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 蛋糕及观影服务兑换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ZZ2024-QC0547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院15号楼13层1602室
中标折扣率:0.9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提供蛋糕及观影服务兑换服务要求: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按照采购方需求及签订合同条款的内容提供蛋糕及观影服务兑换服务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实施采购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于厚春、郑潮锐、尹莉莉、胡书玉、曾祥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23,786.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标结果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总得分

1
北京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95.7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九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1006号
联系方式:苏警官,0755-84498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杨小姐,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5-83026699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8日

招标文件SZZZ2024-QC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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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更正稿SZZZ2024-QC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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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SHENZHENZHONGZHENGTENDERINGCO.,LTD.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ZZ2024-QC0547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投标邀请书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件投标人须知A说明;B招标文件说明;C投标文件的编写;D投标文件递交;E开标和评标;F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招标项目要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目录格式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第二册目录评标指引表格式2投标函格式3开标一览表格式4报价表格式5服务方案格式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7偏离表格式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第五部分附件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ZZ2024-QC0547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2,841,60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2,841,600.00元6、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1项提供蛋糕及观影服务兑换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2025年12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实施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3.方式:线上获取,请各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qtszzzzb@163.com)进行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后,若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必须按下述报名方式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办理汇款手续(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并通过邮件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首页“下载中心”)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邮箱:qtszzzzb@163.com,报名电话:0755-83026699)4、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银行账号:03003729353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01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西九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1006号联系方式:苏警官,0755-844986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联系方式:杨小姐,0755-830266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小姐电话:0755-83026699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内容规定11.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22.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西九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32.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43.1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其它资金54.7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g66.1踏勘现场无714.1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815.2投标保证金无916.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无10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1份,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PDF版)。1118.8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会议室1219.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1326.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432.1履约保证金无1533.1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依据,费用下浮20%,最低收取人民币5000元。☑以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作为计算依据,费用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3,786.24元。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四、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n\n\n附件一:\n\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ZZZ2024-QC0547 \n\n\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n\n招 标 文 件\n项目编号:SZZZ2024-QC0547\n\n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n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n目 录\n \n 投标邀请书\n\n 第一部分\n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n\n \n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 \n 投标人须知前附件\n\n \n 投标人须知\n\n \n A 说明;B 招标文件说明;C 投标文件的编写;D 投标文件递交;\n\n \n E 开标和评标;F 授予合同\n\n 第二部分\n 合同条款\n\n \n 合同条款\n\n 第三部分\n 招标项目要求\n\n \n 招标项目要求\n\n 第四部分\n 投标文件格式\n\n \n 第一册\n\n \n 目录\n\n \n 格式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n\n \n 第二册\n\n \n 目录\n评标指引表\n\n \n 格式2 投标函\n\n \n 格式3 开标一览表\n\n \n 格式4 报价表\n\n \n 格式5 服务方案\n\n \n 格式6 投标人情况介绍\n\n \n 格式7 偏离表\n\n \n 格式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n\n 第五部分\n 附件\n\n \n \n\n\n投标邀请书\n投标邀请书\n项目概况\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n一、项目基本情况\n1、项目编号:SZZZ2024-QC0547\n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n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n4、预算金额:人民币2,841,600.00元\n5、最高限价:人民币2,841,600.00元\n6、采购需求:\n 序号\n 标的名称\n 单位\n 数量\n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n 备注\n\n 1\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n 1\n 项\n 提供蛋糕及观影服务兑换\n \n\n\n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2025年12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实施采购。