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循环设备 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通化市中心医院2025)
体外循环设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Y2024-100(招标文件编号:ZY2024-100)
二、项目名称:体外循环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开封升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厉庄乡张庙社区一楼168号
中标(成交)金额:46.9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开封升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体外循环设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2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忠慧、李翘、高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2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2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即按国家文件执行)的取费标准,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费用明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54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中心医院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光路176号
联系方式:张跃潼、0435-3651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5层501室
联系方式:白明弘、0431-8912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明弘
电 话: 0431-891217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体外循环设备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通化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东昌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09: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忠慧、李翘、高立
总成交金额
¥46.9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明弘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9121755
采购单位
通化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通化市东昌区新光路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跃潼、0435-3651579
代理机构名称
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5层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明弘、0431-89121755
附件:
附件1
体外循环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终稿.doc
附件2
附件.jpg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ZY2024-100采购项目名称:体外循环设备项目类别:货物类采购人:通化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附件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体外循环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Y2024-1002.项目名称:体外循环设备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48万元5.最高限价:48万元6.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体外循环设备2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配套服务;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9.本项目(否)接受合同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4供应商应提供2项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注:1、响应文件内应附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投标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3.5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且供应商名称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一致;3.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3.8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9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10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方式:供应商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售价:50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层501室)会议室五、开启1.时间:2025年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层501室)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无论是否踏勘现场,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了本项目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开标前答疑会。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3.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供应商须知》。3.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数额(元)开户银行账号7200.00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160446071820账户名称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馨提示1.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如填写账号信息不完整,导致保证金汇入有误,属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谈判保证金便于查询相关信息。3.3采用保函形式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无效。4.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化市中心医院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光路176号联系方式:张跃潼、0435-36515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5层501室联系方式:白明弘、0431-891217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明弘电话:0431-89121755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项目名称:体外循环设备项目编号:ZY2024-100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供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配套服务。付款方式: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一期付款:货到医院完成验收合格且完成培训指导后180个工作日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期付款:自首付款支付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后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三期付款:自第二次付款起180个工作日后付合同总价款的15%;第四期付款:自第三付款满一年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且运营良好付合同总价款的5%。质保期:3年。其他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得有任何虚假材料,如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结果,予以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罚,同时供应商须赔付采购人测算的所有设备的60天总收入。响应文件内须提供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商(需提供证明)针对此赔偿事项的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商(需提供证明)公章,未提供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二、技术要求血液透析滤过机技术指标一、一般规格和要求1、14英寸以上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可作碳酸氢盐、醋酸盐常规透析。血路管、原液配方全开放2、全中文操作系统,具有显示和复位报警功能3、数字显示主要参数,包括:动脉压、静脉压、总电导度、碳酸电导度、温度、透析液流量、血流量、超滤量4、漏血检测与报警:光学原理检测5、超滤方式:容量式平衡腔控制(可探测膜位移)6、超滤曲线:可存储设定曲线,10种固定曲线,20种自定义曲线,满足个性化透析。7、钠离子曲线功能提供个性化透析方案8、碳酸盐曲线功能提供个性化透析方案9、肝素曲线功能提供个性化透析方案10、透析液流量曲线功能提供个性化透析方案11、透析液温度曲线功能提供个性化透析方案12、反馈式电导度监测及配比机制,可分别监测B液电导度与总电导度13、具有透析过程中快速补液功能,能够自动累计计算总补液量。14、配有透析液过滤器及支架,可过滤透析液。每支透析液过滤器可使用150人次或900小时15、标配透析充分性监测功能:显示Kt/v值,为临床医生提供治疗有益数据及参考,有效提高患者的透析充分性16、可保存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自动保存至少20次病人治疗记录17、可选配数据输出装置(数据直接输出或数据输出接口),能与透析数据管理软件相连18、具有完备的自检功能,自身具有维修菜单,故障自我诊断19、符合IEC60601-1、IEC60601-2-16安全标准20、具有欧盟CE认证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认证二、主要技术和性能规格要求1、血泵流量:0,50~600ml/min可调2、血流量调节梯度(步长)10ml/min3、透析液流量:300~800ml/min,连续可调4、透析液温度控制范围:33℃~40℃5、透析液导电率监测范围:12.5~16ms/cm6、待机模式时,将透析液一侧关闭,不吸取AB液,节省透析液7、动脉压操作范围:-400~+400mmHg;精度:±10mmHg8、静脉压操作范围:-50~+390mmHg;精度:±10mmHg9、跨膜压操作范围:-100mmHg~+700mmHg10、跨膜压精度:±20mmHg11、肝素注射:0.1~10ml/h可编写停止时间,读数累积肝素容量,肝素泵有自动注入和追加功能12、超滤率:0~4000ml/h;超滤泵误差13、置换液流量范围:20-400ml/min14、水供应,水压:0.5-6.0bar,入水温度:10-30度15、电源:交流230V±10%(或220V),频率50~60Hz16、后备电池:标配内置电池,保证机器停电后最少使用≥20分钟,并且不丢失数据;同时压力监测,漏血和气泡检测正常工作三、组件功能1、可选配原装在线电子血压计监测模块,有实时自动血压监测与报警功能2、可选配血压稳定装置,通过自动调整超滤率,降低透析低血压事件3、可选配透析剂量监测装置:测定并显示URR值,spKt/V值或eKt/V值,显示实际spKt/V或eKt/V趋势图。不采用改变患者透析液离子浓度的监测方法;有实时曲线显示功能及达标预测功能;允许随时修改治疗参数,从而优化治疗方案。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通化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竞争性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无效。除法律允许的情形外,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二、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响应文件内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投标的,证明材料由本人签字即可;2.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文件内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响应文件内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响应文件内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二)特定资格条件8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确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4、供应商应提供2项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注:1、响应文件内应附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投标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响应文件内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投标保证金9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足额转入指定账户或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四)其他11良好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竞争性谈判小组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响应文件内附上述网站相应内容查询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4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5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评审。最低评审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竞争性谈判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同一品牌产品的审查、澄清有关问题、谈判、二次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复核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编写评审报告和确定成交供应商。(一)符合性审查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序号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一)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章的。2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提报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二)完整性审查4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三)响应程度5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报价有效期少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的。8不满足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的。9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同一品牌产品的审查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投报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当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当供应商不足两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依次按照投报产品的技术指标优劣、服务承诺优劣、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先后(以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为准)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三)澄清有关问题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谈判1.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在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谈判文件未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无效。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注:本项目一共两轮报价,现场提交的报价表(二次)即为最后报价,在本项目采购需求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表(二次)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六)综合比较与评价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七)复核评审结果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情形的,应当组织原谈判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八)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评审结果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先后(以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为准)顺序排列。