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J2024-DLGK-A0088-B00(招标文件编号:ZJ2024-DLGK-A0088-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绍兴锦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52号219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折扣率(%):8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绍兴锦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燕、黄志华、韩文凤、华平、王东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4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绍兴锦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87.38分;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扬路1号        
联系方式:王东赟 0575-8212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            
联系方式:茹丽萍 13777344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赟
电 话:  0575-821215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上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1:43

评审专家名单
江燕、黄志华、韩文凤、华平、王东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赟

项目联系电话
0575-8212151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江扬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东赟 0575-82121515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茹丽萍 13777344612

附件:

附件1
12.9定稿---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docx

附件2
开标一览表.pdf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2024-DLGK-A0088-B00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财政部国库司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024-DLGK-A0088-B00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最高限价(元):21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100000主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丰惠税务所、章镇税务所、崧厦税务所食堂食材采购(含相应配送)。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对应各类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方式: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邮箱获取时请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资料(1.获取人姓名;2.获取项目名称;3.联系电话;4.联系邮箱)发送至rlp7765@126.com邮箱内】,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00开标地点: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扬路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东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121515质疑联系人:贾珊珊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215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茹丽萍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7344612质疑联系人:冯莹洁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373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财政部国库司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传真:/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投诉与受理举报窗口监督投诉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投标人按照项目要求特许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4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5分包:不同意分包。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单独密封。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8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9方案讲解演示:无方案讲解演示。10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大米 。1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标项一,属于“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3.2采购产品一览表中相对应各行业”行业;13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当天的信用记录。13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3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4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行为:不诚信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被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责令整改、暂停交易的投标人,在此期间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16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看下载。17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1)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按下列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取后由中标人支付。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2)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9545201040012508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广场支行(3)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注: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监督单位”系指政府采购法定义监督管理部门。2.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7“★”系指实质性指标要求条款,“#”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按评分标准作扣分处理。“☑”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3.2.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单位应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按照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3.2.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5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采购人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3.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3.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7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3.8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3.4支持科技创新创新发展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特别说明:4.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招标文件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2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1.3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2.授权委托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无须参加现场开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招标文件的修改4.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通知。4.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4.3招标文件的修改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4.