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红细胞库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淮安市中心血站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800-YSJS-G2024-0017
二
、
项目名称: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13201062497074314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3座1804-1808
90.82(均分制)
28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建设
品牌(如有):上诺
规格型号:ZHXB4定制
数量:1套
单价:2898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吉锤、徐婕、金璐、王小晋、张兆霞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80%收取,共计2870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中心血站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4号
联系人:谢峰
联系电话:15952345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1幢1615室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1893638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
电话:189363891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800-YSJS-G2024-0017采购文件.doc
6、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致淮安市中心血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中心血站的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建设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红细胞库,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上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773万元,资产总额为46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南京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4年12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建设项目编号:WT-320800-094004-2024-0005采购人:淮安市中心血站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十一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淮安市中心血站的委托,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WT-320800-094004-2024-0005(二)项目名称: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建设(三)预算金额:360万元(四)最高限价:300万元(五)采购需求:淮安市中心血站智能红细胞库建设,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六)合同履行期限:★100天内完成整体项目建设、1个月内完成试运行等工作,正式运行时间不得迟于2025年5月下旬(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适用)。(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30(二)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联系方式名称:淮安市中心血站地址:谢主任联系方式:0517-80699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1号楼211室联系方式:张工电话:18936389198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淮安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和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招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80%收取,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两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5.1投标邀请5.2投标人须知5.3合同文本5.4项目采购需求5.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6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通过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7.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指定模块中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模块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的,视同未提交该投标材料处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如有)13.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3.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方案部分方案部分(如果本项目涉及的话)17.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17.2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供应商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17.3供应商需按17.2的要求编制方案,否则按未提供方案处理。四、投标文件上传18.投标文件的上传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8.3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9.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以后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9.3投标人不得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投标文件。5、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0.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委员会21.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1.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智能红细胞库)。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4.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5.1无效投标条款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5.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11按照第33.4的要求本项目中具有“强制采购”产品,但未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的;25.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5.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5.2废标条款2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5.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5.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6、定标26.确定中标单位26.