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排污环保检测服务 次氯酸钠中标结果公示(绍兴市人民医院2025)


绍兴市本级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一、项目编号:SXJHCG-2024-N0309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28000(元)
牵头供应商: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村(昌峰)4幢4楼东面

2
报价:930(元/吨)
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泰美国际1号楼508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闰土
1
930
详见附件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
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强,范领东,傅晓红,沈聪,徐钢德(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53.5
52.5
54.5
58.5
52.0
54.2
30.0
84.2

1
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7.5
59.0
54.5
50.0
52.5
54.7
27.36
82.06

1
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17.0
15.5
14.0
9.5
11.0
13.4
26.51
39.9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根据项目的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后由中标单位按50%支付,代理服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超过15000元按15000元计取。具体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1.50%;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8%;中标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450%;中标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21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永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558837
质疑联系人:沈少卿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5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菊丽、林佳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8044270
质疑联系人:杨华英
质疑联系方式:1888870573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真:0575-85209697
联系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

附件信息:

报价.pdf276.8K

(定稿)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doc6.3M

中小.pdf256.1K

(定稿)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doc

中小.pdf

报价.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SXJHCG-2024-N0309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绍兴市本级水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标项1(SXJHCG-2024-N0309)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0709:30:002025-01-07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258000(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228000(贰拾贰万捌仟元整)3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50000(贰拾伍万元整)4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000(壹拾万元整)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标项2(SXJHCG-2024-N0309)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0709:30:002025-01-07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2450(贰仟肆佰伍拾元整)2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930(玖佰叁拾元整)3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1500(壹仟伍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标项1(SXJHCG-2024-N03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0709:30:00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符合2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3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符合4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标项2(SXJHCG-2024-N03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0709:30:00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标项1(SXJHCG-2024-N0309)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07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符合2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3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符合4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1.报价明显低与其他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评审得投标单位;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签名: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标项2(SXJHCG-2024-N0309)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01-0709:30:002025-01-07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SXJHCG-2024-N0309)-标项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20.02.02.00.02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10.01.01.00.03技术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提供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0.03.03.00.04技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对项目具有实质性优惠措施(不包括价格优惠)进行打分,提供1条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0-40.04.04.00.05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水质环境监测项目因子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0.06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的检测实施方案评分,0-5分0-52.54.04.51.57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应的解决措施方案打分,0-5分0-52.53.54.01.58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管理方案和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打分,0-5分0-52.53.54.01.59技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注:需提供人员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缺项不得分。0-90.09.03.00.010技术根据投标人实验室的内部管理制度打分,包含人员、安全、设备等,0-4分0-42.53.03.51.511技术根据投标人建立的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打分,方案包含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0-5分0-53.03.54.02.01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板检测报告质量、内容全面性和符合性情况进行打分,0-5分0-52.04.04.53.51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时效及承诺情况(包括上门取样响应时间、样品取样后送达实验室时间、检测报告出具等时效性承诺)打分,0-40-42.03.03.51.014技术1、根据投标人检测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具有便携式余氯分析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低本底α、β测量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0.07.08.00.015技术2、根据投标人检测材料提供情况进行打分0-4分(提供检测材料来源证明)0-40.03.03.50.01/10合计0-7017.053.557.512.5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20.02.02.00.02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10.01.01.00.03技术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提供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0.03.03.00.04技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对项目具有实质性优惠措施(不包括价格优惠)进行打分,提供1条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0-40.04.04.00.05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水质环境监测项目因子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0.06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的检测实施方案评分,0-5分0-52.53.54.51.57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应的解决措施方案打分,0-5分0-52.53.54.51.58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管理方案和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打分,0-5分0-52.53.54.51.59技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注:需提供人员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缺项不得分。0-90.09.03.00.010技术根据投标人实验室的内部管理制度打分,包含人员、安全、设备等,0-4分0-42.03.03.51.011技术根据投标人建立的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打分,方案包含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0-5分0-52.53.54.51.01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板检测报告质量、内容全面性和符合性情况进行打分,0-5分0-51.53.54.52.51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时效及承诺情况(包括上门取样响应时间、样品取样后送达实验室时间、检测报告出具等时效性承诺)打分,0-40-42.03.03.51.014技术1、根据投标人检测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具有便携式余氯分析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低本底α、β测量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0.07.08.00.015技术2、根据投标人检测材料提供情况进行打分0-4分(提供检测材料来源证明)0-40.03.03.50.03/10合计0-7015.552.559.010.