板6.2具备显示屏虚拟键盘技术6.3具备USB数字接口7.图像处理7.1具备运动伪影消除功能7.2具备血管跟踪减影无运动伪影7.3具备实时图像边缘增强技术7.4具备图像左右翻转、上下翻转、旋转、黑白翻转功能7.5具备动态视频放大功能7.6具备内置激光定位器7.7UPS不间断电源,功率≥5000W,可保证断电后续航时间60s7.8具备DICOM3.0接口三、售后服务和保险等其他要求:1、原厂整机保修(包括球管):3年2、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3、按照医院要求与院内所用信息系统免费进行对接,完成数据交互回传工作品目2:DR技术参数一、整机要求:1、要求最新机型、最新软件版本,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2、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和主机配套生产二、主要参数:1、高压发生器1.1高压发生器功率≥80KW1.2管电压可调范围40-150KV1.3支持自动曝光控制1.4最大管电流≥800mA1.5最大电流时间积≥800mAs2、球管2.1阳极热容量≥820KHU2.2球管小焦点≤0.6mm球管大焦点≥1.2mm2.3球管水平轴旋转角度≥-135°/+180°;垂直轴旋转角度≥-150°/+180°;球管垂直移动范围≥180cm2.4球管具有近台操作液晶屏,可根据球管旋转自动调整显示方式2.5可实时显示并调节KV、mAs值,可实时显示SID、球管的角度2.6球管悬吊支架可实现一键自动摆位功能,准直器可自动切换到所需尺寸3、移动平板探测器(两块)3.1规格:≥17\"×17\";采集矩阵≥3000×30003.2像素尺寸≤148μm3.3图像分辨率≥5.0lp/mm3.4图像输出灰阶度≥16bit3.5量子捕获效率(DQE)≥75%LP/mm4、立式胸片架4.1探测器纵向移动范围:≥150cm4.2滤线栅栅密度:≥90线/cm4.3X线球管与平板探测器具有纵向及倾斜角度自动跟踪功能5、摄影床5.1摄影床上滤线栅密度≥90线/cm,栅比:≥13:15.2床体最低高度≤55cm,最大承重≥200kg5.3检查床面纵向移动范围≥110cm,横向移动范围≥25cm5.4具备锁止开关、急停开关5.5具备与球管SID跟踪功能,可球管纵向跟踪、球管旋转/打角度跟踪6、图像采集工作站6.1显示器:≥23英寸6.2图像存储数量:≥17000幅图像6.3硬盘存储:≥1TB内存容量:≥32GB6.4支持多项DICOM服务类别,包含存储、打印、传输、接收、工作列表等7、图像后处理功能7.1具有局部放大观察、图像反转功能7.2具有图像曝光条件和剂量显示7.3具有智能动态范围调节功能、窗宽/窗位调节功能7.4具有边缘增强功能7.5具有漫游功能7.6具有病人资料显示7.7具有多频滤过图像处理功能7.8具有自动识别登记信息功能7.9胸部及腹部双能成像功能包7.10计算机视觉辅助摆位曝光系统8、长骨全景功能8.1全自动图像采集,最大采集范围≥150cm8.2具有全自动、手动采集、拼接功能8.3具备角度、距离、偏差等测量工具三、售后服务和保险等其他要求:1、原厂整机保修(包括球管):3年2、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3、按照医院要求与院内所用信息系统免费进行对接,完成数据交互回传工作第2包:品目1:光学腹腔镜系统技术参数一、整机要求:1、要求最新机型、最新软件版本,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2、整机及软件同品牌,原装进口二、主要参数:1、图像处理装置1.1BT2020宽广色域1.2可设定颜色模式1.3具有自动曝光增强功能1.4具有手套触摸操作显示屏功能1.5可进行储存并加载用户预设1.6信号系统支持4K和HD1.7信号输出(分辨率)≥4096×21601.8预设遥控:可预设到镜上的遥控按钮上1.9资料储存:可存储患者数据1.10信号输出(传输方法)3G-SDI/HD-SDI/HDMI1.11摄像系统不接受分体模块2、内窥镜冷光源2.1检查过程中检查灯若没有亮灯,或爆裂,无法进行内镜观察,光源自动切换到应急灯,应急灯为卤素光源,功率≥30W,寿命不少于500小时2.2需具备触摸操作显示屏2.3具备≥2种亮度模式2.4亮度可实现自动和手动双调节2.5可兼容窄带成像等特殊光谱诊断功能,可实现特殊光诊断功能3、摄像头3.1采用超高清COMS传感器3.2可实现窄带成像观察,可显示粘膜微细毛细血管观察3.3电缆部直径≤5.5mm,长度≥3mm3.4电子按键≥4个,且可自定义设置功能,如白平衡、存图、图像缩放3.5支持通过按键操作一键自动对焦4、导光束2条4.1工作长度:≥300cm4.2纤维束直径:≥45、光学视管5.1外径≤10mm,视向角30°5.2视长角≥80°5.3工作长度≥315mm5.4景深3-200mm5.5可高温高压灭菌6、监视器6.1液晶监视器≥55英寸6.2分辨率(H*V)≥3840×2160像素6.3屏幕比例16:96.4背光灯广色域LED6.5输入/输出HDMI、DVI-D、SDI、3G/HD/SD7、配备专用台车8、高频电刀8.1最大输出功率≥320W8.2输出方式:单极、双极和生理盐水模式8.3输出模式:8.3.1单极电切模式:≥2种(纯切、混切);凝固模式:≥2种(软凝、强力电凝)8.3.2双极电切模式:≥2种(双极电切、生理盐水下电切);凝固模式:≥2种(软凝、自动电凝)8.4最大输出:8.4.1单极:纯切:≥300W;混切:≥200W;软凝:≥200W;强力电凝:≥100W;8.4.2双极:双极电切:≥100W;生理盐水下电切:≥300W;自动电凝:≥100W;生理盐水下电凝:≥200W8.5输出控制:由脚踏开关、手动开关或手柄控制9、气腹机9.1流量≥45升/分钟9.2压力:1-30mmHg9.3自动排除烟雾功能;面板信息数码显示10、影像管理平台10.1可录制分辨率4K3840×2160、1920*1080P高清影像10.2可抓取分辨率4K3840×2160、1920*1080P静态照片10.3具有双通道4K影像采集功能,可切换录制任意一条通道中的4K画面10.4具有多个账户及密码设置功能,可存储数≥500个10.5具有电容触摸控制屏,屏幕≥7.5英寸10.6信息数据存储方式存≥5种,内置硬盘,DVD刻录,USB/移动硬盘保存,DICOM网络,云端储存10.7控制方式≥4种,包括:触摸控制、红外遥控、摄像头触发控制、声控10.8内置硬盘容量≥1TB10.9具有视频和图片回放功能10.10具有USB3.0接口,支持移动硬盘及DVD光盘刻录功能三、售后服务和保险等其他要求:1、原厂整机保修:3年2、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3、按照医院要求与院内所用信息系统免费进行对接,完成数据交互回传工作品目2:电子胃肠镜系统技术参数一、整机要求:1、要求最新机型、最新软件版本,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2、整机及软件同品牌,原装进口二、配套要求:1、图像处理中心1台2、液晶监视器1台3、电子胃镜(放大)2条4、电子胃镜(治疗)1条5、电子结肠镜(双焦高清)2条6、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1台7、内镜送水泵1台8、内镜专用台车1台9、保养测漏装置1台10、工作站1台三、技术参数:1、监视器1.1显示器具有广色域,并具备色彩校准算法1.2监视器≥30寸1.3分辨率≥3840*21601.4视频输入:SDI、DVI、HDMI输入2、电子胃镜(放大)2.1视野角:广角≥140°;长焦≥95°;视野方向:直视2.2景深:7-100mm(广角)1.5-3mm(长焦)2.3先端部外径≤10mm;插入部外径≤9.6mm2.4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100°2.5全长≥1350mm;有效长度≥1030mm2.6钳子管道:内径≥2.75mm2.7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4mm(广角)2.8一键插拔,具有副送水功能3、电子胃镜(治疗)3.1视野角≥140°;视野方向:直视3.2景深:3-100mm3.3先端部外径≤10mm;软性部外径≤10mm3.4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左/右100°3.5有效长度≤1040mm;全长≥1350mm3.6钳子管道:内径3.15mm3.7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3mm4、电子结肠镜(高清)4.1视野角:常规焦距模式≥170°;视野方向:直视4.2景深:常规焦距模式9-100mm;近焦模式4-9mm4.3先端部外径≤13.2mm;插入部外径≤12.8mm4.4弯曲角度:上/下180°,左/右160°4.5有效长度≥1330mm;全长≥1655mm4.6钳子管道≥内径:3.7mm4.7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3.0mm4.8内镜可以手动调节硬度,具有多档调节控制4.9一键式插入;可智能弯曲;具有副送水功能5、图像处理5.1配置集成:图像处理器与光源集成一体化5.2光源:LED,使用寿命≥10000小时5.3控制模式:触摸式控制面板5.4成像技术:可输出12G-SDI信号5.5特殊光成像:多种特殊光成像模式5.6具备安全治疗光功能5.7具有自动调光功能,具有全自动测光、平均测光和峰值测光模式;具备≥2种数字调光模式5.8具有结构强化功能,多档调节;具有轮廓强化功能,多档调节6、其他6.1送气装置6.1.1具有一键式开关操作,压力显