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基础网络环境提升 网络扩容服务 光纤交换机 数据存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2024)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3842
二、项目名称: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轩德科贸有限公司
太原市民营区五龙口街199号6号楼6层02号(进驻太原市鑫博园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160072)
报价:1299800(元)
93.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硬件升级配件及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2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网络扩容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3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光纤交换机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4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数据存储设备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5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升级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6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VPN 升级服务-零信任系统及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7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网站安全改造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8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服务器杀毒升级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9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系统集成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10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运维巡检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甲,惠志国(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价格的70%向中标人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中标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08.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联系方式:0351-7728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南中环街中创国际八层811室
联系方式:0351-7231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彩霞、刘荣华、刘景茹
电 话:0351-7231553
附件信息:
基础网络环境提升服务项目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doc763.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46
评审专家名单
徐甲,惠志国(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荣
总中标金额
¥129.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彩霞、刘荣华、刘景茹
项目联系电话
0351-7231553
采购单位
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772817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高新区南中环街中创国际八层8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7231553
\n\n\n\n\n\n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n竞争性磋商文件\n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3842 \n\n采购人: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n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n二〇二四年十二月\n目 录\n\n1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n\n\n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n12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n\n\n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n34\n43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n\n\n44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n\n\n56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n\n\n88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n\n\n\n\n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n\n项目概况\n\n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n一、项目基本情况\n\n1.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3842 \n2.项目名称: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n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4-6-051247-001、ZFCG-149900-2024-6-051247-002\n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n\n5.预算金额:1327500元;\n\n6.最高限价:1327500元;\n\n7.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项目共一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n\n 序号\n 标的名称\n 服务及技术要求\n 单位\n 数量\n\n 1\n 硬件升级配件及服务\n 详见磋商文件\n 项\n 1\n\n 2\n 网络扩容服务\n \n 项\n 1\n\n 3\n 光纤交换机\n \n 台\n 1\n\n 4\n 数据存储设备\n \n 台\n 1\n\n 5\n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升级服\n \n 套\n 1\n\n 6\n VPN 升级服务-零信任系统及服务\n \n 套\n 1\n\n 7\n 网站安全改造服务\n \n 项\n 1\n\n 8\n 服务器杀毒升级服务\n \n 项\n 1\n\n 9\n 系统集成服务\n \n 项\n 1\n\n 10\n 运维巡检服务\n \n 项\n 1\n\n\n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n9、服务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n\n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n\n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n\n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n\n1.时间: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n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n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n\n(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n\n(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电子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n\n3.售价:免费获取。\n\n四、响应文件提交\n\n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n\n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n\n2.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n\n2.2解密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n2.3解密方式:远程解密。\n\n2.4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n\n五、公告期限\n\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n\n六、其他补充事宜\n\n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n\n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n1.采购方信息\n\n名称: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n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n\n联系人:惠老师\n\n联系方式:19935105181\n\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n名称:山西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n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南中环街中创国际八层811室 \n\n联系方式:0351-7231553\n\n3、项目联系方式\n\n项目联系人:朱彩霞、刘荣华、刘景茹\n\n电 话:0351-7231553\n\n邮 箱:3497054244@qq.com\n\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 序号\n 内容\n 说明与要求\n\n 1\n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n 预算金额:\n\n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n\n(小写):¥1327500元\n\n最高限价:\n\n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n\n(小写):¥1327500元\n\n注:本项目最高限价按项目控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n\n 2\n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n 是( 否(\n\n 3\n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n 是( 否(\n\n 4\n 响应文件份数、加密要求及解密时长\n 1.响应文件份数:\n\n供应商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n\n2.提交截止时间:\n\n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n\n3.解密时间:30分钟。\n\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n\n 5\n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n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n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n\n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n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n\n7.评审小组成员将在评审会议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n\n 6\n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n\n文件\n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n\n*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n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n\n*3.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n*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n\n*5.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n*6.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n\n*7.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8.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n9.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n\n1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n11.供货及服务方案;\n\n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n\n13.政策性要求。\n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n\n 7\n 磋商保证金\n 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n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基本账户);\n\n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银行转出;\n\n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银行开出;\n\n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n\n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n\n磋商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n\n接受磋商保证金的账户:\n\n单位名称:山西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n账 号:7529 0188 0002 3819 4\n\n开 户 行:光大银行太原新建路支行\n\n磋商保证金交纳在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n\n注:\n\n1、采用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或用途栏注明项目的项目名称。 \n\n2、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n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n\n注:未按前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n\n 8\n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n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n\n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n\n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n\n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n\n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n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n\n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n\n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n\n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n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n\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n\n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n\n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n\n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n\n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n\n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n\n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n\n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n\n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n\n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n\n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条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n\n 9\n 响应文件有效期\n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n\n 10\n 磋商小组构成\n 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n\n 11\n 确定成交\n\n供应商\n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n\n 12\n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n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n\n 13\n 现场勘查\n 否。\n\n 14\n 标前答疑\n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n\n 15\n 本项目所属行业\n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n 16\n 其他补充事宜\n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n\n\n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n电子响应须知附表\n\n 序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n\n 1\n 响应文件编制\n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n\n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n\n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n\n 2\n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n 2.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n\n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n\n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n\n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n\n(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n\n(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n\n(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n\n 3\n 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n 3.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n\n3.2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n\n3.3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n\n 4\n 其他\n 4.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n\n4.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n\n\n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解密流程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解密流程为准。\n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n\n一、总则\n1. 适用范围\n\n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n\n2. 定义\n\n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备处。\n\n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n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顶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意愿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n\n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n\n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n\n2.6服务: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的形式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需要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n\n2.7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次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本次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n\n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n\n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n\n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n\n3.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n\n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n\n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n\n若《竞争性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n\n(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n\n(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n\n(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10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n\n(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n\n(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n\n(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n\n(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n\n(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n\n(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n\n3.5关于关联企业\n\n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n\n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n\n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n\n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n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n\n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n\n4.合格的服务\n\n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n\n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n\n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n\n5. 磋商费用\n\n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n\n6. 磋商要求\n\n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n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3、14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n\n7. 通知\n\n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n\n8.解释权\n\n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n\n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n\n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n\n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n\n9.磋商文件的组成\n\n9.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n\n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n\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n\n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n\n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n\n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n\n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n\n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n\n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n\n9.3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n\n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n\n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n\n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n\n10.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n\n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n\n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n\n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n\n11.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n\n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n\n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n\n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5项资格证明文件、第6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本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n\n12.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n\n12.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n\n12.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n\n12.1.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n\n12.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n\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n\n12.2编排要求\n\n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n\n12.3格式要求\n\n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n\n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n\n12.4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n\n12.4.1响应文件的份数\n\n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n\n12.4.2响应文件加密\n\n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n\n12.5磋商保证金\n\n12.5.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n\n12.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n\n12.5.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n\n1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n\n12.5.