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升级 其他信息化设备 智能摄像机 智慧监管分析设备 平台应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仁寿县人民法院2024)
仁寿县人民法院安防升级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18
二、项目名称:安防升级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眉山市光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旭光安置街鲜店路163号
488,100.00元
合计(总价):488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眉山市光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智能摄像机
海康威视
DS-2CD2T46FDWDA4-LS
16(台)
1,27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智慧监管分析设备
海康威视
DS-IH1064- 03U/CDI(标配) (H10)
1(台)
180,00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相机支架
海康威视
DS-1292ZJ-K
16(个)
5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相机电源
海康威视
DS-2FA1220-DL-H
16(个)
5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平台应用设备
海康威视
DS-VMC22R-U(310811472)
1(台)
89,00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视图存储设备
海康威视
DS-A70324R-ACVS/M
1(台)
23,64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硬盘
海康威视
HK728TAH
12(块)
1,97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万兆汇聚交换机
海康威视
DS-3E5220-24GT6XF-2PWR-G
1(台)
22,00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超高清解码器
海康威视
DS-6A12UD
1(台)
28,00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
海康威视
Infovision CIP-SM
1(套)
5,90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
海康威视
Infovision CIP-VMS
500(个)
96.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Infovision CIP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DN)v2.0.0
海康威视
Infovision CIP-NMS
500(个)
1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视频联网)
海康威视
Infovision CIP-NCG
1(套)
8,00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事件处置)
海康威视
Infovision CIP-EHS
1(套)
5,000.00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报警事件接入)
海康威视
Customized-Developmen
1(套)
2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显达(采购人代表)、潘记、何岐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服务费为80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人民法院
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30号
联系方式:1537845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联系方式:028-3817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28-38176616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安防升级项目(二次)(241213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资料.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防升级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眉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5:0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显达,潘记,何岐峰
总成交金额
¥48.8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38176616
采购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7845615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38176616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商务应答表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商务应答表。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20480元响应报价{供应价款形式总价产地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规格应商响{供生产厂家应商响{供1智能摄像机16.00台应}元商响应}应}应}应}2智慧监管分析设备1.00台185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3相机支架16.00个8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4相机电源16.00个8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5平台应用设备1.00台90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6视图存储设备1.00台24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7硬盘12.00块24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8万兆汇聚交换机1.00台23