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建设 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公安厅2024)
山西省公安厅本级公开招标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642二、项目名称: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龙城大街106号
报价:369010000(元)
96.8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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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为提升全省公安机关在指挥调度、反恐维稳、应急处突及日常保障等实战应用中的扁平化、实战化能力,采购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服务。服务网络需遵循***总体要求,构建部-省-市三级联网架构,实现全省重点区域的无线信号覆盖,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供警务终端。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后6年。
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学梅,王晓鹏,刘崇辉,叶双武,张婧(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宏兵(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建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4005.00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龙城大街77号
联系方式:0351-7387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青龙大酒店4层
联系方式:0351-87108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晋电 话:0351-8710897 附件信息:
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1.3M
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642招标人:山西省公安厅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16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9五、开标20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1七、签订合同28八、保密和披露29九、询问和质疑30十、相关政策要求32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4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3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95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6第八部分相关附件128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642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4-1-0477253.项目名称: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41431.36万元6.最高限价:41431.36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包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项1/服务地点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否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电子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1.投标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2.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2.2解密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3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公安厅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7号联系方式:0351-73872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青龙大酒店4层联系方式:0351-8710897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许晋电话:0351-8710897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亿壹仟肆佰叁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41431.3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亿壹仟肆佰叁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41431.36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4投标文件份数、上传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止解密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止,解密时长30分钟。注:投标人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8.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9.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 (小写)¥4000000.00元 投标人应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投标人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投标人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光大银行太原南内环街支行帐 号:7527018800027323700629开户行号:303161000038财务联系人:连晓慧联系电话:0351-8710897(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投多包的,应根据所投包分别提交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0.代理机构在评标会议开始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严重失信主体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投标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11.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6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要求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8.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中要求的内容);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投标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所投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 4225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2023年7月1日前已经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无线电发射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5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价格给予15%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评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相应内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0.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1.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6-9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5人,采购人代表2人。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1现场勘查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查。12标前答疑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3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2.5特殊情况:如投标人因平台原因解密不成功,可由代理机构上传备份文件完成解密。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1.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山西省公安厅。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的形式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需要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投标文件: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条件、要求及规定编制的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见前附表)。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若《招标公告》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要求6.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本项目(包)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3.1.2.