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20.02.02.00.02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10.01.01.00.03技术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提供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0.03.03.00.04技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对项目具有实质性优惠措施(不包括价格优惠)进行打分,提供1条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0-40.04.04.00.05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水质环境监测项目因子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0.06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的检测实施方案评分,0-5分0-52.04.04.51.07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应的解决措施方案打分,0-5分0-52.04.04.51.58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管理方案和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打分,0-5分0-52.53.53.01.59技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注:需提供人员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缺项不得分。0-90.09.03.00.010技术根据投标人实验室的内部管理制度打分,包含人员、安全、设备等,0-4分0-42.03.53.01.011技术根据投标人建立的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打分,方案包含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0-5分0-52.54.03.51.01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板检测报告质量、内容全面性和符合性情况进行打分,0-5分0-51.03.53.03.01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时效及承诺情况(包括上门取样响应时间、样品取样后送达实验室时间、检测报告出具等时效性承诺)打分,0-40-42.03.03.51.014技术1、根据投标人检测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具有便携式余氯分析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低本底α、β测量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0.07.08.00.015技术2、根据投标人检测材料提供情况进行打分0-4分(提供检测材料来源证明)0-40.03.03.50.05/10合计0-7014.054.554.510.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20.02.02.00.02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10.01.01.00.03技术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提供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0.03.03.00.04技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对项目具有实质性优惠措施(不包括价格优惠)进行打分,提供1条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0-40.04.04.00.05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水质环境监测项目因子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0.06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的检测实施方案评分,0-5分0-51.55.03.01.57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应的解决措施方案打分,0-5分0-52.04.03.01.08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管理方案和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打分,0-5分0-51.04.52.52.09技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注:需提供人员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缺项不得分。0-90.09.03.00.010技术根据投标人实验室的内部管理制度打分,包含人员、安全、设备等,0-4分0-41.04.03.01.011技术根据投标人建立的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打分,方案包含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0-5分0-51.04.03.01.01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板检测报告质量、内容全面性和符合性情况进行打分,0-5分0-52.04.03.02.01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时效及承诺情况(包括上门取样响应时间、样品取样后送达实验室时间、检测报告出具等时效性承诺)打分,0-40-41.04.03.02.014技术1、根据投标人检测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具有便携式余氯分析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低本底α、β测量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0.07.08.00.015技术2、根据投标人检测材料提供情况进行打分0-4分(提供检测材料来源证明)0-40.03.03.50.07/10合计0-709.558.550.010.5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20.02.02.00.02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0-10.01.01.00.03技术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提供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0.03.03.00.04技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对项目具有实质性优惠措施(不包括价格优惠)进行打分,提供1条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0-40.04.04.00.05技术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水质环境监测项目因子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0.06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的检测实施方案评分,0-5分0-52.04.04.01.07技术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应的解决措施方案打分,0-5分0-52.03.03.01.08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管理方案和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打分,0-5分0-52.03.03.01.09技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注:需提供人员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缺项不得分。0-90.09.03.00.010技术根据投标人实验室的内部管理制度打分,包含人员、安全、设备等,0-4分0-41.03.03.01.011技术根据投标人建立的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打分,方案包含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0-5分0-52.03.03.02.01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板检测报告质量、内容全面性和符合性情况进行打分,0-5分0-51.03.03.02.013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时效及承诺情况(包括上门取样响应时间、样品取样后送达实验室时间、检测报告出具等时效性承诺)打分,0-40-41.04.04.02.014技术1、根据投标人检测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具有便携式余氯分析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低本底α、β测量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0.07.08.00.015技术2、根据投标人检测材料提供情况进行打分0-4分(提供检测材料来源证明)0-40.03.03.50.09/10合计0-7011.052.052.510.0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SXJHCG-2024-N0309)-标项1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联合体)228000元(贰拾贰万捌仟元整)54.230.0084.21√3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54.727.3682.0621嘉合检测科技(浙江)有限公司258000元(贰拾伍万捌仟元整)13.426.5139.91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1月08日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SXJHCG-2024-N0309)-标项2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930元(玖佰叁拾元整)1√3杭州美迪逊科技有限公司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21扬州飞翔化工有限公司2450元(贰仟肆佰伍拾元整)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1月08日1/1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号:SXJHCG-2024-N030902标: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报价(元/吨)数量(吨)总价(元)备注(如果有)1次氯酸钠闰土930//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小写)930元/吨930元/吨930元/吨930元/吨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玖佰叁拾元整玖佰叁拾元整玖佰叁拾元整玖佰叁拾元整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第3页共9页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号:SXJHCG-2024-N0309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月6日第4页共9页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XJHCG-2024-N0309)】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01标: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采购人的污水、废气等不同污染物样本,检测指标、检测频次归类整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4人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小写)228000元228000元228000元228000元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贰拾贰万捌仟元整贰拾贰万捌仟元整贰拾贰万捌仟元整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郑银华(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1月07日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绍兴市人民医院(采购人)的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项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2634万元,资产总额为131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利邦化工有限公司日期:2025.1.6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绍兴市人民医院的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98.4万元,资产总额为16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4451万元,资产总额为565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签名)日期:2025年01月0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绍兴华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SXJHCG-2024-N0309采购单位:绍兴