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堂服务 餐饮服务 稀饭 豆浆 糯米 绿豆汤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956
二、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29号泰丰国际广场602室
1,12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2025年食堂服务
由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对采购人提供食堂管理相关服务,在工作日期间为采购人提供就餐膳食服务,按时供应职工的早、中、晚三餐(早餐8:20-8:50,午餐11:40-12:30,晚餐17:30-18:30),周五和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不供应晚餐。
1.早餐标准:每日品种包含稀饭、豆浆、包子、馒头、鸡蛋(卤蛋、煎蛋、水煮蛋)一种、小菜两种、热菜一种、面食(面条、抄手、米线、炒河粉等)一种。 午餐标准:每日品种包含①主食:白米饭、炒饭或粗粮饭 ②菜品:三荤二素(每周荤菜不得完全重样)。 ③小吃:黄金大饼、糯米糕、冰粉、龟苓膏、凉面、抄手、水饺、米线、酸辣粉、 麻圆、南瓜饼、玉米饼、红薯饼、窝窝头、绿豆汤、酸梅汤、枸杞银耳汤、红豆果仁 汤、雪梨汤、银耳汤等小吃根据季节变换轮流供应至少一种。 ④汤品:至少一种。 ⑤粗粮:玉米、山药、红薯、土豆、芋儿、南瓜等粗粮根据季节变换轮流供应至 少一种。 ⑥水果:时令水果或酸奶至少一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关于饮食行业的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1,129,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宏、吴荣、余一灵(组长)、潘攀(采购人代表)、何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100万以内费率1.5%,100-500万费率0.8%的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的10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0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12.95万元,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早餐10元/人·餐,午餐25元/人·餐,晚餐10元/人·餐。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52602[2024]11558;
2.本项目为固定单价结算方式,因系统固化格式,本项目结果公告中三、采购结果中的中标金额只能填写预算金额,本项目实际中标供应商中标折扣率为:98.8%,具体结算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1栋5号
联系方式:028-85468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
联系方式:028-8776435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7764351-866
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5年食堂服务招标文件(2024120901).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年食堂服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9562024年12月30日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环节(10分)技术环节(72分)商务环节(18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9.6270.81898.42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兴一居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一厨餐饮(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2四川兴一居商贸有限公司是是/否1068.21896.2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兴一居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一厨餐饮(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3一厨餐饮(成都)有限公司是是/否9.7967.81895.59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兴一居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一厨餐饮(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29500(元)(壹佰壹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第1页-2025年食堂服务(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956)招标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3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8第五章资格性审查内容50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3第七章评标办法68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80第九章附件94投标邀请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的委托,拟对2025年食堂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9562、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服务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12.95万元。4、招标项目简介:(一)采购内容:2025年食堂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包,设置1名中标人。(三)采购用途:用于保障单位职工用餐。(四)项目性质:政府采购。(五)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线获取,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特别注意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5.供应商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网站注册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供应商”--操作手册。8、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本项目开标室。(三)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10、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本项目开标室。1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12、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299号联系人:郁老师联系方式:028-85468051(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联系人:徐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4351-866电子邮件:scxzzb@yeah.net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采购预算、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2.95万元。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最高单价限价、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早餐10元/人·餐,午餐25元/人·餐,晚餐10元/人·餐。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项目属性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作出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定向采购(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竞争范围公开竞争。合同定价方式(实质性要求)固定单价合同。1合同分包、转包(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进行投标;2.本项目禁止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质量要求、履约验收(实质性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履约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其他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招标文件涉及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故不在招标文件中体现相关政策。2其他强制性规定(如涉及时作为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2评审情况公告1.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中标通知书领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4351转801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2招标代理服务费1.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的10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2.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3.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白果林支行银行账号:5105 0148 8536 0911 14874.