\n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n(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n(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n三、获取招标文件\n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n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n3.方式:\n线上获取,请各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qtszzzzb@163.com)进行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后,若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必须按下述报名方式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办理汇款手续(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并通过邮件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至采购代理机构。\n(报名邮箱:qtszzzzb@163.com,报名电话:0755-83026699)\n4、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n银行账号:03003729353\n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n1.时间:2025年01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n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n五、公告期限\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n六、其他补充事宜\n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n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n(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n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n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1、采购人信息\n名称:\n\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西九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1006号\n联系方式:苏警官,0755-84498653\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n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n联系方式:杨小姐,0755-83026699\n3、项目联系方式\n项目联系人:杨小姐\n电话:0755-83026699\n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n 2024年12月16日 \n\n第一部分\n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 项号\n 条款号\n 内容\n 内容规定\n\n 1\n 1.1\n 项目名称\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n\n 2\n 2.1\n 采购人名称\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西九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n 3\n 2.2\n 招标代理机构\n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n\n 4\n 3.1\n 资金来源\n ☑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其它资金\n\n 5\n 4.7\n 投标人资格要求\n 详见《投标邀请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n\n g6\n 6.1\n 踏勘现场\n 无\n\n 7\n 14.1\n 投标有效期\n 90天(日历日)\n\n 8\n 15.2\n 投标保证金\n 无\n\n 9\n 16.1\n 投标预备会\n(答疑会)\n 无\n\n 10\n 17.1\n 投标文件份数\n 正本1份,副本 11份,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PDF版)。\n\n 11\n 18.8\n 开标\n 时间:2025年01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n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会议室\n\n 12\n 19.2\n 投标截止时间\n 2025年01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n\n 13\n 26.5\n 评标办法\n 综合评分法\n\n 14\n 32.1\n 履约保证金\n 无\n\n 15\n 33.1\n 中标服务费\n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n□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依据,费用下浮 20 %,最低收取人民币5000元。\n☑以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作为计算依据,费用下浮 20 %,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3,786.24元。\n\n\n投标人须知前附件\n本章是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标和废标情形的摘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标和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和废标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n一、资格性审查\n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n二、符合性审查\n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和标记。\n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n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n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n任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如有带★号条款)\n将一个项目包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n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n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n投标违规行为:如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n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或任一服务单价上限的。\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投标人须知\nA说明\n1.适用范围\n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n1.2 上述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投标人。\n2. 定义\n2.1 “采购人”系指前附表第2项所述。\n2.2“招标代理机构”系前附表第3项所述。\n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n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n2.5 “工程”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的安装。\n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设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n3. 资金来源\n3.1 采购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 项的方式获得,并用于采购合同下的合格支付。\n4. 合格的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4.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4.7 符合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条件。\n5. 投标费用的承担\n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n6.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作要求)\n6.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前附表第6项的规定,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n6.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n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面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n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nB 招标文件说明\n7. 招标文件的构成\n7.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的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n(1) 投标邀请书;\n(2)投标人须知;\n(3)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n(4) 招标项目要求;\n(5)投标文件格式;\n(6) 附件\n8.