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9超高清解码器1.00台31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10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1.00套6000元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11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500.00个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2InfovisionCIP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DN)v2.0.0500.00个5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3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视频联网)1.00套9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4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事件处置)1.00套52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5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报警事件接入)1.00套3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1.00台31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公章:日期:应商响{供应}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241213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安防升级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18仁寿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2月03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仁寿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安防升级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眉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181.2.采购项目名称:安防升级项目(二次)1.3.谈判项目简介仁寿县人民法院安防升级项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仁寿县人民法院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30号邮编:620500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5378456156代理机构: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邮编:6205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28-381766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4,28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服务费为80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仁寿县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仁寿县人民法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硬件和软件须与现在使用系统兼容,且能够实现与上级单位的互联互通。2、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仁寿县人民法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28-38176616地址: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邮编:6205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4,28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4,28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信息化设备智能摄像机16.00(台)20,48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其他信息化设备智慧监管分析设备1.00(台)185,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3其他信息化设备相机支架16.00(个)8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其他信息化设备相机电源16.00(个)8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5其他信息化设备平台应用设备1.00(台)9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6其他信息化设备视图存储设备1.00(台)24,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7其他信息化设备硬盘12.00(块)24,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8其他信息化设备万兆汇聚交换机1.00(台)23,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9其他信息化设备超高清解码器1.00(台)31,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0其他信息化设备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1.00(套)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1其他信息化设备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500.00(个)5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2其他信息化设备Infovision