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滦平县红旗镇财政所2024)



滦平县红旗镇财政所本级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DJBK202411100
二、项目名称: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献县冀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郭庄镇东高庄村123号
91130929MAD1DNCD8A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献县冀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
冀洁牌
240L
885
342
30267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长青、杨素艳、何世伟、刘凤阁(组长)、李翠萍(甲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4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滦平县红旗镇财政所本级
地址:滦平县红旗镇
联系方式:0314-875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承德金贝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
联系方式:0314-8581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浩楠
电话:0314-8758898
十、附件

红旗垃圾桶
承诺函
小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

品目

采购单位
滦平县红旗镇财政所本级

行政区域
滦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30

评审专家名单
宋长青、杨素艳、何世伟、刘凤阁(组长)、李翠萍(甲方代表)

总中标金额
¥30.267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浩楠

项目联系电话
0314-8758898

采购单位
滦平县红旗镇财政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滦平县红旗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4-8758898

代理机构名称
承德金贝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4-8581530

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DJBK202411100采购人:滦平县红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承德金贝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9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五章项目要求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1月28日 9 点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DJBK202411100项目名称: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预算金额:310000.00元。最高限价:31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垃圾桶885个。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须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下载招标文件。(2)报名须知: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CA列表: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s://xzspj.chengde.gov.cn/ggzy/)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s://xzspj.chengde.gov.cn/ggzy/)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滦平县红旗镇人民政府地址:滦平县红旗镇联系方式:杨浩楠0314-87588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承德金贝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祥园小区C6号楼20号底商联系方式:陈刚0314-85815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浩楠电话:0314-87588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滦平县红旗镇人民政府地址:滦平县红旗镇联系人:杨浩楠电话:0314-875889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承德金贝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祥园小区C6号楼20号底商联系人:陈刚电话:0314-85815301.1.4项目名称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 1.1.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采购垃圾桶885个。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完成供货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他材料/2.2.2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2)不要求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冀财采〔2021〕7 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 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 采购项目。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 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 再收取供应商投标 (响应) 保证金。3.4.2签字或盖章要 求在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指定的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3.6.4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须上传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承 德 市 )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 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6.5装订要求/5.1开标时间和地 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网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是,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 中标人。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投标最高限价10.1.1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310000.00元(叁拾壹万元整),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10.4.1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10.5 中标公示10.5.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 介予以公示。10.6 知识产权10.6.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 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 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 人。10.7 同义词语10.7.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或采购人 ”和“承包人或供应商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 人 ”和“投标人 ”进行理解。10.8 监督10.8.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10.9 解释权10.9.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 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 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 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0 款项支付的方式10.10.1以最终签订合同文本为准。10.1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一)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个文件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 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 案、规格性能、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 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 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二)技术标编制内容要求:1.暗标以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暗标中不得出现具体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 址、人员名字、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 图案、标识、标志、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也不 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2.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 ”代替。 (三)技术标编制格式要求:1.纸张大小和颜色:A4白纸(无花纹);2.封面封底:白底(无花纹)黑字,封面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自拟的正文部分:字体:黑色、四号宋体字,行距为固定值30磅,字间距标准,页上边距2.5厘 米、页下边距2厘米、页左边距2厘米、页右边距2厘米,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对 齐方式左对齐、正文对齐方式左对齐,正文不得有空格。页码:页码居中,格式为阿拉伯数字,Times New Roman,小五号字体;除页码 外不得设置其他页眉页脚。4.技术标文件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统一要求 以外的其他标识和能够识别供应商的信息。5.暗标部分编制不符合上述要求,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10.12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部分包含的内容: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报价汇总表五、投标报价表六、类似业绩七、投标人其他资料八、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九、技术和商务偏离表十、其他资料应按本文件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明标)部分的内容制作,如未对实质性 内容作出响应,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0.13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包含的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应按本文件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暗标)部分的内容制作,如未对实质性 内容作出响应,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0.1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极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g、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h、不同投标人从同-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i、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j、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k、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1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周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2)存在违反地**策、规定的其它情形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项目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标准和方法;(4)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项目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2.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1.2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7:00采购人解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7:002.1.3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招标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网上一经发布,即默认所有投标单位均以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明标)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报价汇总表五、投标报价表六、类似业绩七、投标人其他资料八、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九、技术和商务偏离表十、其他资料技术标(暗标)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个文件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规格性能、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技术标文件制作要求:1.