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RGCJ-C2024-0021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南通市建华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6827344397920
南通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十九组
89(均分制)
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
施工范围: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区域供水范围内(含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巡线;180KM的供水管线维修养护;钢管防腐涂装等。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到期或项目提前达到146.5万元合同终止,超出部分视为让利不予结算。
项目经理:郑建华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9191548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小祥、张培、秦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7%;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35%)分段计算后汇总,为132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楼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3814739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
联系人:徐相芹
联系电话:0513-87622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相芹
电话:0513-876227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docx

JSZC-320682-RGCJ-C2024-0021采购文件.doc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通市建华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8692.0222万元,资产总额为16597.503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通市建华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项目名称: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682-RGCJ-C2024-0021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6日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优惠率%)总得分排名1南通祺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8858.2932如皋市城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280.7823南通市建华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8914南通启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746.3545南通市皋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939.4366江苏弘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141.55注:采用最低价评审法的,总得分一栏为空。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计划编号:JSZC-320682-RGCJ-C2024-0021采购人名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2.项目编号:JSZC-320682-RGCJ-C2024-00213.预算金额:人民币146.5万元4.最高限价:工程造价*90%。5.采购需求: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区域供水范围内及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巡线;180KM的供水管线维修养护;钢管防腐涂装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到期或项目提前达到146.5万元合同终止,超出部分视为让利不予结算。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9.项目类型:工程10.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议标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3)使用谷歌浏览器。(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如皋市宁海路408号项目经办人姓名:王先生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2868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项目经办人姓名:徐相芹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773800561第2章磋商须知1.参加磋商费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磋商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磋商文件由磋商公告、磋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响应文件组成、以及“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6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4.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5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拒收并提示。4.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7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8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9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磋商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5.2竞争性磋商开始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并根据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30分钟之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5.3响应供应商因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5.4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5.5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5.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在审查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告知其具体原因。5.7磋商小组审查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8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5.10各响应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结束后,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5.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5.12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13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6.成交和合同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或者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7.1.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3%的扣除,给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7.1.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1.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7.1.6.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300≤YY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300≤Z 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5≤XX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10≤XX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XX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2000≤Z 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XX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00≤Z 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7.4.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4.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7.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7.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8.无效响应和磋商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8.1.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2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1.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8.1.9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8.1.10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8.1.11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8.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8.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2.3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8.2.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9.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1章。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7.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9.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如皋市解放路199号,行政中心A座814室,联系电话0513-87623860)。9.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0.1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10.2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11.采购代理服务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7%;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3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1.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账户号码:32001647264059668888(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城中支行第3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采购需求说明。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二、采购内容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区域供水范围内(含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巡线;180KM的供水管线维修养护;钢管防腐涂装等。三、服务要求1、供水抢修;区域供水范围内(含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供水抢修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人与监理一同现场制定抢修方案先行抢修,确保正常供水,工作任务单于三日内补派。区域供水范围内(含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方案任务派工单完成。工程量应通过制定抢修方案、绘制竣工图、签证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施工现场拍照留存等方式予以确认。