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中标结果公示(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AT01122411189-CG-2-C
二、项目名称: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都市花园1-1-202室
91131003684328153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
蒋辛屯镇、钱旺镇、渠口镇、安头屯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原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所属区域)商业、工业用地评估。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
三年
4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丽霞、尹秀菊、李宝珍、贾丽丽、庞彦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中相关精神,并根据市场调节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中标(成交)金额:按照土地评估额收费(《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 号)的 55%收取项目服务费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香河县新开街
联系方式:0316-832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联系方式:0316-2281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森
电话:0316-2281196
十、附件
10公示信息-2C
5招标文件---香河国土局土地评估(2标段:C包)DG
中小企业声明函-2C
承诺-2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行政区域
香河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16:10
评审专家名单
胡丽霞、尹秀菊、李宝珍、贾丽丽、庞彦民
总中标金额
¥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森
项目联系电话
0316-2281196
采购单位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香河县新开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6-8321309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6-2281196
公示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采购项目编号:HBAT01122411189-CG-2-C公示内容:标段: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标段: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9:30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月8日公示截至时间:2025年1月8日1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类项目)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蒋辛屯镇、钱旺镇、渠口镇、安头屯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原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所属区域)商业、工业用地评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年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排名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情况1河北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一)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河北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017.0022.0022.0022.002廊坊市中评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22.0022.0022.0020.0025.003廊坊市远程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20.0027.0020.0020.0027.004河北博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5.0025.0025.0027.0025.003.(二)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河北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8.0053.0049.0049.0053.002廊坊市中评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48.0058.0049.0051.0056.003廊坊市远程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53.0064.0051.0053.0064.004河北博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3.0062.0049.0051.0059.003.(三)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河北博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0.0080.20002廊坊市远程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0.0079.80003廊坊市中评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0.0074.60004河北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0.0071.00004.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1//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香河县新开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联系人:殷珺联系人:薛森电话:0316-8321309电话:0316-228119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antaizhaobiao001@126.com6.其他公示内容:为保证后期服务质量及服务进度,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包段投标,按评审顺序(标段的自然顺序,标段内按照包段的自然顺序)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段。若前一个包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包段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中标候选人家数不满足3家,以实际家数进行推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AT01122411189-CG-2-C采购人: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二月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六、本项目配备人员一览表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十、技术方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AT01122411189-CG;项目名称: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0元(一标段:120万元;二标段:180万元)最高限价:30000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土地收储(储备)价格评估中介机构、二标段:土地出让价格评估中介机构;一标段:土地收储(储备)价格评估中介机构为两个包段,分别为:A包:钳屯镇、安平镇、五百户镇、刘宋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原香河环保产业园区所属区域)土地价格评估;B包:蒋辛屯镇、钱旺镇、渠口镇、安头屯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原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所属区域)土地价格评估;二标段:土地出让价格评估中介机构共分为四个包段,分别为:A包:钳屯镇、安平镇、五百户镇、刘宋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原香河环保产业园区所属区域)商业、工业用地评估;B包:钳屯镇、安平镇、五百户镇、刘宋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原香河环保产业园区所属区域)居住用地评估及其他用地评估;C包:蒋辛屯镇、钱旺镇、渠口镇、安头屯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原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所属区域)商业、工业用地评估;D包:蒋辛屯镇、钱旺镇、渠口镇、安头屯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原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所属区域)居住用地及其他用地评估;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标段: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或关于土地价格机构备案情况的函)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二标段: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或关于土地价格机构备案情况的函);(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4、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lf.html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香河县新开街联系方式:殷珺0316-83213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联系方式:薛森0316-22811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森电话:0316-228119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香河县新开街联系人:殷珺电话:0316-832130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联系人:薛森电话:0316-22811961.1.4项目名称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C包:蒋辛屯镇、钱旺镇、渠口镇、安头屯镇及香河县城绣水街以北(含淑阳镇所属部分区域、原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所属区域)商业、工业用地评估;1.3.2服务期三年1.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或关于土地价格机构备案情况的函);(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1投标人资格要求(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30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一经发出即视为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一经发出即视为收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付费标准付费标准按照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计价收费标准55%的价格执行,服务费由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项目情况按批次向政府报批,并由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进行支付。(注*投标人无需报价,统一按此价格执行)特别提醒:注*投标人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生成“开标一览表”时,因系统原因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总价”时直接填写预算金额“450000”。C包预算金额为450000元。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不涉及(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6.4投标文件份数不涉及正本与副本。加密版投标文件1份,(注*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110.2.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不适用□适用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5%10.2.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2.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2.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2.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2.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根据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相关操作要求进行开标流程。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根据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相关操作要求进行开标流程。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根据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相关操作要求进行开标流程。10.2.3中标公告10.2.3中标公告10.2.3中标公告10.2.3中标公告10.2.3中标公告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0.2.4知识产权10.2.4知识产权10.2.4知识产权10.2.4知识产权10.2.4知识产权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2.5重新招标的情形10.2.5重新招标的情形10.2.5重新招标的情形10.2.5重新招标的情形10.2.5重新招标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10.2.6监督10.2.6监督10.2.6监督10.2.6监督10.2.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2.7解释权10.2.7解释权10.2.7解释权10.2.7解释权10.2.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2.8关于合同公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10.2.9注: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文件以加密文件形式提交,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②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③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实现:加密文件解密无法导入系统平台的,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见证后,可延迟开评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一: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一、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接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并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服务。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理解并同意:你方不必一定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如果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拒绝所有投标而你方不负任何责任。7、我方并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保证:我方包括投标报价在内的所有投标承诺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一旦由于我方发生漏算,错算,审核不严等形成的风险,在不改变包括投标报价在内的所有承诺的前提下由我方承担。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企业性质投标项目名称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服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服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服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服务投标报价我方按照土地评估额收费(《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55%收取项目服务费我方按照土地评估额收费(《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55%收取项目服务费我方按照土地评估额收费(《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55%收取项目服务费我方按照土地评估额收费(《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55%收取项目服务费服务期三年三年三年三年项目负责人姓名:姓名:姓名:姓名: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所提供的服务,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并处理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的有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技术职称聘任时间在本单位从业年限注册证书及注册号序号证书名称证书名称证书号证书号证书号注册证书及注册号注册证书及注册号注册证书及注册号主要经历和业绩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起止时间经历及主要业绩经历及主要业绩经历及主要业绩经历及主要业绩主要经历和业绩主要经历和业绩主要经历和业绩主要经历和业绩说明可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六、本项目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职称专业职责分工可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营业范围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社会统一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说明八、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⑤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格式自拟);(如没有关联企业,可以直接写无)⑥单位实力相关证明资料(如有)。九、其他材料1、服务管理制度2、项目组织机构配备情况3、其他资料技术标(暗标):(此部分由供应商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写投标内容,格式设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编制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组成中相应位置中上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十、技术方案1、服务方案2、质量保证措施3、进度响应控制措施4、服务内容及质量承诺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由于系统原因,技术标(暗标)全部内容上传至“技术部分(暗标)-投标技术方案及详细描述(公开)”中。1010013.7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X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X1.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开项目(二标段C包)(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致远房地产W31003013670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456.18万元,资产总额为231.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开产评估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致远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7日湘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17103013670拟)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满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000137(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致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H日期:2025年1月7日徼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0100012418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满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容(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131013478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致远房地产资产评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7日1310广8履行合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1001379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C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满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南(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法记录;0100134002(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致运房地资产估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7日村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面声明(格线自拟)13100301367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二)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如征集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010013070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河北致远产产评信有限公司(单位章)日期:2025年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一级市场评估中介机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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