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4)



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MT-24-11049(2024-XXTXC-002-FW)(招标文件编号:MT-24-11049(2024-XXTXC-002-FW))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600弄112幢48号-20
中标(成交)金额:35.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采购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志刚、陆朝勇、王冠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到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以《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规定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相应应收费标准(差额累进制)]*7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74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专家综合评分,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需求理解符合本项目要求,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及实力较强,维护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管理机构和内控制度、应急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比较有针对性;评审总得分为92.56分,排名第一。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20272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联系方式: 周慧、许瑞敏 021-52868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慧、许瑞敏
电 话:  021-528682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采购单位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浦东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3: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志刚、陆朝勇、王冠宇

总成交金额
¥35.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慧、许瑞敏

项目联系电话
021-52868253

采购单位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1-20272287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慧、许瑞敏 021-52868253

附件:

附件1
【定稿1204-1】MT-24-11049 --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MT-24-11049)采购人: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第四章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2.项目编号:MT-24-11049(2024-XXTXC-002-FW)3.项目内容:采购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4.服务地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下属30个消防救援站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6.预算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7.最高限价:400000.00元(人民币)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三、磋商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报名时间:北京时间09:30-11:0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购(报名前请先发送邮件至mtzb04@mingtaizx.com.cn,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获取信息完成登记。)磋商文件售价:6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四、其它补充事宜:1、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报名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纸质资料复印件或上传的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磋商所需携带材料:1)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格式为*.PDF签字盖章版本及*.DOC版本,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报价文件的需一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项除响应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单面打印);3)空白的磋商报价表(最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注:相关资料递交方式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采购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2027228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联系人:周慧、许瑞敏电话:021-528682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2项目编号MT-24-11049(2024-XXTXC-002-FW)3项目预算预算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400000.00元(人民币)。本项目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均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视为无效响应,按无效标处理。4采购概述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单位名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202722877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联系人:周慧、许瑞敏电话:021-52868253邮箱:mtzb04@mingtaizx.com.cn8服务内容采购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10服务地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下属30个消防救援站11报价货币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12采购类型服务□货物□工程1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供应商的条件。1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5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标书费支付地点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09:30-11:0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发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16领取磋商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供应商)17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如有)磋商保证金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转账账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或现金支付)。开户账号: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支行开户账号:31050171380000000401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MT-24-11049保证金”1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20磋商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2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部分;2)技术部分。2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磋商报价表、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等。23响应文件份数提供响应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格式为*.PDF签字盖章版本及*.DOC版本,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24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25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文件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如有);5)纸质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密封。26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不接受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7是否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允许不允许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有响应人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详见前附表第29条)29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1)若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此项目不适用)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此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如未主动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3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扣除比例为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供应商如未主动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31符合此类情形的,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代理服务费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到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以《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规定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相应应收费标准(差额累进制)]*75%(单个包件经计算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支付方式:转账、汇款、支票(转账账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或现金支付)。开户账号: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支行开户账号:31050171380000000401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MT-24-11049服务费”项目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本磋商文件对供应商所规定的资质条件。3.2供应商应满足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3.3具有本项目所需要的建设、维护和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4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响应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即: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9.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件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一、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如供应商不符合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声明。二、中标(成交)供应商符合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格式)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响应文件内容、页码备注1报价得分2需求理解3维护方案4实施方案5服务承诺6管理机构和内控制度7应急方案8项目服务团队配置9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审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为方便检索,此表建议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说明:上述内容要求具体可参照《评分细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十二、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内容自拟)(1)需求理解(2)维护方案(3)实施方案(4)服务承诺(5)管理机构和内控制度(6)应急方案(7)项目服务团队配置(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注:以上内容,供应商应结合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十三、偏离表(格式)偏离表项目名称/包件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实际条款偏离说明注:1.如果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等做的任何改动,请在此表中逐条列明偏离条款,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加以说明。若空白,则视为无偏离。2.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采购人查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十四、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注: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十五、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格式)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职称及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12345…注:(1)提供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于本单位的工作证明(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资质证书或在响应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予以证明);(2)如有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执业资质、职称资格,需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予以证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十六、供应商近三年内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供应商近三年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业主情况业主情况业主情况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12345…注:1.须提供项目有效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双方签署页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2.相关材料页须加盖公章,分包、转包类项目不计入业绩。3.有效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倒推36个月内签订的合同为准,无法判定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接受。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nnni////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十三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名称)的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MT-24-11049(2024-XXTXC-002-FW)(项目名称/包件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121.508391万元,资产总额331.6936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救援支队营区正规化监控、电子围栏系统、执勤战备监控系统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