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9.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3.1.3.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5项资格证明文件、第6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本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加“★”项若有缺失或无效或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2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减少格式中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12.2.3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次招标须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3.2投标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3投标保证金12.3.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第5条第10款)。如需提交,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条第10款规定的提交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1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2.3.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4投标报价12.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服务项目、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2投标人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开标一览表。12.4.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标(如分包)。12.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4.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13.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6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4.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签署个人电子CA章、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电子CA章。15.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1.4.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或现场解密)。17.2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3.1.5.五、开标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发出解密指令,并且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9.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3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19.4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5“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包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19.7投标人未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8“报价结果”随采招标资料一并存档。3.1.6.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0.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和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20.1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20.1.1本项目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审查。20.2组建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20.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2.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0.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2.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7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公平性审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者存在有歧视性、限定性条款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1.1解密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商务技术评审。21.1.2对前附表第5项中有资格、资信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1.1.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21.1.4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21.1.5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与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1.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除项目要求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或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21.2.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含项目需要对样品或演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的情形)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21.2.3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技术文件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文件。21.2.4细微负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1.2.5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或存在限制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要求及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带★号的商务要求、技术服务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D.服务期限、交付地点、款项支付方式、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6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1.2.7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8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投标人发出,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说明。21.2.9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10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1.3报价审核21.3.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1.3.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3.3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21.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3.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一览表中加盖公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进行签署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或报价表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3.6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1.4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要求外,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评审复核2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和中标人23.1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用下列原则:23.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3.1.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3.1.1.5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用下列原则:23.1.2.1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2.2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23.2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原则上按照23.1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3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5.