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 物业服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



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WCG2024-102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136128(元)
大连城服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76-5号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大连城服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95.0
1
-

1
兆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86.18
2
-

1
大连盛邦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82.9
3
-

1
大连德沣骏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76.51
4
-

1
大连新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6.3
5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
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
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在现址工作期间,如果上级要求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搬到新址,则终止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翟庆辉,孙丽萍,解先勇,谢春山,田占一(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额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取费标准为1.5%,100-500万元取费标准为0.8%,500-1000万元取费标准为0.4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112.5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
联系方式:0411-88053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金海西园2号楼2单元2层
联系方式:0411-82284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冰、张建鑫
电 话:0411-82284587

附件信息:

定稿ZWCG2024-1026 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doc425.8K

中小企业声明函600.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17

评审专家名单
翟庆辉,孙丽萍,解先勇,谢春山,田占一(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13.6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冰、张建鑫

项目联系电话
0411-82284587

采购单位
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1-88053321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金海西园2号楼2单元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1-82284587

ZUNWEI尊洧大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ZWCG2024-1026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章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WCG2024-1026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20万元。最高限价:620万元。拦标价:无采购需求: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管理服务1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在现址工作期间,如果上级要求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搬到新址,则终止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不见面开启)。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当开标时遇到加密标书解密异常情况,开标人员应联系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由开标人员现场确定解密30分钟是否需延长)将备份标书提交开标人员。系统支持使用备份标书进行评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解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标书,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3.CA锁办理流程:供应商可咨询电话0411-39014467,自主办理数字证书(CA)。4.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业务技术支持,请联系客服:95763。5.因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联系方式:0411-880533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金海西园2号楼2单元2层联系方式:0411-822845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冰、张建鑫电话:0411-82284587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CG2024-1026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相应链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articleId=172&filterPublishStatus=true。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0411-39014467。3.供应商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入驻,成为正式供应商是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前提。2.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项下。4.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5.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完成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6.关于投标的相关事项,可联系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客服电话(咨询电话:95763)。注: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标书,制作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客服电话95763。2.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未按要求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3.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4.如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须在纸质文件上签字后扫描至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要求:1.供应商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网上上传应为加密标书。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2.制作要求: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投标单位选择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请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中:dl_zunwei@126.com,需包含: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及备份文件。注: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备份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额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取费标准为1.5%,100-500万元取费标准为0.8%,500-1000万元取费标准为0.45%。9★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在现址工作期间,如果上级要求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搬到新址,则终止合同) 。★2、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3、服务地点: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指定。★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注:甲方付款时,如遇财政不能及时拨付,乙方须自行垫付,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待财政款项拨付之后,甲方会第一时间向乙方支付其所垫款项及甲方应付相关款项。(如因上述原因甲方不能及时付款导致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同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10报价注意事项:1、投标总价应包含服务的企业所有成本、税费、企业利润、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险,如不满足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2、投标报价中,全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区内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内,如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风险,由投标公司承担。3、投标总价中须含全部人员一年一次体检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11其他要求:中标人须向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160人)缴纳五险一金,须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未经招标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增减人员。