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协同信息化建设 3D可视化运维平台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太原铁路中心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544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报价:10665900(元)
89.2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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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
针对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硬件产品,定制开发符合要求的HIS业务升级、临床业务升级、药事业务升级、医技业务升级、医院管理升级、全院3D可视化运维平台等内容。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后,建设工期为24个月,保证晋中院区开诊要求,工期为5个月
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雨雷,李永俊,陈瑞瑞,张学军,陈虎兵,赵国勋,杨晋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中有关收费标准的76%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851.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13号
联系方式:0351-2150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
联系方式:0351-23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多杰、周宇、邢婷婷、王志宏、刘施斌
电 话:0351-2385832

附件信息:

(定稿)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1).docx238.0K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544/HCZB-2024-ZB0886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544/HCZB-2024-ZB0886采购人: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7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3第五章合同文本8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5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121第八章相关附件12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544/HCZB-2024-ZB08862.项目名称: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院区协同信息化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106.9万元5.最高限价:1106.9万元6.采购需求: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硬件产品,定制开发符合要求的HIS业务升级、临床业务升级、药事业务升级、医技业务升级、医院管理升级、全院3D可视化运维平台等内容。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建设工期为24个月,保证晋中院区开诊要求,工期为5个月。8.服务地点: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府东院区、晋中院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6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针对本项目同一程序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13号联系方式:0351-21507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项目联系人:崔多杰、周宇、邢婷婷、王志宏、刘施斌联系方式:0351-238583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供应商应具备特定的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6.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特殊资质:无。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评审现场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证。8.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8.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开启当日;8.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6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8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5.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0.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其他主要介绍;11.质量保证承诺和质量保证体系;12.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6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如适用)1.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2.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4.所供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6.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需提供证明材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7项目其他要求1.□是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是 ☑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8进口产品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文件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9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3.投标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投标文件。10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1开标时,供应商可远程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时,对线上操作过程不熟练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解密。如选择到开标现场解密,须自行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及网络);如因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等所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形,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金额:110000元人民币。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519 0522 9410 301交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能够在保函开立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查询,否则不通过资格评审。(2)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和标段(如有)。(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按原方式退还。(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2现场踏勘本项目 □是 ☑否 现场踏勘13标前会本项目 □是 ☑否 召开标前会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7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6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递交时间:/☑不要求17中标服务费的支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中有关收费标准的76%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信息安全产品采购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产品包装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予以优先采购。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本项目 □是 ☑否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不应低于10%,具体扣除比例详见采购需求。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残疾人福利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中标的供应商。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2.7“服务”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与货物伴随的相关服务,包括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供应商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8“产品缺陷”是指货物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特定条件。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开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第八章相关附件。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将该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7.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文和中文译文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能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技术服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3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2的相关规定。