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印刷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莎车县教育局2024)



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SSCX(JZ)2024-015号                  
二、项目名称: 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喀什华兴彩色包装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齐鲁工业园区塔河路
投标总价:51985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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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试卷印刷服务
试卷印刷服务
涉及小学、初中、高中99所学校试卷,详见投标文件。
阿尔斯兰巴格乡中心小学试卷(袋)464▲每袋试卷数量(25份试卷、25份答题卡):50▲纸张大小:A3;阿拉买提镇中心小学试卷(袋):512▲每袋试卷数量(25份试卷、25份答题卡):50▲纸张大小:A3 ;阿拉买提镇中学试卷(袋):594▲每袋试卷数量(25份试卷、25份答题卡):50▲纸张大小:A3;第一中学试卷(袋):2634▲每袋试卷数量(56 份试卷、28 份答题卡等详见投标文件。
(2025年1月3日前印刷完毕,2025年1月5日前供货完毕,最终服务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
印刷清晰度:确保试题、图形、表格等内容的字迹清晰、线条流畅,无模糊、重影、断墨等现象。纸张质量:纸张应平整、光洁,无破损、污渍、皱褶等缺陷。色彩要求:根据考试要求,选择黑白或彩色印刷,确保色彩准确、均匀。装订方式:根据试卷数量和厚度,选择骑马订、胶装等合适的装订方式,确保试卷牢固、不易散落。包装要求:将试卷按科目、批次分类装订,装入试卷袋中,并贴好密封条和标签,确保试卷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等详见投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佳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保显,王金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教育局
地 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8号
联系方式:0998-851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莎车县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8-8512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前英
电 话:0998-851267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 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KSSCX(JZ)2024-015号.pdf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860.5K

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评标】项目编号:KSSCX(JZ)2024-015号采购单位:莎车县教育局联系人:张学明联系电话:13379740986采购代理机构: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前英联系电话:0998-8512672日期:2024年12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谈判费用4.适用法律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9.响应文件构成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投标报价12.响应保证金13.响应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响应截止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谈判及评审18.谈判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响应偏离22.响应无效23.比较与评价24.废标25.保密原则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任务取消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30.签订合同及履约验收31.履约保证金32.成交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廉洁自律规定35.人员回避36.质疑与接收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响应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响应函2、服务需求表3、报价明细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监狱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8、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第3章谈判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服务和采购需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SSCX(JZ)2024-015号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谈判供应商: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谈判协议连同作为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共同谈判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谈判协议谈判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8对联合体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用经费)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谈判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服务和采购需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3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6.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7.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7.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4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谈判,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谈判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5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9.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若投标人未依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则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要求,为响应无效。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服务需求的详细说明;10.2.2对照谈判文件中的项目服务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谈判文件的服务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谈判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响应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谈判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谈判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4、采购需求响应表(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条款号采购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表格长度方向可做扩展根据需求可补充相关资料,但不可减少。2、投标人必须明确写明是否“偏离”字样,不得空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正偏离必须是关键指标且加黑加粗标明提示,并进行详细阐述,否则不作为正偏离。5、采购需求响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规定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序号服务名称条款号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偏离情况说明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意见供应商是否合格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文件);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缴纳税收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结论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合格”表示通过,“不合格”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不合格”,则结论为“不合格”,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谈判小组评审专家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定论。备注: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如果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谈判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意见供应商是否合格1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3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所上传响应文件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4所投的服务及数量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可参考分项报价表);5服务期限满足谈判文件规定;6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的;7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10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结论结论说明:(1)上述各项中“符合”表示通过,“不符合”表示未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不符合”,则结论为“不符合”,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符合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谈判文件最终合格与否,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定论。备注: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谈判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KSSCX(JZ)2024-015号第三册此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为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莎车县教育局)的(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喀什华兴彩色包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91.5430万元,资产总额为786.88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试卷印刷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喀什华兴彩色包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91.5430万元,资产总额为786.88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喀什华兴彩色包装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7日注:1、须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不属实,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311页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莎车县教育局)的(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莎车县教育系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喀什华兴彩色包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91.5430万元,资产总额为786.88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试卷印刷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喀什华兴彩色包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91.5430万元,资产总额为786.88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e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喀什华兴彩色包装有限公司日韦期:2024年12月17日注:1、须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不属实,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305页第3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试卷印刷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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