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引流导管 一次性使密闭式吸痰管中标结果公示(黄山市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 HJACG2024T125
二、项目名称: 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荷花东路74号
中标(成交)金额: 2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一次性使密闭式吸痰管 品牌(如有):杭州京泠 规格型号:sG.Y21型(各种规格) 数量:5000根 单价:28元/根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东风、汪卫生、朱林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合同约定,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2.1扬州俊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价格标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未签章或被授权人未签字。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17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3.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吸痰管(包)) ;
3.2珠海市人民医院;
3.3茂名市人民医院;
3.4鹤岗市中医医院(一次性使用胃管);
3.5鹤岗币中矢医院(一次性便用鼻氧管);
3.6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3.7江苏省人民医院;
3.8马鞍山十七冶医院。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向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559-2590130 )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黄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
联系方式: 0559-253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0号东方丽景花园68幢301室
联系方式: 0559-2559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559-2559619
十、附件
附件:
确认成交结果.pdf
附件:
客观分总分及排名情况.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成交公告.pdf
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JACG2024T125A-5采购人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评标(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现确定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签章:(2025-01-06)价格标初审汇总表分包编号:HJACG2024T125A-5分包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序号1评审因素价格标初审扬州俊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通过安徽立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安徽锦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河南祥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汇总不通过通过通过通过一页/共2面价格标初审汇总表分包编号:HJACG2024T125A-5分包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通过最终报价评审汇总表分包编号:HJACG2024T125A-5分包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序号1评审因素价格标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报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序号1评审因素价格标安徽立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安徽锦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河南祥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最终排序表标段/包编号:HIACG2024T125A-5标段/包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序号投标单位最终报价(元)小微企业折扣后价格(元)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排名1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100000.002100000.00通过通过12安徽立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3安徽锦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河南祥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0240417版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项目编号:HJACG2024T125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人:黄山市人民医院(盖章)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2月—1—目录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第四章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表一、资格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五、谈判与评审六、定标和授予合同七、质疑与投诉第六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格式一、投标函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仅服务类项目填写)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均需填写)四、本项目实施方案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六、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七、中小企业等声明函八、三首产品声明函九、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价格标格式一、报价一览表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二、分项报价表(仅服务类项目填写)三、最后承诺报价表—2—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见附件(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内容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详见本文件第三290.274万元290.274万元公告公告章2采购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3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监督部门名称: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方式:0559-2590130监督部门名称: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方式:0559-2590130监督部门名称: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方式:0559-2590130监督部门名称: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方式:0559-25901305交易☑□□□□□平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平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平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6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7采购有效期:谈判开始后60天采购有效期:谈判开始后60天采购有效期:谈判开始后60天采购有效期:谈判开始后60天8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4—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商: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放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视为不满足)。(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4)其他:①供应商需提供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中标★产品近三年(2021年06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三甲医院用户2家,招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时需将用户名单、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整合同和三甲医院有效证明材料②供应商需提供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失信等级评定承诺书。9货物进口产品要求:若本项目已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若本项目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货物进口产品要求:若本项目已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若本项目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5—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1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电子投标: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份,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纸质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版份。14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详见第五章“1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15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交易系统提交□纸质投标:16供应商是否需要到谈判现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谈判开启前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标书受理处进行签到后准时参加谈判(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否。17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18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和本文件第四章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实时关注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接收谈判小组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通知书后,方可按该通知书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采用纸质方式—6—20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告知:√响应文件无效的原因将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请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采用纸质方式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告知:√响应文件无效的原因将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请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采用纸质方式21投标保证金:金额:免收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第五章供应商须知“1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免收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第五章供应商须知“15、投标保证金”22成交人个数:1个成交人个数:1个23是否允许成交人分包履行合同:是,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是否允许成交人分包履行合同:是,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24以下费用无论是否在价格标中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由成交人支付,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1、代理费。(注:本项目已是第五次挂网,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代理费及评审费用,评审费约9000元左右。)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6000元(原则上适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项目)按下列标准的%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原则上适用预算100万元以上项目)以下费用无论是否在价格标中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由成交人支付,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1、代理费。(注:本项目已是第五次挂网,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代理费及评审费用,评审费约9000元左右。)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6000元(原则上适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项目)按下列标准的%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原则上适用预算100万元以上项目)25公告公示媒介: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26电子投标:否编制;应文件无效。是,具体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全部使用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格式,生成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扩展名为.HSTF。2、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以采购单位最后发出的谈判文件和更正公告为准进行3、供应商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谈判响应文件。4、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谈判小组评审可以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上传的响应文件(支持远程解密,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远程解密操作步骤(采购)),否则,其响7、因不可抗力导致所有已上传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导入失败的,由采购人宣布中止,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启用。8、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9、项目评审中,谈判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谈判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响应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谈判响应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无效。—8—27否决性(无效响应)条款汇总1、本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16、26条;2、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或价格标评审不通过的(详见第四章及第五章“五、谈判与评审”);3、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13.2、14.1、15.2、15.3、16.1、19.5条。28本项目如需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发证机构(政府行政机构除外)为行业协会组织的,则必须是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的合法组织,且有相应发证权限;发证机构为企业的,则必须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的合法企业,且具有相应的发证权限。