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服务 图书馆整体运行和管理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2025)
南京江北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192-JZCG-G2024-0070
二
、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北京国图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8700151707L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3号楼三层312
88.66(均分制)
481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图书馆整体运行和管理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颖、杨明、黄世刚、方红、汤箬梅、黄炜、叶文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服务贸易大厦
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025-88029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50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5-581509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192-JZCG-G2024-0070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
品目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本级)
行政区域
南京市江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4:27
评审专家名单
李颖,方红,杨明,汤箬梅,黄炜,叶文艳,黄世刚
总中标金额
¥48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嵇惠敏
项目联系电话
025-58150961
采购单位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服务贸易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52012468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嵇惠敏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京江北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92-JZCG-G2024-0070(服务类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2024年12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的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就南京江北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92-JZCG-G2024-00702.项目名称:南京江北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3.预算金额:5142万元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00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联系人:娄女士联系电话:025-88029366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二楼联系人:嵇老师联系电话:025-5815096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1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7.3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投标文件的拒收18.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投标文件的撤回19.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9.2投标文件的修改19.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交易中心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21.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1.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交易中心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响应函》,接到《澄清响应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投标文件的审查24.1投标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向评委会反馈审查结论。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其具体原因,评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评委会仅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委会联系。25、无效投标和废标25.1无效投标条款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5.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5.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5.1.13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5.2废标条款25.2.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5.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25.3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6、确定中标单位26.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6.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按第二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的,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6.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未被评委会发现。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中标通知书27.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开展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29、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0.1中标供应商可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企业融资平台”,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30.2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八、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政策功能落实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38.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8.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3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8.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9.节能环保产品39.1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39.2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签订合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9.3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审时给予加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0.绿色采购40.1采购产品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文件执行。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有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0.2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40.3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40.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产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41.创新产品采购41.1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首台套等《目录》内的创新产品。创新产品自进入《目录》起2年内视同具备相应销售业绩。42.