示,自动送气的计时功能6.1.2可实现三种流量的气流调节功能6.2内镜送水泵6.2.1流量调节LED显示流量调节6.2.2流量多档可调6.2.3流量调节范围:0-800ml/min6.2.4水瓶容量≥2L6.2.5具备手术中泵头打开设备自动停止功能6.2.6具备超压保护功能6.3内镜台车显示器支臂可以自由摆动6.4具有用于内镜漏水测试保养测漏器6.5图文工作站用于图像采集,带有高清采集卡,运行内存≥4G、核数≥双核、存储内存≥1T、液晶显示器≥21英寸6.6显示器*1台;6.7配备彩色喷墨打印机*1台四、售后服务和保险等其他要求:1、原厂整机保修:3年2、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3、按照医院要求与院内所用信息系统免费进行对接,完成数据交互回传工作第3包:麻醉系统(高频功能)技术参数一、整机要求:要求最新机型、最新软件版本,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二、主要参数:1、配置需求:高频麻醉机1台,麻醉监护仪1台2、高频麻醉机技术规格:2.1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2.1.1≥18英寸彩色触摸屏,配备≥3个插槽2.1.2显示屏可360°旋转,俯仰角度可调节2.1.3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工作台照明光,且亮度可调2.1.4可用于对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2.2气源2.2.1配备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2.2.2具备氧笑联动系统,保证接入氧气和笑气时氧浓度不低于25%2.3流量计2.3.1全电子流量计2.3.2全电子流量计可以设置成总流量模式,也可以设置成单管流量模式2.3.3具备辅助吸氧流量计,可选配高流量给氧功能,流量范围2-80L/min,氧浓度设置范围21-100%2.4挥发罐2.4.1配备双罐位2.4.2配置同品牌一个七氟醚挥发罐,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2.5呼吸回路2.5.1具有可观测的吸气呼气单向阀,机械气道压力表以及手动/机控切换开关2.5.2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2.6呼吸机2.6.1提供辅助/控制通气,配备通气模式:VCV、PCV、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和SIMV(SIMV-VC、SIMV-PC)、PS模式2.6.2可根据病人体重自动关联潮气量,调节潮气量时可显示潮气量/理想体重2.6.3潮气量设置范围:5ml-1500ml2.6.4吸气压力设置范围:3-80cmH2O2.6.5具备吸入端,呼出端双流量传感器,实现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具备内置第三基准流量传感器,可自行校准吸入和呼出端流量传感器2.6.6配备肺保护工具:支持两种复张手法—单周期和多周期,支持定时膨肺功能2.6.7具备高频喷射通气功能模块或第三方单机3、麻醉监护仪技术规格:3.1监护仪结构3.1.1≥15英寸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6个,每个槽位均具备插件模块红外通讯接口以及金属硬件通讯接口3.2监测参数3.2.1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3.2.2配备AG麻醉气体监测模块、BIS麻醉深度监测模块、肌松模块3.2.3配备麻醉实时监测界面,镇静、镇痛、肌松图形化指示麻醉状态。3.2.4支持≥3通道心电波形同步分析技术,可进行多导心电分析3.3系统功能3.3.1具有图形化报警指示功能3.3.2具备参数组合报警功能3.3.3工作模式:包含监护模式、待机模式、抢救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等三、售后服务和保险等其他要求:1、原厂整机保修:3年2、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3、按照医院要求与院内所用信息系统免费进行对接,完成数据交互回传工作注:1、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应答信息的真实准确,任何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者,将导致废标或处罚。2、带*号的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否则将导致废标。其余参数为非关键技术指标不满足即为技术指标负偏离,评委评分时应做扣分处理。3、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1)能够证明投标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技术指标的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投标人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第六部分合同格式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太原市买方单位(甲方):太原市中心医院卖方单位(乙方):项目概况:兹因科室采购项目使用资金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就如下产品买卖合同达成一致: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合计成交金额: 元(大写: 整)产品配置清单:见附件注: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生产厂商应与注册证中注册名相同;属于法定商检的需进行商检;属于进口设备的,乙方应完成报关、纳税等。属于计量器具的需提交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计量型式批准证书,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能保证计量合格,进口计量器具乙方应负责第一次送检并承担初次计量检测费用同时提供计量检定证书。乙方应具备医疗器械营销的资质或许可,并将相关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二、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货品运行到甲方指定地点:。三、运输、包装与费用负担: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此价格包括所有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运输到交货地点的费用,以及设备质量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维护、维修、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总和。同时乙方需提供《使用手册》和产品合格证明(合格证或商检证明及报关单)。2、此价格执行合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而变化。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原产地为,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厂家原装包装,保证产品和产品外包装完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如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2、乙方应提供质保期年,质保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免费提供备机。设备终身免费维护。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两次后仍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并承担全部责任。3、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壹年。4、配置清单以外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数量的供应以说明书为准。厂家应提供售后服务保证书(加盖厂家公章)。五、货物验收、安装与调试:1、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乙方组织甲方等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如有异议,15日内向验收组提出。2、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派专人到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直至用户满意为止。