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参考品牌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3授权代表社保证明;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6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2.7提供相关标段成功案例。应有需方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必须为投标分公司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能作为该投标分公司的文件予以确认。);2.2.8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相关设备完整配置方案(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原厂技术说明、官网截图、产品彩页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供应商作出中文注释,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投标小组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供应商的责任)。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按格式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2.9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2.2.10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包括本地(绍兴)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供应商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2.2.11供应商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合作单位营业执照或供应商在本地(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作出的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承诺;2.2.12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2.2.13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最后报价相统一;(如有)2.2.14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成交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2.2.15培训计划(如有);2.2.16验收方案;2.2.17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标准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2.2.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3.投标报价3.1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3.2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3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3.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4.1封包要求:“资格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和“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分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单独密封封装。封装表面至少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要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制作、密封封装的投标文件可不予接收。4.2签署要求: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4.3制作要求:建议采用A4幅面,编制页码,制作目录,提倡双面打印。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若修改和补充为书面材料的应当密封,并明确注明“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修改(或补充)材料、项目名称或项目(标段)编号、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未按上述规则制作的补充和修改材料将被拒收。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和评标1.开标及评审程序1.1.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1.2.2.投标人的代表无须出席开标会议。1.3.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1.4.4.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宣读完成标书提交的供应商名单。1.5.5.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包封情况,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将予以拒收。1.6.6.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1.7.7.启封“资格文件”,代理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1.8.8.启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1.9.9.主持人宣布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情况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1.10启封“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1.11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评标价及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12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以上程序在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可适当调整。2.投标文件的提交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室为准,递交时间以开标室的电子时钟显示为准,逾期不予接受。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开标室外补充提交标书、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2.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有权对投标文件包封、签署、盖章进行完善。2.4投标文件提交后,供应商应当签署《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3.评标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3.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3.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5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组织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情形(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7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4.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4.1资格性审查4.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2符合性审查4.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6.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6.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进行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6.7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7.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6.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7.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可要求投标人作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8.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8.4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的,或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8.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8.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的;8.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8.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的签章或填写不全的;8.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8.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8.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8.12《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8.