评标过程保密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8.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中标结果公告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9.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9.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3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中标服务费31.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3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3.1.7.七、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2.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2.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进行公示。3.1.8.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披露3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9.九、询问和质疑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入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5.5质疑材料要求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0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5.6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5.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7.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7.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7.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7.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投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7.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7.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7.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7.8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5.7.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8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标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9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0.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0.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5.1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许晋联系电话:0351-87108973.1.10.十、相关政策要求36.进口产品及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36.1进口产品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6.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6.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6.4投标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所投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2023年7月1日前已经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36.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无线电发射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37.企业性质及评审价格的确定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7.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7.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15%的扣除。37.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15%的扣除。37.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37.5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参加本项目投标(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37.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0.1.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 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进行审查6.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7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7.1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银行转账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支出);7.2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投标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4.0.2.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2商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投标函;3.2投标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4.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4.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5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6技术对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6.3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标★的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或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响应内容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无效。7技术政策性要求提供响应政策性要求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自拟),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否则,投标无效。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4.0.3.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1.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4投标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所投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2023年7月1日前已经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1.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无线电发射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1.6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6.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6.1.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6.1.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6.1.3小型或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评标价格给予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服务明细表》1.6.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标价格给予15%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6.3.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评标价格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3.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6.3.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8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0.4.四、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4.0.5.