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保消控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立达中学校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00-SZBC-G2024-0009
二
、
项目名称: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94581013300W
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88号SWT.未来社A座407室
96.83(均分制)
13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本校24小时消控室监控日常服务及保安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消防管理能力。服务人数不少于20人(含保安队长1名、保安员长11名、消控值班人员8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士勇、朱英杰、孙玉华、李良、滕森康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参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按人民币3500元计收。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19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立达中学校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99号
联系人:韩旭光
联系电话:0512-67866000-1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8层
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
联系电话:0512-6878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
电话:0512-687805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500-SZBC-G2024-0009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立达中学SuzhouLidaMiddleSchool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JSZC-320500-SZBC-G2024-0009号2.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9.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立达中学校)的(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92人,营业收入为19759万元,资产总额为620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苏州市东昊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3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东吴保安1DONGUUBAOAN主动热情优质高效ActiveEnthusiasticQualityEfficient1东吴保安DONGUUBAOANEfficient主动热情优质高效ActiveEnthusiasticQualityEfficient祥川苏州市立达中学SuzhouLidaMiddleSchool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JSZC-320500-SZBC-G2024-0009号5.中标单位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2东吴保安2DONGUUBAOAN主动热情优质高效ActiveEnthusiasticQualityEfficient东吴保安DONGUUBAOANEfficient主动热情优质高效ActiveEnthusiasticQualityEfficient苏州市立达中学SuzhouLidaMiddleSchool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JSZC-320500-SZBC-G2024-0009号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东吴保安3DONGUUBAOAN主动热情优质高效ActiveEnthusiasticQualityEfficient3东吴保安DONGUUBAOANEfficient主动热情优质高效ActiveEnthusiasticQualityEfficient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BC-G2024-0009项目名称: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采购人:苏州市立达中学校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前附表项号名称内 容1招标编号JSZC-320500-SZBC-G2024-0009号2招标内容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þ不需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8层 邮编:215002电话:0512-68780552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6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立达中学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99号联系人:韩旭光联系电话:0512-67866000-11047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4年12月23日9: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4年12月23日9:30(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肆份。1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未做说明的则为无。14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5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参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按人民币3500元计收。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19400.00元)。账户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5050122000316277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6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8导致无效投标因素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SZBC-G2024-0009项目名称: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采购需求:1、项目组人员安排:提供本校24小时消控室监控日常服务及保安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消防管理能力。服务人数不少于20人(含保安队长1名、保安员长11名、消控值班人员8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苏州市立达中学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99号联系人:韩旭光联系电话:0512-67866000-1104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8层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电话:0512-687805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青松电话:0512-6878055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4词语释义1.4.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1.4.2投标人(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1.4.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1.4.5甲方(委托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6乙方(服务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4.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1.4.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1.4.10天:日历日。1.4.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交付地点(本项目不涉及)。1.4.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1.4.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4.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15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1.4.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1.4.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投标及分包转包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5.2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招标文件的说明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采云系统中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9.投标答疑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与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联系。9.2勘察现场:9.2.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投标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2.3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者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四、投标文件说明10.提示与要求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0.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2.1.1开标一览表;12.1.2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2.2资格性审查文件:12.