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工程 景墙和精神堡垒提升改造中标结果公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编号:TCZY-CG2024025
二、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通良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东大街南十字巷19号
2,371,000.00元
8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
工程类(陕西通良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其他建筑工程
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
景墙和精神堡垒提升改造,电缆和照明工程
180日历天
张昕
陕261151667898
2,371,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飞(采购人代表)、杨镇、常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财审部门审计为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
1.18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财富中心B座三楼
联系方式:18966951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滨河新区鸳鸯塔1号商住楼
联系方式:18098075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强
电话:18098075252
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
相关附件:
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采购文件正文-中心公园.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中标(成交)明细受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采用进行采购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项目编码:TCZY-CG2024025)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通良建设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371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建筑工程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景墙和精神堡垒提升改造,电缆和照明工程180日历天张昕陕2611516678981.00项2,371,000.002,371,000.00-第1页-项目编号:TCZY-CG2024025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采购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商务要求36第四章合同条款37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8第六章评审办法42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63第一部分响应函....................65第二部分首次报价一览表....................66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8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77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84第六部分响应方案....................88第一章采购公告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ZY-CG2024025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74,532.76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2,374,532.76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374,532.76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374,532.762,374,532.7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0)《******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4)《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2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单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页截图(附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1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备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1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网上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06日11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2.建议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财富中心B座三楼联系方式:189669517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滨河新区鸳鸯塔1号商住楼联系方式:180980752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强电话:180980752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采购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财富中心B座三楼邮编:719300电话:1896695171521.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滨河新区鸳鸯塔商住楼二层邮编:719300电话:159293957783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4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工期180日历天6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7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9.2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109.3采购内容具体见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次采购、报价、磋商、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11工程质量合格1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50%预付款;(2)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100%。。注:(1)成交供应商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未正确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履约情况:工程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承担,并负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1312.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单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页截图(附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1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备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414.4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在指定位置附“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并且将“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进行公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15.1磋商有效期: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16.1响应文件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胶装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给代理公司(备案用)(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滨河新区鸳鸯塔商住楼二层,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15929395778)1717.1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需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在封线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详见总则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网上提交1921.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详见第六章)21现场踏勘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的采购内容对项目现场或周边环境自行踏勘,由此引发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2229.2代理服务费:(1)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金额为:财审部门审定价23代理费接收账户开户名称: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神木支行账 号:457020100100042877行 号:30980620702124同义词语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发包人”和“投标人”、“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25样品的退还若文件内要求提供样品的,须按照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密封递交,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样品名称等标识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未中标人样品的退还时间同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不予退还并作为本项目的验收依据26其他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 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详见如下: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办理时效联系人1长安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魏 众151091239512中信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李 靖155091251173光大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刘 波188091254684交通银行秦政贷1000万元1年3.45%24小时张 飞152912968865中国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李 浩186912300076招商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马 烨155961000077浦发银行政采E贷2000万元1年3.8%72小时朱 君156291691588农商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2年3.45%-5.8%24小时王 璐155298750569农业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年3.45%-3.85%24小时杨 尧1332540931310民生银行政采E贷3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郝双双15991225850备注:银行排名不分先后。如产品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发生改变,以银行解释为准。27版权或者所有权本项目涉及软件的版权或者所有权均归采购方所有。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国内使用该软件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知识产权等起诉。软件:系统自带控制软件,终生免费升级28说明书要求中文29响应文件制作上传1、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采购事宜。现场时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主锁及上传文件所用的副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对待。