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市财政局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JHCG-2024-N0309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服务)预算金额(元):890000.00最高限价(元):260000.00,6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90000.00最高限价(元):260000.00单位:项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二:标项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00单位:项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1标:¨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02标:□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0XeJM00vE1kwGkTfl9z0OA==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sE/bc4hp0HIgnHLzpx8Xfg==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永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558839质疑联系人:沈少卿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588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菊丽、林佳囡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8044270质疑联系人:杨华英质疑联系方式:188887057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传真:0575-85209697联系人:张婷婷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投标人按照项目要求特许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4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5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B不同意分包。6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该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需现场考察的,请在开标前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进行联系)8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方案讲解演示:þA无方案讲解演示。¨B有方案讲解演示:(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 分钟(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10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01标¨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02标☑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次氯酸钠 。☐B服务类。1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标项一,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2)标的: 标项二 ,属于工业行业;13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当天的信用记录。13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3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行为:不诚信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被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责令整改、暂停交易的投标人,在此期间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16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下载。17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解密: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3.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8¨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采购代理服务费:①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执行;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超过15000元按15000元计(各中标单位按整个项目预算金额占比支付代理服务费)。②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绍兴银行越城支行账 号:2003968202000011③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注: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监督单位”系指政府采购法定义监督管理部门。2.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系指实质性指标要求条款,“▲”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按评分标准作扣分处理。“☑”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3.2.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单位应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按照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3.2.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5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采购人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3.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3.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7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3.8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3.4支持科技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特别说明:4.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招标文件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2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1.3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2.授权委托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及招标评标过程中与之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招标文件的修改4.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通知。4.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截止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4.3招标文件的修改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4.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参考品牌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1.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5.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1.5.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1.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等;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3授权代表社保证明;2.2.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7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2.8提供相关标段成功案例。应有需方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必须为投标分公司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能作为该投标分公司的文件予以确认。);2.2.9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相关设备完整配置方案(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原厂技术说明、官网截图、产品彩页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供应商作出中文注释,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投标小组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供应商的责任)。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按格式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2.10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2.2.11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包括本地(绍兴)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供应商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2.2.12供应商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合作单位营业执照或供应商在本地(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作出的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承诺;2.2.13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2.2.14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最后报价相统一;(如有)2.2.15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成交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2.2.16培训计划(如有);2.2.17验收方案;2.2.18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标准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2.2.1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3.投标报价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等附表要求填写。3.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4.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4.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4.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5.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5.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5.3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和评标1.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1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1.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4主持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公布经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1.5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7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评标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3.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3.