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
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按照本项目中标(成交)原则,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包1
限价合计:198,900.00元
工程监理服务
需求描述:该项目主要对金码头、丹凤路50号、迎凤路156号等建筑总面积11.5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实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排危、屋顶防水、楼梯间、管线规整等公共空间实施改造。
限价(单价):198,900.00元
数量:1(项)
小计:198,900.00元
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 3
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数量: 0
项目要求最少供应商数量: 2
项目允许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结果: 废标(终止)
废标(终止)说明: 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不满足项目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袁德明,黄际伦,雷明明
备注:
采购执行方: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燕
联系电话: 15310614852
采购需求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023-76883288
附件下载:
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下载:
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定稿.docx
比选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竞选人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时间邮箱注:1.文件费500.00元,收取银行账户:单位名称: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一分公司账号:3166100104000612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武隆红豆支行2.文件费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盖单位法人章)比选代理机构: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2025年1月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比选公告21.比选条件2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3.竞标人资格要求34.比选文件的获取35.竞标文件的递交36.发布公告的媒介37.联系方式3第二章竞标人须知5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91.1比选项目概况191.2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91.3比选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91.4竞标人资格要求191.5费用承担201.6保密201.7语言文字....................201.8计量单位201.9踏勘现场201.10投标预备会211.11分包211.12响应和偏离212.比选文件212.1比选文件的组成212.2比选文件的澄清212.3比选文件的修改223.竞标文件223.1竞标文件的组成223.2竞标报价223.3竞标有效期233.4竞标保证金233.5资格审查资料....................233.6备选投标方案....................233.7竞标文件的编制244.投标....................24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4.2竞标文件的递交24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5.开标....................255.1开标时间和地点....................255.2开标程序....................256.评标....................256.1评标委员会....................256.2评标原则....................256.3评标....................257.合同授予....................257.1中标候选人公示....................257.2评标结果异议....................26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67.4定标....................267.5中标通知....................267.6履约保证金....................267.7签订合同....................268.纪律和监督....................268.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268.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27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8.5投诉....................28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9附件二:中标通知书3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1.评标方法....................342.评审标准....................342.1初步评审标准....................34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43.评标程序....................343.1初步评审....................343.2详细评审....................353.3竞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4评标结果....................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一节合同协议书39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41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21.一般约定422.委托人义务....................433.委托人管理....................444.监理人义务....................445.监理要求....................46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487.监理责任与保险....................488.合同变更....................499.合同价格与支付....................4910.不可抗力5111.违约....................5112.争议的解决....................5313.补充条款....................5314.合同附件....................53第二卷....................69第五章委托人要求....................70第三卷....................73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74一、竞标函部分75(一)竞标函79(二)竞标函附录8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12.授权委托书82二、技术部分83三、资格审查部分85(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8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82.授权委托书89(二)基本情况表....................90(三)承诺....................91(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92(五)主要人员简历表....................93(六)其他资料....................94第一卷第一章比选公告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审[2024]2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比选。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金码头、丹凤路50号、迎凤路156号等建筑总面积11.5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实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排危、屋顶防水、楼梯间、管线规整等公共空间实施改造。2.3本次比选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9.89万元2.4比选范围:2.4.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如下内容:(1)包含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委托人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配套工程。2.4.2在上述监理范围内,负责从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并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5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3.竞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1.2竞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比选有关说明4.1本项目公告于2025年1月2日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公告,凡有意参与竞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起将比选报名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41783168@qq.com(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竞标人在报名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比选文件的费用。比选文件费收取注意事项详见比选公告发布的附件。5.竞标文件的递交5.1竞标文件上传开始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00分。5.2竞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5.3无论竞标结果如何,竞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竞选人自行承担。备注:1、竞选人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须上传本项目的竞标文件一份。竞选人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的报价必须与上传的竞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竞选人的竞标文件应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制作的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用电子竞采的模式,无须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比选人提供与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上传的竞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竞标文件1份,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比选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渝秀大道城建大楼12层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3-76883288比选代理机构: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大庄四巷33号1-4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310614852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比选人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渝秀大道城建大楼12层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3-76883288 1.1.3比选代理机构名称: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大庄四巷33号1-4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310614852 1.1.4比选项目名称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1.1.5项目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1.1.6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金码头、丹凤路50号、迎凤路156号等建筑总面积11.5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实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排危、屋顶防水、楼梯间、管线规整等公共空间实施改造。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1.2.1资金来源及比例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如下内容:(1)包含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委托人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配套工程。2.在上述监理范围内,负责从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并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3.2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1.3.3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1.3.4监理工作要求(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2)造价控制目标:控制在概算批复内,无超前支付发生,严格控制工程变更。(3)进度控制目标: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和工序按期完工。(4)合同管理:正确处理项目有关的合同索赔和合同纠纷。