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标结果公示(宁波中学2024)
一、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磋商报价:297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
翠柏路89号北门东楼22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初高中衔接课程开发和开设
初高中衔接课程开发和开设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伯利,任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
83.0
73.0
79.0
78.33
15.0
93.33
1
宁波金顺培训学校
50.0
50.0
54.0
51.33
14.85
66.18
1
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
48.0
52.0
50.0
14.85
64.85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45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中学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6688812
质疑联系人: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26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
传 真:0574-873884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潘顺吉、房逸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20541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8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NBITC-202431248GC-1 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招标文件(定稿).doc321.3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初等教育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NBITC-202431248GC-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2-2309:30:002024-12-23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总价,元)1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297000(贰拾玖万柒仟元整)2宁波金顺培训学校宁波金顺培训学校宁波金顺培训学校宁波金顺培训学校300000(叁拾万元整)3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0000(叁拾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NBITC-202431248GC-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2-2309:3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符合2宁波金顺培训学校符合3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NBITC-202431248GC-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2-2309:30:002024-12-2309:30:002024-12-23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符合2宁波金顺培训学校宁波金顺培训学校宁波金顺培训学校宁波金顺培训学校符合3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NBITC-202431248GC-1)序号供应商磋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宁波市海曙区求是教师发展研究院297000元(贰拾玖万柒仟元整)78.3315.0093.331√2宁波金顺培训学校300000元(叁拾万元整)51.3314.8566.182√3宁波小船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0000元(叁拾万元整)50.014.8564.85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12月23日1/1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431248GC-1采购人:宁波中学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温馨提醒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商务条款6第四章磋商须知7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5第六章采购合同样本27第七章附件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磋商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预算金额(元):3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初高中衔接课程开发和开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初高中衔接课程开发和开设。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中学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传真:/联系人:俞老师联系方式:0574-66688812质疑联系人:孙老师质疑联系人电话:0574-881266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传真:0574-87388460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潘顺吉、房逸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20541质疑联系人:夏伟立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8864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第二章采购需求1.1.标项一(初高中衔接课程开发和开设):一、项目背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面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以“学生核心素养”为纲,立足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改革,做好初高中课程的有效衔接,实现教学设计与素养目标的有效对接,促进学生快速适应高中课程的转换,提升学习能力。初中各学科的教学方法由于收到初中生知识水平及初中课程知识入门学科的限制,较多初中都采用灌输式的授课方法。进入高中阶段,如何抓住学生生理从少年向青年转变,学习心理自“经验记忆型”被动接受知识,向“探索理解型”主动学习知识的转变,初三学生刚刚接触高中课程,绝大多数学生无法快速进入新的角色。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希望通过增加衔接课程,帮助学生更好的进入新课程。二、项目内容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建设:通过做好课程引导,以启发、激发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引导学生从本质上理解所学内容,倡导个性化学习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从教学内容到知识点、思维方式形成过渡,从而促进学生对新知识的接受度和理解力。三、服务要求:1培养对象1.1宁波中学科技素养大讲堂学生和新高一学生1.2成绩优异的头部学生,每班不超过45名2培养方式:集中面授、个性化答疑、实验活动★3科目要求: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4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高中衔接课程内容、相关学科竞赛内容等;具体由采购人确定的要求为准。5培训天数不少于108次,培训总时长不少于216小时,具体次数、时间由采购人确定人数为准。6课程时间:1学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课次要求: 7.1数学:培训时长不得少于20次7.2语文:培训时长不得少于20次7.3英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20次7.4物理: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5次7.5化学: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1次7.6地理: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1次7.7生物: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1次★8课时要求:单次课时不少于2小时9投标人须提供成熟的培训课程设置(包含但不限于课程设计、课时安排及课程内容等)。10师资要求:磋商文件中提供师资介绍。10.1教师人数应不得少于12人;10.2授课教师从事相关领域教学不得少于10年;10.3专业职称在高级及以上为优。11提供教学资料(书籍)12培训费用应包含教师课时、助教课时,作业批改、答疑,实验活动,课程资料、人员交通、食宿等。13版权:投标人已解决课程版权事宜,不会给学校带来版权纠纷,不会因为相关争议影响学校正常使用,如有版权纠纷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第三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3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70%;服务完成,经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单、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退回:运维售后服务期结束后退回。5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1、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6验收要求:6.1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6.2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甬财采【2021】1051号文件规定及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要求,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7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8响应时间:自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解决相关问题。9乙方应在国内设立服务机构,便于甲方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10发票要求10.1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相应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0.2如因乙方未按期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自行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3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乙方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1其他11.1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甲方均不负责。