如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物业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不定期向其提供员工保险支付明细,提供经员工签字的员工工资单,招标人有权向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核查相关事宜,如因拖欠工资(含未足额支付)、未缴保险(含迟缴),导致人员变动,造成严重的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余款不予支付。12注意事项: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单位自获取招标文件起应每天网上查询、下载澄清文件,此项不再另行通知,也不需确认收到。没主动查询、下载者,后果自负。14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递交。联系部门: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金海西园2号楼2-2-1联系电话:0411-82284587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单位”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服务及相关服务的需方。2.3“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2.4“招标服务”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服务及相关服务。2.5“招标文件收受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6“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2.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4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4.6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7.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6.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6.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4对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7.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7.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7.1.4对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8.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8.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8.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扫描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8.4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他证明资料。8.5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若未按规定提供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无效。8.6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审:8.6.1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5%的加分,对技术项目给予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8.6.2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8.7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9.支持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正文部分9.1.1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2投标人须知9.1.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9.1.4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9.1.5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9.1.6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9.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是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2.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基准价折扣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15.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5.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5.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服务价格、税费及其它费用等。15.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服务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5.5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5.6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投标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16.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对服务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详细说明。18.投标保证金(不采用)18.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8.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确定中标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8.5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18.6.1投标人以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8.6.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18.7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8.7.1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8.7.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8.7.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7.4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18.7.5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18.7.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0.1投标文件每个页面都应编制页码,投标文件的目录应编序。20.2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20.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签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前附表第5项。22.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网络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2.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2.3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jmbs(加密),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3.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的任何投标文件均无效。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后,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4.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4.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5.1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5.2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25.3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2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5.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26.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6.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投标文件的初审27.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7.2.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7.2.2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服务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或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2.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7.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7.2.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2.5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7.3.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7.3.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7.3.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3.