发票开具咨询电话:028-87764351转80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供应商询问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答复,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外的询问答复;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3.询问方式:询问可以采用邮寄、在线、现场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徐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4351转866、804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邮编:610041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④针对中小企业提出的询问将优先加快办理;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2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由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在线、电子邮件、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①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面签收的为准,采用在线、电子邮件以收件日期为准;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在线、电子邮件以收件日期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在线、电子邮件形式时,请先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本公司相关事宜);④针对中小企业提出的质疑将优先加快办理。联系人:徐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4351转866、804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邮编:610041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其所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邮编:610011 注:①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格式详见第九章。②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邮寄、邮箱等多种方式提起投诉。2声明承诺提醒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采购代理机构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备注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总则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有关定义“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注: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若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等;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准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答疑会和现场考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以费率形式报价,最终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并在评审时作实质性审查。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部分:第一部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其它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验收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服务水平(食堂管理服务方案、食材采购及仓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方案、应急管理方案);履约能力(人员配置、履约经验);服务应答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函;实质性要求承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商务应答表;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注:以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则该证明材料涉及的评分项不予评分,涉及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项按未通过处理。若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服务部分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未提及,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服务部分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投标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内容不得相互混装;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原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须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表、证件、宣传资料、技术证明材料可以除外),逐页编码,可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若投标文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应根据上述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为加强采购项目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便于采购人后期项目监督、审计及检查,各投标人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项目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为PDF格式版本,保存介质采用USB闪存盘(U盘)。制作要求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签名的投标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单独密封递交,外层标注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电子文档与书面的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日期;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日期,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并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应当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二章第四节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开标和中标1.开标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开标活动对外公开,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其他人员需要参加开标活动的,须事先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取得同意后方能参加,且在开标现场须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3.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5.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至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6.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单独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2.5.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评标结果。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人应主动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积极配合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逾期未主动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配合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相关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采购人的原因未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因本次采购事宜产生的标书制作等直接费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采购人不得要求中标人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方式、期限、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约定以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以及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违规预留质量保证金;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审中的澄清、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同组成部分;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归档留存。2.