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中标结果公示(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
采购公告信息
一、项目编号:H7QT24Z100137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松县云湖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安徽核工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韩文路桥旁66号、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8号核工大厦
成交金额:95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912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服务范围: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72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 评审专家名单:何爱玲、马宏伍、光照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固定金额 8000 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5919。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C20号楼
联系方式:173 5567 8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
联系方式:159 5556 5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73 5567 81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
中小企业说明函.pdf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pdf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采购文件正文.pdf
公告.pdf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宿松县云湖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1259.00万元,资产总额为326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安徽核工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5814.01万元,资产总额为6524.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宿松县云湖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4日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盖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等字或者建意并加盖公章。开评标情况一览表招标人: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间:2024-12-2608:30:00开标时间:2024-12-2608:30:00开标时间:2024-12-2608:30:00开标时间:2024-12-2608:30:00项目编号:H7QT24Z100137-1项目编号:H7QT24Z100137-1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序号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小写(元)最终报价评审价备注1宿松县云湖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951000950000912000第一成交候选人2潜山市天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956000.00955000916800第二成交候选人3安庆市建筑工程测试中心958000.00958000.00958000.00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编号:H7QT24Z100137采购人: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安徽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安徽省的政府采购项目。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标策略。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不应逾期退回。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供应商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三、填写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四、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五、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谈判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七、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谈判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H7QT24Z1001372.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3.预算金额:96万元4.最高限价:96万元5.采购需求:将军山东路、罗汉山东路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720日历天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若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则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595556572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5919。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MA计量认证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方式:平台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5、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推荐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C20号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方式:17355678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兹元大厦2楼联系人:贺先生联系方式:15955565724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太白路县政务中心综合楼2号楼联系方式:0556-78259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8时30分(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10.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1.1谈判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14.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7.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17.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包的项目适用)19.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9.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4.1告知谈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收取账号:徽商银行宿松支行1692901021000019658(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25.1履约保证金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2)收取方式:电汇(3)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8000元收取。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接收部门: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55565724通讯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费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量完成5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服务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审核,付至总检测费用的100%。2服务地点宿松县3服务期限720日历天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谈判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5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适用于合同分包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参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5条,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加谈判项目)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5条,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9谈判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4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15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询价通知书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2.18合同份数:4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现就分包意向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本项目供应商为本项目总承包单位。2.在本项目谈判阶段,总承包单位负责谈判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参加项目的谈判,代理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总承包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分别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各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投标人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成交后,本分包意向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分包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总承包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接受分包企业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注:1.分包意向协议中须约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内容占合同金额比例。2.考虑上述负责内容合同金额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上述负责内容合同金额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谈判,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谈判,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十一、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谈判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一、项目编号:H7QT24Z100137二、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宿松县云湖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安徽核工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供应商地址: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韩文路桥旁66号、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8号核工大厦成交金额:95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912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范围: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服务时间:720日历天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爱玲、马宏伍、光照庚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固定金额8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5919。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C20号楼联系方式:17355678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联系方式:159555657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7355678166十、附件1.采购文件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一、项目编号:H7QT24Z100137二、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宿松县云湖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安徽核工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供应商地址: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韩文路桥旁66号、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8号核工大厦成交金额:95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912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范围: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服务时间:720日历天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爱玲、马宏伍、光照庚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固定金额8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5919。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C20号楼联系方式:17355678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联系方式:159555657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7355678166十、附件1.采购文件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质量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