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2025)



2025年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724210200012717-XM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9.2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鑫宇泰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北大街甲2号431室
中标金额:179.2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鑫宇泰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北大街甲2号431室
9111010778020672XW
179.21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2.1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鑫宇泰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179.21万元
179.21万元
无。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宝林(评标委员会组长)、张亚利、罗笑春、周俊、纪庆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        
联系方式:纪庆学,68874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            
联系方式:刘思彤,81927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彤
电 话:  8192737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5:19

评审专家名单
许宝林(评标委员会组长)、张亚利、罗笑春、周俊、纪庆学(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79.2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思彤

项目联系电话
81927379

采购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887407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1927379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2025年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1010724210200012717-XM001项目名称:2025年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9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3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7第七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9投标邀请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的委托对2025年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11010724210200012717-XM001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六、采购联系方式:纪庆学68874077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1927379十、招标内容及用途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招标内容:环卫中心及衙门口场站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预算控制金额:1,794,000元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八)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十一、招标文件获得方式:(免费下载)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售价及获取方式:免费下载,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1)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或“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证书驱动下载: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或“电子营业执照驱动程序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3)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或“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进行自助注册绑定,注册完成后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注: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并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12、询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15:30询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711室)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答疑。十三、电子投标、开标、解密时间及地点:1、电子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3、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后30分钟(开标时间即开启时间)。4、开标、解密地点及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为保证开标解密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投标人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解密阶段技术电话:010-86483801(1)未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程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等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说明。(3)开标时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14.开标、解密及唱标”。十八、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电话:81927379联系人:刘思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说明本项目投标、开标及评标将配套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制作并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使用符合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进行上述操作,操作同时不要插入其它认证证书。3、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4、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其中带★号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未按要求响应,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序号项 目内 容说明与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组成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1-1★营业执照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书1-4★投标人信用记录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书3、投标一览表4、投标分项报价表5、偏离表6、服务方案7、服务团队8、投标人履约能力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4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否5是否允许转包否6是否允许分包否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9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10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日(从开标日起计算)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投标人须知总则定义:1.1.1“采购人”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1.2.2“潜在投标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3.3“投标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4.4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公告发布的指定媒体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1.5.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对应条款。1.6.6本项目电子投标各项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已在本招标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和演示视频中进行说明,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7.7评审时,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投标人相关电子投标文件原件的权利。合格投标人的条件1.8.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9.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1.10.10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1.11.11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的下载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1.1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3.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14.14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和采购人。