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 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及“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 3 、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 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化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响应文件中所有涉及签字、盖章的,各供应商须将所有签字盖章完成后上传。30信用承诺公示要求为深入贯彻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以及开展承诺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0〕9号)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交易主体(投标企业、授权代表),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各相关交易主体注册、登陆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交易主体的承诺事由为“项目名称”。具体操作见“附件十二:信用承诺上报操作指南”31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开标当日,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1)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111.20.184.126:8084/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进入;3)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榆林市进入。注: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请选择IE11浏览器。(2)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签到(签到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如果未签到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CA锁应与加密响应文件时所用CA锁一致;注:解密时间为30分钟,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可提前进入开标下一阶段。(4)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方可离开开标会。(5)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32面向中小企业情况(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本项目属性:工程3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374532.76元,供应商报价不得大于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5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6构成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后缀为(*.SXSCF),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SXSTF),使用旧版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7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项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2)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3)磋商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磋商。(5)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上进行二次报价。(6)二次磋商报价前磋商小组须单独分别于各个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过程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登录腾讯会议方法如下:会议主题: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会议会议时间:2025/01/06 11:30-23:45 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https://meeting.tencent.com/dm/4beVfWRfSYWA腾讯会议号:176-810-241注:复制该信息,打开腾讯会议即可参与,供应商进入会议时保持静音及关闭视频模式,磋商小组将单独与各个供应商进行磋商,未进行磋商的供应商须在腾讯会议“等候室”等待磋商小组准入会议,供应商不得擅自离开腾讯会议,若擅自离开腾讯会议,将默认该供应商同意整个磋商过程且无异议。38其它事项本次采购项目、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1.1采购人实施本项目的采购单位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合格的供应商:1.3.1具备以下条件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方为合格的供应商:(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单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页截图(附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1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备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3.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1.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1.3.4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3.4.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1.3.4.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1.3.4.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包括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1.3.6供应商必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方可参加投标。1.3.7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2.资金来源2.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3.磋商工程的合格性和合法性3.1磋商的施工服务质量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4.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4.1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竞争性磋商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施工、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商务要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评审方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7.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7.2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发布采购公告的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3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谈判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7.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语言和磋商货币8.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磋商响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响应将按无效处理。9.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响应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递交的投标保证金;5)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出具的响应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6)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9.2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递交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9.3采购内容具体见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次采购、报价、磋商、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10.响应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七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响应方案、承诺及价格。10.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和供应商必须的其他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11.2供应商应根据《计价规则》规定和响应文件要求格式计价,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际情况、市场信息价自主报价。组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社会价格浮动因素,自然灾害及停水、停电、停窝工损失等风险费用。11.3不得更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11.4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理情况、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运输能力、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了解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实际等情况,并应考虑现有人、材、机市场水平和供应、响应风险、不利的施工因素等,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1.5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6报价中如果总价与分项价有出入,以分项价为准;如果分项价与单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如果出现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有矛盾时,以文字表示的为准。11.7响应报价:总包交钥匙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递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2.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递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2.2.1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人员配置能力;12.2.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由供应商在服务地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12.2.3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提供优质供货能力的其他文件。12.2.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于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谈判,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0)《******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4)《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2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证明服务及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3.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货物和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等,它包括:1)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采购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2)供货内容的详细说明。14.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向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采购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14.8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转账、银行保函或电汇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14.4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14.5开标后经审查,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打款回单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内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退还。