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021138837-00179643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06132265406N
公告标题:
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21138837-00179643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
2786300.00元
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号
93.0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
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
对公路网监控中心(江桥)内场机电设施和应用软件提供保养维护、日常巡检、维修和应急抢修、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采集数据质量标定,软件维护、软件升级完善等技术服务和系统运维管理,确保公路路网交通监控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牧君,樊志刚,李俊,徐咏新,徐叶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6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共有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其中,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完整详细,有较多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运维方案针对性较好,备品备件较齐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3.09分,排名第一,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
地 址:中山西路435号
联系方式:021-6259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
联系方式:13564020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蔚
电 话:13564020675
附件信息:
包1分包意向协议916.9K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pdf2.6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1-07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意向协议书甲方: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鉴于:1.项目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310000000241021138837-0017964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本次采购中部分允许中标(成交)供应商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完成:2.甲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活动,拟在中标(成交)后就本次采购中允许分包的部分寻求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与资质的分包人合作:3.乙方在上述分包部分方面具有相当的业务经验与专业优势,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有意承接甲方的业务分包,以自身能力及资源完成相关方面工作,并向甲方交付相应工作成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及业务分包合作的顺利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分包意向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且甲方中标(成交)本项目后,甲方拟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有关分包部分的需求、内容、标准等告知乙方,由乙方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及甲方的具体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包部分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分包费用。二、分包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分包内容:服务器主机维护、交换机维护、磁盘阵列维护等。3.分包金额:人民币捌拾柒万零肆佰元,为乙方完成以上分包部分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对价(包括税费)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情况。(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协议所涉分包部分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包括负责为保障乙方完成其分包的业务需要由甲方与相关方面的沟通、接洽等。(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分包费用。(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应的分包费用。(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成本协议所涉分包部分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工作成果是完整的,并在性能、质量等方面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果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采购项目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工作成果。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采购项目合同约定而给采购人、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将包括采购人因寻求替代履行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不得将其所负责的分包部分再行分包给任何其他第三方。(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四、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保证本协议所涉及的投标(响应)文件资料、投标(响应)过程性文件等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对于履行本协议及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知悉、掌握的采购人、甲方尚未公开的信息,均附有保密义务,直至该未公开信息由相关权利方授权公布进入公有领域。本条款保密义务为独立条款,不因为本协议解除、终止而失效。五、其它事项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的前提为甲方中标(成交)本项目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作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甲方中标(成交)后另订立补充协议约定,但不得违反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公章)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合联电子科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之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分缘D“V敬2025年|月3日2025年F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意向书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21138837-00179643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地址:中山西路435号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委托,对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特定资格要求:1)最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预算编号:0025-00000628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对公路网监控中心(江桥)内场机电设施和应用软件提供保养维护、日常巡检、维修和应急抢修、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采集数据质量标定,软件维护、软件升级完善等技术服务和系统运维管理,确保公路路网交通监控系统运行安全稳定。4、交付地址:按采购人要求交付。5、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交付。6、采购预算金额:2,828,689元(国库资金:2,828,689元;自筹资金:0元)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8、最高限价:2,828,689元9、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履行。10、项目联系人:王蔚11、电话:13564020675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百分比: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4-12-1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2-23截止,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2、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6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5-01-0609:30:00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2、开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投标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报价所用的数字CA证书。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435号联系人:徐咏新联系电话:021-62591516邮编:200051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联系人:王蔚电话:13564020675传真:021-63803000-800邮编:201199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名称名称名称编列内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上海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采购项目项目地点项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435号、嘉定区华江路230弄66号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联系人:王蔚电话:13564020675传真:021-63803000-800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答疑答疑答疑提疑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10:00前邮箱:298086472@qq.com有疑问提出的单位,提交的疑问原件须加盖公章,同时将疑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word形式的提议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提供的电子邮箱,疑问原件开标前交予代理单位;如有答疑澄清,会将内容公布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请投标人及时关注。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自行踏勘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投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投标,并在开标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仅供采购人留存使用)投标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1-0609:30:00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1楼会议室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1楼会议室评审方法评审方法见《评标办法》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828,689元注: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政策功能政策功能1、节能产品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2、环保产品对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备注: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3、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原件扫描件(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精神,本次采购执行以下规则: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三、对于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执行以下规则:(一)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三)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可以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专业分包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采购人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须将合同总价中不少于30%的采购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电子投标特别提醒一、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使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二、网上投标培训网上投标培训详见网站通知。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对于投标人操作失误、网站系统故障等技术性问题导致的投标失败或者招标失败,招标方概不负责。三、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应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与安全。投标人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电子投标特别提醒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有关格式。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招标方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未能按要求上传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若上传文件不清晰影响辨识的,投标人将被动的无异议的接受评委会对模糊内容的认定。投标人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六、网上投标(1)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其中带“★”号内容必须填写。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3)正式投标:投标人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只有投标状态显示为“正式投标”才是有效投标。