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综合责任保险 综合责任保险 综合责任保险(校方综合责任保险中标结果公示(文山学院2024)



文山学院2025-2026年校方综合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山学院2025-2026年校方综合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文山学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12-2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12-13
成交日期
2024-12-26

成交供应商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总成交金额
¥162.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热绍燕

项目联系电话
0876-2136488

采购单位
文山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文山市学府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6-215912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6-2136488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C3-07181-YNXY-0081

二、项目名称:文山学院2025-2026年校方综合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F幢12层、10层1002号
成交金额(万元):16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2.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

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

服务范围: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校方综合责任保险、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二年(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各项保险保险期结束,且所有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为止),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锦云,沈菊凤,张宇江(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算下浮20%,由成交人支付。
金额:1.84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学院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学府路66号
联系方式:0876-215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联系方式:0876-2136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热绍燕
电 话:0876-213648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2.13定稿.doc
2024-12-27
下载

其他文件
成交公告.pdf
2024-12-27
下载

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Gw采购方式口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口竞争性谈判口询价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审核意见:2发布审核人:条21日期:024年12月1312采购人:文山学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杨合踹:(签字或印章)1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Yu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日 期:采购人:文山学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一、项目概况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3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5四、响应文件提交5五、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项5八、联系方式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2二、磋商文件13三、响应文件14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五、磋商17六、成交结果19七、其他事项20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2合同条款前附表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7一、响应文件封面27二、报价一览表28四、资格审查文件部分29五、商务标部分37六、技术标部分49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53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53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65一、磋商方法70二、磋商标准70三、磋商程序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XYZBWS2024120142.项目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3.采购内容: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校方综合责任保险、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4.预算金额:1652000.00元(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5.最高限价:1652000.00元(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6.服务地点:文山学院指定地点。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各项保险保险期结束,且所有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为止),合同一年一签。8.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下属的不同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磋商(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书面申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或一级授权)分公司(每个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进行响应,分公司参与竞价/投标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lbzb.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资格。四、响应文件提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客户端实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锦屏交易中心二楼开标2室(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项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磋商有效期(日历天):90天。3.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账户信息:开户名: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账号:860011010000179235财务室联系电话:0876-2136488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注意事项:(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磋商阶段。(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文山学院地址:文山市学府路66号联系方式:0876-21591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联系方式:0876-21364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热绍燕电话:0876-21364884.保险经纪人项目联系人:李岷桦电话:186875417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采 购 人:文山学院地 址:文山市学府路66号电 话:0876-2159123 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联 系 人:热绍燕电 话:0876-21364881.2项目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1.2项目编号XYZBWS2024120143.1采购内容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校方综合责任保险、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3.2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7.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9.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0.1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1.1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2.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一、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网银、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请按以下要求提交:1.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开 户 名: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账号:860011010000179235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3.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二、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保证金形式提交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以保函形式提交的: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保函中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磋商有效期。2.以支票、汇票、本票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有效期应当不小于磋商有效期。保证金缴纳联系电话:0876-2136488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交保证金导致的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自行放弃竞争性磋商。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R不予退还 □退还16.