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7.3.5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串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投标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7.3.5.1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7.3.5.2两家以上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7.3.5.3两家以上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27.3.5.4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27.3.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7.3.5.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3.5.7不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3.5.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27.3.5.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5.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27.3.6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27.3.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27.3.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27.3.9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27.3.10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27.3.11服务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27.3.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7.3.13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27.3.14投标人所提服务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的;27.3.1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及资格性审查的;27.3.16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3.17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27.3.18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27.3.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4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7.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7.4.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27.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重大偏离详见27.2.2。27.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1综合评分法29.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9.1.2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29.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9.2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0.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0.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31.中标人的确定31.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1.2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1.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2.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33.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人。3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4.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5.中标通知书35.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35.2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5.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3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1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6.2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他37.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范围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详见报价表)三、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在现址工作期间,如果上级要求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搬到新址,则终止合同)。服务地点: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指定。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五、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注:甲方付款时,如遇财政不能及时拨付,乙方须自行垫付,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待财政款项拨付之后,甲方会第一时间向乙方支付其所垫款项及甲方应付相关款项。(如因上述原因甲方不能及时付款导致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同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六、权利义务与工作范围1、乙方承担服务地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2、按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未达到标准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用电、办公场所等条件。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录用。乙方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雇用人员的工资表、考勤表交甲方审阅,按实际出勤情况支付人员工资。如违反规定,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更换不称职的员工。5、乙方应组织员工加强思想素质和专业学习,牢固树立服务意识。6、乙方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7、乙方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8、乙方应节约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9、乙方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乙方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操作不当造成受伤、死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并服从甲方的管理。11、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甲方同意。1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协助甲方更好的开展工作。13、凡乙方人员出现任何事故和伤害,由乙方全部负责(包括人身伤害事故)。1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不得将将甲方的设备对外租赁、抵押。15、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当天撤出甲方场所,并积极配合甲方交接工作。如乙方未能按时撤出,甲方场所内的乙方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处理,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同时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自身损失的扩大。七、监督和管理(一)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其派遣人员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按时、按质地完成甲方指定的服务内容。(二)甲方应对乙方派遣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一般的问题可及时指出并令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乙方经核实后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和结果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三)甲方发现乙方的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且经教育后未能改进的,或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可建议乙方进行人员调换。乙方在收到甲方建议并经核实后,应在3天内另行派遣其他合格人员到岗。(四)对乙方在具体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困难,或与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八、双方财产交接验收(一)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现场实物交接验收,交接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交接验收所列设施设备问题,由甲方协调解决。(二)乙方管理过程中,发现设施设备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由甲方协调解决。(三)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对设施设备、图纸、资料进行交接,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理至正常状态。