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n\n12.5.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n\n12.5.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n\n12.5.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n\n12.5.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n\n12.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n\n12.6磋商报价\n11.6.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本项目标的的费用与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需人员工资、设备、设施、保险及验收、技术培训等配套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n12.6.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n\n12.6.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 \n\n12.6.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n\n12.6.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n\n12.6.6进口货物在进口过程中,若需向海关提交报关等手续,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材料。\n\n12.6.7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n\n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n\n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n\n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填写,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n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n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n\n13.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权益。\n\n1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n\n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n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n\n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n\n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n\n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的签署均应遵守本款规定。\n\n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n\n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署,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n\n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n\n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n\n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n\n16.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n\n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n\n17.响应文件解密及其他\n\n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n\n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n\n17.3解密截止时间后,除等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延长解密时间,使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进行解密。\n17.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n\n18.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n\n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n\n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n\n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n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n\n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资料一并存档。\n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有)。\n19.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n\n19.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n\n19.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n\n19.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n\n19.7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n\n19.8“报价结果”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n\n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n\n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n\n20.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n\n20.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n\n20.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n20.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n\n20.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n\n20.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n\n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n\n21.评审程序和要求\n\n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n\n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n\n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n\n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n\n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n21.6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n\n(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n\n(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n\n21.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n\n21.8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n\n21.9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n\n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n\n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n\n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n\n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n\nE.未对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n\nF.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n\n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n\n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n\n21.10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三条规定。\n\n21.11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n\n21.1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n\n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n21.14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n\n22.磋商程序和要求\n\n22.1磋商程序通过“政采云”系统中的“磋商”环节进行,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n22.2供应商对磋商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n\n2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n\n22.4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向各供应商发出磋商函。各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磋商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磋商回复函。\n\n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需供应商进行澄清的,磋商小组组长通过“政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询标回复函。\n\n22.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n\n(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磋商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n\n(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n\n(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n\n(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n\n(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n23.最终报价与要求\n\n23.1报价原则\n\n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n\n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n\n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n\n23.1.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n\n23.1.5提交的最终报价函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n\n23.2报价审核\n\n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n\n2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21.6规定进行修正。\n\n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n\n23.2.5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23.3进行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n\n23.3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n\n23.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n\n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n\n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n23.3.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n\n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n23.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n\n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n23.3.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n\n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n23.3.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n\n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n\n注:本项目(包)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n24.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的情形\n\n24.1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n24.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响应无效:\n\n(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n\n(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n\n(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n(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n\n(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n\n25.比较和评价\n\n2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n\n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响应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情形外,只依据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n\n25.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的“评分细则”按包顺序依次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n25.4汇总每个供应商商务、技术每项评分因素得分。