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资溪县交通运输局2024)
[资溪县]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XJX-ZX-2024-CS001)结果公示
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XJX-ZX-2024-CS001)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JX-ZX-2024-CS001
二、项目名称:
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全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李彬
供应商联系电话:13767623453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高田乡林业工作站二楼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2004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按采购文件执行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易桂庚
赣2362019202075846
五、评审专家名单:
阙泉峰,朱志敏,段小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7032.2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中标单位得分:94.99分.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交通运输局(原单位: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资溪县高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资溪县迎宾大道1号(山斜桥旁)
联系方式:18970405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茶博城
联系方式:19079456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970405157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7032.2元
标段编号:JXJX-ZX-2024-CS001
评委姓名:阙泉峰,朱志敏,段小龙
中标通知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申明.png
成交通知书江西全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资溪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JXZX2024CS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抚资购2024F001168277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1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江西全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46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溪县交通运输局日期:2024年12月日19,日期:2024年12月日19江西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XJX-ZX-2024-CS001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资溪目录江西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XJX-ZX-2024-CS001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磋商文件说明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上传、CA数字证书的使用五、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六、磋商与评审七、评分标准七、成交人的确定八、成交结果公告九、成交通知十、签订合同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十二、其他事项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一章磋商项目商务部分第二章磋商项目技术部分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四、质量标准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六、付款方式:七、配备人员八、合同文件构成九、承诺十、词语含义十一、签订时间十二、签订地点十三、补充协议十四、合同生效十五、合同份数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响应函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2.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明细(工程量清单)4、分项报价表5、技术条款响应表6.商务条款响应表/偏离表2.“说明”一览中应写明满足采购要求或者有负偏离情况。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10、资格证明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JX-ZX-2024-CS001项目名称: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0元最高限价:2011521元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总价(人民币)技术规格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1项3000000元详见“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资溪县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在政府采购等招标领域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分行进行了征信备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资溪县办理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资溪县新世纪幼儿园旁),联系电话:0794-5792228;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2.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方式: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2.磋商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4.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操作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详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3)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则其投标无效。开标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到、递交相关投标证明材料、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4)供应商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时刻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要求澄清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及时回复(自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等内容时需将询标、要求澄清等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采购人宣布开始解密后,所有投标单位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若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完成解密或解密无效,采购人在系统中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6)本项目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供应商需自行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进行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7)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8)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7.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资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979450650。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特别说明:本工程为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原单位:资溪县交通运输局)预算项目,具体实施建设单位为资溪县高田镇人民政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原单位: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资溪县高田镇人民政府地址:资溪县迎宾大道1号(山斜桥旁)联系方式:18970405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资溪县鹤城镇茶博城联系方式:190794568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907945686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1项目名称: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编号:JXJX-ZX-2024-CS00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上级交通部门补助)项目名称: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编号:JXJX-ZX-2024-CS00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上级交通部门补助)2供应商资格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3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视为无效响应。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视为无效响应。4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磋商有效期:从磋商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从磋商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6响应文件的份数:开标结束后7天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胶装成册并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份数:开标结束后7天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胶装成册并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①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②磋商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①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②磋商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8磋商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3]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3]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9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一份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一份采购合同。9中标金额(万元)招标收费费率9100以下1.0%9100-5000.7%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1本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本采购代理机构享有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合格的供应商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原单位: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资溪县高田镇人民政府”。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即“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且具备承担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2.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合格的服务3.1供应商应提交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包括:①主要服务需求和详细说明;②对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求的偏差和例外;③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4.磋商费用的承担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构成5.1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五个部分,内容如下:①磋商邀请函;②供应商须知;③磋商项目要求;④合同文本;⑤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因此导致其响应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4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电子文档(.doc格式)的目的,仅仅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如果《磋商文件》电子文档(.doc格式)与电子版《磋商文件》(.JXZF或.JXCF)有不符之处,以电子版《磋商文件》(.JXZ或.JXCF)为准。6.磋商文件的澄清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有权提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修改后的澄清(答疑)文件上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经采购人确认,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此之外不做另行通知,如未及时领取澄清(答疑)文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7.磋商文件的修改7.1磋商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7.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致: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兹声明本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我公司所提交的一切资料和数据,保证是真实的。本公司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损失的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10.4声明函致: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11、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技术文件: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技术材料(如下所述),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格式自定):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其他材料:(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工程师职称人员工程师职称人员工程师职称人员工程师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技工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2)项目组织机构1)项目管理班子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或岗位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或岗位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或岗位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或岗位证书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2)拟投入机械设备一览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产地额定功率进场时间(3)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证明材料(3-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4)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如下图截图1:意见建议网站声明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单位名称)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诚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单位名称)存续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登记机关****住所****00000迹国00三9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执法单位:处罚日期:B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限称代)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公布日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壹询的企企业名称和时本次壹询的时间(3)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证明材料(3-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凍机(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资溪县高田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资溪县高田乡龙英村七组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西全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2206万元,资产总额为8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西全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