九、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本合同各附件所载内容进行规范操作,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提供服务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1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合同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乙方因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乙方拒绝改正并按甲方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乙方工作人员如在服务范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以任何方式非法占有(如:偷盗)、使用服务范围内的财产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发现两人以上盗窃或一人盗窃累计达到两次的,交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6、甲方若发现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问题的,甲方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提出书面警告且乙方需要作出书面整改报告给甲方,超过二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2.服务质量标准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招标文件5.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内容。6.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签订日期: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一)为监管支队采购一家物业服务,工作人员160人,保障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在现址工作期间,如果上级要求大连市监所管理支队搬到新址,则终止合同)监所管理支队、大连市看守所、大连市拘留所、大连市戒毒所等物业综合管理、食堂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锅炉服务以及维修服务等工作。(二)服务要求序号岗位人数备注1电工5含金南路1人2维修工3含金南路1人3司炉工24保洁14看守所5人;支队5人;金南路1人;浴池、民警之家、接待室各1人。5门岗保安66车场保安17厨师长3支队、大伙房、金南路各1人。8厨师17支队3人;金南路5人;大伙房9人。9砧板(配改菜)20支队3人;金南路2人;大伙房15人。10面点师23支队4人;金南路4人;大伙房15人。11帮厨28支队8人;金南路4人;大伙房16人。12库管2支队1人;金南路1人。13档案员6三大队3人;政治处2人;办公室1人。14弱电维修1科技科15巡控员29一大队1人;四大队2人;五大队4人;六大队2人;拘留一大队5人;拘留二大队2人;戒毒所13人。16合计160人(三)物业管理人员要求中标人需要招聘身体健康、政审合格(需提供政审材料)、证件有效、整体年龄适宜的人员在合同签定时按时上岗,保证各项目按时起动,正常运转。注:政审材料须是公安机关认证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二、物业管理服务详细要求(一)保洁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1.制度标准。要制定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2.人员标准。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责任心强,工作细仔,着装规范,保守机密。3.工作标准。(1)地面、大厅及走廊、无浮尘、杂物、干净有光泽。分段清洗地面,一周内全部清洗一遍。(2)走廊及通道。玻璃、附属设施、门前台阶、门口雨棚、墙面:干净、明亮、无污迹、随时抹、无杂物。大门玻璃及门框、痰盂:明亮、洁净无污迹、手印。(3)卫生间。地砖、墙壁、隔断、洗手池台面:干净、无脚印、无杂物。洗手盆及台面(水龙头),镜面:洁净、无污迹、明亮。便池、纸篓:干净、无尿碱、无杂物。(4)电梯间及楼梯间。不锈钢内壁:保养良好,光亮、无手印、无污渍。(5)楼梯通道。扶手、窗台:干净、无尘土、杂物。(6)大院环境。停车场绿化带: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路面干净。4.物资标准。由招标人采购(消耗品)。中标人随时投放到指定位置。5.浴池、民警之家、接待室服务管理要求(1)制度标准。要分别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2)人员标准。政审合格,身体健康(持当年开的健康体检证),经过培训,业务熟练的专业人员上岗工作。(3)工作标准:①浴池,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保管、发放收回衣箱钥匙,做到不丢、不错,及时做好浴池消毒清洁卫生工作。经常对洗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保证正常洗浴不受影响。②民警之家、接待室,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二)电工及弱电维修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3年以上同岗工作经验,电工须有维修电工证,熟练掌握供电运行方式、线路及设备技术性能,物业维修工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维修处理能力,并能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方可上岗工作。1.做好配电设备运行前后的检查。2.做好配电设备运行中的巡视。3.做好各种仪表运行变化记录。4.做好配电设备运行变化记录。5.定期对水电暖通等设备进行检修和安全保护工作。6.做好设备清洁卫生工作,设备始终保持良好运行状态。7.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8.做好车辆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转。9.做好年度审验、检验工作。(配合招标人)(三)餐饮服务管理1.岗位设置及要求。设置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砧板,帮厨,库管等岗位。(1)厨师长:体态匀称、五官、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会讲普通话,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具备类似工作经验。(2)厨师:体态匀称、五官、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会讲普通话,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不少于10人,具备类似工作经验。(3)面点师:体态匀称、五官、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会讲普通话,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5人,五年以上酒店、餐饮或从事食堂面点师工作经验)。(4)砧板:能熟练运用刀具,体态匀称、五官、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会讲普通话,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干净利索,具有类似工作经验。(5)帮厨:会讲普通话,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6)库管员:五官、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会讲普通话,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能够熟练登记库存账簿。2.食堂管理范围及要求:(1)就餐形式:自助式。(2)就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3)就餐天数:按足月足天计算,以及临时安排的用餐。若因季节变换或特殊情况更改就餐时间,中标人应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并准照执行。(4)食材的采购:由招标人采购。(5)主要岗位职责(5.1)厨师长职责①负责餐饮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业务指导,研发新菜品。②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事项。③负责食品卫生,确保饮食安全。每天协同检查进货的质量与卫生。定期检查食品仓库的主副食品的保质期;④妥善保养厨房设施设备;⑤控制食品的标注、规格和要求,加强食品原料及物品的管理、降低费用、杜绝浪费;⑥制定烹饪技术培训计划和厨房人员考核制度(包括研发并推出新菜肴);⑦有效组织和管理好厨房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证出菜质量。⑧饭菜质量:饭菜可口,咸淡适中,无糊饭、无夹生饭、饭菜无杂物,具备色、香、味、形;(5.2)厨师职责①负责食堂烹调制作,增加花色品种;②计划用料,定期收集员工对伙食意见,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③保证采购人员工能按时开饭;④搞好饮食卫生,定期检查食堂仓库物品质量;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消毒;⑥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等等。(6)卫生安全(6.1)食堂管理须引入《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专用的《卫生管理手册》,以保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的卫生控制;(6.2)食堂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供检查合格证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每天工作前,或触摸不洁物后必须洗手消毒。(6.3)工作时间统一着工作装(包括口罩、帽子),严格管理,把好卫生关,严禁提供剩余饭菜,杜绝食品腐烂变质,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确保被服务人员身体健康。(6.4)食堂食品严格实行入库登记制度,执行24小时清库原则;半成品或食品即使放在容器内也不准放在地面上,严格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工器具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实行分区摆放和使用。库房物品、物料存放有托盘、货架,有标识,分类存放、摆放有序,无受潮、无霉变现象、无过期食品和原材料。(6.5)食品加热处理时一定要加热充分,加工好的食品要尽快食用,尽量现加工、现提供、现食用。加工后的食品以及餐具严禁露天摆放。(6.6)食堂的保洁要求:a.餐具干净、卫生,无污渍、无污渍,按规定定期清洁消毒;b.生熟砧板、刀具、盛器分开使用、分开管理,有标识,冷藏(冻)生熟食品、原材料分类存放、无混放现象;c.厨房操作工具、用具、设施设备完好干净整洁,及时做好消毒,注意安全用电,杜绝违规带电作业。d.每天及时做好垃圾倾倒处理,防止霉变细菌产生;e.操作间、餐厅地面、墙面、玻璃洁净:地面无污迹、无油渍、无水迹;地沟无油垢、无杂物、排水流畅;化油池(滤油箱)定期清理,无油污沉积;墙面无灰尘(墙砖无污、油渍),墙、地、棚角无灰网蛛网;餐桌(椅)清洁干净,无油(污)渍;f.灯具、通风口洁净、明亮、无灰尘和油渍;g.垃圾、污物、泔水收集有桶(袋)、无外溢,存放有固定位置、清运及时。(6.7)食堂需要定期进行彻底的灭鼠、蟑螂、苍蝇等的活动,防止害虫孳生;(6.8)加强电、气、水管理,注意人身安全及防火,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6.9)食堂人员如有调整,须征求招标人意见并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四)巡控员、保安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1.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最佳)2.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实行对监区24小时巡视,每一巡视小组至少2人,同一巡视监控白天不能连续工作超过12小时,夜间不能连续工作超过6小时,巡视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独立从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五)档案员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1.