\n25.5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n\n25.6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n\n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n\n26.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遵循下列原则:\n\n26.1.1按评审后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n\n26.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n\n26.1.3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供货及服务方案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n\n26.1.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n\n27.确定成交供应商\n27.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n\n28.编写评审报告\n\n28.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n\n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n\n(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n\n(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n\n(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n\n(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n\n(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n\n28.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n\n29.评审复核\n\n29.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n\n29.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n\n29.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n\n30.磋商过程保密\n\n30.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n\n30.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n\n30.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n\n30.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n\n30.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n\n31.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n\n31.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n\n32.磋商项目终止\n\n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n\n(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n\n(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n\n(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n\n32.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n\n33.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n\n33.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n\n(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n\n(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n\n(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n\n(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n\n(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n\n(六)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n\n如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同时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n\n33.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n\n3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n\n33.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n\n33.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n34.成交服务费\n\n34.1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价格的70%向中标人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中标金额。\n\n34.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n\n七、签订合同\n\n35.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n\n35.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n\n35.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n\n35.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n\n35.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n\n八、保密和披露\n\n36.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n\n36.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n36.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n\n36.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n\n九、询问和质疑\n\n37.磋商程序受本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严格的监督,为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供应商有权就本磋商项目事宜按以下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n\n37.1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n\n37.2供应商在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谈判/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n\n37.3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n\n37.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n\n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谈判/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n\n37.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参加本招标/谈判/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n\n37.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n\n37.6.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n\n37.6.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n\n37.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n\n37.6.4事实依据;\n\n37.6.5必要的法律依据;\n\n37.6.6提出质疑的日期。\n\n37.7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应如实填写“项目质疑管理”程序“质疑列表”中有关质疑事项的全部内容,并按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图片;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n\n3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中的“受理内容”处标明“退回补正”,并说明“原因”:\n\n37.8.1质疑未按37.6、37.7的要求提出的;\n\n37.8.2质疑未按37.5要求签字或盖章的;\n\n37.8.3其它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情形。\n\n37.9存在以下情形的,供应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n\n37.9.1潜在供应商未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进行质疑的;\n\n37.9.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招标/谈判/磋商程序环节重复提出的质疑;\n\n37.9.3未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针对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n\n37.9.4超过37.3、37.4规定质疑期发出的质疑。\n\n十、违约处罚\n\n38. 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n\n38.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n\n38.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n38.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n\n38.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n38.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n\n39.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n\n(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n\n(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n\n40.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n\n(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n\n(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n\n(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n\n(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n\n(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n\n(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n\n(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n\n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n\n4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n\n(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n\n(二)设定最低限价的;\n\n(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失信记录查询的;\n\n(四)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n\n(五)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n\n(六)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n\n(七)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n\n(八)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n\n(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n\n(十)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n\n(十一)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n\n(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n\n十一、相关政策要求\n42.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n\n本磋商文件中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投报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n\n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n\n43.国家强制产品\n\n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n\n4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供应商须提供《正版软件承诺》。\n\n45.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 4225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n\n4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n\n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需出具投报产品的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n\n47.残疾人企业参加本项目:\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n4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n\n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n4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n\n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n\n注:第5-8项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n\n50.节能环保产品参加本项目:\n\n50.1投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填写《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n\n50.2投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n\n51.