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202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 餐饮服务
一、项目编号:RTZFCG-2024-070-1
二、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3(%)
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三星路15号2幢一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斌杰,陈继祥,王怡鹏,李思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钟振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83.0
85.0
84.0
85.0
90.0
85.4
6.99
92.39
1
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
77.0
76.0
81.0
78.0
75.5
77.5
8.78
86.28
1
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
50.5
47.0
52.0
54.5
46.5
50.1
6.77
56.87
1
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
42.0
38.5
41.0
45.0
40.0
41.3
10.0
51.3
1
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
29.5
29.0
31.5
34.5
29.5
30.8
8.13
38.9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133323
质疑联系人: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613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科技大道8-5号5幢15层
传真:0571-862437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诗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282811
质疑联系人:林卓尔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437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稿)食堂食材配送项目.docx238.5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2.7K
声明函.png144.6K
招标文件(发布稿)食堂食材配送项目.docx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声明函.png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RTZFCG-2024-070-1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餐饮服务3浙江省本级会计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郑杰其他沈彩琴其他冯葆莉其他卢子相其他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RTZFCG-2024-070-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12-2710:00:002024-12-2710: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单价,%)1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652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803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964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35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74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RTZFCG-2024-070-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12-2710:00:00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符合4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符合5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RTZFCG-2024-070-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12-2710: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符合4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符合符合5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钟振文)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RTZFCG-2024-070-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需求分析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①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详细的应对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服务需求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承接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力分析,技术支撑力分析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64.03.04.05.05.02技术配送实施方案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包括:1)配送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6分):具有完善的配送制度,从订单、配货、分拣、包装、装车、配送、售后等具有清晰的流程及专项人员管理:①内容完善程度(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流程清晰能够提供流程图(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具体措施具有可实施性(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配送管理制度、运输方案(7分)①配送制度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随车专职配送人员(含驾驶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应急措施,因车辆或人员突发情况导致配送延迟时,能够及时处理解决等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3)供货保障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1711.09.012.014.013.03.1技术1)食品质量(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2技术2)卫生安全(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3技术3)人员管理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情况(4分):①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安全教育、人员临时变化措施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考评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42.02.02.03.03.03.4技术4)建立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制度,数据及档案资料详细、务实,并具有可追溯性(全部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0-10.50.50.51.01.04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总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的场地面积≥2000㎡的得2分,1000㎡至2000㎡(不含)的得1分,<1000㎡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或者收据等资料复印件;0-22.00.02.02.02.05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含冷冻库)总容积大小情况:具有冷藏库(含冷冻库),容积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容积500立方米(含)至1000立方米(不含)得2分,容积500立方米以下的得1分,没有冷藏库(含冷冻库)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房产证及实景图片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及实景图片复印件复印件;0-33.00.00.03.03.06技术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运输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的,每有一辆得1.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买发票复印件复印件;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0-30.00.00.03.03.07技术投标人专职检测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生物、医药、化学专业)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毕业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0.00.00.03.00.08技术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3.00.03.03.03.09技术投标人指派到采购方的服务人员岗位配备中具有驾驶员、分拣员、食品检测员、仓管员、配送员岗位的,每有1人次计1分,最多计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53.00.03.05.05.010技术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情况(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0-52.00.05.05.05.011技术投标人具有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的,每有一组证明资料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相关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60.05.01.06.06.012技术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进行打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可操作性强,适宜组织实施的得4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略有欠缺的得2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1.02.02.02.013技术补货、退货、换货响应送到时间:承诺1小时内得4分;1个半小时内得3分;2个小时内得2分;2小时外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44.00.04.04.04.014技术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品质担保情况:承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二的得2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一的得1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的得0.5分;投标人未明确承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22.00.02.02.02.015技术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1000万(含)-3000万(不含)元的,得1分;3000万(含)-5000万(不含)之间的得2分;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开标日在投保有效期内的,不提供不得分;0-31.00.03.03.03.016技术浙食链溯源情况:投标人已将果蔬、肉类等纳入“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企业平台(浙食链)”管理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和商品信息的销售凭证资料(含浙食链订单码)复印件;0-20.00.00.02.02.017技术监控设备:1)配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2)配备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具备AI抓拍、视频信息可回溯等功能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及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0-40.00.04.04.04.018商务企业管理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环境管理认证、食品可追溯管理认证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100.08.00.010.08.019商务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同一采购单位、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不能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0-10.51.01.01.01.0合计合计合计0-9042.029.550.583.077.