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磋商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22.1履约保证金金额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R不要求。退还时间及方式: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一次性退还。24.1采购代理服务费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算下浮20%,由成交人支付。账户信息:开 户 名: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账号:860011010000179235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最新一期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磋商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另可提供所投产品关于节能与环保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3)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若磋商申请人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行业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服务。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4.5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做如下规定:4.5.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5.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开始前。4.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开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4.5.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费用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2磋商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算下浮20%,由成交人支付。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9.2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若分包时)磋商的,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10.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采购内容做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利润、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及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0.4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0.5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于政采云平台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0.6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7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磋商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2.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2.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公章。12.5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2.6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12.7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2.8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制作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递交给采购人。12.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3.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3.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3.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账凭证。13.5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磋商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14.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详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14.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4.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15.3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五、磋商16.磋商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6.2磋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云南省财政厅专家库随机抽取,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6.3磋商原则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6.5在磋商过程中,若单个标包有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型号,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对两家以上供应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作为其报价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供应商计算。若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按磋商失败处理。16.6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6.7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6.8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1款及2.2款实质性要求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6.9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8.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除外。六、成交结果19.成交人的确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2.履约保证金22.1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成交项目,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23.质疑和投诉23.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3.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3.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热绍燕;电话:0876-2136488;通讯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2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3.6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5.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2服务地点:文山学院指定地点。3服务时间:二年(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各项保险保险期结束,且所有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为止),合同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非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丙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内容为准)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号),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的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甲方在提供全套投保资料,并全额缴纳保险费后,乙方根据投标时与甲方承诺的项目生效时间承担保险责任。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九、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以下无正文,后为双方签署页)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文山学院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2024年月日签订于文山学院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XYZBWS202412014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YZBWS202412014险种服务期限人数保险费(元/人/年)合计保险费(元/年)总计(元/年)备注校方综合责任保险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保费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保费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保费项目总价大写:小写:注:<1>磋商申请人应将此表放于磋商申请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投标情况,按规定表格填报、不得漏报。<2>报价一览表内容应与磋商申请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格式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申请人须知要求申请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格式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格式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下属的不同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磋商(提供供应商书面申明);(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书面申明);格式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或一级授权)分公司(每个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进行响应,分公司参与竞价/投标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格式2-8: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5、磋商保证书致(采购人):本书作为____________(磋商申请单位)对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提供的磋商保证金的保证。