(5)信息管理:对项目施工阶段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保证过程中重要环节的可追溯性。(6)协调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7)安全生产履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1.3.5监理工作内容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1.4.1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本工程监理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1)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不得将竞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2.竞标截止日竞标资格情况竞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竞标截止日竞标资格情况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3.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竞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在竞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4.1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1 人,为竞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下列①~④项要求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竞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③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④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以及下列①~④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竞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②职称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③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④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合格证的,还需提供“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4.2监理员负责 房屋建筑工程 岗位的监理员 1 人,为竞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下列①~⑤项要求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竞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②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③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④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⑤重庆市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或重庆市监理员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监理员身份证、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以及下列①~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②职称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③学历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④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⑤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合格证的,还需提供“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5.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竞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竞标人须在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竞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竞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标处理。(2)竞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竞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4)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竞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须满足相关规定。1.12.3响应和偏离竞标文件存在第三章“附件:否决竞标情况一览表”中情形之一的,竞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竞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竞标人的竞标文件。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资料比选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竞标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竞标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向比选人书面提出。2.2.2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比选人对竞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统一回复。3.1.1构成竞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竞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式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比选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报价包干的形式,即监理费竞标总报价=固定总价。固定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3.2.4最高竞标限价本项目将设置监理费竞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监理费竞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9.89万元,竞标人的监理费竞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标处理。3.2.5竞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原则监理费竞标总报价应为完成比选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用房、生活设施及生活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费等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竞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人、分包人、材料竞选人、设备租赁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竞标人的监理报酬包含监理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利用必要的检查、检测手段或委托专业实验单位在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抽检的相关费用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费(平行检测的抽检率应达到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15%)。2.现场条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范围内及周边的现有地方路网和现场情况,以及施工期间各路网及交通、航运变化情况,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地勘资料,结合总体平面布置,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进场道路和施工便道、栈桥布设、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相关情况采用相应的监理方法及措施予以控制、协调,相关费用包含在监理费竞标总报价中。3.延期监理费监理费竞标总报价为在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含配合审计工作)期间的总费用。在监理服务合同有效期内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均不增减监理费。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监理合同顺应延期,但不予计算延期监理费。4.结算原则合同价款=固定总价。3.3.1竞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名盖章要求竞选人的竞标文件应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并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竞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5装订要求1、竞选人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须上传本项目的竞标文件一份。竞选人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的报价必须与上传的竞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竞选人的竞标文件应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制作的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用电子竞采的模式,无须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比选人提供与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上传的竞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竞标文件1份,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7.6.1履约保证金无7.7.1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重新比选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竞标被否决,导致有效竞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竞标。但是有效竞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2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的竞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比选经评审有有效竞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竞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10.3异议、投诉处理1. 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竞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4关于对比选文件及竞标争议的解释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比选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竞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竞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竞标文件的竞标人的解释。10.5比选代理费本次竞争性比选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缴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一分公司账号:3166100104000612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武隆红豆支行1.总则1.1比选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比选。1.1.2比选人: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比选代理机构: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比选项目名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工程概算金额: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比选范围: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4监理工作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5监理工作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6监理工作的其他说明: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竞标人资格要求1.4.1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比选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2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中竞标,否则各相关竞标均无效。