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n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n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n8.3 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n8.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nC投标文件的编写\n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n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n9.2 除在招标文件的设计思路和方案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n10. 投标文件的组成\n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份:\n\n10.1.1开标信封:装有“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的信封。\n10.1.2投标文件\n(1)目录\n(2)评标指引表\n(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n(4)投标函(格式2)\n(5)报价表(格式4)\n(6)服务方案(格式5)\n(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6)\n(8)偏离表(格式7)\n(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格式8)\n11. 投标文件格式\n11.1 投标文件必须毫无遗漏地包括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n12. 投标报价\n12.1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n12.2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格式3)和“报价表”(格式4)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n12.3 此报价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n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n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格式1和格式6),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n14. 投标有效期\n1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按前附表第7项规定。\n14.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n15. 投标保证金\n15.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n15.2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n15.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n15.4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15.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n15.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无息退还。\n15.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支付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n15.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n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而没有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n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n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n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n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n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n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n16.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n16.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投标预备会。\n16.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n16.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给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出澄清和解答。\n16.4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8.2、8.4款规定执行。\n16.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n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n17.1 投标文件数量按前附表第10项所述。\n17.2 为了便于投标文件保存,需提交1份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n17.3 投标文件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须打印,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n17.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遗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n17.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n17.6 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为无效投标。\nD投标文件的递交\n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n18.1须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n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分别密封于两个信封,在信封上注明“备份光盘”。\n18.3 将按本须知第18.1、18.2款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备份光盘”一起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同时还应:\n(1) 写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n(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na. 招标编号;\nb. 项目名称;\nc. 投标人名称;\nd. 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n18.4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密封于一信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交与招标代理机构,在信封上应:\n(1) 写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n(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na. 招标编号;\nb. 项目名称;\nc. 投标人名称;\nd. 注明:“开标一览表”\ne. 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n18.5 除了按本须知第18.3、18.4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0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以原封退回;\n18.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至18.6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n18.7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n18.8投标文件需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第18.1至18.7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第11项中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代理机构。\n18.9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如需提供实物,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n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n19.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相同。\n19.2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前附表第12项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n19.3 出现第8.3款因招标文件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n19.4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n20. 迟交的投标文件\n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n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n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n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n21.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n21.