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泸州市博物馆2024)


内容:

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56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雄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6号楼1号楼18层二单元1801、1802、1820号
1,108,000.00元
95.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雄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5040300
保安服务
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思君(采购人代表)、邓万平、王兴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通知规定收取。按此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35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四川雄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泉 (180116550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博物馆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51号
联系方式:0830-3196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白节二居委会一层2号
联系方式:18183386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8183386892

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雄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雄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方案(格式自拟)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廉政告知书感谢贵公司参加关于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投标邀请,为了防止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腐败和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确保招标投标的公正性,保证公职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清正廉洁,特告知贵公司:一、请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向招标单位和个人行贿,严禁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邀请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吃喝娱乐。二、在招标投标全过程中,请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三、欢迎对本次招标投标工作和项目实施(或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招标单位人员如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违反招标公正行为,请通过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如实反映。四、请贵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廉政告知书》交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投标方:(以上告知内容已认真阅读)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盖章)年月日注: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将“廉政告知书”格式文件打印(请勿擅自删改格式内容),正确填写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在本次响应文件内,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廉政告知书”扫描件的视为无效响应。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568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围限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1.00项1192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保服务项目1.00项,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1.00项1192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技术、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技术、服务应答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241211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568泸州市博物馆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2月11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博物馆委托,拟对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568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拟向社会购买安保服务,安保服务主要包括安全值班值守(含门岗值守),馆区安全巡查、秩序维护及事故现场处置,车辆管理服务,协助文物押运等工作。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描述: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2.异地经营保安业务的企业,需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第2页-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泸州市博物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51号邮编:646000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3196651代理机构: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白节二居委会一层2号-第3页-邮编:646325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8183386892-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92,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通知规定收取。按此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不组织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泸州市博物馆和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州市博物馆。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第6页-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第7页-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8页-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第9页-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第10页-(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第35页-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无,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第36页-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拟投入人员1.拟派驻本项目专职队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3分,持保安员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拟派驻本项目其他人员:每具有一个初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5分。(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注:人员不重复计分。2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方案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①机构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能运行图);②项目各岗位职责、内部管理机制与监督机制;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中每有一处错误扣2.5分,本项扣完为止。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编号错误、采购人单位名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内容前后不一致、相同内容重复提供、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20.00主观方案详细评审-第37页--第37页--第37页--第37页--第37页-详细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①安保人员配置及队伍建设;②工作规范及监管措施;③安全防范机制;④后勤保障,物资配备及物防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中每有一处错误扣2.5分,本项扣完为止。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编号错误、采购人单位名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内容前后不一致、相同内容重复提供、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20.00主观方案详细评审应急处理方案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①消防应急预案;②治安类应急预案;③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④人员受伤的应急处置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中每有一处错误扣2.5分,本项扣完为止。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编号错误、采购人单位名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内容前后不一致、相同内容重复提供、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20.00主观方案详细评审履约能力供应商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类似业绩须涉及安保服务。