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合同公告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规定: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应当包括原合同编号、名称和文本,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变更后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的补充合同文本,合同变更时间,变更公告日期等。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履行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验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6.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①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购资金。②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规定:加快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要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采购人和供应商对资金支付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解决,保证资金支付效率。③对于采购人违规拖欠合同款项的行为,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具体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十)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其他1.询问、质疑和投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3.串通投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完成。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4.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5.保密1.各采购当事人不得透露有关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2.投标人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均不得对外透露。6.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解释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如该项未违背实质性要求,视为满足实质性要求;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2.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附件:密封袋的格式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参与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本公司承担。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本证明书。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三、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投标人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注:投标人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十年内”;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的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第二部分其他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致: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服务期限为。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3.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事宜,同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愿意提供与投标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6.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的询问、质疑、邮寄(快递)中标通知书等采购相关文书资料送达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将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贵公司。6.1我方承诺:如未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招标代理机构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6.2因我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采购文书等资料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采购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8.我方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日期:2、实质性要求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1.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或具体证明材料进行响应的实质性要求除外)。2.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如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填“无”)。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公司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情形。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6.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作为代理人的行为。7.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8.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定价方式”、“质量要求、履约验收”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9.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从业人员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投标资质及效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标的名称报价(%)服务期限备注1 %注:①报价应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人工费(采购人聘用员工工资、各种福利费用、加班费、补助费等)、管理费、税费、食堂日常运转费用(包含餐厨垃圾清运费、灭鼠除虫费、厨房烟道、抽油烟机清洗费、洗碗机清洁剂)及食堂管理期间的所有物价上涨、应急、意外、风险、责任引起的费用等。②“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③投标人采用百分比进行报价,如投标报价为80%,意思为投标人同意接受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要求,并以最高单价限价统一的80%计取服务费用,在结算时采购人将按照其实际人数×单价限价×80%计算服务费用。④“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5、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数量配置及要求、项目其他要求、考核要求、报价要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注:①如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数量配置及要求、项目其他要求、考核要求、报价要求的内容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数量配置及要求、项目其他要求、考核要求、报价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数量配置及要求、项目其他要求、考核要求、报价要求所有的内容,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的应单独响应。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6、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投标应答偏离情况注:①供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商务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的应单独响应。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7、服务水平及相关证明注:格式自拟。8、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注:格式自拟。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格式自拟。3.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1.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2.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3.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关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资格性审查内容4.1.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注:参照《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均可。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无。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1.