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九、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采用合同分包预留形式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甲方:(甲公司全称)乙方:(乙公司全称)鉴于:1.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本次采购中部分允许中标(成交)供应商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完成;2.甲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活动,拟在中标(成交)后就本次采购中允许分包的部分寻求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与资质的分包人合作;3.乙方在上述分包部分方面具有相当的业务经验与专业优势,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有意承接甲方的业务分包,以自身能力及资源完成相关方面工作,并向甲方交付相应工作成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及业务分包合作的顺利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分包意向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且甲方中标(成交)本项目后,甲方拟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有关分包部分的需求、内容、标准等告知乙方,由乙方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及甲方的具体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包部分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分包费用。二、分包概况1.项目名称:2.分包内容:(1)…(2)…(3)…3.分包金额:人民币元,为乙方完成以上分包部分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对价(包括税费)。—76—,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情况。(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协议所涉分包部分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包括负责为保障乙方完成其分包的业务需要由甲方与相关方面的沟通、接洽等。(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分包费用。(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应的分包费用。(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成本协议所涉分包部分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工作成果是完整的,并在性能、质量等方面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果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采购项目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工作成果。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采购项目合同约定而给采购人、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将包括采购人因寻求替代履行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不得将其所负责的分包部分再行分包给任何其他第三方。(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四、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保证本协议所涉及的投标(响应)文件资料、投标(响应)过程性文件等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对于履行本协议及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知悉、掌握的采购人、甲方尚未公开的信息,均附有保密义务,直至该未公开信息由相关权利方授权公布进入公有领域。本条款保密义务为独立条款,不因为本协议解除、终止而失效。五、其它事项,—77—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的前提为甲方中标(成交)本项目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作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甲方中标(成交)后另订立补充协议约定,但不得违反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意向书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78—,九: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企业纳税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十: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十: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二: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十三: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须提供专业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信息,;十四: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须提供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文件(如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十五: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须提供专业分包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最多列3个业绩);十六: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须提供专业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七: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十七: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79—第五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制定,本办法是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一、资格审查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最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符合性审查要求1.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企业纳税证明;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报价为唯一性报价;6.按要求签字盖章的;7.按规定的格式填写;8.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付款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供应商的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的;10.投标文件和供应商出现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判定其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的。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响应文件将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供应商不得通—80—,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三、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前款规定,只对有效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详细评审和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评标办法分别对各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得分顺序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而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方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中标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果两家得分相同,取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为并列名次,招标方有权从中选择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可以按照所有投标单位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下一排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四、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10分、商务技术90分。(一)价格分10分1、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二)商务技术分90分最小评分单位为0.5分(如有缺项的,则该项得“0”分)。评分细则一、价格标评分(1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说明1投标报价10分1、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二、技术商务标评分表(90分)(最小打分单位0.5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运行维护方案3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包括系统软件功能模块、各交通调查站点,雷达检测器、视频检测器、线圈等软硬件设备的保养维护、日常巡检、维修和应急抢修、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相关老旧设备更新升级,提供性能优化调整、软件升级优化等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对上述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且内容清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0分;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全部响应,但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27分;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但内容清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23分;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且内容略粗糙、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15分;方案简单粗糙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1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进度保障、人员服务质量保障、安全管理、结果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覆盖本项目所有环节、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覆盖本项目所有环节、但2质量保证措施15分科学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略有欠缺的得12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有部分缺漏、无法覆盖本项目所有环节、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有缺漏、无法覆盖本项目所有环节、科学合理及可操作性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应急保障方案17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应急机制、预案、响应时间、备品备件的配置,回退机制保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全部响应,针对性强、考虑周到的得17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全部响应,针对性不足、考虑有欠缺的得14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但针对性强、考虑周到的得9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部分响应,且针对性不足、考虑不周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管理组织方案3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管理组织架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是否完善,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运作流程图)是否清晰简练,管理指标承诺是否达到管理标准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齐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流程清晰简练,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管理标准的得3分;内容有缺漏,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及管理指标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人员配备7分针对本项目团队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工作经验、相关证书的齐全性综合评审:5人员配备7分人员配置的齐全完善,数量充足、工作经验丰富、相关证书配备齐全的得7分;人员配置的结构有欠缺,数量充足、工作经验丰富、相关证书配备齐全的得5分;人员配置的结构有欠缺,数量、经验略有不足、相关证书不全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维护作业安全和系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0分对维护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软件优化等的设计和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齐全,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略有不足的得8分;内容有缺漏,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不完整,不满足的为5分;内容简单潦草,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缺失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类似项目业绩8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等进行评审(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服务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须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辨认的不得分。5合计90分针对本项目团队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工作经验、相关证书的齐全性综合评审: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如果上述评分内容中,投标书内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可评定该项得分为零分。—84—,专家评委根据上述评审内容分析评定后各自独立打分。各位专家评委的打分经算术平均后即为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场机电系统维护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