(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1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合计1.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第38页-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第39页-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0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方案详见附件:廉政告知书-第41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42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第43页-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44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241211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568泸州市博物馆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2月11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博物馆委托,拟对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568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拟向社会购买安保服务,安保服务主要包括安全值班值守(含门岗值守),馆区安全巡查、秩序维护及事故现场处置,车辆管理服务,协助文物押运等工作。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描述: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2.异地经营保安业务的企业,需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泸州市博物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51号邮编:646000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3196651代理机构: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白节二居委会一层2号邮编:646325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818338689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92,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通知规定收取。按此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不组织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泸州市博物馆和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州市博物馆。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泸州市博物馆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3196651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51号邮编:646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8183386892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邮编:646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92,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92,8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保安服务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1.00(项)1,192,8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1.00(项)1,192,800(元)1,192,8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泸州市博物馆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人员配置及要求序号岗位地点人员配置人员要求人数1中心馆白天不少于8人,夜间不少于6人;(其中展厅:白天不少于5人,夜间不少于2人;文物库房:夜间不少于1人;中控岗:白天不少于2人,夜间不少于3人;办公区:白天不少于1人。)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中心馆区展厅和办公区保安人员年龄须在45岁(含)以下、监控室和文物库房保安人员年龄55岁(含)以下,持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为佳,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类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残疾,无明显标记。其中女性保安不超过2人。142况场**旧居陈列馆白天不少于3人,夜间不少于2人。(其中:中控岗:白天不少于1人,夜间不少于1人。)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年龄55岁(含)以下,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退伍军人为佳,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类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残疾,无明显标记。53朱家山东华诗社旧址、治平寺白天不少于1人,夜间不少于1人。24洞宾亭泸州石刻艺术博物馆白天不少于2人,夜间不少于2人。35专职队长负责博物馆保安队伍的管理和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与博物馆进行沟通联系,按博物馆及保卫部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参与中心馆区监控室的值班工作。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年龄50周岁(含)以下,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或同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熟悉安保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实干和开拓创新精神。【提供有限的身份证、有效的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或同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1注:1.安保人员总人数不少于25人,所有安保人员要求无犯罪纪录,身体健康,持有保安员证、健康证。(上岗前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的保安员证和有效的健康证)2.上表中白天和夜间指一天24小时倒班制,白天12小时,夜间12小时。2★人员要求1.所有保安人员均应受过良好的保安专业培训,知法,懂法,守法。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和馆方安全管理规定;热爱本职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博物馆和员工、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2.中控岗保安人员保证4人以上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及以上证书或同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持证上岗。3.在为博物馆服务期间,所有人员与博物馆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相关信息安全。4.在项目成交之后签订合同之前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5.保安服务主要内容5.1按照博物馆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保业务,保证博物馆人、财、物安全。5.2承担馆区365天×24小时全天候安全保卫服务,每天每2小时巡查1次防火安全及治安巡逻;重点负责门卫、重点场所守护、检查巡视、各类应急处置、博物馆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负责做好馆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维护馆区安全秩序,维护博物馆和员工、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及博物馆临时交办的安保任务。3★服务工作要求1.服务工作质量要求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博物馆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安保服务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博物馆财产和员工、观众人身等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办公和参观秩序;全年无责任事故、责任案件、履职失责投诉事件等发生。2.服务工作其他要求2.1按治安管理要求,对派驻博物馆的保安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将保安人员个人身份信息复印件交博物馆安保部门审核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应提前5天到博物馆安保部门登记备案。2.2严格遵守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结合博物馆实际制定博物馆安保服务工作方案、详细的巡查方案、各项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月度保安服务工作计划、岗位排班表,经双方协定后由供应商组织实施,接受博物馆的监督。2.3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定期学习保安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培训或防暴处突培训;每年举行2次安全保卫演练和2次消防演练;组织纪律严明,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机制健全,保证安保任务的完成。2.4上岗工作应穿着保安员制式服装,着装整洁,佩戴胸牌,精神饱满,礼仪规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值勤,恪尽职守。2.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馆区内防火、防盗、防伤害、防意外及突发性事件,切实维护馆区公共秩序,保证馆区安全稳定。2.6执勤中遇到突发事件或特殊重大事(案)件,除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外,应及时施救并报告。2.7自觉接受博物馆安保部门的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保安人员当月值班表于上月25日前报送博物馆安保部门,机动调整由供应商负责并提前5天向博物馆安保部门报备。