(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9.4投标报价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9.4.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9.4.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4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时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0.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条款响应表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0.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6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投标有效期11.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要求盖章页加盖公章,同时在要求签字页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12.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3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需按已登记包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活动,并且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6.3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4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6.5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7.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7.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7.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7.6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7.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7.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7.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7.10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七)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18.初步评审18.1资格性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采购人依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招标文件一并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时需获得采购人授权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模糊不清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须经供应商进行澄清。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18.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1)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8.4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一)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二)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取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三)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技术要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投标的澄清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9.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1.推荐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评标报告的编写22.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2.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3.评标过程保密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3.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重新评审及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6.中标通知26.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确认函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6.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签订合同27.1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7.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29.1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29.2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9.3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2询问事项,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资料1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线上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3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2.5对招标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2.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2.7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8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2.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十、违约处罚33.违约处罚3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投标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资格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投标函提供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提供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4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1款合同履约期限的要求6质保期符合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3款质保期的要求7其他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况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涉及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政府采购政策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证明材料应符合要求,对于非强制性要求的,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仅不享受其优惠政策,不做否决投标处理。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价格折扣: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供应商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则不享受相应的价格优惠,不做否决投标处理。三、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2.评审细则一、商务部分(15分) 1、业绩评价(5分)提供供应商自身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0月至今)签署的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发票(至少提供一张)或结算凭证、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认证评价及服务能力保障证明(10分)(1)供应商具有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乙方)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二级(含)以下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2)供应商具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一级得2分;二级得1分;三级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3)供应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任意一项一级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4)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优秀级(CS4)及以上得2分;良好级(CS3)得1分;合格级(CS2)(含)以下得0.5分。二、技术部分(40分)1、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参数情况(14分)(1)技术参数、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10分;每一项指标负偏离扣1分,技术指标负偏离超过5项(含5项),本项不得分。(2)每有一项技术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得0.5分,最多可得4分。此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共同认定。注:加*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对“*”项目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否决投标。2、产品的综合评定(26分)(1) PACS影像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PACS服务端升级、集成平台接口集成、临床图像浏览并发原升级、3D+(PACS三维)服务应用)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1分,扣至0分。