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0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10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2.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注:①投标人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1款的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承诺;②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注: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备注:①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②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③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④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⑤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4.2.审查程序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的资格性审查结果。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采购失败。5.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采购项目概况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本项目共计1个包,现需一名供应商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完成对应工作。采购人拟通过本次采购选择一名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二、★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计量单位数量12025年食堂服务餐饮业项1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由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对采购人提供食堂管理相关服务,在工作日期间为采购人提供就餐膳食服务,按时供应职工的早、中、晚三餐(早餐8:20-8:50,午餐11:40-12:30,晚餐17:30-18:30),周五和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不供应晚餐;(二)负责制定餐厅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包含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及管理、食品贮存管理、食品加工管理、食堂设施设备操作及管理、餐具清洗消毒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食堂除虫灭害管理、食品安全检查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应急处理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三)服务人员用语文明,主动热情,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四)指定专人负责原材料采购、查验及台帐记录工作,留存采购原材料的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采购依据,以备采购人查验;原材料应每日配送;配送原材料的供应商选择应经采购人认可;(五)确保进货原材料达到食品卫生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关于饮食行业的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出品关,保证原材料清洁卫生,在加工中须认真仔细对原材料进行处理,尽量保持原材料的营养成分和新鲜程度,尽量缩短鲜活原料的存放时间;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六)每日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每周用消毒液对餐具、厨房设备进行彻底消毒一次,保证餐具等物品达到卫生标准;(七)按照采购人工作餐标准1.早餐标准:每日品种包含稀饭、豆浆、包子、馒头、鸡蛋(卤蛋、煎蛋、水煮蛋)一种、小菜两种、热菜一种、面食(面条、抄手、米线、炒河粉等)一种。2.午餐标准:每日品种包含①主食:白米饭、炒饭或粗粮饭②菜品:三荤二素(每周荤菜不得完全重样)。③小吃:黄金大饼、糯米糕、冰粉、龟苓膏、凉面、抄手、水饺、米线、酸辣粉、麻圆、南瓜饼、玉米饼、红薯饼、窝窝头、绿豆汤、酸梅汤、枸杞银耳汤、红豆果仁汤、雪梨汤、银耳汤等小吃根据季节变换轮流供应至少一种。④汤品:至少一种。⑤粗粮:玉米、山药、红薯、土豆、芋儿、南瓜等粗粮根据季节变换轮流供应至少一种。⑥水果:时令水果或酸奶至少一种。3.晚餐标准:热菜2荤1素,下饭菜2种(泡菜、咸菜),汤1种,主食2种(米饭,炒饭等),面食4种(抄手,水饺,面条,米粉)。4.菜品应包括烧菜、蒸菜、炒菜、凉菜、卤菜类型,菜品搭配每天轮换,每周须按季节特点推出1~2道新菜品。每周制订一次食谱报采购人审定并在食堂公布,严格按食谱规定的品种制作,并做到营养合理搭配,饭菜供应品种丰富多样,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合理控制成本,最大限度保障采购人职工就餐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就餐人员口味的菜品,就餐人若不满意可要求更换厨师,直至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85%以上为止。(八)菜品质量要求:1.蔬菜类(1)蔬菜符合中国农业行业相关标准。控制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在蔬菜中的残留量,确保蔬菜的食用安全,且为新鲜的蔬菜。(2)蔬菜做到清洁、新鲜,每批次检测,成品需有48小时留样。乙方每批蔬菜必须进行快速农残检测,并将农残检测结果随货送达。(3)蔬菜类需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无腐烂,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只需经简单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2.干杂类(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相关规定,无霉变无虫害无异味。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所有食材必须保证在质保期内,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干杂类须保证配送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符合甲方要求,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3)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甲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3.肉制品类(1)肉制品标准符合: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品质良好,包装完好,当天宰杀,非病死、肉面干净、无内脏、无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面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致,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本批次食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配送的定型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SC”标志,所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乙方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包装,须冷藏保鲜配送。3.加工制作食品应达到色、香、味、型、器、养应有的质量标准。即:色正,保持原料固有属性、特点,有良好的感观;香浓,气味芳香,醇正可口;味美,酸、甜、辣、麻、咸、鲜,复合味醇正鲜明;型好,粗细均匀,厚薄适度,大小一致,长短整齐,形态美观,讲究艺术;器净,干净无损,盛器得体,菜器合理,具有美感;养身,原汁原味,保证营养,绿色环保,具有很好的营养和养身价值;4.食堂餐饮要按社会食堂餐饮以上的菜品质量,菜品按菜谱进行;5.加工制作任何菜肴,都必须亲自加工制作,保证出售的食品新鲜、安全。要指定每餐成品菜第一试尝人并记录;(九)负责后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厨具、灶具、自助餐加热槽、隔油池、后厨上下水等);负责每年2次(平均每半年一次)的烟道清洗工作;(十)餐厅区域每日清洗一次,餐后对区域进行去油去污及消毒处理,保证食堂内走路无打滑现象,并确保无蝇、无蟑螂、无老鼠,食物无霉变;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相关规定;(十一)负责食堂、厨房的消防设施设备的保管、检查、使用培训等防火工作;(十二)负责日常低值易耗品供应,包括餐巾纸、牙签、清洁及卫生用品、常备五金杂件、餐具补损、日常办公用品等;(十三)供应商应按采购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样,每样不少于125克,保留48小时后无问题方可销毁,并做好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留样时间、品名、数量、留样人、启封人、销毁时间等;(十四)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应迅速查处并答复。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整改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可采取必要及合理的补救和处罚等措施,但因此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十五)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卫生。若因食品加工卫生原因导致就餐人员疾病、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包括民事、刑事相关责任;(十六)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在购买服务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十七)供应商应保障在服务期限内不间断的提供食堂服务,不能因为就餐人数少就降低服务标准。