1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有效期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个工作日后自动作废。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投标人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或者擅自退出采购活动的;2)供应商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文件要求可以分包的除外)。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9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延长一个月。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天。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的要求,递交壹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16.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6.3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16.4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采购文件格式编制的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事宜。16.5.1电子采购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16.5.2电子采购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53)”,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采购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16.5.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同一密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递交(备案用)。18.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18.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18.2纸质版递交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给代理公司(备案用)(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滨河新区鸳鸯塔商住楼二层,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15929395778)。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0.3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做任何修改或撤回。五.开标与评审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不参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供应商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工期、项目负责人、工程缺陷责任期,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各供应商的每轮磋商报价不予公布。21.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参加开标的监督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到,所有资料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1.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评审组织及评审原则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专家成员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抽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人数应占总人数的2/3以上。22.2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2.3在评审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4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22.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22.5.1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22.6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2.6.1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商务技术是否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等。22.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2.6.2.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6.2.2开标记录表报价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22.6.2.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6.2.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当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6.2.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2.6对于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磋商属于无效磋商情形。22.6.3符合性审查:在详细量化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6.4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质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响应方案,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则可进行第二轮(或多轮)报价。22.6.4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4)响应文件中无供应商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6)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7)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8)响应文件存在有重大缺漏项或投标内容存在重大技术偏离的;9)供应商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0)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付款方式等);11)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获取采购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获取采购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12)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5)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16)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用旧版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18)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1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2.6.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6.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2.6.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6.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6.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6.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7磋商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7.1第一次磋商报价。22.7.2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2.7.2.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7.2.2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2.7.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2.7.3.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7.3.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磋商响应文件做出评判。22.7.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应通过不见面电子询标。22.7.3.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22.7.4磋商过程磋商小组应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阅读,磋商小组必须对响应文件的采购内容等有关要求进行一对一磋商。22.7.5最终报价22.7.5.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阶段。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相同时,可进行多次报价)22.7.5.2供应商使用CA锁,自行在电脑上进行最终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理由。22.7.5.3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排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22.7.5.4磋商小组应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如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或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不可以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22.7.5.5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2.7.6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7.7推荐成交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2.7.8编写评标报告22.7.8.1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22.7.8.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报市财政局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2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23.评审过程的保密23.1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审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应予废标。24.评审方法2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六.成交、成交通知与签约26.定标程序26.1磋商小组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作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26.2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26.3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供应商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26.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5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26.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27.中标与落标通知27.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28.成交合同的签订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29.招标代理服务费29.1采购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9.2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财审部门审定价。开户名称: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新村支行账号:61050169513900000167行号:1058062008630.其他30.1经过公开发布磋商信息后,有效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相关法律执行。