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服务骨灰盒 骨灰盒中标结果公示(张家港市殡仪馆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82-ZXZB-G2024-0011
二
、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东阳市瑶瑶工艺品有限公司
91330783755900648E
东阳市歌山镇五祥村湖呈168号
91.6(均分制)
49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骨灰盒
品牌(如有):富贵有余
规格型号:外径:315*205*205mm 内径:258*150*140mm
数量:据实
单价:49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新法、毛纯清、秦晓君、张志红、徐斌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殡仪馆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刘村天府苑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512-58470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公园路100号
联系人:孙明珠
联系电话:1801309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珠
电话:1801309878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582-ZXZB-G2024-0011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标书编号:JSZC-320582-ZXZB-G2024-0011项目属性:货物类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6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定标七、授予合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清单二、技术要求三、商务条款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二、投标函格式三、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五、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六、常用零件及耗材报价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九、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十、技术方案、服务方案十一、投标人情况介绍十二、检测报告十三、其他材料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JSZC-320582-ZXZB-G2024-001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ZXZB-G2024-0011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预算金额:7.920000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本次招标的标是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骨灰盒材质款式数招标价(元)预估采购预算(万元)卢氏黑黄檀1款49507.9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3.2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资格证明及经营资格证明的复印件。3.3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项目(JSZC-320582-ZXZB-G2024-009)标段中1-6标段的供应商(已中标)不得报名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2-19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信息发布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三)其他注意事项: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张家港市殡仪馆联系方式:王娟、0512-584704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联系方式:孙明珠180130987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明珠电话:180130987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4.2.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4.2.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采用转账或者汇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支付。4.2.3代理费用收取标准:2000元/款收取。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需要,联系采购人勘察项目现场(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7.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答疑时间截止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出。招标人对答疑时间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网上平台予以答复。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技术人员介绍、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技术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部分。10.2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所有与开评标相关的资料。开评标现场不接收任何资料。1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1.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3、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3.2标的物13.2.1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服务等。13.2.2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明确执行标准的,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执行。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则按排列在前的等级高的标准执行,但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需求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为准。13.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4项目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5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14、技术及服务方案14.1根据自己对需求的理解撰写需求分析和服务方案。14.2根据自己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提出人员配备方案,并详细介绍拟参加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资历和持有相关证书情况,特别要详细介绍该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资质和所从事过类似案例管理情况。15、投标人情况介绍15.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16、投标保证金16.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签署18.1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递交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22.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3.2开标仪式由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持,“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24、评标委员会24.1开标后,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2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在系统中澄清,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修改。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7.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1.1.1关于诚信库:27.1.1.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7.1.1.1.2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7.1.1.1.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27.1.1.2关于失信联合惩戒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政发〔2018〕23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7〕273号)等文件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27.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7.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28.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8.1.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因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28.1.3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8.1.4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8.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28.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1.10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制作的;28.1.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8.1.12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28.1.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8.1.14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8.1.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8.1.16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28.1.