1.15.1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相关部门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6.1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费用1.17.17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1.18.18采购中心提供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且不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19.19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20.20任何已按规定程序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21.21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1.2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中心网站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指定媒体上以公告的形式通知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范围、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3.23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的其中一包或几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投标报价须包含一包中采购清单及采购需求中所列的全部内容,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拆开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24.2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5.25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内容要求1.26.26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电子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27.27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中规定的顺序和格式,编制并上传提交。1.28.28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要求,照片件、扫描件、影印件、截图件等与其具有同等效力。1.29.29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无效的文件视为未提供。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无特殊要求的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制作工具客户端填报投标一览表,填报的投标总价不得为零、为空,否则作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处理。(4)请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填报的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均不得为零、为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所涉及服务人员工资、福利费、税费及其他相关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0.30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31.31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投标人是否同意延长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声明。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规定1.32.32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3.3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1.34.34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为无效盖章。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具体说明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电子投标截止时间1.35.35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和撤销1.36.3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对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进行撤回或重新上传。1.37.37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及唱标开标、解密及唱标1.38.38本项目采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标。采购中心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在使用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对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39.39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如所有投标人均自行解密成功,则结束解密进入唱标环节;如有投标人未解密成功,则解密时间倒计时至截止时间后进入唱标环节。解密程序结束后,有效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在系统内展示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报价。1.40.40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1.41开标时,到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如部分投标人未进行自行解密、未解密成功,或解密后投标报价为零、为空的,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42.42开标时,到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自行解密成功的,该项目将暂停开标,另行通知开标、解密时间。暂停开标期间,投标人无法修改或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3.4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步骤和要求选取评审专家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4.44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选取评审专家。1.45.45本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1.46.46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47.47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认定为无效投标:(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对招标文件中规定所有带★部分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包括其中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3)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情形的;(4)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5)电子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8.48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开标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投标报价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时显示的投标报价内容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17.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1.49.49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50.50投标人的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51.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按照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1.52.5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及汇总,并按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1.53.53投标人评分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54.54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过程要求1.55.55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中标、未中标通知中标通知1.56.5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中心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57.57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未中标通知1.58.58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供应商可致电采购中心咨询本单位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原因、评审汇总得分及排序等相关信息。签订合同签订合同1.59.59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60.60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1.61.61因质疑投诉、不可抗力或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推荐顺序与其他合格的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1.62.62合同签订后交采购中心存档1份。