技术标以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具体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2.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3.纸张大小和颜色:A4白纸(无花纹);4.封面封底:白底(无花纹)黑字,封面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5.供应商自拟的正文部分:字体:黑色、四号宋体字,行距为固定值30磅,字间距标准,页上边距2.5厘米、页下边距2厘米、页左边距2厘米、页右边距2厘米,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对齐方式左对齐、正文对齐方式左对齐,正文不得有空格。页码:页码居中,格式为阿拉伯数字,TimesNewRoman,小五号字体;除页码外不得设置其他页眉页脚。6.技术标文件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统一要求以外的其他标识和能够识别供应商的信息。7.暗标部分编制不符合上述要求,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派驻用工人员工资和国家规定所有社会保险项目、管理费用(包含利润、职工福利费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过程的保密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4.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5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6.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无效投标判定:6.6.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6.6.1.1.逾期上传的或者上传失败的;6.6.1.2已经上传,但是现场无法解密的;6.6.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6.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6.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6.6.2.2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的;6.6.2.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6.6.2.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加投标的;6.6.2.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6.2.6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6.6.2.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6.6.2.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6.2.9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6.2.10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的;6.6.2.11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6.6.2.1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6.2.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6.2.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极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g、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h、不同投标人从同-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i、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j、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k、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7.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在采购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3.2采购人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提出索赔。8.重新采购或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取消采购任务外,按政府采购法规的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活动。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质疑9.5.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5.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1.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1.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1.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9.5.1.6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9.5.1.7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9.5.1.8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9.5.1.9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9.5.1.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交易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9.5.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9.5.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10.政策规定10.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本国产品。10.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10.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10.4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10.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10.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0.7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0.8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本项目不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9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10.10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0.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0.12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5号)《承德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0.1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在采购文件中列明。10.14按照《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具体实施保护工作。数据共享要求、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等级保护要求、分级保护要求等其他需落实政策参照国家标准执行。项目所投设备、系统应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技术要求。10.15根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10.16按照承德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承德市2023年度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对计算机硬件、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参照“中央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标准,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要求,规范各类软件商品采购,杜绝各类问题软件流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政务部门: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二)评标监督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三)废标的认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法律、法规、规章、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服务周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4、资格审查(见下表);5、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见下表):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6、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按评审表设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a.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盖章或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推荐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委自行决定。8、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标报告;9、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过程中采购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四、评标标准和方法资格审查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视为中小企业。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符合要求6“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说明:1、(1)除最后一项外,以上要求证件原件扫描件。(2)如果有关证件因正在办理年检等原因无法取回,须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远程进行开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的资料均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在备注中写明原因。(4)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一项不通过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2条的要求, 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3.1条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条的规定, 报价未超过本条第10.1.1款规定的采购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 ×302商务评审(明标)售后服务201.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成立售后服务团队,并提供团队相关的组织架构、人员数量、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内容,提供全部内容的得8分,每缺少1项减2分,本项目满分8分。2.投标人根据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措施(2)维修保养服务(3)服务响应时间以上每有一项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得0分,本项满分12分3技术评审(暗 标)实施方案2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验收方案,就其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及措施得当,是否针对本项目实施提出重点、难点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进度安排、供货安装及验收方案的描述进行综合比较评审:第一档,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得20分;第二档,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内容简单得10分;第三档,方案简单,只提供大纲且不利于实施得5分;未提供该项的不得分。3技术评审(暗 标)应急处理方案10根据突发或紧急情况发生,处理方案中情况预判、响应时间、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打分: 处理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操作性高,各项规章制度完整、科学得 10分; 处理方案比较详细、可行,完整得 7 分; 处理方案比较简单,不具体得 3分;不合理或缺项得 0 分。3技术评审(暗 标)质量保证措施20质量保证措施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的方针; 2、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3、质量保障承诺与方案; 4、质量保证体系; 5、质量控制相关措施等内容。 每缺一项内容扣 4 分,每有一项措施但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扣 2 分,满分 20 分。