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2025)
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入围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23-JZCG-K2024-0015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
三、入围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扬州市隆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MA1XHNG148
扬州市广陵区南通东路36号
299175.15元
299175.15元
2
扬州环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MA20TKJE9U
扬州市广陵区荷花池路69号
299175.15元
299175.15元
3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91MA1MMGBL4B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维扬路106-1号C-1(商城国际大厦)9层中庭
299176.54元
299176.54元
4
江苏温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23789089240W
安宜镇安宜北路78号
299176.56元
299176.56元
5
扬州市康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00140861240R
扬州市康乐新村康平苑200幢
299176.61元
299176.61元
6
江苏奇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MA25JJNW9Q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312号2-204
299176.63元
299176.63元
7
扬州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313939246H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1-404
299176.68元
299176.68元
8
江苏嘉宏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913210917615457692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318号1-1009
299248.63元
299248.63元
9
扬州市大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3683507619D
扬州市文昌中路650号
299295.13元
299295.13元
10
江苏祥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MA2629K849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万福西路208号香樟苑物管楼二层三层
299299.12元
299299.12元
11
扬州民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23MA1YWYAT8B
荷香盛世小区
299307.08元
299307.08元
12
仪征市万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81MA1W4WN2XA
仪征市新集镇国庆村
299324.99元
299324.99元
13
扬州福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03MA21XJTN69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相别路8号
299523.06元
299523.06元
14
扬州万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3MA1MD8Y67U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东路与玉器街交叉口的金色百汇农贸市场三层
299534.44元
299534.44元
15
扬州联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1273571133XC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工农东路30号青年城1幢503室
299597.08元
299597.08元
16
浙江仁本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91330600721011957R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天姥路1号
299607.19元
299607.19元
17
扬州市和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120632458578
江都区仙女镇龙城路19-1和缘物业
299766.32元
299766.32元
18
扬州宜达物业有限公司
91321023MA7HFP0N3B
软件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401
299784.24元
299784.24元
19
扬州帮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23553757097N
宝应县安宜东路86号
299808.24元
299808.24元
20
扬州文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11MA21C3AF1A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10A21
299853.16元
299853.16元
21
江苏容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MA1UUUE78U
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路186号智谷大厦F幢2002室
299878.03元
299878.03元
22
扬州汇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MADM2TEY8M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97号润峰大厦605-7
299958.58元
299958.58元
23
扬州市华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12686588223X
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
299973.63元
299973.63元
24
扬州华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3668365915P
方巷镇四通北路39号沁芳园小区S1-北
299976.63元
299976.63元
25
扬州甲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3688321725M
扬州市邗江区名城花园19-201
299980.68元
299980.68元
26
江苏星辰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91321011MA1MKX6H5H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A座22层A2205-A2207
299989.2元
299989.2元
27
江苏华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00728727309J
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文苑路8号
299997.63元
299997.63元
28
江苏永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050298212T
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号十号楼三楼
300049.33元
300049.33元
29
扬州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2MACG63H10M
广陵区运河东路299号D8010
300082.8元
300082.8元
30
仪征市宜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816776450383
江苏省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1号
300097.64元
300097.64元
31
江苏大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91MA7G5APQ08
扬州市维扬路156号新城花园209C幢102室
300129.36元
300129.36元
32
扬州市盛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3MACW5HH42R
扬州市邗江区得祥园10幢10号
300147.65元
300147.65元
33
宝应安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23MA265E7G7F
宝应县安宜镇三团村路北组1-7
300156.24元
300156.24元
34
江苏麒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12MA1M9EA93E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319号中远欧洲城二期会所B区
300159.15元
300159.15元
35
扬州市开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321003562949998M
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56号业恒大厦6楼
300209.1元
300209.1元
36
江苏双龙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00140898684T
91321000140898684T
300306.6元
300306.6元
37
扬州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00MA27L1JL7G
扬州市玉器街97号
300395.76元
300395.76元
38
扬州市普菲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11693310748P
扬州市黄金坝路25号
300406.6元
300406.6元
39
扬州市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1002798630473T
扬州市邗江区杨柳青路229号
300525.77元
300525.77元
40
江苏恒通不动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3696788173K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8号
300609.63元
300609.63元
41
扬州恒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00734435628D
扬州市广陵区鼎兴路101号
300778.08元
300778.08元
42
江苏强盛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1321084313709221C
高邮市环城南路9号
300935.62元
300935.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珑、沈宗宁、滕迎春、鲁岚、张盛、陈凤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单位地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联系人:龚泓源
联系电话:0514-8899083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泓源
电话:0514-88990835
十、附件
1.征集文件
2.入围供应商名单
3.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入围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入围供应商信息表.doc
JSZC-321023-JZCG-K2024-0015征集文件.doc
企业折扣报价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行政区域
宝应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14:49
评审专家名单
滕迎春,鲁岚,张珑,沈宗宁,张盛,陈凤娟
总中标金额
¥1259.29257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泓源
项目联系电话
0514-88990835
采购单位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对面区间路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90401652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龚泓源