质疑质疑1.63.6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1.64.6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合同等由采购人提出的内容及采购结束后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采购人义务事项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政府采购组织程序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采购中心义务事项的,由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1.65.6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6.6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67.6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68.68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69.69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70.70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面提交质疑函原件(由授权代表提交的,还须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1.71.71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1.72.72不符合上述26.2-26.9条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1.73.73供应商如果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或在质疑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质疑函格式: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手机:传真: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采购编号: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分类:□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执行程序□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公章:提交日期: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1794000元。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项目概述(1)项目基本情况1.区位及面积。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位于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图书馆总馆)以及古城南路11号(少儿馆),总建筑面积12278平方米,其中总馆地上4层,地下1层(包括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共9042平方米;少儿馆地上四层,共3236平方米。2.设备设施系统及规划情况。图书馆防火等级为二类多层;内部设有变配电室,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消防监控系统,供暖系统等,总馆楼内有电梯1部。(2)采购范围及服务描述采购范围服务描述房屋安全管理进行日常房屋完好性的检查及常规维护,使房屋建筑物完好。设备设施管理对物业设备设施提供专业管理服务,使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工程管理配电室、空调机房运行值守,电气设备、给排水、供暖等日常小修服务等,以及突发故障应急处置。环境卫生管理为楼内所有公共区域(不限于楼梯、大厅、天台、电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停车场及门前三包等区域)等实施提供有效的日常保洁服务,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消纳和化粪池清掏等,保证楼宇办公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负责楼内绿植的日常养护。安保服务负责图书馆总馆和少儿馆安保服务,负责图书馆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要求,具体负责各出入口、微型消防站、公共区域日常安防、站岗巡逻、防火巡查、综合服务,车场管理和车辆引导等职责,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消防中控服务一层消防中控室 、24小时值班,消防设备设施定期巡视检查。前台问询服务提供前台接待及问询服务、文化活动服务保障等。(3)物业服务标准参照依据参照京建发〔2010〕507号文件要求的《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大厦服务标准》执行;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见第三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4)服务提供地点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图书馆总馆)以及古城南路11号(少儿馆)。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区域:负责石景山区图书馆(地址为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及石景山区图书馆少儿馆(石景山区古城南路11号),合计馆舍面积12278㎡。服务范围包括:消防安全管理(中控员需具备专业资格证),供电设备管理,给排水运行管理,综合维修管理服务(电工需具备专业资格证),环境保洁管理服务,安保服务(包括安保、秩序维护等),应急处置管理,以及垃圾清运处理和绿植维护。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岗位需求:部门岗位人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工程部综合服务及协调(辅助管理)1工程部高、低压电工(各1人,持证)2工程部综合维修2环境管理部(保洁)保洁主管1环境管理部(保洁)领班2环境管理部(保洁)楼层保洁员5安保部(包括秩序维护、综合咨询服务等)安保主管1安保部(包括秩序维护、综合咨询服务等)中控员及秩序维护(文明引导、巡逻)10安保部(包括秩序维护、综合咨询服务等)保安员(持证)3合计28详细情况如下:(一)项目经理1.全面负责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范围内的物业服务综合管理,根据图书馆实际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物业团队接管和进驻方案,依据图书馆整体工作计划制定物业服务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图书馆各类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总结和向图书馆汇报。2.统筹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范围内物业团队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调度管理、人员培训,服务项目实施,合理调配人员并定期开展检查和考核。3.统筹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房屋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及档案。4.统筹实施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日常开放各项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管理、小型维修及修缮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图书馆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暖通设备、给排水设备等各项设备设施运转正常。5.统筹实施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对外开放的日常保障工作,包括环境卫生、文明引导、馆内开放区域的秩序维护、停车场秩序维护,前台咨询解答,以及协助图书馆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会议的会场服务保障工作。6.负责对接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包括属地街道、消防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各执法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相关单位。7.协助图书馆处置对外开放过程中发生的消防、治安、交通、工程施工,以及极端天气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8.根据图书馆整体工作计划及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完成日常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并协助完成图书馆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二)消防安全管理1.服务内容负责日常的消防系统值守,负责月度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消防中控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二氧化碳等灭火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监督、配合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场维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2.服务标准2.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2.2定期巡视检查消防设备,完成率100%。2.3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完成率100%。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保质保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4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检查次数,有故障时,通知维保单位维修人员及时维修。2.5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演习。2.6配合图书馆完成消防、电气检测工作,取得消防电气检测报告。3.运行管理要求3.1管理制度。依据消防泵房的功能及特点,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并在机房显著位置上墙张贴。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应以保障消防设备机房的安全、正常运行为标准,内容应包括: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时的处理方法、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外来人员进入设备所在机房的授权、出入登记、设备所在机房内的物品存放以及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等事项;3.2消防值班。值班应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本班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设备的当前状态(运行、停止、待修等)及设备调整情况说明;交班接班人上岗时间、下岗时间。