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息采集中标结果公示(公安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2024)
公安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本级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02220240100026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22-2024-05466
三、项目名称
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荣军巷一号
中标(成交)金额:286.0(万元)
综合评分法:81.50(分)
服务类
名称: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何成伟,马丽,唐红,张傲,彭艳玲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12-30
2、评审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屯兵路58号湖北鑫盛综合大楼207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2.98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287.00(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本级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80号
联系方式:1877200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县农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屯兵路58号湖北鑫盛综合大楼207-209室
联系方式:0716-5117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公安县农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6-5117333
相关下载
421022202401000261结果公告.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pdf
相关合同
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21022202401000261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4-05466三、项目名称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荣军巷一号中标(成交)金额:286.000(万元)综合评分法:81.50分服务类名称: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唐红、马丽、何成伟、彭艳玲、张傲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30日2、评审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屯兵路58号湖北鑫盛综合大楼207室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2、收费金额:2.988(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预算:287.000000(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公安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本级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80号联系方式:187720007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公安县农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屯兵路58号湖北鑫盛综合大楼207-209室联系方式:0716-5117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公安县农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16-511733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参加(公安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的(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安县城市信息采集(第四期)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7.25万元,资产总额为1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25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资格条件承诺书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单位名称: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2MADKUXYGXT法定代表人:万先英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如果本公司有幸中标(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四、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盖章):公安县优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信息采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