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车辆集中化管理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2024)
一、项目编号:310104000241118148366-0417354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
3185000.00元
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徐虹中路25号3幢302室
8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云,李莎,左适够,唐晓丹,丁旭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26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企业投入人员资质较多车辆维修等级共证书,对车辆例包专业工作有一定提升,企业历史业绩较多,企业管理制度较好,报价最低。 上海兵兵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投入人员的资质相对较少,企业无历史业绩,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报价最高。 上海才创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投入人员的资质相对较差,企业无历史业绩,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报价居中。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 评审综合得分为87分,故推荐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为中标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地 址:天钥桥路901号
联系方式:021-23037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华鑫慧享城B区8栋402室
联系方式:021-64738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嘉
电 话:021-64738508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2M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pdf1.9M
投标文件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第九章、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的(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属于(商务服务业);制造商为(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383.149932万元,资产总额为224.1459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4年12月26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0投标文件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21投标文件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上海洲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22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项目编号:310104000241118148366-04173543分包编号:310104000241118958022采购编号:0425-00000023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2编号项目编号:310104000241118148366-04173543分包编号:310104000241118958022采购编号:0425-000000233预算金额预算金额:319万元/年最高限价:319万元/年注: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每季度的服务费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报甲方审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给予支付。第四季度,甲方对全年度服务进行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审价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5采购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招标采购方法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6采购方式及服务类型公开招标(商务服务)7采购人单位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地址:上海市天钥桥路901号联系人:管理老师电话:021-230370638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B8幢402室邮编:200233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21-64738508传真:021-647385089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实施时间2025年-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自2025年01月01日起,在本周期内,成交单位未确定以前,服务仍由原服务商提供,如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不是原服务单位的,从2025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服务费用(按照成交价格的相同比列)须—1—,由最终成交单位支付给原服务商(且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单位成交资格)。11报价货币报价货币响应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3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4报名及文件下载的时间、下载地址时间:2024-12-06至2024-12-13,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4-12-06至2024-12-13,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招标文件。15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16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书面提问(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17采购答疑会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B8幢402室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B8幢402室18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B8幢402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B8幢402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19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报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8项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具体质疑格式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疑问质疑。20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2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B8幢402室报价人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2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均应包括下列部分:1、报价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2);3、授权委托书(附件3);4、报价一览表(附件4);5、报价明细表(附件5);6、偏离表(附件6)7、技术/服务报告(附件7);8、报价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10);1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附件11);12、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及网上投标系统中规定内容。22响应文件格式报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偏离表、技术/服务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格式附件)。23报价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或手机热点、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2、纸质报价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成册方式,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23报价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建议双面打印。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4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投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人民币:29,268元25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桂林支行银行账号:033872000400137502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7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报价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响应文件的。28供应商退出投标1、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出席招标会议,或供应商出席招标会议的人员不能提供其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谈判代理人的有效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退出招标;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可以根据招标情况退出招标。2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招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招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无效处理。30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说明:①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或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财务年报或财务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②缴纳税收证明是指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凭证(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或报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③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0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招标响应截止前3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关资格或职称等证明材料);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6、接受联合体招标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注:以上条款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投标软件设置,在相应位置进行标记匹配,由招标小组进行审查认定)。31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应征而不委托代理人应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征,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报价人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人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成交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报价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5、报价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报价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报价人应赔偿该损失。—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04000241118148366-04173543预算编号:0425-00000023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元):319万元/年最高限价(元):319万元/年采购需求:包名称:车辆集中化管理项目(天钥桥路办公点)预算金额(元):319万元/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车辆集中化管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2027年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6—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12-06至2022-12-13,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www.zfcg.sh.gov.cn五、投标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42号B8幢4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及招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无线上网卡(也可自带手机连接个人热点);3)开标时所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7—,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单位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901号联系人:管理老师电话:021-23037064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42号B8幢402室邮编:200233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21-64738508传真:021-64738508,—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采购综合说明1.1.“招标项目”系指采购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1.2.“货物”系指报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报价供应商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4.