1.4.3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竞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竞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比选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竞选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竞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法律法规或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竞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竞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竞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竞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竞标人在编制竞标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竞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竞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竞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以便比选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比选人将对竞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竞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离1.12.1竞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比选人的响应,否则,竞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竞标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比选文件作出响应。1.12.3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竞标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竞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竞标文件格式;(7)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1竞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相应法定网站提问,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2除非比选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回复竞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比选文件的修改2.3.1比选人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竞标人。2.3.2竞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竞标文件3.1竞标文件的组成3.1.1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竞标函部分(1)竞标函(2)竞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3.1.1.2资格审查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基本情况表(3)承诺(4)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5)主要人员简历表(6)其他资料竞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竞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竞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竞标报价3.2.1竞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竞标人应按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竞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竞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竞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比选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竞标人的竞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竞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3竞标有效期3.3.1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人撤销竞标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竞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函。(适用于竞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竞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竞标人有权收回其竞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竞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适用于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3.4竞标保证金3.4.1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竞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竞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电子投标保函注消/竞标保证金退还/纸质投标保函退还: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竞标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竞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拟中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4)违反本章第8.2款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的;(5)因竞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竞标人应附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竞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竞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竞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标报价,或者在竞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竞标文件的编制3.7.1竞标文件应按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竞标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2竞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竞标有效期、监理目标要求、监理工作内容、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竞选人的竞标文件应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4.投标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竞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竞标文件的递交4.2.1竞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4.2.2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的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所递交的竞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比选人收到竞标文件后,应组织签收。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竞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竞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比选人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竞标人或竞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竞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比选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比选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比选人或比选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竞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比选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或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比选人向中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竞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竞标人串通投标:(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竞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竞标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竞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竞标人压低或者抬高竞标报价;(4)比选人授意竞标人撤换、修改竞标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竞标人为特定竞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竞标人为谋求特定竞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竞标人之间协商竞标报价等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竞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竞标人之间约定部分竞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竞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竞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8.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竞标人的电子竞标文件MAC地址相同。8.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8.2.4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对比选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以外的内容予以否决投标,否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竞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比选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竞标人解密情况竞标总报价□固定费率□固定单价□人员人月费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备注竞标人代表签名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85%[提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异常情况比选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年月日附件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竞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比选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竞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竞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竞标截止日竞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竞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2.1.2形式评审标准竞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2.1.2形式评审标准竞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竞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加盖单位章。2.1.2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竞标内容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竞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竞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竞标总报价竞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1)竞标总报价:70分;(2)技术部分:30分; 2.2.2竞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竞标人的竞标总报价(比选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竞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再与最高限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竞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竞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竞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1)竞标报价评分标准竞标总报价70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4分 编制要点:范围、内容是否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内容;优得3.6分-4分,良得3.2分-3.5分,一般得2.4分-3.1分,差得0分-2.3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4分 编制要点:依据是否准确,目标是否明确合理可行;优得3.6分-4分,良得3.2分-3.5分,一般得2.4分-3.1分,差得0分-2.3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4分 编制要点: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符合工程特点、监理人员职责明确、职能划分和专业分工符合工程特点;优得3.6分-4分,良得3.2分-3.5分,一般得2.4分-3.1分,差得0分-2.3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分 编制要点:工作程序、方法、制度是否合理可行;优得3.6分-4分,良得3.2分-3.5分,一般得2.4分-3.1分,差得0分-2.3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4分 编制要点:监理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内容齐全;优得3.6分-4分,良得3.2分-3.5分,一般得2.4分-3.1分,差得0分-2.3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分 编制要点:管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优得2.7分-3分,良得2.4分-2.6分,一般得1.8分-2.3分,差得0分-1.7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2分 编制要点: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是否得当;优得1.8分-2分,良得1.6分-1.7分,一般得1.2分-1.5分,差得0分-1.1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工程重点、难点分析3分 编制要点:是否能准确把握本项目的重难点;优得2.7分-3分,良得2.4分-2.6分,一般得1.8分-2.3分,差得0分-1.7分。