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2024)
一、项目编号:YLZC2024-C3-990633-GXJN
二、项目名称: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896800(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玉林市城北江岸开发区(玉林市民主北路)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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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卫(自行抽取),杨朝华(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施忠胄(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17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秀水北路2号
联系方式:0775-2825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名山旺瑶村玉林市地委职工住宅7栋5号
联系方式:0775-228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芬
电 话:0775-228889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发布稿.doc814.1K
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LZC2024-C3-990633-GXJN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C3-11558采购人: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EI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六章合同文本59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2.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LZC2024-C3-990633-GXJN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C3-115582.项目名称: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898000.00元5.最高限价(如有):/6.采购需求:/分标: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01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1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1.3.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4.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获取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在线办理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再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售价:0元4.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5.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6.五、开启1.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后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7.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8.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网上发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5.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7.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秀水路)进行评审;评标副会场地址:【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石景林路西段政务服务中心(崇左市公安局对面)5楼)评标区进行评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万力威,0775-28251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林市名山旺瑶村玉林市地委职工住宅7栋5号联系方式:梁芬,0775-22888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芬电话:0775-22888994.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775-2697961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3日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否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 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以是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只需提交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至磋商截止前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项目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上传15.2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供应商必须于递交竞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3.磋商保证金指定帐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18.2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注: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4.1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 0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备注: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30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775-2288899,通讯地址:玉林市名山旺瑶村玉林市地委职工住宅7栋5号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R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R以分标(R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R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R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玉东支行银行帐号:20405101040008341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6.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明确以下内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信息传输业”行业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及(桂财采〔2022〕30号文)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后的内容编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采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3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4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第3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序号服务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一、光纤电路租用服务 1接入单位电路服务提供市级统筹所有政务和事业单位共145条电路接入服务,服务期1年,接入带宽需满足100M传输,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电路需满足100M传输带宽;2.线路连接方式:光纤专线接入;3.电路提供主流物理接口,提供1个J45接口或光纤LC/FC接口。4.电路采用裸光纤或MSTP、SDH 、OTN等基于硬管道技术的传输电路,其它基于网络层的电路、任何形式的VPN 电路和虚拟通道电路都不符合政务外网的安全要求不能使用。5.电路供应商需有本地维护能力,要求可及时处理故障和开展网络维护工作,故障30分钟内响应处理,1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6.