30.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磋商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均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磋商小组有权决定磋商失败。30.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4质疑和投诉30.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4.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4.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0.4.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0.4.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0.4.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0.4.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0.4.5.4事实依据;30.4.5.5必要的法律依据;30.4.5.6提出质疑的日期。30.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0.4.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0.4.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0.4.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0.4.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30.4.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30.4.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30.4.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30.4.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0.4.7质疑答复30.4.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0.4.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财政局提起投诉。30.4.8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当地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是投诉的前置条件,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0.4.8.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4.8.2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0.4.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0.4.9.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采购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66951715地址:神木市代理机构: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滨河新区鸳鸯塔商住楼二层联系电话:15929395778质疑递交(邮箱):3174476760@qq.com30.4.9.2投诉书递交地址:神木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8330666第三章商务要求条款号内 容1采购人名称: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陕西省神木市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期:计划工期共计180日历天。施工工期根据项目建设条件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合理变更。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5工程缺陷责任期 :24个月(自项目交付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磋商价格: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项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2)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3)磋商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磋商。7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50%预付款;(2)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100%。第四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采购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签署日期: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严肃遵守执行,并受法律约束和保护。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2.项目地点: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3.项目内容:采购项目清单4.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需要满足并符合双方有关标的物的要求,具体以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技术协议、技术说明书,或产品、服务标准规范约定的为准。二、合同说明1.本合同系甲方通过采购程序而与乙方订立,对于本合同未尽约定的内容,应以双方之间往来的采购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或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单、技术协议、技术说明书、标准规范及有关采购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2.本合同中的供应商包括通过磋商采购程序确定的供应商,中标价系指通过磋商采购程序最终确定的采购价格。三、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18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合格等级标准。五、签约金额签约金额(大写):人民币(¥)。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50%预付款;2.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100%。七、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八、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九、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情况:不可抗力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2.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不可抗力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十二、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如因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交货的或逾期交货,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三、其他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后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十四、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订立地点:2.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2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留监管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采购方式:1、采购项目预算:2374532.76元。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采购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景墙和精神堡垒提升改造,电缆和照明工程。2、质量标准:合格。3、工期:180日历天。四、项目实施地点: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五、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时间:甲方指定时间。2、履约验收主体及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4、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织。六、采购清单:本次采购项目为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绿化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050102008001栽植观赏草[项目特征]1.植物种类、株距:拂子茅,高度40-50cm,16袋/平米2.养护期:两年[工作内容]1.起挖、运输、栽植、养护m25652050102008002栽植观赏草[项目特征]1.植物种类、株距:小兔子狼尾草,高度30-40cm,25袋/平米2.养护期:两年[工作内容]1.起挖、运输、栽植、养护m28513040103001001种植土回填[项目特征]1.填方材料品种:种植土厚度500mm2.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填方2.压实m37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防护围栏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防护栏杆A.1土(石)方工程1010101002001人工土方开挖[项目特征]1.土壤类别:综合土2.人工土方开挖,包含500m内运输[工作内容]1.土方开挖2.运输m311.762010103001001土方回填[项目特征]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2.土方回填,包含500m内运输,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工程内容]1.装卸、运输2.回填m35.76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3010401002002围栏基础[工程特征]1.C25混凝土基础m31.084010401006001垫层[工程特征]1.素土夯实(压实系数93%)2.200厚3:7灰土3.100厚C25素混凝土垫层[工程内容]1.素土夯实2.垫层铺筑3.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m33.925010416001001现浇混凝土钢筋[项目特征]1.钢筋种类、规格:螺纹钢Φ10以内2.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钢筋(网、笼)制作、运输2.钢筋(网、笼)安装t0.0196010417002001预埋铁件[项目特征]1.钢材种类、规格:120*8mm镀锌钢板@1500,M8膨胀螺栓固定2.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螺栓(铁件)制作、运输2.螺栓(铁件)安装t0.036E.2园路、园桥、假山工程7050201014001栏杆详见BD-15[项目特征]1.80宽10厚镀锌钢板压顶 喷涂白色氟碳漆2.80宽10厚镀锌钢板 喷涂白色氟碳漆3.80*40*5厚镀锌钢管 喷涂白色氟碳漆[工作内容]1.栏杆制作、安装m55.9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精神堡垒外表面提升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E区精神堡垒1020207001001装饰板墙面[项目特征]1.50*40*2mm铝方通(白色氟碳喷涂)2.3厚铝板干挂,需异形加工定制,喷涂白色氟碳漆3.L50*4mm镀锌角钢[工程内容]1.基层清理2.龙骨制作、运输、安装3.面层干挂m2245.65F区精神堡垒2020207001002装饰板墙面[项目特征]1.50*40*2mm铝方通(白色氟碳喷涂)2.3厚铝板干挂,需异形加工定制,喷涂白色氟碳漆3.L50*4mm镀锌角钢[工程内容]1.基层清理2.龙骨制作、运输、安装3.面层干挂m2245.6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景墙外表面提升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景墙类型一1050306006001成品发光迷你字、不锈钢包边[工程特征]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字样,尺寸900mm*900mm2.80厚成品发光迷你字,12mm宽不锈钢字体包边,文字样式由厂家深化并安装[工作内容]1.字制作2.运输、安装个92050306006003成品发光迷你字、不锈钢包边[工程特征]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字样旁边的花2.80厚成品发光迷你字,12mm宽不锈钢字体包边,文字样式由厂家深化并安装[工作内容]1.字制作2.运输、安装个63050306006002成品发光迷你字、不锈钢包边[工程特征]1.“SHENMU CITY CENTRAL PARK”字样,尺寸300mm*300mm2.80厚成品发光迷你字,12mm宽不锈钢字体包边,文字样式由厂家深化并安装[工作内容]1.字制作2.