(0-4分)(2) RIS登记报告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模块改造、统计模块改造、维护管理模块改造、第三方系统融合改造、多院区框架系统改造)等内容进行评分, 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1分,扣至0分。(0-5分)(3)心电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临床 WEB 报告浏览模块、HIS接口功能改造、电子病历接口功能改造、心电会诊工作站、床旁移动心电升级、危急值闭环管理模块预警模块、结构化报告模块、CA 认证系统集成模块、ESB 集成模块、CDR 集成平台互联互通模块、心电会诊软件模块、心电电生理设备机连接模块)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0.5分,扣至0分。(0-6分)(4)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设备条码双工通讯、门急诊条码管理、住院条码管理、常规设备联机、标本登记及收费、检验结果处理模块、检验报告发布回收、检验报告临床调阅、标本全流程跟踪管理、检验报告集成视图管理、查询及统计管理、自动化室内质控管理、检验危急值提醒、临床危急值推送)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0.5分,扣至0分。(0-7分)(5)全院 3D 可视化运维平台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医院三维建模、医院室内路线导航、可视化展示、医院HIS系统数据接入)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1分,扣至0分。(0-4分)三、服务部分(30分)1、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和需求分析(5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分析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与理解、实施原则、总体目标、技术路线、整体架构设计)等。 上述内容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2、项目实施管理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保障、实施进度管理、人员配备管理、项目制度、文档管理、风险管理、系统测试、应急保障措施及交付使用标准)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3、投入人员情况(9分)依据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及主要成员资质、资历,项目人员的职业资质、团队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等)进行评价;(1)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项目团队成员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软件评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资格认证的,每有一类得1分,满分8分(具备多项资格证书的人员不重复得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学历、职称证明文件以及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4分)(1)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手机号)的得1分。(1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服务目标、应急服务响应、团队配置、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0.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0-3分)5、培训方案(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体系、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中每有一项缺项或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四、报价部分(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背景根据******印发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为了满足医院长远发展需要,本项目建设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医院治疗水平,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体系,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同时以互联互通四甲与电子病历五级标准为依据,以多院区同质化管理为目标,满足晋中院区建设完工后各科室正常运行需求,推动医院府东院区、晋中院区协同发展,实现各院区的一体化管理、同质化管理和数据共享以及院内、院际间的互联互通。2.需求概述2.1整体需求软件系统在满足医院实际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实现中西医协同发展,保障两院区满足业务一体化,推进医疗资源共享,达到两院区实现同质化管理的目标;硬件设备规划紧扣医院业务系统需求,合理利旧实现资源优化利用,满足业务系统发展需要,同时符合我国安全及密码应用相关要求,满足等保测评要求。2.2业务系统需求满足多院区统一管理、诊疗业务协同、医疗数据共享的需求,实现府东街院区、晋中院区之间的信息数据互通。建立多院区间数据集成标准,形成业务整合的统一口径,实现多院区间类似系统的统一部署、统一监管,使得各院区内部的业务系统形成基于集成平台之上的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平台基础上实现院区间数据共享,提升医院经营与管理效率。晋中院区目前缺少信息化建设支撑,无法满足开业需求,而主院区系统仅能实现单院区管理,无法满足多院区统一管理,因此需要基于现有主院区系统功能进行多院区协同功能升级,实现总分院的统一管理。建设全院3D可视化运维平台运用BIM、IOT、大数据等技术,打造基于BIM的医院运维平台,将医院运营所涉及到的空间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业务管理、临床服务等功能集于一体。与医院支持保障系统相关设备和业务的动静态数据进行定期采集和录入,实现从基础设施、医院物理空间,形成一套全院可视化统一管理载体,全方位对医院整体态势、安全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门诊和住院床位情况、资产等状态进行直观化展示,做到有数可循、有图可评。2.3硬件资源需求现有资源利旧优化需求紧扣医院业务系统需求,全面审慎评估现有设备,合理利旧实现资源优化利用。医院部分万兆光口存储、服务器以及与业务系统关联度较低的安全设备,通过续保及扩容方式,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终端设备需求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业务规划,配备相应的硬件终端。3.实施服务需求根据医院两中心架构,需对府东院区数据中心、晋中院区数据中心资源部署、利旧扩容进行架构设计及业务系统部署。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建设工期为24个月。保证晋中院区开诊要求,工期为5个月。2.服务地点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府东院区、晋中院区。3.质保期(1)本项目软、硬件产品质保期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提供5年免费质保服务。(2)质保期内医院不支付项目一切维护费用;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及已建设完成的相关电子病历系统满足国家电子病历五级、互联互通四甲功能要求,API接口对接投标人不再另行收费。(3)本项目建设的相关软硬件产品均需满足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要求及相对应的密评等级要求。4.验收标准采购人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项目建设完成后,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组织全面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等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供应商投标承诺进行验收。三、服务要求此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与项目相关事宜均包含在内。1.质保服务要求1.1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7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1.2投标方维护人员应在医院的监督指导下做好维护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随意修改系统数据、随意赋权或随意修改密码等;1.3系统Bug、安全漏洞、不易操作、设计不合理或效率问题,维护人员应立即做好记录工作,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检查核实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给医院技术联系人,医院确认解决方案并确定任务的紧急程度后,维护人员应按期完成修改完善工作;1.4系统出现故障时须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运维人员须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类型、问题原因、问题解决方法及所造成的损失等情况;1.5投标人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1.6定期(每月最少一次)对系统运行日志、系统运行环境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检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技术联系人,协商解决办法后及时处理。2.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修改完善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错漏和其他的异常问题,保障本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修改完善系统运行中发现的安全漏洞,保障本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修改完善运行中使用人员提出的不易操作、设计不合理、程序运行效率低等问题,保障本系统高效运行,提高系统的易用性。2.2医院相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疑问或困难,维护人员应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为采购人提供数据查询、数据处理以及其他技术支持和服务。2.3制定完善的系统测试流程,系统更新前做好相关代码和数据的备份工作,正式更新前必须得到医院确认;更新后必须检查本系统是否可正常运行。2.4定期检查分析本系统的各项运行日志,主动发现异常并消除问题隐患。定期检查和测试本系统的运行环境(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主动发现异常并消除问题隐患。2.5建立完善的程序及数据库备份计划,以确保遭受不可抗拒的灾害后的系统恢复、重新部署、数据恢复等相关工作。2.6在质保期内,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质保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单价不高于维护期内维护服务的合同单价。3.