五、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分值详细描述1报价10本项目价格权重为: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商务资质5投标人需具备: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3项目业绩6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专网通信类项目的服务合同,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明细页、盖章页)及所属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每提供1份合同及所属发票得0.5分,最高得6分。4项目团队能力5(一)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设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1人,地市项目负责人:1人/市。共12人):1、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1人,地市项目负责人:1人/市。共12人)均具备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2、未提供或提供职称证书不全均不得分。备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资料扫描件。(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派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需配备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达70人及以上的,并且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达70人及以上的得3分;2、具有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达50人及以上的,并且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达50人及以上的得1分;3、未提供或提供证书不全均不得分。备注:以上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其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聘书或劳动合同或能证明用工合法性的相关证明材料。5技术服务要求响应20对投标人应对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进行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不满足计算)。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6设备选型3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PDT固定基站、一体化移动基站及终端三类产品需提供多家满足要求的服务产品,具体要求如下:上述三类产品,每有一类产品能提供两个及以上品牌的得1分,最高得3分。备注:以提供与投标型号产品一致的合同(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合同均可)为评审依据。7基础设施配套服务8投标人提供的基础设施配套需满足PDT固定基站(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672个)建设有关塔架及机房配套设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直流电源、后备交直流电源、防雷、传输等资源)。因本项目建设任务重,建设工期短,投标人若在中标后新建相应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难以保证按期完成,因此投标人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塔架及机房配套设施资源参与投标。如自有资源需提供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资产交割单等),如非自有资源需提供拟租赁塔架及机房配套设施的询价回复或其它证明材料,根据固定基站站点利用现有塔架及机房配套设施占比进行评分:1、占比达到90%及以上的,得8分;2、占比不足90%但在60%及以上的,得4分;3、占比不足60%但在30%及以上的,得2分;4、占比不足30%的,得0分;备注:未提供或提供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8建设方案10投标人需提供建设方案,方案至少应当包含:①项目需求分析、②系统架构设计、③联网方案、④站点规划、⑤站点勘察计划、⑥覆盖仿真、⑦频率规划、⑧容量规划、⑨安全设计、⑩编组规划等内容。1、方案涵盖以上10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的,得10分。2、方案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方案内容凭空捏造、不切实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9施工服务8投标人需提供施工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施工计划、②进度保障措施、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安全保障措施、⑤组织架构、⑥人员分工、⑦安装调试、⑧转网运行等内容。1、方案涵盖以上8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的,得8分;2、方案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方案内容凭空捏造、不切实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10运维服务10(一)投标人需提供运维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运维服务内容、②服务保障体系、③服务响应时间、④服务机构及人员、⑤备品备件、⑥故障处理等内容。1、方案涵盖以上6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的,得6分;2、方案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方案内容凭空捏造、不切实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二)投标人应承诺在服务期间,在11个地市均设置运维管理服务中心(投标人自有分支机构或合作运维机构均可)。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三)投标人应具备在线运维监控能力,能够实时监测基站供电、基站与交换中心之间传输链路运行情况,故障发生后能够及时告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在线运维监控工具软件截图,截图能够体现运维管理能力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1培训服务4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培训计划、②培训课程、③培训师资力量、④培训考核等内容。1、方案涵盖以上4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的,得4分;2、方案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方案内容凭空捏造、不切实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12重大活动保障服务6(一)投标人需提供重大活动保障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保障计划、②保障组织、③应急预案、④保障案例等内容。1、方案涵盖以上4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的,得4分;2、方案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方案内容凭空捏造、不切实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二)投标人需根据用户需要,在重大活动保障服务期间,提供软件工具(具备规划通信保障功能的各类软件均可)合理规划通信保障方案,辅助完成通信保障,能提供工具软件界面截图和软件著作权证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3网络优化服务5(一)投标人需提供网络优化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网络优化流程、②网络优化内容、③网络优化场景分析等内容。1、方案涵盖以上3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的,得3分;2、方案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方案内容凭空捏造、不切实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二)投标人需根据用户需要,在网络优化期间,提供软件工具(具备展示PDT无线网络信号覆盖功能的各类软件均可)实时展示PDT无线网络信号覆盖的情况,辅助完成网络覆盖分析,能提供工具软件界面截图和软件著作权证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第5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0.6.一、项目概况《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明确提出提升公安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完善警用数字集群网,推动PDT省际联网,升级技术标准,优化基站布局,推进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国产化进程,加快国产声码器改造和鉴权加密系统配备,升级网管系统,强化安全防护,完善PDT全国“一张网”。认真贯彻落实***及山西省公安厅的指示要求,严格对标***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系列标准规范,推进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基础建设,构建部、省、市互联互通的公安无线通信保障体系,高效支撑各级公安机关重大任务安保、应急处突、协同作战等任务的指挥调度需求,安全服务警种部门实战化应用,确保国产化替代建设的“高性能、优运维、低风险”,实现全省公安PDT通信系统国产化替代和安全自主可控。4.0.7.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年。2、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执行。3、整体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整体售后服务及质保时间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6年。