运输、安装个214EB001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91.725EB002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64.2景墙类型二(一号景墙)6EB003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253.67EB004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177.52景墙类型二(二号景墙)8EB005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293.29EB006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205.24景墙类型二(三号景墙)10EB007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17611EB008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123.2景墙类型二(四号景墙)12050306006004成品发光迷你字、不锈钢包边[工程特征]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字样,尺寸1200mm*1200mm2.80厚成品发光迷你字,12mm宽不锈钢字体包边,文字样式由厂家深化并安装[工作内容]1.字制作2.运输、安装个913050306006005成品发光迷你字、不锈钢包边[工程特征]1.“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字样旁边的花2.80厚成品发光迷你字,12mm宽不锈钢字体包边,文字样式由厂家深化并安装[工作内容]1.字制作2.运输、安装个614050306006006成品发光迷你字、不锈钢包边[工程特征]1.“SHENMU CITY CENTRAL PARK”字样,尺寸300mm*300mm2.80厚成品发光迷你字,12mm宽不锈钢字体包边,文字样式由厂家深化并安装[工作内容]1.字制作2.运输、安装个2115EB009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188.816EB010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132.16景墙类型四17EB011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898.4118EB012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628.89景墙类型五19EB013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584.4620EB014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409.12景墙类型六21EB015打磨、除锈、白色氟碳漆喷涂[工程特征]1.在耐候钢板上打磨、除锈2.白色氟碳漆喷涂[工作内容]1.打磨、除锈、氟碳漆喷涂m22491.2822EB016喷涂图案[工程特征]1.喷涂图案[工作内容]1.喷涂图案m21743.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精神堡垒-泛光照明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030204018001配电箱[项目特征]1.名称、型号:成套不锈钢配电箱 JSBL-AL1、AL2(含照明控制器)2.规格:700*1000*300[工作内容]1.基础型钢制作、安装2.箱体安装台22030213003001装饰灯[项目特征]1.名称:LED投光灯 30W[工作内容]1.支架制作、安装2.安装套1443030213003002装饰灯[项目特征]1.名称:LED投光灯 180W[工作内容]1.支架制作、安装2.安装套484030208001001电力电缆[项目特征]1.型号:YJV22-5*162.敷设方式:埋地敷设[工作内容]1.揭(盖)盖板2.电缆敷设3.电缆头制作、安装m5005030208002001控制电缆[项目特征]1.型号:ZR-YJV-3*4[工作内容]1.电缆敷设2.电缆头制作、安装m4006030212001001电气配管[项目特征]1.材质:热镀锌钢管 SC32[工作内容]1.电线管路敷设2.接线盒(箱)、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安装3.防腐油漆4.接地m40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景墙-泛光照明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030213003001装饰灯[项目特征]1.名称:LED投光灯 30W[工作内容]1.支架制作、安装2.安装m19642030208001001电力电缆[项目特征]1.型号:YJV22-5*162.敷设方式:埋地敷设[工作内容]1.揭(盖)盖板2.电缆敷设3.电缆头制作、安装m8003030212001001电气配管[项目特征]1.材质:热镀锌钢管 SC50[工作内容]1.电线管路敷设2.接线盒(箱)、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安装3.防腐油漆4.接地m800第六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是指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二、评审程序按照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最终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单位等步骤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审查。在上一步评审中被废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资格审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7信用情况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单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页截图(附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信用承诺书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10保证金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在指定位置附“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并且将“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进行公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1企业性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一致。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签署、盖章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无遗漏。3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响应函;(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概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6)响应方案。4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3)报价货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7技术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没有重大缺项漏项,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8商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商务实质性条款9无采购文件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10合同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综合比较与评价附表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2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20分评标方法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磋商报价(20分)20分1.本次磋商设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废标,不再参与下一步评审。2.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未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100%。3.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实施方案(60分)施工技术方案(10分)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技术措施先进且全面具有针对性且无盲区得10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0~10分。实施方案(6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有详细的措施得10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0~10分。实施方案(60分)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有详细的措施得10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0~10分。实施方案(6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进度计划合理,有详细的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得10分;其他情况酌情赋分0~10分。实施方案(60分)项目组织机构(10分)根据项目组织机构配置情况赋分0-10分。实施方案(60分)拟投入机械设备配置(10分)根据拟投入机械设备配置和主要试验检测设备配置情况赋分0-10分。商务部分(20分)同类业绩(10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得6分,每增加一项多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为准)。商务部分(20分)质量承诺(5分)有利于本项目并切实可行的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承诺事项的具体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赋分(0~5分)。商务部分(20分)后续服务(5分)根据后续服务条款具体性、可行性及详细的后续服务措施赋分(0~5分)。4、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在规定的澄清时限(期限)内,未能答复或者拒绝答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的,磋商小组将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采购风险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集中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单一进行磋商。4、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内容及要求提供承诺与澄清说明。5、最终报价5.1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阶段。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相同时,可进行多次报价)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实施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实施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6、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无法保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可按无效磋商处理。三、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执行以下条款。)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2、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所投产品满足以下文件要求中任意一条(及以上),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2.2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的节能产品”。2.3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5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2.6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2.7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2.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金额。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的不给予计分。2.9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2.10同一包号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2.11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四、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经过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按上述规则对最后报价做必要的价格扣除,再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最后按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又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五、编写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评审报告应包括:2.1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名称、磋商日期和地点;2.2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3评审方法和标准;2.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2.5评审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2.