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2.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12.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12.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12.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2.8投标单位具有***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12.2.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2.10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邀请函中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须提供);12.3符合性审查文件12.3.1投标函;12.3.2服务偏离表;12.3.3商务条款偏离表;12.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2.3.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12.3.6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12.3.7投标单位情况表;12.3.8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2.3.9采购需求中所涉及到的或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材料、证明(如有);12.4综合评审文件12.4.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2.4.2类似业绩一览表;14.4.3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等;14.4.4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证明材料。注:(1)投标文件由“12.1-14.4”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2.1”、“12.2-12.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3)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2投标人应按《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4.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4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5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15.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退款方式:15.2.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15.2.2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或中标单位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3.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5.3.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5.3.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5.3.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7.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7.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8.3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肆份。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3资格审查21.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组建。2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2.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单位委托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2.2.5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资质不合格;2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4.1.7投标人的报价超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小组评定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4.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采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采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4.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4.2.4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2.5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4.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货物和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范围及服务的期限和服务的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需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6.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6.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6.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废标的具体情形有:2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综合服务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28.2.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投入;28.2.3投标者的质量、服务措施;28.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2.6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8.3评标原则及方法28.3.1公正、公平、公开、科学、择优。28.3.2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8.3.2.1评审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实用性以及风险等(含同类项目业绩,人员资质,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技术能力、履约能力和用户信誉等方面的从业表现等)。28.3.2.2评审技术服务的承诺文件是否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28.3.2.3评委会根据评分标准(除报价)进行独立打分,公证员进行汇总并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最高者为中标单位。七、授予合同29.中标单位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专业性资格审查情况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单位。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质疑处理3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3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3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联系电话:0512-68780552现场递交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8层邮寄收取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8层31.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合同的签订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八、其他事项34.中标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35.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无效。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有服务管理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加班费、安全费、医疗费、卫生费、工作餐费、教育费、工具器具、耗材费、通讯费、服装费、胸卡、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9.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0.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数字人民币账户信息:投标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备注 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有服务管理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加班费、安全费、医疗费、卫生费、工作餐费、教育费、工具器具、耗材费、通讯费、服装费、胸卡、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附件4、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号序号名称单项总价备注1 2 3 …… 合计: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表中的“投标总报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金额一致。