2.2.4(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分标准合理化建议2分 编制要点:针对本项目重难点从监理 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优得1.8分-2分,良得1.6分-1.7分,一般得1.2分-1.5分,差得0分-1.1分。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竞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1)目规定对竞标报价进行评分。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2)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竞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竞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5.对技术部分、竞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1(1)竞标总报价得分(A)竞标总报价初步审查合格并且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竞标总报价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2)技术部分得分(B)技术部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得分取各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竞标人得分竞标人总得分=A+B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竞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竞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审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竞标报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竞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竞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竞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1)竞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竞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竞标文件中的暂定监理费投标总报价与由取费比例计算出的暂定监理费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竞标人技术部分得分。)(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各类评分分值的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竞标人得分=A+B。3.3竞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人对所提交竞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竞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竞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竞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第三章资格评审A-1竞标人的资质要求须满足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资格评审A-2竞标人的竞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资格评审A-3竞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满足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资格评审A-4竞标人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满足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资格评审A-5竞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6竞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7竞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竞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8第六章 竞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六章 竞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形式评审A-9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0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1竞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竞标保证金,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2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竞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3竞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按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3.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4.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4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5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6竞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7竞标函中的竞标报价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8竞标函中的竞标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竞标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19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章响应性评审A-20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他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4)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或施工合同估算金额:。2.本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竞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7)比选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及答疑补遗文件或任务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监管部门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人:监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执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本项补充1.1.1.10~1.1.1.11目:1.1.1.10公章:专指法定单位名称章。1.1.1.11到岗:指监理人按照到岗履职承诺安排满足办理建管手续相关要求的项目监理人员实际到施工现场就职履约的行为。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本项补充1.1.2.7~1.1.2.8目:1.1.2.7项目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2.8第三方:指除委托人、监理人之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当事人(包括承包人)。1.1.3工程和监理1.1.3.2监理服务: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类合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竞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7)比选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及答疑补遗文件或任务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条件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监理文件的提供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及承包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监理人应提交文件的期限和份数:(1)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份;(2)监理月报每月日前报份;(3)监理细则和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报份;(4)专项报告根据工程需要和委托人要求上报;(5)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在竣工验收后28天内报份;(6)其他:。1.6.2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委托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且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后7天内,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1)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份。(2)委托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份。(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套。(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规程套。(5)其他相关资料(如材料设备供货合同、材料设备供货清单等)。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8转让与分包1.8.1监理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8.2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可以将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人。1.10知识产权1.10.1监理人完成监理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的其他约定:。本款补充第1.10.4项:1.10.4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1.12委托人要求1.12.3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其他要求:。2.委托人义务2.2发出开始监理通知2.2.1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见附件一。2.2.2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建立资产台帐妥善使用和保管,除正常损耗外,若有损毁应按折旧后的价值赔偿。2.2.3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项目现场按资产台帐内容移交。2.6其他义务2.6.1协助:委托人在工程所在地向监理人提供进驻现场的相关条件,解决非监理人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工作人员的撤场和相关事宜;并避免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收费(不含税金)。2.6.2授权通知:委托人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及委托人授予监理人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2.6.3委托人指令的下达:委托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对承包人的意见或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2.6.4委托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采用。支付担保的形式:/。支付担保的金额:/。支付担保的时间:/。支付担保的期限:/。支付担保的退还时间:/。2.6.5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委托人管理3.1委托人代表3.1.1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代表:。委托人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及期限:。