为满足以上光纤线路租用服务的需要,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包括光纤接入设备和光纤通信线路的、安装调测开通、布跳线、标签规范的粘贴业务等系列服务,产权归供应商所有。7.要求网络的接入层至汇聚层、汇聚层至骨干层均具有双路由全自动保护传输功能,具备不超过50ms保护倒换能力,保证数据专线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或部分设备故障而中断。8.要求全网的传输设备均具备网管能力,全程提供端到端的网管监控功能,实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可有效地检测并定位网络故障。条/1年1452集中单位汇聚电路服务1提供城东办公大楼、玉林人防大厦、玉林政务中心大楼、办公二区、办公三区共5处集中汇聚点核心主干网络带宽10Gbps宽带接入玉林市政务外网节点,服务期1年,并且采用的成环保护,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电路需满足10Gbps传输带宽;2.线路连接方式:光纤专线接入;3.电路提供主流物理接口,提供1个J45接口或光纤LC/FC接口。4.电路采用裸光纤或MSTP、SDH 、OTN等基于硬管道技术的传输电路,其它基于网络层的电路、任何形式的VPN 电路和虚拟通道电路都不符合政务外网的安全要求不能使用。5.电路供应商需有本地维护能力,要求可及时处理故障和开展网络维护工作,故障30分钟内响应处理,1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6.为满足以上光纤线路租用服务的需要,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包括光纤接入设备和光纤通信线路的、安装调测开通、布跳线、标签规范的粘贴业务等系列服务,产权归供应商所有。7.要求网络的接入层至汇聚层、汇聚层至骨干层均具有双路由全自动保护传输功能,具备不超过50ms保护倒换能力,保证数据专线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或部分设备故障而中断。8.要求全网的传输设备均具备网管能力,全程提供端到端的网管监控功能,实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可有效地检测并定位网络故障。条/1年53集中单位汇聚电路服务2提供玉东集中办公1、集中办公2等2处集中汇聚点核心主干网络带宽5Gbps宽带接入玉林市政务外网节点,服务期1年,并且采用的成环保护,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电路需满足5Gbps传输带宽;2.线路连接方式:光纤专线接入;3.电路提供主流物理接口,提供1个J45接口或光纤LC/FC接口。4.电路采用裸光纤或MSTP、SDH 、OTN等基于硬管道技术的传输电路,其它基于网络层的电路、任何形式的VPN 电路和虚拟通道电路都不符合政务外网的安全要求不能使用。5.电路供应商需有本地维护能力,要求可及时处理故障和开展网络维护工作,故障30分钟内响应处理,1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6.为满足以上光纤线路租用服务的需要,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包括光纤接入设备和光纤通信线路的、安装调测开通、布跳线、标签规范的粘贴业务等系列服务,产权归供应商所有。7.要求网络的接入层至汇聚层、汇聚层至骨干层均具有双路由全自动保护传输功能,具备不超过50ms保护倒换能力,保证数据专线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或部分设备故障而中断。8.要求全网的传输设备均具备网管能力,全程提供端到端的网管监控功能,实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可有效地检测并定位网络故障。条/1年2二、互联网出口宽带租用服务 1主用互联网宽带服务提供主用互联网出4G宽带1年租用服务,并提供50个互联网IP地址,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连接到互联网带宽为4000Mbps。接入方式为光纤接入,并提供J45接口或光纤接口和提供50个互联网固定IP地址;2、可用带宽:稳定独享4000Mbps;上下行带宽一致;3、线路可用率:≥99%。4.QOS:保证关键应用的带宽支持,在带宽用满的情况下,可优先保证HTTP,FTP等基于端口协议数据包的快速传输;5.到达各大门户包括新浪、网易、人民网等,但不限于以上站点实测PING值:平均时延≤15ms,丢包率1/1000。6.电路供应商需有本地维护能力,要求可及时处理故障和开展网络维护工作,故障30分钟内响应处理,1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7.为满足以上光纤线路租用服务的需要,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包括光纤接入设备和光纤通信线路的、安装调测开通、布跳线、标签规范的粘贴业务等系列服务,产权归供应商所有。条/1年12备用互联网出口宽带服务提供备用互联网出2G宽带1年租用服务,并提供30个互联网IP地址,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连接到互联网带宽为2000Mbps。接入方式为光纤接入,并提供J45接口或光纤接口和提供30个互联网固定IP地址;2、可用带宽:稳定独享2000Mbps;上下行带宽一致;3、线路可用率:≥99%。4.QOS:保证关键应用的带宽支持,在带宽用满的情况下,可优先保证HTTP,FTP等基于端口协议数据包的快速传输;5.到达各大门户包括新浪、网易、人民网等,但不限于以上站点实测PING值:平均时延≤15ms,丢包率1/1000。6.电路供应商需有本地维护能力,要求可及时处理故障和开展网络维护工作,故障30分钟内响应处理,1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7.为满足以上光纤线路租用服务的需要,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包括光纤接入设备和光纤通信线路的、安装调测开通、布跳线、标签规范的粘贴业务等系列服务,产权归供应商所有。条/1年1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内。 二、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线路、机房等安装调试服务工作,并正式进入使用期。 三、交货地点:玉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本项目为政府按1年购买服务,具体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验收后支付50%,余下的50%款为服务商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并最终通过密改测评后支付。 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负责所有关于本次服务工作所有内容,主要包括:线路服务、机房服务、培训等工作。 六、驻场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提供至少1人驻场运维服务和驻场时间为5×8小时,驻场需具备通信领域上岗资格证。 2、服务期内对设备故障排除、系统运行提供全年配合服务。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护、定期巡检服务,售后服务期为1年。 2、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期内中标人对项目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免费修复、完善和升级。 (2) 服务内免费上门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等内容。 (3)在服务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 (4) 服务期内采购人如有重要活动如会议等,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工程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保障费用自理。 (5)服务期内本次项目中标方须提供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其中,本地和异地培训均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人数不少于4人。 4、故障响应时间: (1) 服务期内若发生故障申报,中标人应在30分钟内电话服务应答,12个小时内现场维护响应和解决。 (2)中标人能提供7×24通过远程、上门服务、电话、E-mail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技术咨询服务; 5、提供项目巡检服务,巡检要求如下: (1)巡检范围:系统机房、主要设备、所有光纤电路。 (2)巡检人员:中标人技术专家和厂家技术工程师。 (3)定期巡检,提供定期巡检,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需提供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运维一体可视化管理服务,同时需按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建设》文件要求完成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系统与自治区运维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 2、本项目需提供符合国家外网管理中心或自治区信息中心关于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核心设备支持IPv6的配套服务。 3、本项目需根据最新颁布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完成国产商用密码初次测评工作,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并最终通过密改。 4、本项目所提供的配套安全服务应符合国家外网管理中心或自治区信息中心关于电子政务外网最新的安全防护能力要求。 5、本项目所购光纤线路必须100%覆盖市本级402个电子政务外网单位的接入,若办公场所发生变动,则中标方应服务期内无条件提供接入线路及接入层路由能力服务。 