3、不低于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标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共同现场验收。属于法定商检的,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六、付款方式: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方交付甲方5%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增值税全额发票,待财政资金拨付下达后,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100%打入乙方(甲方也认可)的银行账户,货到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和乙方共同认可,乙方方可从上述账户中转走合同总金额的100%,合同履约结束后退还乙方5%履约保证金。2、根据太原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方式,资金到达甲方后以甲方的付款流程和付款方式进行支付。3、乙方应提供正规增值税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与甲方签订实际经济合同会审为准)。七、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全部赔偿对方损失。2.乙方每延迟交货一天扣成交总价的0.3%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乙方还应补足。乙方逾期交货时间未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成交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或者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负责退换,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等送交符合约定的货物。乙方逾期不能完成退换并交货的,逾期违约金按照本条第2款执行。4、验收不合格,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且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资金退回手续。5、由于乙方账户问题,造成资金无法支付,一切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在甲方提出维保通知的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场维保。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保义务的,甲方保留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的权力,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时响应或维保累计达到3次的,应向甲方支付成交总价30%的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7、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人权利导致损失或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概与甲方无关。八、纠纷处理: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九、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签定后,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一、特别约定:1、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2、此价格为不变价格。甲方(盖章):太原市中心医院乙方(盖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通讯地址: 太原市东三道巷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日期:附件一、设备配置清单附表设备名称:合同号:货币种类:人民币(元)序号中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单位分项总价备注总价:元注:以医院科室签字认可配置为准。本配置清单与合同正本一起生效。附件二、技术参数(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请在技术参数后面附本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附件四、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供货承诺(如不涉及请删除本章节)一、供货品规及价格1、乙方应承诺所供货物为本合同设备的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市场中无其他品牌可替代。承诺书附在本附件正文后,由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生产厂家盖章。2、乙方应按照本供货承诺内《医用耗材、诊断试剂供应一览表(专机专用)》所列品规及价格向甲方供货。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1、乙方对所供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应保证货源充足,确保甲方需要。乙方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接到医院通知后立即供货,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采购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2、乙方对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运送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经甲方验收完成前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所供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必须事先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附标准格式随货清单(一式三联)。乙方应保证所送货物与订单保持一致。三、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的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必须符合国家及山西省相关质量标准,各类证照齐备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确保临床医疗安全。相关资证到期30日前必须及时到医学装备处办理更新备案。本供货承诺约定的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在本附件正文后。2、乙方提供的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以上内容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说明函并附变更内容的前后对比资料到医学装备处办理更新备案3、乙方所提供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效期的6个月。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4、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否则视为未按时交货。