11.2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至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三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乙方公章,纸质标文件应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为准。后期针对本项目审计、审查时,如因乙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责。12授予合同: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磋商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13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方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四章磋商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中学。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的义务。本项目服务应该是中国境内提供的服务。若投标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1)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磋商费用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全部完成价格(包含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满足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支持、相关劳务支出、通讯费、材料费、办公费、交通费、餐食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二次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凡影响磋商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建设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降低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六、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能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制作1、响应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磋商函;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技术条款响应表;B6、商务条款响应表;B7、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评分资料;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报价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需提供);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C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顺丰等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8楼,联系人:吕赟,电话:0574-87520541。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nbitc@126.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送至: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电子备份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电子备份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文件未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备份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将被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其磋商响应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文件也应重新制作递交。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磋商采购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三、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文件的,将被视为磋商文件撤回,投标无效。★十六、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30万元;磋商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五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磋商报价低者列前;若磋商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为服务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其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宁波中学学科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本项目不适用)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磋商小组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评审程序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根据“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响应文件初步审查:响应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4报价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审价和成交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6.评审小组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7.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9.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磋商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其他说明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一);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磋商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磋商有效期:符合第四章第六条的要求。提供“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签署盖章:符合第四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4其他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磋商方案4其他不允许出现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4其他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4其他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8、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1.2.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431248GC-1类别评审内容得分评分标准商务技术部分85分业绩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教学质量提升项目业绩的得1分。磋商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签订日期及服务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项目总体目标及服务要求的理解及分析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目标和要求的理解、学校学生情况做出的详细分析进行评分:①对初高中衔接课程培训、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背景理解准确到位、对宁波中学学生情况具有系统性的分析、充分认识的得4分;②对初高中衔接课程培训、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背景理解较为准确到位、对宁波中学学生情况的分析、认识一般的得2分;③初高中衔接课程培训、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背景理解不够准确到位、对宁波中学学生情况的分析欠缺、没有充分认识的得1分;④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服务需求响应性30响应并满足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服务要求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条“★”服务要求视为无效投标,负偏离一条非实质性服务要求扣1.5分,扣至0分的视为技术服务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技术部分85分师资安排方案4投入的本项目的授课教师人数为12人的不得分,每多提供一名培训教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师资安排方案10投入的本项目的授课教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磋商文件提供授课教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阐明情况、解决方案进行评分:①对初高中衔接课程培训、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阐述清晰,提出的解决方案切实可行,能够有效推动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教学高质量发展的得6分;②对初高中衔接课程培训、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阐述较清晰,提出的解决方案基本可行,能够较为有效推动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教学高质量发展的得4分;③对初高中衔接课程培训、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阐述不够清晰,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行性差,不能够有效推动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教学高质量发展的得2分;④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教学材料配置6根据教学材料方案(教学书籍选用内容、进书渠道、教学设备等)评议;①方案详实,书籍选用标准完善、出版社明确且覆盖情况较高、提供专业的实验设备的得6分;②书籍选用基本匹配教学目标,出版社出版书籍具有一定覆盖面,实验设备齐全的得4分;③方案笼统,无针对性、无可实施性的2分;④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授课模式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授课模式(包括授课、研讨交流方式方法)方案等进行评分:①授课模式完全满足学校各个学科竞赛要求,授课、研讨交流方式方法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②授课模式基本满足学校各个学科竞赛要求,授课、研讨交流方式方法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4分;③授课模式不能完全满足学校各个学科竞赛要求,授课、研讨交流方式方法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④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课程设置方案6根据课程设置方案(课程设计、课时安排、课程内容)评议;①贯通课程设计、培训方案和宁波中学的特色贴切性强、课程内容与素养提升、前沿科学概览的关联度高的得6分;②贯通课程设计、培训方案和宁波中学的特色比较贴切、课程内容与素养提升、前沿科学概览的关联度比较高的得4分;③贯通课程设计、培训方案和宁波中学的特色贴切性一般、课程内容与素养提升、前沿科学概览的关联度一般的得2分;④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本项目辅导、课程时间安排方案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辅导时间进度安排、课程时间安排等方案进行评分:①辅导时间进度安排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具体课程时间安排合理的得6分;②辅导时间进度安排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具体课程时间安排较为合理的得4分;③辅导时间进度安排不能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具体课程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的得2分;④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后续跟踪方案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预期效果、培训效果等方案进行评分:①拟采取的后续跟踪服务模式及措施完整,预期效果、培训效果方案详细的得6分;②拟采取的后续跟踪服务模式及措施完整,预期效果、培训效果方案较详细的得4分;③拟采取的后续跟踪服务模式及措施完整,预期效果、培训效果方案不够详细的得2分;④不提供不得分。