CIP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DN)v2.0.0500.00(个)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3其他信息化设备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视频联网)1.00(套)9,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4其他信息化设备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事件处置)1.00(套)5,2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5其他信息化设备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报警事件接入)1.00(套)3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能摄像机16.00(台)20,480.00总价无2智慧监管分析设备1.00(台)185,000.00总价无3相机支架16.00(个)800.00总价无4相机电源16.00(个)800.00总价无5平台应用设备1.00(台)90,000.00总价无6视图存储设备1.00(台)24,000.00总价无7硬盘12.00(块)24,000.00总价无8万兆汇聚交换机1.00(台)23,000.00总价无9超高清解码器1.00(台)31,000.00总价无10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1.00(套)6,000.00总价无11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500.00(个)50,000.00总价无12Infovision CIP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DN)v2.0.0500.00(个)5,000.00总价无13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视频联网)1.00(套)9,000.00总价无14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事件处置)1.00(套)5,200.00总价无15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报警事件接入)1.00(套)30,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信息化设备智慧监管分析设备智慧监管分析设备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智能摄像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400万定焦智能筒型网络摄像机 采用深度学习硬件及算法,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支持联动声音报警 最高分辨率可达2688 × 1520 @25 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 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120 dB宽动态 支持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支持Smart265/264编码,可根据场景情况自适应调整码率分配,有效节省存储成本 支持对出现在监控场景内的两眼瞳距不小于19像素的人脸进行检验,并叠加目标提示框,支持对检测区域内不少于10个行人进行检测、框选跟踪和抓拍,支持筛选和抓拍最佳人脸图片存储及上报中心,抓拍数量及图片大小可设,支持上传全景照; (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支持双向语音对讲 支持最大256 GB 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卡本地存储 支持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AC24 V/DC24 V,1 A),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 支持白光/红外双补光,红外最远可达50 m,白光最远可达30 m 符合IP66防尘防水设计,可靠性高 传感器类型:1/3" Progressive Scan CMOS 最低照度:彩色:0.005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IR 宽动态:120 dB 焦距&视场角:4 mm,水平视场角:78.3°,垂直视场角:42.9°,对角视场角:91.2° 6 mm,水平视场角:49.1°,垂直视场角:26.3°,对角视场角:57.2° 8 mm,水平视场角:37.5°,垂直视场角:20.7°,对角视场角:43.3° 12 mm,水平视场角:23.4°,垂直视场角:13.3°,对角视场角:26.8° 补光灯类型:智能补光,可切换白光灯、红外灯 补光距离:红外光最远可达50 m,白光最远可达30 m 防补光过曝:支持 最大图像尺寸:2688 × 1520 视频压缩标准:主码流:H.265/H.264 子码流:H.265/H.264/MJPEG 第三码流:H.265/H.264 网络: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 SD卡扩展:内置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 插槽,最大支持256 GB 音频:1路输入(Line in):2芯端子,最大输入幅值:3.3 Vpp,输入阻抗:2.2 kΩ,接口类型:非平衡 1路输出(Line out):2芯端子,最大输出幅值:3.3 Vpp,输出阻抗:100 Ω,接口类型:非平衡 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 报警: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AC24 V/DC24 V,1 A) 复位:支持 产品尺寸:186.6 × 92.7 × 87.6 mm 包装尺寸:235 × 120 × 125 mm 设备重量:610 g 带包装重量:810 g 启动及工作温湿度:-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恢复出厂设置:支持RESET按键,支持客户端或浏览器恢复 电流及功耗:DC:12 V,0.84 A,最大功耗:10 W 供电方式: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 电源接口类型:Ø5.5 mm圆口 防护:IP66 标的名称:智慧监管分析设备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产品性能: ****路视频流实时分析(H.264/H.265,支持720P-800W分辨率 ) 支持三大类算法: 1、留置场景检测:折线攀高检测、声强突变检测、人数异常、人员滞留检测、剧烈运动检测、人员站立检测、玩手机检测、倒地检测、人数统计等 2、周界场景检测:穿越警戒线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进入区域检测、离开区域检测等事件进行实时检测报警; 3、 AI开放平台算法:对开放平台训练出的物体检测、单标签分类、多标签分类、多属性分类、混合(1检测3分类)算法事件进行实时检测报警 注: (1)单个画面支持16个规则框,最大可支持上报16类事件; (2)针对1-2大类算法,单颗GPU芯片只能同时运行一个大类算法(可运行该算法包含的所有事件),单个画面可以跨大类设置规则,GPU资源自动分配(跨几个大类,占用几个GPU); (3)针对AI开放平台算法,单颗GPU芯片只能运行AI开放平台算法下的一种事件; (4)产品内置算法管理模块,可以智能调度空闲引擎,或按照时间维度下发任务,同时加载多种算法,合理分配算法资源。 