主管应每日检查值班工作记录并确认签字;3.3设备运行。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每天进行一次各类信息检查,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各种主要控制设备正常运行、开关灵活,各系统联动正常。3.4现场管理。标识清晰、干净整洁、无尘土、无杂物堆放,通风、照明、门窗、锁等设施良好;各种阀门开关灵活、性能可靠,主要阀门标识清晰、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压力表、温度表显示正常;电梯轿厢、井道、机房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设备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保存所有相应的巡检报告。3.5日常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涉及系统操作及维护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合甲方约请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对楼宇进行必要的消检、电检,保存好所有的相关检查、检测报告以及各项整改记录等文件以备查;定期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并留有相应的培训记录。3.6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4.维护维修要求4.1监督、配合甲方委托的专业单位的保养实施工作。对于专业单位保养计划的实施以及维修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记录,记录应包括维护(维修、急修)时间、工作内容、完成情况等以备查;在意外故障出现时,专业单位维修人员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制定应急故障处理措施并严格按照执行;应建立上述设备运行情况的自查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以保证对委托服务的有效监管。4.2在意外故障出现时,维修人员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制定应急故障处理措施并严格按照执行;应建立上述设备运行情况的自查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以保证对委托服务的有效监管。5.应急维修5.1当接到报修信息后,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工作随即展开,一般故障的修复不应超过24小时;5.2当故障在规定时间内确实无法修复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人员并采取相应的跟进措施。(三)供电设备管理负责配电室的日常值守,监督、配合维护单位进行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1.服务内容对图书馆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并进行日常巡视管理。2.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完全;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人员到场及时排除故障,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3.运行管理要求3.1管理制度。依据各设备及设备所在机房的功能及特点,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并在设备所在机房显著位置上墙张贴。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应以保障设备及设备所在机房的安全、正常运行为标准,内容应包括:各专业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时的处理方法、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外来人员进入设备所在机房的授权、出入登记、设备所在机房内的物品存放以及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等事项;3.2工程值班。值班应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本班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设备的当前状态(运行、停止、待修等)及设备调整情况说明;交班接班人上岗时间、下岗时间,工程主管人员每日检查值班工作记录的确认签字等;所有无人值守的机房,都应当建立定时巡视制度,并有相应的《巡视签到表》。3.3设备运行。重要设备及主要附属设备应建立相应的设备运行记录;重要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运行记录中,应记载设备的起、停时间,运行参数,设备运行状况、发生故障的时间及处理经过、运行记录表的抄表频次;重要设备的运行参数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抄表间隔,各种主要控制设备正常运行、开关灵活,各系统联动正常。3.4现场管理。设备及所在机房、管道井内标识清晰、干净整洁、无尘土、无杂物堆放,通风、照明、门窗、锁等设施良好;各种阀门开关灵活、性能可靠,主要阀门标识清晰、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压力表、温度表显示正常;电梯轿厢、井道、机房环境整洁、卫生良好;电梯专用工具悬挂或码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晰;机电设备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人员对公共照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装修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保存所有相应的巡检报告。3.5日常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涉及系统操作及维护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合甲方按时约请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对楼宇进行必要的消检、电检,保存好所有的相关检查、检测报告以及各项整改记录等文件以备查;定期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并留有相应的培训记录。3.6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建立和管理工程档案,档案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四)排水设备运行管理监督、配合维保单位进行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保证图书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1.服务内容对图书馆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养护。2.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维修人员解决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3.运行管理要求3.1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应以保障设备及设备所在机房的安全、正常运行为标准,内容应包括: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时的处理方法、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外来人员进入设备所在机房的授权、出入登记、机房内的物品存放以及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等事项;3.2工程值班。值班应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本班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设备的当前状态(运行、停止、待修等)及设备调整情况说明;交班接班人上岗时间、下岗时间,工程主管人员每日检查值班工作记录的确认签字等;所有无人值守的机房,都应当建立定时巡视制度,并有相应的《巡视签到表》。3.3设备运行。重要设备及主要附属设备应建立相应的设备运行记录;重要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运行记录中,应记载设备的起、停时间,运行参数,设备运行状况、发生故障的时间及处理经过、运行记录表的抄表频次;重要设备的运行参数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抄表间隔,各种主要控制设备正常运行、开关灵活,各系统联动正常。3.4现场管理。设备及所在机房标识清晰、干净整洁、无尘土、无杂物堆放,通风、照明、门窗、锁等设施良好;各种阀门开关灵活、性能可靠,主要阀门标识清晰、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压力表、温度表显示正常;空调系统检修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保存所有相应的巡检报告。3.5日常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涉及系统操作及维护的《安全操作规程》;保存好所有的相关检查、检测报告以及各项整改记录等文件以备查;定期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并留有相应的培训记录。(五)综合维修管理服务负责馆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每天不定时巡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损坏设备;第一时间上报图书馆相关领导,并及时处理解决问题。物业小修具体包括:1.卫生设备及配件;将残缺的配齐、有破损的及时维修。质量标准达到修缮后给排水畅通,各部位零件齐全、灵活有效、无跑、冒、漏、滴现象,确保正常使用。2.配电设施包括:配电柜、配电箱、配电盘;质量标准达到元器件齐全,显示正常动作可靠,接地良好。3.室内设备包括闸具、电源插座、开关、灯头;质量标准达到正常使用。4.配电线路包括导线、支持物;质量标准达到良好完整可靠。5.排水管道,检查井等包括楼房排污管道堵塞、排污不畅通;质量标准达到楼房排污管道经疏通后管道畅通,不滴水;井体、池体、井圈、井盖、池盖完好。6.检修门窗;钢木门窗松动、门窗扇开关不灵活、脱榫、槽朽、开焊、小五金缺损的及时修补;质量标准达到修缮后的钢木门窗开关灵活不松动,框与墙体结合牢固,五金齐全;玻璃装钉牢固,腻子饱满,窗纱紧绷,不露纱头。7.空调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养护。8.供暖设备:供暖周期进度日常检查巡视,保证供暖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冒滴漏等情况简易应急处理。(六)环境保洁服务负责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大楼内的楼道、走廊、卫生间、会议室、多功能厅、外围(地)面、明沟、门、窗、灯具、等设施和器皿,所有公共部位设施,红线规划内的道路等所有公共场地及设施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等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所有环境卫生保洁。清洁服务时间:早上:7:00--11:30,13:30--16:30服务标准:1.日常服务内容及标准达到地面、扶手、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附体、会议室座椅、各类宣传牌、橱窗及有关附体,消防楼梯区域等,及时清除各种垃圾等杂物,无积灰、印迹、污渍,雨天做好防滑工作和各种提示语。