身体健康,人品佳,五官端正,勤劳肯干。2.负责招标人信函文件等资料的发放、登记、保管3.建立和保管各类业务台账及在押人员档案资料。4.草拟有关情况的总结和工作报告,印信管理。5.保管好业务专用器材及公共财物。(六)司炉工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蒸汽锅炉安全规程》和《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司炉操作。2.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严禁离岗,保证正常合理供气,时刻观察锅炉运行情况,查看水表、水质和进水情况。3.锅炉运行前要做好锅炉水位、压力表、安全阀、注水器、备用水、水处理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要经常对引风机轴承加油,确保运行安全。4.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负责本班锅炉的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醒下班同志注意,为下班烧炉准备好条件。6.锅炉用水,严格采用软化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证水质符合标准。三、服务规范及其他要求(一)服务规范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物业管理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招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按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要求。(二)工作联系(1)中标人要明确职责,树立服务意识,工作中应加强与招标人的联系,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2)中标人应指派专人与招标人进行日常联系,负责对承担的工作进行汇总、安排、检查和奖惩。(3)招标人可对中标人服务进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需在收到通知后3-5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4)中标人项目经理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外出情况,应向招标人通报并指定临时负责人。(5)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解决。3、着装要求要求统一着装,无参考款式的服装及各款式服装的颜色、材质等具体情况中标后须服从招标人意见。4、设施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检查清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用具并登记备案。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让招标人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本合同终止时应进行设备清点,如发生争议,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条款解决。如上述设备及用具在正常损耗的情况下,中标人不负责赔偿,除非正常使用或中标人工作疏忽所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5、其他要求(1)服务人员须通过正规的岗位培训。(2)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证件有效、年龄适宜。(3)服务人员须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4)服务人员不得与机关工作人员发生言语或行动上的冲突,否则招标人有权更换服务人员。(5)中标人所用服务人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餐饮服务合同前须提供所用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书》证明材料,中标人与所用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署餐饮服务合同)。中标人所用服务人员遇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工伤责任、经济补偿和赔偿等一切纠纷问题,由中标人负责。(6)服务人员有下列过失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将其辞退,中标人有责任调整人员: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2次以上;旷工一天以上;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损坏机关财产;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受投诉;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挪用或偷窃机关财产、他人财物;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不服从机关工作安排;违反机关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四、投标报价注意事项(一)楼内的涉费收取与管理服务的明确1、下列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1)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2)物业维修、空调电梯维保维修、绿化养护等(3)化粪池清理跟踪检查、垃圾排放跟踪检查、消防维保跟踪检查、电梯维护跟踪检查、弱电系统维护跟踪检查、空调系统维护跟踪检查、地面保养跟踪检查、外墙清洗跟踪检查等。(5)如招标人需要的情况下,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例如:搬运等。(6)工作时间听从招标人工作时间安排。2、下列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1)水、电及煤气费;(2)工程及设备重大修费。(3)保洁材料(二)物业管理方案、服务规范及其他要求1、物业管理方案应包括的内容(1)物业管理与服务理念;(2)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3)根据有关的法规、政策、标准和政府机关物业管理的特点,提出整体设计及策划:①管理措施;②管理深度和广度的做法;③服务意识;④创造清净舒适、保安文明、优雅环境的设想;⑤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委托临时性工作。(4)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①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架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机构设置、信息反馈渠道、控制方式等;②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各项管理项目和环节所需的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③物资装备包括:管理用房、器械、交通工具以及通讯、安全管理装备及办公用品等;④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和管理:a.管理人员的配备,包括管理部门正、副职简历、各类人员数量和专业文化素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比例、自由人员和代招聘代调人员、各岗位人员配置及职责范围等;b.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对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5)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的建立和管理:①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公众制度、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全责、详细完备;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包括:保洁归档、保安保卫档案、社区推广活动其他管理服务活动记录及档案;(6)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各项指标包括:治安案件发生率、用户满意率及其他有关指标;(7)提高管理水平的新设想;(8)可建立物业管理软件系统。2、服务规范(1)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均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及房地产主管部门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2)服务规范和物业管理方案。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由投标人自行参照国家、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纳入投标文件的物业管理方案中。五、其它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三)服务地点: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指定。★(四)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五)楼内的涉费收取与管理服务的明确(1)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税金及其他与本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物业维修、空调电梯维保维修、绿化养护等(2)下列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支付,不包含在保洁管理费中:招标人负责所发生之水、电、气、煤气等能源费用。(3)服务规范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均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辽宁省、大连市建设行政及房地产主管部门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注:1、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2、‘★’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必须对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进行明确响应,‘★’号条款有负偏离或未明确响应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第四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注: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特此证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4、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符合性证明材料投标函致:(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ZWCG2024-1026),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服务期限:;6.进场服务时间:。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9.