【硬件规格】: 1. CPU:配置≥2颗CPU,核数≥8核,频率≥2.2GHz; 2.GPU:配置≥4张专用GPU处理卡;单卡提供≥64TOPS INT8算力; 3.内存:配置≥16GB DDR4; 4.硬盘:配置≥1块480GB SSD; 5.数据接口:≥4个千兆电口,≥6个USB接口,≥1个VGA接口; 6.. 支持展示规则框、目标框、时间、事件类型等智能码流属性 7. 支持事件分析发生时触发人脸抓拍、分析和比对功能;支持事件告警触发抓拍目标图片,并关联抓拍对应的人脸图片;抓拍的目标图片可为未露出人脸的人体图片,可与后续抓拍的人脸图片进行身份信息匹配并上报 8. 配合接入普通IPC及音频信号,当有声强突变情况且持续超过设定时间,自动报警并上报名信息; 9. 当检测区域内人员间距小于设定值并持续超过设定时间时,可触发“疑似近距离接触”的行为告警事件,并支持对触发事件的目标进行人脸抓拍、比对功能 10. 配合接入普通IPC,在检测区域内,当有人员倒地不起且持续超过设定时间,样机自动报警并上传抓拍图片;人员倒地报警事件识别准确率≥95%; 11. 配合接入普通IPC,在检测区域内,支持对进入设定警戒区域内且滞留时间超过设定值的运动目标(人、车)进行自动侦测并支持触发报警、上传报警抓拍图片功能;区域入侵报警事件识别准确率≥95%。(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标的名称:相机支架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壁装支架 外观:白 适用范围:适合枪型、筒型、一体型摄像机壁装 材料: 铝合金 调整角度:水平:360°,垂直:-45°~45° 尺寸:70×97.1×173.4mm 重量: 201g标的名称:相机电源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DC12V电源适配器 颜色: 黑色 安装方式: 壁挂式 输入规格: AC176V~260V,50Hz,0.8A 输出规格: 额定:DC12V/1.5A;最大:DC12V/2.0A 输入效率≥85.00% 负载调整率: ±5% 纹波/噪声: 150mVp-p 输出功率: 24W Max 输入接口: 3C插头 输出接口形式: ø5.5×2.1×10mm 线长: 800mm 工作温度和湿度: 0℃~40℃,湿度10%~90%(无凝结) 产品尺寸(mm): 75.0(L)*35.0(W)*28.0(H)标的名称:平台应用设备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CPU:配置≥2颗国产化CPU,单颗核数:≥24核,主频≥2.2GHz); 2.内存:≥256G内存,8根32G DDR4,32根内存插槽 3.存储:配置≥8盘位,480G SSD≥4块;数据盘4T 7,2K SATA≥3块; 4.阵列卡:配置SAS_HBA 卡,支持RAID 0/1/10 5.PCIE扩展:最大可支持≥10个PCIe扩展插槽 6.网口:配置≥2个千兆电口,≥2个万兆光口(含光模块) 7.其他接口:≥1个RJ45管理接口,≥4个USB 3.0接口,≥1个VGA接口 8.电源:80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9.内置备份模块 ,无需单独安装备份软件,在管理平台界面即可实现备份功能。备份时对业务运行无影响,支持按时间(按天/周/月)设置自动化备份策略。(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支持快照功能,可做手动快照和策略快照;手动快照由用户实时发起,策略快照可按设定的定时任务创建快照,超过最大快照限制后进行自动覆盖,自动删除最早的快照文件。(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标的名称:视图存储设备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4U机架式24盘位网络存储设备,搭载64位多核处理器,1+1冗余电源、冗余风扇,实现7×24小时稳定运行【硬件规格】 1. 设备配置:≥2颗64位多核处理器,≥8G内存, ≥2个千兆网口、 ≥1个千兆管理网口、24块硬盘热插拔插槽;支持风扇热插拔并可冗余温控调速; 2. 可接入2T/3T/4T/6T/8T/10T/12T/14T/16T/18T/20T,支持 SATA/SAS硬盘;支持NL-SAS 硬盘、HDD硬盘、SSD硬盘、氦气硬盘、空气硬盘;支持 CMR或SMR硬盘;支持硬盘交错/分时启动; 3. 可自动识别并显示接入的硬盘容量和状态,可显示硬盘组的容量。可在IE浏览器中查看硬盘的SMART信息,查看的硬盘指示灯应闪烁。对RAID阵列中S.M.A.R.T信息有异常的硬盘可自动进行数据拷贝及替换。支持在线获取磁盘日志,在线分析磁盘故障; 4. 可生成.gz格式的健康报告,下载时间及存储数量可设;支持查看硬盘体检报告、硬盘深度体检和磁盘档案;支持下载单个硬盘或批量硬盘的报告,支持按时间显示硬盘的坏扇区、温度、振动变化趋势的曲线图;可对系统中的磁盘进行周期性体检、对有风险的磁盘做深度体检,并给出处理意见,对有损坏风险的磁盘,可使用RAID技术进行数据处理;可通过硬盘深度体检查看硬盘原始数据读取错误率、上电时间、上电时长计数、意外断电计数、重映射扇区数、磁盘振动等多种硬盘相关健康值;支持硬盘体检报告打印输出;支持查看硬盘体检的历史记录、硬盘健康状态,并对硬盘健康状态进行分级分类,包括健康(良好、正常)、亚健康(警告、即将损坏)、故障(错误、损坏)等; 5. 支持全对称部署模式,集群所有节点服务角色对等,无需独立元数据服务器,128台存储节点;系统支持单机(1台)、HA(2台)、集群(3台及以上)部署模式。支持在线扩容、升级,且扩容、升级过程中实时读写业务不中断、数据不丢失,扩容后历史数据无需迁移;支持分布式对称架构与非对称架构相互自由切换;全对称分布式架构,无独立元数据节点,性能、容量随节点数增加而线性增加;(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支持灵活修改资源池的属性;支持在线修改资源池的N+M冗余级别,N值和M值能动态调整。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系统根据当前节点状态使用相应的容错算法以提高节点容错能力; 【产品性能】 视频性能:最大支持接入300路(最大接入带宽600Mbps) 【产品功能】 设备内置视频云存储软件(含授权) 支持视频流、图片流直存 支持ONVIF、GB/T 28181、RTSP等标准协议 云存储系统支持单机/集群化部署,对外提供唯一IP的存储服务 支持云存储节点之间容量及业务负载均衡 支持云存储节点在线无缝扩容,容量和性能线性增长 支持云存储空间按需分配,分配的存储空间在线扩大或缩小,不影响读写业务 云存储系统提供虚拟化资源池,支持按周期覆盖、容量覆盖、不覆盖等多种存储模式 云存储系统具备纠删码数据保护技术,保障数据完整性,支持超损回放 标的名称:硬盘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8TB容量,3.5英寸,SATA3.0接口,7200RPM 空气盘, CMR传统磁记录 传输速率255 MB/s,流畅存储视频有效防止丢帧 MTBF可达2,000,000小时 高级格式(AF)512e扇区技术,保障硬盘扇区4K对齐 满足数据严苛的7*24小时运行可靠性、安全性的需求 支持5年有限质保服务标的名称:万兆汇聚交换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端口规格:24个10/100/1000BASE-T端口,10个10 