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8.1.1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8.1.1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21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8.1.2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29.2中标候选人依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评委会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中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如果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因故被取消的,新的中标人按相关规定确定。29.3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3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3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具体联系方式祥见招标公告。30.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中标通知书31.l在中标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原则上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33、履约保证金33.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33.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5、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乙方负责张家港市殡仪馆的“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项目的实施。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实施项目,甲方有权终止此项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二、合同金额:2.1本项目采取代销模式,具体金额以实际销量为准。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合同履行完毕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6.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方式:8.3交货地点:九、货款支付9.1结付程序:采用代销形式,即销多少,结多少。每季度按实际销售数量进行结算。(凭甲方通知送货)。9.2结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如下单据,甲方支付前批货款。①合格销售发票;9.3乙方收款账户:9.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十.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11.2本次采购价格包含主体货物、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管理、售后服务、维护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1.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供货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包括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对该货物做下架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4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在接到甲方的函电后,必须在1小时内对甲方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完成甲方的需求。11.5乙方供货时,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检,若抽检结果与样品不符,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实际供货产品与检测报告内容不符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11.6如乙方在供货期内将中标货物销售给第三方(限张家港地区),或与第三方(限张家港地区)签订中标货物的供货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甲方有权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逾期办理货款支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七、合同其他文件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标通知书;(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4)招标文件;(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受张家港市殡仪馆之委托,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JSZC-320582-ZXZB-G2024-0011号二、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骨灰盒三、采购内容:延伸服务骨灰盒骨灰盒材质款式数招标价(元)预估采购预算(万元)卢氏黑黄檀1款49507.92一、产品外形(尺寸范围(mm)):1.外径:≤310±10(长)×200±10(宽)×200±10(高);(若所投产品为非规则尺寸,则长宽高以最长边为准)2.内径:≥258±10(长)×148±10(宽)×128±10(高)。(若所投产品为非规则尺寸,则长宽高以最短边为准)注:超出此范围的样品不得分。(样品评分时需现场计量尺寸,并记录结果)二、技术参数要求:1.环境-50℃~50℃情况下,能正常使用。2.盖板翘曲度1.5mm以内;盖板盒体底座外表平整度2mm以内,盖板盒体底座平行度1.5mm以内,盖板盒体底座外表邻边垂直度2mm以内,棱边直线度1.5以内。榫铆结合处结实,牢固,无崩尖,动榫,断榫。3.外表粗糙度为精光,内表粗糙度为细光;雕刻图案清晰均匀,层次分明。4.装饰品牢固平整。倾斜不大于45度时,盒盖不自行滑落。5.内寸布耐受温度不小于75℃。三、其他要求:1.限投2款样品,供应商限中1个款式,每款盒子还需提供主材小样。不提供样品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所投骨灰盒的主体及盒盖均要求为同一主材制作,如主材与所投标段材质要求不一致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延伸服务骨灰盒供货没有限量代销要求。4.综合要求:(1)本次采购的为骨灰盒。(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3)本次采购价格包含主体货物、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管理、售后服务、维护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所有产品采用代销模式,即销多少,结多少。(5)不实行限量代销模式,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中标骨灰盒销售。(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7)包装要求:产品应有商标、品名、规格型号、厂名、合格证及三包证书。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运输不慎所造成的损失和由此而产生的退换货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8)投标人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配置方案(生产设计等)和生产所需设施设备的情况介绍。二、样品要求1.各投标人需按项目要求提供对应的骨灰盒实样,并随样提供主材小样一份,上述样品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方式递交。随样提供产品说明书(标准格式详见附件1)一份,产品说明书必须按照附件格式1的内容制作,不提供或所提供的信息与所投样品不符的,其对应的样品分不得分。样品及产品说明书上不得出现制造厂或响应单位的标志、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最终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单位封样,作为验收依据。2.样品接收地点:样品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殡仪馆天府厅(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刘村);样品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00-16:30时整;联系人:孙明珠电话:18013098783。3.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参与此次采购活动,样品未按要求(时间、地点等)递交的,将不予接收,不提供样品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明确所投产品的规格和外形、尺寸、材质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2.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且实际供货的品质必须不低于样品品质;若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中标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交货验收时,样品、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高标准为验收依据。3.根据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于所交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测中造成被检货物损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抽检结果符合要求的,检测中造成被检货物损坏,责任由采购人承担;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拒收该批货物,中标人应承担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而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的具体范围以合同为准)。4.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所投骨灰盒在合同期内不得与第三方(限张家港地区)签订供货合同,一经发现,则取消中标资格。5.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函电后,必须在1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完成采购人的需求。四、核心产品清单(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五、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复印件须随证书复印件一起提供))1、节能产品清单:无注: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无注:1.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前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条款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人将不再受理。