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nE开标和评标\n22.开标\n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n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下面几点并做好唱标记录。\n22.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n22.3.2 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n23. 评标委员会\n23.1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采购标的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行业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n23.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询标。\n24.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n24.1 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核查:\n24.1.1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认定其投标无效。\n24.2 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n24.2.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n24.2.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n(1)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总价为准;\n(2)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报价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n(3)若报价表中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与总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n(4)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n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n24.2.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情况声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n24.2.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份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差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差异或保留。重大差异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差异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n24.2.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n24.2.6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n24.2.7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差异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n25. 投标文件的澄清\n25.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疑,并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n25.2 重要的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n26. 评标方法和详细评审\n26.1 评委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n26.2 评标的基础应是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报价。\n26.3 评标委员会将对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n26.4 评委会在评标时,应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n 类别\n 评分项目\n 最高分值\n 备注\n\n 价格标(G)\n\n(总分15分)\n 投标总价\n 15\n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n\n注:对于符合“26.7 评标优惠政策”的投标,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n\n 技术标(J)\n\n(总分35分)\n 产品配送方案\n 10\n (一)评审内容:\n\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送方案进行评价:\n\n1.产品配送流程;\n\n2.生日蛋糕券及观影券配送时间及送达时间;\n\n3.承诺兑换的实物慰问品配送时效性,需要做到下单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发货,3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内收货地址,5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外收货地址(部分偏远地区及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生日蛋糕券兑换生日蛋糕应提供专属配送或第三方配送服务,承诺深圳市内外卖服务在3小时内送达,深圳市外正常物流送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n\n(二)评分标准:\n\n提供以上3点内容得4分,提供以上任意2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任意1点内容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n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以下四方面,每满足一方面得1.5分,最高得6分:\n\n1.明确配送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订单接收、分拣打包、出库、运输、签收等;\n\n2.人员安排全面、详细、具体,明确配送团队的组织结构、人员数量及职责分配;\n\n3.配送流程合理性强、针对性强,应充分考虑产品特性(如易碎品、冷藏品等)及客户需求;\n\n4.产品配送及送达时效性强,提供具体的时效承诺,并说明了实现这些承诺的具体措施。\n\n \n 售后保障措施及方案\n 10\n (一)评审内容:\n\n根据投标人提供蛋糕券、观影券、兑换的实物慰问品的售后保障措施及方案进行评价:\n\n1.售后服务团队情况;\n\n2.售后响应时间及问题处理时间;\n\n3.超出送达时限的补偿措施;\n\n4.产品外包装破损或重量(奶油)有缺失的解决措施。\n\n(二)评分标准:\n\n提供以上4点内容得4分,提供以上3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任意2点内容得2分,提供以上任意1点内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以下四方面,每满足一方面得1.5分,最高得6分:\n\n1.措施及方案内容全面、具体;\n\n2.售后团队配置科学合理,提供售后服务团队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邮箱、在线客服等,确保订货人能便捷地联系到团队;\n\n3.售后响应及问题处理迅速,明确售后响应时间、处理流程和处理时间上限;\n\n4.补偿措施和解决措施满足订货人要求。\n\n \n 定制化平台服务能力\n 5\n (一)评审内容:\n投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定制化线上平台兑换服务:\n1.支持定制专属兑换平台,定制化登录页面及兑换页面,得1分;\n\n2.支持在线签收福利,得1分;\n\n3.支持后台实时查看签收情况,可实时导出职工签名,得1分;\n\n4.支持给职工发送祝福弹窗,得1分;\n\n5.支持给职工推送节日祝福视频,得1分。\n(二)评分依据:\n1.提供可以展示上述功能的体验账号以及平台操作截图;\n\n2.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n\n \n 服务要求偏离情况\n 10\n (一)评分内容:\n\n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服务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的“三、项目服务要求”中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的得10分;标记★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负偏离;其余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最低0分。服务要求中包含细项条款的,按细项条款响应情况逐项评分。\n(二)评分依据:\n\n以投标文件《服务要求偏离表》为评分依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该项服务要求按负偏离处理。\n\n 商务标(S)\n\n(总分50分)\n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n 8\n (一)评审内容:\n\n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等单位委托的同类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n(二)评分依据:\n\n1.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n\n2.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n\n \n 体系认证情况\n 6\n (一)评审内容:\n\n考察投标人具有体系认证情况,以下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n\n1.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n2.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n3.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n(二)评分依据:\n\n1. 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如未注明年审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n\n2. 