G/ BASE-X SFP+端口(含10个多模光模块) 交换容量:880 Gbps/8.8 Tbps 包转发率:333 Mpps 电源、风扇全冗余设计,配置模块化双电源; 支持SM3/SM4国密加密,支持协议国密加密、配置国密加密、日志国密加密 实现基于硬件的IPv4/IPv6双栈平台,丰富的IPv4和IPv6三层路由协议、组播技术以及策略路由机制 支持虚拟化技术 支持集中式MAC地址认证、802.1x认证、PORTAL认证 支持基于端口的VLAN;支持基于MAC的VLAN;支持基于协议的VLAN;支持QinQ 支持静态路由、RIPv1/v2、OSPF、IS-IS、BGPv4 支持等价路由、策略路由、路由策略 支持ND、Pingv6、Telnetv6、FTPv6、TFTPv6、ICMPv6 支持GE/10GE端口链路聚合 支持G.8032以太网环网协议ERPS 支持Console口、Telnet、SNMP V1/V2c/V3、NTP、RMON 尺寸(宽×高×深):442 mm× 44.2 mm ×420 mm,标准机架高度:1 U标的名称:超高清解码器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超高清解码器 视频输入 • 支持电脑、视频会议终端等视频输入信号源,支持2路1080P@50/60 或1路4K@30,通过HDMI 1.4本地输入,HDMI可内嵌音频 • 支持网络IPC、NVR等设备类型作为网络信号源输入 视频输出 • 支持HDMI 1.4视频信号输出,支持4K分辨率(3840 × 2160@30 Hz)超高清输出,输出采用帧同步技术,保证所有输出口的图像完全同步 • 支持两种音频输出方式:HDMI内嵌音频和外置音频输出 视频编解码 • 采用H.264/H.265编码标准,默认采用H.265,支持子码流及主码流编码 • 支持网络设备解码,支持H.264、H.265、Smart264、Smart265、MJPEG等主流码流格式,支持PS、TS、ES、RTP等主流封装格式,支持子码流及主码流切换 • 最大支持3200w分辨率解码,具有192个解码通道,支持96路200W,或192路720P视频同时解码上墙 • 支持加密码流、多轨码流、智能码流解码;支持码流修改和切换;支持解码异常提示 电视墙功能 • 支持单面电视墙拼接、开窗、窗口跨屏漫游、场景轮巡和窗口轮巡功能,单屏支持3个1080P或2个4K图层,单窗口支持1/4/6/8/9/16/25窗口分屏功能,整机最大****个场景,整机支持256个平台预案轮巡组 • 支持RTP\RTSP协议进行网络源预览,可通过smartwall客户端进行桌面投屏上墙 • 支持电视墙界面对网络信号源云台八个方向、自动扫描、光圈、调焦、聚焦、调用预置点等操作 • 支持电视墙窗口开始/停止预览、开始/停止解码、开始/停止轮巡、打开/关闭声音、置顶、置底等操作 • 支持通过设备抓屏软件,将远程电脑桌面实时解码上墙显示,画面帧率应支持≥30fps,支持同时抓取≥8个任务上墙、≥8个4K信号,不消耗CPU性能,支持在电视墙进行8画面分割同时显示,支持对桌面进行整屏、单窗口、自定义区域抓屏上墙;(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视频解码格式:H.264,H.265,Smart264,Smart265,MJPEG 解码分辨率:最高3200W像素 视频解码通道:192 视频解码能力:H.264/H.265:支持6路3200 W,或6路2400 W,或12路1200 W,或24路800 W,或30路600W,或48路400 W,或96路1080P,或192路720P及以下分辨率实时解码(每4个输出口一组,共享解码能力) MJPEG:12路1080P及以下分辨率实时解码 HIK264:6路720P及以下分辨率实时解码 单口画面分割数:1,2,4,6,8,9,12,16,25 场景数量:64 视频输出分辨率:3840 × 2160@30 Hz、2560 × 1440@30 Hz、1920 × 1200@60 Hz、1920 × 1080@60 Hz、1920 × 1080@50 Hz、1680 × 1050@60 Hz、1600 × 1200@60 Hz、1280 × 1024@60 Hz、1280 × 720@60 Hz、1280 × 720@50 Hz、1024 × 768@60 Hz 视频输出接口类型:12路HDMI 1.4,支持4K 视频输入分辨率:3840×2160@30Hz、1920×1200@60Hz、1920×1080@60Hz、1920×1080@50Hz、1280×720@60Hz、1280×720@50Hz、1600×1200@60Hz、1280×960@60Hz、1680×1050@60Hz、1440×900@60Hz、1366×768@60Hz、1280×1024@60Hz、1024×768@60Hz 视频输入接口:2路HDMI 1.4,最大支持4K(仅奇数口) 音频输出接口类型:HDMI内嵌或DB15转BNC独立音频输出 音频解码格式:G711-A, G711-U, G722.1, G726-16/U/A, MPEG, AAC-LC, PCM 产品尺寸(宽x高x深):440 mm × 88 mm × 321 mm 机箱接口:RJ45 10M/100 M/1000 Mbps 自适应以太网接口*2; 光口 100base-FX/1000base-X*2, 支持光电自适应;报警输入*8;报警输出*8;232接口 *1(RJ45);485接口*1;USB 2.0接口*2 净重:≤ 6.40 Kg 功耗:<120 W 标的名称: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提供门户首页内容自定义能力,支持自定义快捷入口、自定义菜单内容、自定义页面元素设置;支持门户展示元素自定义,包括页面logo图标、修改网站标题、设置并添加网站外部链接; 2、提供统一的认证、鉴权管理、应用管理、菜单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等能力; 3、提供用户权限管理能力,包括菜单权限、组织权限、区域权限、资源权限、功能控制权限; 4、提供组织、区域、设备、人员、卡片、车辆等资源统一管理; 5、提供用户安全管理,支持账户绑定用户mac地址及IP地址能力,提供账户安全设置,支持账户密码有效期设置,支持登录类型(Web端、PC客户端、移动端)和认证方式(密码、PKI)的配置; 6、提供NTP校时服务能力,支持对设备和服务器统一校时; 7、提供数据、服务等统一开放能力; 8、提供系统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包括运行服务监控、运行服务统计、运行数据报告和运行服务解析概览。 9.支持对系统内所有服务器进行监控,包括名称、IP地址、状态、未处理告警数、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磁盘容量、主机代理版等; 10. 支持单网域多个节点的新增和删除;支持集群部署,具有负载均衡、集群节点主备切换、资源告警提示、集群节点和服务横向扩容等集群特性;支持集群证书的创建和更改; 11. 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7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 支持以中心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网络拓扑结构,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标的名称: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视频监控应用提供视频管理服务,支持编码设备通过海康设备网络SDK协议、海康Ehome协议、海康ISUP5.0协议、GB28181协议、ONVIF协议、大华设备网络SDK协议、萤石协议接入平台,实现视频预览、录像回放、视频上墙、视频事件监控服务能力,并且在网络带宽不足、有流量限制的网络环境下可以通过以图片替代视频的模式提供监控服务。 