附件5、服务偏离表服务偏离表招标编号: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证书情况从事本工作时间健康状况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注: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但配置不得低于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 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本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中“合格投标人的条件”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单位)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2、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中标单位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招标书受苏州市立达中学校的委托,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其委托的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0-SZBC-G2024-0009号2、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四、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五、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及目标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是苏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68亩。坚持文化立校,以“立己达人、先忧后乐”为校训,以“办学生喜爱的学校、育未来社会之优才”为办学目标,以“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健康向上、后续力足”为育人目标。学校始终积极倡导主动学习模式,坚持五育并举,实施个性化教育,追求学生全面发展。形成以学生为根本、发展为中心,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体系,构建“尚传统、向未来、最苏州”的校园文化特色。做好校园安全管理,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信息安全、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具备先进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管理实践。服务过程中可运用信息化类平台管理系统等高科技管理手段,做好校园安全保障,及时反映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体管理的合理性及统筹性;方便采购人员督促工作,考核服务质量。(二)采购需求 名称人数人员及服务要求备注1保安队长1年龄45周岁以下,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保卫、消控工作经验,接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体型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责任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负责与学校沟通,安排服务人员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之职责 2保安员11保安人员不超过 50 周岁,有教育系统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最好能听得懂苏州话,有文明沟通能力且能坚持原则;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体型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责任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3消控值班人员8男性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体型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责任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三)保安服务要求1.保安队长工作职责(1)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负责组织全组人员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实施积极防范,以维护校区正常的运转次序,为校方创造安全、可靠的教学和办公环境。(2)负责管理校园各区域的门岗守卫、区域治安巡逻、车辆出入管理等安保工作,并处理好各类应急性、临时性、紧急性安保情况。(3)检查督导保安队员的日常工作情况,查阅各班组、各岗位的值班台帐,并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整理汇总报保安队长批阅。(4)抓好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保安队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并对班组队员进行考核。(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事项上报保安队长。(6)负责做好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并实施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保障消防系统24小时的正常运行、做好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消防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2.保安队长巡检职责(1)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本项目进行岗位抽查巡检工作,对本校区的保安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正,提高保安服务质量。(2)针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校方有关领导,并与校方共同将隐患排除,避免事故发生。(3)对校区的夜班执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严格杜绝夜班保安队员工作质量差、睡岗、脱岗等违纪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夜间学校的财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提高保安服务工作的质量。(4)每周对本校区的白天、夜间的工作情况抽查,每周不低于2次。(5)接受由公司质检部门组织的对本校区保安工作质量进行的抽查,每月不低于2次。(6)通过巡检,对各个保安队员进行工作质量的考核,对工作中存在一般问题的队员加强培训,对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的队员坚决予以辞退,严格把控各个保安的工作服务质量。2.保安员岗位工作内容:(1)在校园安全工作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负责校园门卫、车辆管理、防火、防盗、交通、治安巡逻,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熟悉使用一键报警、周界报警及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受理校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园内的各类突发事件。(3)协助校园内各部门安全防范,提供安全力量支援。(4)随时出员,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5)临时抽调保安力量,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6)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3.保安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2)注意仪容仪表,并做到严肃礼貌,尊重领导、尊敬他人,爱岗敬业。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3)当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串岗、不得与他人闲聊,禁止吸烟、喝酒,禁止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任何理由使用玩手机。(4)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积极地防范,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与办公秩序。为校方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办公环境。(5)切实做好校区内各设施设备的监管与管理,做好记录归档,并对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及时向上汇报。(6)切实做好钥匙管理与管控,定期检查各门锁的状况,做到认真记录,对门锁损坏情况及时向上汇报。(7)切实做好进出校区的车辆管理与控制,做到出入有序。(8)针对校区内的各种活动和会议,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并积极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安保工作。(9)认真做好校区内的巡逻工作,对各个区域内的校区资产和设备设施进行监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在工作值班日志内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上汇报。(10)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工作,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11)做好校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换证,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区,防止校区的财物流失。(12)负责好学校门口及广场的卫生保洁、校门南侧停车位的管理以及校园周边师生安全防范巡视工作。(13)协助好学校管理好学校各场所的物品、设施设备的安全,协助学校的仓库管理工作。4.保安队员职业操守与劳动纪律(1)保安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并佩带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2)保安人员的车辆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停放;(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5)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6)保安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7)保安人员应认真维护好学校内的治安秩序,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它可疑情况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8)保安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以备检查;(9)保安人员上岗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换岗,有事不能上岗者应提前一天向乙方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方可换岗、离岗,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汇报换岗情况,若甲方发现擅自换岗、离岗情况将严格按考核制度扣分;(10)保安人员相互之间应和睦相处,杜绝争吵、打骂等违纪现象;(11)不得在学校内明火操作,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甲方批准),节约用水用电;5.