创新产品(或者:服务)参加本项目\n\n投报产品(或者:服务)属于《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发布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通知》中的产品(或者:服务),需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者: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n\n5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n\n如投报货物均需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包装标准与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须出具《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n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n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n\n 序号\n 类型\n 审查要求\n 要求说明\n\n 1\n 营业执照\n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n\n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n\n 2\n 财务报告\n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n\n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n\n 3\n 基本资质\n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n\n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n\n 4\n 基本资质\n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n\n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n\n 5\n 基本资质\n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n\n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n\n 6\n 基本资质\n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审查\n 6.1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n\n6.2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n\n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n\n\n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n\n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n\n 序号\n 类型\n 要求\n 要求说明\n\n 1\n 商务\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n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n\n以上证明书须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响应无效。\n\n 2\n 商务\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n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n\n以上委托书须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响应无效。\n\n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n\n 3\n 商务\n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审查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有效性。\n\n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n\n 4\n 商务\n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凭证进行审查\n 4.1保证金凭证落款时间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n\n4.2保证金金额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n4.3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本公司财务查询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是否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提交。\n\n4.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n\n 5\n 商务\n 磋商函\n 提供《磋商函》\n\n磋商函须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响应无效。\n\n 6\n 报价\n 报价一览表\n 提供《报价一览表》\n\n以上材料须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否则,响应无效。\n\n 7\n 商务\n 商务条款响应表\n 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n\n以上材料须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否则,响应无效。\n\n 8\n 技术\n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n 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n\n以上材料须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否则,响应无效。\n\n 9\n 商务\n 政策性要求\n 提供响应政策性要求证明材料(如有)\n\n以上材料须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自拟),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否则,响应无效。\n\n 10\n 商务\n 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进行审查\n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须满足磋商文件,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n\n10.2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n\n\n说明:\n\n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n\n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n\n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n\n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n\n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如未特别标明“进口产品”字样,供应商投报了进口产品的,按无效响应处理。\n2.强制节能产品\n\n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n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响应无效。\n\n4.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 4225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n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n\n5.1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响应无效。\n\n5.2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不予认可。\n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n6.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的《监狱企业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响应无效。\n\n6.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的《监狱企业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不予认可。\n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n\n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且声明函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响应无效。\n\n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且声明函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不予认可。\n\n8.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n\n8.1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允许两个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须提供《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和其中报价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协议书和声明函均需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响应无效。\n\n8.2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且提供了《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协议书均需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不予认可。\n\n9.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n\n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产品截图,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否则,不予认可。\n\n四、无效响应\n\n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n\n四、评分细则\n\n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n\n1.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n\n(1)价格部分 15分\n\n(2)商务部分 10分\n\n(3)服务部分 16分\n(4)技术部分 59分\n\n 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15分)\n\n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n\n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n 15分\n\n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10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n\n 1.供应商业绩\n\n提供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自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n\n本款可作为加分的业绩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业绩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n 10分\n\n 服务部分(16分)\n\n(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评审,得分为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n\n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n(1)项目总负责人、售后服务总负责人(2分)(评审小组共同认定)\n供应商提供准确项目总负责人、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n\n地址和联系方式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n\n(2)项目团队配备方案(6分)\n\n根据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①具备稳定的技术\n\n支持团队、②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清单、③人员数量的保障性及人员的整体素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n\n技术支持团队稳定、团队人员配置完善、人员数量满足本项目需求、人员的整体素质高,每有一项得2分;\n\n技术支持团队较稳定、团队人员配置较完善、人员数量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人员的整体素质一般,每有一项得1分;\n\n未提供的不得分。\n 8分\n\n 2.售后服务方案\n\n针对项目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故障应急响应速度、②售后服务体系、③售后服务响应机制、④技术支持及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n\n故障应急响应速度快、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合理、技术支持及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强的,每有一项得2分;\n\n故障应急响应速度较快、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基本合理、技术支持及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一般的。每有一项得1分;\n\n未提供的不得分。\n 8分\n\n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59分)\n\n(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评分,得分为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n\n 1.技术性能指标\n①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非标注“★”项技术指标得10分。 ②非标注“★”项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有负偏离的,有一项减0.5分,最高扣至3分。 \n\n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n 10分\n\n 2.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方案\n针对供应商提供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方案。