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8.1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的;8.17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8.18《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8.1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2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8.2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8.2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8.2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8.2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8.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21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2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2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21.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8.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8.2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2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8.2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23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24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8.2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评标过程保密9.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1.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2.中标确认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采购人应在确认中标人前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3.中标通知3.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3.3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4.履约保证金:无5.合同签订及备案5.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6.验收6.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7.售后服务考核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质疑2.1质疑提出时效2.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2.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2.2质疑函2.2.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3.供应商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基本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预算210万。主要采购鲜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鲜蔬、水果、米面油、蛋及蛋制品类、调料及豆奶制品等食材。具体如下:标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备注一鲜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鲜蔬、水果、米面油、蛋及蛋制品类、调料及豆奶制品等食材2101 1.投标人按照折扣率进行投标报价,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2.因国家帮扶政策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配合在国家规定的网站或地域采购涉及本项目内的所有食材,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响应该要求。1.2项目内容1.2.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丰惠税务所、章镇税务所、崧厦税务所食堂食材采购(含相应配送)。1.2.2项目实施要求1.2.2.1实施范围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丰惠税务所、章镇税务所、崧厦税务所。1.2.2.2实施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1.2.2.3实施地点要求项目交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绍兴市上虞区江扬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丰惠税务所(绍兴市上虞区百悬线与百丰路交叉口东北80米丰惠工业园)、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崧厦税务所(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利民路与崧舜路交叉口西北160米杭郭村)、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章镇税务所(绍兴市上虞区文化路与望江路交叉口西南120米)。2投标/响应要求2.1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1.1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1.投标人必须针对采购人的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1)重复该需求。(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3)简要描述投标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4)解释投标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5)对招标文件的应答应至少包含招标文件技术与服务指标要求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直至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内容,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7)投标人认为对整个项目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需单独说明(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2.对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的完全响应,具体包括:项目需求理解、供应方案、质量安全把控方案、应急保障方案和货物验收方案。(1)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对本包整体技术业务需求内容的理解,深入分析并提供详细的需求分析说明。(2)供应方案和质量安全把控方案的具体要求详见标项要求。(3)应急保障方案的具体要求详见风险管控要求。(4)货物验收方案的具体要求详见履约验收要求。上述方案要求,若作为评审因素,则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对如何实现指标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3项目需求3.1总体要求(一)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二)预算金额:210万元。(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请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进行报价。3.2采购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备注1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前尖农、林、牧、渔业2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去皮前尖农、林、牧、渔业3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后尖农、林、牧、渔业4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去皮后尖农、林、牧、渔业5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通脊农、林、牧、渔业6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精肋排农、林、牧、渔业7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35%带肉后腿骨(切段)农、林、牧、渔业8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鲜肉馅(3:7)农、林、牧、渔业9猪肉、脏器及副产品去皮前尖馅农、林、牧、渔业10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精选五花农、林、牧、渔业11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五花农、林、牧、渔业12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五花(刮毛)农、林、牧、渔业13猪肉、脏器及副产品肉丁、丝、片农、林、牧、渔业14猪肉、脏器及副产品调理肉丁、丝、片农、林、牧、渔业15猪肉、脏器及副产品猪五花(片、块)农、林、牧、渔业16猪肉、脏器及副产品去皮五花(片、丁)农、林、牧、渔业17猪肉、脏器及副产品肋排块农、林、牧、渔业18猪肉、脏器及副产品排骨块农、林、牧、渔业19猪肉、脏器及副产品腔骨块农、林、牧、渔业20猪肉、脏器及副产品前排块农、林、牧、渔业21猪脏器及副产品猪肥肠农、林、牧、渔业22猪脏器及副产品猪肝农、林、牧、渔业23猪脏器及副产品猪肚农、林、牧、渔业24猪脏器及副产品猪带跟耳朵农、林、牧、渔业25猪脏器及副产品猪中前肘农、林、牧、渔业26猪脏器及副产品猪大前肘农、林、牧、渔业27猪脏器及副产品带筋猪蹄农、林、牧、渔业28猪脏器及副产品带筋猪蹄块农、林、牧、渔业29牛肉及各部件牛腱子农、林、牧、渔业30牛肉及各部件肥牛农、林、牧、渔业31牛肉及各部件牛腩农、林、牧、渔业32牛肉及各部件上脑农、林、牧、渔业33牛肉及各部件里脊农、林、牧、渔业34牛肉及各部件牛肉馅农、林、牧、渔业35牛肉及各部件外脊农、林、牧、渔业36