其中手持台的电池和有线耳机质保期为1年;扩容基站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自该年扩容基站验收完成之日起6年;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和传输链路租赁服务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实际使用年限计算(即第一年建设的基站配套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和传输链路租赁时间为6年,第二年建设的基站配套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和传输链路租赁时间为5年,第三年建设的基站配套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和传输链路租赁时间为4年,第四年建设的基站配套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和传输链路租赁时间为3年,第五年建设的基站配套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和传输链路租赁时间为2年,第六年建设的基站配套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和传输链路租赁时间为1年)。4、服务地点: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且在本合同签署前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双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若无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6、付款方式及条件: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年限为6年。第一年项目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年底按8%比例支付本年度合同服务费用;第二年起至第六年,按15.4%比例支付本年度合同服务费用。(注:若服务考核不达标,按照合同约定考核办法扣除当年相应费用)7、报价内容: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详细设计、软硬件设备采购、系统建设、安装调试、验收检测、系统运维、应急保障等费用。8、服务验收方式:采购人每年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考核,考核方式按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9、其它要求:(1)本项目的定制软件开发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系统开发全部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等技术资料,保障甲方的二次开发权等权利,未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所有资料,未经甲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的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甲方所有。(2)在未完成所有付款前,所有设备产权归属承建单位,管理权归属***门;从第6年完成所有付款后,所有设备的产权和管理权均归属***门。4.0.8.三、技术服务要求为提升全省公安机关在指挥调度、反恐维稳、应急处突及日常保障等实战应用中的扁平化、实战化能力,采购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服务。服务网络需遵循***总体要求,构建部-省-市三级联网架构,实现全省重点区域的无线信号覆盖,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供警务终端。1、服务明细序号服务类别服务名称单位数量1PDT跨省互联服务跨省互联服务项22PDT省级网络管理服务省级网络管理服务项13PDT省级频率及号码资源管理服务省级频率及号码资源管理服务项14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控制系统服务项25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省级定位服务项16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网管服务项27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调度服务项28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调度客户端服务项69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录音查询系统服务项110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公安内网定位信息服务项111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媒体服务项212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核心路由服务项113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核心交换服务项214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接入交换服务项415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KVM服务项216省厅PDT交换控制服务机柜(含辅材)服务项817省厅PDT鉴权加密服务鉴权服务项118省厅PDT鉴权加密服务密钥管理服务项119省厅PDT鉴权加密服务端到端加密服务项120省厅PDT业务对接服务前置对接服务项121省厅PDT业务对接服务后置对接服务项122省厅PDT业务对接服务网络隔离服务项123省厅PDT业务对接服务防火墙服务项124省厅PDT业务对接服务监控管理探针服务项125省厅PDT业务对接服务集中管控服务项126省厅PDT安全服务防火墙服务项627省厅PDT安全服务病毒防治服务项128省厅PDT安全服务网络脆弱性扫描服务项129省厅PDT安全服务安全审计服务项130省厅PDT安全服务日志分析服务项131省厅PDT安全服务入侵检测服务项132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控制系统服务项2233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网管服务项1134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调度服务项1135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调度客户端服务项2236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录音查询系统服务项1137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公安内网定位信息服务项1138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媒体服务项1139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核心路由服务项1140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核心交换服务项1141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接入交换服务项2242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KVM服务项1143地市PDT交换控制服务机柜(含辅材)服务项4444地市PDT鉴权加密服务鉴权服务项1145地市PDT鉴权加密服务密钥管理服务项1146地市PDT鉴权加密服务端到端加密服务项1147地市PDT业务对接服务前置对接服务项1148地市PDT业务对接服务后置对接服务项1149地市PDT业务对接服务网络隔离服务项1150地市PDT业务对接服务防火墙服务项1151地市PDT业务对接服务监控管理探针项1152地市PDT业务对接服务集中管控服务项1153地市PDT安全服务防火墙服务项3354地市PDT安全服务病毒防治服务项1155地市PDT安全服务网络脆弱性扫描服务项1156地市PDT安全服务安全审计服务项1157地市PDT安全服务日志分析服务项1158地市PDT安全服务入侵检测服务项1159全省PDT无线网服务8载频固定基站服务项7560全省PDT无线网服务6载频固定基站服务项8361全省PDT无线网服务4载频固定基站服务项12662全省PDT无线网服务4载频高山固定基站服务项2263全省PDT无线网服务3载频固定基站服务项36664全省PDT无线网服务4载频一体化移动基站服务项1365全省PDT无线网服务中继台服务项1266全省PDT基站扩容服务3载频固定基站服务(第二年扩容)项5067全省PDT基站扩容服务3载频固定基站1服务(第三年扩容)项1668全省PDT基站扩容服务3载频固定基站2服务(第三年扩容)项3469全省PDT基站扩容服务3载频固定基站服务(第四年扩容)项5070全省PDT基站扩容服务3载频固定基站服务(第五年扩容)项5071移动基站链路安全服务警用链路加密服务项1372移动基站链路安全服务警用无线智能网关服务项1373全省PDT终端服务手持台服务项3000074全省PDT终端服务固定车载台服务项200075融合通信鉴权加密服务端到端加密服务项176省厅移动警务备用平台融合通信安全边界服务前置对接服务项177省厅移动警务备用平台融合通信安全边界服务后置对接服务项178省厅移动警务备用平台融合通信安全边界服务网闸服务项179省厅移动警务备用平台融合通信安全边界服务防火墙服务项180省厅移动警务备用平台融合通信安全边界服务监控管理探针服务项181省厅移动警务备用平台融合通信安全边界服务集中管控服务项182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租赁服务项403283全省PDT基站扩容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租赁服务(第二年扩容50套,共5年)项25084全省PDT基站扩容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租赁服务(第三年扩容50套,共4年)项20085全省PDT基站扩容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租赁服务(第四年扩容50套,共3年)项15086全省PDT基站扩容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租赁服务(第五年扩容50套,共2年)项10087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0M数据专线链路租赁服务(省厅-地市市局)项12088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0M数据专线链路租赁服务(省厅-太原市局)项1289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M固定基站接入专线链路租赁服务项403290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M移动基站接入专线链路租赁服务项7891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0M PDT系统专线链路租赁服务项692全省PDT基站扩容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M固定基站接入专线链路租赁服务(第二年扩容50套,共5年)项25093全省PDT基站扩容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M固定基站接入专线链路租赁服务(第三年扩容50套,共4年)项20094全省PDT基站扩容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M固定基站接入专线链路租赁服务(第四年扩容50套,共3年)项15095全省PDT基站扩容传输专线链路服务10M固定基站接入专线链路租赁服务(第五年扩容50套,共2年)项10096省厅融合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融合通信基础服务项197省厅融合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融合通信赋能服务项198省厅融合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融合通信接入服务项199深化设计服务深化设计服务项12、服务内容第一阶段:深化设计阶段★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颁发的《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资质要求(***部属研究所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若投标人具备以上资质,可自行设计或委托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设计,若投标人不具备以上资质,需承诺委托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设计。