对①运行稳定、②可靠性、③安全性、④技术先进性、⑤易用性等内容进行评审;\n\n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n\n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n\n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方案一般的,每有一项得0.5分;\n\n未提供的不得分。\n 10分\n\n 3.系统的兼容性、可扩展性的方案\n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兼容性、可扩展性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能够与现有设备充分兼容,②有利于基础硬件资源的稳定可靠,③充分考虑业务稳定运行和安全访问,④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各相关系统之间的衔接及整合方案,⑤考虑系统的扩展和延伸能力等内容进行评审;\n\n兼容性、可扩展性的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3分;\n\n兼容性、可扩展性的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n\n兼容性、可扩展性的方案一般的,每有一项得1分;\n\n未提供的不得分。\n 15分\n\n 4.安装、调试方案\n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具备完整的前期调研、②实施前后的设计规划方案、③实施方案、④实施周期、⑤实施内容等内容进行评审;\n\n安装、调试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n\n安装、调试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n\n安装、调试方案一般的,每有一项得0.5分;\n\n未提供的不得分。\n 10分\n\n 5.质量体系及质保措施方案\n\n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体系及质保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②货物出厂试验、③检验设备齐全等内容进行评审;\n\n质量体系及质保措施方案满足项目需求,每有一项得2分;\n\n质量体系及质保措施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每有一项得1分;\n\n质量体系及质保措施方案一般,每有一项得0.5分;\n\n未提供的不得分。\n 6分\n\n 6.培训方案\n\n针对项目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供培训计划、②培训方式、③培训内容、④培训目标等方面进行评审。\n\n培训方案满足项目需求,每有一项得2分;\n\n培训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每有一项得1分;\n\n培训方案一般,每有一项得0.5分;\n\n未提供的不得分。\n 8分\n\n\n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n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n项目概况:\n\n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是山西省政府“十四五”计划,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四校合并成立,为满足新财务统系统的上线,同时满足多校区财务人员、教师等实现线上财务业务,现需要对基础网络环境硬件软件平台进行提升,以帮助学校更好的应对财务工作复杂性和多样性。\n\n一、商务要求\n\n1.项目名称: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基础网络环境提升项目\n2.预算金额:1327500元\n\n3.最高限价:1327500元\n\n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n\n5.服务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n\n6.质量标准:达到甲方验收标准;\n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先支付合同总价的50%,验收合格后再支付50%。\n\n8.质保期限限:硬件设备质保3年,软件及服务质保1年。\n\n9.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n\n质保期满无息退还。\n\n二、技术要求\n\n 序号\n 标的名称\n 服务及技术要求\n 单位\n 数量\n\n 1\n 硬件升级配件及服务\n 3颗,处理器 主频≥2.3GHz 核心数≥12核;\n\n32条运行内存,单条规格≥64GB \n\n6条运行内存,单条规格≥32GB \n\n7块≥16GB 双口HBA卡\n\n双口万兆网卡含模块*7 \n\n硬盘容量≥960GB SSD硬盘*4\n\n7、硬盘容量≥480GB SSD硬盘*10\n\n8、PCI扩展槽*5;\n 项\n 1\n\n 2\n 网络扩容服务\n 万兆交换机多模模块≥20个 \n 项\n 1\n\n 3\n 光纤交换机\n 24口16GB光纤交换机,配置≥24口全激活,配置≥24根光纤线;\n 台\n 1\n\n 4\n 数据存储设备\n 1)控制器:冗余双控制器架构,控制器为双活工作模式,可支持FC、iSCSI、SAS协议;\n\n2)数据缓存:数据缓存本次配置要求≥64GB;\n\n3)磁盘:双控支持磁盘数≥192, 支持SAS、NL-SAS、SSD盘,支持不同容量、不同类型的磁盘混合安装,本次配置DE ≥1.2T SAS HDD 12块,固态硬盘容量DE≥ 3.84T SSD 6块;\n4)前端服务器接口:支持≥12个10Gbps 以太网口或≥8个25Gbps以太网口或≥12个16Gbps FC接口或8个≥32Gbps FC接口或8个≥12Gb SAS端口,本次配置: ≥16G FC接口 4个;\n\n5)后端磁盘接口:双控4 个≥12Gbps MiniSAS端口;\n\n6)RAID种类: 支持多种工业标准RAID存储方式混用,包括单盘失效、双盘失效保护技术,包括RAID0/1/10/5/6/及动态磁盘池(RAID⒉0)技术。支持RAID组动态扩展,在线升级等。要求存储设备支持全局动态热备技术;\n\n7)二级缓存技术:支持SSD盘的智能二级缓存加速技术,可以将SAS、NL-SAS上的热点数据自动缓存至SDD盘,实现热点数据的加速;\n\n8)存储快照与克隆复制:提供存储快照与克隆复制功能,支持针对主流数据库应用和主流虚拟化环境;\n\n9)提供精简配置功能,提高存储利用率;支持业界主流平台、国产系统等主流操作系统,兼容操作系统Cluster以及多路径管理功能,兼容多种备份管理软件,兼容主流数据库,支持主流应用软件、中间件、安全、邮件、OA、第三方工具等软件;支持具备通过SNMP协议由网管系统对阵列告警进行统一采集处理的能力;\n\n10)数据复制支持同步复制、异步复制功能;\n\n11)功能要求:支持动态容量,免费提供多路径管理功能;\n\n12)基本技术性能要求:逻辑卷数量≥512,支持磁盘分区/分区数≥512,支持动态改变RAID方式,支持动态容量扩容,支持动态卷扩容,支持动态改变块,CACHE读/写速度(GB/s)≥8GB/s,支持写CACHE镜像,系统总线带宽(GB/s)≥12GB/s;\n\n13)可管理性:配置中文图形化存储管理软件。对磁盘阵列的各项指标进行管理、调整和监测。实配中文图形化管理软件,可实现存储、服务器、网络在同一管理软件中统一管理;\n\n14)可用性:配置冗余电源、冗余风扇、冗余控制器;支持在线可热插拔更换;保证系统内无任何单点错误的隐患;\n 台\n 1\n\n 5\n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升级服\n 1)支持一套管理平台纳管不同CPU架构的主机集群,单一集群支持不同品牌的CPU平台,支持同集群内的虚拟机跨CPU平台间的在线迁移功能;\n\n2)支持虚拟机和裸金属服务器统一管理,支持对裸金属服务器远程电源管理、挂载安装ISO镜像等操作,可将虚拟机镜像部署为裸金属服务器操作系统,可查看裸金属服务器电源状态、CPU、内存、硬盘等硬件信息,支持打开裸金属服务器控制台进行运维操作;\n\n3)支持以VMware、Hyper-V、XenSever等虚拟化平台磁盘格式,包括但不限于VMDK\\VHD\\VHDX格式的磁盘镜像创建虚拟机;\n\n4)支持常见的虚拟资源和物理资源报警,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网卡和硬盘等资源;平台支持不同类型的报警级别,不同级别的报警需要发出对应级别的报警消息;支持邮件、短信、微信、钉钉、Teams及webhook等工具接收告警消息\n\n5)计算虚拟化软件需兼容海光、鲲鹏、飞腾、兆芯、龙芯、申威等六家主流国产芯片;\n\n6)支持虚拟机启动、重置密码、暂停、恢复、重启、关闭、快速克隆、迁移、备份、模板导入导出、快照等功能,支持嵌套虚拟化;\n\n7)支持多构架的嵌入式操作系统;\n\n8)支持虚拟机控制台发送自定义快捷指令组合,以满足虚拟机内部应用系统个性化快捷操作需求;\n\n9)支持无NTP、Chrony等时钟服务的应用场景下,虚拟机业务系统定期自动与主机时间同步,以实现虚拟机业务系统效便捷的时间配置管理,时间同步周期不高于30分钟;\n\n10)支持DRS动态资源调度、支持DPM动态电源调度,支持虚拟机故障HA功能,可配置HA接入控制策略,HA最大尝试次数、HA资源预留,且支持HA故障切换主机设置,达到故障隔离的效果,并支持配置虚拟机自启动策略和启动优先级;\n\n11)支持GPU组功能,支持多块GPU透传给一个虚拟机使用,支持vGPU功能,至少支持L40S、H800、A800、A100、A40、A16、RTX4090等GPU设备;\n\n12)虚拟机支持添加串口、双显卡、USB、看门狗、FPGA、自定义PCI等设备以适配丰富的应用需求,虚拟机添加串口设备支持以telnet、网络客户端、网络服务端等模式登录并支持指定telnet端口号;\n\n13)支持大内存页和DPDK加速功能,虚拟化界面可配置内存页大小和页数,支持虚拟机NUMA感知功能,保证虚拟机OS的NUMA与主机的NUMA拓扑保持一致,并显示大内存页的使用量和可用内存;\n\n14)支持精细化的虚拟机迁移控制和独享迁移网络,可配置虚拟机迁移速度,可指定专用独享迁移网络,隔离迁移网络流量与管理网流量,保障用户业务正常运行;\n\n15)支持vAPP功能,可配置若干台虚拟机组成的应用组,可设置虚拟机启动顺序和启动间隔时间,可批量修改虚拟机组的参数;\n\n16)支持一键开启和关闭数据中心内、集群内的所有虚拟机,并设置虚拟机跟随主机启动策略以及虚拟机启动优先级策略,方便机房搬迁或关电运维场景使用;\n\n17)支持虚拟机快照,支持快照的瞬时创建及批量快照删除功能,批量删除虚拟机快照,虚拟机读写性能无损耗;\n\n18)支持选择多种虚拟机克隆方式,包括普通克隆和快速全量克隆,可设置虚拟机克隆速度及初始化虚拟机 SID 操作,快速全量克隆,删除云主机模板后不影响新克隆虚拟机正常运行;\n\n19)提供全局分布式SDN功能,以避免SDN控制节点故障,提供分布式SDN硬件加速能力,可提供更高转发性能,SDN支持VLAN/VXLAN模式;\n\n20)支持全局分布式SDN智能加速,卸载分布式SDN网络的数据平面到硬件网卡,通过对东西向Overlay网络流量和南北向流量卸载,大幅提高网络转发性能并节省主机资源。\n 套\n 1\n\n 6\n VPN 升级服务-零信任系统及服务\n 一、零信任控制中心\n\n1.零信任控制中心软件与零信任代理网关软件配套使用,要求与零信任代理网关同品牌,支持国家商用密码算法。本次配置零信任并发接入授权数量≥1000个。\n\n2.部署要求:为方便安装部署及维护,虚拟化零信任控制中心需支持一体化镜像交付,无需单独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组件;所提供虚拟化镜像应支持学校现有超融合虚拟化平台(如不支持需免费进行适配); \n\n3.通过隧道模式发布资源:通过隧道模式,可以支持基于TCP、UDP、ICMP等协议代理访问业务资源,支持发布IP、IP范围、IP段、具体域名及通配符域名等形式的服务器地址,满足高校业务的代理,收缩业务暴露面。为简化资源发布配置,隧道模式应支持同一个资源发布多个服务器地址;管理员还可基于业务的特殊性,自主选择优先使用长连接或短连接进行业务代理。\n\n4.通过web模式发布资源:通过WEB模式,可以支持基于http或https协议代理访问业务资源,支持发布IP或域名形式的后端服务器地址,可配置业务应用的具体访问URL路径。为了保持师生访问应用体验的一致性,后端服务器地址需支持多地址配置;为适应较复杂的内外网访问场景,WEB应用的前端访问地址应支持多地址访问。\n\n5.WEB资源支持依赖站点:对于一些主要在主站点中点击使用的子站点WEB业务系统,且子站点跟主站点业务系统权限一致的场景,为简化管理员配置,零信任系统应支持开启依赖站点功能。为方便业务快速上线,还应支持自动采集站点功能对依赖站点进行梳理。(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6.对接CAS系统:零信任系统支持通过票据共享的方式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单点登录对接,以间接实现业务系统的单点登录对接。为了适应多种身份认证系统获取票据的方式,票据共享应至少支持反向OAuth对接及票据注入等模式。\n\n7.自适应认证:为强化系统认证安全性,可配置在触发异常环境的条件时,用户需完成增强认证才可登录。可配置的异常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帐号首次登录、帐号在该终端首次登录、账号在该地点首次登录、账号在新地点登录、账号在非常用地点登录、闲置帐号登录、弱密码登录、异常时间登录等。(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8.动态业务访问控制:动态访问控制策略支持“与”、“或”条件嵌套,并可通过单一条件或条件组的方式灵活组合嵌套,可支持的条件变量应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类型、浏览器版本、客户端源IP、代理网关接入IP、应用访问的进程名称、终端名称、MAC地址、终端本地IP列表、操作系统版本、终端资产类型、终端标签类型、存在指定文件、操作系统安装的补丁、运行进程、运行指定杀毒软件、运行任一杀毒软件、零信任客户端版本、安装指定软件、开启系统防火墙、师生接入城市、师生登录国家、师生登录时间、应用进程的信任状态、弱密码、授信终端、授信域环境等;\n\n9.动态上线准入控制:动态准入策略支持对触发条件的师生设置处置动作,如注销登录,并可基于处置动作自定义提示语;当检测到不符合安全条件时,支持设置如短信增强认证、告警等灵活的补救动作,实现灰度处置,且能配置处置有效时长,平衡师生访问体验和安全保障。\n\n10.终端管理:为方便统一管理用户的终端,支持为接入系统的终端设置标签,支持通过终端标签来配置特殊的上线准入策略及应用访问策略。终端标签应至少内置内网终端、外网终端、开发终端、办公网终端等标签,且支持管理员自定义新增标签。(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11.服务隐身:为了最大程度缩小网络、业务暴露面,零信任平台需提供单包授权能力(SPA),支持UDP+TCP组合的单包授权技术,未授权用户无法连接零信任设备,无法扫描到服务端口,不会出现敲门放大漏洞。\n\n12.设备安全:①支持配置同名师生连续登录错误超过上限时锁定账号或配置同IP师生连续登录错误超过上限时锁定IP,并于指定时长后自动恢复;②防机器人输入,提供强安全性的点击图像校验码机制,图形校验码支持中文和英文。③支持以黑白名单的方式进行入侵防御,攻击者无法执行白名单外的攻击命令,对非法入侵做到主动防御,确保设备安全。④支持WAF(WEB防护),可阻断基于WEB对设备发起的攻击。\n\n13.系统主题:支持替换登录页面的主题包,对登录页、产品logo、应用中心背景图进行替换,替换范围不少于:1)登录页背景图片替换;2)logo图片的替换;3)浏览器标签角标的替换;4)学校名称与登录公告的替换;5)主题样式修改;6)隐藏隐私协议、隐藏下载客户端、隐藏温馨提示、修改温馨提示文案;7)增加外部链接:例如增加师生手册外链、帮助中心外部链接等。(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二、零信任访问控制系统——代理网关软件\n\n零信任代理网关软件与零信任控制中心软件配套使用,要求与零信任控制网关同品牌,支持中国商用密码算法。\n\n1、零信任代理网关接入流量上限≥300M,建议用户数:一般办公场景≥3000。\n\n2、为方便安装部署及维护,虚拟化零信任安全代理网关需支持一体化镜像交付,无需单独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组件;所提供虚拟化镜像应支持学校现有超融合虚拟化平台(如不支持需免费进行适配)。\n\n3、网络部署:为了满足灵活部署的要求,代理网关应支持IPV4/IPV6双栈网络IP配置。\n\n4、支持全面的日志记录:支持用户安全日志提取,审计中心应将具有异常登录行为的用户日志自动打标签为用户安全日志,以便于管理员快速审计定位。用户安全日志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安全(应包含帐号首次登录、异常时间登录、非常用地点登录、弱密码登录、爆破登录、闲置帐号登录、帐号在新终端登录等)、中间人攻击、SPA安全(应包含SPA端口扫描、SPA爆破攻击、SPA敲门伪造、SPA重放攻击、SPA安全码泄漏等)、cookie劫持等。\n\n5、业务告警:支持告警信息设置,告警事件应包含但不限于: CPU使用率超过80%、内存使用率超过80%、磁盘占用率超过80%、本机网卡异常、序列号即将到期、控制网关连通异常、集群故障等。支持配置邮箱服务器,告警事件支持邮件通知管理员。\n\n6、设备安全:①支持配置同IP用户连续登录错误超过上限时锁定IP,并于指定时长后自动恢复;②防机器人输入,提供强安全性的点击图像校验码机制,图形校验码支持中文和英文。