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



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CD-WLMQX2024002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765号县政府4号楼311室
报价:19864171.24(元)
89.8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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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暂定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娟,夏叶,王义林,郑刚,叶红,郑龙,王晓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1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县政府3号楼
联系方式:0991-5923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
电 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           

 
 

附件信息:

1--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pdf541.0K

中小企业声明函530.3K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CD-WLMQX202400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人:乌鲁木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红英联系电话:0991-5923167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电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八章其他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制作格式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为准)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CD-WLMQX2024002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元):20454920.915.最高限价(元):20454920.916.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数量:5次预算金额(元):20454920.9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7.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县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3号楼联系人:李红英联系电话:0991-5923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采购代理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联系电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1.1款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第一章1.2款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第一章1.3款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4款资金来源/第一章1.5款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一章1.6款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财政预算有保障前提下合同金额变化不大,项目不发生重大变故并且考核合格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备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在履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或经采购人日常随机检查、考核中出现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达三次及以上(或满意度调查低于采购人要求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随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且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对此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有异议,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若服务期间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制度变化等因素,以实际需求为准,签补充协议或重新招标。第一章2.1款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县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3号楼第一章2.2款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第一章2.5款偏离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第一章3.1款供应商资格详见招标公告第一章5.1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1)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全部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2)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5.1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享受一次价格评审优惠政策。(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只有部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评审时不予对投标报价实行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标项),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三章13.3款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0454920.91元;注1: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报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且分项报价也不得超出各项目分项的限价(如有),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第三章14.1款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第三章15.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账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86516510110130001005830行号:301881000091附注: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5855226(财务办公室)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第三章15.2款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第三章15.3款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三章15.3款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16.3款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中,凡投标人单位落款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签字(如无特殊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可由私章代替,或使用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版签名或印章)。(2)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各类资格证件(含人员)、业绩证明文件、诉讼及仲裁情况材料、业主评价意见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影印件或复印件。(4)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了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内容外,其他的盖章要求均为盖牵头人章。第三章16.4款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响应文件以密封(加密)形式递交(上传)至指定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纸质版文件:由各单位承诺,若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文件:二套。备注:本项目除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外还须承诺按本条规定提交纸质版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供时间:中标公示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特别提示:1.为了便于存档,建议投标文件用A4纸张制作。宜采用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如因装订造成的文档缺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人须按标项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如有)第四章18.1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第五章20.1款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五章20.3款投标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或相关应用模块)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解密的,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第六章23.2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27.1款推荐的中标3人。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候选人数量第七章31.1款第七章31.1款履约担保/。第八章33.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八章33.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八章33.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八章33.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1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为计分项目,以投标人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公章页等关键页,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本项内容作为评审内容,未按上述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评审得分。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为计分项目,以投标人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公章页等关键页,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本项内容作为评审内容,未按上述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评审得分。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为计分项目,以投标人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公章页等关键页,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本项内容作为评审内容,未按上述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评审得分。33.1.2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确保政采云平台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确保政采云平台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确保政采云平台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3.1.3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3.1.4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经考核后按实际在岗人数进行工资结算。(最终付款方式以中标方和甲方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主。)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经考核后按实际在岗人数进行工资结算。(最终付款方式以中标方和甲方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主。)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经考核后按实际在岗人数进行工资结算。(最终付款方式以中标方和甲方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主。)33.1.5特别提示1: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最终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特别提示1: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最终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特别提示1: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最终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33.1.6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33.1.7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33.1.8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次采购类型为服务类。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1.0%;货物类采购费率1.5%,服务类采购费率1.5%;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70%;货物类采购费率1.1%,服务类采购费率0.80%;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次采购类型为服务类。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1.0%;货物类采购费率1.5%,服务类采购费率1.5%;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70%;货物类采购费率1.1%,服务类采购费率0.80%;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次采购类型为服务类。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1.0%;货物类采购费率1.5%,服务类采购费率1.5%;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70%;货物类采购费率1.1%,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8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55%;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35%;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代理费依据上述标准计算后下浮60%收取。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55%;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35%;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代理费依据上述标准计算后下浮60%收取。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55%;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35%;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代理费依据上述标准计算后下浮60%收取。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第九章35.1质疑的函的接收第九章35.1质疑的函的接收第九章35.1质疑的函的接收第九章35.1质疑的函的接收35.1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质疑函接收部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项目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质疑函接收部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项目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质疑函接收部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项目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七)拟投入人员情况(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如果我方中标,项目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证书名称(如有)证书编号(如有)身份证号码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本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以及信誉不低于此负责人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的,我方愿以合同价的1%作为赔偿金。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本表格式仅供参考,也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职称职务现所在机构或部门服务时间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参加过的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务担任何职务备注注:上述表后应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1、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规定或行业相关上岗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社保缴纳证明资料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等。(八)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备注1服务范围2合同履约期限3付款方式4………………注: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本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2.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九)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十)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承诺书(1)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承诺书(2)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C技术文件:(十一)服务方案(内容和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项目服务方案、阶段计划、工作的大纲内容,描述自身对本项目的理解等。方案须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到。如项目需要进行培训,还需提供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十二)服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自拟)第六部分附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乌鲁木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乌鲁木齐县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6.00万元,资产总额为196.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全称)(公章)日期:2024年12月29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登记机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享受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高扬道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向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題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成立日期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91650121MADQ6UEQO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失信企业高扬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串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安成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21MADQ6UEQ0E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2日行业劳务派遣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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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及车辆驾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