入围结果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1023-JZCG-K2024-0015单位:人民币元报价方式:单价序号分包号采购包名称入围供应商排名入围供应商名称入围供应商地址入围金额品牌型号类型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扬州市隆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南通东路36号299175.15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扬州环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市广陵区荷花池路69号299175.15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经济开发区维扬路106-1号C-1(商城国际大厦)9层中庭299176.54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4江苏温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宜镇安宜北路78号299176.56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5扬州市康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康乐新村康平苑200幢299176.61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6江苏奇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312号2-204299176.6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7扬州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1-404299176.68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8江苏嘉宏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318号1-1009299248.6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9扬州市大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650号299295.1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0江苏祥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万福西路208号香樟苑物管楼二层三层299299.12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1扬州民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荷香盛世小区299307.08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2仪征市万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仪征市新集镇国庆村299324.99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3扬州福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相别路8号299523.06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4扬州万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东路与玉器街交叉口的金色百汇农贸市场三层299534.44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5扬州联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工农东路30号青年城1幢503室299597.08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6 浙江仁本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天姥路1号299607.19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7扬州市和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都区仙女镇龙城路19-1和缘物业299766.32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8扬州宜达物业有限公司软件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401299784.24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19扬州帮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86号299808.24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0扬州文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10A21299853.16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1江苏容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路186号智谷大厦F幢2002室299878.0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2扬州汇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97号润峰大厦605-7299958.58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3扬州市华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299973.6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4扬州华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方巷镇四通北路39号沁芳园小区S1-北299976.6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5扬州甲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名城花园19-201299980.68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6江苏星辰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A座22层A2205-A2207299989.20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7江苏华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文苑路8号299997.6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8江苏永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号十号楼三楼300049.3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9扬州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陵区运河东路299号D8010300082.80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0仪征市宜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1号300097.64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1江苏大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56号新城花园209C幢102室300129.36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2扬州市盛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得祥园10幢10号300147.65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3宝应安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镇三团村路北组1-7300156.24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4江苏麒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319号中远欧洲城二期会所B区300159.15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5扬州市开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56号业恒大厦6楼300209.10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6江苏双龙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321000140898684T300306.60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7扬州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玉器街97号300395.76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8扬州市普菲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黄金坝路25号300406.60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9扬州市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杨柳青路229号300525.77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40江苏恒通不动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8号300609.63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41扬州恒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鼎兴路101号300778.08投标总报价1采购包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42江苏强盛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邮市环城南路9号300935.62投标总报价日期:2024年12月31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项目编号:JSZC-321023-JZCG-K2024-0015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2024年12月总目录第1章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3第2章供应商须知………………………………5第3章框架协议文本……………………………14第4章采购需求…………………………………20第5章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27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现就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JSZC-321023-JZCG-K2024-0015)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项目概况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23-JZCG-K2024-0015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3.最高限制单价:详细内容见本征集文件第四章4.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征集文件第四章6.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止。7.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保证金,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开启方式和地点见本章“八、其他”中规定。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七、征集人的相关信息征集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地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联系人:龚泓源联系方式:0514-88990835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xzzx/art/2023/art_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52716110)。3.有关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征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活动交易中心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代理服务费。5、征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征集文件6、征集文件构成6.1征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6.1.2供应商须知6.1.3框架协议文本6.1.4采购需求6.1.5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6.1.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征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征集文件的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7.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开启日期。7.3征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服务报价明细表、其他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征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征集文件为准。10、响应函和报价一览表10.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响应函、报价一览表。