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王怡鹏)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需求分析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①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详细的应对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服务需求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承接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力分析,技术支撑力分析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63.03.03.04.04.02技术配送实施方案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包括:1)配送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6分):具有完善的配送制度,从订单、配货、分拣、包装、装车、配送、售后等具有清晰的流程及专项人员管理:①内容完善程度(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流程清晰能够提供流程图(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具体措施具有可实施性(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配送管理制度、运输方案(7分)①配送制度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随车专职配送人员(含驾驶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应急措施,因车辆或人员突发情况导致配送延迟时,能够及时处理解决等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3)供货保障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179.08.010.014.012.03.1技术1)食品质量(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2技术2)卫生安全(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3技术3)人员管理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情况(4分):①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安全教育、人员临时变化措施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考评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42.02.02.04.04.03.4技术4)建立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制度,数据及档案资料详细、务实,并具有可追溯性(全部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0-11.01.01.01.01.04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总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的场地面积≥2000㎡的得2分,1000㎡至2000㎡(不含)的得1分,<1000㎡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或者收据等资料复印件;0-22.00.02.02.02.05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含冷冻库)总容积大小情况:具有冷藏库(含冷冻库),容积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容积500立方米(含)至1000立方米(不含)得2分,容积500立方米以下的得1分,没有冷藏库(含冷冻库)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房产证及实景图片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及实景图片复印件复印件;0-33.00.00.03.03.06技术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运输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的,每有一辆得1.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买发票复印件复印件;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0-30.00.00.03.03.07技术投标人专职检测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生物、医药、化学专业)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毕业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0.00.00.03.00.08技术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3.00.03.03.03.09技术投标人指派到采购方的服务人员岗位配备中具有驾驶员、分拣员、食品检测员、仓管员、配送员岗位的,每有1人次计1分,最多计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53.00.03.05.05.010技术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情况(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0-52.00.05.05.05.011技术投标人具有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的,每有一组证明资料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相关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60.05.01.06.06.012技术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进行打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可操作性强,适宜组织实施的得4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略有欠缺的得2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1.01.01.04.02.013技术补货、退货、换货响应送到时间:承诺1小时内得4分;1个半小时内得3分;2个小时内得2分;2小时外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44.00.04.04.04.014技术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品质担保情况:承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二的得2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一的得1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的得0.5分;投标人未明确承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22.00.02.02.02.015技术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1000万(含)-3000万(不含)元的,得1分;3000万(含)-5000万(不含)之间的得2分;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开标日在投保有效期内的,不提供不得分;0-31.00.03.03.03.016技术浙食链溯源情况:投标人已将果蔬、肉类等纳入“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企业平台(浙食链)”管理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和商品信息的销售凭证资料(含浙食链订单码)复印件;0-20.00.00.02.02.017技术监控设备:1)配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2)配备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具备AI抓拍、视频信息可回溯等功能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及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0-40.00.04.04.04.018商务企业管理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环境管理认证、食品可追溯管理认证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100.08.00.010.08.019商务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同一采购单位、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不能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0-10.51.01.01.01.0合计合计合计0-9038.529.047.085.076.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陈继祥)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需求分析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①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详细的应对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服务需求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承接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力分析,技术支撑力分析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63.03.04.05.05.02技术配送实施方案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包括:1)配送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6分):具有完善的配送制度,从订单、配货、分拣、包装、装车、配送、售后等具有清晰的流程及专项人员管理:①内容完善程度(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流程清晰能够提供流程图(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具体措施具有可实施性(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配送管理制度、运输方案(7分)①配送制度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随车专职配送人员(含驾驶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应急措施,因车辆或人员突发情况导致配送延迟时,能够及时处理解决等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3)供货保障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1711.010.012.013.015.03.1技术1)食品质量(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2技术2)卫生安全(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3技术3)人员管理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情况(4分):①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安全教育、人员临时变化措施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考评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42.02.03.03.03.03.4技术4)建立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制度,数据及档案资料详细、务实,并具有可追溯性(全部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0-10.50.51.01.01.04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总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的场地面积≥2000㎡的得2分,1000㎡至2000㎡(不含)的得1分,<1000㎡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或者收据等资料复印件;0-22.00.02.02.02.05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含冷冻库)总容积大小情况:具有冷藏库(含冷冻库),容积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容积500立方米(含)至1000立方米(不含)得2分,容积500立方米以下的得1分,没有冷藏库(含冷冻库)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房产证及实景图片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及实景图片复印件复印件;0-33.00.00.03.03.06技术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运输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的,每有一辆得1.