提供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n\n3. 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需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n\n4.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作为佐证材料,无需提供证书和认证信息查询截图亦视为满足评分要求;\n\n5. 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n\n \n 企业荣誉\n 6\n (一)评审内容:\n\n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得6分。\n\n国家级奖项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国家部委;省级奖项要求颁发单位为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不含副省级;市级奖项要求颁发单位为市级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n\n(二)评分依据:\n\n1. 要求提供奖项或荣誉证书,须体现投标人信息;\n\n2. 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n\n \n 福利资源保障\n 24\n (一)评审内容:\n\n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兑换商品,从库存量(SKU)的品类丰富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价:\n\n(1)SKU数≥3000,得12分;\n\n(2)3000>SKU数≥2000,得8分;\n\n(3)2000>SKU数≥1000,得4分;\n\n(4)1000>SKU数≥800,得2分;\n\n(5)800>SKU数或不提供的,不得分。\n\n2.电影票须支持全国通用(包含但不限于南国、万达、CGV、博纳、保利、百老汇、英皇UA、万象、华谊兄弟、中影),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价:\n\n(1)满足15个或以上影城品牌(至少包含上述10个品牌),得6分;\n\n(2)满足12至14个影城品牌(至少包含上述10个品牌),得3分;\n\n(3)满足10-11个影城品牌(至少包含上述10个品牌),得1分;\n\n(4)其他情况不得分。\n\n3.电影券在有效期内支持兑换合作影城放映影片的全年各时段场次(含节假日、首映式、黄金档、高峰档),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价:\n\n(1)承诺满足2D、3D、4D、IMAX通用的得6分;\n\n(2)承诺满足2D、3D、4D通用的得3分;\n\n(3)承诺满足2D、3D通用的得1分;\n\n(4)其他情况不得分。\n\n(二)评分依据:\n\n1.第1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及库存清单;\n\n2.第2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及投标人与影城的合作协议(或合同);\n\n3.第3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n\n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n\n 需要\n 食品安全责任险\n 6\n (一)评审内容:\n\n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度总保险金额进行打分:\n\n(1)年度总保险金额≥10000万元的,得6分;\n\n(2)6000万元≤年度总保险金额<10000万元的,得3分;\n\n(3)2000万元≤年度总保险金额<6000万元的,得1分;\n\n(4)年度总保险金额<2000万元或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n\n(二)评分依据:\n\n1.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时间及保险生效日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n\n2.同时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及保险发票,作为得分依据;\n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n\n 总得分(N)\n\n总分100分\n \n \n N=J+G+S\n\n\n26.5综合以上分析比较按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评标方法,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量化打分并加权汇总,对各评委的评标总分取算术平均值确定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评标总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中标人,并作出评标结论。若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优劣顺序排列。\n26.6评标优惠政策:\n□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n☑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n (1)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投标报价10 %(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须按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同时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n(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____%(10%-20%)的价格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 ,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n27.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n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n27.2评标期间,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各投标人应予以认真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的答复需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n27.3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n27.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n27.5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nF  授予合同\n28.合同授予标准\n 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本须知26.5款所确定的中标人。\n29. 中标通知\n29.1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将中标结果通过政府采购指定网站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n2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n29.3 中标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n30.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n30.1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定程序予以增加或减少。\n31. 签订合同\n31.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或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n31.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n32. 履约保证金\n32.1合同签订前7日历日内,中标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履约保证金。\n33. 中标服务费\n33.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方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最低按人民币5000元收取)\n \n 工程招标\n 货物招标\n 服务招标\n\n 100\n 1.00%\n 1.50%\n 1.50%\n\n 100-500\n 0.70%\n 1.10%\n 0.80%\n\n 500-1000\n 0.55%\n 0.80%\n 0.45%\n\n 1000-5000\n 0.35%\n 0.50%\n 0.25%\n\n 5000-10000\n 0.20%\n 0.25%\n 0.10%\n\n 10000-100000\n 0.05%\n 0.05%\n 0.05%\n\n 100000以上\n 0.01%\n 0.01%\n 0.01%\n\n\n注: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n第二部分\n合同条款\n合同编号:\n服务合同\n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最终以双方实际签约版本为准。\n合同编号:\n服务合同\n\n甲 方 :\n地 址 : 电 话:\n\n代表人: \n\n乙 方 :\n\n地 址 : 电 话:\n\n代表人: \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Z2024-QC0547)中标结果, 为中标单位。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严格履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n第一条 采购物品面值及期限\n\n 采购物品名称\n 中标折扣率\n 中标/合同单价(人民币元/张)\n 面值(元/张)\n 计量\n\n单位\n 服务/有效期限\n\n 生日蛋糕券\n \n \n \n \n \n\n 观影券\n \n \n \n \n \n\n\n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n\n第二条 服务要求\n\n一、生日蛋糕券可兑换生日蛋糕、食品等实物慰问品。实物慰问品价格不得高于该任一实体店或面向社会公开电商平台的实际商品价格。影片票价不高于市场主流售票平台(如:猫眼/淘票票)价格。\n\n二、乙方观影券合作影院包括但不限于南国、万达、CGV、博纳、保利、百老汇、英皇UA、万象、华谊兄弟、中影等靠近总站各生活区、执勤现场区域的影城。