牛肉及各部件腹肉块农、林、牧、渔业37牛肉及各部件去骨腹肉农、林、牧、渔业38牛肉及各部件牛肋排块农、林、牧、渔业39牛肉及各部件牛前部肉农、林、牧、渔业40牛肉及各部件牛后腿肉农、林、牧、渔业41牛肉及各部件小黄瓜条农、林、牧、渔业42牛肉及各部件辣椒肉农、林、牧、渔业43牛肉及各部件原切牛排农、林、牧、渔业44牛肉及各部件原切牛肉片农、林、牧、渔业45牛肉及各部件羊肉卷农、林、牧、渔业46牛肉及各部件羊肋排农、林、牧、渔业47牛肉及各部件羊杂农、林、牧、渔业48禽肉及各部件鸡肉(丝/片/丁)农、林、牧、渔业49禽肉及各部件鸡胗农、林、牧、渔业50禽肉及各部件鸡大胸农、林、牧、渔业51禽肉及各部件鸡翅中农、林、牧、渔业52禽肉及各部件鸡翅根农、林、牧、渔业53禽肉及各部件琵琶腿农、林、牧、渔业54禽肉及各部件鸡腿块农、林、牧、渔业55禽肉及各部件鸭腿(块)农、林、牧、渔业56肉制品/半成品培根制造业57肉制品/半成品小酥肉制造业58肉制品/半成品红肠制造业59肉制品/半成品肉蒜肠制造业60肉制品/半成品三文治肉灌肠制造业61肉制品/半成品香肚制造业62肉制品/半成品纯肉火腿制造业63肉制品/半成品无糖无淀粉火腿制造业64肉制品/半成品京味香肠制造业65肉制品/半成品脱脂猪蹄制造业66肉制品/半成品梅花肉制造业67肉制品/半成品烤肠制造业68肉制品/半成品地道肠制造业69肉制品/半成品烤鸡架制造业70肉制品/半成品骨肉相连制造业71肉制品/半成品锅包肉制造业72肉制品/半成品烤腿排制造业73肉制品/半成品黄金鸡柳制造业74肉制品/半成品鸡肉丸制造业75肉制品/半成品鸡肉圈制造业76肉制品/半成品炸鸡块制造业77水产品/淡水类鳙鱼、草鱼、鲈鱼农、林、牧、渔业78水产品/海水类鲳片鱼、黄鱼农、林、牧、渔业79水产品/海水类梭子蟹农、林、牧、渔业80水产品/海水类虾类(对虾、基围虾等)农、林、牧、渔业81蛋/蛋制品鸡蛋农、林、牧、渔业82蛋/蛋制品鸭蛋农、林、牧、渔业83蛋/蛋制品咸鸭蛋制造业84蛋/蛋制品皮蛋制造业85粮食类面粉农、林、牧、渔业86粮食类大米(核心产品)农、林、牧、渔业87粮食类花生农、林、牧、渔业88粮食类绿豆农、林、牧、渔业89粮食类黄豆农、林、牧、渔业90粮食类红豆农、林、牧、渔业91粮食类玉米农、林、牧、渔业92粮食类薏米农、林、牧、渔业93食用油大豆油制造业94食用油花生油制造业95食用油葵花籽油制造业96食用油橄榄油制造业97蔬菜类大白菜农、林、牧、渔业98蔬菜类娃娃菜农、林、牧、渔业99蔬菜类包菜农、林、牧、渔业100蔬菜类紫包菜农、林、牧、渔业101蔬菜类油菜农、林、牧、渔业102蔬菜类菠菜农、林、牧、渔业103蔬菜类香菜农、林、牧、渔业104蔬菜类苋菜农、林、牧、渔业105蔬菜类韭黄农、林、牧、渔业106蔬菜类蒜苗农、林、牧、渔业107蔬菜类芥菜农、林、牧、渔业108蔬菜类小白菜农、林、牧、渔业109蔬菜类菜心农、林、牧、渔业110蔬菜类木耳菜农、林、牧、渔业111蔬菜类西红柿农、林、牧、渔业112蔬菜类茄子农、林、牧、渔业113蔬菜类冬瓜农、林、牧、渔业114蔬菜类黄瓜农、林、牧、渔业115蔬菜类丝瓜农、林、牧、渔业116蔬菜类苦瓜农、林、牧、渔业117蔬菜类茭瓜农、林、牧、渔业118蔬菜类南瓜农、林、牧、渔业119蔬菜类木瓜农、林、牧、渔业120蔬菜类青椒农、林、牧、渔业121蔬菜类西椒农、林、牧、渔业122蔬菜类青尖椒农、林、牧、渔业123蔬菜类红尖椒农、林、牧、渔业124蔬菜类红泡椒农、林、牧、渔业125蔬菜类毛豆农、林、牧、渔业126蔬菜类青豆农、林、牧、渔业127蔬菜类芸豆农、林、牧、渔业128蔬菜类荷兰豆农、林、牧、渔业129蔬菜类豇豆农、林、牧、渔业130蔬菜类西芹农、林、牧、渔业131蔬菜类水芹农、林、牧、渔业132蔬菜类香芹农、林、牧、渔业133蔬菜类芥兰农、林、牧、渔业134蔬菜类去皮莴笋农、林、牧、渔业135蔬菜类绿豆芽农、林、牧、渔业136蔬菜类黄豆芽农、林、牧、渔业137蔬菜类洋葱农、林、牧、渔业138蔬菜类土豆农、林、牧、渔业139蔬菜类红薯农、林、牧、渔业140蔬菜类莴笋农、林、牧、渔业141蔬菜类胡萝卜农、林、牧、渔业142蔬菜类青萝卜农、林、牧、渔业143蔬菜类白萝卜农、林、牧、渔业144蔬菜类芋头农、林、牧、渔业145蔬菜类山药农、林、牧、渔业146蔬菜类茭白农、林、牧、渔业147蔬菜类葱农、林、牧、渔业148蔬菜类蒜农、林、牧、渔业149蔬菜类姜农、林、牧、渔业150蔬菜类杏鲍菇农、林、牧、渔业151蔬菜类茶树菇农、林、牧、渔业152蔬菜类蟹味菇农、林、牧、渔业153蔬菜类鸡腿菇农、林、牧、渔业154蔬菜类金针菇农、林、牧、渔业155蔬菜类口蘑农、林、牧、渔业156水果类柑橘类(蜜柑、广柑、芦柑、蜜桔等等)农、林、牧、渔业157水果类橙类(橙、脐橙等)农、林、牧、渔业158水果类柚类(红柚、蜜柚等)农、林、牧、渔业159水果类柠檬农、林、牧、渔业160水果类苹果类(青苹果、红富士等)农、林、牧、渔业161水果类梨类(鸭梨、贡梨、香梨等)农、林、牧、渔业162水果类蕉类(香蕉、芭蕉等)农、林、牧、渔业163水果类葡萄类(葡萄、青提等)农、林、牧、渔业164水果类桂圆农、林、牧、渔业165水果类冬枣农、林、牧、渔业166水果类瓜类(西瓜、哈密瓜等)农、林、牧、渔业167豆乳制品类豆腐皮制造业168豆乳制品类豆腐制造业169豆乳制品类纯牛奶制造业170豆乳制品类酸牛奶制造业171速冻食品速冻水饺制造业172速冻食品速冻馄饨制造业173干货调料类花椒制造业174干货调料类八角制造业175干货调料类桂皮制造业176干货调料类陈皮制造业177干货调料类香油制造业178干货调料类酵母制造业179干货调料类生粉制造业180干货调料类米粉制造业181干货调料类粉丝制造业182干货调料类黑木耳制造业183干货调料类银耳制造业184干货调料类紫菜制造业185干货调料类干香菇制造业186干货调料类冬菇制造业187干货调料类红枣制造业188干货调料类蜜枣制造业189干货调料类水产干货制造业190干货调料类食盐制造业191干货调料类绵白糖制造业192干货调料类白砂糖制造业193干货调料类红糖制造业194干货调料类单晶冰糖制造业195干货调料类酱油制造业196干货调料类食醋制造业197干货调料类味精制造业198干货调料类酱料制造业199干货调料类鱼露制造业200干货调料类蚝油制造业201饮料类双柚汁制造业202饮料类可乐制造业203饮料类橙汁制造业204饮料类王老吉制造业205饮料类椰汁制造业3.2.1备注上表所属行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进行划分(GB/T4754-2017);2.本表仅列举采购人食堂常用鲜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鲜蔬、水果、米面油、蛋及蛋制品类、调料及豆奶制品等食材,项目实际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表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3.3采购产品详细清单及技术指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序号指标种类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1)肉类的理化指标及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或采购人所在地区最新标准执行。★否2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否3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3)肉类供应商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供货时一并提交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必要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否4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4)所供生鲜肉确保为出厂后48小时内;冻肉确保为出厂后3个月内,鸡蛋确保为在生产后一周内。★否5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5)保证所供肉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参考正规市场品质及来源。不供应散户及其他溯源不清的鲜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蛋及蛋制品类食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是6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6)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否7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7)食品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否8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8)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投标人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9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9)蔬菜和水果化学药物不超标,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黄叶、泥沙;包装食品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在保质期范围内,保持较好的外观。★否10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10)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蔬菜来源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不供应散户溯源不清的蔬菜及其他食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是11技术指标总体质量要求(11)配送食材送达时不超过食材生产日期至保质期限日的1/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10天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否12技术指标通用质量要求(1)鲜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脂肪洁白;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肉质有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不粘手;外表微干或微湿润,脂肪团聚于表面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否13技术指标通用质量要求(2)冻品外包装需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否14技术指标鲜猪肉通用质量要求猪主要部位肉符合GB/T 9959.1和GB/T9959.3等规定。包括去骨前腿肉、去骨后腿肉、带骨方肉和去骨方肉,均要求一级。肌肉颜色为鲜红色,脂肪颜色为白色。肥膘厚度1.0~2.5cm,质地呈现肉色红、光亮、致密,没有霜降或异味。△否15技术指标五花肉质量要求一级五花肉,肥膘厚度≤2.0cm,肥瘦相间,肉质细腻,三层见花。△否16技术指标技术指标 肋排质量要求肋排去剔前排后11-13根肋骨,整块重量1.2KG-1.8KG,纹理清晰,边缘整齐。△否17技术指标猪脏器及副产品质量要求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凝血块、无血污、泥污、颜色正常。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粘膜、无边油。