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买发票复印件复印件;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0-30.00.00.03.03.07技术投标人专职检测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生物、医药、化学专业)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毕业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0.00.00.03.00.08技术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3.00.03.03.03.09技术投标人指派到采购方的服务人员岗位配备中具有驾驶员、分拣员、食品检测员、仓管员、配送员岗位的,每有1人次计1分,最多计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53.00.03.05.05.010技术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情况(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0-52.00.05.05.05.011技术投标人具有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的,每有一组证明资料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相关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60.05.01.06.06.012技术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进行打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可操作性强,适宜组织实施的得4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略有欠缺的得2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4.04.013技术补货、退货、换货响应送到时间:承诺1小时内得4分;1个半小时内得3分;2个小时内得2分;2小时外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44.00.04.04.04.014技术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品质担保情况:承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二的得2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一的得1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的得0.5分;投标人未明确承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22.00.02.02.02.015技术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1000万(含)-3000万(不含)元的,得1分;3000万(含)-5000万(不含)之间的得2分;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开标日在投保有效期内的,不提供不得分;0-31.00.03.03.03.016技术浙食链溯源情况:投标人已将果蔬、肉类等纳入“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企业平台(浙食链)”管理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和商品信息的销售凭证资料(含浙食链订单码)复印件;0-20.00.00.02.02.017技术监控设备:1)配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2)配备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具备AI抓拍、视频信息可回溯等功能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及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0-40.00.04.04.04.018商务企业管理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环境管理认证、食品可追溯管理认证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100.08.00.010.08.019商务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同一采购单位、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不能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0-10.51.01.01.01.0合计合计合计0-9041.031.552.084.081.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何斌杰)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需求分析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①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详细的应对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服务需求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承接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力分析,技术支撑力分析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64.03.04.05.04.02技术配送实施方案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包括:1)配送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6分):具有完善的配送制度,从订单、配货、分拣、包装、装车、配送、售后等具有清晰的流程及专项人员管理:①内容完善程度(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流程清晰能够提供流程图(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具体措施具有可实施性(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配送管理制度、运输方案(7分)①配送制度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随车专职配送人员(含驾驶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应急措施,因车辆或人员突发情况导致配送延迟时,能够及时处理解决等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3)供货保障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1713.013.015.016.015.03.1技术1)食品质量(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2技术2)卫生安全(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3技术3)人员管理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情况(4分):①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安全教育、人员临时变化措施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考评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43.02.03.03.03.03.4技术4)建立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制度,数据及档案资料详细、务实,并具有可追溯性(全部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0-10.50.50.51.01.04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总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的场地面积≥2000㎡的得2分,1000㎡至2000㎡(不含)的得1分,<1000㎡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或者收据等资料复印件;0-22.00.02.02.02.05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含冷冻库)总容积大小情况:具有冷藏库(含冷冻库),容积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容积500立方米(含)至1000立方米(不含)得2分,容积500立方米以下的得1分,没有冷藏库(含冷冻库)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房产证及实景图片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及实景图片复印件复印件;0-33.00.00.03.03.06技术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运输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的,每有一辆得1.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买发票复印件复印件;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0-30.00.00.03.03.07技术投标人专职检测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生物、医药、化学专业)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毕业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0.00.00.03.00.08技术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3.00.03.03.03.09技术投标人指派到采购方的服务人员岗位配备中具有驾驶员、分拣员、食品检测员、仓管员、配送员岗位的,每有1人次计1分,最多计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53.00.03.05.05.010技术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情况(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0-52.00.05.05.05.011技术投标人具有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的,每有一组证明资料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相关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60.05.01.06.06.012技术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进行打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可操作性强,适宜组织实施的得4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略有欠缺的得2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2.02.013技术补货、退货、换货响应送到时间:承诺1小时内得4分;1个半小时内得3分;2个小时内得2分;2小时外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44.00.04.04.04.014技术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品质担保情况:承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二的得2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一的得1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的得0.5分;投标人未明确承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22.00.02.02.02.015技术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1