门岗保安的岗位细则(1)具体负责校区内出入口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按时上岗,仔细阅读上一班的执勤记录,了解处理前一班未解决事项。(2)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管辖区人员进出,阻止无证人员、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管辖区。(3)负责、疏导出入口及周边车道上的车辆,认真做好进出辖区的车辆记录。(4)严禁各类人员将大宗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危险品带入管辖区。(5)为确保校方利益不受损失、进出货物须作登记,货物出门须凭校方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6)岗位除必要的休息调整及其他工作需要外,应按指定的位置立定,不准脱岗,一旦发生事件,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7)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服从当值领班及监控中心的指挥,搞好员工之间的团结,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6.巡逻保安的岗位细则(1)具体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巡查工作。按时上岗,了解处理上一班的记录及未解决的事宜。(2)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查范围、路线进行巡查,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3)巡查时,必须做到眼要看(无不正常现象)、耳要听(无异常声响)、嘴要问(对可疑人员要询问)、手要勤(触摸检查)、脚要轻(身手敏捷)。(4)对巡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5)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志等检查,确保其完整与安全。(6)对校区内违章停车现象要及时劝阻、制止、纠正,确保校区外围环境安全有序。(7)下岗前,认真做好记录并向下一班做好详细移交,做好本岗位区域的4S工作。(8)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服从当值领班及监控中心的指挥,搞好员工之间的团结,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7.保安人员基本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衣冠整洁,统一服装,胸佩工作卡;熟练操作技防设施、设备,具备应急、防暴的处置能力;保安必须配备通信联络工具(对讲机、手机等);上岗前后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学校整体布局以及保安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忠于职守,礼貌接待,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保安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和指导,若不服从,中标单位应在三天工作时间内调换相关人员。保安人员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准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必须先向所在公司请假;保安人员不得打瞌睡、闲聊、会客、看报、看手机以及其它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事情。8.中标单位在采购单位自考,中考或重大活动时根据学校需求增加一定的保安人数。9.保安人员专用设备、工具及耗材:除保安人员熟练使用学校配备的技防、物防设备外,中标单位必须配备安保专用设备:保安八件套确保当班人手一套,巡更器(1套)等,如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添置。该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四)消控值班服务要求1.消控值班人员岗位工作内容(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5)消防应急措施。2.消控值班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2)注意仪容仪表,并做到严肃礼貌,尊重领导、尊敬他人,爱岗敬业。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3)当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串岗、不得与他人闲聊,禁止吸烟、喝酒,禁止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任何理由使用玩手机。(4)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积极地防范,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与办公秩序。为校方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办公环境。(5)切实做好校区内消控设施设备的监管与管理,做好记录归档,并对消控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及时向上汇报。(6)针对校区内的各种活动,采取相应措施,并积极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消控值班工作。(7)认真做好校区内的消控值班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在工作值班日志内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上汇报。(8)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工作,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3.消控值班人员职业操守与劳动纪律(1)消控值班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安服装、并佩带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2)消控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3)消控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4)消控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5)消控值班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6)消控值班人员应认真维护好学校内的消防安全,对于发生的火情等情况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7)消控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消控警报记录,以备检查;(8)消控值班人员上岗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换岗,有事不能上岗者应提前一天向乙方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方可换岗、离岗,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汇报换岗情况,若甲方发现擅自换岗、离岗情况将严格按考核制度扣分;(9)消控值班人员相互之间应和睦相处,杜绝争吵、打骂等违纪现象;(10)不得在学校内明火操作,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采购人批准),节约用水用电。六、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投标人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有服务管理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加班费、安全费、医疗费、卫生费、工作餐费、教育费、工具器具、耗材费、通讯费、服装费、胸卡、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的,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进行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4、若中标人在服务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3)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管理队员,经采购人警告后未在规定时间整改;(4)中标单位和队员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而影响中标单位继续正常有效开展工作;(5)无法有效开展安保服务管理的其它行为;(6)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综合成绩不满60分的。5、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人员配置及服务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服务需求拟定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需提供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所有工具。6、其他6.1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6.2采购人对当班人员不提供工作餐。6.4采购人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管理,投标人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投标人自负,与采购人无涉。6.5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相关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用工事宜由投标人负责。7、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8、服务考核采购人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检查与巡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标人负责维护的场所进行考核打分。定期考核每周一次;巡查考核以随机抽查方式。月定期考核得分以当月所有周考核结果加权平均值计算,得分占当月总得分的60%;月巡查考核得分按不定期巡查结果累计扣分,总共100分扣完为止,得分占当月总得分的40%。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将每月考核结果通知中标人。