四、★食堂工作人员数量配置及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数量至少6名:其中: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厨师2名、勤杂工2名。项目经理、厨师长配备到位后不得随意调换。供应商认为需要调换时,应报采购人同意。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食堂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无不良嗜好;采购人拥有人员的建议选择权;人员岗位配置数量负责工作备注项目经理11.项目管理与运营负责制定食堂运营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制定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餐饮服务水平。监督并协调各部门的运营工作,确保餐饮服务的整体质量和稳定性。定期评估食堂运营状况,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案。2.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得到严格执行,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制定并实施质量控制计划,定期检查食品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采购人要求。监督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配送环节,确保食品的新鲜、卫生和安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服务与关系管理负责与采购人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餐饮服务。处理投诉和问题,积极解决纠纷。4.技术创新与设备管理关注行业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发展趋势,积极引入先进的餐饮设备和系统。负责食堂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率,降低能耗和资源浪费。厨师长11.协助项目经理负责食堂后厨全面工作,定班、定岗、定员负责食堂菜谱安排,制定供应品种、质量和辅料标准,对质量、品种、安全卫生进行把关。2.根据食堂工作实际情况,为项目提高技术力量的配备,制定业务技术培训计划。3.负责厨房生产、加工和烹制的全面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好各班组,检查安排各班组生产情况及指定生产流程和稳定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放行工作,加强新品种的开发力度,丰富花样品种,广泛听取业主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满足顾客需求。4.保证产品质量,熟悉和掌握原料情况,做好每日原料计划,综合利用原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管控成本。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安全卫生工作,做好个人和操作间环境卫生,规范操作、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厨师21.在厨师长领导下,严格按照菜式规定,烹制各种菜肴,保证出品质量;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厨房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保证灶台周围的环境整洁及员工个人卫生符合要求;3.熟悉掌握各种原材料名称、产地、特点、价格、出成率、淡旺季,协助检查验收进购货品的质量,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负责原材料的保管;4.掌握各种烹制特点和技术要求;5.遇到货源变化、时令交替时,协助厨师长更换菜式;6.掌握各种烹调方法,努力钻研烹调技艺,积极改革和创新菜肴品种,做出专业餐饮的特色和风格,不断提高菜肴的质量;7.了解每天的开餐任务及菜单,准备好各种调料和小料,管好调料大缸;8.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投料准确适时,勾芡上料适度,准确识别油温,掌握火候,出锅及时,菜肴色、香、味、形俱全;9.搞好食品全卫生,保持炉灶和操作用具清洁,尝味用调羹,工作结束时,剩余的各种食材调料无其他异物,盛器擦净加盖,个人卫生符合要求,衣着整洁;10.按照操作规范使用灶具、炊具等设备,注意做好保养工作,发现损坏及故障及时报修。节约水、电、气的耗用量。11.参加项目组织的有关培训,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勤杂工21.服从厨师长和厨师的工作安排,负责做好食品原料的切配工作;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厨房各项卫生制度,把好食品卫生关,保证切配区域的环境整洁,食品加工、制作、储藏、用具、盛器及员工个人卫生符合要求;3.熟悉各种荤、素原料的切配制作技术,懂得干货浸发要领,掌握厨房任务情况,做好原料准备,准确、及时地做好加工制作工作;4.严格执行工作规程,确保质量要求,切配制作注意规格,做到切丝长短粗细一样,切片厚薄一样,切块大小一样,切制数量注意定料,做到成本核算准确;5.了解各种动植物食品原料的质量和肥、瘦、老、嫩、雌、雄之分,熟悉宰杀、加工技术,准确、及时地做好削洗等粗加工工作;6.掌握各种动植物食品原料的粗加工折损率,做好各种食品原料的综合利用;7.负责设备管理,做到帐实相符,爱护使用本岗位各种用具设备,负责做好定期保养、保管工作。8.参加项目组织的有关培训,提高自身工作技能。9.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临时性工作。(2)食堂服务履约期间采购人根据季度考核情况支付餐饮服务费。供应商及其派驻的食堂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不擅自传播泄露采购人相关信息,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本项目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失或失窃的,由供应商全额赔偿,同时采购人单位有权对供应商实施经济处罚;(3)遇突发性、应急性任务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4)供应商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履行合法劳动手续。采购人有权查验监督;(5)供应商应当组织安排食堂服务人员定期或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在岗培训(含政治思想、劳动纪律、职业技能等培训);(6)食堂服务人员所需防护配套设施、物品、环境清洁用品均由供应商负责装配、提供与及时更换,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服务人员制服、胶鞋、手套、毛巾、清洗剂等开展食堂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所提供装配设施设备必须保障能正常使用,达到服务标准;(7)采购人每年2~3次重要活动,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完成保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8)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的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须提前向采购人陈明原因,且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相应的人员;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不满意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要求时间段内更换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且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五、★项目其他要求(1)供应商工作用具自备,工作人员在岗位时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2)供应商有权按采购人提出的标准、要求,自行选聘各类人员,所聘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管理和服务知识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所聘人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3)供应商应自觉履行自己的承诺,达到规定的管理服务水平及质量标准。在管理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合同及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改进工作;(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限内整改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和不足;(5)若供应商的员工需要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负责;(6)服务期满,供应商要完好归还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施、设备(7)若服务期满,采购人未完成下一年度招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服务,其费用按照实际情况结算。六、★考核要求采购人每季度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集中考核;若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当前周期内的服务费用。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按500元/分的标准从当前考核周期内应支付服务费用中扣除。若考核、测评基本合格(60-70分),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经采购人认可后付款。考核不合格时(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具体考核标准和细则表附后。(备注:本评分细则仅作考核小组实地检查之用)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食堂日常检查考核评分细则食堂评分项目分值具体要求评分方式1、采购20分1、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记录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1、采购20分2、八大类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蔬菜、猪肉、豆制品、冷冻食品)必须从经采购人认可的正规渠道进货,且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1、采购20分3、采购的蔬菜要求新鲜,制作前必须通过浸泡、反复清洗,达到除污、除农药的效果。