2.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排列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九)编写评审报告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委托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三、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是竞争性谈判小组评价与比较的依据。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条款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体外循环设备项目编号:ZY2024-100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采购人名 称:通化市中心医院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光路176号联系方式:张跃潼、0435-3651579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5层501室联系方式:白明弘、0431-89121755邮箱:zhongyanchangchun@163.com4发布媒体公告及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5采购预算详见谈判公告注: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一次报价和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超过上述价格均为废标。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配套服务。7供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付款方式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一期付款:货到医院完成验收合格且完成培训指导后180个工作日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期付款:自首付款支付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后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三期付款:自第二次付款起180个工作日后付合同总价款的15%;第四期付款:自第三付款满一年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且运营良好付合同总价款的5%。1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11纸质响应文件文件正、副本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 2 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单面打印。11电子版U 盘2 份(盘身粘贴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内附签字盖章后响应文件扫描件PDF版本11装订要求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除外),书册方式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以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 1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及U盘电子文件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5层501室,逾期未到,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不接收邮寄)12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无论是否踏勘现场,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了本项目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3谈判保证金详见公告14履约保证金详见《总则》第24项规定内容15服务费用参考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2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2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即按国家文件执行)的取费标准,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支付费用明细如下:1、中标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5%2、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标前专家论证费用:1500元注:成交供应商须缴纳足额上述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16恶意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1个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价格(如原材价格、设备损耗价格等),管理费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交通费用(汽油、过路费等)、质保费用、税费等,并列明计算过程。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或内容不全面无法支持报价构成的,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是否以恶意低价竞标。如认定该供应商以恶意低价竞标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供应商上述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签字确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完成,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否则无效。注: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同类项目成交业绩合同价款、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等情况就供应商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评价。二、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一章《采购邀请》。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据《通化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即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货物和服务”是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属产品及相关服务。1.4“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参加采购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合格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采购系统,且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1.6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1.7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65天内(如某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2020年8月1日,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是指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二年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等,均按此要求确认。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2.1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合格的货物及相关服务3.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经审核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排斥符合要求的本国产品。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本国产品,投报进口产品的,响应文件无效。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3.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联合体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采购允许由2个以上供应商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3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更正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竞争性谈判文件7.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述内容: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附件8.现场考察8.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约定现场考察的,由采购人组织所有潜在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所有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与现场考察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8.2采购人向供应商口头介绍的情况及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3各供应商应认真考察现场,熟悉现场情况以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资料。凡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均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细目名称及相应的费用。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8.4供应商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现场考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否则责任自负。9.开标前答疑会9.1开标前答疑会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加开标前答疑会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9.2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前答疑会的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如果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均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本须知第6条约定的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延长后的具体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规定为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未按照重新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0.3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制作11.1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4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导致竞争性谈判小组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对应评审因素得分受到影响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3.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第四部分报价文件上述各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3.2谈判保证金13.2.1谈判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2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具体金额按照本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数额及账号提交。保证金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纸质保函(单)。采用非保函形式的,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和谈判保证金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信息。采用纸质保函(单)形式的,供应商应当使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章提供的保函(单)格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单)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3.2.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2.4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或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账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或分次提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3.2.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原件(格式见第八章)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2.6采用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方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供应商提交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13.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提交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3报价13.3.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3.3.2供应商应按照《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中,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但项目属性为货物的,分项报价中缺漏核心产品报价的,响应无效。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3.3.3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采购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其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报价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的各项组成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15.3供应商名称应填写供应商全称,同时加盖单位签章。15.4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四、响应文件提交16.响应文件提交现场递交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且不影响其保证金的退回。17.2供应商需要修改已递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修改后的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最后提交的为准。1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五、开标与评审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9.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19.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19.2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依法从依法成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21.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22.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六、签订合同23.成交通知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履约保证金24.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金额的5%(取整数到百),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可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见第九章)。