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2025)
[WXXQ202302007-X10]江溪街道春城家园A区、万裕苑二区等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万裕苑二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江溪街道春城家园A区、万裕苑二区等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公告
工程编号:
WXXQ202302007
工程名称:
江溪街道春城家园A区、万裕苑二区等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WXXQ202302007-X10
标段名称:
万裕苑二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名称: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项目类型:
设计
发包类型:
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名称:
江苏汉唐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名称:
潘旭东
中标价(万元):
108.080000
中标工期(天):
40
中标时间:
2025/01/06
评标委员会成员:
程浩、舒春敏、穆颖、钱加、姚伟
招标人定标原因及依据: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投诉等,确定公示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的履约能力审查报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1)(1).pdf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的履约能力审查报告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对江溪街道春城家园区、万裕苑二区等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万裕苑二区周边配,A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江苏汉唐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查,确认中标候选人江苏汉唐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未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不影响其履约能力。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日期:2025年月日,010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我单位是项目名称为:江溪街道春城家园A区、万裕苑二区等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万裕苑二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编号:WXXQ202302007-X10)的(中标人、招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我单位属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47人,营业收入为2572.44万元,资产总额为2954.08万元,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小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的规定,因我单位为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80%收取。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将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有虚假,自愿接受列入失信行为记录的处理,且不提出任何异议。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12月2风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