知识产权要求3.1医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投标人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属于医院;3.2双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均应遵守对方知识产权的相关要求;3.3医院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项目中的任何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运行、修改、复制、分发等;3.4双方应当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获取相关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4.培训要求4.1培训目的:保证相关使用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各自的业务系统,维护人员能掌握必要的系统维护知识和技术,最终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4.2培训对象包括医院使用、管理、运维等相关人员4.3培训内容应包括业务信息系统日常使用的主要功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等4.4培训次数,投标人应当在制定项目计划、完成功能部署,系统上线等环节进行不少于3次培训。4.5提供简单、有效、易行的操作文档,可以通过文字、录音、视频等多种方式来完成。4.6培训完成后,应当对培训对象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确保培训对象能够熟练掌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操作技能4.7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要求、业务操作、运维人员的规模,实际培训人数不低于计划培训人数的95%,考核的合格率(合格人数/实际参培人数)不低于90%。三、技术要求1.软件建设内容分类序号系统数量单位HIS 业务升级1门(急)诊挂号管理系统1套HIS 业务升级2门(急)诊划价、收费管理系统1套HIS 业务升级3医技计费管理系统1套HIS 业务升级4住院患者管理系统1套HIS 业务升级5药库管理系统1套HIS 业务升级6门(急)诊药房发药管理系统1套HIS 业务升级7住院中心药房管理系统1套HIS 业务升级8财务管理系统1套临床业务升级9住院医生工作站管理系统1套临床业务升级10住院结构化病历管理系统1套临床业务升级11护理信息管理1套临床业务升级12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1套临床业务升级13病案统计管理系统1套临床业务升级14病案质控管理系统1套药事业务升级15抗菌药物管理系统1套药事业务升级16合理用药1套药事业务升级17处方点评1套药事业务升级18前置审方系统1套医技业务升级19输血科管理系统1套医技业务升级20实验室管理中心系统1套医技业务升级21病理管理系统1套医技业务升级22PACS 影像管理系统1套医技业务升级23RIS 登记报告管理系统1套医技业务升级24心电信息管理系统1套医技业务升级25手术麻醉管理系统1套医院管理升级26医务科质控管理系统1套医院管理升级27护理部管理系统1套全院3D可视化运维平台28全院3D可视化运维平台1套1.1门(急)诊挂号管理系统1、基础数据维护基础数据统一在总院区进行维护。1)院区管理支持维护院区字典,设置院区收费等级。支持两个及以上院区医院名称维护,并需要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业务系统。2)科室管理支持维护科室并设置所属院区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科室可设置下级科室,支持设置科室对应专业,门诊挂号时可选择科室下对应的专业进行挂号。3)护理站管理支持维护护理站并设置所属院区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4)人员管理支持维护人员信息,通过人员所属科室确定归属院区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5)药房药库字典管理支持按院区维护药房和药库,并通过主数据将药房字典分发至临床系统。6)药品字典管理支持对每个药品设置允用部门(药房、药库),通过部门确定院区。7)价表管理(含调价管理)支持按院区、收费等级进行价表维护管理,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8)诊疗套餐支持按院区进行诊疗套餐维护管理,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9)检验项目支持检验项目、标本、套餐维护,设置执行科室及科室所在院区决定项目是否在院区可用。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多个小实验室支持分别维护各自的检验项目。10)检查项目支持维护检查项目,设置是否允许跨院区开立标记,若允许跨院区开立,检查项目可维护多个执行科室,根据执行科室所属院区进行判断,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11)手术项目支持维护手术项目,通过手术执行科室所属院区进行允用院区判断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12)治疗项目支持维护项目执行科室,根据执行科室所属院区进行允用院区判断,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13)医嘱模板支持维护院区医嘱模板,个人模板通过医嘱模板对应医生工号进行判断;科室模板通过科室属性进行判断,区分院区,不允许跨院区调用医嘱套餐模板。14)医保目录对照具备完成医保目录对照功能。15)协定处方支持在药品字典维护协定方名称,需要对每个药品设置允用部门(药房、药库)在药品字典维护完成后,在协定处方维护中维护对应药品明细。16)血液品种支持血液品种维护管理,包括血液品质大类、小类、规格,并通过主数据分发至临床等业务系统。2、挂号业务排班:两个院区排班员分别在不同院区按科室进行出诊医生排班,排班一览可显示医生出诊院区。建档:总分院区可共享患者档案。挂号:窗口挂号时,根据院区标识,读取属于该院区的科室或医生进行挂号操作,窗口不允许跨院区挂号。3、门急诊挂号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新增个人注册服务、个人信息更新服务、个人身份合并服务。4、门急诊挂号数据集支持以下数据集的生成:患者基本信息子集、医疗费用记录子集、医疗机构信息子集。1.2门(急)诊划价、收费管理系统收费:收费扫描电子申请单,收费时可以在不同院区收取。退号:在医疗机构代码一致、收费级别一致、财务科一致的情况下,支持完成退号操作。退费:支持跨院区退费。收费记录按本院区显示(同理跨院退费与退号的场景一致)。门诊日结账:挂号日结、收费日结显示本院区的日结数据。门急诊收费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服务、门诊就诊查询服务。门急诊收费数据集:支持以下数据集的生成:患者基本信息子集、医疗费用记录子集、医疗机构信息子集。1.3医技计费管理系统实现医技计费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跨院区业务协同。跨院区医技确费:支持跨院区医技确费。跨院区医技补记账和作废:支持跨院区补记账,支持线上支付。1.4住院患者管理系统入院:患者入院登记根据院区标识,给患者办理入院。押金:押金充值校验患者是否是本院区的患者,允许跨院区患者充值。出院:出院结算校验患者是否是本院区患者,只允许结算本院区的患者,给患者办理出院。住院日结账:押金日结单、住院日结单显示本院区的日结数据。转科:在在医疗机构代码一致、收费级别一致、收费标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跨院区转科以及跨院区结算。1.5药库管理系统药房、药库:支持按院区维护药库和药房,并通过主数据将药房字典分发至临床系统。入库:入库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出库:出库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退库:退库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调拨(含跨院调拨):调拨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可以跨院区进行药房/药库间药品调拨科室领用:科室领用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盘点:盘点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药品调价:科室领用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药品信息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医护人员信息查询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信息查询服务。1.6门(急)诊药房发药管理系统发药:发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退药:退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摆药:摆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汇总领药:汇总领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药品结账:药品结账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药品信息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医护人员信息查询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信息查询服务。1.7住院中心药房管理系统发药:发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退药:退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摆药:摆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汇总领药:汇总领药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药品结账:药品结账业务根据操作员库房权限进行药品信息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医护人员信息查询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信息查询服务。处方汇总上账:支持发药员按个人/部门对发药、退药明细进行上账,上账成功后核减本药房的药品库存。处方药房切换:在本药房缺药的情况下,支持发药员将处方切换到有药的药房,确保处方可以正常领药。处方查询:支持药剂师按日期(划价/收费/发药)段、患者编号、开单科、发药员、药房、药品名称等条件查询、打印处方信息。账面库存查询:支持药剂师查看本药房账面库存情况。账面库存可以按药品批次显示,也可以不按批次汇总;可以按药品包装单位汇总、也可以按最小单位汇总。精麻药品处方登记表:支持各药房根据发药时间、处方类别查询打印本药房的麻精药品处方登记表信息。可划价药品维护:支持药房药品管理员维护本药房的可划价的药品、药品的最小库存量、最大库存量。1.8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两个院区财务报表统一管理:1、挂号统计表:财务科对挂号、出诊、收费、工作量等信息进行汇总统计。2、门诊收费报表:财务科对门诊收费信息进行统计。3、门诊医生报表:财务科按科目、患者、医师等对门诊信息进行统计。4、门诊操作员报表:财务科按类别、科室等对操作员收费信息进行统计。5、住院报表:财务科对出院、入院、在院人数及医师工作量等进行统计。6、药房药库报表:财务科对库存、入库、出库、药房销售等信息进行汇总统计。7、门诊收费汇总:财务科汇总统计门诊收费日汇总、月汇总,分操作员统计现金、支票、账户金额。按会计分类、费用明细数据实现门诊收费日汇总。8、财务汇总:实现挂号汇总和收费汇总统计。9、挂号报表:提供挂号分科分医生统计表、挂号操作员统计表、挂号科室医生明细表、挂号费用汇总统计表、挂号科室统计表。10、收费报表:提供门诊收费汇总统计表、门诊收费分科分医生统计表、门诊收费分科分项统计表、门诊收费操作员统计表、门诊收费科室医生明细表。11、住院报表:提供在院患者统计表、入出院者统计表、住院收费科室统计表、住院收费分科分医生统计表、住院收费分科分项统计表。1.9住院医生工作站管理系统人员登录科室维护:支持对人员登录科室及对应院区进行设置。