24.2采用非保函方式的,成交供应商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和履约保证金便于查询相关信息;采用保函方式的(格式见第九章),将保函原件送至采购人。24.3履约保证金付款账户名称应与成交的供应商名称及基本账户信息一致,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交存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无效。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4.4成交供应商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履约验收单原件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原件(格式见第九章)。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5.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询问2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和披露27.1供应商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外传。27.2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法律适用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29.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十、采购文件的解释权30.采购文件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优先顺序确定。31.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十一、供应商法律责任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第七十六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六章合同文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合同书(格式)(以下简称买方)(项目名称)项目中所需(货物名称)经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以(采购项目编号)号采购文件实施政府采购。经评定,(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供应商。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合同修改协议4.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含补遗文件、修改文件)二、货物名称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四、资金支付本合同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五、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本合同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七、买方的权利和义务八、卖方的权利和义务九、验收标准和要求本合同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十、知识产权与保密本合同的知识产权要求:本合同的保密要求:十一、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签署本合同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返还。十二、合同中止、解除1.因客观不可预见,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4.其他约定:十三、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十六、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买方:(盖章)卖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目录条目下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否则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评价。2.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目录时,如需提示评审专家了解该条目内容可在目录备注栏中填写所提供材料名称及页码。3.响应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目录序号文件内容盖章要求备注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签章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签章3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签章4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签章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签章6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签章7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签章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1报价函签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3商务条款偏离表签章4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如果有,提供)签章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1技术条款偏离表签章2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如果有,提供)签章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1报价表签章2报价明细表签章3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签章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三、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七、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如下: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符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规定;(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提供但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提供这些服务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情况下,我方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一、报价函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已经详细阅读(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承诺如下: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日为止。二、我方在参与采购活动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以及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响应无效。五、我方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约定。六、我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联系方式(手机):(项目评审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非中国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的,请填写护照号码,要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的,应提供护照相关页扫描件及中文译文。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注: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45……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45……1.“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一栏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商务应答”一栏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响应商务条款的应答内容,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3.“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4.“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供应商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商(需提供证明)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第三部分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标的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数量及单位要求响应文件对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答响应文件对数量及单位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注:未达到以下提供要求的,导致竞争性谈判小组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或该项技术得分受到影响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名称和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数量及单位要求”一栏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采购标的名称和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数量及单位”内容逐项填写。2.“响应文件对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答”及“响应文件对数量及单位应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并应对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数量及单位”对应响应。在本表中未提供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或原文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内容,导致竞争性谈判小组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或该项技术得分受到影响的,是供应商的风险。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4.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尽可能在本部分“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供应商响应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名称及在响应文件中的相应页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效的,将按照响应无效处理。5.证明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只能为以下形式之一或多种,否则将按照证明材料无效处理。(1)产品的官网截图:产品的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应是制造商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提供外文官网截图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对应外文官网截图的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官网截图仅供参考。产品官网截图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2)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提供外文说明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3)产品的宣传彩页:宣传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彩页;提供外文宣传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宣传彩页仅供参考。宣传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4)具有我国检测(检验或测试)资质(格)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或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或测试报告:检测、检验或测试报告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如果有,提供)第四部分报价文件一、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人民币元)备注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备注注:1.供应商提报的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中第13.3条的规定)。2.本项目采用人民币金额方式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分项合计…合计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一致。3.供应商提报的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中第13.3条的规定)。4.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的,缺漏核心产品报价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第八章附件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致: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向你方提交谈判保证金,且可以以担保函的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采购人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通化市中心医院: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且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3(此表由成交供应商在退还谈判保证金时提交)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自愿参与吉林省通化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并按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谈判保证金,请贵中心在符合退还条件下退还至我单位提交时的银行账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一:□保证金额: 元;分包二:□保证金额: 元;分包三:□保证金额: 元;谈判保证金合计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成交供应商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申请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持本申请单原件和采购合同原件(如采购代理机构已收到采购人送达的采购合同原件,则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手续完备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如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责任自负。2.成交供应商填写的日期需为本申请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当日。附件4(此表由成交供应商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通化市中心医院:我方自愿参与通化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并按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请贵中心在符合退还条件下退还至我单位提交时的银行账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包一:□保证金额: 元;分包二:□保证金额: 元;分包三:□保证金额: 元;履约保证金合计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成交供应商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并出具履约验收单后,成交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申请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持本申请单原件和履约验收单原件(如采购代理机构已收到采购人送达的履约验收单原件,则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履约金退还手续。2.成交供应商填写的日期需为本申请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当日。二、报价明细表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产地产地山外山SWS-60002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重庆公司采购标的名序称号体外循环设备(血液透析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外循环设备 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