6、本项目接入单位光纤线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超出所购买光纤接入线路总带宽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各单位的使用需求动态调整各单位的接入带宽,调整工作在2个自然日内完成。 7、本项目服务期内,互联网出口线路总带宽应可满足外网接入单位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临时进行10个工作日扩容至10G的需求,扩容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8、本项目网络安全系统需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并在服务期内通过年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 9、如本次项目中标方与当前服务提供商单位不一致,须免费提供相应数量的机柜托管自治区外网管理中心部署在玉林市节点的设备,保证市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建设不低于目前规模。同时,重新接通原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外网更换传输/交换设备产生的费用与业主方和原服务提供商无关,由中标方承担。 10、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以下: (1)1年服务的价格; (2)项目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验收及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以及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4)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等其他费用的总和。 1.10.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2)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磋商记录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分一、价格分计算方法1.政府采购政策扣除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竞标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20%);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竞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最后报价给予4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 4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2.磋商响应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磋商响应报价分为满分。3.其他有效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审报价=最后报价。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10分2技术分评分标准73分2.1技术方案分一档(5分):方案一般,技术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没有明显技术错误,基本达到要求的和提供有简单的技术方案;二档(12分):方案较好,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和提供有简单的技术方案,有平台、网络至少两个子系统系统技术方案和功能及实现方式;三档(18分):方案良好,技术方案论述基本准确、内容较齐全、整体性较好,方案基本描述了平台、网络等各个子系统技术方案和功能及实现方式;四档(25分):方案优秀,技术方案论述准确,技术架构新,技术方案内容齐全,投标人能够提供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的现状情况分析,并提供符合《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技术规范(2022年修订版)》的技术标准的网络平台建设方案、市级城域网与广域网业务对接、路由设计方案、IP地址规划设计、域名系统设计、LRA数据中心系统设计等方案,方案整体符合采购人的实际状况、针对性强。注:未提供方案的得 0 分。25分2.2项目实施方案分一档(3分):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没有明显技术错误,基本达到要求的和提供有简单的组织实施方案。二档(6分):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和提供有简单的组织实施方案,有基本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有基本的安全控制措施及实施质量控制保证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中含有各系统的基本描述的。三档(12分):有较好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有较好的安全控制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方案及实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程序,有各系统实施方案详细描述的。四档(18分):有完善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 有完善的安全控制措施及实施质量控制方案,具有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程序,提供相关施工安装方案,能提前完工及具有赶工计划,内容齐全、详细、可行,贴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且为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网络稳定性,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主管公司须提供网络测试仪、信号分析仪对通信网络加以测试。注:未提供方案的得 0 分。18分2.3售后服务分一档(6 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的和提供有简单的运维服务方案。二档(12 分):满足采购文件运维服务要求的和提供有简单的运维服务方案,有项目售后维护和应急保障方案。三档(20 分):运维服务方案提供故障处理流程、维护保障流程及组织架构,提供免费服务电话和售后服务承诺且描述了项目运维服务和应急保障方案的方法以及实现方式,方案可行较详细及具备同类型项目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应急保障方案包含有线和无线备用解决方案。四档(30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有效,服务措施详实、针对性和实用性强,满足采购文件运维服务要求,运维服务方案对售后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和提供备用线路有描述,提供详细的运维服务故障处理流程、维护保障流程及组织架构,提供免费服务电话等售后服务内容,运维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及具备同类型项目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应急保障方案包含有线和无线备用解决方案,且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所属公司或投标人总公司具备良好的系统运维管理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运维系统,完全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的。注:未提供方案的得 0 分。30分3商务分评分标准17分3.1执行能力分(1)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每一个得1分,满分3分。(2)拟投入的实施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或网络通信工程师证书,每一个得1分,满分3分。(3)实施团队其他人员[以上(1)-(2)除外](满分3分)1)拟投入的实施团队人员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高级工程师证书,每一个得1分,满分2分。2)拟投入的实施团队人员持有系统集成管理师证书,每一个得0.5分,满分1分;注:以上拟投入的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所属公司或投标人总公司在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入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9分3.2信誉业绩分(1)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公司投标人获得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三星级得1分,四星得2分,五星得3分,满分3分。(满分3分)(2)供应商具有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信息业务的系统集成、运营维护服务等得2分,满分2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提供上级公司的也可以计分。(满分 2 分)(3)投标人在 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的电子政务网络项目的(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3分)8分总得分=1+2+31.11.