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3.5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组织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情形(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7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4.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4.1资格性审查4.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2符合性审查4.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6.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6.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6.7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7.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6.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7.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可要求投标人作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8.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8.4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的,或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8.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8.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电子签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的;8.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8.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填写不全的;8.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8.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8.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8.12《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8.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8.1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的;8.17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8.18《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8.1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2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8.2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8.2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8.2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8.2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8.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21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2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2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21.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8.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8.2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2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8.2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23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24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8.25(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评标过程保密9.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1.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2.中标确认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采购人应在确认中标人前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3.中标通知3.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采购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并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缴纳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前附表中所规定的事项后,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若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4.履约保证金4.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可向中标人收取不高于中标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4.2项目验收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4.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4.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5.合同签订及备案5.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备案。5.2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6.验收6.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6.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5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7.售后服务考核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函3.2.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01标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项目上限金额:260000元/2年1、项目实施人员费用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2、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检测要求1、按采购人要求定期进行排污(废水、废气等)环保指标检测,并及时出具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浙江省污染源检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在线系统数据填报上传及相关服务。2、实施周期:供应商须按要求检测频次提前计划并安排预留采样时间,在规定周期内完成检测。污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最低监测频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生态环境部HJ1105-2020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的要求规定执行。三、检测服务内容采购人的污水、废气等不同污染物样本,检测指标、检测频次归类整理如下:1、监测指标频次及监测方法序号类型点位因子监测方式分析方法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频次1废水废水总排放口pH值在线///2废水废水总排放口流量在线///3废水废水总排放口色度手工水质色度的测定采用稀释倍数法,执行标准HJ 1182-2021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4废水废水总排放口悬浮物手工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采用重量法,执行标准GB/T 11901-1989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周5废水废水总排放口五日生化需氧量手工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采用稀释与接种法,执行标准HJ 505-2009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6废水废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手工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采用重铬酸盐法,执行标准HJ 828-2017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周7废水废水总排放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手工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采用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执行标准GB/T 7494-1987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8废水废水总排放口氨氮(NH3-N)手工水质氨氮的测定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执行标准 HJ535-2009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9废水废水总排放口石油类手工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执行标准HJ 637-2018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10废水废水总排放口动植物油手工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执行标准HJ 637-2018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11废水废水总排放口挥发酚手工水质挥发酚的测定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执行标准HJ 503-2009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12废水废水总排放口总氰化物手工水质氰化物的测定采用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执行标准HJ 484-2009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13废水废水总排放口总余氯(以Cl计)手工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采用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执行标准HJ 586-2010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14废水废水总排放口粪大肠菌群数(MPN/L)手工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标准 GB 18466-2005附录A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月15废水废水总排放口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手工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GB 18466-2005附录B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季16废水废水总排放口肠道致病菌(志贺氏菌)手工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GB 18466-2005附录C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半年17废水废水总排放口肠道病毒手工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标准 GB 18466-2005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季18废水放射污水排放口总α放射性手工水质总α放射性的测定采用厚源法,执行标准HJ898-2017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季19废水放射污水排放口总β放射性手工水质总β放射性的测定采用厚源法 ,执行标准HJ899-2017瞬时 