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磋商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并放弃成交资格:(1)从竞争性磋商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申请单位撤回磋商;(2)发生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3)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成交后未按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成交后无故不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的,我公司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本保证书自磋商日起9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格式7、供应商认为如果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标部分格式1、磋商申请书致: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代理的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的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磋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项目磋商工作。为此,我单位(公司)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本次磋商报价中规定的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的磋商总报价为:;2.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磋商申请被接受,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磋商申请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磋商后90日,在此期间本磋商申请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申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磋商申请书保持有效。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相关要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响应文件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文件,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表格中只需填写有“偏离”部分,“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格式3、偿付能力证明(供应商2023年度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偿付能力充足率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承保理赔经验格式自拟,根据评审办法对应条款内容编写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表2: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表(项目负责人除外)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拟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工作年限12345...注: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评审办法要求提供。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类似案例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完成情况或正在履行情况完成日期或拟定完成日期备注(项目类型)12345…注:1.案例至少需附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其余不限)扫描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则视为无效案例。2.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状况进行填写。格式6、承诺书(供应商)本企业作为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与竞争性磋商,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竞争性磋商。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参与竞争性磋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竞争性磋商质量保证书致: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本书作为(磋商申请人/供应商)对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YZBWS202412014)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服务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2.提供的产品符合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服务质量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4.其他:(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保证书自磋商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服务期满为止有效。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日期:注: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五、技术标部分格式1、服务要求偏离表供应商应按自身情况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中技术要求的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本表格将作为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技术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技术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规范、要求响应文件服务承诺偏离说明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文件,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格式2、服务团队表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相关工作经历年限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类似项目的经验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工作周期完成情况注:1.本表可扩展。2.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评审办法要求提供。供应商(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根据评审办法对应条款内容编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承保方案2、理赔方案3、应急预案4、风险管理服务5、服务团队6、增值服务7、其他格式4、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1)项目简要概况:为持续推进学校校园保险工作规范有序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保卫处研究决定,申请对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校方综合责任保险、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购置项目进行立项采购,采购方式为:一招两年(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预算为1652000元。(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标准及行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3)服务内容:1.各项保险总投保时间为:2年,其中:(1)2025年校方综合责任保险、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期为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2026年校方综合责任保险、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期为一年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以具体实习时间和人数按年批量投保。2.单年承保保费及经费来源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经费来源其他1校方综合责任保险1项不超过30元/人/年在校生人数约16000人。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保费。2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1项不超过50元/人/年实习生人数约5000人。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保费,以具体实习时间和人数批量按年投保。3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1项不超过120元/人/年教职工人数约800人。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保费。合计不超过826,000.00元/年3.总体保费测算(1)2025年1至12月保险保费总预算规模:826,000.00元(2)2026年1月至12月保险保费总预算规模:826,000.00元(3)2025年、2026年合计总金额:1,652,000.00元(4)保险方案:1.