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26.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6.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质疑处理2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未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27.5条的要求提供质疑的均不予受理。27.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7.3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7.4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27.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27.6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7.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质疑投标人还需要纸质形式回复函的,需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或者在质疑函中明确提出该要求。27.8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投标人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8.中标通知书28.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2.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2.1.1对于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2联合体及分包32.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2.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小微型企业(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2.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2.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节能、环保政策3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3.2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采购产品)被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3.3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中(采购产品)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3.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如有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33.5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4.政府绿色采购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如下:34.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产品需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本项目为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34.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4.3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35.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5.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该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5.2有融资贷款需求的中标人,与采购人在苏采云【合同在线签订】模块中进行合同在线签订时,【账户信息完善】的“是否融资”一栏中需选择“是”,同时完善收款账号信息和合同补充协议(融资账号)。第三章评标标准一、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委会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三、具体标准:一、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二、技术部分(60分)1、参数响应情况40分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招标要求情况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40分;标▲的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未标▲的为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即止。注:投标人针对本项评分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中内容为准,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技术响应偏离表》为准,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否则不予认可。2、产品核心部件综合评价8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系列、规格、市场占有率、影响力以及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市场占有率高、选型、规格高、设计方案清楚合理可操作性强、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高的得6-8分;②市场占有率一般、选型、规格较高、设计方案较清楚合理可操作性较强、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较高的得3-5分;③市场占有率低、选型、规格一般、设计方案基本清楚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一般,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内容的说明和介绍资料。3、实施方案5分①安装方案、人员安排、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关键技术、工艺处理等方案详细、合理、科学的,得4-5分;②安装方案、人员安排、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关键技术、工艺处理等方案较详细、较合理、较科学的,得2-3分;③安装方案、人员安排、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关键技术、工艺处理等方案不详细、不合理、不科学的,得1分;④没有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保修期外售后维护、维修承诺及收费标准、本地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人员组成与经验、产品检验、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及响应时间长短等情况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相关资料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4分)②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相关资料通用、简单的方案,符合采购需求;(3-2分)③售后服务及培训相关资料方案可行,但内容不够完整;(1分)④未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相关资料或售后服务相关资料中存在重大缺陷的不得分。5、在满足采购质保期要求(≥5年)后,每年全保费用为合同价的2%。供应商每年全保费用以合同价2%为基数,每低10%得1分,最高得2分。