3.3决定或答复3.3.2委托人应在天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4.监理人义务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4.1.4其他义务4.1.4.1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承包人应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及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委托人办理相应支付,监理人应按照施工合同及管理规定要求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及使用进行监督。4.1.4.2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监理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渝府办法〔2016〕212号文)及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4.1.4.3监理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4.2.1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4.2.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4.2.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监理人按规定金额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2.4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之日起至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止。4.2.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退还。4.2.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二。4.4总监理工程师4.4.1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除本合同第4.5.1.3目、4.5.1.4目及4.6款规定情形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更换。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见附件三。4.4.4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职责的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的时间:。4.5监理人员的管理4.5.1.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人员(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承诺人员(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一致,监理人派驻监理项目机构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及《监理规划》中人员进出场表的要求常驻现场,并保持稳定。监理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监理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4.5.1.2更换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继任人员的从业资格等级不低于更换前人员的从业资格等级,并应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还须到原备案机构办理人员变更备案。4.5.1.3监理人可以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情形:(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死亡、失踪、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劳务)合同关系解除等;(2)非监理人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3)非监理人原因,建设工程超过施工合同计划工期达三个月以上的。(4)其他:。4.5.1.4监理人应当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其他:。4.5.1.5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继任人员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4.5.2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4.5.3监理人应保证其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岗不少于8天。除总监理工程师和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每月在岗不少于22天。4.6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撤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情形:(1)经委托人或行政管理部门查实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存在工作失误,要求撤换的;(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委托人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撤换的;(3)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现场监理工作的;(4)其他:。5.监理要求5.1监理范围5.1.2工程范围:。5.1.3阶段范围:(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5.1.4工作范围:包括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还包括:(1)缺陷责任期内定期回访,调查和确认缺陷原因及责任,检查缺陷修复质量;(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外出考察;(3)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查;(4)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组织相关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5)其他:。5.2监理依据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规程: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工程范围内的图纸及说明文件(含工程变更)及其他文件;(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5)委托人签订的代建合同(若有)、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含分包合同文件、协议书及附件)、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适用的监理依据。5.3监理内容除本合同通用条款5.3款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外,其他工作内容还包括:。5.4监理文件要求5.4.3本工程监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履责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应满足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规定。须提交的文件、期限和份数见第1.6.1项。本条补充5.5~5.6款:5.5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5.5.1对监理人的授权:委托人授予监理人有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赋予的全部职责。5.5.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条件:(1)不能到现场就职的管理人员;(2)履职能力不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3)不服从委托人或监理人管理的人员。5.6监理服务目标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质量控制目标:。造价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6.1开始监理6.1.1开始监理条件:。具备开始监理条件后,委托人应提前7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6.1.2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未能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6.2监理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2款所列原因(除因国家或地**府的法律、法规变动及不可抗力外)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超过天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不增加监理报酬。6.3完成监理6.3.2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托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监理报酬调整方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6.3.5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法人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纸质文件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光盘和U盘份数:7.监理责任与保险7.1监理责任主体7.1.2监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本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监理人应当书面明确相应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质量负责人。监理人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7.1.3监理人对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监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7.2监理责任保险7.2监理责任保险:。8.合同变更8.1变更情形8.1.1合同履行中发生8.1.1.1目所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按8.1.1.2目执行。8.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监理服务期延长天的;(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5)委托人提出高于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监理人为完成此目标导致投入增加;(6)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8.1.1.2监理报酬的调整方式:无。8.2合理化建议8.2.2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不采用。9.合同价格与支付9.1合同价格9.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9.1.1.1本合同的价款是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的:(1)合同价款=签约合同价;9.1.1.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按本合同第8.1.1.2目及第11条确定。9.1.1.3风险范围划分:(1)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委托人不予调整。(2)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府的法律、法规变动及不可抗力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委托人不予调整。(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监理服务期延长在天以内或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调整幅度小于%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超过风险范围时应进行调整。(4)合同约定的其它风险范围:。9.1.1.4合同价格=合同价款9.2预付款9.2.1预付款:不采用。预付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时间:/。抵扣方式:/。9.3中期支付9.3.1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份,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9.3.2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中期支付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式执行。(1)按施工完成进度进行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备注第一次施工完成合同工程量的25%支付到监理合同价款25%第二次施工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到监理合同价款50%第三次施工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5%支付到监理合同价款65%第四次竣工验收后14天支付到合同价款80%停止第五次施工结算20日内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第六次项目通过相关单位审计完成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9.3.4监理报酬调整额按本合同8.1.1.2目约定的计算方式确定,支付时间及方式:。9.3.5在支付周期内若存在监理人违约或监理人应当赔偿的事项,应在当期支付金额中扣减相应金额后支付。9.4费用结算9.4.1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应在缺陷责任期满28天内向委托人提交份监理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结算原则:本项目为固定总价,中标价为合同总价,最终监理费以审定的为准。9.4.2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剩余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除应支付正常剩余监理报酬外,还应按本合同第11.2.2.1目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不可抗力10.