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净粘膜。舌: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无舌苔、附肉少、无血污、泥污。耳: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蹄爪类: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残留。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直、干燥。猪心: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瘀血,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猪肝: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密,肝叶完整,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无胆汁污染,微有腥味。猪口条: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无病伤,无异物。猪尾: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否18技术指标鲜牛肉通用质量要求精修牛肉,颜色呈正常鲜红状,脂肪微黄,表面有光泽有正常油脂分泌,触摸略感粘稠,按压有弹性,无发酸发臭气味,无腐坏变色现象,挤压无水溢出。△否19技术指标牛柳(牛里脊肉)质量要求精修牛里脊,圆形长条,形如黄瓜,肉质非常细嫩。△否20技术指标牛腩质量要求精修牛腩肉,牛腹部及靠近牛肋处的松软肌肉,带有筋、肉、油花的肉块。△否21技术指标鲜羊肉质量要求精修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否22技术指标鲜冻鱼质量要求体表光滑,有鳞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净膛鱼鳞片,内脏,鱼鳃去除干净,无残留物,眼球外突饱满透明,无异味。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否23技术指标冻畜肉质量要求色泽: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外表: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气味: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包装: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否24技术指标鲜鸡(鸭、鹅)类质量要求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常颜色、无残羽(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气味: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否25技术指标鲜鸡类各部件质量要求鸡爪:品质新鲜、呈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血污、血水、无残缺、脚趾根上无黑斑、允许有少量红斑。鸡翅:品质新鲜、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及溃烂、无血水血污、允许有少数红斑、允许剪修但最大范围不超转弯关节处。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品质新鲜、无残骨无伤斑及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外形美观。鸡胸肉:品质新鲜、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鸡肝:品质新鲜、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染无血渍。鸡胗: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内容物、鸡内金、腺胃、肠管及脂肪,无出血、瘀血、病变。鸡心:品质新鲜、褐红色,脂肪稍红,组织结实,有弹性,心房内无瘀血、病变,气味正常。鸡脖:品质新鲜、去劲部皮、无羽毛、无血污。鸡头: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伤斑、无溃烂、无血污。△否26技术指标禽肉(冻)质量要求色泽: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外表: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气味:无腐臭气味包装: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否27技术指标鸡蛋质量要求一级清洁鸡蛋,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圆形,具有蛋壳固有的色泽,表面无肉眼可见污物,鸡蛋新鲜,蛋白浓稠、蛋黄圆润,单个鸡蛋重量58~68g。#否28技术指标面条米线质量要求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无杂质。以小麦、大米为原料的面条、米线颜色呈白色、乳白色、奶黄色,色亮不发灰发暗。表面结构细密、光滑。软硬适中,爽口不粘牙,口感光滑,具有清香,无异味。△否29技术指标冻品质量要求冻品外包装需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是30技术指标蔬菜质量要求供应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否31技术指标蔬菜质量要求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否32技术指标水果质量要求供应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否33技术指标豆腐及豆制品质量要求须保证食品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否34技术指标大米质量标准符合GB/T 1354-2018中关于一级米的标准,加工精度为精碾,小碎米含量≤1.0%,不完善粒≤3.0%,带壳稗粒≤3粒/公斤,带谷粒≤4粒/公斤。#否35技术指标面粉(含面粉配料)质量标准通用面粉达GB/T 1355-2021国家标准。#否36技术指标面粉(含面粉配料)质量标准高筋面粉达GB/T 8607-1988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GB8608-1988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否37技术指标食用油通用标准供应非转基因食用油。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否38技术指标大豆油质量标准符合质量标准GB/T1535-2017,质量等级一级,色泽为淡黄至浅黄色,冷冻实验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水分及挥发物质含量≤0.10%,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0.50ng/g,过氧化值≤5.0mmol/kg,烟点≥190℃。△否39技术指标其他食材质量标准以上未详细列明的商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否40技术指标特殊准入认证要求对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在验收时提供 SC 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是3.4服务要求序号指标种类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硬件设施要求仓储设施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确保所有食堂按时送货。(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是2硬件设施要求物流设施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中心,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确保所有食堂按时送货。(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是3硬件设施要求配送车辆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固定租赁2台以上冷藏车辆,确保24小时响应,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确保所有食堂按时送货。(自有车辆提供自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是4综合供应能力要求猪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签约的猪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5综合供应能力要求牛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签约的牛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6综合供应能力要求羊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签约的羊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7综合供应能力要求禽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签约的禽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8综合供应能力要求果蔬供应链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自有、签约的蔬菜、水果基地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9综合供应能力要求主食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签约的大米、面粉生产基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10综合供应能力要求食用油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食用油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含二级分销)资格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11综合供应能力要求牛奶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牛奶生产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含二级分销)资格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是12综合供应能力要求采购能力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具有鲜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鲜蔬、水果、米面油、蛋及蛋制品类、调料及豆奶制品等食材与本标项拟配送相关食材的进货内容。