(进口产品除外)29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适用☑不适用(固定报价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可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若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无需填写)注:1、本项目以本项列举的所有“标的”判断是否享受“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其余未列举的不对其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者服务承接商作要求。2、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9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要求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则按下列比例在评审时对投标人总报价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该价格仅用于评审),但必须按本文件要求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进行扣除。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②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④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⑤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上述第1、2点所要求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对投标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不作要求。以本项目的项目类别为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货物类项目中,货物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既有中型企业制造的,也有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视同中型企业;全部由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视同小微型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或者服务承接商做出要求;工程类项目中,工程要求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和服务承接商做出要求;服务类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要求为中小企业(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承建商做出要求。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上述第2点中“符合条件的联合体”和“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是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应上传在投标文件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10—(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7—(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8—八、三首产品声明函(非三首产品,不需此件)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产品为三首产品,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名品牌和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1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22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33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备注:表中所列产品应为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中产品,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扫描件或官网公示截图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供,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可为三首产品,对产品的业绩提出要求的认定其不符合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59—九、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联合体协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的,不需此件)(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可以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在投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署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四、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如下: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注:本协议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60—分包意向协议(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项目,需提供)分包人:(甲公司全称)被分包供应商:(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为本项目投标方、(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被分包意向供应商,分包人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中标(成交),分包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与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成交),被分包供应商分别与分包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被分包供应商1(乙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3.被分包供应商2(……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分包人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成交),缔约各方不得无故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成交)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分包人:(盖单位章)被分包供应商1:(盖单位章)被分包供应商2:(盖单位章)……签订日期:年月日—61—价格标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标供应商:(签章)年月日—62—一、报价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圆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元备注:投标总报价按采购需求所需耗材一年量报价×3年填写—63—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及型号货物制造商或服务最终提供商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备注一年合计三年总合计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64—二、分项报价表(仅服务类项目填写)序号内容总价(元)备注拟提供的服务合计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65—三、最后承诺报价表最后承诺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大写):元(小写):元最后报价:(大写):元(小写):元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大写):元(小写):元备注说明(此处可补充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谈判/协商情况变动的采购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无,请删除本段文字(此处可补充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谈判/协商情况变动的采购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无,请删除本段文字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填表须知:本《最后承诺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按照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小时)依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填写(制作响应文件时无需本表)和提交,磋商和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表,也未书面表明退出磋商/谈判的,则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22.7条的规定处理。考虑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若无特别说明,则“(第一次报价减去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66—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JACG2024T125二、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荷花东路74号中标(成交)金额:21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一次性使密闭式吸痰管品牌(如有):杭州京泠规格型号:sG.Y21型(各种规格)数量:5000根单价:28元/根五、评审专家名单:方东风、汪卫生、朱林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0.6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2.1扬州俊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价格标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未签章或被授权人未签字。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17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吸痰管(包));3.2珠海市人民医院;3.3茂名市人民医院;3.4鹤岗市中医医院(一次性使用胃管);3.5鹤岗币中矢医院(一次性便用鼻氧管);3.6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鼻氧管)﹔3.7江苏省人民医院;3.8马鞍山十七冶医院。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2590130)提出投诉。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联系方式:0559-25333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0号东方丽景花园68幢301室联系方式:0559-25596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559-2559619十、附件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JACG2024T125二、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荷花东路74号中标(成交)金额:21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一次性使密闭式吸痰管品牌(如有):杭州京泠规格型号:sG.Y21型(各种规格)数量:5000根单价:28元/根五、评审专家名单:方东风、汪卫生、朱林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0.6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2.1扬州俊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价格标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未签章或被授权人未签字。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17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吸痰管(包));3.2珠海市人民医院;3.3茂名市人民医院;3.4鹤岗市中医医院(一次性使用胃管);3.5鹤岗币中矢医院(一次性便用鼻氧管);3.6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鼻氧管)﹔3.7江苏省人民医院;3.8马鞍山十七冶医院。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2590130)提出投诉。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联系方式:0559-25333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0号东方丽景花园68幢301室联系方式:0559-25596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559-2559619十、附件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JACG2024T125二、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荷花东路74号中标(成交)金额:21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一次性使密闭式吸痰管品牌(如有):杭州京泠规格型号:sG.Y21型(各种规格)数量:5000根单价:28元/根五、评审专家名单:方东风、汪卫生、朱林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0.6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2.1扬州俊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价格标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未签章或被授权人未签字。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17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吸痰管(包));3.2珠海市人民医院;3.3茂名市人民医院;3.4鹤岗市中医医院(一次性使用胃管);3.5鹤岗币中矢医院(一次性便用鼻氧管);3.6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鼻氧管)﹔3.7江苏省人民医院;3.8马鞍山十七冶医院。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2590130)提出投诉。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联系方式:0559-25333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0号东方丽景花园68幢301室联系方式:0559-25596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559-2559619十、附件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JACG2024T125二、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各引流导管采购项目(五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黄山市新元昌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荷花东路74号中标(成交)金额:21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一次性使密闭式吸痰管品牌(如有):杭州京泠规格型号:sG.Y21型(各种规格)数量:5000根单价:28元/根五、评审专家名单:方东风、汪卫生、朱林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0.6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2.1扬州俊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价格标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未签章或被授权人未签字。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17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吸痰管(包));3.2珠海市人民医院;3.3茂名市人民医院;3.4鹤岗市中医医院(一次性使用胃管);3.5鹤岗币中矢医院(一次性便用鼻氧管);3.6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鼻氧管)﹔3.7江苏省人民医院;3.8马鞍山十七冶医院。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2590130)提出投诉。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联系方式:0559-25333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0号东方丽景花园68幢301室联系方式:0559-25596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559-2559619十、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各引流导管 一次性使密闭式吸痰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