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 信息化设备 海光服务器 显示屏 网储存储设备 时间服务器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软件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



[延庆]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924210200010517-XM001
二、项目名称: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9.274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9层2室
中标金额:179.2742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9层2室
91110101558582126A
179.2742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5.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海光服务器
DS-VM21S-B
1
4.524万元
4.524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显示屏
DS-D5055UC-A
2
0.5万元
1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客户端
飞腾D2000
1
0.8万元
0.8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网储存储设备
DS-A71148R
2
10万元
20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时间服务器
DS-VEN11L-NTP
1
1.5万元
1.5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软件
iSecurecenter
1
8万元
8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麒麟操作系统
KylinOSV10Server1YHG
1
0.9万元
0.9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人大金仓数据库
金仓数据库管理系统V8.0
1
8万元
8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400万球型监控摄像机
iDS-2DF84SE-CQY
154
0.4033万元
62.1082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400万枪型监控摄像机
DS-2CD2T4SE-CQY
16
0.0465万元
0.744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球型摄像机支架
定制
154
0.0067万元
1.0318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枪型摄像机支架
定制
16
0.0062万元
0.0992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摄像机立杆
定制
170
0.0652万元
11.084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监控杆基础
定制
170
0.0642万元
10.914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存储设备
HS-TF-L2
170
0.0202万元
3.434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太阳能供电
S120AH
170
0.2482万元
42.194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设备箱
定制
170
0.0088万元
1.496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网方式
物联网卡Mpl
170
0.0085万元
1.445万元
详见中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海燕、宫宝文、李佃、王威、丁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72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货物类),以每个包/标段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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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        
联系方式:丁建军,69146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4层509            
联系方式:王赛男,1861833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赛男
电 话:  18618332403

中标公告1.docx
招标文件-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11011924210200010517-XM001二、项目名称: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9层2室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小写):¥1792742.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贰仟柒佰肆拾贰元整4、主要标的信息标的名称: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招标文件。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董海燕、宫宝文、李佃、王威、丁建军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720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价格为计费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货物类),以每个包/标段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成交供应商:北京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5.6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联系方式:691464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4层509联系方式:186183324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赛男电话:18618332403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1011924210200010517-XM001采购人: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924210200010517-XM0012.项目名称: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81.72279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81.722794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181.722794满足采购需求要求,达到验收标准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6层开标室(最终以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1年、预算金额为181.722794万元、当年安排数为90.861397万元。3.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联系方式:691464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4层509联系方式:186183324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赛男电话:186183324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延庆区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递交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1861833240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4层509。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价格为计费基数,27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27代理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27代理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7代理费〔2003〕857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货物类),以每个包/标段的27代理费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27代理费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234…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拟分包情况说明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注:1.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管视频巡查执法平台设备 信息化设备 海光服务器 显示屏 网储存储设备 时间服务器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软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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