000万(含)-3000万(不含)元的,得1分;3000万(含)-5000万(不含)之间的得2分;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开标日在投保有效期内的,不提供不得分;0-31.00.03.03.03.016技术浙食链溯源情况:投标人已将果蔬、肉类等纳入“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企业平台(浙食链)”管理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和商品信息的销售凭证资料(含浙食链订单码)复印件;0-20.00.00.02.02.017技术监控设备:1)配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2)配备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具备AI抓拍、视频信息可回溯等功能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及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0-40.00.04.04.04.018商务企业管理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环境管理认证、食品可追溯管理认证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100.08.00.010.08.019商务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同一采购单位、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不能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0-10.51.01.01.01.0合计合计合计0-9045.034.554.585.078.0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李思杭)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需求分析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①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详细的应对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服务需求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承接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力分析,技术支撑力分析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63.02.03.06.03.02技术配送实施方案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包括:1)配送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6分):具有完善的配送制度,从订单、配货、分拣、包装、装车、配送、售后等具有清晰的流程及专项人员管理:①内容完善程度(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流程清晰能够提供流程图(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具体措施具有可实施性(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配送管理制度、运输方案(7分)①配送制度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随车专职配送人员(含驾驶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应急措施,因车辆或人员突发情况导致配送延迟时,能够及时处理解决等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3)供货保障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1710.010.010.017.015.03.1技术1)食品质量(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2技术2)卫生安全(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1.00.01.01.01.03.3技术3)人员管理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情况(4分):①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安全教育、人员临时变化措施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考评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0-42.02.02.04.02.03.4技术4)建立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制度,数据及档案资料详细、务实,并具有可追溯性(全部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0-10.50.50.51.00.54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总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的场地面积≥2000㎡的得2分,1000㎡至2000㎡(不含)的得1分,<1000㎡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或者收据等资料复印件;0-22.00.02.02.02.05技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含冷冻库)总容积大小情况:具有冷藏库(含冷冻库),容积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容积500立方米(含)至1000立方米(不含)得2分,容积500立方米以下的得1分,没有冷藏库(含冷冻库)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房产证及实景图片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及实景图片复印件复印件;0-33.00.00.03.03.06技术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运输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的,每有一辆得1.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买发票复印件复印件;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0-30.00.00.03.03.07技术投标人专职检测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生物、医药、化学专业)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毕业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0.00.00.03.00.08技术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33.00.03.03.03.09技术投标人指派到采购方的服务人员岗位配备中具有驾驶员、分拣员、食品检测员、仓管员、配送员岗位的,每有1人次计1分,最多计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0-53.00.03.05.05.010技术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情况(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0-52.00.05.05.05.011技术投标人具有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的,每有一组证明资料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相关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60.05.01.06.06.012技术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进行打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可操作性强,适宜组织实施的得4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略有欠缺的得2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1.01.04.02.013技术补货、退货、换货响应送到时间:承诺1小时内得4分;1个半小时内得3分;2个小时内得2分;2小时外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44.00.04.04.04.014技术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品质担保情况:承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二的得2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一的得1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的得0.5分;投标人未明确承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0-22.00.02.02.02.015技术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1000万(含)-3000万(不含)元的,得1分;3000万(含)-5000万(不含)之间的得2分;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开标日在投保有效期内的,不提供不得分;0-31.00.03.03.03.016技术浙食链溯源情况:投标人已将果蔬、肉类等纳入“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企业平台(浙食链)”管理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和商品信息的销售凭证资料(含浙食链订单码)复印件;0-20.00.00.02.02.017技术监控设备:1)配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2)配备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具备AI抓拍、视频信息可回溯等功能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及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0-40.00.04.04.04.018商务企业管理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环境管理认证、食品可追溯管理认证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100.08.00.010.08.019商务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同一采购单位、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不能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0-10.51.01.01.01.0合计合计合计0-9040.029.546.590.075.5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RTZFCG-2024-070-1)序号供应商报价(单价,%)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4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3%85.46.9992.391√5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74%77.58.7886.2823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96%50.16.7756.8731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65%41.310.0051.342浙江益家家农产品有限公司80%30.88.1338.935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12月27日1/1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标段编号:RTZFCG-2024-070-1标段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序号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排名1杭州广瑞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排名低22杭州绿鑫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排名低33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排名低44杭州恒鲜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排名低5第二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的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材配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847.70万元,资产总额为2389.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食材配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847.70万元,资产总额为2389.