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信誉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1.1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协议签订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竞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服务期限: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备注:各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此表的总报价包含完成采购人需求及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价格。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牵头人(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合同签订时间交付使用期服务实施地点交货地点…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项目技术方案(格式)由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中的评分点自行编制。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所竞分标:分标姓名职务专业证书编号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其他文书、文件格式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1.第六章合同文本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为满足甲方玉林市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化需求,就甲方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使用服务,甲方为此支付相应的服务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使用乙方的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的内容如下:1.1服务的目标: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由乙方提供运营、维护服务;甲方进行购买服务。乙方保证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相关系统或平台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和正常使用。1.2服务的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在服务使用期限内提供以下内容:(1)光纤电路租用服务、互联网出口宽带租用服务等内容的整体交付服务;(2)驻场服务;(3)售后服务;(4)商务条款的相关服务要求;以上服务内容的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3服务的方式:现场/远程。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2.1服务交付地点:为玉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2.2业务服务期限:双方约定业务使用期限为一年。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服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3.12024年玉林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服务使用费合计为人民币:XXXXXXXX;甲方同意按以下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3.2支付方式。(1)第一次付款(项目预付款合同价款的30%):自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XXXXXXXXXX。(2)第二次付款:项目验收后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大写:XXXXXXXX。第四条保密4.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组织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人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人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4.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4.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4.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六条侵权处理6.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业务使用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6.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业服务使用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6.2.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业务使用成果的权利。6.2.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业务使用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业务使用成果。6.2.3其它使甲方对业务使用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七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7.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7.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第八条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数量、服务项目要求(技术参数需求)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和完善,更换和完善不及时的按逾期交付处罚。9.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9.3甲方无故延期接收服务成果、乙方逾期交付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服务款额1‰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5%,超过9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9.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所占服务比例减免相应部分内容的服务费用,对已交清的费用,甲方从下一次缴款额度调整,不足另补。。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0.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玉林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玉林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2.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3.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13.2服务期届满后,双方可以就技术支持和服务另行签订合同。13.3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13.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3.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3.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3.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方:[XXXXXX]地址:[XXXX]联系人:[XXXX]电话:[XXXX]传真:[]邮编:[537000]乙方:[XXXXX]地址:[XXXXX]联系人:XXXXX]电话:[XXXX]传真:[XXXXX]邮编:[XXXXXX]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4.1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14.2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第十六条附则16.1本合同未描述清楚的服务要求,参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执行。16.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甲方:XXX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XXXXXX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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