(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的从上游供货商进货单或双方的合作协议或交易发票。合作协议或交易发票中应体现投标人名称。)△是13综合供应能力要求简易加工能力要求能够完成本合同采购鲜冻禽畜肉的简易加工,如切丝、丁、块、片、蔬菜洗净削皮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14综合供应能力要求运输卫生要求投标人整个运输过程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卫生。冷冻制品、冷冻家禽、鲜猪肉、生鲜蛋奶等冷链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藏车进行运输。★否15综合供应能力要求运输工具管理要求投标人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管理范围,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否16综合供应能力要求安全完整包装要求包装产品交付时,必须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否17综合供应能力要求一般配送要求采购人按期(日/周)向投标人发布采购内容,投标人应在送货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在次日6点30分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18综合供应能力要求应急配送要求1.投标人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全天候备勤;2.在收到采购人布置的临时采购需求后1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完成配送;3.如2小时内未能按时将采购人需求食材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将按违约进行处罚,第一次扣除2000元,第二次扣除5000元,出现三次即终止供货合同;4.上述罚款在当月货款结算时先行扣除,再行支付当月应付货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19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质量检验场所要求投标人具有自有、租赁或固定合作质检实验室,能够用于检测本项目采购的食材。(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是20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质量检验能力要求(1)能够检测肉制品、成品和半成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甜味剂、着色剂、漂白剂、酸度调节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21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质量检验能力要求(2)能够检测鲜冻禽畜肉中的瘦肉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22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质量检验能力要求(3)能够检测所供食材中的微生物,至少包括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23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质量检验能力要求(4)能够检测所供食材中的重金属,至少包括铅(Pb)镉(Cd)汞(Hg)砷(As)铬(Cr)。(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24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质量检验能力要求(5)能够检测所供食材中的农药(敌敌畏、六六六、滴滴涕、)和兽药(磺胺类、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地塞米松、喹乙醇代谢物、氯丙嗪、替米考星、甲硝锉、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氯毒素、AOZ、SEM、无氯芬酸钠)等残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是3.5其他要求无4人员要求4.1团队要求4.1.1服务团队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务必保证运营服务质量。提供的服务团队应保持稳定,承诺项目执行期间人员变动不超过20%。2.投标人服务团队须配有以下人员,出具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所有人员必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除会计外必须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的应出具工作简历,予以加分考虑。1)经理1人,具有5年及以上食材供应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且能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如劳动合同)。2)供应业务员2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材供应项目工作经验。3)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4)采购员2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材采购工作经验。5)会计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6)配送司机2名,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上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5管理实施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科学合理的供应方案。方案应包含服务团队管理措施、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储存分拣管理措施、科学合理运输措施等。1.投标人应提供质量安全把控方案。方案内容详细描述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措施、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内容,确保提供食材安全可靠。2.投标人供应以下食品的,采购人全部退货。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10)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3.凡投标人所供应货物应为原箱包装,拆包或重组包装的应提前向采购人说明,定量包装批量误差不应超过实际标示的5%。以上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6风险管控要求6.1应急保障方案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充分供应、按时保障等措施,确保采购人食材及时供应不间断。6.2违约风险管控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先送货后结账的模式,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以下约定及合同违约相关条款处理:(a)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供餐延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立即终止供货合同;(b)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立即终止供货合同;(c)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2000元,第二次扣除5000元,出现三次即终止供货合同;(d)凡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并拒绝退换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且出现二次即终止供货合同;(e)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专人对食材进行抽检,若发现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退换货,第一次出现扣除2000元,第二次扣除5000元,出现三次即终止供货合同。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a)投标人以书面、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包括对部分食材不再供货;(b)投标人虽未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但1天没有供应采购人采购的货物,包括对部分食材没有供货;(c)投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提价的。7履约验收要求7.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按日验收1.验收人员: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小组,投标人送货人员应积极配合验收。2.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组织验收。3.验收方式:现场验收。4.验收内容: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重量、数量、价格是否与采购人的预定量一致。7.2具体要求1.验收场所的准备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进行验收,采购人定期清扫消毒,中标人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人及时清理。2.验收人员按订单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有权拒收价格明显偏高、腐烂、外包装不完整或其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食材。3.验收流程(1)投标人应在验收时提供与送货内容一致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2)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3)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货物,按核对品种→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质量、价格验收→签名确认→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所有食材都要鉴别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对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需向投标人提出退货和更换,决不允许不合格品流入。