10.2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单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1、响应文件有效期11.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后九十(90)天。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而予以拒绝。12、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12.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采购活动,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3.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征集文件第二章第22.1.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4.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征集文件酌情延长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响应文件的拒收15.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6.1响应文件的撤回16.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6.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采购活动。16.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6.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交易中心将在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7.2响应文件开启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公布各供应商的报价。17.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7.4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报价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8、评审小组18.1响应文件开启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18.2评审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8.3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入围供应商。19、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9.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小组成员、交易中心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9.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9.3在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0、响应文件的澄清20.1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0.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审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0.3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1.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1.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1.1.2符合性审查:依据征集活动的规定,由评审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交易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1.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征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框架协议中征集人的权利或入围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审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21.4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1.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及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审小组联系。22、无效响应条款和采购活动终止条款22.1无效响应条款22.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2.1.2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2.1.3供应商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的。22.1.6供应商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2.1.7供应商所报服务单价超过了最高限制单价的。22.1.8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2.1.9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22.1.10不符合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征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条款为实质性要求)22.1.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2.1.12响应文件含有交易中心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2.1.1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1.14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2.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2.2采购活动终止条款22.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2.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3评审小组认定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2.2.4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响应文件开启不成功的。22.2.5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2家。六、入围23、确定入围供应商23.1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23.2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3.3.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3.3.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3.3.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23.3.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要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23.3.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3.3.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4、质疑处理2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24.2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4.2.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4.2.3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只对供应商最后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4.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征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按《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4征集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征集人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征集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24.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4.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4.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4.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4.5.4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4.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5、入围通知书25.1入围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请入围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入围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入围通知书服务。入围供应商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25.2入围通知书将是框架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交易中心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签订框架协议26、签订框架协议26.l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电子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在接到征集人通知后需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完成电子框架协议的签订工作,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入围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法律责任。26.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26.3签订框架协议后,入围供应商不得将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进行转包。未经服务对象同意,入围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征集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服务对象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征集人或服务对象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委托代理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其他27.1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第三章框架协议文本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框架协议文本(服务)(框架协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交易中心)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入围供应商)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文本。一、项目基本情况1.1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1.2服务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1.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1.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使用单位指定二、第一阶段入围服务的相关信息2.1服务内容:见响应文件2.2服务标准:见响应文件2.3协议价格:_________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依据入围服务的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四、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合同签定后,各级各单位自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总价,各级各单位对物业服务费采取月度考核,周期(每三个月)付费形式,根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考核结果按周期结算,各级各单位自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周期的物业服务费。