一、视频预览 1、支持视频实时预览能力,实现预览窗口布局切换、预览画面自适应及全屏切换; 2、支持云台控制、实时抓图、紧急录像、即时回放、主子码流切换、声音开启\关闭、辅屏预览(1个辅屏)、对讲、广播、报警输出控制的能力; 3、支持智能规则展示的能力(如:针对热成像设备温度信息实时展示); 4、支持资源视图管理能力,以视图形式管理监控点、视频预览轮巡等自定义资源组,其中视图类型包含公有视图和私有视图; 5、支持全景视频监控预览能力,支持球型鹰眼、全景摄像机的全景模式; 二、录像回放 1、支持录像计划管理能力,支持实时录像计划、录像回传计划; 2、支持录像回放能力,支持多画面同步回放和异步回放切换、超高倍速回放、分段回放、录像下载、录像剪辑、录像标签、录像锁定、录像抓图; 三、图片监控 1、支持视频预览与图片实时监控模式切换能力,实现图片监控模式; 2、支持图片查询回放能力,实现按监控点、时间段展示抓拍图片; 3、支持图片自动播放能力,支持图片自动播放速度可设置; 4、支持图片下载能力; 四、视频上墙 1、支持电视墙场景管理能力,实现场景窗口配置、场景切换计划配置以及轮巡计划的管理; 2、支持上墙控制能力,实现场景一键上墙、场景切换、电视墙切换、监控点上下墙、轮巡控制操作; 五、视频事件 1、支持视频事件布撤防能力,可按计划模版进行布防,事件类型包括移动侦测、视频丢失、视频遮挡、报警输入、报警输出;标的名称:InfovisionCIP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DN)v2.0.0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设备网络管理应用,对接入平台的视频设备,门禁设备,梯控设备,可视对讲设备进行在线巡检,及时发现故障设备和掉线设备,使运维工作更加高效,便利。 一、视频网络管理 1、支持监控摄像机、编码设备、存储设备、解码设备等物联设备在线状态、工作状态、硬盘状态、指标采集。 2、支持监控点通道的在线状态、录制状态、录像完整性、录像保存天数指标检测。 3、支持告警信息统计展现。并支持对监控点、编码设备、解码设备、视频综合矩阵、NVR/CVR、云储存、门禁设备、门禁点、读卡器、梯控设备/梯控读卡器/可视对讲的告警阈值进行配置。 4、提供视频运维报表统计能力,包含区域综合排名统计、录像完整性统计、录像存储达标统计、在线状态统计、离线时长统计报表。 5、支持巡检计划配置,可以按照类型和资源以及自定义的巡检周期进行巡检计划配置。 6、支持海康SDK、大华SDK、ehome、isup5.0、GB28181、部标808、Open Network Video Interface、萤石、ISAPI协议。 二、门禁运维管理 1、提供门禁设备在线状态监测能力; 2、提供门禁设备运维报表统计能力; 三、可视对讲运维管理 1、提供门口机、室内机、管理机、围墙机设备在线状态监测能力; 2、提供可视对讲设备运维报表统计能力; 四、梯控运维管理 1、提供梯控主机、读卡器在线状态监测能力; 2、提供梯控设备运维报表统计能力; 五、停车场出入口运维管理 1、提供岗亭缴费终端、出入口控制设备、出入口显示设备、读卡设备在线状态监测能力; 2、提供停车场出入口设备运维报表统计能力; 六、寻车诱导运维管理 1、提供诱导管理器、车位相机、显示屏在线状态监测能力; 2、提供寻车诱导设备运维报表统计能力 标的名称: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视频联网)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提供视频点位联网服务能力,用于平台域间视频联网,基于视频通用标准协议(GB/T28181-2022)与外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平台视频资源点位推送等操作控制。 1、支持上下级域注册管理能力,实现平台数据级联; 2、支持资源同步能力; 3、支持级联视频点位实时预览、录像回放、录像下载、语音对讲能力; 4、支持级联视频点位设备操作控制能力;标的名称: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事件处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事件处置应用提供事件联动的报警事件处置能力,通过移动端及客户端应用的方式,实现报警事件真实性的确认,能人工指派相关处理人进行处置并保存事件处置记录,帮助用户实现报警处置业务闭环 ,提升用户针对报警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和工作效率。 1、支持事件处理意见的自定义; 2、支持确认事件处理意见,明确事件是否误报; 3、支持线上处置记录自动存储,保留操作痕迹; 4、支持线下处置记录人工存储,可上传事件现场相关处置图片、视频素材; 5、支持人工指派处理人,可多次选择不同人员进行事件处理标的名称:法院智慧警务管理平台(报警事件接入)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支持智能分析服务器产生的报警事件接入 2.支持前端抓拍机产生的报警事件接入 3.支持配置报警事件在电视墙上实现报警弹窗提醒 4.事件报警支持联动现场视频 5.支持多种事件类型配置联动规则,事件源包含:通用视频事件、入侵报警事件、IO事件、门禁事件、停车场事件、可视对讲事件等;(签订合同前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验,并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要求:硬件和软件须与现在使用系统兼容,且能够实现与上级单位的互联互通;若投标产品无法兼容、实现互联互通,则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报价要求: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人工、货物、机械、运输、风险、安装、调试、税金、利润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参数等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5、技术参数中引用的国家/行业标准(如涉及标准年代号过期或标准废止不适用等 ),供应商以实际执行最新标准对技术指标作出满足或优于响应即可。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2★交货地点仁寿县人民法院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 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验收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应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存档备查。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直至对整体设备进行调换,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此期间计入成交供应商交货期。同时,对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予以相应延长。(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成交供应商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或生产进度。 (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应以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即双方签署履约验收报告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更换零配件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 95% 以上,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2次。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3、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场时间24小时内,如不能维修48小时内完成更换(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4、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 8 折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 5、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及电话。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等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无。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无。除以上内容外,谈判小组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谈判小组成员在签署谈判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谈判小组一、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谈判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谈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商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应答内容商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应答内容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谈判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5.3.11.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价格权重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合计100.00%1. 经谈判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评审系数。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报价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谈判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谈判小组义务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241213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安防升级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18仁寿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2月03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仁寿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安防升级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眉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181.2.采购项目名称:安防升级项目(二次)1.3.谈判项目简介仁寿县人民法院安防升级项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第2页-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仁寿县人民法院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30号邮编:620500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5378456156代理机构: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邮编:6205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28-38176616-第3页--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4,28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服务费为80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仁寿县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仁寿县人民法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6页-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第7页-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第8页-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第9页-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硬件和软件须与现在使用系统兼容,且能够实现与上级单位的互联互通。2、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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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安防升级 其他信息化设备 智能摄像机 智慧监管分析设备 平台应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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