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卫生合格报告书,肉类产品应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开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票、产品检疫合格证,证明内容与产品内容要一致。蔬菜类应提供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证明内容与产品内容要一致。投标人以提供原件为主,不能留原件的提供复印件。(4)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抽查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过关或影响食用安全的,对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必须退货或更换。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验收人员直接向投标人提出退(补)货申请,投标人按照申请内容给予退(补)货。发现质量隐患,但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5.包装带箱、筐的食材按照去除箱、筐后的重量计算。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库管人员进行倒筐称重,共同签字确认。7.3货物验收方案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货物验收方案。对规定各项验收指标提出明确的验收前提条件和验收依据及标准,列明需要移交和交付的各类检验报告和证明证书。对验收中可能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8其他要求8.1必备要求8.1.1通用必备要求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8.2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按月结算付款安排1.核对货款每月5日前中标人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主动与采购人核对上一个月的货款。2.付款方式收到发票后,在满足付款条件后支付。按月100.08.3其他要求8.3.1定价和结算依据1.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结算价格=折扣率×基准价(按实结算)2.所有配送食堂物资的价格按每月定价一次。3.结算: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1799&topicId=19003)”发布的当月市区三家国有农贸市场每周参考价格的均价为基准价,结合中标人报价折扣率进行结算。如采购人需要采购的物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无价格的,则物品的价格依次按京东网京东超市、美团小象超市APP对应价格为基准价(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询价确定)。基准价定价顺序:(1)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当月市区三家国有农贸市场每周参考价格的均价作为下一个月的基准价。(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无价格的物品,依次按京东网京东超市、美团小象超市APP对应价格为下一个月的基准价,每月月底前询价,采购人询价人员和投标人备案的管理人员在询价表中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不参加询价工作,需书面提前2天给予答复函,并对询价给予承认。4.结算价格:投标人应在定价依据基础上,同时结合产品价格、包装、运输、仓储装卸、售后服务、搬运费、税金、加班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情况,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5.如遇某品目食材市场价格在一个价格周期内出现剧烈波动超过5%以上的,中标人应主动向采购人提交申请,经双方友好协商,该食材的结算价格在该价格周期可做调整。附件1违约处罚联系单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单位全称违约时间违约事由:处罚金额或处罚决定:中标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招标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备 注注:1.中标单位收到本联系单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若超时,招标单位将按中标单位默认此表所述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2.本表一式二份,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各存1份。附件2:基准价询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人拟定价格中标单位报价最终确 认价备注序号食材名称价格金额中标单位报价中标单位报价最终确 认价注:1.中标单位有义务向采购人及时推荐新鲜当季食材;2.本表为采购人次月所购食材结算依据,如次月结算食材未在此表内,则按招标文件基准价定价顺序协商确认价格;3.本表一式二份,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各存一份。采购人名称(盖章):中标单位名称(盖章):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单位:%项目名称技术需求中标折扣率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中标折扣率大写:(按实结算) 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中标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6、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无七、项目服务期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2.实施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每月5日前乙方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主动与甲方核对上一个月的货款。收到发票后,甲方在满足付款条件后支付。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二、货物包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1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分项评审依据及标准分值1认证证书1.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具有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具有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所有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提供本项目公告日前获得的上述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2投标人业绩有效案例为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食材供应项目案例(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食材),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分3项目组人员1.投入本项目的经理(1人):具有5年及以上食材供应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2.投入本项目的供应业务员(2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材供应项目工作经验,得0.5分;3.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4.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员(2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材采购工作经验,得1分;5.投入本项目的会计(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得0.5分;6.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司机(2人):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分。注:以上人员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54满足指标要求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1分,共计22项,共计22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0.5分,共计24项,共计12分。对于同一指标项中的多条(行)描述,有一条(行)描述不满足,该项不得分。34分5项目需求理解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整体技术业务需求等内容的理解分析是否全面、准确、详细等进行打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全面、准确、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详细、透彻且有独到的思考和分析,得5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阐述的内容有一定的分析但不够详尽,得3分;——对项目需求基本理解,阐述的内容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1分;——对项目需求不理解或理解错误,以及未提供需求理解的,得0分。