\n\n7、设备巡检报告:为方便管理员统筹查看管理零信任系统的整体运行状态,支持对设备自身的安全状态和策略配置进行巡检,对设备的整体状态进行打分,统计所有检查的正常项、异常项和告警项,并输出巡检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检测项、检查状态、存在的问题描述、建议改进措施等。\n\n8、设备稳定性检查:应支持系统黑匣子及核心进程的状态检测。应支持CPU负载、内存负载、磁盘空间、网卡健康、硬盘健康、网卡日志、BIOS固件等硬件相关状态的检测。应支持软件版本及补丁修复状态等检测。\n 套\n 1\n\n 7\n 网站安全改造服务\n 1)网站安全改造服务,改造完成后网站需支持双算法、SSL 单向及双向链接、NPAPI/PPAPI 控件、页面解析功能、页面标签栏功能、地址栏功能、前进后退、页面刷新、网址收藏、收藏夹管理、证书管理、下载管理、扩展管理、默认搜索引擎设置、网络连接设置、支持数据安全通讯功能、插件管控、证书管控、安全沙箱、防拷贝、隐私设置、无痕浏览、水印功能等服务功能;\n\n2)网站安全改造完成后需支持浏览器托盘功能;\n\n3)网站安全改造需要符合GM∕T 0087《浏览器密码应用接口规范》和GB/T 38636《信息安全技术―传输层密码协议(TLCP)》,改造完成后需实现浏览器报文加密;\n\n4)安全改造完成后的网站需支持符合党政机关电子印章应用规范(国标GB/T33481)的PDF文件电子签章和验章功能;\n\n5)安全改造完成后的网站需支持与DNS服务器的安全通讯功能,支持安全浏览器客户端软件与DNS服务器间建立基于国密算法的加密数据传输安全通道,实现域名解析请求和返回的IP地址信息的加密传输;\n\n6)安全改造完成后的网站服务性能需满足HTML5 分数≥539,使用浏览器 JetStream 套件≥150, CSS3 层叠样式表支持度≥69%;国密性能:CBC解密模式下;SM4算法的性能≥9Gb/s;在SSL隧道下,吞吐率:≥104Mbps;单向SSL连接性能:≥260次/s。\n 项\n 1\n\n 8\n 服务器杀毒升级服务\n 1、★在学校现有终端安全管理系统上扩容≥50个服务器端授权,对本次新增≥50个服务器端和学校现有10个服务器端、500个PC端提供三年软件升级及规则库更新服务。Agent 支持部署在 Windows server、Linux、麒麟、统信等操作系统。\n\n2、采用B/S架构的管理控制中心,具备终端安全可视,终端统一管理,统一威胁处置,统一漏洞修复,威胁响应处置,日志记录与查询等功能。\n\n3、支持安全策略一体化配置,通过单一策略即可实现不同安全功能的配置,包括:终端病毒查杀的文件扫描配置、文件实时监控的参数配置、WebShell检测和威胁处置方式、暴力破解的威胁处置方式和Windows白名单信任目录。\n\n4、支持基于系统内置弱密码字典和自定义弱密码字典的检查功能,弱密码检测支持至少包括SSH、RDP、MySQL、Tomcat、Redis等应用类型,可按照空密码、自定义弱密码、密码长度小于8、字符种类小于3等常见弱密码类型进行分类查看。(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5、支持配置不同的权限角色,支持超级管理员、普通管理员(管理)、审计管理员(查看)三种权限,并配置可管辖的终端范围,支持管理员账号限制IP登录;支持管理员账号采用双因素认证。\n\n6、具备基于本地缓存信誉检测与全网信誉检测,构建全网信誉库的检测引擎,做到内网一台威胁,全网感知并进行针对性查杀,支持处置病毒时选择是否在其它终端上同步处置有效提升查杀效率,减少终端资源开销。\n\n7、支持禁止黑客工具启动,包含:xuetr、ProcessHacker、PCHunter、Mimikatz等工具的自启动,可以防止黑客攻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8、终端安全管理系统提供勒索病毒整体防护体系入口,可基于勒索病毒攻击过程,建立多维度立体防护机制,直观展示最近七天勒索病毒防护效果,包括已处置的恶意文件数量、已阻止的可疑行为次数、未知进程操作次数、暴力破解攻击次数,并支持 对RDP 暴力破解封堵、 RDP 远程登录二次认证、RDP 加白文件二次认证等功能,以防止黑客对服务器的入侵。\n\n9、支持agent性能保护兜底机制,可设置agent主进程、威胁检测、病毒查杀等进程的资源占用阈值,当进程资源占用达到阈值时,进程会自动重启。\n\n10、终端程序和规则库支持多种更新方式和更新数量限制,更新方式支持全部自动更新、允许部分终端自动更新(可手动选择终端)、全部终端均不自动更新等;更新数量可选择不限数量和限制允许最多同时更新数量;平台漏洞库升级支持手动导入更新和依据自定义的时间段进行自动更新。(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11、支持展示终端检测到的WebShell事件及事件详情,包括:恶意文件名称,威胁等级,受感染的文件,发现时间,检测引擎,文件类型,文件名,文件Hash值,文件大小,文件创建时间;可配置WebShell实时扫描,一旦发现WebShell文件,可自动隔离或仅上报不隔离。\n\n12、终端安全管理系统支持一键云鉴定服务,通过云端专家+沙箱+多引擎鉴定对已告警的威胁文件进行综合研判并给出 100%黑白结果,同时支持在创建病毒查杀任务时,由管理端批量下发强力专杀工具到内网各终端进行强力查杀并快速响应终端威胁。\n\n13、支持对 Windows 停更的系统提供专项防护,包括轻补丁漏洞免疫、文件实时防护、暴力破解防护、安全基线核查与加固等多项核心功能;支持基于端口、软件、账户、操作系统的清点,以辅助客户进行已停更 Windows 系统的风险识别。\n\n14、支持对系统账号信息进行梳理,了解账号权限分布概况以及风险账号分布情况,账号权限类型可根据管理员、非管理员、root、非 root 进行统计,账号风险情况可按照隐藏账号、弱密码账号、可疑 root 权限账号、长时间未使用账号、夜间登录、多 IP登录进行账号分类查看。(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15、支持监控诱饵文件,诱饵文件可被实时监控,当勒索病毒对该文件进行修改或加密操作时进行拦截。\n\n16、支持勒索可疑行为检测,通过行为AI能力对勒索信、命令行、修改文件等多种躲避式投放勒索病毒的高危高频场景进行精准告警和自动拦截。\n\n17、支持文件实时监控,可实时监控文件的状态,在文件读、写、执行或者进入主机时主动进行扫描,支持根据用户性能偏好设置高、中、低3种防护级别。(提供产品功能截图)\n\n18、统计单个攻击源及分布式攻击源的暴力破解检测,支持按照RSSH、SMB和MSSQL类型进行封堵并自定义爆破阈值,可对封停时间进行自设置。\n 项\n 1\n\n 9\n 系统集成服务\n 1、提供调研、规划、设计、实施、培训、管理规范,并以文档输出。 \n\n2、实施内容:\n\n服务器、存储光纤、光纤交换机安装调试;\n\n网络综合布线、网络调试、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服务、防火墙升级、负载均衡平台升级改造;\n\n内网网络及DMZ区域网络改造;\n\n云平台的规划、安装配置及优化及业务系统迁移;\n\n备份平台搭建及备份策略;\n\n数据库部署、数据库集群搭建及优化。\n\n3、辅材:提供项目所需所有辅材。\n 项\n 1\n\n 10\n 运维巡检服务\n 验收完成后,提供为期一年的运维巡检服务。\n\n要求:\n\n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巡检服务,出具巡检报告。\n\n每月协助学校完成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的病毒库、规则库升级。\n\n每半年至少为学校提供一次专业的信息化技术培训。\n 项\n 1\n\n\n注: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n\n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n采购合同\n需方: \n\n供方: \n\n供方在2024年 月 日 山西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n\n 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n\n最终用户: 采购单位 \n\n一、服务条款\n\n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n\n1、服务地点和服务范围\n\n 。\n\n2、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一)\n\n 。\n二、合同总金额\n\n人民币(大写): (含税价)。\n(小写):¥ 。\n三、履约保证金及款项支付\n\n1.履约保证金: 。\n\n2.付款方式: 。\n\n四、售后服务及承诺的主要条款\n\n供供方就本次交付的服务向需方做出如下承诺\n\n五、服务\n\n1、服务期限: 。\n\n2、服务地点: 。 \n\n3、服务标准: 。\n\n六、交验\n1、需方依据服务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供方应及时解决。\n\n2、需方依据合同清单,对服务内容进行检查,如有不符,供方应及时解决。\n\n七、需方责任\n\n1、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n\n2、组织验收。\n\n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n\n八、供方责任\n\n1、按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n\n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的实际需求。\n\n3、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承诺的服务。\n\n九、违约责任\n\n1、供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费用的,供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n\n2、供方所提供的运维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n\n3、供方不能提供运维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n\n4、合同执行过程中,供、需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公函、传真)通知对方,对方接通知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n\n十、不可抗力\n\n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n\n十一、争议解决\n\n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n\n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n\n1、合同由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n\n2、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贰份,其中壹份由校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保管,壹份由校财务部门备案保管;供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n\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n\n4、本合同各方往来函件,必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通过快递、EMS、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对方送达。双方确认,合同尾部的联系方式与地址为各方函件的送达地址。如合同一方地址或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地址变更的,于发出函件后第3日即视为已送达。本条规定适用于诉讼、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向任何一方送达文件。\n\n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n\n1、磋商文件\n\n2、响应文件\n\n3、成交通知书\n\n4、合同附件\n\n5、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n\n需方(章): 供方(章): \n\n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n\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n\n地址: 地址:\n\n电 话: 电话:\n\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n\n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n\n日期:2024年 月 日 日期:2024年 月 日\n\n备注: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n\n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n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n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n\n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n\n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n\n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n\n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n\n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n\n响应文件封面格式\n\n响 应 文 件\n\n项目名称:\n\n项目编号:\n\n供应商全称: (盖章)\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n日 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n\n目 录\n\n资格证明文件\n\n(格式自拟)\n\n商务、技术文件\n\n(格式自拟)\n\n资格证明文件\n\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n\n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n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n基本信息如下:\n\n名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 ;营业期限为: ;基本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n\n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n\n特此承诺。\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n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n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n\n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n\n特此承诺。\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n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n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n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n\n特此承诺。\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n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n\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n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n\n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n\n特此承诺。