校方综合责任保险保费:30元/人/年学生人数:在册学生人数预估为16000人(具体人数以投保时实习人数为准)险种类别限额类别调整版方案校方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8000万元校方责任1950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20万元校方责任1950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20万元校方责任1950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5万元校方责任1950每次事故每人抚慰金责任限额10万元校方责任1950每次事故每人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限额10万元校方责任1950每次事故每人施救费用责任限额120万元校方责任1950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30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累计责任限额500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每人每年责任限额60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限额60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每次事故每人补偿金责任限额5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补偿责任限额5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 第三者人身伤亡及非本校学生人身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 每人每次事故非校方、非疾病原因救助保障30万元/人校方无过失责任 非校方原因疾病死亡保障20万元校园食品卫生责任累计责任限额8000万元校园食品卫生责任每人每年责任限额50万元校园食品卫生责任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限额50万元校园食品卫生责任每次事故精神损害责任限额5万元校园食品卫生责任每次事故每人施救费用责任限额100万元校园食品卫生责任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校方传染病 责任累计责任限额8000万元校方传染病 责任每人责任限额60万元校方传染病 责任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限额60万元校方传染病 责任每次事故每人住院营养费用责任限额30元/天校方传染病 责任每次事故传染病控制费用限额10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在被保险人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交通工具内,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应由车辆保险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和责任除外)。【第三者】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学生以外的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在被保险人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交通工具内,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应由车辆保险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和责任除外)。【第三者】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学生以外的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在被保险人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交通工具内,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应由车辆保险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和责任除外)。【第三者】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学生以外的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附加特别事故约定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被保险人的校内由于以下所述“特别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特别事故”是指受害人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包括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相关费用”:医疗费、伤残补偿金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附加特别事故约定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被保险人的校内由于以下所述“特别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特别事故”是指受害人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包括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相关费用”:医疗费、伤残补偿金等。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附加特别事故约定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被保险人的校内由于以下所述“特别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特别事故”是指受害人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包括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相关费用”:医疗费、伤残补偿金等。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特别约定1.跨校交流学生免费承保,赔偿标准以本项目所在地为准。2.本保险对在校学生的赔偿金额不区分户籍,一律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计算。3.合同条款内所涉及护理费标准120元/天4.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依据纠纷调解中心出具的决议进行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结果进行赔偿。5.对于学生牙齿受损需修复、更换的情况,保险人同意每颗牙齿每次更换费用为2000元的标准,作为该项最低赔偿线(不含治疗费用)。6.死亡案件中包括但不限于死亡案件中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提供复印件亦可理赔;死亡案件如进行了其他保险理赔,无需再提供其他保险的赔款分割单。7.学生责任范围内的伤亡事故造成的随身财产损失责任(有发票等证明材料并经派出所等相关机构确认)。8.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发生的运动损伤,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本保险负责赔偿。2.实习生团体意外险保费:5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5000人(具体人数以投保时实习人数为准)责任类别限额类别保障额度实习生团体意外险生责任意外伤害身故20万实习生团体意外险生责任意外伤害残疾20万实习生团体意外险生责任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实习生团体意外险生责任意外伤害医疗2万特别约定特别约定:1、本保单承保的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16-65周岁。2、被保险人实际投保的险种及对应保额以保单显示的额度为准。3、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9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4、本保单意外伤害医疗责任扩展承保不属于社保范围内的乙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的10%,每次事故产生的社保外乙类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100%的比例进行给付。5、意外住院津贴责任,每份保额30元/天,每次事故免赔额3天,最多赔付90天,保险期限内累计最多赔付180天。6、意外伤害残疾赔付标准,按照保单主险条款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中意外伤害残疾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保险合同中其他条款与本特别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7、本保单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0m以上(含10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程中发生的事故为除外责任。“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针对涉及高空(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高压(大于等于220V)、高温(大于100摄氏度)、强腐蚀类特种作业工种,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准。8、本产品每位被保险人仅可选择一个计划,最多可投保3份;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多个计划或超出投保份数限制要求,保险公司仅对其中保额最高的计划赔付一次,并对其余保单做全额退保处理。9、本保单若被保险人出险时的职业类别高于投保时告知保险人的职业类别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3.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费:120元/人/年参保人数:在职教职工预估800人保障责任保额意外伤害身故15万意外伤害残疾15万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意外伤害医疗3万意外事故救护车责任2000元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50万火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30万轮船意外伤害身故、残疾30万营业客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15万疾病身故(含猝死)3万特别约定:1、本保单承保的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16-65周岁。2、被保险人实际投保的险种及对应保额以保单显示的额度为准。3、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9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4、本保单意外伤害医疗责任扩展承保不属于社保范围内的乙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的10%,每次事故产生的社保外乙类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100%的比例进行给付。5、意外住院津贴责任,每份保额30元/天,每次事故免赔额3天,最多赔付90天,保险期限内累计最多赔付180天。6、意外伤害残疾赔付标准,按照保单主险条款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中意外伤害残疾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保险合同中其他条款与本特别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7、本保单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0m以上(含10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程中发生的事故为除外责任。“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针对涉及高空(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高压(大于等于220V)、高温(大于100摄氏度)、强腐蚀类特种作业工种,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准。8、本产品每位被保险人仅可选择一个计划,最多可投保3份;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多个计划或超出投保份数限制要求,保险公司仅对其中保额最高的计划赔付一次,并对其余保单做全额退保处理。