2.各楼层等特定区域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达到:地面、墙面、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附体,公用设施表面及卫生间。楼道地面严格按要求清洁、垃圾的收集及日常消杀工作,定点巡视,并随时保持清洁。3.不锈钢保洁达到标准:包括所有不锈钢制品、设施、设备,除有明确规定的保洁要求外,至少每二个月用不锈钢油保养一次。不锈钢表面无污渍、无灰尘。4.垃圾分类及清运:垃圾箱、筒的垃圾存量不超过上缘,每日清理二次,垃圾不在筒箱内过夜。垃圾中转站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每周消毒一次,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待清运单位集中处置,其中公共区域、卫生间无堆积垃圾。5.图书馆玻璃墙内侧每年2次清洁,无灰尘、表面无污渍、保持明亮。具体标准如下:区域项目工作内容标准保洁频率楼层楼梯及护栏除尘、清洁清洁无灰尘,不锈钢护栏光亮每日循环保洁、检查,发现污渍及时处理楼层标识牌(各类)除尘无积灰每日清抹一次楼层消防栓除尘无灰尘每周清抹一次楼层风口除尘无积灰每季度冲洗一次楼层垃圾箱清除垃圾、外表抹净无垃圾满溢,无拖挂每日及时清洗楼层门框除尘无灰尘、无手印、明亮循环保洁,每星期保洁一次楼层玻璃清洗无积灰、无划痕,明亮循环保洁,每年保洁两次楼层楼道装饰物除尘无灰尘每日清抹一次楼层楼层地面除尘、清洁地面光洁、无污渍随时打扫楼层楼层墙面、墙裙清洗、除尘无蜘蛛网、无悬挂、无积灰每月清洗一次楼层天花板、灯具清洗、除尘无蜘蛛网、无悬挂、无积灰每周清洗一次楼层楼内绿植擦抹常规管理定期浇水、无积尘,每周一次洗手间尿斗、坐厕、面盆除污垢(用中性药剂)除锈斑、消毒无污垢、无积垢、清洁随时保持畅通,无漏水,无污垢,垃圾袋定时更换洗手间水龙头抹净无水锈、无污渍循环保洁,每天清洁一次洗手间镜面抹净无水迹、无污渍、明亮循环保洁,每天清洁二次洗手间地面清洗、消毒无垃圾、无水迹、无污渍循环保洁,每天清洁一次洗手间墙面除尘无灰尘、无污渍循环保洁,每月整体清洁一次洗手间门和门框除尘无灰尘、无污渍循环保洁,每天清洁一次洗手间台面抹净无水迹、无污渍循环保洁,每日清洗一次洗手间废物箱清除垃圾、外表清洁无垃圾满溢、无污渍每日及时清洗洗手间扶手、栏杆除尘、抹净无灰尘循环保洁,随时清抹楼梯外露管道除尘无灰尘每星期清洁一次楼梯地面清扫无垃圾、无杂物循环保洁,每天清洁一次外围院内地面清扫整洁干净、无白色垃圾循环保洁,每天清洁2次外围铺装路面清扫整洁干净、无白色垃圾循环巡视外围车棚栏杆、旗杆、灯杆除尘、抹净无灰尘、无污渍循环保洁,每天一次其他图书馆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随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七)安保服务及秩序维护乙方负责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安保服务及文明秩序引导,具体负责各出入口、微型消防站、公共区域日常安防、站岗巡逻、综合服务等职责。1.保安人员(1)工作职责:负责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安全、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安保服务情况,做好防电、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范和制止损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和事件发生,维护甲方的安全和秩序;及时处理甲方或服务方(客户)投诉,负责图书馆的入馆流程;违禁检查;查验预约信息;政府各单位来访、各类检查的初步接待、大门内外的安全保障;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门口安全检查;微型消防站;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停车场出入管理、停车场秩序维护、停车场应急事件处置、及时处理车库车辆刮蹭事故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2)服务标准:派驻保安员需为经过北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经统一培训、持有《保安人员资格证》的保安员,保安进场第一时间建立档案并提交《保安人员资格证》;保安人员应礼貌服务,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甲方单位和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并协助予以处置;按规定时间进行上岗及换岗,进行相关工作记录。2.秩序维护及文明引导(1)工作职责:图书馆(总馆及少儿馆)开放期间的文明秩序引导,制止读者在公共场所打闹、喧哗、饮食、吸烟、插队、(疫情流行期间)不正确佩戴口罩等不文明行为,以及非开放期间(夜间)安全巡查和值守。(2)服务标准: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不文明行为要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较好的策略性,服务热情主动、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八)应急处置工作1.面对图书馆开放过程中及设备设施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紧急事件,建立科学、完善、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图,关键环节责任到人。2.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的培训、演练计划,使所有的在岗员工都能够熟悉预案内容,培训后应留有相应的培训记录;3.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已发生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提供书面的《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经过、采取措施、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日期等。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首笔物业管理服务费(约占合同总额60%),2025年7月1日前,乙方支付约定费用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支付乙方第二笔物业服务费(约占合同总额40%),待服务期满后,乙方服务符合本项目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于2026年1月15日前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五、政策要求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中小企业定义: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ᨀ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本项目执行《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政采贷”相关政策。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附表1)和符合性审查(附表2)审查。附表1资格性审查评审表序号资格条件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结论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4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5企业类型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结论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盖章的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内容未出现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5未出现选择性报价6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的情形2、评标标准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4、具体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价指标和分值1投标报价(10分)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重(10%)×100(注: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2服务方案(65分)项目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及相应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及相应措施。服务特点、难点定位准确、分析合理、全面得10分,较好7分,一般4分,较差或无得0分。2服务方案(65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工作方案12分1.人员招收及稳定性措施:提交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得3分;仅提供有关协议或合作证明得1分(不提交不得分)。2.项目整体服务策划:项目的管理模式及运作方法科学、适用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无得0分。3.对本项目的接管、进驻方案:针对本项目提出接管、进驻方案,科学、合理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无得0分。4.投入本项目的物资装备:投入本项目的物资装备科学合理,符合要求3分,一般1分,较差0分。2服务方案(65分)日常服务方案30分1.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合理、可执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2.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3.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给排水、暖通等)管理方案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4.重点区域安保方案、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5.重点岗位人员保障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6.环境卫生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2服务方案(65分)日常管理制度10分1.日常人员考核、培训和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日常考核、培训和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2.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制度: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服务保障制度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方需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方需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方需求得0分。