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0.3.4不可抗力发生后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超过天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11.违约11.1监理人违约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人违法转让或违法分包监理工作;(2)因监理人原因,监理人不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4)监理人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5)监理人未按相关行业监理规范及合同要求实施监理;(6)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1.1.2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1)监理人发生第11.1.1项第(1)目违约行为的,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2)监理人发生第11.1.1项第(2)目违约行为的,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3)监理人发生第11.1.1项第(3)目违约行为的,每延误1天,监理人按签约合同价1‰支付违约金。(4)监理人发生第11.1.1项第(4)目违约行为的,按附件五《廉洁从业协议》进行处罚。(5)监理人发生第11.1.1项第(5)目违约行为的:1)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及《监理规划》中监理人员进出场计划表的要求配备满足各阶段工程监理需要的监理人员的:①除发生第4.5.1.3目(1)情形外,总监理工程师不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履约保证金的10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②除因发生第4.5.1.3目情形外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按签约合同价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③未配备或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按签约合同价2%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④未配备或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监理人按签约合同价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⑤因发生4.6款情形,委托人按要求监理人撤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不按要求撤换的,监理人按签约合同价1%/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2)监理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到岗天数少于合同约定天数的,总监理工程师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按500元/人·天计算违约金;3)监理人未按相关行业监理规范及相关合同要求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索赔申请等事项进行审查的,每发现1次,监理人按签约合同价0.5‰计算违约金;4)监理人未按相关行业监理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的,按附件六《监理人质量安全履责行为违约金处罚标准》进行处罚;5)监理文件不符合相关行业监理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每发现1次,监理人按签约合同价0.2‰计算违约金;6)监理人未按相关行业监理规范及合同要求实施监理,发生安全事故的,按附件七《安全履职协议》处理。(6)监理人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7)以上违约金累计总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30%。(8)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签约合同价-税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11.2委托人违约11.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缺陷责任期保证金或保函;(2)因委托人原因不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1.2.2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1)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监理报酬超过28天,除应支付当期应付款外,还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当期应付款5%的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计。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360天×逾期支付天数;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超过42天,且委托人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款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2)因委托人发生第11.2.1项第(2)目的情况导致合同解除的,除应支付当期应付款外,委托人还应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3)委托人发生第11.2.1项第(3)目违约行为造成监理人损失的,监理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委托人提出索赔申请及依据。12.争议的解决12.1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12.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补充条款13.1低价风险担保13.1.1监理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情形: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竞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时。13.1.2监理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见附件八;(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比选人的时间:从比选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工作日内;(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止。13.1.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无息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监理人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进行置换;采用银行保函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退还。采用分段退还的,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及方式为:。13.1.4低价风险担保的扣减:。13.214.合同附件以下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一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三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附件四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附件五廉洁从业协议(参考格式)附件六监理人质量安全履责行为违约金处罚标准附件附件七安全履职协议附件八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如有)附件一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注:以上表格中所填内容仅供参考,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函示范文本(如有)(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三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委任为(项目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本合同的执行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监理人(盖单位法人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拟担任职务执业资格及证件号码附件五廉洁从业协议(参考格式)廉洁从业协议委托人:监理人: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洁从业,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洁从业协议。一、总则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建设管理行为有影响的其他活动;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4.委托人工作人员的家属、亲戚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监理人的责任应与委托人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委托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4.监理人不得与工程承包人联合作假,如计量、验收,提供虚假资料,接收好处或提成。5.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监理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6.监理人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监理职责的承包人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8.监理人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9.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委托人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同时必须履行向委托人承诺的上述其他的廉政义务。10.监理人如果发现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委托人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委托人均不得找任何借口对监理人进行报复。四、违约责任及相关处罚1.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2款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监理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第8款责任行为的,将自觉接受委托人相应的处罚,具体内容如下:2.1监理人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若情况属实,监理人除了退还所收物品外,还要接受委托人的处罚,即:对监理人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监理人员,并报行业主管部门。2.2发现监理人接受承包人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参与宴请或娱乐活动的监理人员清退出场,监理人接受5000元的违约金,并报行业主管部门。2.3发现监理人工作人员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的行为,对监理人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监理人员,并报行业主管部门。2.4监理人不得介绍材料竞选人或介绍劳务单位参与工程建设。若情况属实,每发现一次对监理人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监理人员,并报行业主管部门。2.5监理人在监理行为中参与计量或材料验收时要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监理人工作人员计量、验收弄虚作假而接受好处或提成的,监理人相关人员除退还好处或提成外,对监理人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监理人员,报行业主管部门,并保留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监理合同和进一步对监理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3.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第8款责任行为情节严重的,除接受以上第2条处罚外,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委托人:监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六监理人质量安全履责行为违约金处罚标准监理人质量安全履责行为违约金处罚标准事项违约情形每次违约处罚标准(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计算)备注质量控制履责开工审批未审查开工报审资料1‰-2‰★质量控制履责开工审批未留存开工报审资料和无明确审查意见0.25‰-0.5‰质量控制履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0.5‰-1‰质量控制履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识别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0.5‰-1‰质量控制履责审核分包单位未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1‰-2‰★质量控制履责检查复核施工测量成果未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测量人员资格或测量设备检定证书0.5‰-1‰质量控制履责检查复核施工测量成果未检查、复核测量成果、交桩记录及控制桩保护措施0.5‰-1‰质量控制履责检查复核施工测量成果未对复核测量成果进行签认0.25‰-0.5‰质量控制履责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未审查质量证明文件,未对实物进行检查、验收,将不合格的签认为合格1‰-2‰★质量控制履责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对进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未要求施工单位将其撤出施工现场1‰-2‰★质量控制履责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未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0.5‰-1‰质量控制履责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未按