五、框架协议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六、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6.1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2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七、采购合同文本见“框架协议文本附件1”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1甲方的权利(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3)确定框架协议有效期。(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8.2甲方的义务(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5)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7)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8.3乙方的权利(1)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乙方有权拒绝满足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在购买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8.4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2)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3)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九、税费9.1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争议解决的办法10.1因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框架协议文本的生效及其它11.1本框架协议文本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2本框架协议文本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1.3本框架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采购合同文本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_________乙方:(成交供应商)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各岗位人员费用执行价格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元/人/月1项目经理2秩序维护人员3保洁人员4接待(客服)5维修人员6其他人员(绿化、副厨、勤杂工等)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如果有)。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合同转包或分包6.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6.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定后,各级各单位自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总价,各级各单位对物业服务费采取月度考核,周期(每三个月)付费形式,根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考核结果按周期结算,各级各单位自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周期的物业服务费。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项目验收9.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9.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9.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9.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9.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9.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3.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清单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物业管理1、适用范围: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人的范围是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响应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的范围作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定。2、限额标准:50万元(不含)(2026年限额标准依据江苏省印发的2026年度集采目录进行调整)框架协议期限。二、基本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序号内容名称服务内容构成1秩序维护1.1门岗门岗值勤 、访客管理1.2外卖管理、快递管理外卖管理、快递管理、报刊信件收发1.3车辆管理车辆进出、通行、停放管理1.4安全管理巡逻、公共秩序维护1.5消、监控室管理消、监控室管理1.6消防管理消防巡查、消防设施检查、消防应急预案、消防演习1.7应急保障建立各类应急预案, 做好突发应急保障1.8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环境卫生 2.1室内卫生非公共区域的保洁2.2公共区域卫生、垃圾清理公共区域卫生、四害消杀、垃圾清理2.3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工作2.4医院(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分类2.5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3设施设备维护3.1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含设备房管理)供电、供水及排水、公共照明等公用设施设备和房屋建筑主体的日常维护, 设施设备的定期巡视、维护3.2高配管理24小时专人值班或配置远程监控3.3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4其他服务4.1接待(客服)提供茶水服务等、引导、问询服务、非整体性会务服务4.2宿舍管理学生宿舍的室内卫生管理、检查、外来人员登记、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与管理、考勤查铺、监督工作4.3绿化养护公共部位绿化养护、绿化带垃圾清理、室内绿化养护单位做好摆放和养护4.4医院(医疗机构)运送药物、耗材、医用设备运送4.5食堂(如不整体外包)食堂服务人员、用餐服务、餐厅卫生等工作4.6物品搬运等临时性工作物品搬运等临时性工作4.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重大活动后勤保障4.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4.9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 2、服务标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秩序维护 1.1门岗来人来访的登记通报; 杜绝外来推销、废品收购等闲杂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 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证件检验、登记; 大件物品出入实行确认备案制度,建立报告制度并登记台帐; 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 报刊信件收发。 1.2外卖管理、快递管理快递放至快递柜内,大件快递放至指定代收点,代签收快递后电话通知到个人; 外卖放至外卖柜,或至集中存放点。1.3车辆管理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出及停放管理; 负责停车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按各级各单位要求设置指示标志,负责辖区内所有车辆有序通行、按位有序停放,并对出入辖区的来访车辆进行登记; 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劝离,保证消防通道道路畅通; 车库应保持良好通风,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 做好早晚高峰期间的车辆指引工作。 1.4安全管理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负责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巡查,设置巡更点,做好巡更记录; 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要区域、部位、设备机房进行重点巡视,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 节假日、夜间巡逻时,增加巡逻次数,确保在契约期间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不出问题。 1.5消、监控室管理消监控中心需 24 小时值班,必须配备专人(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消控中心的操作和维护; 消控、监控设施应保持 24 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各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 监控室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报警并派专人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做好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监控资料应至少保持 30天; 每月对消防、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到期消防设施进行更新,确保运行无故障; 定期对各楼层应急电源的主、备电情况进行检查。1.6消防管理定期对消防设备巡查,确保运行无故障; 按照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所有通往楼梯前室与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上设置有门禁的门应确保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 所有强弱电井道与空调机房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且上锁; 底层所有通往室外的疏散门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 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私装电源插座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自备电器;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物业公司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演习,一年至少一次; 物业管理人员要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初期火灾事故。1.7应急保障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等处张榜悬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当发生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对设备机房、停车棚、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 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1.8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环境卫生 2.1室内卫生办公室内地面日常保洁、垃圾清理。 办公室内桌面、办公家具等日常保洁。 室内玻璃定期保洁。 值班室、休息室、健身室等日常保洁。2.2公共区域卫生、垃圾清理通道地面和墙面及公共区域,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污渍、无手印、无蜘蛛网等,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巡回保洁; 楼宇外墙清洗; 卫生间等设备保持清洁,无污迹、无积水、无积尘、无异味、无漏滴水、无堆积杂物、无乱张贴物;电器按时开关,确保安全;每 日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 2 次,随时巡回保洁; 办公区域外的道路和停车场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色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堵塞等;每日 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 2 次,保洁员对以上部位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随时巡回保洁; 屋顶及天沟每月清洁 1 次,并根据本市天气状况,提前检查,确保下水管道畅通; 垃圾、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隔油池保持常年干净、清洁,承担垃圾的清理工作; 绿化带内无烟蒂、无碎石、无垃圾、无杂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 大理石、花岗岩地面定期保养 ; 生活水箱、水池清洗; 地库每天清扫地面垃圾杂物,特别是车上的抛弃物,保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泥土,保持整洁;雨天增加清扫力度,发现积水及时清理; 建立“四害”消杀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 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2.3垃圾分类工作垃圾按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外侧表面清洁、内侧无残留物,无异味;化粪池做好清掏,保持常年干净、清洁, 无积水、无异味。