\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n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n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n\n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n\n特此承诺\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n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n\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n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n\n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n\n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 \n\n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n\n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n\n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n\n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n\n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n\n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n\n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商务、技术文件\n\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n\n单位名称:\n\n 单位性质:\n\n 地 址:\n\n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n\n 经营期限:\n姓 名: 性 别: \n\n 年 龄: 职 务: \n\n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n\n 特此证明。\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n \n \n\n\n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n\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n\n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n\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n\n特此声明\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n\n被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n\n附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n\n \n \n\n\n注:\n\n1.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n\n2. 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n\n3.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n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n5.磋商函\n\n磋 商 函\n\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n\n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n\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n\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n\n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n\n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和材料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n\n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n\n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n\n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n\n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n\n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n\n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n\n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n\n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n\n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n\n14.我方将严格遵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在1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采购人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n\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n\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n\n(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n\n(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n\n(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n\n(6)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n\n(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n\n(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n\n(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n\n(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n\n(11)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的。\n\n(12)违犯采购人规定的其他行为。\n\n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n\n地址:\n 邮编:\n\n\n电话:\n 传真:\n\n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n\n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n\nE-mail:\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n\n6.报价一览表\n\n(1)报价一览表\n\n 项目名称\n \n\n 项目编号\n \n\n 投标总报价(单位:元)\n 大写:人民币 元 \n\n小写:¥ 元\n\n 合同履行期限\n \n\n 服务地点\n \n\n 质保期限\n \n\n 备注\n \n\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6.1分项报价表\n 序号\n 标的名称\n 单位\n 数量\n 单价(元)\n 总价(元)\n 备注\n\n 1\n \n \n \n \n \n \n\n 2\n \n \n \n \n \n \n\n 3\n \n \n \n \n \n \n\n 4\n \n \n \n \n \n \n\n 5\n \n \n \n \n \n \n\n 6\n \n \n \n \n \n \n\n 7\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 投标总报价\n (大写)人民币: \n\n(小写)¥ 元\n\n 合同履行期限\n \n\n 服务地点\n \n\n 质保期限\n \n\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7.商务条款响应表\n\n商务条款响应表\n项目名称:\n\n项目编号:\n\n 序号\n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n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n 响应情况\n\n 1\n \n \n \n\n 2\n \n \n \n\n 3\n \n \n \n\n 4\n \n \n \n\n 5\n \n \n \n\n ...\n ......\n ......\n \n\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8.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n\n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n\n项目名称:\n\n项目编号:\n\n \n 序号\n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n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n 偏离情况\n 备注\n\n 1\n \n \n \n \n\n 2\n \n \n \n \n\n 3\n \n \n \n \n\n 4\n \n \n \n \n\n 5\n \n \n \n \n\n ...\n \n \n \n \n\n\n \n\n \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n\n日 期:\n\n9.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n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列表\n 使用单位\n 项目名称\n 合同金额\n 联系人\n 电话\n 备注\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n备注: \n\n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n\n1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n\n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n\n 序号\n 姓名\n 拟任职务\n 性别\n 年龄\n 学历\n 从业资格证\n 从业经验年限\n 联系电话\n\n 1\n \n \n \n \n \n \n \n \n\n 2\n \n \n \n \n \n \n \n \n\n 3\n \n \n \n \n \n \n \n \n\n 4\n \n \n \n \n \n \n \n \n\n 5\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n注:后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11. 供货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n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n\n13.政策性要求\n\n(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n(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n\n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n\n 包号\n 产品名称\n 制造商\n 产品型号\n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n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认证机构名录\n\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n“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n\n注:\n\n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n\n2.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n\n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n\n(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n\n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n\n 包号\n 产品名称\n 制造商\n 产品型号\n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n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认证机构名称\n\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n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n\n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n\n 包号\n 产品名称\n 制造商\n 注册商标\n 产品型号\n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n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认证机构名称\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n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n\n注:\n\n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n\n2.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n\n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n\n(二)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此函可不提供)\n\n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n\n 序号\n 产品\n\n名称\n 制造商\n 注册\n\n商标\n 产品\n\n型号\n 认证证书\n\n证书号\n 认证证书\n\n有效截止日期\n\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n注:本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n\n(三)正版软件承诺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n正版软件承诺\n\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n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n\n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n\n特此声明\n\n供应商名称: (盖章)\n\n日 期:\n(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n\n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n\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n\n1. (标的名称) ,属 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n\n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n\n……\n\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n\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n企业名称(盖章):\n\n日 期:\n注:\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n2、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网络环境提升 网络扩容服务 光纤交换机 数据存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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