2、巡线:180KM的管线按每周两趟往返,重大节假日每天一趟。(1)巡线车辆安装GPS定位及行车记录仪记录行程,巡线人员巡查时在建管中心供水科工作群内实行位置共享。每次巡线前提交巡查计划,采购人核准。巡线结束后汇报巡查结果,业主签字确认。每月形成文字资料电子影像资料台账,由建管中心供水科核查。(2)对管网的阀井、排污口、排气阀、蝶阀、伸缩节、过河架空等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并进行年度普查。编号,拍照影像留存,建立档案资料交建管中心供水科核对。(3)遇有在管线安全控制距离内的施工拍照取证,汇报建管中心供水科及辖区政府,坚守现场,有效制止,同时拿出保护方案,确保不出意外事后形成文字资料上报。如供水设施被人为损坏而巡线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处置,维修费用由巡线队伍承担。(4)180KM管线上不得有新增的违章建筑,出现一起处罚5000元。(5)巡查车辆停放在采购人指定位置。3、180KM的供水管线维修养护:(1)蝶阀井、排污井无积水、污泥,蝶阀除锈防腐到位,灵活启闭。每年一次养护。(2)排气阀、压力表完好,冬季保温到位,每年保养一次。(3)标记桩齐全,重要位置均有标记桩;老旧管桩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更换。(4)由建管中心供水科组织核查,根据台账资料,编号拍照留存,注明养护周期。4、钢管防腐涂装:(1)钢管防腐涂装,全长约3公里,每年约施工1公里。根据实际工程量(防腐涂装面积),由中心供水科签发工程任务派放单,工程维修质保期2年。(2)维修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四、服务标准1、成交人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巡线、养护方案,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采购人、监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2、成交人接任务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解决安全隐患、根据施工维保抢修规范实施抢修;如出现因不及时抢修造成的供水事故,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由建管中心供水科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与考核细则,施工方必须严格服从建管中心供水科的管理及交办事项。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到期或项目提前达到146.5万元合同终止,超出部分视为让利不予结算。地点:如皋市六、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及技术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成交供应商申请。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如在履约验收前采购办发布新格式,以新格式为准),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七、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人结算资料齐全且经采购人审批后,采购人支付经双方初步认可的结算价的4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审计后付至本工程审计价的80%;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审计价结清全部工程款。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八、报价要求结算方式:增量、签证、询价严格执行局相关规定:特别说明:巡线,结算价为16万元*合同费率,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一年结算一次,结算时提供由建管中心管理科认可台账资料、阀门井的档案图片等;1.采用按实结算法,结算价为工程审计价*合同费率。(1)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3年修订)、《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版)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南通市补充定额有关规定,无定额参照的由双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如皋市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无指导价的由双方共同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参与下浮,计算工程造价;本工程取费类别按规定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率,取费标准实行浮动费率的取中间值。承包人费率报价中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工程中所用流量计为甲供材。(2)本工程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相关文件详见“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文、“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及附件、通建价【2016】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等。(3)工程量的确认:建管中心供水科拟订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需明确具体维修项目内容、工程概算金额、质量及工期要求),实行分级审批。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下派给承包人,实际工程量经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确认方式应采用制定抢修方案、绘制竣工图、签证(含人工工日、机械台班等)、施工现场拍照留存等方式),及时上报局签证组现场审核签证,局签证组随时对现场施工工程量进行抽检。承包人需向局财务科按月上报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核实工程暂定金额。其中抢修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承包人与监理、业主一同现场制定抢修方案先行抢修,确保正常供水,工作任务书在一周内补派。九、安全文明施工1、施工期间承包施工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制度,同时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负全责。2、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布设通告、警示标志、施工护栏及警示红灯,并明确专职安全员日夜巡查。十、其他要求1、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音污染等工作。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并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承包人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同时,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施工单位再次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应计量工程量的70%款项结算。”第4章合同文本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计划编号:JSZC-320682-RGCJ-C2024-0021发包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签订时间:年月日发包人(全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本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二)工程地点:如皋市范围内,发包人指定地点(三)本工程合同价:中标费率为:大写:;小写:(四)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工作内容主要是抢修;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区域供水范围内(含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巡线;180KM的供水管线维修养护;钢管防腐涂装等。1、供水抢修;区域供水范围内(含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供水抢修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与监理一同现场制定抢修方案先行抢修,确保正常供水,工作任务单于三日内补派。区域供水范围内(含三座增压泵站)的改造、迁移、保护:根据发包人制定的方案任务派工单完成。工程量应通过制定抢修方案、绘制竣工图、签证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施工现场拍照留存等方式予以确认。2、巡线:180KM的管线按每周两趟往返,重大节假日每天一趟。(1)巡线车辆安装GPS定位及行车记录仪记录行程,巡线人员巡查时在建管中心供水科工作群内实行位置共享。每次巡线前提交巡查计划,发包人核准。巡线结束后汇报巡查结果,业主签字确认。每月形成文字资料电子影像资料台账,由建管中心供水科核查。(2)对管网的阀井、排污口、排气阀、蝶阀、伸缩节、过河架空等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并进行年度普查。编号,拍照影像留存,建立档案资料交建管中心供水科核对。(3)遇有在管线安全控制距离内的施工拍照取证,汇报建管中心供水科及辖区政府,坚守现场,有效制止,同时拿出保护方案,确保不出意外事后形成文字资料上报。如供水设施被人为损坏而巡线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处置,维修费用由巡线队伍承担。(4)180KM管线上不得有新增的违章建筑,出现一起处罚5000元。(5)巡查车辆停放在发包人指定位置。3、180KM的供水管线维修养护:(1)蝶阀井、排污井无积水、污泥,蝶阀除锈防腐到位,灵活启闭。每年一次养护。(2)排气阀、压力表完好,冬季保温到位,每年保养一次。(3)标记桩齐全,重要位置均有标记桩;老旧管桩按发包人要求分批更换。(4)由建管中心供水科组织核查,根据台账资料,编号拍照留存,注明养护周期。4、钢管防腐涂装:(1)钢管防腐涂装,全长约3公里,每年约施工1公里。根据实际工程量(防腐涂装面积),由中心供水科签发工程任务派放单,工程维修质保期2年。(2)维修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五)具体工作要求1、施工方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巡线、养护方案,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监理、业主审批。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到期或项目提前达到146.5万元合同终止,超出部分视为让利不予结算。三、质量标准:合格。四、工程结算办法:巡线,结算价为元,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一年结算一次,结算时提供由建管中心管理科认可台账资料、阀门井的档案图片等。其余部分按实结算。1.采用按实结算法,结算价为工程审计价*合同费率,合同费率为%。(1)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3年修订)、《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版)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南通市补充定额有关规定,无定额参照的由双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如皋市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无指导价的由双方共同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参与下浮,计算工程造价;本工程取费类别按规定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率,取费标准实行浮动费率的取中间值。承包人费率报价中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工程中所用流量计为甲供材。(2)本工程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相关文件详见“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文、“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及附件、通建价【2016】11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等。(3)工程量的确认:建管中心供水科拟订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需明确具体维修项目内容、工程概算金额、质量及工期要求),实行分级审批。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下派给承包人,实际工程量经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确认方式应采用制定抢修方案、绘制竣工图、签证(含人工工日、机械台班等)、施工现场拍照留存等方式),及时上报局签证组现场审核签证,局签证组随时对现场施工工程量进行抽检。承包人需向局财务科按月上报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核实工程暂定金额。其中抢修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承包人与监理、业主一同现场制定抢修方案先行抢修,确保正常供水,工作任务书在一周内补派。五、工程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人结算资料齐全且经采购人审批后,采购人支付经双方初步认可的结算价的4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审计后付至本工程审计价的80%;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审计价结清全部工程款。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六、现场组织管理1.发包人派驻的现场管理姓名:,职务:业主代表,电话: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工程验收、材料的认质认价、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外部工作联系等事宜。