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六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打牌下棋,不聚众喝酒,不干私活会客。2.8供应商每月至少检查1次驻馆保安人员执行纪律、制度的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并定期向博物馆安保部门报告工作。2.9供应商派驻的保安人员需根据博物馆要求安排安保任务,对博物馆安保部门发现的保安人员违规行为及时做出处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博物馆安全。若保安人员有违反馆方管理规定需及时处理的,博物馆安保部门将及时通告供应商,经调查核实后由供应商单位处理,并向博物馆安保部门通报处理结果,违法人员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屡次违反工作要求,不能很好胜任该工作的,供应商须按博物馆要求及时进行更换。2.10保安人员的岗位设置及管理区域按照已提供的执行。博物馆安保部门有权要求供应商遵照博物馆工作方案的调整变化履行相关的执勤职责。2.11积极完成博物馆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3.岗位工作职责3.1项目经理工作职责:负责驻博物馆保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每月向博物馆进行1次履责情况的综合汇报。3.2专职队长的工作职责:3.2.1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结合博物馆各馆区特点,制定保安队伍管理奖惩制度,严格队伍纪律管理,做好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连带责任。3.2.2加强对各保安岗位的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2次抽查50%以上岗位人员值班、巡更情况,并及时向博物馆进行反馈,确保各岗位工作质量达标。3.2.3传达落实博物馆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馆区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带领保安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3.2.4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3.2.5积极配合博物馆安保部门的工作,每月至少向保卫部主任汇报1次安保工作情况,共同维护馆区安全稳定。3.2.6完成博物馆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事项。3.3中控岗职责:3.3.1遵守监控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各种安消防控制设备进行实时监视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熟悉和掌握安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功能,会熟练操作各种系统。3.3.2对安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3.3.3掌握和了解安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填写值班记录。3.3.4每天对监控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至少检查1次,定期做好系统功能测试,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随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安消防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3.3.5熟练掌握各种应急事件处置流程,紧急情况下能够按博物馆应急预案协助开展各类应急事件处置。3.3.6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3.3.7做好监控、报警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布、撤防等工作。3.3.8认真做好监控画面的监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处理;发生报警时,认真做好现场复核及处理。3.3.9及时向保卫部门值班人员和领导报告监控、报警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3.3.10保持好值班室的卫生,每日早、晚交接班前由交班人员做好卫生清理。3.3.11完成安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3.4馆区(含展厅)检查巡视岗的工作职责3.4.1巡逻执勤岗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全馆区流动巡逻执勤,每天每2小时巡查1次防火安全及治安巡逻。组织全时空全方位的检查巡视,加强对安全重点和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防侵入破坏、防治安、防灾害的巡查和蹲守。加强安全防范,维护好博物馆的安全秩序。3.4.2负责维护馆区公共安全秩序。做好人流疏导,防止游客乱踏乱踩。禁止游客在馆区内大声喧哗、追跑打闹。严禁酗酒者、衣冠不整者进馆参观。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严禁入内。对行迹、行为可疑的人员进行询问盘查,发现各类闲杂人员立即清理出馆区。发现非正常的人员聚集应主动询问盘查,防止群体事件发生。3.4.3对于游客的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进行制止,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或难以控制的群体性事件应立即处置,拨打“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3.4.4负责馆区公共区域安消防设施设备、标志等安全检查,排查消防安全等隐患; 发现水、电、空调等设施设备丢失或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报修;遇到火情及时按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发现重大火灾或难以扑救的火险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3.4.5杜绝在建(构)筑物、文物、雕塑或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以及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等情况的发生。做好观众的安全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注意事项的提醒。3.4.6完成博物馆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3.5 门岗保安工作职责:3.5.1按照博物馆(含各馆区及办公区)的要求定时开关大门。负责进出人员及其携带物品的监督检查,对运出的大件、大宗物品、电脑等贵重物品须凭有效证件并核实登记后方可放行;引导观众接受安检,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品带入馆内,严禁各类商贩、收废旧物品、乞讨、拾荒、散发乱贴广告、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坚决制止法 轮 功、宗教、传销等组织在馆内进行各种传播活动,预防违法犯罪分子混入馆区。3.5.2指挥疏导进出大门秩序,维护好博物馆周边安全环境,大门两侧不得随意停靠各种车辆,不能摆摊设点、堆放各种杂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车辆不准在馆门口区域滞留;严禁无牌、无证、载有危险品等车辆等进入馆区;对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提供必要的应急引导服务。3.5.3维护博物馆门口周围的卫生环境,路面不准有果皮纸屑、杂物等;值班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卫生清洁。 3.5.4完成博物馆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并能提供大型活动及临时任务的安保支援保障。4★考核办法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92800.00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在续签合同前按以下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确定是否续签。1.成交供应商在为博物馆提供安保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性质及影响决定是否解约。2.成交供应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安排有违法甚至犯罪人员到服务地点参与工作的,或者所安排人员在馆内从事违规违纪行为或活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博物馆在每年续签下一年合同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值考核,按照考核标准,因考核分值不达标(90分或90分以下)或安保人员更换人数超过3人/月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人员正常更换除外)。4.安保服务质量评价表。安保服务质量评价表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得分扣分原因一基础管理(20分)1、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完善,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2分。42、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上班时统一着装。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1分,未着装或未佩带标志扣1分。53、每月和泸州市博物馆保卫部负责人进行一次沟通,了解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服务措施。工作未沟通,扣1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扣2分。34、人员变动提前5天上报保卫部。未及时上报,每一次扣1分。35、保安公司签订合同时将相关人员基础信息报送给泸州市博物馆保卫部报备,消防操作员及保安队员要持证上岗。未报备扣2分,人员未持证上岗扣3分。5二管理目标(20)1、保安公司招聘人员需报辖区派出所备案,并将备案情况上报泸州市博物馆保卫部。一次未备案、上报的扣1分。52、保安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遭到泸州市博物馆投诉,一经查实的。一次扣5分。53、保安公司驻泸州市博物馆人员流失,一周内未补充到的,将扣除该人员的一切工资,以此类推。一次扣2分。64、保安公司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过失给泸州市博物馆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名誉损失的、保安公司违反泸州市博物馆相关规定的.情况属实1次扣2分。4三安全管理(10分)1、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报泸州市博物馆保卫部报备。未制定,扣1分,制定未报备的扣1分,未制定未报备的扣2分。22、违反泸州市博物馆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泸州市博物馆安全管理规定扣8分。8四保安人员考核(50分)1、工作考勤迟到、早退或脱岗半小时内扣0.5分,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分,一小时以上扣1.5分。