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申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7日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RTZFCG-2024-070-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TZFCG-2024-070-1项目名称: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993600元最高限价(元):9936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地址: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133323质疑联系人:周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86138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科技大道8-5号5幢15层传真:0571-86243788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诗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282811质疑联系人:林卓尔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437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食材配送项目,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临平新丰路199号临平商会大厦4号楼25楼;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0571-892828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招标代理费为15823人民币元整。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行名称:浦发银行临平支行;帐号:95110154800000633,收款单位(账户名称):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服务内容要求: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范围为食堂日常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生鲜、肉类、禽蛋类、粮油、豆制品、水产类、干货类、调味品等其他。投标报价应包括物资采购费用及物资配送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运输、装卸搬运、人工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费用、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三、质量要求:(一)配送质量要求:1、肉、禽、蛋、水产等必须为新鲜菜品,且需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2、大米、食用油、豆制品、辅料、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3、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合格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4、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二)对配送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1、粮油类1.具体要求:米应符合GB1354-2018的标准、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油符合GB/T17756—1999的标准、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要求供应商按压榨、非转基因、质量等级(一级)提供。2、肉类1.具体要求:1)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供应商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5)送货要求: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签订供货合同;不保证具体的配送份额。2.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GB18406.3-2001)6)鲜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16)7)鲜片猪肉(GB/T9959.1-2019)8)分割鲜猪瘦肉(GB9959.2-2008)9)《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0)其他可能适用于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3、豆制品类1.具体要求: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标准,豆制品按照品牌厂家(仅限祖名、鸿光浪花)的产品进行供货,价格按照基准价下浮。4、水产1.具体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及供应量1草鱼、鲫鱼、鲈鱼、花蛤、汪刺鱼、白条、黑鱼、蛏子、明虾、白鲢鱼、鳊鱼、鳙鱼等水产类或各类速冻海水产品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按采购人通知及时按量供应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3)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送货要求: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签订供货合同;不保证具体的配送份额。2.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5、蔬菜类1.具体要求: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类 型品种名称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绿叶菜类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草、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蒜苗等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水生蔬菜类茭白、鲜藕、马蹄等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根茎菜类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青大蒜、芋、姜等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瓜类黄瓜、西南瓜、丝瓜、青南瓜、日本南瓜、老南瓜、佛手瓜、冬瓜、长瓜、苦瓜等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豆类四季豆、豇豆、新土豆、大土豆、光土豆、芸豆等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茄果类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园椒、红椒、青椒等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食用菌类香菇、平菇等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1)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4)配送要求: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签订供货合同;不保证具体的配送份额。2.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4)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2762要求5)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的要求6)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6、调味品类1.具体要求:采购内容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普通调味品类酱油、盐、鸡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送货要求: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签订供货合同;不保证具体的配送份额。2.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4)《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7、禽蛋类1.具体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1杀白鸡、鸭及蛋与相关禽类冻品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1)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3)冻禽质量标准:1)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2)产品无过保质期;3)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4)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5)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6)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7)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4)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5)送货要求: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签订供货合同;不保证具体的配送份额。2.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6)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8、饮料类包括饮用水、饮料等商品。1.具体要求:1)采购人按需采购饮料类商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外观检验、感官检验、包装检验、产品渠道的检验均符合要求。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送货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食堂要货通知后须按时送到,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9、奶制品类主要包括鲜牛乳、酸牛乳等乳制品。1.具体要求:1)采购人按需采购商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外观检验、感官检验、包装检验、产品渠道、有效期的检验均符合要求。且必须所有供货产品的临质保期有效期必须≧7天。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送货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食堂要货通知后须按时送到,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全卫生要求:GB25190-2010灭菌乳GB25191-2010调制乳GB19302-2010发酵乳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10、干货类干货主要包括菌菇、笋干、开洋等干货制品。1.具体要求:1)采购人按需采购商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外观检验、感官检验、包装检验、产品渠道、有效期的检验均符合要求。所有供货产品不得为隔年陈货。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送货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食堂要货通知后须按时送到,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11、西点类主要为西点类食品。1.具体要求:1)采购人按需采购西点食品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4)送货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食堂要货通知后须按时送到。2.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12、其他类:包含半成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式点心等。四、商务要求:1、定价方法基准价定价顺序:①按杭州市菜篮子零售价格(http://jg.jialf.net/)每月5号、15号,25号的每期同品种食材价格的平均值作为下一个月的基准价;②采购人以附近三家农贸市场(葛巷农贸市场、亿佳邻里农贸市场、吴山前农贸市场)平均价作为下一个月的基准价。当月25-28日为询价日,采购人询价人员和供应商备案的管理人员在询价表中签字确认,如果供应商不参加询价工作,需书面提前2天给予答复函,并对询价给予承认;③参考附近商超(联华超市)的平均价格作为下一个月的基准价。