登陆:支持用户登录所属院区的科室;患者列表:只能查询到当前登陆选择科室所对应院区的患者,不能跨院区查询,但可直接切换登陆科室;跨院区业务:转科:支持跨院区转科;手术:支持跨院区开立手术申请;手术医生可跨院区选择。会诊:会诊科室发起会诊申请,被邀请科室护理站/科室接收会诊申请。邀请科室可跨院区开立会诊申请,可接收其他院区开立到当前科室/护理站的会诊申请;会诊允许书写会诊意见、开立医嘱;检查:开立检查项目是通过登录科室病区与项目维护的执行科室的病区判断显示默认接单科室;若项目维护可跨院区开立时,接单科可进行选择;报告查看:两院区医技报告直接调用查看检验:开立检验项目是通过登录科室病区与项目维护的执行科室的病区判断显示默认接单科室;若项目维护可跨院区开立时,跨院区可选择开立;输血:允许跨院区进行输血申请;根据发送科室的院区判断输血科所在院区药品:药品开立时显示科室允用药房内的药品,不允许跨院区领药,多院区药品可在跨院区调拨。维护:支持维护处方格式和申请单格式,并在表头区分不同院区名称。住院医生站信息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个人信息更新服务、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服务。1.10住院结构化病历管理系统病历编辑、打印:支持根据当前登录的科室对应院区显示院区名称。支持多院区模板管理;书写助手-既往病历:病历根据患者就诊记录加载,两院区患者唯一标识不变,既往病历中可加载;病历综合查询:病历综合查询增加院区过滤条件,默认不勾选,勾选后,需自动带入当前院区进行查询;参数设置:支持多配置,各院区采取不同的归档、会诊、阅改等流程。住院结构化电子病历信息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电子病历文档检索服务、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医嘱查询服务、门诊就诊登记服务。住院结构化电子病历数据集:支持以下数据集的生成:基本健康信息子集、卫生事件摘要子集、治疗记录子集、一般手术记录子集、输血记录子集、阴道分娩记录子集(选测)、剖宫产记录子集(选测)、手术同意书子集、麻醉知情同意书子集、输血治疗同意书子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子集、病危(重)通知书子集、其他知情告知同意书子集、住院病案首页子集、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子集、入院记录子集、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子集、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子集、首次病程记录子集、日常病程记录子集、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子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子集、交接班记录子集、转科记录子集、阶段小结子集、抢救记录子集、会诊记录子集、术前小结子集、术前讨论子集、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子集、出院记录子集、死亡记录子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子集、出院小结子集、转诊(院)记录子集。1.11护理信息管理人员登录科室维护:支持维护人员登录科室及对应院区。登录:支持用户登录所属院区的科室,登陆时选择科室,判断科室对应院区进行登录。单据打印:可根据院区设置对应的单据格式,支持自定义调整;检查报告:支持直接调用对应的检查报告单。检验标本:根据医生开立检验项目选择的检验科室对应院区不一样,护理站在签收检验医嘱打印检验标本时,根据院区进行区分,可合管检验项目需要按照院区分开打印。医嘱计费/批量计费:根据患者所属院区,支持跨院区计费。系统配置:参数支持按照院区启用和设置,不同院区可设置不同的参数的值。费用表:医嘱计费和批量计费写入费用表的费用写入院区字段。护理病历:护理记录和护理评估单可按照各院区要求分别进行设置,体温单设置两个院区保持一致(根据登录进行判断,不涉及界面改造)。退费审核:支持两院区统一审核。护士可退5分钟内的费用,超过5分钟的费用,走退费申请,由物价收费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价收费管理办公室可查看两院区的退费申请,并进行审核。审核界面显示护理站对应院区。护理信息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服务。护理信息数据集:支持以下数据集的生成:待产记录子集(选测)、一般护理记录子集、病重(危)护理记录子集、手术护理记录子集、生命体征测量记录子集、出入量记录子集、入院评估记录子集、护理计划记录子集、出院评估与指导记录子集。住院护士工作站信息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服务、医嘱查询服务、申请单查询服务、出院信息查询服务。1.12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将总院区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下延至分院区,支持两个院区统一知识库管理。下延功能包括:1、临床知识查询具备医学静态知识的检索与调阅功能。具备查看医学静态知识功能,包括:疾病、症状、药品、检验、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用血、膳食。2、自定义静态知识管理提供自定义静态医学知识维护管理功能,用户自定义维护静态医学知识、知识文档文献、医疗法律法规等内容。3、知识审批与发布管理具备审批角色权限维护功能。具备发布角色权限维护功能。具备自定义知识审批、发布管理功能。具备自定义知识启用、停用管理功能。4、知识库疾病知识:包含至少9700条疾病知识,常见病种全覆盖。包括流行病学、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典型病例知识:包含不少于3800条典型病例。包含术前讨论、临床决策、治疗过程和临床经验等目录。药品知识:包含至少45000余条药物信息、2100余例用药分析案例和3000余对药物相互作用分析。检验知识:包含至少2100条检验知识库内容。检查知识:包含至少1300条检查知识库内容。法律法规知识:包含至少700条医学法律法规知识库内容。医疗损害防范案例知识:包含至少350条医疗损害防范案例知识库内容。支持医患沟通知识:包含至少1300条医患沟通知识库内容。1.13病案统计管理系统通过对病案统计系统多院区的改造,可实现在一个系统里面对不同院区的病案进行管理。1)系统相关设置改造院区信息通过HIS导入,同时在后台系统中可对不同角色用户选择默认工作院区科室来对不同院区病案信息进行分配管理。2)业务功能改造在对病案相关功能中在条件查询里面增加院区选择,来对不同院区病案操作管理。需要改造的功能包括:病案录入、病案查询、报表查询等。3)基础数据改造因医院不同院区业务系统对应不同的数据库,为区分不同院区数据来源,需要在基础数据库表结构上对住院号、科室等基础数据增加院区代码字段来区分。改造表包括基础信息表、科室字典表。4)病案首页录入具备接收病案首页数据和是否已录入状态查询功能。具备病案首页内容按基本信息、诊断信息、住院信息、手术信息、费用信息等模块划分,快速定位首页信息功能。具备其他诊断、手术信息录入条目不受限制功能,可进行新增、插入、上移、下移、删除和手术复制操作。具备病案首页维护功能,包括修改病案号、次数、姓名和删除病案。具备首页录入质控规则配置功能:系统内置质控规则知识库,包括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上报、HQMS上报。具备质控场景维护功能,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科室可启用质控体系下的不同评分项和评分规则,质控规则可以设置成错误类或提示类。具备首页录入保存对首页数据的质量进行问题校验功能,返回所有错误问题列表。编码员可对问题进行忽略。点击具体的一个问题时,会自动定位到具体的首页录入框,且首页录入框会进行颜色标记并显示问题原因。具备配置首页录入模板功能,可通过拖拽新增首页模板中的各个首页项,拖拽调整首页项位置,修改首页分类和展示的栅格布局等。同时可在首页录入模板中直接配置所有首页字段是否必填、录入约束、长度、默认值(固定值/字典、其他首页项)、备注、是否禁用等。首页录入时,用户可以自定义配置标题、录入框、提示等字体大小和背景颜色功能。具备修改留痕功能,首页所有首页项的内容修改后都可以查询修改记录,包括修改前和修改后的数据对比,以及修改人和修改时间。具备在录入界面快捷切换到上/下一份待录入或检索病案号的首页数据继续进行录入功能。1.14病案质控管理系统1)病案质控可以根据质控员管理要求,查询、质控不同院区的首页。2)病案首页质控评分规则管理系统需提供多院区质控规则和评分标准维护,用于不同院区医生提交首页时调用质控规则进行自动质控和病案室人工质控。具备质控场景维护功能,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科室和不同场景(包括医生提交首页、病案首页质控、首页编码抽查等)可启用质控体系下的不同评分项和评分规则,启用的规则包括人工质控规则和自动质控规则,自动质控规则可以设置成错误类或提示类。具备配置多套质控体系功能,每套质控体系包括不同的评分项、扣分组、评分规则。具备评分项和扣分组维护功能,可多种扣分方式,包括评分项总扣分、评分项每项扣分、乙级/丙级单项否决、扣分组(多个评分项组成)最大扣分,评分项可关联到具体的首页项,方便质控时添加和定位问题。系统提供丰富的手术、诊断编码规则。3)病案自动质控系统需提供根据不同院区的质控场景的自动质控规则进行自动质控的服务和功能。4)质控待办项具备病案处理时效设置功能,设置不同院区的医生提交首页和病案质控处理的及时处理、逾期处理时间限制,设置病案质控处理时段的本期出院日期和执行日期。5)病案人工质控系统需提供病案人工质控和质控相关流转功能,满足不同院区的质控需求。6)质控问题回复系统需提供给不同院区医生查看病案首页质控情况和进行复议的功能。7)病案首页事后评价系统需提供各类质控分析功能,并支持按照院区进行分析。具备首页分析功能,包括:质控问题汇总、质控排名分析、质控进度跟踪、质控工作量分析、质控趋势分析、质控问题分布。具备包含不同质控场景、不同质控维度(质控评分、问题、返修情况)、不同问题类型(累计问题和未解决问题)、不同项目(评分项、评分规则、问题、编码)、按科室汇总各类质控分析功能。具备数据明细下钻到病案列表功能。8)质控查询分析可以根据院区进行质控数据查询分析。9)病案首页事前监控病案自动质控:支持与临床信息系统对接,根据设置的质控规则,在医生站提交首页时进行医生提交场景的实时自动质控。质控不通过则提交不成功,并在医生站显示问题列表和得分情况。具备病案室人工质控场景的自动质控功能,根据病案首页质控场景的自动质控规则,在病案室人工质控前进行自动质控,记录自动质控问题,质控得分、等级、问题类型。辅助病案室人工质控。可以添加人工问题。首页问题特批:系统需提供医生提交首页时质控不通过问题的特批功能,要求如下:支持医生提交首页的质控问题,在特殊情况下无需解决时,医生进行质控问题的特批申请功能。病案室相关审核人员针对特批申请内容逐条进行驳回或通过审核功能。具备特批审核通过后,医生再次提交该份病案首页特批通过的问题不再进行校验功能。10)病案首页事中审核具备病案处理时效设置功能,设置医生提交首页和病案质控处理的及时处理、逾期处理时间限制,设置病案质控处理时段的本期出院日期和执行日期。具备设置质控员的工作科室和权限科室功能。具备时段设置和工作科室设置功能,在主页中显示病案质控的待办项,包括本期首页提交和首页质控的待办项和数量(全部、未及时和逾期的数量),病案首页质控概览。具备多种质控状态的流转功能,包括:未质控、医生已返修、复议、已打回医生、已完成、医生未提交。具备按质控状态和查询条件显示各个状态每个科室的病案总数和具体病案列表功能。每个质控状态采用不同颜色显示病案逾期、不及时、及时的状态和天数。具备对质控员的工作科室和权限科室设置功能,质控员的质控列表按照设置的科室进行显示。具备在病案首页的首页项上添加人工质控问题,自动进行扣分,问题描述可快捷引用问题模板和诊断、手术编码功能。1.15抗菌药物管理系统实现抗菌药监控管理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总分院管理。需提供门急诊抗菌药物、住院抗菌药物、手术抗菌药物相关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包括使用人次、使用强度、使用品种等。具备门(急)诊抗菌药物情况多维度统计分析功能,包括按科室、医生分别展示抗菌药物处方人次、抗菌药物静脉使用人次、抗菌药物费用、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具备住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多维度统计分析功能,包括按科室、医生分别展示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具备手术患者抗菌药物情况多维度统计分析功能,包括按科室、医生分别展示I类切口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例次及占比、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例次及占比、手术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例次及占比。