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电话:职权:对施工全过程中的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负全部责任。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稳定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3、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电话: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委托监理合同执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或图纸的重大变更,需报请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批准。七、安全文明施工1、施工期间承包施工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制度,同时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负全责。2、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布设通告、警示标志、施工护栏及警示红灯,并明确专职安全员日夜巡查。八、其他事项1、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音污染等工作。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并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承包人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同时,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施工单位再次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应计量工程量的70%款项结算。”1.1.1.1.九、审计费用支付约定:工程审计核减额低于8%(含),则该工程的所有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审计核减额大于8%,则该工程的所有审计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付。1.1.1.2.十、违约1.1.1.3.1、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而造成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2、承包人违约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责任,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计量结算。如经验收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除返工合格后,返工损失费自付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承包人原因,致使质量(包括关键部位)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2)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拖延,节点工期滞后施工组织设计超过5天的;(3)暂估价材料或专业项目,经招标或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价格后承包人拒不实施的;(4)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发包人有权针对以上情形另行组织施工,该部分工程结算价款以发包人与另行组织施工的施工方合同价为准,工程价款直接从承包人合同价中扣除。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施工资格,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十一、争议解决1、争议评审请监理机构出面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如皋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第5章评审标准和方法1.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磋商人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磋商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分值磋商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4.评分表范本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分值评审标准一、商务技术部分50分1管理体系认证3分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企业荣誉4分响应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荣誉或表彰的,以获奖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个奖项不得重复得分。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表彰红头文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供应商红色公章,否则不得分。3企业业绩12分响应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含供水管网施工或供水抢修施工或供水巡线或供水维保)业绩,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对应项不得分。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含供水管网施工或供水抢修施工或供水巡线或供水维保)业绩,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可重复计分。5项目组成员5分1.技术负责人:(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得5分。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对应项不得分。6机械设备10分为了保证抢修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响应供应商所有的抢修机械和设备都必须是自有,需提供:1、巡线车辆:皮卡一台;2、挖掘机75型(含75型)以上2台;3、抽水泵车出水量不低于100T/H、200T/H各一台。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响应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和照片(含车牌号)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7施工组织方案10分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施工方案、技术质量措施等。实施方案内容至少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3.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5.季节性施工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方案;7.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8.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含人员配备、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9.提供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0.提供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措施方案。上述10个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0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二、价格部分50分1价格标5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第6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八)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响应函致: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方的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682-RGCJ-C2024-0021)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7.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9)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页码1管理体系认证3分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企业荣誉4分响应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荣誉或表彰的,以获奖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个奖项不得重复得分。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表彰红头文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供应商红色公章,否则不得分。3企业业绩12分响应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含供水管网施工或供水抢修施工或供水巡线或供水维保)业绩,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对应项不得分。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含供水管网施工或供水抢修施工或供水巡线或供水维保)业绩,,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可重复计分。5项目组成员5分1.技术负责人:(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得5分。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对应项不得分。6机械设备10分为了保证抢修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响应供应商所有的抢修机械和设备都必须是自有,需提供:1、巡线车辆:皮卡一台;2、挖掘机75型(含75型)以上2台;3、抽水泵车出水量不低于100T/H、200T/H各一台。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响应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和照片(含车牌号)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7施工组织方案10分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施工方案、技术质量措施等。实施方案内容至少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3.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5.季节性施工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方案;7.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8.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含人员配备、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9.提供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0.提供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措施方案。上述10个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0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到期或项目提前达到146.5万元合同终止,超出部分视为让利不予结算。地点如皋市服务标准1、施工方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巡线、养护方案,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监理、业主审批。2、施工方接任务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解决安全隐患、根据施工维保抢修规范实施抢修;如出现因不及时抢修造成的供水事故,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由区域供水管理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与考核细则,施工方必须严格服从区域供水管理处的管理及交办事项。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人结算资料齐全且经采购人审批后,采购人支付经双方初步认可的结算价的4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审计后付至本工程审计价的 80%;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审计价结清全部工程款。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响应货币人民币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三、报价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费率)小写: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费率)大写:(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意: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管网抢修维保巡线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