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并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六、定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媒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七、废标情形1、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市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发布废标公告。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正/副本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TCZY-CG2024025)项目名称:供应商:(加盖公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响应函-------------------------------------------X第二部分首次报价一览表-----------------------------------X一、开标一览表----------------------------------------X二、分项报价表(样表)--------------------------------X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X三、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文件----------------------------X四、社保缴纳证明--------------------------------------X五、税收缴纳证明--------------------------------------X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七、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X八、书面声明函----------------------------------------X九、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X十、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X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X十二、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X十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X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X一、供应商基本信息------------------------------------X二、供应商性质----------------------------------------X三、其他----------------------------------------------X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第六部分响应方案-----------------------------------------X一、商务偏离表----------------------------------------X二、合同条款响应--------------------------------------X三、响应方案------------------------------------------X四、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X第一部分响应函致:(采购人)我方收到贵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项第7条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四、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我方提交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六、开标后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七、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八、所有关于此次采购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视其为无效响应。第二部分首次报价一览表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工期(天)响应有效期(天)工程缺陷责任期(月)项目负责人小写:大写: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磋商报价”为投标总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2、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二、分项报价(样表)(以造价软件生成报表为准)注:1.本分项报价“总报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磋商报价”一致,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条款”逐一提供全部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将被视为供应商资格不符合。其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函》、《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下文给定附件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三、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文件四、社保缴纳证明五、税收缴纳证明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八、书面声明函九、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十、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十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投标、签约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此授权书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有国徽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有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有持证人照片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有持证人照片面)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书面声明函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作为神木市城市中心公园一期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4、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法人代表:承诺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诺:。八、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承诺日期:年月日备注:★后附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公示情况截图,公示操作指南见附件十二。★此承诺书除附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还须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投标人自主上报的信用承诺书附件中。(承诺有效期为一年)。★法定代表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个人郑重作出以下信用承诺:(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从业活动情形。我所递交的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弄虚作假等情形。(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截止后至中标人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招投标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三)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四)同意将此信用承诺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接受社会监督。(五)若我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自愿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和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承诺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供应商:承诺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备注:★后附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公示情况截图,公示操作指南见附件十二。★此承诺书除附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还须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自然人自主上报的信用承诺书附件中。(承诺有效期为一年)。附件五: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项目标段: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在本项目标段招投标活动中,我公司(单位)自愿作出以下投标信用承诺:(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截止后至中标人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招投标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三)若我公司(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企业(法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自愿接受1至3年内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盖章):承诺时间:年月日备注:★本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后附“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投标信用承诺公示情况截图,公示操作指南见附件十二。★此承诺书除附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还须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投标人自主上报的信用承诺书附件中。★法定代表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附件六: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施过程由本单位独立承担。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获得资质及等级 (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从业人员总数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投标人关系供应商名称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2.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采购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供应商性质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下文给定附件格式)。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其投标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将不能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作要求)。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采购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此外,还须按下文给定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备注:供应商性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成交公告一同公布。三、其他如:经营状况、相关产品、用户评价等。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填写此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三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承诺书I(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投标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承诺书Ⅱ致: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承诺书Ⅲ致: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承诺书Ⅳ致:陕西天诚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项目产品质量问题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承诺书V致: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工程 景墙和精神堡垒提升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