十三、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八、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方):苏州市立达中学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中标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0-SZBC-G2024-0009号公开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的采购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苏州市立达中学校的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总价款: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人民币(大写):(¥:元),包括完成该项目所有服务管理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加班费、安全费、医疗费、卫生费、工作餐费、教育费、工具器具、耗材费、通讯费、服装费、胸卡、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支付步骤:(1)合同签订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甲方按照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用。在每月月底凭乙方发票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每月的服务费等于应付服务费减去扣款减去均摊预付款。每月应付服务费等于中标价总价除以十二。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乙方未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3)甲方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季度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价有差异。(4)本项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4、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由甲乙双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注:1、甲方支付合同款项规定的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2、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三、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责任:1.为乙方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库房、通讯线路,通讯费用乙方自理;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因甲方人员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3.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4.协助做好与新旧管理公司的业务交接事宜。5.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提供服务处前,应提前向甲方提供乙方服务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入驻项目并正式履行项目合同。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或未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2.乙方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安排在项目内工作人员,以及被甲方确定为关键性岗位的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或调整岗位。如确需作出调整的,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合适的替代人选,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作出调动。上述范围以外工作人员作出调整的,应在调整当月向甲方进行备案。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法达到采购文件及合同相关约定或甲方各项要求的,项目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未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安排到位,甲方不承担除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配置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配置给甲方的工作人员,如需在本项目内临时调配的,需书面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5.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动、调整工作人员及甲方确定为关键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擅自调动服务人员未经甲方批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6.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消防、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7.乙方应认真做好项目内及周边秩序的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准确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保证整个服务区域的秩序良好稳定。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反应不及时、处理失当造成服务区域工作秩序混乱的、造成损失的、产生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损失。8.确保有关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9.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假期等方面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如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后支付。10.乙方应认真管理和使用项目内各项设备,建立各类设备的管理档案资料,并每月向甲方上报备案。11.乙方需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12.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情况出现时,双方按本合同交接管理的相关约定执行。13.乙方应在长假之前,应做好长假期间的管理值班方案,报甲方批准。需提前做好计划。14.乙方保安队长参加培训或有事请假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过甲方相关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安排人员临时接替。乙方应确保管理、服务人员到位,甲方将对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人员应到岗但未到岗的或应到位未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15.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性工作。16.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17.甲方对乙方在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过错,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该书面文件以送达至乙方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中的住所地为准。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服务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补足。2、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四/日的违约金,但此项违约金数额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3、乙方不能提供主要服务的,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4、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予以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的2个工作日内未采取改正措施的视为拒不改正),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5、乙方如有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视违约严重程度及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6、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以及其它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五、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需网上公示。六、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0日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七、合同的解除与转让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而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若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追究乙方违约但不成立产生纠纷的,乙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九、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之间如存在冲突的,应当以最新签订的为准。甲方:苏州市立达中学校乙方(盖章)(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消控值班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苏州市立达中学校校园安保消控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一、目的为创建安全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财物和师生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公平地对保安消控人员进行考核,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由(单位名称)委派在我校执行安保消控值班服务人员。三、考核方法学校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考核要求制定《考核细则》,以抽查和发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将指定总务和校办进行每月不少于每周一次的抽查。依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下达书面扣分通知书,并可附带提供证言、照片、监控记录、刷卡记录等。扣分记录计入考核细则表中。每月总分为100分,直至扣减为零分为止。