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平行检验0.5‰-1‰质量控制履责旁站未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旁站1‰-2‰★质量控制履责工程质量巡视发现质量隐患未及时处理,对质量隐患无处理记录或整改结果1‰-2‰★质量控制履责隐检、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未对实体进行检查、验收,将不合格的签认为合格1‰-2‰★质量控制履责隐检、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无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划分方案0.5‰-1‰质量控制履责隐检、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承包人报验后未及时进行验收0.5‰-1‰质量控制履责隐检、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验收资料不完整或签批不规范0.25‰-0.5‰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未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1‰-2‰★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不合格未作识别1‰-2‰★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未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大型起重吊装机械、自升式设备等)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1‰-2‰★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查1‰-2‰★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识别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0.5‰-1‰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检查施工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审查0.5‰-1‰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安全费用未对施工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安全投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0.5‰-1‰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应急管理未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或未督促开展演练0.5‰-1‰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工程安全巡视未按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进行巡查0.5‰-1‰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工程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0.5‰-1‰安全生产管理履责工程安全巡视对安全隐患处理意见或整改结果无记录0.25‰-0.5‰安全生产管理履责报告制度对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已经发出监理通知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0.5‰-1‰注:1、上表所列违约事项具体处罚标准由委托人及监理人在签订合同时在上表规定范围内自行约定。2、监理人发生以上★号违约情况时,委托人有权直接根据上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标准进行处罚。3、监理人发生以上非★号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监理人收到整改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仍未纠正的,委托人有权根据上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标准进行处罚。附件七安全履职协议安全履职协议为在监理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委托人与监理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委托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监理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监督使用情况。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4.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6.组织监理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理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监理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监督承包人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的处罚及赔偿。2.监理人按照承包人提交并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监督承包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情况。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为指南,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监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监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4.监理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承包人: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要求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车辆、所有人员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现场的标志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相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监理人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6.监理人必须监督承包人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监理人未对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监理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7.监理人监督承包人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监理人应随时检查并监督承包人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对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做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监理人监督承包人在作业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业检测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监理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监督承包人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2.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若监理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监理人负全责;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负连带责任。三、违约责任如因委托人或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四、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执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生效。委托人:监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八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如有)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参加(以下简称“受益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收到受益人于年月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比选文件和竞标文件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1、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比选文件和竞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日止,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比选文件和竞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付款通知中应声明不存在比选文件约定、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委托人要求[提示: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监理要求比选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2.监理范围及内容3.监理依据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5.其他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三、成果文件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2.成果文件的深度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3)其他要求。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四、委托人财产清单(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5.技术标准、规范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7.其他资料……(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委托人的其他要求……第三卷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目录一、竞标函部分(一)竞标函(二)竞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技术部分三、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基本情况表(三)承诺(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六)其他资料一、竞标函部分(项目名称)竞标文件竞标函部分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竞标函(二)竞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竞标函(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列方式对监理费进行报价:竞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委托代理人为:,监理服务期限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监理服务质量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监理工作内容。2.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在竞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3.随同本竞标函提交竞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竞标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竞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竞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监理服务期限1.1.4.32…………………………………………………………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技术部分目录[提示:目录由竞标人自行编制]三、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基本情况表(三)承诺(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六)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基本情况表竞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竞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竞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三)承诺(比选人名称):我公司(竞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竞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竞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1.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1.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1.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1.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3.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4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公司的竞标文件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6.我公司的竞标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7.我公司的竞标文件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六)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