2.4医院(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分类2.5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3设施设备维护 3.1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含设备房管理)按规定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等的物业管理资料档案,并妥善使用与保管; 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维修养护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完整; 楼内外无违章乱张贴、乱搭建、乱拉管线等现象;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行为; 定期对大楼的供电供水及排水、消防、公共照明等公用设施设备和房屋建筑主体结构进行维护检查; 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强电系统各级配电柜、箱,照明、插座装置检查; 保证公共照明、水电设施、广播系统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公共设施、水电每天检查一遍,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在 30 分钟内到场,12 小时内维修完毕; 办公大楼外观完好、整洁;地面、墙台面、吊顶、楼梯、通风道等,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 是涂料的,无脱落污渍;室外招牌整洁统一无安全隐患,墙面装饰无破损; 确保房屋、门窗等共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确保室外场地、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任务确保不超过 24 小时,确保零修合格率 100%;紧急维修须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熟练掌握水泵房等其他设备房设备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类设备的内部结构及工作原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能快速准确地操作 设备;值班人员或巡视人员应按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监测工作,如发现问题,应上报,同时采取有效的、安全的措施迅速排除故障,确保设 备安全运行。3.2高配管理熟练掌握供电设备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类设备的内部结构及工作原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能快速准确地操作设备; 高配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高、低压柜,变压器等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上报,同时采取有效的、安全的措施迅速排除故障,确保供电。 3.3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4其他服务 4.1接待(客服)接待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引导工作。提供问询、临时物品的寄存服务、会议服务。 4.2宿舍管理卫生检查、违纪检查、宿舍物品登记报修工作、宿舍安全检查、外来人员登记、迎接上级检查、钥匙外借、做好值班记录。4.3绿化养护协助室内绿化养护单位做好摆放和养护;绿化区域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每年 2 次及以上)、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 草坪保持常年翠绿,无杂草、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 植株修剪及时,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枯枝。防治、灭治病虫害,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 5%,无倾斜、缺枝、空档; 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 10%以下; 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花坛和花景做倒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好; 绿化生产垃圾须清运; 景观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树叶、水质清洁。 4.4医院(医疗机构)运送药物,耗材,医用设备运送。4.5食堂(如不整体外包)所有食堂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规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均需办理好健康证才能进入餐饮中心工作; 所有食堂人员完成餐饮服务工作; 按照规章制度和要求进行技能、流程等一系列培训; 在服务时应对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 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各级各单位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服务人员必须保证食堂地面及桌椅的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杂物;垃圾须清理; 节假日根据各级各单位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服务及配合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有较强的技术支撑团队,定期开展食堂员工服务培训。 4.6物品搬运等临时性工作协助搞好临时工作服务:如办公室调整、办公物品搬迁、废旧物品资料销毁等工作。4.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根据各级各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制定完备的服务工作流程、细则及服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活动接待及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知晓相关礼仪,并经过专业培训;加强日常维护检查,确保系统的完好,设备出现故障时,需有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服务; 提供重大活动的场地布置、礼仪接待服务; 提供重大活动结束后清场服务。 4.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等处张榜悬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当发生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对设备机房、停车棚、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 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4.9各级各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岗位人员报价最高限价序号岗位名称最高限价(元/人/月)1项目经理80002秩序维护人员60003保洁人员45004接待(客服)55005维修人员60006其他人员(绿化、副厨、勤杂工等)5500注:投标人对各岗位人员的报价不得超过本表中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四、诚实信用、反腐倡廉投标人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各级各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五、配合履约检查1、各种项目,按月立档。2、入围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日常履约的检查,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应材料、发票等材料配合检查。3、在履约过程中,如有各级各单位对入围供应商的服务不满意或者投诉及履约检查不合格,交易中心将会同县财政局依法对相关供应商依法进行处理。六、报价及人员工资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不得漏报,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人员和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且不考虑任何享受优惠政策及退休人员的情况: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医疗、大病救助)、住房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管理费、节假日福利费、服装费。税费不包含在报价范围内,在第二阶段由各级各单位与选定入围供应商依法依规结算。3、人员工资低于宝应县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七、其他要求1、在实施服务前应将秩序维护人员资料送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备案。(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上传)2、在协议有效期内,各级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在本次征集服务范围内,自主选配物业管理服务种类【单项安全(保安)服务采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并在入围供应商当中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3、入围供应商应当信守本项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的各项承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在响应文件、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中承诺的义务。4、入围供应商按各级各单位需求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按照各级各单位提出的质量要求与标准认真操作实施,严格遵守各级各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各级各单位的考核。对各级各单位提出的服务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实施和整改。第五章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时,采购活动终止)。评审过程中若出现供应商价格相同,使入围供应商数量会超过入围供应商上限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给予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排序。(2)供应商需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排序。(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排序。(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的组成一、基本目录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服务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二、资格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7.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本项目对供应商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8.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9.