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10.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基本内容月费用(元)123……合计(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注:(1)由投标人填写。(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标、成交投标人为小微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小微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未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名称基本内容数量单位数量单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序号名称基本内容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未填报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名称基本内容数量单位数量单价监狱企业序号名称基本内容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投标响应表及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备注(偏离说明)注:1.招标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有明确规定;2.投标响应由投标人填写;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进行服务响应,特别是★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请投标单位在服务响应表中必须进行响应,否则为无效投标。3.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服务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4.本表中填写的投标响应情况等内容应与实际履行合同的服务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5.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三、其他材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2.承诺书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承诺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注:未提供本承诺书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物业管理方案(格式自拟)4.应急预案(格式自拟)5.物业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情况表(格式自拟)6.第五章-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其他内容7.其他证明材料(详见格式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如属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详见《评分标准》。注: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3、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注: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格式1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如有)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须提供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如有)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第五章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响应招标文件情况10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等指标响应程度来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中,全部满足技术指标的,得基础分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至0分为止。技术物业管理方案40服务对象的概况及管理特点分析(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物业管理方案中的“服务对象的概况及管理特点分析”进行独立打分。1、服务对象的概况及管理特点分析十分详尽,准确。概况十分了解,特点分析突出,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得13-15分。2、服务对象的概况及管理特点分析详尽。概况了解,特点分析准确,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得9-12分。3、服务对象的概况及管理特点分析基本准确。概况大概了解,特点分析合理,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得5-8分。4、服务对象的概况及管理特点分析一般。概况不了解,特点分析差,不能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得1-4分。5、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物业管理方案40保洁服务方案(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物业管理方案中的“保洁服务方案”进行独立打分。1、方案十分突出、方案设计出色、方案需求把握准确性优越、特点突出,行文工整、结构严谨,完全能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得13-15分。2、方案优质、方案设计完善、方案需求把握准确性合理,完全能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得9-12分。3、方案普通、方案设计一般、方案需求把握准确性一般,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有待商榷的,得5-8分。4、方案差、方案设计差、方案需求把握准确性差,不能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得1-4分。5、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物业管理方案40其他应用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物业管理方案中的“其他应用方案”进行独立打分。1、其他应用方案设计合理的、能全天候全覆盖的、方案设计出色合理、项目特点突出,能实际解决招标人困难与矛盾的,得8-10分;2、其他应用方案设计合理的、切实可行、基本能全天候全覆盖的、方案设计完善、项目特点分析普通,基本能解决招标人困难与矛盾的,得5-7分;3、方案设计差,不太可行,项目特点不突出,不能实际解决招标人困难与矛盾的,得1-4分;4、未提供得0分。技术应急预案20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应急预案进行独立打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实施性,符合本项目应急实施特点及要求等方面综合评定。1、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实施性非常强,层次十分清晰,熟悉程度非常高,非常符合本项目应急实施特点及要求,得16-20分;2、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层次清晰,熟悉程度高,符合本项目应急实施特点及要求,得11-15分;3、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层次较清晰,熟悉程度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应急实施特点及要求,得6-10分;4、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不合理的或无法体现投标人对本项目应急需求程度,不符合本项目应急实施特点及要求,得1-5分。5、未提供得0分。商务物业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20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物业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进行独立打分。1、投标人提供的物业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安排非常合理,十分齐全、非常突出、可靠,完全满足招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得16-20分;2、投标人提供的物业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安排合理、细致,齐全、突出、可靠,满足招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得11-15分;3、投标人提供的物业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安排合理但不够细致,基本满足招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得6-10分;4、投标人提供的物业办公设备及机具配备安排不合理,设备不齐全,满足不了招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得1-5分。5、未提供得0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面试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2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3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5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 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签字: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6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8未发现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废标项。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物业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大连城服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403.81万元,资产总额为763.6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连城服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标、成交投标人为小微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小微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第1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 物业服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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