当月25-28日为询价日,采购人询价人员和供应商备案的管理人员在询价表中签字确认,如果供应商不参加询价工作,需书面提前2天给予答复函,并对询价给予承认;④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经确认后,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当期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2、采购人订货方式(1)采购人须提前一天在16:00前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材数量清单交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每天上午7:00前将采购的食材送至余杭区交警大队仓前中队(杭州市余杭区创明路与乾仓街交叉东北交仓泽云庭2幢);由食堂下单员过称及检验食材质量。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供货当日上午7:30前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若遇特殊情况,如:采购人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2)中标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后应当立即按订单要求完成供货。3、交货要求(1)中标人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中标人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4、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中标人严格按采购人订单要求配送品种及数量。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中标人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且提供当日的蔬菜农残检测报告(盖章有效)。(4)投标人应在分拣和配送过程中安装监控,以确保食物的品质安全。▲五、配送要求及结算方式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每天对食材质量所进行的监督考核,质量考核内容详见附件《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表》,当月考核分90分(不含)以下的,核减月配送总金额的10%;当月考核分85分(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供应商连续两天或累计三天未配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货款按实际配送金额开具正式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结算一次。六、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结束后10天内采购人予以无息退还。七、售后服务对食品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采取更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根据需求分析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①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详细的应对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服务需求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承接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力分析,技术支撑力分析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6主观分2配送实施方案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包括:1)配送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6分):具有完善的配送制度,从订单、配货、分拣、包装、装车、配送、售后等具有清晰的流程及专项人员管理:①内容完善程度(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流程清晰能够提供流程图(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③具体措施具有可实施性(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配送管理制度、运输方案(7分)①配送制度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随车专职配送人员(含驾驶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应急措施,因车辆或人员突发情况导致配送延迟时,能够及时处理解决等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3)供货保障措施(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情况(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17主观分3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情况,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包括:1)食品质量(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卫生安全(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人员管理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情况(4分):①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安全教育、人员临时变化措施等)(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具有考评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4)建立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制度,数据及档案资料详细、务实,并具有可追溯性(全部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7主观分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总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的场地面积≥2000㎡的得2分,1000㎡至2000㎡(不含)的得1分,<1000㎡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或者收据等资料复印件;2客观分5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含冷冻库)总容积大小情况:具有冷藏库(含冷冻库),容积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容积500立方米(含)至1000立方米(不含)得2分,容积500立方米以下的得1分,没有冷藏库(含冷冻库)的不得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房产证及实景图片复印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发票及实景图片复印件复印件;3客观分6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运输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的,每有一辆得1.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买发票复印件复印件;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所投项目投标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3客观分7投标人专职检测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生物、医药、化学专业)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毕业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3客观分8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3客观分9投标人指派到采购方的服务人员岗位配备中具有驾驶员、分拣员、食品检测员、仓管员、配送员岗位的,每有1人次计1分,最多计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5客观分10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情况(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等相关设备)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11投标人具有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的,每有一组证明资料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相关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客观分12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进行打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可操作性强,适宜组织实施的得4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略有欠缺的得2分;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3补货、退货、换货响应送到时间:承诺1小时内得4分;1个半小时内得3分;2个小时内得2分;2小时外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客观分14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品质担保情况:承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二的得2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一的得1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的得0.5分;投标人未明确承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客观分15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1000万(含)-3000万(不含)元的,得1分;3000万(含)-5000万(不含)之间的得2分;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开标日在投保有效期内的,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16浙食链溯源情况:投标人已将果蔬、肉类等纳入“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企业平台(浙食链)”管理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和商品信息的销售凭证资料(含浙食链订单码)复印件;2客观分17监控设备:1)配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2)配备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具备 AI 抓拍、视频信息可回溯等功能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及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4客观分18企业管理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环境管理认证、食品可追溯管理认证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10客观分19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同一采购单位、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不能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1客观分20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4.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3.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3.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3.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3.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3.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3.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3.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3.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3.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3.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3.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3.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3.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以(政府采购方式)对交警仓前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