响应函(格式见附件7)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6条、8、9条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1条如征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格式见附件10)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附件1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圆)附件2服务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数量单价(月)总价(年)测算依据1人员工资项目经理1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1人员工资秩序维护人员1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1人员工资保洁人员1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1人员工资接待(客服)1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1人员工资维修人员1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1人员工资其他人员(绿化、副厨、勤杂工等)1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2法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社保最低基数×费率)6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请写出单价计算公式)3医疗保险(医疗、大病救助)(社保最低基数×费率)6按宝应县最新政策执行(请写出单价计算公式)4住房公积金(5%-12%)6按人社局要求,当项目人员工资报价-项目人员按下限自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之和。(请列出计算公式)5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13天计算)6基本工资/21.75*13天*3倍6高温补贴6高温补贴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标准300元/月,计4月/年/人。7管理费1按本项目所需进行测算。8节假日福利费6按本项目所需进行测算9服装费6按本项目所需进行测算10其他费用(投标人可自行添加)11一年总价(元)备注:1、分项报价表中(除其他费用可自行添加外)列明的项目不可修改。2、分项报价表严禁总价让利。3、分项报价表中所列明的项目不接受赠送。4、“服务报价明细表”中“一年总价”数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附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5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6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电子邮箱: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7响应函致: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根据贵方的****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采购合同授予协议价格最低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为入围供应商,我方将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81-****的(项目名称)封闭式框架协议项目(采购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附件10-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3.如果征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4.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采购包作无效响应处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号,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环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17.8万元,资产总额为10.3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0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0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隆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550万元,资产总额为128.952734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0人,营业收入为5917.51万元,资产总额为7261.1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i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12月25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1Z0G-8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D封团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1395.83万元,资产总额为1328.7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承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日期:2024年12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南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ISZC-321023-120G-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架协这),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康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2人,营业收入为3692.65万元,资产总额为1940.62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国小型企业口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世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江市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电于项):日2024年12月3日各注:L.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奇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392.78万元,资产总额为236.88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2人,营业收入为170万元,资产总额为72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12月31日嘉宏集团全业态物业管理运营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嘉宏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5人,营业收入为11951.20万元,资产总额为4769.8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国家一级资质/中国公众物业服务特色企业10强/江苏物业服务综合实力50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采购包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大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7人,营业收入为336.8万元,资产总额为186.3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牛物业管理_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扬州市人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机富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才政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采购包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祥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9人,营业收入为2289万元,资产总额为16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属责任企业名称(加盖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麒胜物业JSZC-321023-JZCG-K2024-0015项目——响应文件QISHNPOPERT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麒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8人,营业收入为1069.69万元,资产总额为498.28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虫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陆承招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麒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诚信服务·一生守护ull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开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62人,营业收入为8804.78万元,资产总额为3464.3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迎将依法康应责任1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扬州研来物业限责任公司安8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采购包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双龙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89人,营业收入为4828万元,资产总额为194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员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双龙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ZB祯邦物业扬州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herBangSerice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号的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46.48万元,资产总额为19.3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企业名称(盖章):扬州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1日合销益卡精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采购包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普菲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9人,营业收入为150万元,资产总额为224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万元,资产总额为万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扬州市普菲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1人,营业收入为1711.83万元,资产总额为530.34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12月28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通不动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95人,营业收入为14071.48万元,资产总额为10439.5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揖相度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1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恒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2人,营业收入为6901万元,资产总额为166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扬州恒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强盛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0人,营业收入为18510.8198万元,资产总额为2225.60906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强盛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023-JZCG-K2024-0015,(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号:**)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度宝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强盛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0人,营业收入为18510.8198万元,资产总额为2225.60906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强盛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