深化设计内容至少包含:业务需求分析、系统架构、基站选址、三维数字地图覆盖仿真、现场勘测、系统容量设计、频率规划、编码方案、安全体系、应用对接、配套设施、运行管理等,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评审通过。深化设计目标如下:(1)先期完成全省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固定基站的规划设计,经过后期补盲最终实现对城区、县城、机场、火车站、重点场所等区域的PDT信号覆盖,区县基站建成率达到100%,重点乡镇驻地基站建成率达到90%,国道、高速公路的重点路段和检查站覆盖率达到90%,满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务工作中的语音和数据通信需求。同时,完成基站的现场踏勘并形成勘验报告。(2)设计规划全省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的交换中心(含主备),实现省内PDT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组呼、漫游及跨系统呼叫的正常应用,满足全省公安机关跨区域的指挥调度需求。(3)规划设计全省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网管,实现全省PDT网络的统一管理,满足省级网管与***网管系统和省内各市级网管中心的互联互通。(4)规划设计PDT跨省互联中心,实现与全国PDT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全国范围内跨区呼叫和自动漫游,满足部、省、市跨区域指挥调度需求。(5)规划设计PDT省级网络管理中心、省级频率及号码资源管理中心,加强PDT运维保障能力,有效提升PDT专网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水平。(6)完成全省PDT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的规划设计。第二阶段:建设服务阶段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全省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的基站建设(基站站点位置要求见附件1),投标人应充分考察山西本地地理环境和现有基础配套状况,选择合适的基站架设点位,实现对城区、县城、机场、火车站、重点场所等区域的PDT信号覆盖,满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务工作中的语音和数据通信需求。因本项目建设任务重,建设工期短,投标人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塔架及机房配套设施资源进行本项目建设。(2)完成全省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的交换中心建设,实现省内PDT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组呼、漫游及跨系统呼叫的正常应用,满足全省公安机关跨区域的指挥调度需求。建设PDT跨省互联中心,实现与全国PDT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全国范围内跨区呼叫和自动漫游,满足部、省、市跨区域指挥调度需求。(3)完成全省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网管中心建设,实现全省PDT网络的统一管理,满足省级网管中心与***网管系统和省内各市级网管中心的互联互通。(4)完成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PDT终端配备,共需建设32000部终端(30000部手持台、2000部固定车载台)。(5)提升全省PDT系统安全防护能力。PDT鉴权和密钥管理系统配备率达到100%;PDT专网与公安信息网内的PDT业务对接平台建成率达到100%,各PDT系统的安全加固率达到100%。(6)建设省级融合通信平台,实现对多个通信系统音视频、数据资源的汇聚,为各警种的业务应用提供统一标准的服务支撑,提升警务实战能力。(7)投标人应充分调研市场情况和行业现状,选用成熟、可靠的设备进行本项目建设,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项目建设所用软硬件设备至少应满足“服务所需的基础软硬件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为确保长期稳定的服务,应尽量避免选用独家技术的产品。服务期满后,“服务所需的基础软硬件清单及技术参数”所列所有软硬件设备归甲方所有。★(8)本项目通信基站点位数量多、分布广、位置偏远、施工需登高上塔,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终端数量多、分组写频工作复杂,投标人中标后需组建专业项目施工团队,施工单位需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若投标人具备以上资质,可自行建设或委托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施工,若投标人不具备以上资质,需承诺委托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施工。第三阶段:实施服务阶段合同签订后6年内提供以下服务:(1)系统应用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使用需求,提供7*24小时的山西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应用服务,山西公安使用该系统可实现登记、去登记、鉴权、漫游、语音单呼、语音组呼、组呼迟入、组呼并入、广播呼叫、紧急呼叫、优先呼叫、报警、环境侦听、监听、插话、强拆、越区切换、通话限时、讲话方身份识别、PTT授权、遥毙、遥晕、复活、动态重组、呼叫限制、状态消息、短消息、卫星定位信息传输、网络管理、端到端安全、PDT系统之间的互联、有线电话呼叫、功率控制、包容呼叫、呼叫转移、繁忙排队、分组数据、空口安全、限定基站呼叫等PDT标准规范的所有通信功能,同时应满足在同一个交换中心下对讲机组呼建立时间小于300毫秒,跨交换中心时间对讲机组呼建立时间小于500毫秒的呼叫时延需求,系统容量应满足未来6年服务期内全省公安队伍的使用需求,通话质量应达到ITU-TP.800和P.830建议书规定的“优”级别。(2)值守服务针对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特点,为省、市交换控制中心各至少配置2名PDT技术支撑值守服务人员(共计至少24名),对中心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保证网络保持最优的运行状态;及时进行故障登记与派发,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同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定期自动生成交换控制中心及基站的软硬件运行状态报告、终端使用状态报告。(3)日常巡检服务需具有专业的技术能力,针对本项目提供可靠的日常巡检服务,保证PDT基站安全稳定运行。根据警用数字集群基站分布情况,选择具备登高证、电工证的基站专业维护人员对警用数字集群通信基站进行包站管理,明确每个基站的维护责任人。机房按照每年不少于4次巡检,塔上设备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巡检的要求。(4)故障处理服务需具备通信基站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经验,并保证专业维护队伍可提供7*24小时的保障服务,具备全省统一的专业化远程监控调度中心,对基站电力、网络、塔桅、机房环境状况进行24小时远程不间断监控,与基站现场维护人员协同判断故障原因,及时进行基站故障登记与派发,启动相应的故障处理流程,保证各基站处于最优的运行状态。响应时间:投标人在6年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故障报告后,需至少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至少1小时内到达省市级故障现场,至少3小时内到达区县级故障现场。投标人应确保:①电力原因不断站;②网络原因等一般故障从报障时间开始4小时内解决;③其他设备类等特殊原因故障,如在4小时内不能解决,按照服务体系架构,逐级上报至属地公安局进行故障报备,并于2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或备品备件更换,恢复正常运行;④基站年接通率不低于95%,若接通率不达标,则提供链路备份服务。(5)备品备件服务: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内系统正常运行的足够数量备品备件。(6)跨省互联测试及优化服务:采用成熟、可靠的跨省互联系统,按照***的标准进行跨省互联,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呼叫、自动漫游,满足部、省、市跨区域指挥调度需求,并提供互联相关的测试及软件优化服务。(7)安全服务:定期对交换控制中心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和漏洞修复,保障系统信息安全,并做好升级记录。(8)切网服务:为全省(省厅、11个地市)提供成熟、可靠的网络切换服务(原有TETRA网络切换PDT网络),在网络切换过程中须进行合理的频率规划使用,保证对公安无线调度业务不受任何影响,并且保证山西公安业务的正常开展。(9)培训服务:根据公安用户实际使用需求,面向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面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管理培训。培训可分期、分批组织进行。(10)运维保障服务:投标人应具备专业的运维保障服务能力,实现对本项目的智能化运维保障。(11)网络优化服务:根据公安用户实际需求,为全省(省厅、11个地市)提供成熟、完善的PDT无线网络信号覆盖优化服务,实时监测及直观呈现基站覆盖情况。(12)重大安保及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协助山西省公安机关进行重大安保和应急救援时的通信保障,根据警务活动,规划合理、完善通信保障方案。3、服务考核(1)本项目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进度,如期完成设备的安装、调测、试运行等工作,要求服务单位做好现场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不侵害他人产权,确保项目实施和日常巡检维护畅通。