“采购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1.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6.“投标人”、“供应商”系指从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7.“卖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1.8.本招标文件是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项目采购内容协议书的依据,也是本项目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1.9.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将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发布,投标人应主动在电子平台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文件,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1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标有关活动。1.13.供应商基本要求1.1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9—,附件3报价分类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格式自拟)(可以根据响应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采购需求中要求填报的项目不得遗漏)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明细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该表中包含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各项费用须列出明细清单。合计总计价应等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38—附件4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报价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详细内容所对应报价文件名称及所在页12345……注:1.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报价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应做到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应答与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序号、技术需求书要求一一对应。2.如果报价文件的响应对招标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采购人查阅。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9—,投标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一、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单位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向招标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七、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八、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59—,保密承诺函格式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并做出以下保密承诺:无论是否投标或者投标后是否中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或之后的研究过程中,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我方对所领取的招标文件和/或从其他相关渠道获取的涉密信息保守秘密,不以任何形式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并在开标的当日,销毁除送达开标现场以外的任何介质的涉密信息。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60—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61—,附件: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服务类)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金额(元)项目金额合计项目金额合计项目金额合计项目金额合计验收内容验收内容验收内容验收内容验收内容一、规章制度1、人员管理1、人员管理一、规章制度2、设备运维2、设备运维一、规章制度3、服务管理3、服务管理一、规章制度4、应急管理4、应急管理一、规章制度…………一、规章制度二、运行记录1、人员上岗及培训1、人员上岗及培训二、运行记录2、设备检测记录2、设备检测记录二、运行记录3、巡更记录3、巡更记录二、运行记录4、内审记录4、内审记录二、运行记录…………二、运行记录三、现场实地检查情况,—62—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意见:结论:该服务采购项目验收合格(或不合格)。验收小组意见:结论:该服务采购项目验收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组长:组员:年月日验收小组签字:组长:组员:年月日验收意见供应商盖章:采购单位盖章:备注:1、采购人须按照《徐汇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验收。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该表式仅供参考。—63—,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依据:1、评标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作为本次采购招标选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本次采购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根据评标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各评标项目累计总分为100分。2、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甄别并经算术修正后得出各投标报价的得分,最终结果取算术平均值。3、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评分结果汇总后,对各投标单位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得出相应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本项目中标单位。如出现最高得分并列情况时,则取投标报价较低者作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最高得分并列且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得票最多者为中标单位。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供应商中直接定本项目中标单位。二、评标规则:(1)参加评标的专家为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中的专家,并在评标前按规定程序产生。(2)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权利,评审及评分表要保存备查。(3)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所有投标单位作出评审。三、评分细则1)价格标评分(1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说明1投标报价1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评标基准价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序号2)技术商务标评分(90分)(最小打分单位0.5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项目分析及方案陈述10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背景、服务内容及现状的了解情况、重点、难点的分析及方案陈述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采购项目现状阐述客观合理,分析全面细致,对采购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且针对各风险点有可行的操作建议和解决方案,措施科学全面,具有现代先进技术应用的得8-10分;(2)对采购项目现状阐述较为客观,分析较为全面细致但有缺漏,对采购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的解决办法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基本合理,技术应用落后的得4-7分;(3)对采购项目现状阐述客观性较弱,分析较片面或针对性不强,对需求的特点、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无针对性,措施不具体,错误较多,技术应用较差的得0-3分。2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实施方案25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对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定位、目标、构想;主要服务措施;各阶段(专项)服务的实施安排;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服务方式、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报价方案与本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较高、针对性强,报价方案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并且报价方案已充分考虑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服务水平也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20-25分;(2)报价方案与本项目需求吻合、有一定的针对性,报价方案体现出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并且报价方案显示已考虑到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但存在部分欠缺,服务水平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14-19分;(3)报价方案与本项目需求基本吻合、但针对性一般,报价方案未明显体现出科学性与先进性,针对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所提合理性建议较少,其服务水平基本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8-13分。3应急处理方案5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处理方案细致、全面,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充分的得5分;2、应急处理方案较为细致,但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的得3分;3、应急处理方案简单,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有欠缺的得1分。4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10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的得8-10分;(2)具有上述评审内容中所要求的各项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保证措施及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基本能满足本项目实施的得5-7分;(3)上述评审内容中所要求的各项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保证措施及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但有缺失的得2-4分;(4)上述评审内容中有较多内容缺失或模糊不清的,各项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保证措施及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未能有描述的得0-1分。5拟从事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20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工作经验及资格证书、紧急情况可调动的技术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等内容,考量供应商项目组人员的优劣,并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的项目组人员进行评审:(1)项目组人员配备充足合理、资格证书齐全,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项目完全吻合的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并能较好地胜任本项目,紧急情况时可调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较好,人员经验、人员来源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等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6-20分;(2)项目组人员配备、资格证书基本满足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但存在部分不足与缺陷,紧急情况时可调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基本能满足要求,但人员经验、人员来源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有部分欠缺的得8-15分;(3)项目组人员配备、资格证书有缺失、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与项目关联度不大,预计难以胜任本项目,紧急情况调动人员数量不足或不能提供相应人员,人员经验、人员来源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内容欠缺较多的得3-7分。6服务承诺及优惠承诺10根据各供应商承诺的服务质量指标、提供的特色(增值)服务及优惠承诺、考核方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承诺的各项服务质量指标能较好的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能针对用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延伸服务、便利服务等特色服务,考核方法和标准有较好的合理性、科学性的得8-10分;(2)承诺的各项服务质量指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有针对用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延伸服务、便利服务及其他优惠承诺,但存在欠缺,考核方法和标准基本合理的得5-7分;(3)承诺的各项服务质量指标基本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有部分延伸服务、便利服务及其他优惠承诺,但可行性较差欠缺较多,考核方法和标准合理性不强的得1-4分。7履约能力10根据近三年车辆集中化管理服务项目经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有相关类似有效业绩得10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合计合计9090注:1、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集中化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