(例:合同价*2%*90%=全保费用,得1分;合同价*2%*80%=全保费用,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三、商务部分(10分)1、资质证书4分①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备标的采购清单产品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③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④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备设备再制造企业能力等级证书(C类III级或以上等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业绩6分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需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案例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或扫描件以及使用单位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为准,内容需反应相关产品信息,无相关信息不得分)一、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二、技术部分(60分)1、参数响应情况40分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招标要求情况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40分;标▲的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未标▲的为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即止。注:投标人针对本项评分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中内容为准,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技术响应偏离表》为准,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否则不予认可。2、产品核心部件综合评价8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系列、规格、市场占有率、影响力以及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市场占有率高、选型、规格高、设计方案清楚合理可操作性强、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高的得6-8分;②市场占有率一般、选型、规格较高、设计方案较清楚合理可操作性较强、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较高的得3-5分;③市场占有率低、选型、规格一般、设计方案基本清楚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一般,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内容的说明和介绍资料。3、实施方案5分①安装方案、人员安排、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关键技术、工艺处理等方案详细、合理、科学的,得4-5分;②安装方案、人员安排、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关键技术、工艺处理等方案较详细、较合理、较科学的,得2-3分;③安装方案、人员安排、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关键技术、工艺处理等方案不详细、不合理、不科学的,得1分;④没有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保修期外售后维护、维修承诺及收费标准、本地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人员组成与经验、产品检验、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及响应时间长短等情况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相关资料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4分)②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相关资料通用、简单的方案,符合采购需求;(3-2分)③售后服务及培训相关资料方案可行,但内容不够完整;(1分)④未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相关资料或售后服务相关资料中存在重大缺陷的不得分。5、在满足采购质保期要求(≥5年)后,每年全保费用为合同价的2%。供应商每年全保费用以合同价2%为基数,每低10%得1分,最高得2分。(例:合同价*2%*90%=全保费用,得1分;合同价*2%*80%=全保费用,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三、商务部分(10分)1、资质证书4分①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备标的采购清单产品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③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④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备设备再制造企业能力等级证书(C类III级或以上等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业绩6分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需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案例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或扫描件以及使用单位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为准,内容需反应相关产品信息,无相关信息不得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一、合同格式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一、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项目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乙方提交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三、供货时间和地点本合同供货时间和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四、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到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且上级拨付设备款到账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5%,满一年服务期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按合同约定付款)注: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因发票问题而导致无法正常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五、验收甲方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八、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格式及条款;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乙方:单位盖章:(电子签章)单位盖章:(电子签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投标人。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3.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4.1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制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6.付款方式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装箱单;(4)验收合格证;(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甲方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8.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8.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8.