合 计100 分注: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请各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参考)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o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o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o政府集中采购o部门集中采购o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o公开招标o邀请招标o竞争性谈判o竞争性磋商o询价o单一来源o框架协议o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o是o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o是o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o是o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o是o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o是o否(7)合同是否分包:o是o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o大型企业o中型企业o小微型企业o残疾人福利性单位o监狱企业o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o是o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o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o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o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o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o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o强制采购o优先采购o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o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o强制采购o优先采购o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o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o强制采购o优先采购o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o是o否o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o固定总价o固定单价o固定费率o成本补偿o绩效激励o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o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o分期付款:以最终签订合同文本为准。因财政经费审批、流转等原因导致价款不能按照约定时限拨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期限双方协商确定。o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o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o是o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o自行组织o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o是,抽查比例:o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o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o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o一次性验收o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o是o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 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五章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垃圾桶885个。2、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1垃圾桶1、外形规格尺寸:L720mm(±10mm)×W580mm(±10mm)×H1030mm(±20mm)。产品容积240L。2、桶盖:采用1.5mm厚的优质镀锌钢板经模具一次性压制成型,口边内卷边处理,加装铁质把手。3、桶体:桶体采用(1.5mm)厚优质电解冷轧镀锌钢板为基材,经大型液压机配合模具一次性压花成型。桶体接缝出采用不破坏原有镀锌层的机器咬口工艺。桶身设计有防撞加强筋,桶身四个圆角过渡处每个角设计有横向加强筋8条。四个圆角共计32条。桶身前后左右四个方位设计有纵向加强筋共计16条。加强筋从投口下方贯穿至桶底根部以上10个厘米处。4、桶底:由1.5mm厚优质电解冷轧镀锌钢板为基材,经液压机配合金属拉伸模具一次性成型。桶底采用不破坏原有镀锌层的机械卷底工艺(整体卷边工艺)无焊接。5、桶沿:采用1.2mm厚镀锌钢板材质,经模具压制拉伸一次成型。6、轮轴:采用实心钢轴,表面电镀锌防锈层。7、轮子:直径200mm,内圈采用橡胶材质,外圈采用聚氨酯材质。8、标识内容使用定制丝网印刷版,印刷字体效果清晰、牢固不易脱落,印刷样9、外观: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垃圾桶面采用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技术。个885三、商务要求(一)项目实施时间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完成供货(二)项目实施地点滦平县红旗镇。(三)资金支付以最终签订合同文本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商务标(明标)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报价汇总表五、投标报价表六、类似业绩七、投标人其他资料八、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九、技术和商务偏离表十、售后服务方案十一、其他资料技术标(暗标)部分(此部分目录无需编制页码)按评分办法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应急处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商务标(明标)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1、经研究,我们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其他有关文件后,已检查、了解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它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我方愿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3、如我方中标,保证在承诺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服务,愿意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直至达到满意。保证做好各项工作。4、我方理解并同意贵方保留“拒绝或接受任何投标”的权力,并且贵方将不对该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和不承担我方任何投标费用。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和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合同的一部分。7、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于此处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天,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于此处四、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人民币)小写: 大写: 供货期质量标准备 注盖 章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 日 期: 年 月 日五、投标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 (元)备注12345合计注:1.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总额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报价一致。2.投标报价包括装车、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六、类似业绩企业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主要工作内容供货期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注:1、投标文件中附合同、中标公示页截图、中标通知书、验收单等。2、本表可复制扩展,后附原件扫描件。七、投标人其他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座机)联系方式传真网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九、技术和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 主要参数投标货物 实际参数是否偏离(正偏离/负偏 离/无偏离)偏离说明备注注:无偏离本表可不填写。投标人: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是否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偏离说明1投标有效期2供货期限3供货地点注:无偏离本表可不填写。投标人: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售后服务方案11、其他资料附件: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的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属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和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是监狱企业,可以不提供此声明及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残疾人福利单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开标前至少一个月全体员工养老保险证明,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合格要求: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不提供此声明及证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 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 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 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 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 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 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 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 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 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 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 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 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 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 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 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 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 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 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 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技术标(暗标)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定以下内容:(一)实施方案(二)质量保证措施(三)应急处理方案以上内容由供应商根据本企业情况自行编制,供应商也可增加其它相关内容,但是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特别说明:暗标部分要求:(一)内容要求:1.暗标以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暗标中不得出现具体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2.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二)编制要求:1.纸张大小和颜色:A4白纸(无花纹);2.封面封底:白底(无花纹)黑字,封面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供应商自拟的正文部分:字体:黑色、四号宋体字,行距为固定值30磅,字间距标准,页上边距2.5厘米、页下边距2厘米、页左边距2厘米、页右边距2厘米,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对齐方式左对齐、正文对齐方式左对齐,正文不得有空格。页码:页码居中,格式为阿拉伯数字,TimesNewRoman,小五号字体;除页码外不得设置其他页眉页脚。4.技术标文件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统一要求以外的其他标识和能够识别供应商的信息。暗标部分编制不符合上述要求,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函致:(滦平县红旗镇人民政府)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项目(项目编号:CDJBK2024111000)采购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的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县洁迎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字盖章):日期:2024年117日说明:如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属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滦平县红旗镇人民政府的(项目名称)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红旗镇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垃圾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献县冀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7人,营业收入为350万元,资产总额为4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具头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献县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垃圾治理收集设施设备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