网络产品、市场准入类产品采购42.1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要求,所投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42.2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每一运营年度付款方式如下:(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2)第二次于运营第二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3)第三次于运营第三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同时,依据年中考核结果,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10%,每低1分,少付年度运营经费的0.25%,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下,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7.5%;(4)第四次于运营第四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5)第五次于年度运营结束后1个月内,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10%,每低1分,少付年度运营经费的0.25%,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下,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7.5%。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2%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1‰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如遇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南京江北图书馆作为南京江北新区全新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在实现图书馆传统功能的基础上,融入新的服务资源和科技手段,建设以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为根本、以产业信息服务为核心的创新型智慧化图书馆,对接国家资源,打造国家级新区文化服务标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二)项目概况坐落位置: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大街131号服务区域:南京江北图书馆负1至3层、5层办公区域配套设施与设备:图书馆智能化系统服务办公用房:采购人免费提供运营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电话,及相应设施、设备,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三)项目建设遵循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三、产品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产品类型所属行业类型备注1图书馆整体运行和管理1项主要产品其他未列明行业四、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功能、性能、配置要求1★实质性要求一、基础服务1.开馆服务:免费开放场地,开放时间为9:00-18:00,周六、周日均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开放时间,周一闭馆,夜书房开架阅读区域开放时间为9:00-22:00(必要时24小时开放)。办证、存包、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自修、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培训、特殊群体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工作人员应于开馆前10分钟到岗,提前做好开馆前相关准备工作,员工着统一服装,得体大方,佩戴明显标示牌,无着便装现象。2.流通服务:为方便读者借阅,做好文献编目及书目收集工作,保证编目完成的图书及视听文献在7个工作日上架,期刊到馆2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到和上架,报纸到馆当天完成记到和上架。根据馆藏要求规范图书倒架、整架、排架等工作,标识醒目整洁规范,优化图书分类排列、盘点工作,保证图书排架正确率达到95%以上,提高文献的流通率和利用率。做好通借通还等业务,完成图书剔旧、修补工作,做好文献资源、设备设施、场地空间等资产的管理工作,合理设计读者活动路线、工作人员工作路线和书籍加工运送路线,图书馆标识标志位置适当、更新及时、醒目美观。营造安静、安全、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保证图书馆文献资源、阅读活动等文化服务的意识形态安全、读者的人身安全和图书馆财产安全。3.文献采编:根据馆藏、用户需求等,有目的、有计划地制定图书采购目录,保证馆藏文献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藏书质量;认真处理各类征订目录,征求预订意见,依据采购标准,初拟采购册数,不得过期或漏订;充分挖掘进书渠道,利用函购、赠书、资料交换等方式扩大图书入藏量;做好地方文献、典藏等各项工作。4.读者服务:制定读者文明公约,规范读者阅读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及秩序,提供文献资料借阅、馆内办证咨询、检索、报刊阅读、图书宣传等服务。针对不同群体定期开展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根据大数据进行分析,形成读者阅读报告,制定图书馆各项工作规划,针对读者需求开展多样化的创新服务和个性化服务。5.志愿服务:创建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图书馆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最美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在文献流通、文化讲座、阅读推广、展览等文化活动中引入志愿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阅读推广、参考咨询、讲座培训、文化活动等志愿服务类型。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年新增注册志愿者人数不低于100人,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6.读者评价:建立图书馆读者日常评价机制,能够利用互联网、读者留言本、读者调查表等方式,定期进行读者调查工作,征求读者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反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读者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并做好读者意见调查与反馈工作。要求年度读者评价人数不少于500人,读者满意率不低于90%。7.设备管理:负责图书馆网络系统维护与管理,及时做好系统的故障调试及系统升级工作,不定期开展系统维护的培训工作;负责图书馆设备设施登记,清查,核对和维修工作,对损坏的物品及时报修、报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等“六防”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图书馆各项设施、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及其软件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8.运营分析:按要求做好图书馆月、季、年业务统计,每月报送图书馆运营月报表,每季度报送图书馆季度运营报告,撰写年度计划、年统计分析报告;定期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服务数据;每年开展自我评估2次,提供评估报告。9.数字资源建设: 根据公众需求和产业特色,制定数字资源建设规划。提供面向公众阅读和产业服务的数据库不少于8个,其中面向产业服务的不少于3个,涵盖产业数据库、专利分析、法律,地标性产业等类别。结合江北地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好选题,持续开展自建资源建设,自建数据库不少于2种,自建数字资源总量不少于4000条。二、宣传工作开展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宣传工作,有功能完备的网站、正式注册微信、微博平台、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服务信息,服务效果良好。在网站、新媒体平台提供信息发布、馆藏书目查询、数字资源获取、预约和续借、参考咨询等服务,注重宣传,加强管理,定期更新图书馆各类品牌传播平台和各类服务数据,做到有活动及时发布信息,信息制作精美,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信息更新及时。每年网站中所有网页被读者浏览的总次数不少于20万。新媒体关注量保持稳步增长,每周至少推送5次服务信息。其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年信息推送数量不少于500条。年推送信息浏览量不少于30万次。年媒体宣传报道总数不少于300次, 包括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同一宣传内容不同媒体报道可累计计算),其中国家级媒体不少于40次、省级不少于60次、市级不少于80次、其他媒体120次。三、团队建设团队建设与管理根据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岗位,派驻管理及工作人员不少于66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15%,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70%,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95%,合理配置各部门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确保运营期间各项服务正常开展。