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增实验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四川大学2024)
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Z17-ZC-2024-1277(招标文件编号:SCZZ17-ZC-2024-1277)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知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1107房
中标(成交)金额:35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广州知境科技有限公司
高通量流式拉曼分选仪
星赛生物
FlowRACS HT300 Univ
1套
35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绍怡、吴宣、周小涵、张亮、张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再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8万元(预算品目为:A02100699-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财政部国库司。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1526738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联系人:郑卫、曹晓宇、乐敏电话:028-84510079-60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028-85353312-608(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电子邮件:采购文件获取:sczz@sczz84510079.com采购项目咨询:zhengw@sczz84510079.com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大学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8-85503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郑卫、曹晓宇、乐敏 028-84510079-60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028-85353312-608(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卫、曹晓宇、乐敏
电 话: 028-85353312-6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试验仪器及装置/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采购单位
四川大学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3:31
评审专家名单
黄绍怡、吴宣、周小涵、张亮、张平(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卫、曹晓宇、乐敏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353312-608
采购单位
四川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8-85503494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卫、曹晓宇、乐敏 028-84510079-60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028-85353312-608(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附件:
附件1
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告.rar
采购项目编号:SCZZ17-ZC-2024-1277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四川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总则2.3招标文件2.4投标文件2.5开标、评标和中标2.6签订及履行合同2.7投标纪律要求2.8资金支付2.9询问、质疑和投诉2.10其他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3.1开标一览表格式3.2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3.3其他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第5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6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7章评标办法7.1总则7.2评标方法7.3评标程序7.4评标细则及标准7.5废标7.6定标7.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8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第1章投标邀请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的委托,就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CZZ17-ZC-2024-1277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供应商必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获取。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现场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汇款凭证、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czz@sczz84510079.com。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投标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开标厅。十一、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大学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85503494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1526738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联系人:郑卫、曹晓宇、乐敏电话:028-84510079-60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028-85353312-608(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电子邮件:采购文件获取:sczz@sczz84510079.com采购项目咨询:zhengw@sczz84510079.com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2024年12月6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8万元(预算品目为:A02100699-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物:高通量流式拉曼分选仪;属于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2低于成本价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3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格式详见第3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3章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4参数说明本项目中对未有注明的参数要求,均以标准配置为准。如在各技术参数中指出某些技术参数仅为某一品牌所特有的,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要实质性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招标文件中有未提及到的技术细节或招标文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都视为是指国家(或部颁行业)的标准和规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进口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2.4.5。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强制采购范围(若有)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优先采购范围(若有)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2.3.3。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16万元。交付方式:银行转账形式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自然人投标的除外)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银行转账形式交纳的要求(1)收款账户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银行帐号:51001406137051526738(2)要求①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达上述账户为有效;②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据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凭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③投标保证金应足额交纳(不少于要求的金额);④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方式交纳的要求①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格式为准,受益人为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出具保函的机构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②保函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保函将被拒绝接收,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被作无效处理。保函原件应单独递交,请勿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或密封包装在投标文件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以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有效性以投标保函原件作为判定依据。3.其它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详见投标人须知2.4.10。4.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2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3投标文件装订方式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除外)。14电子文档投标文件Word或WPS版本一份,PDF版本一份。注: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USB闪存盘(U盘)。1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2.4.13。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询问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询问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询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方式。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28-85353312-608。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8质疑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质疑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8质疑个工作日内。2.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对招标过程质疑时间:为招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招标结果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28-85353312-608注:供应商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9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财政部国库司。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联系地址: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21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再下浮20%。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在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等,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等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的索赔、行政处罚、仲裁或诉讼成本等不利后果。5.货物验收合格后需填写《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6.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六、售后服务1.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提供本项目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支持与服务。2.乙方指定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姓名及电话:。3.质保期内,如产品存在由于设计、制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最迟不应超过3日)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配件。4.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5.培训承诺:七、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1.派专人与乙方联系收货及安装调试,协调乙方在工期内有关水、电、库房、运输等其他现场供应需求,保证相关的配合;2.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现场配合和验收工作;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乙方:1.成立本项目的实施项目人员,选派出项目组组长和项目技术监督人员,并书面通知甲方;2.项目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及时与甲方联系送货及安装调试事宜;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指标、配置清单及数量及时在约定供货期内供货。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超过合同约定时间30天以上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外。(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第三方分包本项目,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交货期限内,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4)交货期届满后,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以高于不得低于该标准)或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或者甲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甲方。货物经检测符合以上全部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以上任一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等限制使用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7)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乙方已清楚本次甲方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乙方在投标、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8)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试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9)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非实际责任人进行抗辩,但乙方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或其他实际责任人追偿。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由甲乙任一方提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选择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十一、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即行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3.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规定。本合同之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使用单位确认签字(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四川大学,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地址:财务联系电话:028-85401210,联系电话: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91949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川大支行开户行账号:51001870469059888666开户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名称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品目序号名称名称名称依据的标准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GB21455-2019)实施。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GB21454)品目序号名称名称名称依据的标准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11A020619照明设备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11A020619照明设备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品目序号名称名称名称依据的标准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效等级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15★A060805便器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15★A060805便器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温馨提示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登记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万仟佰(小写:)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及电话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温馨提示1、为了更方便的退还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用正楷填写上述“登记表”后,在投标时单独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本“登记表”不需密封、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请在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携带缴纳服务费凭证)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手续。3、保证金退还程序:(1)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表格中的信息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2)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一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按上述表格中的信息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情况表采购项目编号:SCZZ17-ZC-2024-1277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口腔全重2024新增实验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四川信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广州知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成都博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是/评审排名及评分情况表综合评分汇总表采购项目编号:SCZZ17-ZC-2024-1277评审时间:2024年12月30日评审内容投标人客观客观主观客观客观客观总分排序评审内容投标人报价技术指标和配置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履约能力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总分排序评审内容投标人30分58分2分3分5分2分100分排序四川信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95954.520口O86.0q2广州知境科技有限公司29.8358205O9483l成都博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532OOO85.003注:1.分值为平均分。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实验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