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8.5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9.检验及安装9.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9.2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9.3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9.4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9.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9.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10.索赔10.1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颔。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1.拖延交货11.1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和见证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5.仲裁15.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5.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5.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5.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在甲方根据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破产中止合同17.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8.转让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及其它19.1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和乙方的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19.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19.3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19.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乙方、甲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一、主要用途描述:用于红细胞存取管理,实现红细胞自动入库、自动出库、实物盘库和智能订单分拣等功能。★二、总体要求:1、智能红细胞库用于智能自动存储成品红细胞产品,冷库温度要求2-6℃,冷库有效容积不少于58立方米,冷库高度3.3m,中标后现场确认实际库体及外观尺寸,与淮安市中心血站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施工。(要求投标方提供智能红细胞冷库的详细设计图(2D、3D、详细外部尺寸)。2、存储总量要求≥6000盒成品红细胞产品(以2U/盒计)。3、智能红细胞库设计符合《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冷库(箱)和压缩冷凝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4015-2024等。4、智能红细胞库设计要完全符合《血液储存标准WS-399-2023》、《血站技术操作规程》、《血站管理办法》、《血液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对血液储存的相关要求。5、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要求:5.1项目建设内容:智能红细胞库为集成装配式,整套系统由冷库库体结构、双制冷系统、智能温控及报警系统、智能消毒系统、自动化存储分拣系统、智能盘点系统、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软件对接接口及其他相关配套部分工作,5.2功能要求:实现红细胞类产品自动入库、精准定位存储、按订单分拣出库、单袋分拣、自动实时盘点、库内血液整理、库内消毒等智能化管理要求,出入库信息精确管理到单袋,一码一位。6、中标方严格执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血站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承诺书),做好现场设备安装工程,完成相应施工许可申请,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的整洁。7、中标方应服从血站指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事故系投标方疏于安全防范管理、违章施工所致,血站有权对投标方进行违约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血站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三、主要技术参数1、冷库库体结构1.1▲冷库采用整体外观设计形式,外观板材要求采用医用板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防水、防火、防腐、防酸、抗冲击、耐臭氧、耐紫外线、无毒、无气味、易清洁,由≥5MM的V-0级阻燃材料模压成型(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整体采用壳体安装形式,模块化对接,确保安装平整,安装时作好板间拼接处的密封,平整对接,缝隙≤5mm,缝隙采用与板材颜色相同的密封胶密封,不能出现胶渍或漏胶现象。1.2★智能红细胞库库体要求采用硬质聚氨酯高压整体发泡板材建造,库体内面不锈钢(304)厚度≥0.8mm;保温板厚度≥100mm,防火等级至少B2级或以上(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1.3▲库板密度要求达到≥42±2kg/m3(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地面采用承重聚氨脂彩钢板(承重点需要预埋硬木),单位面积承重≥350KG,地面铺设≥3mm防滑花纹铝板。1.4化霜水排水管须做存水弯与冷库外地漏严密连接,外加保温管,不得出现漏水现象。1.5冷库门:(1)▲智能红细胞存取系统进出货电动门≥1扇,门体采用高分子材料,门厚度在≤50mm(提供实物厚度测量图片等证明材料),门表面不能出现凝露。门体与门框须用硅胶密封条密封(硅胶密封条耐温要求:-60℃~+250℃),电动门内加装防风装置,以减少冷热空气交换,规格与血筐匹配,实现后期自动化传输系统与智能红细胞冷库之间自动进出入血筐;(要求投标方提供关于冷库门的设计图(2D和3D及详细外部尺寸)等说明材料)(2)▲应急出货门≥2扇,保证应急取血库位红细胞每种血型≥20袋,自动更新替换为远效期红细胞(提供设计说明等相关材料),在传输系统或移动机器人等设备故障时,可通过应急口人工窗口操作取血。应急出货门采用绝热、耐高温、耐低温材质,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经受反复多次苛刻和消毒条件,具有极佳的回弹性和永久使用极小变形,耐臭氧,耐紫外线,无毒、无气味。(要求投标方提供关于冷库门的设计图(2D和3D及详细外部尺寸)等证明材料)。(3)▲检修门≥1扇,满足日常维护保养要求,配置感应器,未关紧或打开状态超过设定时间则自动声、光报警提示,同时具备泄压孔。检修门任何时候均可从内部打开,保证进入冷库内部人员的安全,在检修门外设置安全门锁,具有呼叫求救开关,防止人员误关在库内,发生安全事故(提供已成功应用实景图片及单位名称等证明材料)。检修门采用绝热、耐高温、耐低温材质,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经受反复多次苛刻和消毒条件,具有永久使用极小变形,耐臭氧,耐紫外线,无毒、无气味。(要求投标方提供关于检修门的设计图(2D和3D及详细外部尺寸)等证明材料)1.6★满载断电状态下库内温度从2℃升温到6℃时间≥1h(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7存储舱照明灯:库内配置≥3盏防潮、防爆LED灯,附带灯开关控制,满足库内照明需求。1.8库内配有摄像头≥4个,实时监控并录制存、取和盘点操作。2、消毒2.1▲智能红细胞库库板内面增加纳米涂层,有效抑制细菌及病毒生长,冷库板符合防霉抗菌涂料相关国家标准《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GB/T21866-2008)、《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GB/T1741-2020)(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2.2▲冷库内采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对智能红细胞库内部自动定时消毒,效果达到血站质控要求,不影响血液储存安全及库内机构运行(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国家标准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及设计说明等证明材料),消毒时间可设定,消毒记录可导出,能追溯查询。