具备统计结果图表展示功能,并可查看具体明细。1.16合理用药实现合理用药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总分院统一合理用药提醒。(一)门诊医生站合理用药1、处方保存用药风险自动审查(1)分院区门诊医师站用药风险提醒门诊医师在开具处方和尚未提交处方时,系统自动调用药物属性标识提醒引擎组件对处方用药过敏风险提醒以及高危药品提醒等给开方医师。(2)分院区门诊医师站合理用药监测处方合法合规性监测:可在医师开具处方并在提交处方时,自动调用药学知识库智能分析引擎对其当前开具的药品的处方权限、与患者用药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范进行分析(如:精麻药品使用规范),当开具的药品和医师自身的处方权不一致或与患者用药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范不一致时,直接给予相关提示。处方用药适宜性监测:当医师给患者开具处方选中某个药品时,结合患者的个体情况(性别、年龄、孕哺期、肝肾功能受损)、已经开具的药品以及其他可能和药品相关的信息,利用智慧药学知识库智能分析引擎实时捕捉处方中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给药频次等各项分析指标是否存在风险,并给予相关提示。药品选择适宜性预警与监测:可利用智慧药学知识库自动捕捉处方中存在的潜在合理用药风险,支持对药物的遴选潜在使用风险进行提示。(3)分院区医生站电子版药品说明书查看通过右击菜单或者双击药品,对嵌入到门诊医师站界面的药品电子版说明书进行查看;医师也可在开方过程中随时搜索药品名称来调用药品说明书查看相关药物知识。2、医生端提示窗倒计时时长设定支持对自动审查的提示框进行自定义时长设定。(二)住院医生站合理用药1、医嘱保存用药风险自动审查(1)分院区住院医师站用药风险提醒住院医师在开具医嘱和尚未提交医嘱时,系统自动调用药物属性标识提醒引擎组件对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的用药过敏风险提醒以及高危药品提醒等给开方医师;在医生开具医嘱时,显示系统要点提示或用户自定义要点提示。(2)分院区住院医师站合理用药监测医嘱合法合规性监测:可在医师开具医嘱和提交医嘱时,自动调用智慧药学知识库智能分析引擎对其当前开具的药品的处方权限进行分析,当开具的药品和医师自身的处方权不一致时,直接给予相关提示。医嘱用药适宜性监测:当医师给患者开具医嘱选中某个药品时,结合患者的个体情况(性别、年龄、孕妇——>产妇状态的识别、肝肾功能受损)、已经开具的医嘱以及其他可能和药品相关的信息,利用智慧药学知识库智能分析引擎实时捕捉医嘱中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给药频次等各项分析指标是否存在风险,并给予相关提示;药品选择适宜性预警与监测:可利用智慧药学知识库自动捕捉医嘱中存在的潜在合理用药风险,支持对药物的遴选潜在使用风险进行提示。2、分院区医生站电子版药品说明书查看通过右击菜单或者双击药品,对嵌入到住院医师站界面的药品电子版说明书进行查看;医师也可在开方过程中随时搜索药品名称来调用药品说明书查看相关药物知识。3、医师端提示窗倒计时时长设定支持对自动审查的提示框进行自定义时长设定。(三)合理用药统计分析1、根据单条件查询问题处方提供问题处方的查询功能,可单独选择某个条件查询,查询条件有院部、起始日期、截止日期、科室、医师、患者病历号、药品种类(西药、中成药、草药)、问题级别。2、多条件组合查询问题处方也可在上述多重条件组合下进行查询,用户可筛选出符合查询条件的问题处方。1.17处方点评实现处方点评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总分院处方点评统一管理。(一)分院区门(急)诊处方点评1、点评任务管理(1)住院医嘱点评计划设置计划设置:支持新增/删除/修改/复制/启用/停用/抽取/筛选/搜索门急诊处方点评计划;常用抽取条件设置:可自定义配置常用抽取条件,包括:应用范围(门诊/急诊/门急诊、科室)、抽取方式(随机、等间隔、按科室、按医师)、处方状态、点评范围(仅点评处方中的指定药品)等。更多抽取条件:可自定义配置为常用抽取条件,包括药房、费别、医保号、处方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类型、诊断名称、处方医师职称、处方医师姓名、处方药品数、处方金额、药品类型、药品属性、药品名称、抗菌药级别、药品剂型、给药途径、中医证型、药品使用排名等条件;计划周期设置:包括单次计划和定期计划,单次计划可对选定的时间范围实时或指定时间抽取处方;定期计划在启用后可自动对处方进行抽取;自定义显示设置:可为每个点评计划自定义设置点评任务表和点评工作表的显示字段及字段排序;点评计划复用:点评计划保存成功后,可重复使用点评计划抽取门急诊处方,只需选择计划、日期范围、指定抽取时间即可按计划抽取处方。(2)处方抽取处方抽取:参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以门(急)诊处方为单位,按设定的门急诊点评计划实时/指定时间或定期抽取门(急)诊处方,并自动对处方进行用药合理性点评;处方信息查看:可从抽取结果中查看处方笺信息;删除抽取结果:如抽取的处方不符合点评任务要求,可删除一张或多张处方,也可删除整个抽取结果,调整点评计划后再次进行抽取处方。(3)点评任务分配点评任务分配:可将点评任务分配给指定的点评人,或仅限本人点评,也可不指定点评人(所有点评人均可参与点评任务中的处方);选择指定点评人时,可采用随机平均分配(将抽取的处方随机平均分配给选定的点评人),或按科室分配点评任务(将抽取的每个科室处方随机平均分配给选定的点评人);删除点评任务:生成点评任务后,可在人工复评、点评审核、临床反馈、任务归档等各个阶段删除点评任务。2、门急诊处方自动点评(1)门急诊处方系统自动点评系统将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的三大项28小项用药合理性评价标准对抽取的处方进行自动分析和点评,并生成自动点评结果(合理/不合理,存在问题及问题详情);(2)门急诊处方系统重新自动点评修改合理用药点评规则后,可人工操作对点评任务中的单张或所有处方进行再次自动点评,替换之前的自动点评结果;3、门急诊处方药师点评(1)药师人工点评点评药师可修改自动点评结果,也可添加不合理用药问题,包括:选择问题名称(药品问题或非药品问题)和问题代码(三大类28小项问题代码)、输入问题详情等内容,并可填写备注内容或选择备注模板。(2)逐条或批量人工点评操作可对选定的处方进行批量“确认合理”或“认同结果”点评操作(支持对当前页面或全部处方进行批量操作),也可打开处方详情对处方进行逐条点评。(3)人工点评结果修改可在点评任务的不同阶段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修改。(二)分院区住院医嘱点评1、医嘱点评任务管理(1)住院医嘱点评计划设置计划设置:支持新增/删除/修改/复制/启用/停用/抽取/筛选/搜索住院医嘱点评计划;设置常用抽取条件:可自定义配置常用抽取条件,包括:应用范围(科室/病区)、抽取方式(随机、等间隔、按科室、按医师)、病历状态、点评范围(仅点评病历中指定药品医嘱)等。更多抽取条件:可自定义配置为常用抽取条件,包括药房、住院天数、费别、医保号、住院号、患者当前状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连续用药天数、入院诊断、出院诊断、开嘱医师、主管医师、手术/非手术患者、手术名称、手术类型、手术级别、切口类型、手术持续时间、药品数、药品金额、药占比范围、药品大类、药品属性、药品名称、抗菌药级别、药品剂型、给药途径、特殊住院病历、出入院中医证型、药品使用排名等条件。计划周期设置:包括单次计划和定期计划,单次计划可在选定时间范围后实时或指定时间抽取病历;定期计划在启用后可自动对处方进行抽取(每月定期计划,每月初抽取上一个月或指定时间段内的病历;季度定期计划,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月初抽取上一季度的病历)。可按“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入区时间、出区时间、用药时间、在院时间”等时间类别设置病历抽取的范围。自定义显示设置:可为每个点评计划自定义设置点评任务表和点评工作表的显示字段及字段排序;点评计划复用:点评计划保存成功后,可重复使用点评计划抽取住院病历,只需选择计划、时间类型、日期范围、开具医嘱时间范围、指定抽取时间即可执行按计划抽取病历。(2)住院病历抽取病历抽取:参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以住院病历为单位,按设定的住院医嘱点评计划实时/指定时间或定期抽取住院病历,并对病历进行用药合理性点评。病历信息查看:可查看抽取出的病历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删除抽取结果:如抽取的病历不符合点评任务要求,可删除一个或多个病历,也可删除整个抽取结果,调整点评计划后再次进行抽取病历。(3)点评任务分配点评任务分配:可将点评任务分配给指定的点评人,或仅限本人点评,也可不指定点评人(所有点评人均可参与点评任务中的病历);选择指定点评人时,可采用随机平均分配(将抽取的病历随机平均分配给选定的点评人),或按科室分配点评任务(将抽取的每个科室病历随机平均分配给选定的点评人);删除点评任务:可在各点评阶段删除点评任务。2、住院医嘱自动点评(1)住院医嘱系统自动点评系统将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的三大项28小项用药合理性评价标准对抽取的病历进行自动分析和点评,并生成自动点评结果(合理/不合理,存在问题、问题代码、问题医嘱及问题详情);(2)住院医嘱系统重新自动点评修改合理用药点评规则后,可人工操作对点评任务中的单个或所有病历进行再次自动点评,替换之前的自动点评结果;3、住院医嘱药师点评(1)药师人工点评点评药师可修改自动点评结果,也可添加不合理用药问题,包括:问题名称(药品问题或非药品问题)、问题代码(对应三大类28小项问题代码)、问题医嘱、问题详情等进行人工复评。(2)人工点评逐条或批量人工点评操作可对选定的病历进行批量“确认合理”或“认同结果”点评操作(支持对当前页面或全部病历进行批量操作),也可打开病历详情对病历进行逐条点评。(3)人工点评结果修改可在点评任务的不同阶段对病历点评结果进行修改。1.18前置审方系统实现前置审方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总分院统一前置审方管理。(一)分院区医生工作站前置审方干预审方系统调用智慧药学知识库智能分析引擎将自动分析结果分等级。在不同的级别下门诊医师工作站开立处方时系统预审干预效果不同。对于智慧药学知识库智能分析引擎自动分析的提示内容,用户可以选择调整各提示内容的警示级别。1、审方干预消息通知医师工作站能够接收到审方情况的系统提醒。包括系统审方通过,或药师人工干预审方不通过。需要人工干预的问题,可在第一次发送时,系统自动要求医师填写用药理由。2、分级审方干预下不间断开方模式当医师开具的处方属于需要人工干预的问题,处方会被推送至药师进行人工干预,在处方完成人工审核前,医师仍可以开具其他处方,在这个过程中,审方干预和医师开具处方互不影响,可以分别独立进行。3、医师工作站审方干预操作医师工作站能够接收到药师审方结果。当药师人工干预审方不通过时,支持医师选择修改处方或选择“仍然使用”,坚持使用必须写明理由后才能执行处方。(二)分院区前置审方工作站配置1、审方方案配置(1)门诊审方方案配置可在审方后台对门诊审方方案启用/关闭、自动超时、打印超时进行设置。当急诊处方有人员单独审核时,也可进行后台配置,开启独立的急诊审方。(2)住院审方方案配置可在审方后台对住院审方方案启用/关闭、自动超时时间进行设置。(3)全审方配置可设置是否启用全审方。如启用全审方,则所有新增处方均会进入审方中心进行审核;如未启用则只有当处方用药问题在需要人工干预时才会进入审方中心进行审核,否则处方将自动通过,在审方历史中可查询;可设置门诊、住院单独开启全审方。(4)审方科室配置可对审方科室配置进行设置。如没有配置科室,默认全院处方均会进入审方中心。如配置了部分科室,则只有来自这些科室的处方才会进入审方中心。若医院门诊审方与急诊审方科室分开管理,可分别设置。2、用户权限配置(1)按科室分配审方权限可按科室分配审方权限,分配用户按科室审方。(2)按药房分配审方权限由于审方药师的人数配比原因,药房发药药师和审方药师是同一人,则可合适此功能按药房分配权限,用户按药房审方。3、审方回复模板配置(1)新增模板可新增药师审方以及医师回复理由模板。包括模板名称、模板内容。(2)修改模板可在模板列表中修改已有的药师审方以及医师回复理由模板。(3)删除模板可在模板列表中删除已有的药师审方以及医师回复理由4、分级授权(1)分级授权用户设置生成若需要修改原审方问题级别,则要在生成用户授权功能中设置授权码并保存,在调整级别的时候需要输入授权码进行验证。(2)审方打回流程设置可开启二次审方、打回审方自动通过功能。5、审方级别调整(1)历史分析规则级别查询可按药品名称(支持查询涉及两药间的分析规则)、规则级别、问题类型条件查询曾经应用过的审方规则。(2)分析规则历史处方信息查看相关规则历史处方信息列表及明细可查看。(3)分析规则历史处方级别调整可针对规则进行级别调整,同时规则可设置应用的科室,与专科挂钩。