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队伍管理机制、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考核。投标人定期开展针对图书馆运营服务人员技能提升和服务水平提高的相应培训工作,具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员工年人均参加教育培训不低于100学时。培训内容涵盖图书馆基础、馆务、系统、实践操作等。完善人才队伍,配备专业人员确保人员合同期内稳定性,运营过程中如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投标人须针对上述派驻管理及工作人员事项提供详《承诺函》,承诺内容完整明确,加盖电子公章。 四、业务管理档案管理:确保图书馆台账齐全,人事管理、设备监管维修、执勤记录、图书馆内部考勤等资料规范,摆放整齐。具体包括:制定图书馆行政、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手续,规范行政、业务、财务、资产等档案管理;展览、培训、公共教育等活动和业务工作的档案资料完善、健全、详实,归档及时,利用率高。安全管理:保障馆内文献借阅服务的家具设备、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及其软件管理系统的资产安全、运行平稳并合理使用。负责馆内水、电、火等各项安全,做好双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生产制度齐全。落实专人保障软硬件设施设备运行,杜绝因人为原因影响工作。2非实质性要求一、文化活动策划举办高层次讲坛、阅读推广、展览、培训、剧场演出等一系列文化活动项目,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年度线下活动累计不少于110场次。每年,举办讲座不少于12场;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45场,有部分活动进学校、进社区;文化展览不少于10场,其中展线超100米的文化展览不少于5场、国家级文化展览不少于2场,参观人次不低于5万/场;各类培训活动不少于28场。其中,年开展为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群体(老年、儿童、残障人、外来务工人员等)服务不少于15场次。全年演出剧目不少于15种,其中A类演出不少于5种(A类演出:国内演出团体中直属文化部等带有中国、中央字样的艺术团体的演出;国外演出团体名称中带有国家、皇家、首都城市名称字样的演出团体主演的剧目)。创建图书馆高品质文化活动品牌不少于2个/年,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讲座、阅读推广、文化传承、全民阅读、绘本讲读、朗读大赛、作品征集、剧场演出等;采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的模式进行宣传,通过品牌运营培养读者阅读兴趣,提升图书馆的社会效益。二、产业服务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文献信息价值,建设发展南京江北图书馆产企信息服务中心,围绕江北新区主导产业,设立专职人员提供常态化文献保障服务、信息参考服务、专题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产业主题活动等。结合新区产业结构,遴选优质专业书籍和期刊,打造主题书架;搜集竞争园区及标杆企业的情报信息,针对至少3个支柱产业每年制作不少于30期情报内刊,推送不少于100篇产业信息推文,打造品牌内刊和新媒体栏目,为驻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支撑;每年提供不少于3个社会热点议题资料汇编,每年制作并发布不少于3种产业政策汇编,为政府及产学研机构提供决策参考;面向驻区企业开展产业主题活动,面向社会大众开展科普讲座,每年相关活动场次不少于6场;利用图书馆自身优势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提供科技查新、论文收引查证、文献查证、知识产权主题活动等服务;积极探索生成式大语言模型赋能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路径和模式,开发智能问答系统和产业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新区“政产学研”各类型机构用户保持良好合作与交流,每年产业信息服务覆盖机构用户不低于80家。三、岗位人员要求1.执行馆长、副馆长各1名,要求均具有5年及以上地市级以上图书馆工作经验, 图书馆学及相关专业,45周岁以下。2.采编、流通工作需主管1人、副主管2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上述工作除主管外,需要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18人。 3.文化活动及新媒体服务工作需主管、副主管各1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上述工作除主管外,需要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7人。4.产业信息服务工作需主管1人,45周岁以下、具有参考咨询5年以上工作经验;上述工作除主管外,需要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 5.剧场运维需主管1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上述工作除主管外,需要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6.图书馆网络系统维护与管理需主管1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上述工作除主管外,需要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7.综合管理工作需主管1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上述工作除主管外,需要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投标人应按劳动法规定规范用工,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时间、标准支付工资和缴付社保基金。国家强制性要求缴纳的或员工必须享有的福利待遇,投标人在报价中需全部涵盖。投标时所报人员需在后期服务团队里。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上述岗位人员要求所有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完整明确,并加盖电子公章。(二)商务要求1.实施要求序号名称采购要求1★供应商职责要求1.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任务和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3.供应商以图书馆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备案后方可签订;供应商在运营管理过程中须接受采购方的监督,重大事项须经采购方议定。4.服务期间供应商所产生的与读者或第三者之间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在项目承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法规及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执行,如发生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负责。6.履约期间,如出现重大综合管理缺陷,采购人有权自缺陷出现之日起直至缺陷更正,进行处惩,如运营服务供应商对综合管理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可在下一季度(每3个月支付一次款项)费用结算中扣除。7.若依托图书馆阵地和资源开展有偿服务,须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如未得采购人认可,供应商擅自对外开展的有偿服务,视作供应商违约,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或者影响图书馆对外形象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由供应商给予赔偿。8.针对项目需求,在本项目服务合同到期后,为采购人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后续服务配合,其内容包括配合采购人规划本项目下一合同期的招标工作及交接工作,承诺与该项目下一合同期中标人做好技术交底及相应的衔接工作。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上述所有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完整明确,并加盖电子公章。2★售后服务要求1.采购人定期针对供应商运营服务效果进行评估,若达不到相应的目标,则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运营供应商需及时制订改善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后予以迅速改善。2.运营供应商需定期整理、收集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目标考核以外的问题和情况,定期向采购人进行汇报,协商改善办法,后期落实。3.运营供应商需成立自查小组,针对服务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调整,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上述所有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完整明确,加盖电子公章。3★考核标准1.采购人成立考核评价小组,根据运营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按“日常监管”、“年中考核” 和“年度考核”方式实施。2.年中考核及年度考核从队伍建设和管理、业务规范、服务品质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为90分及以上、81-89分、60-80分、60分以下,考核结果与运营经费挂钩,考核总分低于60分,视为供应商违约,责令其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上述所有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完整明确,加盖电子公章。