至少4个混合样1次/季20污泥污泥池粪大肠菌群手工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执行标准 GB 18466-2005 附录A/1次/年21污泥污泥池蛔虫卵死亡率手工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执行标准 GB 18466-2005 附录D/1次/年22有组织废气污水站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手工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采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执行标准 HJ 1262-2022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3有组织废气污水站废气排放口氨(氨气)手工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执行标准HJ 533-2009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4有组织废气污水站废气排放口硫化氢手工采用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执行标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5无组织废气厂界甲烷手工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 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采用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执行标准HJ 604-2017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6无组织废气厂界臭气浓度手工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采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执行标准 HJ 1262-2022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7无组织废气厂界氨(氨气)手工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执行标准HJ 533-2009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8无组织废气厂界氯手工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采用甲基橙分光光度法,执行标准HJ/T 30-1999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9无组织废气厂界硫化氢手工采用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执行标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1次/季2、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限值序号类型点位因子执行标准标准限值1废水DW001pH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6-9无量纲2废水DW001流量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3废水DW001色度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4废水DW001悬浮物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60mg/L5废水DW001五日生化需氧量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00mg/L6废水DW001化学需氧量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250mg/L7废水DW00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0mg/L8废水DW001氨氮(NH3-N)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9废水DW001石油类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20mg/L10废水DW001动植物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20mg/L11废水DW001挥发酚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mg/L12废水DW001总氰化物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0.5mg/L13废水DW001粪大肠菌群数/(MPN/L)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5000MPN/L14废水DW001总余氯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5废水DW001肠道致病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不得检出16废水DW001肠道病毒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不得检出17废水DW002总α放射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Bq/L18废水DW002总β放射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0Bq/L19污泥污泥池粪大肠菌群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00MPN/g20污泥污泥池蛔虫卵死亡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95%21有组织废气污水站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1.1.GB 14554-932000无量纲22有组织废气污水站废气排放口氨(氨气)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1.1.GB 14554-93≤4.9kg/h23有组织废气污水站废气排放口硫化氢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1.1.GB 14554-93≤0.33kg/h24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臭气浓度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0无量纲25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氨(氨气)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0mg/m326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甲烷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1%27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硫化氢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0.03mg/m328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氯气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0.4mg/m3备注:1、初次检测若部分结果不合格,须提前主动与采购方进行沟通,采购方进行整改,整改之后再次安排人员进行复检。四、质控要求为保证实验室所提供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同时保证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中标单位需按照质控要求执行。1、各采样项目采样容器、样品保存要求、采样方法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执行。2、所有样品均须投标人现场采样,采样同时须拍摄照片或视频,内容包含采样时间、周边明显标志物等佐证资料,并提供给采购人。3、日常检测完成后1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并寄送或递交至采购人处;4、项目组人员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职称人员,应有较强的检测技术能力和经验。5、检测方案实施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协助配合在省环保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及编制报告等。7、税费、快递费、报告费、差旅费、产生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8、如遇环保部门要求或因排污许可证变更等增加监测指标和频次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内容:1、针对本项目的检测实施组织方案、质量保证措施;2、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检测的关键点和难点的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实施方案(包括检测流程、检测方法、检测报告出具等内容)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时效及承诺情况(包括上门取样响应时间、样品取样后送达实验室时间、检测报告出具等时效性承诺);4、供应商检测设备配备情况,并提供相关检测设备、材料、车辆的照片、证书等证明材料;5、建立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系统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6、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承诺;7、供应商的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七、付款方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02标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上限金额:600000元一、技术要求:次氯酸钠:外观、有效氯(以C1计)、游离碱(以Na0H计)、铁(Fe)、重金属(以Pb计)、砷(As)需符合GB/T19106-2013标准。(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供货要求:1、中标人供货期为一年,每次送货的量为3吨。2、采购人在中标人送货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根据合同及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采购人提前电话通知供中标人货后,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并完成供货(10天内)。三、质量要求: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供应商承诺的其它指标。四、其他说明:供货期间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引起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1.1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2.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3.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4.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01标: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02标:1.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响应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01标: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1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1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1业绩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提供主持过的项目成果报告复印件,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计入供应商业绩)12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提供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3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对项目具有实质性优惠措施(不包括价格优惠)进行打分,提供1条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43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水质环境监测项目因子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的检测实施方案评分,0-5分5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应的解决措施方案打分,0-5分5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管理方案和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打分,0-5分55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污环保检测服务 次氯酸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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