发现一处不符或有投诉情况属实的扣2分1、采购20分4、采购半成品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2、卫生20分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不存在交叉污染并由明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2、卫生20分2、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发现不符合扣4分2、卫生20分3、厨房各类操作台及各种机器设施保持干净,标志清晰,无油污、灰尘、蜘蛛网;各类厨房炉具及刀具、器皿整洁内外整洁,摆放整齐。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2、卫生20分4、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开饭、回收餐具;餐余回收处干净整洁,无残渣。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6分2、卫生20分5、洗菜池、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每天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冲四消毒”。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2、卫生20分6、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餐厅桌椅每日整理清洁,无油渍污渍残留;桌椅清洁后摆成一条线;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无油渍污渍残留,无走路打滑现象发生。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2、卫生20分7、下水道无菜渣,无堵塞溢水现象发生。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3、伙食质量30分1、经常出现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有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1分3、伙食质量30分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有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3、伙食质量30分3、隔夜饭菜有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3、伙食质量30分4、出现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或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出现轻微中毒的,当月食堂考核不合格;出现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用餐搭配10分1、早餐搭配合理,主食不少于2种。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用餐搭配10分2、午餐在荤素营养搭配和口味搭配上兼顾不同年龄段的普遍要求。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1分4、用餐搭配10分3、每周内的菜式(包括汤类)不可重复,应及时优先考虑用当季蔬菜搭配菜式。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1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1、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须着工作服,并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不得留长指甲。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2、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3、食品制作完成后的传递过程中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4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4、采购半成品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5、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4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6、微笑服务,热心解答。有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0.4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7、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开饭、回收餐具。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4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8、冰箱、电视、空调等餐厅电器设备责任落实到人,保持外部干净,运行正常;保持冰箱内部温控设置及食品分类放置合理;按采购人要求开关空调,设置空调温度。发现一次不符合或接到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0.2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9、合理的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现象发现一次不符合或接到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0.4分5、服务及日常管理20分10、制作食品严禁原材料浪费发现一次不符合或接到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0.4分总计100分七、★报价要求(一)最高单价限价要求序号类别单价限价1早餐10元/人·餐2午餐25元/人·餐3晚餐10元/人·餐(二)投标人采用百分比进行报价,如投标报价为80%,意思为投标人同意接受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要求,并以最高单价限价统一的80%计取服务费用,在结算时采购人将按照其实际人数×单价限价×80%计算服务费用。(三)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据实结算,但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不能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八、履约能力(一)服务水平1.食堂管理服务方案①服务理念及定位目标(为实现本项目的任务食堂运营理念,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本项目食堂管理定位的方向及预实现的效果);②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为实现本项目食堂管理服务任务,投标人内部设置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岗位职能清晰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③食堂营运模式(包含明确服务类型、合作沟通措施);④节能降耗(包含节能采购与库存管理、资源利用、食物浪费、餐具使用)。2.食材采购及仓储管理方案①食材采购、验收流程(包含食材供货商选择、采购计划、质量控制、货品检验、记录与存储措施);②食材安全查验(朔源)管理措施(通过可追溯食品上的可追溯标签可以查看该食品的各种信息,了解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该食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相关单位可以通过可追溯体系中的信息追溯和识别问题来源);③仓储管理及食材出入库流程(仓库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需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物资应分类存放,如蔬菜、肉类、干货等,避免相互污染,根据物资需求控制温湿度,防虫防鼠,保持仓库清洁。验收合格的食材入库,并详细记录入库信息,如名称、数量、供应商,根据食堂生产计划确定出库食材,并分类管理,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账实差异,及时调整数据)④膳食搭配(确保食物种类多样,包括谷薯杂豆、蔬菜水果、水产禽畜蛋、奶及大豆类,荤素搭配,热量平衡)。3.管理制度方案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各类食材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应急保障、善后协商);②厨房卫生清洁管理制度(保持厨房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四害”防范措施,保持冰箱内外清洁,内部定期清洁计划,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③设备安全操作制度(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态,对于复杂或高风险操作,应有专人监督指导);④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确保每台设备有人负责,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操作和维修过程中需遵守安全规定)。4.应急管理方案①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提供本项目具体的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含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发生事件后,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调查处理和安抚工作,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赔付方案,包括处理流程、处理方式,并做出所有流程记录);②餐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供本项目具体的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预案编制、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火灾发现与初期处置措施、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③临时停水、停电、停气应急处置预案(应包含各类临时停水、停电、停气事故处理程序、应急保障)、④工作人员、就餐人员突发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应急措施(提供本项目具体的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含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发生事件后,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调查处理和安抚工作,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赔付方案,包括处理流程、处理方式,并做出所有流程记录)。