3、双套制冷系统3.1★冷库温度传感器总数≥8个,分区设置。冷库达到工作温度并稳定运行后,库内不同货位温度均一性控制在±1℃(验收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3.2★库体有外置可视温度显示,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和电源故障报警装置。3.3▲设备温度显示、校准温度计固定位置、温控系统显示,三者布局考虑紧密性,确保温度监控的准确性与便捷性(提供设计方案及说明等证明材料)。3.4★两套制冷系统独立控制,一用一备,定时轮换(时间可自由设定),其中一套制冷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制冷效率低下时,备用制冷系统自动切入。制冷设备配置满足舱内满载血液时的存储温度要求(提供制冷系统图、制冷负荷计算表及机组相关技术资料等证明材料)。3.5智能自动控制制冷系统,达到完全智能自动运行,无需人员值守和操作,实现制冷系统的自动开停机,自动温度控制,风机化霜,信息数据记录显示、监测报警等功能(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3.6▲实时监测:冷库两套制冷系统均有独立的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制冷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温度,具备24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并可查询历史数据不少于1年,查询数据支持导出和打印(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3.7▲制冷机组:配置一体式风冷箱式制冷机组2套,一用一备,制冷机组内配置压缩机(参考:艾默生、比泽尔、博客或同等档次),压缩机设计选型时充分考虑红细胞存储量和节能要求,最优化选型,保证制冷量满足存储舱制冷要求,效能比最优。压缩机组正常工作的噪音不超过65dB,消耗功率不超过3.2kWh,项目试运行前中标方提供压缩冷凝机组能效等级达到国标1级能效(最新国标GB44015-2024“冷库(箱)和压缩冷凝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国家认可的实验室1级能效检测报告,并承诺在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国家能效标签开通后提供能效标识等级及能效标识二维码等相关证明材料)。制冷量不少于8.0kw,机组具备变容量或变频能量调节功能,使用环保制冷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8▲冷风机:库内冷风机采用吊顶式高效冷风机(参考:路伟、松下、摩丁或同等档次),数量2套,一用一备,交错安装,按设定周期交替运行,也可人工切换,当一套制冷系统发生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另一套制冷系统,同时声、光报警提示工作人员。冷风机的选型与制冷机组匹配,厚度应不影响存储空间为宜,风机各部件应正确装配,表面无油污或其污垢,无明显扭曲变形,机械损伤等缺陷。风机安全要求按GB/T12350-2022执行。3.9▲制冷PLC控制系统:制冷控制系统采用两套完全独立的PLC控制系统(参考:西门子、施耐德、卡乐或同等档次)和配套触摸屏,双系统智能切换,双备份,两套系统平时根据设定自动轮换工作,遇故障自动切换到另一套系统继续工作。可以设定库内温度,可调精度≤±0.1℃(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同时数字显示,曲线监视。用户登陆操作须有相应授权,具备三级权限;每个报警功能可设置延时报警时间。每个报警记录能中文显示。3.10融霜方式:两套机组交替化霜,一套机组化霜时另一套机组自动补冷,保证库内温度均衡性(提供相关说明材料)。3.11▲监测报警及信息数据记录显示:温控系统可监测并记录存储制冷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压缩机电流、高低压开关、电流保护、风机保护、压缩机累计运行时间、压缩机本次运行时间、机组轮值工作状态、温度变化等;液晶触摸屏可实时显示所监测到的上述数据信息,彩色液晶触摸屏可同时显示库内温度、温度上下限报警值、温度平均值,可以在液晶触摸屏上形成温度曲线,并随时查询任意时间点的温度值;温度设定实行多区自动化分级管控,当出现故障或温度超过设定温度点时,温控系统可进行报警,包括声光报警、微信、短信等远程报警,液晶触摸屏中文显示报警信息,可以随时查询报警记录内容及时间,报警数据可本地备份或导出(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3.12远程监控:可通过手机APP和电脑浏览器查看设备实施运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温度等(提供相关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4、自动化存储分拣系统4.1低温机器人、库内智能分拣机械手在环境温度2-6℃下能持续正常稳定运行;安全负载:≥30kg;运动方式:可在X,Y,Z三个方向上三轴联动4.2▲低温机器人、库内智能分拣机械手各1套,被布置在库内,完成红细胞在库内搬运、上下货架和出入库等各种作业,按订单以袋为单位分拣(提供低温机器人、库内智能分拣机械手功能说明、提供已在采供血机构成功应用案例的实景图片,提供已验收投入使用的应用案例采供血机构名单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4.3动力采用耐低温市场成熟稳定伺服电机驱动,采用齿轮齿条传动和链轮链条传动,位置精度≤0.1mm。(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4智能存取系统设备定位精度≤0.1mm。(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5导向机构:采用耐低温防冻直线滑轨,要求精度高、平稳无噪音。4.6整机可以连续24小时稳定运行。4.7设备工作效率:X轴速度≥0.5m/s,Y轴速度≥0.5m/s,Z轴速度≥0.2m/s。扫码分拣平均速度≤10s/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8▲周转用RFID血液存储筐/盒以模具成型,存储筐内部采用分格方式,每个血筐满足≥14袋红细胞存储需要,一格一袋,存储盒适用于血袋和血筐存储,采用耐腐蚀、耐低温等材料,附有固定周转用RFID射频标签,一盒一码,在2-6℃的温度下保持稳定状态;周转用RFID血液存储盒上附有固定周转用RFID射频标签,一盒一码,周转用RFID血液存储盒需重复使用,设计合理,不改变现有的红细胞包装形式,适合机器手抓取,方便后期清洁消毒,应实现现有普通血液码与盒RFID射频码绑定和解除,保证库内精准定位存储,一码一位,预留设备和人工目视观察位。如后期采用一次性射频标签,设备无需进行任何软硬件改造便可满足所有功能的正常使用,射频功能免费开放对接端口,实现各品牌兼容。并保证终生零配件供应(提供设计说明、提供已在采供血机构成功对接RFID应用案例的实景图片,采供血机构名单等证明材料)。4.9★红细胞竖立摆放(提供已成功应用实景图片及单位名称等证明材料)。4.10▲自动出库:具有多重出库方式选择,如备血出库、智能紧急出库、人工紧急出库等出库方式;具有多种出库规则选择,如:按默认规则出库、指定规格出库、指定条码血袋出库(提供上述3种出库方式、出库规则的软件操作界面截图,提供相应出库方式3D流程图及功能说明等证明材料)。4.11▲智能库存整理:系统根据血液的存储情况,自动计算所有空闲空间的货位,根据合并规则,系统自动计算将多个可合并的血液盒合并到一个血筐内,生成合并策略,系统自动执行库位整理,以达成出库时间最短和应急窗口库存随时保证应急发血的目标(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及操作说明等证明材料)。5、软件操作系统:5.1★试运行前与血液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无缝对接(包括数据流和控制流),达到完全智能自动运行顺畅实施,无需人员进入库内进行血液产品各类操作,实现血液自动按订单出入库、自动盘点、自动管理货位、异常报警等功能(提供功能说明资料和承诺函等证明材料)。血袋存取遵循“先进先出”原则。5.2可随时查询和统计红细胞入库、出库、血型、品种、规格、数量、日期、盘点库存、存放位置及操作人员等信息;通过人机界面,点击所需存放格位的代码,即可智能实现产品的存放;系统具有出错报警功能,及出错提示功能,方便快捷获悉出错信息(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3入库信息管理:对接血站管理系统的入库指引单,扫码设备和射频批量读取识别入库,软件系统自动记录入库信息及位置信息,提供入库单信息溯源(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4出库信息管理:通过对接现有血站管理系统实现定向出库到医院、调拨到其他血站、送检、出库到科研机构等,批量读取识别出库,软件系统自动记录出库信息及位置信息。