2.样品供评委评审打分,未提供样品作无效投标处理;各单位样品不得出现投标人的标志、标记,否则不得样品分。各单位的样品由招标代理编号登记,评委以编号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定。六、商务条款1.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供货期:两年。交货时间:由采购人指定;交货方式:由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2.货款支付:采用代销形式,即销多少,结多少。每季度按实际销售数量进行结算。(凭甲方通知送货)。3.质保及售后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供货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包括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对该货物做下架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供货期内采购方如有相关任何问题,供应商接到采购商的函电后,必须在1小时内对甲方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完成甲方的需求。4.投标货币:人民币。5.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附件1:产品说明书标准格式产品尺寸(mm):内径:长(mm):宽(mm):高(mm):外径:长(mm):宽(mm):高(mm):材质:产品材质:产品主材:产品辅材:产品尺寸(mm):内径:长(mm):宽(mm):高(mm):外径:长(mm):宽(mm):高(mm):材质:产品材质:产品主材:产品辅材: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本项目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实质性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至少3家以上,否则招标失败。每个供应商限投2款样品,供应商限中1款样品。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优先选择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较多的投标单位,若该项也一致,则由采购单位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4、此次招标无需供应商报价,故每一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均为30分;技术部分分值为满分70分。每款骨灰盒总分=30分(价格分)+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二、评标标准(一)价格分(30分)每一家的价格分均为30分(2)样品分(30分)1.主材及附属配件材质的优劣程度(10分):主材及辅材质量综合性能优越、稳定性强的得10分;材料质量综合性能较优越、稳定性较强的得8分;材料质量综合性能基本优越、基本稳定的得6分;材料质量综合性能较差、不太稳定的得4分;材料质量综合性能差得1分2.款式及外观(10分):(1)款式符合本地区风俗情况,造型美观的得5分;款式较为符合本地区风俗情况,造型较为美观的得4分;款式与本地区风俗情况基本符合,造型基本美观的得3分;款式不太符合本地区风俗情况,造型不太美观的得1分。(2)像框的设计与使用效果优秀,整体开合自如、平稳端正、卡槽结实、合适的得5分;较为优秀,整体开合较为自如、较平稳、卡槽较为合适的得4分;基本优良,整体开合基本平稳、卡槽基本合适的得3分;不太优良,整体开合不太自如、卡槽不太合适的得1分。3.产品工艺水平(10分):(1)投标款式实物样品油漆工艺或表面处理(色泽、色差、漆膜涂层、软硬质覆面材料、不涂饰部位):工艺精细的得5分;工艺较精细的得4分;工艺基本精细的得3分;工艺不太精细的得1分。(2)投标款式实物样品制作工艺(锤印、毛刺、榫卯结合处严实、牢固):工艺精细的得5分;工艺较精细的得4分;工艺基本精细的得3分;工艺不太精细的得1分。(3)售后服务(6分)1.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等,就其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且优于项目需求得6分,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一般且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内容有欠缺可操作性不强且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四)人员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生产、设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年龄、技能、资质及分工、培持证情况、经验等)进行评分,人员配备合理且贴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人员配备较合理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人员配备欠合理且不贴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该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五)供货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实施方案(生产、运输、临时储存)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好得2分,方案欠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投诉处理方案、突发事件应对方案、临时任务应急响应方案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及时有效且实用得3分,方案内容时效性及实用性较好得2分,方案内容简单脱离实际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七)设备、设施等情况1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等情况(如: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等)来评定,设备设施齐全,合理、科学的得10分,设施设备较齐全,较合理、较科学的得7分,设施设备欠缺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八)履约能力分(12分)1.投标人2021年以来类似主要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2.产品质量分(6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主材原材料(与所投标段一致)及成品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全部提供得6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上所有与评标有关的相关文件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封面二、投标函格式三、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授权委托书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七、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八、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九、常用零件及耗材报价表十、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十一、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十二、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十三、技术方案、服务方案十四、投标人情况介绍拥有的加工设备介绍类似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投标人获得的相关奖项十五、检测报告十六、其他材料一、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单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分包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名称 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年度 说明 查看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单位(加盖公章):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加盖公章):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承接企业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项目,供应商应当逐一填报与采购项目属性一致的每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4.若供应商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中小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五、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选择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商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物品(或服务) 小计 元(大写: ) 选择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商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其他物品(或服务) 小计 元(大写: ) 合计 元(大写: ) 注: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此表的总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相符。2、请提供本标书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3、若无品牌,可填“自制”。六、常用零件及耗材报价表常用零配件及耗材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1 注:以上常用零配件及耗材必须保证与所投报设备兼容配套使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货物的技术性能参与投标的货物的技术性能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要求”中的参数要求,对照所投报货物的技术性能进行逐项填写。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不能确定”。3、表格不够可另接。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九、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序号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十、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的内容编排等由投标人自定)十一、投标人情况介绍1、拥有的加工设备介绍拥有的加工设备介绍(若有的话)2、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天) 合同金额 3、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各类证书证书名称 查看 4、投标人获得的相关奖项各类奖项证书名称 查看 十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如有)十三、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延伸服务骨灰盒 骨灰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