(二)供应商实力1.人员保障1.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1.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1名厨师长具备中式烹调师证;1.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人员具备中式面点师证书。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履约经验2.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合同履约起始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的类似项目履约经验。2.2类似项目是指“指与本项目相似或相关的餐饮服务”项目,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注:上述内容详见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九、★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2.服务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2)合同价款内容1.本项目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服务费包含人工费(采购人聘用员工工资、各种福利费用、加班费、补助费等)、管理费、税费、食堂日常运转费用(包含餐厨垃圾清运费、灭鼠除虫费、厨房烟道、抽油烟机清洗费、洗碗机清洁剂)、食材费用及食堂管理期间的所有物价上涨、应急、意外、风险、责任引起的费用等;2.每季度末,采购人根据季度实际用餐人数、结算标准,结合季度考核情况验收结果据实支付餐饮服务费。早、晚餐用餐人数超过45人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用餐人数45人以下(含)按照45人进行结算,午餐用餐人数超过85人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用餐人数85人以下(含)按照85人进行结算;3.采购人根据季度考核情况支付餐饮服务费,依据上季度考核等级支付供应商当季餐饮服务费。(3)付款条件1.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2.付款进度采购人在每季度考核合格后1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季度食堂服务费。注: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标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4)验收方法和标准1.验收时间:每季度付款前10日内。2.验收程序:单位内部验收3.验收方式:分期验收。4.验收主体: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配合进行。5.验收内容:(1)技术履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2)商务履约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6.验收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质量相关条款,对餐饮质量、服务标准、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要求严格进行服务考核。若考核不达标,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做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具体考核办法参照附件《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食堂日常检查考核评分细则》;7.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8.采购人无故超过规定时间30日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中标供应商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9.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知识产权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且无需另行支付费用。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办法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供应商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同期内餐饮服务管理费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4.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除终止合同外,供应商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同期内餐饮服务管理费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造成的全部损失。5.供应商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时,适用以下处罚办法:(1)供应商经营服务范围内的卫生质量,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采购人检查或检测中达不到要求时,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采购人扣除供应商每月10%的餐饮服务费。(2)供应商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厨房设备损坏,供应商应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应予全额赔偿。(3)合同终止后,供应商如不能按期撤离本项目现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措施使供应商撤离,由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6.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供应商完成全额赔偿后,采购人可自行决定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在合同终止的次日完全撤出本项目:(1)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人员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2)供应商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合同项下属有意或蓄意之过失,给采购人造成严重损失。此种严重损失不限于物质损失,亦包括形象、声誉等无形资产损失。(3)供应商内部重组或股权转让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破产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7.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其他要求1.保密要求: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所有信息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或供应商自行收集的)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中标人不得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8.供应商在进驻采购人食堂正式提供餐饮服务前,须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资质方面的所有要求,否则由供应商完全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涉及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罚金、经济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须在其他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的以供应商在服务、商务应答表中响应为准,若未满足,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评标办法6.1.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注明法律法规依据)。6.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6.3.评标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内容、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停止评标: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必要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继续评标将导致违法或者错误评标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标的;其他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或者可以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期限、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全部通过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如有任意一项未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的具体原因,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3家,本项目采购失败。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5.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将应当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唱标时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4.