四、考核细则(1)消控在岗人员未按合同要求配齐,并且未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请假同意的,扣除5分/人。(2)消控在岗人员未按要求全套着装,着装不整齐的,扣除2分/起。(3)消控在岗值班期间不得抽烟,不得睡觉、躺着、玩手机、听耳机、电话聊天等。违者扣除5分/起(4)未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物防设备的,扣除5分/次。(5)消控人员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5-10分/次,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扣除10-20分/次。(6)消控人员监守自盗者,解除当事人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20-30分/起。(7)不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扣5分/次。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否则以脱岗处理,扣10分/次。(8)学校上课期间及夜间,应该保证按时巡视校园。不按时按线路巡视的扣5-10分/次。(9)未使用礼貌用语,与师生、访客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扣除10-30分/起。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扣除20-30分/起。(10)人员应服从学校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执行扣10分/次。(11)人员了解必要的110报警常识,抽查发现不懂得使用周界、紧急报警的使用方法的。扣除5分/人次。(12)不了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不懂得防火灭火常识的。扣除5分/人次。(13)值班台帐不全混乱的,字迹潦草的。如不执行扣5分/次。(14)消防器材每月检查记录台帐缺失的。如不执行扣5分/次。(15)泄露进驻学校内部事务或其他秘密情况、资料的,视情况扣除20-40分/起。(16)不执行工作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5-10分/起。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10-30分/起。(17)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以内工作时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10分/次。(18)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案件、事故等)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并按照合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公司扣除10-40分/起,当值人员立即辞退更换,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其法律责任。(19)没有提前通知校方更换人员的,扣10分/每起。(20)保安各岗位日常工作记录齐全、正确。抽查发现不全面,扣除1-10分/起。(21)车辆进出登记率100%。发现未登记车辆,扣除1-10分/起。(22)访客登记率100%。发现未登记每次扣1分,发现未电话联系每次扣2分。扣除1-15分/起。(23)无可疑、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校内发现未登记的可疑人员每人扣2分。扣除2-10分/起(24)车辆无违停放,无逆向行驶,上、下学高峰期车流通畅、无阻塞。发现校内违章停车,每次1分。扣除1-10分/起。(25)如有突发事件发生保安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面。未到位扣10分/次。(26)保安在工作期间禁止吸烟、睡觉、在值班室做餐。值班室无闲杂人员长时间逗留,发现违规一次扣1分。扣除1-10分/起。五、处罚办法1、因消控值班人员违反上述条例,当月得分不满80分,但大于60分(含60分)以上的,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2、当月得分不满60分,但大于50分(含50分)以上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消控费用的10%。3、当月得分不满50分,但大于40分(含40分)以上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消控费用的30%。4、当月得分不满40分,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消控费用的50%。5、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60分的,校方可解除合同。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单位,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超财政预算的为无效投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技术部分:(54分)1、整体设想与策划:8分针对本项目特点和需求进行对项目的定位、服务理念、管理思路及重点难点进行阐述。方案能够具有针对性,需求定位分析准确,服务理念和管理思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针对性一般,需求定位分析基本准确,服务理念和管理思路规范、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需求定位分析有误差,服务理念和管理思路笼统、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2、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8分针对包括校园门岗服务方案、消监控室值班服务方案和学校上、放学高峰期管理方案进行阐述。方案能够具有针对性,管理思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针对性一般,管理思路规范、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管理思路笼统、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3、项目组织管理方案:8分针对包含管理规章制度、服务人员安全文明规范、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进行阐述。制度能够具有针对性,管理思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制度针对性一般,管理思路规范、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制度不具备针对性,管理思路笼统、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消防安全管理方案比较:6分方案能够具有针对性,安全管理思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针对性一般,安全管理思路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安全管理思路笼统、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校园应急措施方案比较:8分针对包括恶劣天气保障预案、火警预案、治安事件预案等内容的突发应急预案进行阐述。方案能够具有针对性,应急预案思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针对性一般,应急预案思路规范、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应急预案思路笼统、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工作人员所用设备、器材的配备情况比较:6分配备设备和器材充足、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得6分;配备设备和器材较充足,基本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得3分;配备设备和器材不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7、进退场交接及业主配合方案比较:5分方案能够具有针对性,方案思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针对性一般,方案思路先进、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方案思路先进、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8、人员考核及奖惩制度比较:5分人员考核及奖惩制度完整、科学、合理的得5分;人员考核及奖惩制度较完整、科学、合理的得3分;有人员考核及奖惩制度但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不完善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三)人员配置情况:(17分)1.保安队长:拟派的保安队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有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证、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具有安全管理员证书、具有应急救护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2.项目组成员:12分(1)拟派的保安员具有保安员上岗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2)拟派的消控值班人员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四)综合能力比较:(19分)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完整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2、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相关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相关网站证明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发文时间为准。3、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或优秀公司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相关网站证明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发文时间为准。4、类似项目业绩(8分)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有一份得2分,最高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三、其他说明:1.付款步骤、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进入综合评审。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或评委无法判断是否满足评分要求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要求加盖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4.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消控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