9、本保单若被保险人出险时的职业类别高于投保时告知保险人的职业类别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5)验收要求:符合内容“(六)考核要求及方式”的,且考评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6)考核要求及方式:为加强保险的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要求,防范操作风险,确保校方保险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保险经纪公司将配合校方对保险公司的服务实施监督与考核,切实维护学校与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对保险公司服务考核建议如下:考核采取KPI即“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其考核指标如下:(1)考核周期:对承保机构的考核项目以季度为周期。(1)考核方法:量化考核。(2)考核计分规则:满分为100分。100-90分(含90分)为优秀,90-80分(含90分)为良好,80-7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得分达不到70分的保险公司,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可根据需要调整其承保范围、承保份额或终止承保合同。(3)考核评分数据来源及占比数据来源所占比例校方评分60%经纪公司评分30%保险公司自评分10%(4)保险公司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考核内容项目考核内容协调与工作机制(10分)1.服务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建立情况。(2分)2.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和联络机制建立情况。(2分)3.数据统计汇报。承保、理赔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信息。每季度编制一份校方责任保险简报。未及时提供数据的,前3次每次扣2分;之后每增加1次扣5分,扣完为止。(3分)4.服务质量内部监控体系完善,对校方及经纪人提出的建议整改及时、到位。(3分)承保/批改服务(5分)1.按约定做好各险种的投保组织工作,承保准备充分,单证、表册、资料齐全。(1分)2.及时向投保学校发送《校方责任保险单》、发票、投保须知、理赔服务方案及工作手册等。(2分)3.积极主动做好被保险人人员变动、名称或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等事宜的保全服务工作。(2分)理赔服务(35分)1.成立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服务小组,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和专业理赔人员。(5分)2.设立热线服务电话,受理校方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答疑和投诉。对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5分)3.接到报案后,快速反应,及时到达出险现场。(5分)4.在遇到突发紧急事故时,提供紧急事故担保,采取特事特办的措施。(5分)5.对收到的索赔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并向被保险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凭证、资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正式的书面通知。对索赔资料齐全的校方责任出险案件,立即进入理赔程序。(5分)6.在事故定责时充分听取校方及经纪人的合理意见。(5分)7.对重大案件建立预付制度,对责任明确但赔偿金额难以确定,不能及时结案的案件,按50%比例先行预付,有效地缓解客户的经济压力。(5分)学校风险管理服务(30分)1.协助校方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风险教育以及防灾防损培训。(10分)2.定期对学校进行风险排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并指导学校有关人员做好各种风险防范工作。(10分)3.协助做好学校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10分)特色服务(10分)1.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协助学校组建“重大事故处理协调小组”,积极协调解决重大事故的相关事宜,缓解矛盾。(2分)2.建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保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高效地进行赔付。(2分)3.成立法律服务小组,必要时为学校提供援助。(2分)4.学校与家长诉诸法律解决纠纷时,充分认可诉讼结论。(2分)5.针对小额案件,对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确认存在歧义时,采取简易定责赔付,依据标准条款,充分听取校方或经纪公司的合理定责意见。(2分)投诉管理(10分)校方可向保险经纪人进行有效投诉。有效投诉以电话或邮件、信息等书面形式投诉为准。(有效投诉是指剔除咨询、情况反映等因素,经查属实的涉及本项目保险服务质量的投诉。)1.评分标准:每发生一次校方对保险公司及其服务人员的有效投诉,扣除5分。(10分)2.处理措施:受到1个有效投诉,将会对保险公司及服务人员严肃批评;受到2个以上投诉,要求保险公司直接更换服务人员。(七)理赔时效收到理赔所雷的相关单证后,赔款支付时效不低于以下标准:序号赔款金额赔付时效1赔款金额≤RMB5000元3个工作日内支付2RMB5000元5个工作日内支付3RMB50000元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八)理赔服务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服务;应明确报案、现场查勘、定损、索赔资料提交、预付赔款、公估人、赔款时限等服务承诺,并须承送对承保的此项目建立专门的业务档案,实行专项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实行便捷快速的理赔服务。(九)其他要求1.保险条款,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2.供应商报价范围包括所有保费、交通费、咨询费、培训费、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服务费用,报价形式为磋商总报价。3.若在承保期限内,参保人数有所增加,在不超过合同总价(元/年)的前提下,按保费=新增参保人数**实际参保月数,来计算保费。若超过合同总价,则可在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范围内签订补充合同,超过10%的部分需要重新立项采购。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规定2.2符合性审查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须知》第11.1项规定2.2符合性审查磋商保证金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须知》第13.1项规定2.2符合性审查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响应报价,响应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2符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符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符合性审查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2.2符合性审查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要求2.2符合性审查其他要求(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审细则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A1+F2×A2+F3×A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②A1、A2、A3分别为3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报价部分F1:10分,权重A1为1。技术部分F2:70分,权重A2为1。商务部分F3:20分,权重A3为1。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评分F1满分10分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响应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最后磋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基准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4、最终报价超预算或磋商小组认定属于恶意低价的,此项得分为零。2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承保方案(15分)第一档次(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承保方案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承保方案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高;紧扣采购人需求,承保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高;全面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内容阐述完整详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第二档次(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承保方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承保方案响应性较好,承保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较高;满足采购人需求,承保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较高;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内容阐述有缺漏,突出部分重点,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第三档次(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承保方案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承保方案完整性一般,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一般;考虑采购需求不足,承保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不足,内容阐述空洞,未突出重点,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四档次(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承保方案不能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承保方案完整性较差,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较差;考虑采购需求不足,承保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差;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不足,内容阐述空洞,未突出重点,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未针对本项目提出项目承保方案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理赔方案(20分)第一档次(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理赔方案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理赔方案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高;紧扣采购人需求,理赔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高;全面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内容阐述完整详