(4)问题大类级别调整可针对问题大类进行级别调整,同时规则可设置应用的院区以及科室,与专科挂钩。(5)级别调整日志记录查看可查看级别调整的操作记录。(三)药师前置审方工作站可开停实时人工干预模式。若开启则可进入人工干预,涉及需要人工干预的问题处方则会进入审方工作站,系统会自动推送给审方药师,由药师进行前置干预。当有需药师进行人工干预的待审处方时,系统会在任务栏中弹出消息提示,同时会有声音提醒审方药师关注。审方时,药师可查看待审处方的列表和查询明细,同时对系统智能预审的参考信息进行查看,查看的内容包括分析出的问题的点评分类代码,问题等级以及详细内容。待审处方批量处理:系统支持对所有待审处方集中列出,在一个界面内方便审方药师完成批量审方。待审处方处理:系统支持药师需点击进入处方详情才能对待审处方进行操作。审方时,药师可通过系统后台联动的医师工作站、检查检验系统、影像放射系统、患者临床数据中心系统等多个院内临床业务查看患者的过敏信息、检验信息、检查信息、影像信息、患者个人就诊史等数据。其中,患者诊断除了查看中文诊断信息外,还可以查看医师填写的原始ICD-10代码或其他诊断编码。待审处方警示级别调整:选择具体的待审核处方后,通过权限码功能赋予用户调整级别的权限,可对自动审核结果中的问题内容进行警示级别的调整。1.19输血科管理系统实现输血科管理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跨院区业务协同。输血申请接收:支持跨院区接收输血申请。输血血袋流转:不支持跨院区血袋流转。血袋库位维护:支持用于血袋库位信息查询和维护,主要维护库位名称代码,存放血液大类和小类,血液血型,以及库存容量。血袋库位信息查询:支持查询血袋库位信息。输血信息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服务、医护人员信息查询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信息查询服务、电子病历文档检索服务、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服务、预留1个服务。1.20病理管理系统实现病理管理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跨院区业务协同。医技系统登录:登录用户根据后台配置获取对应院区、科室/病区信息,自动进行判断。医技申请接收:接收申请科室对应申请单信息,允许跨院区接收申请,并标识对应科室。医技报告发布:根据申请科室进行报告发布,允许跨院区报告发布,允许跨院区报告调阅查询。医技查询统计:可分院区统计医技相关数据,支持汇总查看,包括工作量、费用信息、危急值汇总、质控数据等。病理标本流转:可配置多院区标本流转,合理分配资源,由分院执行标本采集运送到总院进行签收取材,完成对应标本处理。医技系统参数:系统后台可对多院区机构进行配置,并维护人员账号对应的科室/病区、权限和角色。机构配置-该功能主要用于维护机构信息,机构代码。方便系统交互,支持多院区、多机构管理。人员配置-该功能主要用于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定义,支持多院区人员管理。科室配置-该功能主要用于对医院科室的基本信息进行定义,支持多院区多科室分级管理。角色配置-该功能主要用于对科室人员的角色及对应权限进行定义,支持多院区多科室人员管理。权限配置-该功能主要用于对医院医技科室人员权限进行分配,支持多院区多科室人员权限管理。费用对照-该功能主要用于多机构之间费用信息对照,可分机构/统一汇总统计,支持多院区管理。项目对照-该功能主要用于多机构之间医技项目对照,可进行机构间项目对码,支持多院区管理。病理检查信息查询服务:调用互联互通服务: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服务、电子病历文档检索服务、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申请单查询服务。病理检查数据集:支持以下数据集的生成:检查记录子集。1.21手术麻醉管理系统手术申请接收:支持跨院区接收手术申请。手麻系统登录:登录用户更加后天配置获取对应院区、科室、手术室信息,选择登录。手术患者列表:只展示当前院区对应手术室手术患者类别。手术信息登记:选择手术对应医护人员只能选择本院区对应科室人员。手术安排:待安排手术患者按照当前登录选择院区以及科室进行过滤。术中医嘱录入:术中医嘱的药品项目选择范围只包含当前登录院区,以及协定方全院、科室模板只展示当前院区对应的模板。手麻计费:可计费患者列表,可计费项目药品按照登录院区进行过滤。全院、科室级别计费协定方按照登录院区过滤。备药管理:待领药信息只展示当前登录院区对应的计费药品信息。费用查询:按照登录选择的院区、科室进行费用查询范围权限限制。麻醉质控:根据登陆维度进行手术室的数据过滤。历史患者查询:按照登录科室、登录手术室过滤可以查询的患者信息。1.22医务科质控管理系统将总院区医务管理系统下延至分院区,实现两个院区业务的协同,支持按照总、分院分别进行医务质控。支持工作台切换登录院区,医务首页默认显示当前登录院区数据。支持医务首页直接切换院区和对应科室,患者数据和档案数据根据院区筛查数据。住院病历相关统计报表支持院区筛选功能,并默认显示当前工作台选择院区。住院输血相关统计报表支持院区筛选功能,并默认显示当前工作台选择院区具备病历评分标准方案设置应用院区功能,可满足不同院区应用不同病历评分标准方案进行病历质控工作。具备全院病历质控院区筛选功能,默认显示当前登录院区并支持切换院区进行范围数据筛选。具备运行病历质控和终末病历质控时默认当前患者所在院区对应的病历评分标准方案。具备缺陷下达整改时选择整改医生默认当前具备专家组质控授权时可选择授权院区,根据授权院区自动筛选授权科室和范围内患者数据。支持院区筛选功能,默认显示当前登录院区并支持切换院区筛查重点患者数据。重点患者明细页面支持增加院区筛选功能,默认显示当前登录院区。1.23护理部管理系统登录:登录用户根据后台人员所属科室维护模块设置的可登录病区的科室,登陆时选择科室,判断科室对应院区进行登录。病室日报审核:只支持按照登录院区查看本院区护理站上报的日报信息。不良事件:由总院区统一管理。护理档案:护士个人维护,由总院区统一管理。PDCA质量管理:具备护理目标、计划、任务及表单的统一设定,总分院集中管理的功能。整改计划:具备根据实际情况生成相应整改计划,对检查结果使用相关统计工具进行分析,并支持多院区综合查看分析。质控集中工作台:提供质控集中工作台,将护理管理人员的工作按照不同状态对多院区相关质控情况集中展示,对待完成工作项进行处理。多院区质控统计分析:具备对质控计划完成情况、质控检查任务的完成情况、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质控问题、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支持跨院区综合查询分析。多院区护理排班:支持提供手动排班和自动排班,提高护士长排班效率,具备多院区综合查询各科室排班情况,公积休累计情况,在岗人员情况等,帮助护理部了解各病区的排班情况以及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多院区人力资源管理:护理档案管理需实现护士填写个人档案数据并进行提交,由总院区统一管理。各级管理者能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数据生效。护理管理者能根据管理权限,查看权限下护理人员的基础数据,并为管理者提供关于能级、学历分布、护理职称、工作年限等可视化图表。跨院轮转:实习护士管理需对实习护士的学校、轮转、实习情况评价进行管理,具备跨院区轮转、培训带教的功能。多院区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具备护理类不良事件的跨院区填报、处理、查询统计功能,包括烧烫伤事件、管路事件、跌倒/坠床事件、患者约束事件、误吸/误咽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医疗安全事件、导管事件、标本事件、患者行为、压疮事件、输液不良反应、给药阶段错误、用血错误、病人财产事件、针刺伤事件、药品丢失、药物外渗、失禁相关性皮炎。1.24PACS影像管理系统1、PACS服务端升级增加分院前置应用服务,并实现总分院区PACS影像整体架构设计。(1)PACS服务端升级支持Windows2019(EN)标准版系统;支持数据库MSSQL2016及以上版本;提供数据迁移:原有版本系统中的图像实现完整迁移,确保数据完整。迁移过程不影响历史数据查找,调用;允许通过连接多台服务器来设置PACS服务器群,服务器群在服务器、客户端、存储和连接模式的数量方面实现扩展;支持每个设备将其图像传输到一个连接的应用服务器,每个前置应用服务器连接的客户端和Web客户端都可以快速加载存储在服务器中的所有影像。中央服务器控制对图像的访问权限;支持断层合成图像的显示:可修改乳房X线摄影图像的显示协议以查看和修改断层合成图像;支持分配乳房X光检查视图:可实现分配和使用乳房X线摄影视图的功能;支持用关键图像注释标记图像:使用关键图像注释(KIN)标记和查看具有临床意义的图像;支持彩色显示图像文本:可以彩色显示图像文本;支持将配置的外部应用程序显示为工具箱中的图标;支持将图像堆的顶部图像复制到虚拟胶片表;支持按Esc键退出缩放/平移、滚动或窗口模式;支持直接从CD/DVD显示SR报告;支持获取离线病例的功能;支持访问特定患者的所有先前研究的功能;支持低带宽下加载图像;支持优先加载感兴趣的高分辨率图像;支持三维重建模块;支持对于用户浏览习惯的自动识别,自动有限加载当前浏览位置的前后图像;支持方便用户对于关键影像进行分类标记,收纳管理,为数据挖掘、科研合作提供了更有效的数据管理;满足临床科室对于放射影像的浏览的需要,使得临床科室在院内任何工作站上都能随时随地地访问影像。(2)增加分院前置应用服务支持全面的、标准的DICOM影像类型,包括:CT、MR、CR、DR、RF、MG、DF、SC、DSA、NM、PET、US等;服务器软件提供DICOM的SOPClasstStorageSCU/SCP,StorageCommitmentSCU/SCP,可直接接收所有符合D1C0M3.0标准的影像数据;用户可调用的应用程序,调用授权为浮动并发式;提供DICOM3.0的SOPClass:PatientRootFind/Move,StudyRootFind/Move,可允许多个客户端工作站同时根据患者姓名,检查设备、检查部位、影像号、检查时间日期等多种查询条件的组合形式查询与调阅影像;支持医院进行新设备CT、MRI等设备连接;支持大任务量并发请求;支持有权限的管理员可实时通过WEB访问形式管理和维护系统;支持提供图像数据访问以及存储系统负荷的统计;支持将系统中存储的图像导出为符合DICOM格式的图像文件;支持将相同病人的历史数据自动匹配;支持根据不同传输节点设定不同的传输时间和数据压缩比;支持影像调阅路由管理功能:根据影像所在的存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性能,提供最佳的路由途径;支持影像数据的各种状态记录日志(影像存档、影像调阅、影像传输、数据校对,自动路由,磁盘管理,自动近线),并提供相应分析工具;支持影像备份管理功能:根据预先设置的规则,自动对在线影像做异机备份,可同时备份多份;支持DICOMJPEG有损及无损压缩算法的传输和存储;支持影像恢复管理功能:在需要时可将备份数据恢复到在线存储设备;支持降低影像的跨院区传输概率以及相应的传输耗时;支持承担多台设备的传输压力,在医院设备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可以达到负载均衡的效果;支持的基本阅片显示与中心端功能同步;支持通用的基本阅片测量与标注手段与中心端功能同步;支持影像的成批播放;支持多种阅片功能在不同图像序列间的同步操作;支持不同成像类影像之间的关联导航(如MR/CT);支持多种阅片布局的影像显示与中心端功能同步;具备影像拷贝功能;支持图像抓拍功能;支持对多成像类影像做比较;支持将影像序列存到离线媒介。2、实现与院内ESB集成平台接口集成。3、提供临床图像浏览并发原升级,增加20个临床图像浏览并发授权。4、实现PACS三维服务应用独立高级三维处理服务器软件,专用于三维软件处理;实现影像处理基于服务器运算的客户端/服务器架构,且运算服务器采用CPU(事务管理)+GPU(影像处理运算)架构;支持调用授权为浮动并发式;实现服务器运算对图形处理语言OpenGL3.0、DirectX10或以上等的支持;可对2D/3D/4D的CT数据做阅片;可对2D/3D的MR数据做阅片;可对CR/DR影像做阅片;可对X光拍片及透视(RF)及血管造影(XA)影像做阅片;支持对多成像类影像做比较;支持同时打开两个病人;实现阅片界面与用户交互的易操作性支持;各医生影像处理站具有同样的图形用户界面;阅片布局要求丰富且可配置;支持按照显示器个数和分辨率,以及按照所针对的临床领域病种病情,自动挂片协议对于显示屏上分几个像格,各像格有何形状尺寸、分别对应哪种处理结果,各像格内的测量数值的显示等,提供有丰富的阅片布局库;能支持对一个病例影像数据集做多个功能的合成处理和展示;支持对各个功能按钮应提供提示;支持对影像的拖放功能;能支持在成像设备扫查开始之前对同一病人以往病例的调取,并在调取新扫查病例时与以往病例一同打开和比较;支持对病人和其数据的选取与载入;支持多种方式的多幅影像浏览;支持通用的基本阅片显示手段;支持通用的基本阅片测量与标注手段;支持影像的成批播放;支持多种阅片功能在不同图像序列间的同步操作;支持不同成像类影像之间的关联导航(如MR/CT);支持多种阅片布局的影像显示;支持影像拷贝;支持图像抓拍功能;支持将文本与影像输出到微软Office程序中;支持将影像序列存到离线媒介;支持胶片打印(DICOM);支持阳性发现结果的管理和导航;支持对阅片过程所产生阳性发现(如测量值、阅片标记等)的收集、管理和显示;支持三维参考点,互动式层厚调节;支持容积漫游(VRT)、容积漫游切割(VRTPunch)、容积漫游模板调用(VRTGallery)、表面遮盖重建(SSD);支持薄层/厚层多平面重建(MPR、ThickMPR);支持薄层/厚层最大密度投影,最大及最小密度投影(MIP、MinIP),MIP模式的CT血管造影;支持曲面重建CPR;支持并行和放射方向的多范围重建;支持平面及立方体切割;支持融合标记工具,且所有重建即开即得;支持多容积体的融合(Multi-VolumeFusion);支持组织再现的区域增长与定量分析,用于对解剖结构做交互式分割;具有常规的骨自动移除、床板自动移除;能针对不同解剖部位CT影像做专业化常规处理展示;支持区域增长技术,自动测量肿瘤体积;自动脊柱标记,自动肋骨标记;支持CT冠脉:标记回顾、心脏分离、搏动心脏电影、斑块显示、手动冠脉追踪(多于2次点击的中心线)、心脏的各投影平面、曲面和轴面多平面重建;支持CT血管:标记回顾、手动血管追踪(多于2次点击的中心线)、曲面和轴面多平面重建、斑块显示。