如因现场管理不到位、信息基础设施产权问题等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用户无关,如纠纷导致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巡检受到影响,用户有权要求服务单位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项目服务实际情况,由山西省公安厅确定考核指标及相关考评方式,按季度分地市对服务单位整体服务效果进行考评,考评得分将直接与服务费结算相关联,采用分段累加制计算年度得分。年度总得分(总分100)服务费支付比例95分以上时(含95分)100%支付本年度服务费低于95分但高于90分(含90分)95分以下,每降低1分扣除本地市年度服务费1‰低于90分90分以下,每降低1分扣除本地市年度服务费2‰(3)本项目涉及一切单位均需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征得用户事先书面同意或涉及保密信息已由用户公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4)根据***颁发的《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采购人有权在PDT集群系统竣工验收前,任意时间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所投产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进行校验,若校验结果发现不符合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相关后果及费用。4、服务所需的基础软硬件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一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通信系统软硬件1PDT跨省互联中心跨省互联中心(ICC)一、技术指标:满足《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省省联网技术方案(试点)》和《警用数字集群 (PDT)通信系统跨省互联中心技术规范(试点)》的技术指标要求。跨省组呼建立时间:小于800毫秒。跨省卫星定位订阅量不小于5000个。省省并发呼叫数(包含监听)不小于1000路。二、功能要求:满足《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省省联网技术方案(试点)》和《警用数字集群 (PDT)通信系统跨省互联中心技术规范(试点)》的功能要求。(1)联网应用功能:实现漫游登记;跨系统单呼;跨系统组呼;跨系统组呼越区切换;跨系统紧急呼叫;跨系统广播呼叫;数据业务(短消息、状态信息);卫星定位业务;旋钮组附着;跨系统监听;跨系统强拆;跨系统强插;跨系统开关机信息订阅。(2)设备功能:具备互联路由;移动性管理;语音单呼/短消息单呼/状态消息单呼;段对组呼/短消息群发/状态消息群发/广播呼叫;分级组;话权控制;媒体转发;卫星定位业务订阅;越区切换;监听、强拆、强插。(3)管理功能:具备移动性管理;设备管理;性能统计管理;告警管理;存储管理;权限管理;终端漫游权限管理。三、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22PDT省级网络管理中心省级网络管理中心一、技术指标:满足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和GA/T1365-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的技术指标要求。二、功能要求:满足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和GA/T1365-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的功能要求,具备以下功能:(1)漫游权限管理:包括对通话组有效区域管理和移动台漫游权限管理。(2)设备信息统计与处理: 通过上拉市级网管数据,对下级网管上报的各类系统资源信息进行统计,统计的内容包括系统交换中心、基站、终端。(3)话务量统计分析:通过上拉市级网管数据,对各地市按基站统计话务量;按时段统计话务量;按通话组统计话务量;按呼叫类型(单呼、组呼、数据)统计话务量。(4)呼损统计分析:通过上拉市级网管数据,对各地市按基站统计呼损;按时段统计呼损;按通话组统计呼损;按呼叫类型(单呼、组呼、数据)统计呼损。(5)在线用户数量统计分析:通过上拉市级网管数据,对各地市系统终端使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6)告警通知和处理:支持告警通知;告警定位;告警显示;告警清除。(7)告警数据的记录和查询:支持告警信息记录;告警信息统计;告警信息查询。(8)告警统计数据分析:支持对告警数据进行分析;(9)数据库备份:支持用户数据库的备份存储;设备配置数据库的备份存储。(10)网管账号管理:支持对网管账号进行管理。(11)日志管理:支持网络运行日志数据的实时存储;网络运行日志数据的统计;网管操作日志数据的实时存储;网管操作日志数据的统计。三、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省级网管检测报告。套13PDT省级频率及号码资源管理中心省级频率及号码资源管理中心一、功能要求:频率及号码管理系统具备从PDT系统的网管和交换中心采集数据的功能,包括号码信息、频率使用状况等信息,具备以下功能:(1)号码管理:包括用户分布、群组分布、用户统计、用户管理等部分。具备用户数据处理与存储、用户漫游权限查询、用户所在基站和当前工作组的查询、用户活动历史查询等功能。(2)频率管理:包括频率分配查看、互调分析、使用记录、干扰辅助查找和频率规划建议等部分。具备基站频率的处理与存储,频率的分配情况查询,频率互调分析,频率使用的分析和统计,辅助频率干扰查找,辅助频率规划功能。(3)权限管理:通过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的设置,具备分权分域功能。具备省、市、区/县行政域及不同警种域的划分,在任何域内具备对号码管理、频率管理的权限设置,实现域和权限的灵活组合。(4)服务评价上报:支持收集各地市网管中心上报的服务评价清单,对清单进行展示、评分和排名。服务评价清单包括呼损率、呼叫排队、基站断网次数、互联系统中断次数、信道故障率、鉴权系统故障次数、系统瘫痪次数、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分析报告及时率、用户使用投诉次数、施工前报备、重大勤务保障、基站巡检及时率、巡检可靠性、系统测试工作、备品备件准备情况、备品备件维修记录情况等。(提供承诺函)二、接口要求:新增用户状态上报接口,当用户开关机、切换组、切换基站时,向平台报告用户状态改变消息,包含有用户身份、动作类型、当前登录基站、当前工作组/通话组等信息。号码资源管理部分,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中“省市网管接口服务”的“市级用户服务”中,增补“用户状态上报”接口;频率管理部分,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中“部省网管接口服务”新增“频率管理服务”,部省网管接口规范中增加新增频率管理接口,服务评价部分,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中“省市网管接口服务”新增“评价上报服务”,省市网管接口规范中增加新增评价上报服务接口。(提供承诺函)三、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14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控制系统一、技术指标:满足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二、功能要求:(1)完成PDT交换中心的信令和语音交换,包括跨站的呼叫和管理;(2)记录和存储用户相关数据,实现对核心网的数据支撑;(3)保存网络内的个呼用户/组用户数据、设备运行参数和日志数据等信息;三、性能指标:(1)数字集群网同一交换局内组呼建立时间:小于300毫秒。(2)数字集群网跨交换局内组呼建立时间:小于500毫秒。(3)基站联网率达到100%。(4)单套交换中心承载能力需支持至少256(含)个基站。每个基站支持至少16载波的配置;(5)单套交换中心支持至少1个区号32200个用户容量。四、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25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省级定位平台一、功能要求:省级定位平台接收各地市PDT系统批量推送的终端定位数据,汇聚全省终端定位,并通过省-部定位数据推送接口按需推送到部级定位平台,具备以下功能:(1)订阅位置信息:支持开启订阅终端位置信息,终端向定位平台上报定位位置,并在地图中显示其位置;(2)轨迹回放:支持根据终端上传的定位数据将终端的历史运动轨迹显示在地图上;(3)地图居中显示设备:支持对指定终端显示在地图中央,方便查看或操作该终端;(4)圈选呼叫:支持圈选某区域内的终端,对该区域内的终端发起的呼叫;(5)越区告警:支持对终端设置限定区域告警,终端离开或者进入限定区域时,平台会自动告警;二、接口要求:全省终端定位数据上报接口,符合《PDT系统互联调度功能补充规范(v1.5)》附录A 要求;省-部定位数据按需推送接口,符合《PDT系统互联调度功能补充规范(v1.5)》附录A 要求。(提供承诺函)三、性能要求:定位条数≥ 1500条/秒。四、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16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网管系统(含客户端)一、技术指标:满足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和GA/T1365-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的技术指标要求。二、功能要求:(1)账户管理:支持移动台、调度台开户/销户;移动台遥晕、复活、遥毙;通话组成员管理等。(2)呼叫权限管理。(3)漫游权限管理:支持通话组有效区域管理;移动台漫游权限管理。(4)用户实名制数据管理。(5)配置管理:系统设备参数配置;系统设备配置文件的存储、对比及恢复。(6)设备维护:移动台空口写频;基站设备远程软件升级;系统设备的域名管理,见GA/T 1364的规定;(7)设备信息统计与处理:支持对系统交换中心、基站、终端等系统信息的统计与处理。(8)话务量统计和分析:支持按基站统计话务量;按时段统计话务量;按通话组统计话务量;按呼叫类型(单呼、组呼、数据)统计话务量。(9)呼损统计分析:支持按基站统计呼损;按时段统计呼损;按通话组统计呼损;按呼叫类型(单呼、组呼、数据)统计呼损。(10)在线用户数量统计分析。(11)设备运行状态监:支持对基站设备与交换中心设备运行状态(包括在线状态和告警状态)监控:基站信道占用比例监控;交换中心在线状态的监控;链路质量(包括抖动、时延、丢包率)监控。(12)告警通知和处理:支持告警通知;告警定位;告警显示;告警清除。具体告警详单、告警统计、告警方式等相关内容需根据服务评价体系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13)告警数据的记录和查询:支持告警信息记录;告警信息统计;告警信息查询。(14)告警统计数据分析。(15)网管账户管理支持对网管账号进行管理。(16)日志管理:支持网络运行日志数据的实时存储;网络运行日志数据的统计;网管操作日志数据的实时存储;网管操作日志数据的统计。(17)地市网管中心需按照省厅PDT系统采用的用户状态上报接口、频率管理服务,配合省厅完成接口设计、开发及对接,实现用户状态上报、频率管理功能。(提供承诺函)(18)向省厅频率及号码资源管理系统上报的服务评价清单,包括呼损率、呼叫排队、基站断网次数、互联系统中断次数、信道故障率、鉴权系统故障次数、系统瘫痪次数、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分析报告及时率、用户使用投诉次数、施工前报备、重大勤务保障、基站巡检及时率、巡检可靠性、系统测试工作、备品备件准备情况、备品备件维修记录情况等进行手动录入打分。