评标细则及标准1.评委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评分因素及权重”。3.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4.评审得分计算方法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综合评分明细表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 注一报价10%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报价百分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共同评分因素二服务水平72%食堂管理服务方案16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自行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堂管理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服务理念及定位目标,②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③食堂营运模式,④节能降耗;上述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2分。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不足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技术类评分因素二服务水平72%食材采购及仓储管理方案16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自行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材采购及仓储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食材采购、验收流程,②食材安全查验(朔源)管理措施,③仓储管理及食材出入库流程,④膳食搭配;上述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2分。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不足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技术类评分因素二服务水平72%管理制度方案16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自行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厨房卫生清洁管理制度,③设备安全操作制度,④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上述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2分。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不足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技术类评分因素二服务水平72%应急管理方案24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自行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②餐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③临时停水、停电、停气应急处置预案、④工作人员、就餐人员突发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应急措施;上述内容满足要求的得2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6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3分。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不足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技术类评分因素三供应商实力18%人员配置8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厨师长(1名)具备中式烹调师证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得3分,二级/技师证书得2分,三级/高级技能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人员具备中式面点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三供应商实力18%履约经验10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合同履约起始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注: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是指与本项目相似或相关的餐饮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内容中需包含餐饮有关的服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共同评分因素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故在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不作体现。6.5.复核1.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6.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以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含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以及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区县及民族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且企业性质相同的并列,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并列供应商推荐顺序。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6.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8.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6.9.定标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定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10.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标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3.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标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11.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8.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6.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6.1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1.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2.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3.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4.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5.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6.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7.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7.政府采购合同2025年食堂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采购人名称(甲方):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中标人名称(乙方):合同类型:承揽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5年食堂服务”(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1、项目概况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本项目共计1个包,现需一名供应商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完成对应工作。1.2、合同标的(一)本项目餐饮服务总费用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12.95万元;结算单价为早餐元/人/天,午餐元/人/天,晚餐元/人/天。服务费包含人工费(采购人聘用员工工资、各种福利费用、加班费、补助费等)、管理费、税费、食堂日常运转费用(包含餐厨垃圾清运费、灭鼠除虫费、厨房烟道、抽油烟机清洗费、洗碗机清洁剂)、食材费用及食堂管理期间的所有物价上涨、应急、意外、风险、责任引起的费用等;(二)食每季度末,甲方根据季度实际用餐人数、结算标准,结合季度考核情况验收结果据实支付餐饮服务费。早、晚餐用餐人数超过45人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用餐人数45人以下(含)按照45人进行结算,午餐用餐人数超过85人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用餐人数85人以下(含)按照85人进行结算;(三)甲方根据季度考核情况支付餐饮服务费,依据上季度考核等级支付乙方当季餐饮服务费。注: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款项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按国家相关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1.3、服务要求(一)由乙方委派专业厨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 餐饮服务 稀饭 豆浆 糯米 绿豆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