2服务方案(65分)应急预案3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执行性强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0分。3服务团队(15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10分1.有健全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安排能够完全满足管理服务需求,人员选派标准及管理措施符合需求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0分。2.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3.高、低压电工,中控员、保安员,需持有经过认可的资格证书,符合得4分,缺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3服务团队(15分)项目经理5分项目经理:具有专科(含)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类似项目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得3分,3年以下管理经验的得1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需提供项目经理开标前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不得分。4投标人履约能力(10分)投标人业绩7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分。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仅计入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建设完成的,计入1个案例;同一个业主,不同地址、不同名称的项目仅计入1个案例。材料中需有合同首页、甲方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4投标人履约能力(10分)投标人证书3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合计100分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受托方(乙方)石景山区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第1章总则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地址: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负责人: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2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基本类型:公用建筑及相关设施服务区域:石景山区图书馆(地址为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及石景山区图书馆少儿馆(石景山区古城南路11号),合计馆舍面积12278㎡。第2章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第3条乙方向甲方派遣物业管理人员共28人组成项目团队,包括下列人员:项目经理1人;工程部5人(其中具有高、低压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2人,综修工2人);保洁部8人;,安保部14人(其中中控员及保安员需具备专业资格证)。具体岗位情况如下:部门岗位人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工程部综合服务协调(辅助管理)1工程部高、低压电工(各1人,持证)2工程部综合维修2环境管理部(保洁)保洁主管1环境管理部(保洁)领班2环境管理部(保洁)楼层保洁员5安保部(包括秩序维护、综合咨询服务等)安保主管1安保部(包括秩序维护、综合咨询服务等)中控员(持证)及秩序维护(文明引导、巡逻)10安保部(包括秩序维护、综合咨询服务等)保安员(持证)3合计28人员配备合理,管理总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经理资格证书,从事物业管理五年以上、曾担任物业管理负责人二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负责人二年以上,具备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乙方应确保其派遣的物业管理人员身体健康(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且符合项目所要求的专业资质和履职能力。第4条列入本次物业管理的范围为:甲方所有的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传达、安保、秩序管理和消防、监控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给排水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变电配电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照明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弱电系统日常维护;空调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特种设备日常管理;会议服务;家具日常清洁及养护维修;综合维修及巡查和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如会议、活动服务等等)。其他设备设施部分构成明细见附件一。第5条根据图书馆物业的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充分考虑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对本次物管服务的各项内容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渗透。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1.提出服务定位、目标,物业的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2.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准;3.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地点,做好台账。4.管理合同期限内物业相关工作台账和保管设备运行记录,做好工作台账。第6条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大楼内的楼梯、大厅、走廊、屋顶天台、吊顶、平台、雨棚、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花盆、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区域、公共活动场所的台(地)面、明沟、阅览桌椅、墙面、门、窗、灯具、果壳箱等设施和器皿,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设施,红线规划内的道路、园林、停车场(库)、垃圾房等所有公共场地及设施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和灭“四害”等图书馆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所有环境卫生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和消纳(由物业管理服务承接单位负责消纳费用,图书馆不再单独支付)。第7条传达、安保、秩序管理和消防、监控管理。包括能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刊信件收发等;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按照图书馆消防制度建立完善图书馆责任区内的消防工作计划,物管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培训并掌握现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火灾事故。明确防火责任人,保证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对图书馆区域内的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电器火灾报警系统、空气采样报警系统、防火卷帘、消防排烟机组等消防设备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监管和操作使用。第8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和楼内绿植的日常管理,图书馆内绿地、草坪的巡视检查、养护和日常清理。第9条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包括对图书馆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第10条供电设备管理维护。保证变(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全年24小时运行正常,设备完好率99%以上,满足现场工作要求,各类表计显示正常;负责各类照明系统、供用电设备设施(包括配电箱柜、桥架、井道、分电箱、开关、插座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修理并作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工作,亮灯率和插座完好率达到99.9%,保证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楼层配电室进行巡视检查并要有相应的巡查记录表,保证整个大楼的供电安全。第11条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包括中央空调系统、普通空调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具体内容有空调机组、送排风机组、新风机组、管道系统、各种阀类、采气装置、各类风口内外置滤网、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和清洁卫生。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检查保养,每月定期做好各空调机房和空调机组的清洁工作。第12条家具及设施日常清洁及维修;包括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巡查和养护维修;外墙及玻璃幕墙的养护。第13条特种设备管理(电梯、升降机)。保证管辖区域内所有特种设备在办公时段有效运行,电梯按时开启和关闭。轿厢内、外按钮及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维持轿厢整洁。保证停车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设备整洁干净并做好每天的巡查及保养记录工作。第14条综合会议、活动管理:根据需要提供重大会议、庆典、节日、学术活动、布展等活动的服务,包括布置会场、绿化(盆景)摆设和保养、宣传标语悬挂、搬运器材、桌椅、空调、会后清场等工作。制定完备的会务服务工作流程、细则及服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保证各项会议的正常进行。第15条综合维修及巡查:工程综合维修人员日常工作除特定工作外,实行定期巡查维修制,包括配电设施、照明及供用电设施、空调设施、通风设施、给排水设施、房屋及装修设施、其他公用设施等,以及每天对所有区域和房间巡查到一次,并随时记录和处理等。第16条协助配合甲方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4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拟订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实施细则、设备检修计划和材料申购计划。