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测量仪 医疗设备 非接触式眼压计 全自动磨边机中标结果公示(天等县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CZZC2024-J1-250325-KWZB
二、项目名称: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675000(元)
广西威尔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宁市科园大道31号财智时代公寓A-72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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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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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1
675000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爱青(自行抽取),刘彩春(自行抽取),曾盈(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125.00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银行账号:8050 3274 93 000012、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2、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67500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等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03号
联系方式:0771-3533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联系方式:0771-2023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治
电 话:0771-2023821
附件信息:
附件.rar1.0M
250325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CZZC2024-J1-250325-KWZB)采购文件 12.16 定稿.pdf1.3M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①单价(元)②1非接触式眼压计上海湖碧驰;CNT-1上海湖碧驰精密仪器有限公司1套78000.002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赣州莫廷;Colombo I0L 2赣州莫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套398000.003全自动磨边机宁波明星;Genius宁波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套199000.00崇左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4-J1-250325-KWZB采购人:天等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评审及谈判五、成交及合同六、验收七、其他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二节评审原则第三节评标报告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第三节报价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ZC2024-J1-250325-KWZB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DZC2024-J1-01114项目名称: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预算金额:67.90万元最高限价:67.90万元采购需求:非接触式眼压计1套、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1套、全自动磨边机1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设备30天内交货验收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标人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注:①政府政采云平台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在线提交。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2六、公告期限本公告及采购文件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6、谈判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提交电子版竞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竞标人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竞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7、评标说明: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联系方式:唐工0771-2023821、2023873;评标分会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科文公司电子评标室,联系方式:何工0771-2023987。8、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等县人民医院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03号项目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771-35338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项目联系人:唐治联系电话:0771-20238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治电话:0771-2023821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供应商的名称应统一按“XXX公司与XXX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第3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响应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5、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人情况介绍;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货物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4、对应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17.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竞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分标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元;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或者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竞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5.竞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18.2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20.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4.1评审专家人数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货物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2项。26.2谈判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参与谈判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须通过电脑摄像头向谈判26.2谈判的顺序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谈判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法核实谈判对象有效身份证明的,谈判小组将拒绝其谈判。(最终报价不需核查此项)26.2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原则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注:履约保证金不超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1.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管管理部联系电话:0771-2023821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2)天等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71-3533886通讯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03号31.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崇左市天等县财政局地址:崇左市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联系电话:0771-353089033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本项目固定采购代理收费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六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银行账号:80503274930000134.1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采购需求中如出现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等均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但供应商的产品实质上应相当于或优于本需求中的技术要求。2、凡在“技术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货物配置清单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4、《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时,应优先采购。5、如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中未标注“▲”号的项目条款或技术指标有负偏离(或未作响应)达2项(含)数以上的竞标无效。7、最终报价有时间限制,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事前准备好各项报价(含单价),以免耽误报价。采购预算:67.90万元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项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所属行业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1非接触式眼压计1套工业1、眼压测量范围:1mmHg至60mmHg(1mmHg精度)2、眼压测量量程:1mmHg至30mmHg,1mmHg至60mmHg,30-60mmHg可以选择3、平均值显示:1mmHg/0.1mmHg精度可调4、工作距离:≥11mm5、固视灯:内置绿色LED固视灯6、打印机:内置热敏打印机7、显示器:≥7英寸彩色TFTLCD显示器,触摸屏8、自动追踪:(1)AT2D:可实现上下、左右两个方向,距检测目标5mm距离范围内的自动追踪对焦(2)AT3D:可实现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距检测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售后人员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分标:分标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近3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货物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崇左市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合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总金额(元)12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2.合同金额为大写:,合同合计金额包含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保险、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售后服务、培训费、人工费、税金、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如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产品质量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7款处理。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的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1款约定处理。第四条货物包装及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合同不接受损耗。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交付地点:天等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验收清单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货物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指定。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设备全部到货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所有设备全部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发票后18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款(不计利息)。2.在甲方付款前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发票或违规发票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期按交货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年。如因甲方原因暂时不能安装、调试视同验收合格的货物,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算,或者从项目整体最终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后再延长年,以先到时间为准。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视为逾期交货,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质保期内每年免费提供1次设备检查保养服务(使用专业检测设备),保养及维修均需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保养服务工单或维修工单。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最终验收,甲方无故不进行最终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凭证,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6.验收时,必须提供所有竞标产品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谈判文件要求相符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予验收。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通知甲方接货后,甲方迟延3个小时以上受领的视为已交付。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若甲方选择退货处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项,而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此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货款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若甲方选择换货处理,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完毕,每逾期一天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货款额3‰的逾期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追究违约责任。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或延期支付货款、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货款额1‰的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部分货款额的10%,超过10天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不含已产生的逾期违约金)。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若为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若为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付的货物,运费由甲方承担,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已付款项。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需退换货处理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相关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引发任何纠纷诉讼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10%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8.