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24)



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TZFCG20241204-1
二、项目名称: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澄源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馆陶镇东宝村南100米
91130433MADBKXAW5Y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澄源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格
三年
702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志松、王俊淑、孙艳征、高双坡、刘俊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13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经双方协商后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馆陶县金凤街与筑先路交叉口路西
联系方式:0310-4685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联系方式:0310-3117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话:0310-3117879
十、附件

承诺
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6)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馆陶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6:10

评审专家名单
张志松、王俊淑、孙艳征、高双坡、刘俊国(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702.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静

项目联系电话
0310-3117879

采购单位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馆陶县金凤街与筑先路交叉口路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0-468590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0-3117879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附件1);附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致: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名称)我公司河北澄源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等要求,我方保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河北澄源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4年12月30日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GTZFCG20241204-1采购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供应商权益告知书各供应商:欢迎你们积极参与馆陶县政府采购活动。一直以来,馆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出台了《馆陶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36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致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馆陶县财政局切实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有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增进企业对政策了解的广度,我局对现行政府采购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现一并告知大家。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设置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包括:不得将自愿性认证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国务院文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以及成立年限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所在地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名录库、资格库、备选库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商务条件、采购需求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条件中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或原件。2.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竞争。4.采购人应规范保证金收取、退还行为。包括: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不得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不得超采购预算金额2%比例收取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的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5.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一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在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时,发现有违反上述政策情形的,应立即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程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其答复并修改采购文件。如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向我局提起投诉,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充分保障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诉受理部门:馆陶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受理电话:0310-2830716馆陶县财政局2023年9月1日编制说明一、本招标文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基本依据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而成。二、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条、款、项、目,供投标人选择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投标人就根据实际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1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0310-3117879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部分政府招标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馆陶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建议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TZFCG20241204-1项目名称: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1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7100000.00元/年采购需求: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00-12:00至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馆陶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建议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方式:其他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8开标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报名方式: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馆陶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建议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3.报名及下载文件的操作流程可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学习中心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4.供应商需要进行资格确认,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首页“交易响应方登录”端口中“注册指南”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5.使用CA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文件的加密、解密和签章),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注册。用于网站登录、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以及开标过程、合同签订等的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请参阅“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的通知》和《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签章交叉互认平台上线的通知》。6.本项目按“双盲”评审要求招标,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需分开制作,请投标人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更新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馆陶县金凤街与筑先路交叉口路西联系方式:郭铁亮0310-46859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联系方式:李静0310-311787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静电话:0310-311787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表项目内容招标项目名称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TZFCG20241204-1采购人名称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馆陶县金凤街与筑先路交叉口路西采购人联系方式郭铁亮0310-468590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静0310-311787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报价方式总价报价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服务期限3年质量标准合格付款方式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现场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7100000.00元/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应)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审专家人数: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及采购人代表1人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要求: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标。技术标要求: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标。1、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上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暗标封面及内容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名称的标记。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6个*)代替。2、排版要求: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有要求另附);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要求,投标人编辑技术部分(暗标)直接从正文开始,无需设置封皮和目录,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文件的,按无效处理。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具体操作流程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学习中心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未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投标结束后请各投标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份(由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并胶装)用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存档。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寄送至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0310-3117879。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必须是电子签章,其他盖章或签字可上传盖章或签字后的扫描件。投标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至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学习中心”下载开标工具,登录相应采购项目网上开标厅,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解密)地点及时间解密截止时间:发出开启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解密完成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大厅,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解密。投标文件答疑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投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1服务期限2质量标准3投标有效期…其他条款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资格证明材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传真传真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企业类型企业类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万元万元经营范围单位员工结构员工总数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人员售后人员财务人员单位员工结构声明函我方在此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对我方的处罚。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投标人简介3、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附自然人身份证明;(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公司,(单位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等要求,我方保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暗标部分技术标要求: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标。1、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上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暗标封面及内容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名称的标记。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6个*)代替。2、排版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有要求另附);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要求,投标人编辑技术部分(暗标)直接从正文开始,无需设置封皮和目录,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文件的,按无效处理。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项目要求项目名称: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100000.00元/年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服务方案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现需对外包运营服务采购,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质达标排放、药剂、人员工资等。三、运营维护要求1、将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所有设施设备)以及永济路泵站和东龙街泵站的日常运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乙方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招募和负责为污水厂及县城区两个提升泵站配置合格的运营、管理、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厂内一切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污水厂及厂区外泵站的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员工的各类保险,设备维护、维修,排污许可证办理、环境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运行执行报告及各种监测,电耗、药耗,迎检、资料报表等污水厂运行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污水经设备处理后达到邯郸市水污染暂行排放限值A标准。3、污水处理工艺:预处理+A2/O+斜管沉淀+磁絮凝沉淀+纤维转盘滤池+消毒。4、污泥处理及处置:按照环保要求对污水处理后的剩余污泥进行脱水干化处理后运输到由处置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5、上级各部门到污水厂进行各种检查、验收、评比、检测等各项活动,乙方均有义务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拒绝,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按上级部门要求,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等,由于物价上涨,需要调整运营管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在一个运营年度期间内,不得调整费用。本项目按照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划型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100≤从业人员<300人的为中型企业;10≤从业人员<100人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的为微型企业。(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澄源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26.32万元,资产总额为35.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澄源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