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四、付款方式1、非代销医用耗材正常供货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随货单和发票,按医院现有流程办理支付;2、有收费依据的医疗耗材、诊断试剂原则上采用代销模式,代销耗材需在甲方审核确认临床使用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及结账单,按医院现有流程办理支付;3、乙方应按照产品成交价清单价格及甲方需求计划数量为甲方供货,乙方供货价格应当不高于乙方为山西省其他买方提供相同耗材的最低成交价格,凡属政府集中采购招标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乙方供货价如有高出山西省最低成交价或政府集采价格的,乙方负责退还差价部分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五、售后服务及责任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偿向甲方提供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培训;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管理的相关制度,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流程;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产品不良事件,积极配合甲方不良事件的调查、追踪及后续处理,对不良事件涉及的产品立即调换货物,根据甲方要求出具事件调查分析报告;4、对甲方认定的近效期产品于甲方指定时间内免费予以更换;5、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引发医疗纠纷或造成医疗事故的,乙方要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全部不利后果,包括相应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6、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具合法发票,若经执法部门认定为非法发票者,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7、乙方未按本供货承诺第二条第1项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违反第三条第4项规定,每逾期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次货物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采购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8、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对于涉及疫情风险地区的医用耗材、诊断试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同批次产品抽检符合国家要求的消毒记录等资料。必要时应提供产品核酸检测证明。9、乙方需保证主合同设备使用中其专机专用的耗材或试剂不能停产,如发生停产情况致使设备无法使用,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情况下给予一定赔偿。六、合同终止下述情况合同自动终止:1、国家政策明确要求按集中采购规定执行的;2、卫生行政、药监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3、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存在甲方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4、山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提供信息变更,厂家与配送商关系解除;5、根据医院管理要求可随时终止,包含但不仅限于:(1)新准入需求覆盖在用产品类型的重新遴选未中选的;(2)临床使用时出现集中不良事件的;(3)医院考虑成本控制需要重新议价的;(4)在其他医院出现价格下调,未主动提供调价函的。6、主合同中的设备停用或报废,则专机专用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同时终止。七、纠纷处理附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有效期:与设备的使用年限一致。当专机专用设备报废后,本承诺自动失效。在设备使用期里,如本承诺约定耗材发生停产、升级迭代等情况,双方应对本承诺进行终止,对新产品按照医院制度流程另行约定。九、《医用耗材、诊断试剂供应一览表》序号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名称计量单位生产厂家注册证号价格(元)……甲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邮政编码: 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年  月   日附件五、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医疗设备购销廉洁协议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业务活动中不规范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行风建设规章制度,特订立如下协议。甲方(医疗卫生机构):乙方(供应商):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的规定。(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违反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自觉接受双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钱物。(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承担费用的旅游、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以权谋私,获得非法利益。(四)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宣传、告知医院已建立的行风建设制度和规定。三、乙方的承诺1、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变相组织旅游和娱乐活动等形式贿赂本院管理及医务人员。2、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4、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一些其他服务。5、不得要求医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药品、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6、业务代表遵守医疗机构相关制度,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开展活动。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其业务往来。五、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并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参考)资格证明部分(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函………………………………………………………………………(5)投标人代表证明…………………………………………………………(6)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7)投标保证金……………………………………………………(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纳税记录和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社保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四)投标函格式投标函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编号)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已全部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决定参加投标。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名称)品牌的(货物名称及型号)共台/套及有关的服务,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交货期:。具体报价明细见开标一览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每一项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有效期为开标后九十个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5、我们理解你们没有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书。