附表4报价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超出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报价一览表”。2符合第四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报价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的第2项至第4项,无需在政采云中设置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供应商分值价格分15分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参与评审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磋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报价得分(15分)第六章采购合同样本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和地点:年月日于鉴于甲方为获得(服务名称)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选定由乙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表示的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投标。本合同由甲方名(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乙方名(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声明,作为附件,下述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a.采购文件;b.乙方的磋商文件、乙方在招投标中提供的澄清文件;c.中标通知书;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为第一合同、第二附件。1、合同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期限及价格服务项目名称内 容数 量/服务期限单价(元)合同价(大写金额)2、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3、付款方式及付款期: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4.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除了合同本身外,4.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5、履约保证金(可选择)5.1履约保证金形式为。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至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止。5.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6、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不可抗力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8.税费8.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9.违约终止合同9.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2)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9.2在甲方根据第9.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0.其他情况终止合同10.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0.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0.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1.转让和分包11.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1.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甲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1.3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12.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12.1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13.争端的解决13.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进行。13.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3.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4.通知1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1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5、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16、其他约定事项:17、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19、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正(副)本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采购编号:NBITC-202431248GC-1子包:(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本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采购编号:NBITC-202431248GC-1子包:(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磋商函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本次项目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磋商报价为报价一览表载明的磋商报价。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本次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保证在确定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6)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确定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7)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采购编号为NBITC-202431248GC-1,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开标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采购编号:NBITC-202431248GC-1标项号: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二章采购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6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采购编号:NBITC-202431248GC-1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响应偏离说明123456注:1、须与“第三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7、服务方案B8、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水平与技术力量及证明文件;投入项目人员团队名单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标项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备注备注:1、以上人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2、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盖章):日期:B9、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C.报价文件封面正(副)本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采购编号:NBITC-202431248GC-1标项号:(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标项服务名称磋商报价(小写:元)磋商报价(大写:元)注:1、以上磋商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磋商报价”相一致;2、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报价一览表”中录入的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供应商(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项目编号:NBITC-202431248GC-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合计磋商报价(小写)¥ 元磋商报价(大写)¥ 元供应商(盖章):日期:C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中学(单位名称)的2024年宁波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重发)(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初高中衔接课程开发和开设(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____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C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9400≤Y<800005000≤Z<80000 300≤Y<94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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