迟到、早退或脱岗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计算,扣2分。旷工1天扣5分,并解除该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更换博物馆认可的保安员。52、安全巡查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巡查的,每次扣0.5分。在值班中,发现治安案件、安全隐患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扣0.5-5分,并解除该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更换博物馆认可的保安员。53、应急处置能力在馆区内遇突发事件,接通知后不及时到场处理,扣1-5分,并解除该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更换博物馆认可的保安员。54、值班值守在岗期间做与上班无关的事(如看小说、报纸,玩手机,玩游戏等),视情况扣0.5-5分。5饮酒后上班的扣2分,醉酒后上班的扣3-5分,并解除该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更换博物馆认可的保安员。5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着装,未搞好值班室及周边环境卫生的,一次扣0.5-1分。5上班期间必须打开对讲机,被叫方未回答的,一次扣0.5-1分。5在岗期间打瞌睡、睡觉的,一次扣1分。5工作中不团结,吵架或打架的,视情况扣1-5分,并解除该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更换博物馆认可的保安员。5保安人员态度生硬蛮横,无服务意识,不响应合理求助,处置服务对象关系不当导致激烈冲突或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扣1-5分,并解除该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公司负责更换博物馆认可的保安员。5五其他全年重大安全事故为零。因保安公司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未处置或处置不好,当年考核得分为零。六加分1、配合完成较大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且较好的。每有一项突出的事迹,加5分。2、为保护业主生命和财产,表现英勇,或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的。3、有其他优异表现的。合计:100备注1、本考核表90分为合格线,得分90分或90分以上,不奖励、不处罚,并续签下一年合同。2、考核得分90分以下,不再续签合同。考核员:泸州市博物馆保卫部负责人:泸州市博物馆分管安全领导:5★其他要求1.供应商报价:本项目报价实行固定包干价,供应商报价包含了所投入团队所有人员工资、保险、服装、器械、税金及相关服务设备设施(橡胶警棍、防割手套、盾牌、安全钢叉和防暴背心、对讲机、强光电筒、雨衣雨具、巡逻打更点等),公司利润及税费、代理服务费等各种相关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在服务期内人工成本等市场风险,博物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驻馆保安员工资不低于每年泸州市最低工资水平。3.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如采购文件中未涉及,以及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相关事项,参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相关法律责任划分4.1博物馆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成交供应商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做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4.2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保安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博物馆不承担责任。4.3成交供应商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和善良道义责任,博物馆不承担任何责任。4.4保安人员与博物馆之外的第三方发生的任何侵权和违约纠纷,应由成交供应商到位独自进行处理,涉及博物馆员工的,博物馆可以协调配合;博物馆不与保安人员发生任何涉及其个人的权益纠纷。保安人员与博物馆在因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均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由博物馆、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4.5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除因不能预见的自然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灾害外,发生博物馆受保护目标被盗、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造成博物馆公共财产、员工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由***门认定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次性足额赔付给受害方。如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履行上述赔偿责任,博物馆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中扣除。4.6成交供应商必须爱护博物馆的各种设备和设施,因故意或过失,或者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的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如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履行上述修复、赔偿责任,博物馆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中扣除。4.7禁止成交供应商安排保安人员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违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个人行为,则博物馆、成交供应商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8成交供应商保安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博物馆不承担责任。 4.9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博物馆不承担责任。6★工作联系方式及 保密条款1.博物馆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沟通渠道,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工作。2.双方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后3 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3.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微信、QQ 等方式开展。4.双方涉及费用的往来文书、文件由双方法人签署方为有效,其他文书、文件由双方代表或双方法人签署后即可生效。 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博物馆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成交供应商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博物馆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且双方均不得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7方案及履约经验1.管理方案:①机构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能运行图);②项目各岗位职责、内部管理机制与监督机制;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培训方案等。2.项目实施方案:①安保人员配置及队伍建设;②工作规范及监管措施;③安全防范机制;④后勤保障,物资配备及物防措施等。3.应急处理方案:①消防应急预案;②治安类应急预案;③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④人员受伤的应急处置方案等。4.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采购人对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项目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 (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 (3)符合国家、省、行业等相关规定。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第一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2、第二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3、第三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4、第四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5、第五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6、第六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7、第七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8、第八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9、第九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0、第十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1、第十一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2、第十二次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月底前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 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 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 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 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封面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 异地经营保安业务的企业,需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技术、服务应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廉政告知书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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