2、管理、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协议项下工作的物业服务人员,乙方应当在收到更换通知后5天之内更换完毕。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为乙方无偿提供管理用房和维修操作用房及内部工作电话、办公桌椅及档案管理用品。4、负责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5、负责提供物业管理和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必备的专用设备和工具。6、负责乙方提出的并经甲方审定的设备维修养护计划中零配件、备件和材料等的采购和保管。7、协调内部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8、负责向乙方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并组织落实。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应具备国家承认的物业管理资质,并按国家规定及本协议约定为甲方配备数量充足、技术合格和经过有关部门岗位资格认定的物业管理及安保人员。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上岗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报甲方备案。3、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遵守甲方有关制度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乙方或乙方物业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且不得因此降低物业管理标准,乙方应及时更换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管理人员。4、对甲方人员违反政策法规、物业管理制度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的行为有权提请甲方有关部门处理。5、负责编制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费用由甲方承担,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设备维保、大中修预算计划。7、负责准确记录、妥善保管设备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帐。8、负责本物业范围内公用设施、设备(主设备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和保养。9、负责设备完好率的统计,每月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提交年度总结。10、负责对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设计缺陷、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或监督实施。11、配合甲方对通讯系统、卫星电视系统、舞台音响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12、本物业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动,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经甲方批准方可实施。13、对突发性事故、灾害和其它公共事件,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抢险、救灾和突击抢修工作。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原始记录和图纸。15、乙方对所管辖甲方的设备、财产的安全负责。因乙方人员无章操作、违章操作或误操作、巡查不认真或不到位、给甲方设备、财产或者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未按规程操作等原因,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16、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影响了甲方正常工作的开展(如各种设备突然处于停滞状态、发生断电、气体泄露、漏水等情况)造成的损失将从所支付的管理费中扣除。17、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卫生不合格、人员安排不到位、空岗等情况,甲方发现后,第一次发《物业服务监督意见书》(见附件八)限期整改,不予纠正的可开具《物业服务过失告知单》(见附件九)交乙方负责人,并依据物业考核制度,视情况从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相应费用。18、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因安保值勤期间工作不负责、服务不到位、空岗等情况,甲方发现后,第一次发《物业服务监督意见书》(见附件八)限期整改,不予纠正的可开具《物业服务过失告知单》(见附件九)交乙方负责人,并依据物业考核制度,视情况从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相应费用。19、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甲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处罚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20、负责乙方人员和财物的安全管理并承担乙方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的全部责任。21、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保险、医疗等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与乙方人员不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而成立任何劳动或者劳务关系,若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2、乙方的企业资质每年在政府审批部门年检结论下达后,要及时将年检情况书面报予甲方。23、乙方物业管理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甲方发现后,第一次发《物业服务监督意见书》(见附件八)限期整改,不予纠正的可开具《物业服务过失告知单》(见附件九)交乙方负责人,并依据物业考核制度,视情况从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相应费用。24、物业员工不得与读者及其他第三方发生冲突,在处理问题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名声,如果有读者或第三方因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而投诉甲方,依据物业考核制度,视情况从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相应费用。25、乙方应当加强对其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并完成每年定期组织全馆职工、物业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二十条本协议项下委托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元(大写:)。上述费用包括物业管理所需人员(含工资、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福利等)、物品、设备设施、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在内,除本协议有特别约定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再支付任何费用或者提供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首笔物业管理服务费(约占合同总额60%),2025年7月1日前,乙方支付约定费用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支付乙方第二笔物业服务费(约占合同总额40%),待服务期满后,乙方服务符合本项目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于2026年1月15日前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2、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能源费用,维修、改造、养护的材料费用,备件、配件、设备委托检测维保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支付工程部工具及维修小件耗材,甲方不需另外支付此项费用。3、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合同义务。若本协议项下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涉及审批且甲方因此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甲方无需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双方在此确认,甲方可能因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疫情、政府管制或行政命令等)而部分或全部中止物业管理区域对外开放,因部分或全部中止物业管理区域对外开放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无需履行或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将根据乙方已实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情况与乙方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6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质量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相关规定确定是否与乙方续约。第二十三条双方履约期间,如遇北京市及石景山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变化调整或政府采购定点名录更新等,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以市、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约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据实结算,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终止前,甲方应组织协调新老物业的交接。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交接期限,但甲方需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第7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甲方仍未能解决的,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责任。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要求且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3日后仍未能达到整改效果的;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漏水、漏气等)的;3、乙方或乙方物业管理人员违反甲方或相关方管理制度或因乙方原因与第三方产生任何争议、纠纷的;4、乙方瞒报、谎报、缓报物业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或行动轨迹、来源地区等基本情况的;5、乙方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情形的。