1.25RIS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系统升级至V6.0版本,新版本数据库结构进行重新构建,新增数据库连接加密配置及等保安全认证补丁(强密码策略)报告模块改造:根据排班规则,支持报告书写分配功能,可实现多种模式的分配方式,支持初步报告和审核报告的自动分配,可按照复杂多规则进行分配。支持设置电子排班表。支持病例收藏管理。支持早会读片管理,关键病灶图像保存,读片考勤记录统计。支持指定用户、指定患者、指定检查的访问控制:设置vip病人对应医生权限功能。支持报告评分功能,更加客观的评估诊断水平。支持历史报告评议,并进行记录。支持图像质控、评分功能,图像评分详细内容记录。支持在报告书写界面增加图像质量控制功能;开放修改功能,允许科室依据实际需要进行编辑、调整,并统计。支持随机抽样报告质控,拥有独立视角。支持检查项目核对,报告内容智能纠错。支持报告痕迹对比功能,可自由选择不同阶段的报告内容进行内容对比。支持报告诊断超时提醒功能。支持危急值闭环管理接口对接,危急值申报闭环管理及统计功能,按需完成程序改造。支持报告内容出现危急值自动提醒。增加机房管理模块(技师工作站)支持调用知识库,辅助技师准确、高效完成高质量检查。支持机房质控功能。支持设备故障信息、机房维护信息的录入和查看,这也属于质控要求的一部分。登记模块改造:支持自动分诊。支持电子申请单多部位拆分、组合。支持高拍仪扫描纸质申请单。支持患者基本信息修改痕迹对比的查看。超声内镜产品改造:支持双视频源同时显示。支持根据末次月经自动计算孕周。支持图像异步采集,即采集A患者图像同时书写B患者报告。支持心脏等部位测量参数,支持正常范围值,超出范围值后自动标识提示。支持设备故障信息、机房维护信息的录入和查看。支持自动分诊,可手工介入,同步叫号屏显示内容。支持移动工作站(离线模式)。支持单独打印检查图像。支持电子图文带,方便导出病例报告及图像。查阅报告时,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对于有正常参考值的项目能显示参考范围及自动产生异常标记。统计模块改造优化现有统计分析功能,增加更多统计报表,优化统计规则。维护管理模块改造:支持工作列表内容多格式导出。支持统计表格多格式导出。支持用户有效期到期自动禁用功能。第三方系统融合改造:支持与主数据系统进行数据同步、修改,完成数据集成,包含人员信息、项目信息、申请信息、状态信息等。支持单点登陆对接,按提供的对接文档完成程序改造。支持与CDR对接,按提供的对接文档完成程序改造。支持与CDSS对接,按提供的对接文档完成程序改造。支持与CA(含移动CA)接口,按提供的对接文档完成程序改造。支持与医院医技预约平台进行对接,获取预约信息,返回检查状态,按提供的对接文档完成程序改造。支持与集成平台对接。支持与患者360视图对接。支持和全院统一影像大平台的整合,以及数据上传。多院区框架系统改造:支持RIS中心服务器针对多院区业务规划无缝扩展。支持各院区的临床申请、预约、登记、检查诊断等环节独立运行。支持两院区申请可跨院区检查,并实现相互调用。支持全院用户权限统一规划,可承继主数据下延规则,用户权限在不同院区间的分级管理,确保业务浏览权限根据个人权限设置,不受地理位置限制。支持不同院区的病例关联共享。支持登录用户业务绩效在不同科室、不同院区的单独统计和汇总。支持全院护理、技师、医师、管理各岗位权限调整。支持各院区所有站点能够独立识别和操作。支持配置各院区站点的业务流程,包括预约、登记、检查、诊断等,以满足各站点的个性化需求。支持通过个性化流程配置,使每个站点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进行定制。1.26心电信息管理系统1、心电信息系统技术参数(1)支持系统软件采用B/S架构设计,所有医生客户端无需安装应用软件,均可直接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2)维护与升级:维护与升级工作集中于服务器端,医生客户端无需维护,极大减少医院后期的维护成本,能真正实现系统的在线维护、无缝升级;(3)数据一致性:医生客户端每一次操作均直接访问服务器端,可有效保障数据的一致性;(4)系统完整性:登录系统后的功能模块需全面涵盖心电电生理检查业务的全流程,需包含以下模块预约登记、心电检查、电生理检查、病历管理、分析诊断、报告打印、统计分析、系统管理;(5)具有完善的权限管理,提供医疗机构、科室、医生、各级平台管理人员的增、删、改、查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能根据各级工作职责为其分配相应的权限。使用者只能做已授权的操作,并只能访问其管辖范围内的数据;(6)日志管理对平台的各种操作,包括管理员操作记录、接口调用、系统运行信息、用户登录、注销等行为进行日志记录;(7)具备胸痛患者管理功能,患者信息临床诊断中包含胸痛两个字的患者自动标记为胸痛标识,具名字以高亮蓝色标识,同时,针对胸痛病历可单独设置独特的提示音,提醒医生有胸痛病例到达,快速出具胸痛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具备病历时间轴展示功能,可详细展示申请时间、采集时间、采集医生、传输时间、报告时间、报告医生,并自动计算检查预约、等候、执行检查时间,提供相关证明;2、临床WEB报告浏览模块(1)提供按人、按病区、按检查类别、按申请医生、按日期等检索能力,能够显示病人所有的检查图文报告;(2)支持嵌入门诊医生站、住院电子病历系统;(3)嵌入门诊医生站、住院电子病历系统中,当心电图专业医生确认检查报告后,在全院的医生工作站上就可以浏览到具有查看权限的心电图结论报告;(4)支持心电报告打印;(5)功能升级:(6)临床WEB图像多数据兼容模块;支持XML、jpg等多数据兼容存储方式,供临床在线调阅及打印;(7)WEB浏览平台可以查看原始数据,调整走纸和增益;(8)支持临床结构化报告,支持三级报告模板,快速分析心电报告。3、HIS接口功能改造(1)提供HL7、SOCKET通讯、中间数据库、程序对接等接口支持与HIS系统集成,实现从HIS当中获取患者资料;支持电子申请预约信息获取;(2)支持通过接口自动将生成的图像数据回传到HIS系统,支持检查数据集中存储、集中发布、预览以及临床调阅,实现系统互联互通;(3)功能升级:(4)配合院方HIS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满足电子病历评审要求相关模块升级改造;4、电子病历接口功能改造(1)提供HL7、SOCKET通讯、中间数据库、程序对接等接口方式与电子病历无缝集成,接收临床发出的电子申请;提供申请列表;回传影像、报告及状态信息;(2)功能升级:(3)配合院方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满足电子病历评审要求相关模块升级改造5、心电会诊工作站(1)具备新检查病历到达提醒、会诊病历到达提醒及会诊病历返回提醒功能,并支持设置是否提醒、声音提醒开启时间设置及提醒方式的设置;(2)支持多份心电报告同时打开,并且在诊断界面快速切换上一位或下一位患者,医生无需反复回到病历列表界面,方便医生操作;(3)具备对异常测量参数标红显示,同时支持以每一个分析测量值进行手动修改;(4)支持原始心电波形数据进行重分析;(5)支持对原始心电波形数据进行重新调整滤波设置,可设置滤波包括:25、35、45、75、100、150、无;(6)提供丰富的测量分析工具:电子测量尺、平行尺、波形微调、波形定标、多种波形显示方式、波形放大等;(7)心拍放大分析功能:支持任意心搏单击放大分析,可对每个P、Q、T测量点进行手动微调,使测量结果更加精准;每个单击放大QRS波群测量参数30种,并且支持12导波形叠加对比;(8)具备导联纠错功能:在肢体导联接反或胸导联接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软件直接修正,无需重复采集。(9)提供复合波与选中心搏两种分析模式,医生可根据波形情况在分析诊断界面手动选择不同的分析模式,保证心电诊断的准确性;(10)具备AF房颤分析功能,医生可在分析诊断界面手动开启或取消房颤分析;(11)具备详细测量参数功能,测量参数包括:心房率、心室率、PR、P、QRS、QTd、Rv5/Sv1、Rv5+Sv1、QT/QTC、P/QRS/T、节律,参数矩阵,包括每个导联的QRS波形态、P振幅、P´振幅、Q振幅、R振幅、S振幅、R´振幅、S´振幅、T振幅、T´振幅、Q宽度、R宽度、S宽度、R´宽度、VAT、STJ、STMID、STEND、Delta;(12)支持导联标识等特殊字符快速输入功能,方便医生快速书写诊断结论;(13)具备报告记录功能,可详细查看每一个医生对本份病历的每一次操作及报告修改记录,并查看操作人、操作时间及修改具备内容;(14)具备心电关键字管理功能,可后台自定义新增、修改、删除,关键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心电诊断结论对应的心脏示意图、电轴示意图等,设置后,可针对不同心电图诊断结论,提供对应病变位置心脏示意图、电轴示意图等,给临床医生及患者提供病变部位参考;6、床旁移动心电升级(1)床旁移动心电版本与数据库版本同步升级,实现心电数据集中存储、集中调阅;(2)床旁移动心电升级5G数据传输功能;蓝牙背夹版本升级;床旁移动心电软件版本升级;(3)系统适用于医疗机构描记和分析ECG(常规心电图)、VLP(心室晚电位)、HRV(心率变异)等,为临床医生诊断心脏疾病提供依据;(4)支持12导心电+心向量同步数据采集技术:在传统12导心电导联线基础之上增加后背导联数据连接,使得一次可同时支持WILLSON与FRANK两种导联方式,导联数据支持传输正中、后背、颈部、右侧腋下等位置数据。从而实现一次检查,直接采集到12导心电图与心电向量的准确数据。提供“12导心电+心电向量数据”的真实软件界面截图;(5)导联模式:Wilson导联、Frank导联和正交导联三种导联模式;(6)支持快速心电采集功能,适用于急诊及紧急情况下,快速完成心电图的采集;(7)具备波形预采功能,可用于捕捉偶发、一过性的心律失常事件,预采集时间可设置。(8)支持起搏心电数据记录功能;(9)具备自动测量、自动诊断功能,能够自动给出自动测量值与自动诊断结果,以辅助医生快速分析诊断;(10)具备心电事件功能;(11)支持阿托品、心得安试验检查模式,且具有专业报告模板;(12)支持与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HIS\\EMR无缝集成,实现全院心电数据的统一存储与统一管理;7、危急值闭环管理模块预警模块(1)具备AI智能诊断、自动预警功能,一方面辅助医生快速分析诊断,同时对危急值进行自动预警;(2)具备危急值预警功能,支持后台AI智能预分析技术,根据危急值标准自动判断危急病历,并进行危急预警提醒;(3)支持危急值自动预警级别的设置,用户可自定义设置危急值预警级别;(4)支持危急值项目、危急值字典维护功能,用户可根据医院现行的危急值标准进行自定义维护,并对危急值内容进行新增、修改、删除;(5)支持对所有报危急值的病历进行统一列表管理功能,且支持与医院的危急值平台集成,同步显示临床科室处理意见、临床科室处理人、处理时间以及临床最终确认是否为危急值,实现危急值的全流程闭环管理;8、结构化报告模块(1)具备报告助手功能,提供常用公共模板及个人模板,医生可使用诊断术语库内容,快速完成心电图诊断;(2)支持导联标识等特殊字符快速输入功能,方便医生快速书写诊断结论;9、CA认证系统集成模块(1)心电电生理网络系统支持与数字CA系统进行对接,保证心电电生理报告的电子签名有效性。10、ESB集成模块(1)系统可与医院现有集成平台进行对接,提供集成平台所需的检查状态、检查结论、检查报告等相关信息。11、CDR集成平台互联互通模块(1)心电网络系统支持CDR集成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可调阅患者所有的临床病理,检验,影像检查等数据。12、心电会诊软件模块(1)实现分院心电图专家会诊;(2)多种显示方式导联同屏,指定导联同屏同步比较等形式,支持每组波形中任意波形单击放大对比功能,每个单击放大QRS波群测量参数不少于20种,并且支持12导波形叠加对比,符合波叠加对比;(3)在对比过程中支持所对比的波形打印,电压5\\10\\20调节,走纸速度调节,标尺测量,支持多组RR间期测量,心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协同信息化建设 3D可视化运维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