2.交付时间及地点(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每一运营年度付款方式如下:(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2)第二次于运营第二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3)第三次于运营第三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同时,依据年中考核结果,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10%,每低1分,少付年度运营经费的0.25%,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下,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7.5%;(4)第四次于运营第四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20%;(5)第五次于年度运营结束后1个月内,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10%,每低1分,少付年度运营经费的0.25%,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下,支付年度运营经费的7.5%。提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号),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供应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三、评标标准中2.1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上述三项价格扣除政策仅适用“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5、绿色包装规定(1)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2)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价格分2服务2.1产品技术参数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打★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其余指标有1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8客观分2.2总体方案根据本项目特点,阐述针对本项目采用的运行管理理念、工作重点和难点,提出应对方案和思路。描述详尽、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分;方案较为全面和合理的得5分;方案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的得1分;方案质量差、完全不合理或者无方案的得0分。8主观分2.3运营方案提供项目总体运行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岗位配置方案、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管理制度、薪酬绩效制度等。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可行性强的得8分;方案较为全面和合理的得5分;方案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的得1分;方案质量差、完全不合理或者无方案的得0分。8主观分2.4文化活动方案提供文化项目组织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引进 、全年活动规划、组织形式、实施步骤等。方案全面合理,引入资源丰富,活动有亮点、有特色、有连贯性、可行性强的得8分;方案较为全面和合理,引入 资源较好,活动较丰富的得5分;方案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的得1分;方案质量差、完全不合理或者无方案的得0分。8主观分2.5产业信息服务方案提供针对“政产学研用”等不同类型用户的多种类产业信息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文献借阅、馆际互借及文献传递、竞争情报、专题咨询、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决策咨询(包含“两会”服务)、科技查新、信息查证、产业主题活动等。方案完整详细的得8分;方案较为全面和合理的得5分;方案不够全面 ,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 ;明显不具备可行性的得0分。8主观分2.6数字资源建设方案提供数字资源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面向公众阅读和产业服务的数据库建设,以及结合江北地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好选题,持续开展自建资源建设。方案完整详细的得4分;方案较为全面和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全面 ,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明显不具备可行性的得0分。4主观分2.7培训方案提供员工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基础、图书馆馆务、图书馆系统、数据库知识、实践操作、管理学、活动策划、礼仪教育等。培训方案完善、精准科学,授课师资力量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和合理的得2分;方案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质量差、完全不合理或者无方案的得0分。3主观分2.8应急方案提供技术维护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方案制订明确、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和合理的得1.5分;方案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分。3主观分3业绩3.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展区县级或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馆运营服务业绩。每有一个地市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服务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每有一个区县级公共图书馆服务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两者累计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10客观分4履约能力4.1项目团队构成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图书资料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图书资料专业中级或初级职称的,每有一个中级得1.5分,每有一个初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图书编目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演出经纪人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上述所有人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相关单位任职证明,同时,需提供《派驻承诺书》,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一人多证可重复得分。15客观分4.2许可证书投标人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证书的得3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3客观分 4.3履约能力1投标人运营案例在运营期间内获得地市级或以上表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3客观分4.4履约能力2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所服务项目的主体对其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的考核情况,评价为优秀或者考核得分在总分的90%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服务项目主体考核评价或者其他满意度材料,同一服务项目主体不重复计分)6客观分4.5履约能力3投标人运营的图书馆在运营周期内在全国区县级或以上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获评一级馆的,每提供1个得0.5分,累加最高得3分。(提供评选官网网址链接并附页面截图,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3客观分合计100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法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开标一览表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二、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说明:提供法人授权书的同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三、投标函投标函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上打“√”)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及其他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营管理服务 图书馆整体运行和管理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