5分6供应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服务团队管理、内部采购管理、储存分拣管理、科学合理运输等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3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5分7质量安全把控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3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5分8应急保障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在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3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5分9货物验收方案根据方案中的验收流程、验收依据及标准等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3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5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价格分(30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资料,承诺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页码)(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页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7)主要业绩证明……………………………………………………………………(页码)(8)技术解决方案……………………………………………………………………(页码)(9)组织实施方案……………………………………………………………………(页码)(10)售后服务方案…………………………………………………………………(页码)(11)供应商售后服务证明材料……………………………………………………(页码)(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14)备品备件及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清单……………………………………(页码)(15)培训计划……………………………………………………………………(页码)(16)验收方案……………………………………………………………………(页码)(17)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一、投标函致:根据贵方招标文件(填写招标编号:)的要求,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填写单位、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声明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本公司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的约束。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填写姓名)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投标人: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系(填写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主要业绩证明附表:相关项目建设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合同金额(万元)开竣工日期项目地址与采购单位联系电话所在页码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并注明页码。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技术解决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货物部分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服务部分(如有)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人员数量服务内容12…注:1.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2.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原厂技术说明等)。3.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附: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九、组织实施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 工作日内容123456789101112131415…注:投标人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售后服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注册地址服务技术人员数量联系电话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投标人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售后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项目小组人员名单(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截止投标时间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小组人员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情况表(以社保部门出具缴纳凭证作附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备品备件及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清单(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五、培训计划(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附表:培训日程及费用课程名称提供的资料持续时间授课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地点课程费用费用总计注解:A课程清单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提供以下详细资料:1.课程概要2.课程目的3.教学方式4.先决条件5.教材目录B按照附表A提供授课教师的简历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六、验收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七、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或其他报价项投标折扣率(%)备注1投标折扣率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否则不需要提供。]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人民银行会同***、***、保监会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研究制定了《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见附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统计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内相关机构。附件: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J门类(金融业)活动的企业。三、行业分类。采用复合分类方法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分类。首先,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其次,将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将其他金融业分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三类。最后,按经济性质将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将资本市场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证券业金融机构;将保险业金融企业划为保险业金融机构;将其他金融业企业分为信托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四、划型标准指标。采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四个季度末法人并表口径的资产总额(信托公司为信托资产)平均值作为划型指标,该指标以监管部门数据为准。五、指标标准值。依据指标标准值,将各类金融业企业划分为大、中、小、微四个规模类型,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及以上的为大型企业。(一)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证券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1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保险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信托公司。信托资产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信托资产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金融控股公司。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组织实施。由人民银行会同***、***、保监会和统计局联合组成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工作组,负责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的实施、后期评估和调整工作,按年组织金融业企业规模认定,并在人民银行建立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增相应的字段模块。经过认定的金融业企业在系统中进行规模登记,方便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查询使用。七、标准值的评估和调整。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工作组毎五年对划型标准值受经济发展与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响程度进行评估和调整。八、本规定的中型金融业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金融业企业下限。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九、融资担保公司参照本规定中“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标准划型。十、本规定由人民银行会同***,***、保监会和统计局负责解释。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