(提供承诺函)三、服务端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四、客户端采用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专用网络管理的操作设备,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和操作系统,满足不间断运行要求;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主频/8核);内存:≥8GB DDR4;网络接口:≥1个;电源模块:≥180W*1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五、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市级网管检测报告。套27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调度系统一、技术指标:满足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二、功能要求:(1)单呼:调度台可以对单一终端直接发起呼叫;(2)组呼:调度台可以对先前编定的终端组发起呼叫;(3)全呼:对系统中全体在线终端发起呼叫;(4)广播呼叫:具备主叫发射权限,被叫终端只有接收权限;(5)收发短消息和状态信息:调度系统可通过调度台向一线终端发送与警务相关的短消息,供警务人员执勤时使用。接收终端发送的状态信息,为派警提供信息;(6)监听、强插、强拆:具有较高调度指挥权限的终端,可以通过调度台监听系统中正在进行的通话。当需要对一线警务进行指导、指挥时,可强行插入正在进行的会话当中,进行通话调度。当系统信道资源较为紧缺的时,调度台可强行拆除某些通话,释放系统资源,优先保证高级别通话需求。监听、强插、强拆功能体现了调度台在PDT系统中具有较高的调度指挥权限;(7)环境侦听:向终端发起的一种特殊呼叫,用于监听PDT终端周边的环境声音;(8)指定区域呼叫:可根据任务需要,指定一定范围内的终端并对其发起呼叫;(9)动态重组设置和取消:调度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不在相同通话组中的终端,编入临时组中,并对该临时组进行通话调度,待业务处理完后,调度台可将该临时组取消。在动态重组时也可实现组呼迟入功能;(10)遥晕/复活:调度台可以远程发送遥晕指令,使PDT终端暂时无法完成常规业务,对于已经被遥晕的终端,调度台可向其发送复活指令,使其恢复工作;(11)遥毙:在终端遗失等情况下,调度台可向终端发送遥毙指令,使其彻底失去完成所有业务的能力,保证系统安全;(12)报警呼叫:调度台接收并处理终端使用者在紧急事态下发出的报警呼叫;(13)权限管理:调度系统要具备权限管理等功能,具体包括:调度系统要支持分级调度,能够对调度人员进行权限管理;(14)安全功能:客户端支持PDT规范中要求的加密方式;(15)位置信息辅助调度功能:调度系统与PGIS系统辅助的情况下,可以获取上线终端地理位置,并能根据实际警情,在地图上以圈选方式进行调度操作;(16)北斗上拉时长的设置:根据用户量,支持设置时间长短,定时上拉上线终端地理位置;(17)用户列表管理、用户信息管理:对警员基本信息进行记录管理,主要包括姓名、警号、所属单位、呼号等,对上线终端的呼叫进行记录;(18)点击呼叫:在调度台上点击任一上线用户,即可呼叫该用户;(19)调度录音及回放:调度系统能够记录通话声音,检索通话记录、回放通话录音;(20)操作日志管理:记录系统操作,包括:操作员登录访问和各项呼叫记录等。(21)组派接:可以临时将多个组合并,使不同的组之间能够互相通信并随时可以恢复原状;(22)包容呼叫:支持在已经建立呼叫的业务信道上发起的,将其他上线终端拉入当前业务信道通话的呼叫。(23)实现PDT系统定位数据的集成;(24)提供成熟、可靠、安全的二次开发接口,为公安内网的应用业务系统提供语音、短信、定位等能力支撑,可基于PGIS平台开展空间地理信息应用等功能。三、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28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调度客户端一、技术指标:满足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二、功能要求:(1)单呼:调度台可以对单一终端直接发起呼叫;(2)组呼:调度台可以对先前编定的终端组发起呼叫;(3)全呼:对系统中全体在线终端发起呼叫;(4)广播呼叫:具备主叫发射权限,被叫终端只有接收权限;(5)收发短消息和状态信息:调度系统可通过调度台向一线终端发送与警务相关的短消息,供警务人员执勤时使用。接收终端发送的状态信息,为派警提供信息;(6)监听、强插、强拆:具有较高调度指挥权限的终端,可以通过调度台监听系统中正在进行的通话。当需要对一线警务进行指导、指挥时,可强行插入正在进行的会话当中,进行通话调度。当系统信道资源较为紧缺的时,调度台可强行拆除某些通话,释放系统资源,优先保证高级别通话需求。监听、强插、强拆功能体现了调度台在PDT系统中具有较高的调度指挥权限;(7)环境侦听:向终端发起的一种特殊呼叫,用于监听PDT终端周边的环境声音;(8)指定区域呼叫:可根据任务需要,指定一定范围内的终端并对其发起呼叫;(9)动态重组设置和取消:调度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不在相同通话组中的终端,编入临时组中,并对该临时组进行通话调度,待业务处理完后,调度台可将该临时组取消。在动态重组时也可实现组呼迟入功能;(10)遥晕/复活:调度台可以远程发送遥晕指令,使PDT终端暂时无法完成常规业务,对于已经被遥晕的终端,调度台可向其发送复活指令,使其恢复工作;(11)遥毙:在终端遗失等情况下,调度台可向终端发送遥毙指令,使其彻底失去完成所有业务的能力,保证系统安全;(12)报警呼叫:调度台接收并处理终端使用者在紧急事态下发出的报警呼叫;(13)安全功能:客户端支持PDT规范中要求的加密方式;(14)北斗上拉时长的设置:根据用户量,支持设置时间长短,定时上拉上线终端地理位置;(15)用户列表管理、用户信息管理:对警员基本信息进行记录管理,主要包括姓名、警号、所属单位、呼号等,对上线终端的呼叫进行记录;(16)点击呼叫:在调度台上点击任一上线用户,即可呼叫该用户;(17)调度录音及回放:调度系统能够记录通话声音,检索通话记录、回放通话录音;(18)操作日志管理:记录系统操作,包括:操作员登录访问和各项呼叫记录等。(19)组派接:可以临时将多个组合并,使不同的组之间能够互相通信并随时可以恢复原状;(20)包容呼叫:支持在已经建立呼叫的业务信道上发起的,将其他上线终端拉入当前业务信道通话的呼叫。三、客户端采用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专用调度服务的操作设备,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和操作系统,满足不间断运行要求,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主频/8核);内存:≥8GB DDR4;网络接口:≥1个;电源模块:≥180W*1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69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录音查询系统一、技术指标:满足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二、功能要求:对PDT网络所有的通话进行录音,存储和查询系统通话和录音记录数据库。(1)具有录音查询回放功能,通过权限控制来实现录音数据的分别查询。(2)录音系统能够通过数据库本身的备份功能定期做备份,备份文件可备份到本地或远程磁盘上。(3)录音系统记录系统内所有用户的通话信息,包括:主叫、被叫、组呼号、个呼号、呼叫时间、时长、呼叫类型等所有必要信息。(4)支持录音检索查询功能,包括:时间、用户、群组、呼叫类型等多种检索回放功能。三、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110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公安内网定位信息系统一、功能要求:配合PDT系统实现公安网内定位数据的集成;提供二次开发接口并开发基于PGIS平台开展空间地理信息应用等功能。二、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者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提供6年质保及维护服务。套111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媒体中心一、功能要求:PDT 系统移动台的语音与有线端(G.711 格式)语音的转换;二、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或专用设备。若采用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设备,符合信创要求或产品采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公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内的CPU处理器、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配置要求:CPU:≥1颗处理器(2.2GHz/16核);内存:≥64GB DDR4;硬盘:≥1TB(3.5英寸或2.5英寸)硬盘*3块+480G2.5英寸SSD硬盘*1块;RAID卡:≥1张,支持RAID0/1/5;USB接口:≥2个;PCI-E插槽:≥2个;VGA接口:≥1个;板载千兆RJ45网口:≥2个;电源模块:≥550W*2个。若采用专用设备需保证整体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配置要求:宽度:≥19英寸,高度≤2U;重量 ≤5kg;工作电压 220V AC;≥8路NVOC和G.711 格式语音转换;支持运行指示、告警指示、编解码状态指示。套212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核心路由器一、配置要求: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端口结构:模块化, RJ45Console串口:≥1个;USB2.0:≥1个;广域网接口:≥2个GE电口+2个10GE光口(兼容GE光口);局域网接口:≥ 12个GE电口。二、性能指标:包转发率≥40Mpps; 三、功能要求:(1)网络管理:升级管理,设备管理,Web 网管;(2)安全性能:ACLv4/v6,基于域的状态防火墙,802.1x 认证,MAC 认证,Portal 认证,国密算法,上网行为管理,IPS,URL 过滤;(3)VPN支持:IPSecVPN,GREVPN,DSVPN,A2AVPN,L2TPVPN,L2TPv3VPN ;(4)QoS支持:流量监管(CAR),流量整形,拥塞避免,拥塞管理,端口三级调度和三级整形,智能应用控制(SAC) 。套113省厅PDT交换控制中心核心交换机一、配置要求:主机机框*1个,至少支持可扩展6块业务板和4块电源模块;主控引擎板:≥2块,4端口万兆集群业务子卡(SFP+):≥2块;48端口十兆/百兆/千兆以太网电接口板(RJ45) :≥2块;交流电源模块:≥2个。 二、性能指标:交换容量≥76Tbps,包转发率≥8600Mpps;三、功能要求:(1)QoS:支持标准和扩展ACL;支持基于VLAN的ACL;支持队列调度机制;支持拥塞避免机制;(2)VXLAN:支持VXLAN 二层交换;支持VXLAN 路由交换;支持VXLAN 网关;(3)网管功能:支持FTP、TFTP;支持SNMP v1/v2/v3;支持设备在线状态监测机制;(4)安全机制:支持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支持 802.1X 认证/ MAC 地址认证;支持端口隔离;支持端口安全; (5)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OSPFv3、BGP、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建设 公安警用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