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 拆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医学科学院2024)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801CGJH202412040002(招标文件编号:801CGJH202412040002)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8号
中标(成交)金额:87.715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北京华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
拆除地上建筑及地下基础,建筑垃圾、渣土清运消纳,场地清理平整等规划要求并配合执法拆除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不涉及可回收建筑废料。拆除工作中还需做好周边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最终拆迁规模及拆除面积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
30日历天
霍雨吉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43201320131041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振华、葛淑云、李仲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华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6.8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61954046、6195412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10-61954046、619541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
品目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
行政区域
东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6: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振华、葛淑云、李仲轶
总成交金额
¥87.715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54046、61954121
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10-61954046、61954121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竞磋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6-8磋商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医学科学院)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制造)企业为(北京华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7人,营业收入为62242.745493万元,资产总额为78805.99929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制造)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华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注3: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78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项目编号:801CGJH202412040002采购人:中国医学科学院时间: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801CGJH202412040002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64.4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4.46万元采购需求:(1)采购范围:施工单位需配合执法拆除,待拆除建筑两处,拆除面积约9137平米,拆除施工范围包括:拆除地上建筑及地下基础,建筑垃圾、渣土清运消纳,场地清理平整等规划要求并配合执法拆除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不涉及可回收建筑废料。拆除工作中还需做好周边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最终拆迁规模及拆除面积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2)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151号药植所院内(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之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发送邮件至cntcitc_xmgl@cntcitc.com.cn邮箱(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将加盖公章的本单位营业执照以及获取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cntcitc_xmgl@cntcitc.com.cn邮箱,由采购人确认后通过邮件发送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具体以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五、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具体以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的除外):(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61954046、61954121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61954046、619541211.6磋商最高限价:164.46万元人民币2.1(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4)①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1(4)2.1(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2.1(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1(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2.2(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6.1(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要求:根据对采购人的要求及磋商办法评审因素编制响应文件。6.1(7)资格证明文件:详细内容见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7.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4.4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8.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9.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其中正本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响应文件可编辑电子文档1份,U盘形式提交)11.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2.1(3)采购人认可的情形:(1)成交人不按本须知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1认可的情形:(1)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未满足资格条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的。15.2(2)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0.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适用于磋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适用于磋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一总则1.项目简介1.1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第一章。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1.6采购预算及分包控制金额:见第一章。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2.1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从采购人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5)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前附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6)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或非中小企业承接,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7)标的所属行业见前附表。(8)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前附表,若前附表中写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未达到上述比例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2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磋商。(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3.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3.1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磋商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磋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4.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采购人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不足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响应文件的构成6.1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首次编制的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1)响应函;(2)首轮报价一览表;(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见前附表要求;(4)商务条款应答表;(5)技术条款应答表;(6)合同条款应答表;(7)资格证明文件:见前附表要求;(8)磋商供应商情况表;(9)中小企业声明函;(10)其他内容;(11)技术响应文件;(12)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内容。以上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而造成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所报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7.报价7.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参考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7.2如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应当采用人民币报价。7.3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7.4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8.响应文件有效期附件6-9承诺书承诺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附件6-10其他的内容(格式自拟)1、前附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其他必要的内容。附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7-1、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格式拟派实施人员表姓名联系方式本项目中拟任岗位相关资质认证主要项目经验7-2、拟派实施人员表格式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称专业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本表后须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书、毕业证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如配置)姓名姓名年龄学历学历拟在本工程任职职称职称职称专业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本表后须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和专职安全员;2.以上人员如有相关资质证书请附在本表后,其中专职安全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以上人员请在本表后附毕业证、职称证等;4.以上附件须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8-1、相关业绩表建议格式序号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注:需按评分标准要求后附响应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的话)。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价格合同竣工结算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一个业绩须提供一张上面的说明表格。2.每一个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近五年已完成多个同类项目的,请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近五年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技术响应文件(格式自拟)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和第四章采购需求,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安保、现场防火等措施,(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5)环境保护,(6)劳动力、机械、主要材料设备使用、进场计划。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注: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150页(含)。附件10:最终报价函最终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首轮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二次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人民币:(元)大写:平均单价:按元/平方米计取注:总报价为平均单价*9137平方米计算所得工期(日历日)(日历日)(日历日)(日历日)质量标准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证书编号注册建造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拆除建筑 拆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