当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还应对甲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另行委托第三人的成本、为索赔支出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履行但未履行的义务除外)。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组成及解释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甲方确认采购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2)甲方确认的采购要求;(3)合同附件;(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采购文件(含答疑);(6)符合采购要求的响应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设计工作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十九条通知与送达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5)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6)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崇左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4-J1-250325-KWZB采购人:天等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评审及谈判五、成交及合同六、验收七、其他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二节评审原则第三节评标报告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第三节报价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ZC2024-J1-250325-KWZB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DZC2024-J1-01114项目名称: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预算金额:67.90万元最高限价:67.90万元采购需求:非接触式眼压计1套、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1套、全自动磨边机1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设备30天内交货验收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标人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注:①政府政采云平台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在线提交。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2六、公告期限本公告及采购文件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6、谈判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提交电子版竞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竞标人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竞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7、评标说明: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联系方式:唐工0771-2023821、2023873;评标分会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科文公司电子评标室,联系方式:何工0771-2023987。8、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等县人民医院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03号项目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771-35338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项目联系人:唐治联系电话:0771-20238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治电话:0771-2023821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供应商的名称应统一按“XXX公司与XXX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第3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响应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5、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人情况介绍;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货物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4、对应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17.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竞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分标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元;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或者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竞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5.竞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18.2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20.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4.1评审专家人数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货物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2项。26.2谈判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参与谈判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须通过电脑摄像头向谈判26.2谈判的顺序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谈判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法核实谈判对象有效身份证明的,谈判小组将拒绝其谈判。(最终报价不需核查此项)26.2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原则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注:履约保证金不超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1.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管管理部联系电话:0771-2023821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2)天等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71-3533886通讯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03号31.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崇左市天等县财政局地址:崇左市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联系电话:0771-353089033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本项目固定采购代理收费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六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银行账号:80503274930000134.1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采购需求中如出现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等均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但供应商的产品实质上应相当于或优于本需求中的技术要求。2、凡在“技术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货物配置清单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4、《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时,应优先采购。5、如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中未标注“▲”号的项目条款或技术指标有负偏离(或未作响应)达2项(含)数以上的竞标无效。7、最终报价有时间限制,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事前准备好各项报价(含单价),以免耽误报价。采购预算:67.90万元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项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所属行业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1非接触式眼压计1套工业1、眼压测量范围:1mmHg至60mmHg(1mmHg精度)2、眼压测量量程:1mmHg至30mmHg,1mmHg至60mmHg,30-60mmHg可以选择3、平均值显示:1mmHg/0.1mmHg精度可调4、工作距离:≥11mm5、固视灯:内置绿色LED固视灯6、打印机:内置热敏打印机7、显示器:≥7英寸彩色TFTLCD显示器,触摸屏8、自动追踪:(1)AT2D:可实现上下、左右两个方向,距检测目标5mm距离范围内的自动追踪对焦(2)AT3D:可实现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距检测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售后人员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分标:分标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近3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货物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崇左市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合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总金额(元)12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2.合同金额为大写:,合同合计金额包含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保险、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售后服务、培训费、人工费、税金、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如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产品质量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7款处理。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的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1款约定处理。第四条货物包装及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合同不接受损耗。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交付地点:天等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验收清单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货物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指定。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设备全部到货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所有设备全部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发票后18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款(不计利息)。2.在甲方付款前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发票或违规发票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期按交货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年。如因甲方原因暂时不能安装、调试视同验收合格的货物,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算,或者从项目整体最终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后再延长年,以先到时间为准。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视为逾期交货,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质保期内每年免费提供1次设备检查保养服务(使用专业检测设备),保养及维修均需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保养服务工单或维修工单。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最终验收,甲方无故不进行最终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凭证,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6.验收时,必须提供所有竞标产品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谈判文件要求相符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予验收。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通知甲方接货后,甲方迟延3个小时以上受领的视为已交付。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若甲方选择退货处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项,而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此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货款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若甲方选择换货处理,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完毕,每逾期一天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货款额3‰的逾期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追究违约责任。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或延期支付货款、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货款额1‰的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部分货款额的10%,超过10天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不含已产生的逾期违约金)。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若为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若为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付的货物,运费由甲方承担,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已付款项。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需退换货处理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相关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引发任何纠纷诉讼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10%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8.当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还应对甲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另行委托第三人的成本、为索赔支出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履行但未履行的义务除外)。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组成及解释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甲方确认采购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2)甲方确认的采购要求;(3)合同附件;(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采购文件(含答疑);(6)符合采购要求的响应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设计工作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十九条通知与送达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5)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6)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测量仪 医疗设备 非接触式眼压计 全自动磨边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