6、我们愿意忠实地执行招标文件合同中的逐项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8、我们愿意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我们同意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11、保证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2、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1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在本项目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E—mail: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格式)供应商名称股东名称及股东出资比例信息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我公司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1.供应商对上述所列明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提供“政采云”系统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③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的回执单扫描件。(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参考)商务技术部分(1)报价的响应情况①开标一览表……………………………………………………………………②报价明细表………………………………………………………………(二)商务资信的响应情况①商务条款响应表………………………………………………………………②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③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的响应情况………………………………………(三)技术要求响应情况①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②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③其他技术响应文件……………………………………………………………………(四)商务资信评分(按照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①……………………………………………………………………………………②…………………………………………………………………………………………………………………………………………………………(五)技术部分评分①……………………………………………………………………②…………………………………………………………………………………………………………………………………………(六)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折扣相关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一)报价的响应情况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货物名称总数量总报价(元)质保期交货期备注……等设备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总报价为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货物分包段唯一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投标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及产地是否小微企业生产1……合 计---------------------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资信的响应情况1、商务条款应答书商务条款应答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期2付款方式3质量要求4质保期5交付时间6交货地点7售后服务8应急服务9包装和运输10保险11设备安装后培训服务12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13所投产品如涉及网络接入的设备,须免费开放端口、数据兼容;如需接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或对接现有设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3、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涉及须提供)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正版软件承诺格式正版软件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说明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其他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供社会查询和使用。4)非强制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格式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第包: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第包: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附后: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申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1、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偏离情况偏离原因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正偏离符合负偏离偏离原因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采购需求”中“技术需求书”的内容逐条排版,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中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一栏中相应位置逐一标注。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3、其他技术响应文件(四)商务资信评分(按照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①……………………………………………………………………②…………………………………………………………………………………………………………………………………………(五)技术部分评分①……………………………………………………………………②…………………………………………………………………………………………………………………………………………(六)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折扣相关文件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④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商务技术评分部分,表格格式如下: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书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备注123…………………………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职 称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本项目职务联系方式1项目负责人2 ………………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监狱企业格式(如有,分包填写)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分包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6、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放射、腔镜及生命支持类设备更新 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光学腹腔镜系统 电子胃肠镜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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