(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5系统设置防撞功能,保障其设备安全运行(提供监控报警功能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5.6可通过软件窗口,掌握智能低温储存运输系统内货架上所有储物格的存储信息(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7可通过点击具体储物格位扩展信息,了解红细胞具体的入库时间;扩展了解红细胞具体的采集时间等,并拥有手动输入功能(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8软件具有信息修改权限密码设定,可根据职责不同分配相应权限(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9统计查询:可通过操作屏或移动端随时查询和统计血液入库记录、出库记录等信息追溯、库内血液信息查询、温度查询;精确定位到血液制品信息、存放位置、温度信息及操作人员等(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10功能预警:可动态提供血液近效期预警,血液超过效期报警,具备过期血液锁定等功能(提供软件操作界面图示等证明材料)。5.11每袋血液出库、入库、移库、存储位置、血液交接、温度等情况都进行实时推送到血液业务管理系统中,实时显示血液状态信息、血液交接情况、血液预出库情况、库内温度等,通过图表或折线形式体现(提供屏幕显示内容的图片等证明材料)。6、自动实时盘库6.1★支持RFID和实物盘库两种方式。可设定时间进行自动盘点,与数据库库存信息自动盘点匹配,对异常情况生成盘点报告,对血液存量不满的血筐进行提示,便于提示库存整理操作,可打印和导出盘点报表;可自动进行库血整理(提供软件操作界面等证明材料)。6.2实物盘库:可定期或自定义进行库内自动实物盘库,统计库内不同血型、规格实际存量,盘点结束后,生成盘点报表,可导出或打印,实物满载盘库时间≤4小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3RFID盘库:点击盘点命令,即可生成盘点计划,系统自动启动RFID盘点功能,盘点结束后,生成盘点报表,可导出或打印,RFID满载盘库时间≤20分钟。(提供盘点软件操作界面,提供不低于2个已成功安装并实现自动实时盘点功能的用户名单等证明材料)。7、▲为了方便后期的维护,智能红细胞库与操控软件、温度监控系统要求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提供商标、专利、软著等证明材料)。四、质保期限★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免一切维修及耗材更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差旅费、配件费、服务费等。★五、售后服务5.1质保期内每月提供1次常规巡检作业,主要包括对自动化系统、电气控制、制冷系统进行运行状态检查,对风险进行预防管理,保证设备连续可靠运行。5.2质保期内每季度提供1次保养作业,主要包括对自动化系统、电气控制、制冷系统进行运行状态检查,对运动部件进行润滑、紧固。5.3每年1次到使用方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精度校准并出具精度校准报告。5.4维修响应时间和措施:工程师365/天×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一旦设备发生故障,随时报修,2小时内响应,远程解决不了的要安排工程师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期间保证正常存取红细胞使用,维保时制冷不关机。5.5故障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种类,原因,故障解决中使用的方法,测试方法及故障影响等,并提供维修后相应性能恢复报告。5.6设立远程监控系统,工程师24小时实时守护,做到故障前的提醒预警。5.7终身提供软件迭代升级的免费更换及对接服务,并保证终生零配件供应。5.8参与并配合血站完成智能红细胞库验收确认工作。5.9具备硬件未来升级扩展能力:通过智能成熟系统如天轨等方式自动连接血浆库、发血台、待检库等,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管理。★六、商务部分6.1合同履行期限:100天内完成整体项目建设、1个月内完成试运行等工作,正式运行时间不得迟于2025年5月下旬(出具承诺书、项目建设计划书等证明材料)6.2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6.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到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且上级拨付设备款到账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5%,满一年服务期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按合同约定付款)。第六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二0二四年月日一、投标函淮安市中心血站: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4、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六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总计(小写)¥ (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核心品牌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 3 4 56789………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条款描述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及相应技术参数描述偏离情况备注注:(1)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2)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将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逐项填入上表,响应时不得对原有技术规范进行直接复制粘贴及简单表述为完全响应,否则将影响该项得分。五、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5、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CA电子签章)(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投标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六)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适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六、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第三章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七、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淮安市中心血站: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淮安市中心血站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致淮安市中心血站: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四(1)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致淮安市中心血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淮安市中心血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示范格式六承诺书淮安市中心血站: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承诺:1.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公司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4.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项目代理过程中没有被主管部门处罚、警告,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不良记录行为;6.资格审查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本次采购活动无围标、串标行为。如果贵单位查出我公司存在与以上承诺相违背的情况,则由我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红细胞库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