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第二档次(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理赔方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理赔方案响应性较好,理赔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较高;满足采购人需求,理赔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较高;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内容阐述有缺漏,突出部分重点,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第三档次(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理赔方案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理赔方案完整性一般,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一般;考虑采购需求不足,理赔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不足,内容阐述空洞,未突出重点,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四档次(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理赔方案不能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理赔方案完整性较差,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较差;考虑采购需求不足,理赔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差;分析采购人实施要求不足,内容阐述空洞,未突出重点,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未针对本项目提出项目承保方案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应急预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内容及学校实际情况提供应急预案方案,方案内容考虑全面,编制科学,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1)方案编制合理、条理清晰、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编制合理、条理清晰、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好,得7分;(3)方案编制一般、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4分;(4)方案编制有缺漏或无时效承诺的,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2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风险管理服务(10分)对供应商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校园风险评估、校园风险理论分析、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培训、风险管理咨询、保险事故预防、风险预警防灾防损工作措施等。(1)方案编制合理、条理清晰、实施措施阐述明晰,有效,全面,所列服务范围全面,针对性强,建议内容完全符合校园安全管理实际,切实可行的,得10分;(2)方案编制合理、实施措施阐述全面,所列服务范围较为全面,针对性较强,内容符合校园安全管理实际,可行性强的,得8分;(3)方案编制基本合理、条理清晰、实施措施阐述基本明晰,有效,全面,所列服务范围较为全面,针对性较强,内容基本符合校园安全管理实际,可行较强的,得6分;(4)方案编制一般、条理基本清晰,实施措施阐述基本明晰、有效,全面性略有欠缺,所列服务范围基本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内容可行但有缺失的,得4分;(5)方案编制差、条理不清晰,实施措施阐述不明晰的,得2分(6)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2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服务团队(10分)第一档(10分):项目团队的组成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人员专业配备有针对性,分工合理,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能保证服务质量的;第二档 (7 分):项目团队的组成满足采购需求,人员专业配备针对性较合理,分工合理,团队成员具备类似项目经验,能保证服务质量的;第三档 (4 分):项目团队的组成满足采购需求,人员专业配备针对性一般,分工合理,团队成员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基本能保证服务质量的;第四档(1分):项目团队的组成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人员专业配备针对性差,分工不合理,团队成员无类似项目经验,不能保证服务质量。增值服务(5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评比,每提供1项增值服务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增值服务指的是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附加服务,提供具有科学性、创新性的服务内容等。采购文件中已明确要求项目的服务条件(如培训、防灾防损服务等)或评分标准中已有对保险服务的评分项目不计入增值服务内容。3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20分偿付能力(5分)根据磋商申请人2023年度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进行评分,偿付能力充足率200%(不含)以上的得5分,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含)以上200%(含)以内的得2分,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不含)以下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20分承保理赔经验(15分)2022年至2024年承保过类似项目业绩。根据供应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过程中的独立承保或共保参与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15分。(须提供清晰的保险单、保险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关键页影印件,包含险种名称、学校名称、起保日期等关键信息)一、磋商方法本次磋商原则为:本次采购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人的评标方法。二、磋商标准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要求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1”。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符合性证明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2.磋商标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三、磋商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及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型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型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2磋商、比较与评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6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2.7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2.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2.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2.10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3.2.1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磋商结果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编写评审报告。3.4其他政策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4.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4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4.5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4.6关于监狱企业:3.4.6.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7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7.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7.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7.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8关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货物。风意20241.26.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XYZBWS202412014二、项目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F幢12层、10层1002号成交金额(万元):162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得分:92.89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标段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项目名称: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购置服务范围:文山学院2025至2026年综合责任保险(校方综合责任保险、实习生团体意外保险、教职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服务时间:二年(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各项保险保险期结束,且所有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为止),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杨锦云(组长)、沈菊凤、张宇江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算下浮20%,由成交人支付。金额:1.8448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文山学院地址:文山市学府路66号联系方式:0876-21591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所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联系方式:0876-21364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热绍燕电话:0876-21364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方综合责任保险 综合责任保险 综合责任保险(校方综合责任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