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无需支付未经甲方确认以及尚未履行部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如相关费用已支付的,乙方应予以退还,除此之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额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视为甲方全部实际损失,甲方仍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因本协议第四章十八条和十九条规定的原因导致守约方不得不提前终止合同的,或者任何一方无法律及合同上的依据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三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该等损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规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三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管制或禁令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对其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范围使用;若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员工承担相同程度的保密义务,并为其员工违反义务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本条约定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履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或终止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统一编目编码,混乱的编排以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投标文件》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有效的。4.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7.加注“★”的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2、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电子签章):通信地址: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文件内容格式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附件1-2★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1法定代表人声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系(单位名称: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的采购,代表本单位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手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1-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至项目执行完毕为止,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被授权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附件1-3★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书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6)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8)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附件1-4★信用记录:本条为资格性审查事项之一,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评审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及审查投标人的相关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屏与评审资料一并保存。(1)如投标人在采购人评审时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投标人在采购人评审时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其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作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2投标书投标书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采购活动。为此,我方同意和承诺:1、我方承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中关于本项目电子投标各项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我方承担。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相关更正补充(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3、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投标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遵守“投标人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5、我方承诺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予以说明。7、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文件,知晓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的规定。8、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9、我方知晓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条中对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若有相关情形的,依法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10、本投标书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生效。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相关备注信息: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手机号授权代表邮箱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上述备注信息,不作为评审使用。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附件3投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不得变更)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服务期限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必须按格式统一进行填写。附件4投标分项报价表(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不得变更)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人民币元)投标报价汇总说明:投标分项报价表汇总总价须与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一致。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附件5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口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口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附件6服务方案(应答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具体要求,格式自拟)6.1项目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及相应措施;6.2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工作方案;6.3日常服务方案;6.4日常管理制度;6.5应急预案。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附件7服务团队(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自拟)7.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7.2项目经理。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附件8投标人履约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自拟)8.1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甲方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投标人相关业绩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甲方单位名称甲方联系人甲方电话合同起止期限12…n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填表说明:1.业绩按上述表格填写。2.证明材料请附后。8.2投标人证书(按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按招标文件提供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_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且须与采购清单中信息一致。3.本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本声明函中企业名称(盖章)指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附件9-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注:1、以上三种声明函/证明文件,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一种声明/证明即可,都不满足,本附件无需放在投标文件中。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