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电动海巡艇 运输设备制造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船舶检验所)2024)



电动海巡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101]ZTTX[GK]2024001-1

二、项目名称:电动海巡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苏澳镇277号
6,305,550.00元
94.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电动海巡艇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运输设备制造业服务
电动海巡艇
按招标文件、合同和图纸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合同和图纸要求执行。
270天

按合同、图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6,305,55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晓斌

评审专家:
李一丹 、 陈汉 、 尹晶晶 、 林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者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根据中标金额按照以下费率进行:100万元以下按照1.5%收取,100-500万元按照0.8%,500-1000万元以下按照0.45%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账号:140202411960115512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电动海巡艇采购项目:5.28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査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査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査情况均通 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査: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査,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金山综合停车场1号楼
联系方式:1995915955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信平路10号6楼
联系方式:1820257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月
电话:18202576186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电动海巡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5:23

评审专家名单
李一丹,陈汉,尹晶晶,林枫,黄晓斌

总中标金额
¥630.55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小月

项目联系电话
18202576186

采购单位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金山综合停车场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5915955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信平路10号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02576186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电动海巡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动海巡艇,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为1690万元,资产总额为60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6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福建省平潭雄鹰船厂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海巡艇 运输设备制造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