\n\n三、乙方电影券在有效期内支持兑换响应合作影城放映影片的全年各时段场次(含节假日、首映式、黄金档、高峰档和2D/3D/IMAX全格式),不下架热门场次,不设高价观影厅,不恶意加价,不删优质影院。\n\n四、生日蛋糕券和观影券支持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兑换等多种兑换形式,线上平台、线下实体店兑换流程应简单便捷。兑换实物慰问品或电影票价值即减少兑换券相应面值,线上平台、线下门店支持混合结算,兑换价值超出兑换券面值部分由会员自行支付。\n\n五、乙方合作供应商在深圳各区均设有实体店,可兑换多种品牌蛋糕、食品等实物慰问品和提供观影服务,可享受兑换当日店内促销折扣。\n\n六、生日蛋糕券、观影券自供货之日起的有效期不少于2年,另均可支持申请延长1年使用期限。\n\n七、兑换券使用时,产品质量及服务标准不低于乙方日常营业时的服务标准,在乙方合作供应商兑换实体慰问品及观影时,不得提出其他额外支付条件以及费用,不得限定产品或服务购买范围。\n\n八、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应无条件提供退换货服务:一是所配送的兑换券与客户预订的产品不相符的;二是产品不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的;三是产品与图片严重不相符的;四是观影券的兑换范围减少的;五是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兑换要求、兑换方式等发生变化的。\n\n九、乙方应设有相对独立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配备专属售后投诉对接人员;乙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中标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提供价格公道、优质高效的服务;提供投诉处理方案并承诺于3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投诉事项;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有突发情况的时候能够进行应急处理;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相关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n\n第三条 质量要求\n\n一、所提供或兑换的食品应满足国家食品质量相关标准。\n\n二、投标人兑换的实物慰问品应当是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商品外包装完整无破损、质量好,防腐、防潮,能确保商品不被损坏,能经得住多次搬运和运输。\n\n三、投标人兑换的实物慰问品,如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五分之三(自配送之日起计)。\n\n四、所供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强制性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具有食品名称、配料表、规格、生产者经销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n第四条 使用方式\n\n一、甲方可持由乙方公司提供的生日蛋糕券、观影券到乙方公司平台和任何一家分店消费产品,超出金额部分由使用人支付;\n\n二、生日蛋糕券、观影券需在有效期限内(含延长使用期限)使用。甲方使用生日蛋糕券、观影券在门店消费时乙方不再另外提供发票。\n\n第五条 付款方式\n\n自生日蛋糕券、观影券一次性全部提交甲方后,开具全额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因政府部门核批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n\n公司名称:\n\n地址:\n\n纳税人识别号:\n\n帐号:\n\n开户行:\n第六条 权利义务\n\n一、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质量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和法律规定。\n\n二、甲方有权在签收时与配送人员当面核对:商品及配件、应付金额、商品数量及发货清单、发票(如有)、赠品(如有)等;如存在包装破损、商品错误、商品短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影响签收的因素,甲方可以拒收全部或部分商品,相关的赠品,配件或捆绑商品应一起当场拒收;为了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甲方尽量不要委托第三方代为签收。\n\n三、甲方会员兑换的实物慰问品配送时效性,需要做到下单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发货,3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内收货地址,5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外收货地址(部分偏远地区及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需要延迟配送,必须联系甲方会员得到同意,联系不上甲方会员,应分不同时段联系甲方会员3次或以上。会员单次兑换慰问品达到99元及以上的,提供全国免费配送服务;实物慰问品兑换应提供专属配送或第三方配送服务,其中,生日蛋糕承诺深圳市内外卖服务在3小时内送达深圳市外正常物流送达。\n\n四、乙方提供兑换的实物慰问品应满足国家食品质量相关标准。对于瑕疵产品,乙方拒不换货、退货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直接向第三方采购,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用、瑕疵产品货值、交通费等)由乙方承担。\n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不符合质量保证条款、服务承诺等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赔偿。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并有相关政府部门检测确认为乙方责任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依法赔付于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以及甲方为处理赔偿事宜所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垫付的全部费用,乙方还需按券面值退还相应金额的款项,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不低于1000元。\n\n六、产品质量及服务标准不低于投标人日常营业时的服务标准。票面金额等同于同面额的现金在中标人店内消费,在兑换店内其他商品(含配送、包装)或享受观影等服务,投标人不得提出其他额外支付条件以及费用,且享受使用当日店内促销折扣同等的待遇。\n\n第七条 保密要求\n\n一、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n\n二、乙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信息,保密期限为永久。\n\n第八条 其他约定\n一、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协商解决。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即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n\n二、本协议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n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双方签字盖章日起有效。\n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n代表人: 代表人: \n\n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n第三部分\n招标项目要求\n招标项目要求\n一、服务需求一览表\n 序号\n 项目名称\n 数量\n 采购预算金额\n\n(人民币元)\n 最高支付上限\n\n(人民币元)\n\n 1\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n 1项\n 人民币2,841,600.00元\n 人民币2,841,600.00元\n\n\n二、项目概况\n(一)基本情况\n\n2025年为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工会会员招入生日慰问及集体观影服务商一家,其中生日慰问标准为人民币400.00元/人,集体观影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全年招标控制金额人民币人民币2,841,60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慰问开展情况为准。根据实际需要,由各采购单位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n\n(二)付款上限:\n\n本项目预算2,841,600.00元,最高限价2,841,600.00元,具体详见下表:\n\n 采购单位\n 预算金额\n\n(人民币:元)\n\n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600,0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373,2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408,6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270,0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九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255,6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218,4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217,2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168,0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125,4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会委员会\n 86,400.00\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n 118,800.00\n\n 合计\n 2,841,600.00\n\n\n三、项目服务要求\n(一)服务种类\n\n每人分别提供生日蛋糕券一份、观影券一份。\n\n(二)服务要求\n\n★1.中标人生日蛋糕券可兑换生日蛋糕、食品等实物慰问品。实物慰问品价格不得高于任一实体店或面向社会公开电商平台的实际商品价格。影片票价不高于市场主流售票平台(如:猫眼/淘票票)价格。\n\n2.中标人观影券合作影院包括但不限于南国、万达、CGV、博纳、保利、百老汇、英皇UA、万象、华谊兄弟、中影等靠近总站各生活区、执勤现场区域的影城。\n\n3.中标人电影券在有效期内支持兑换响应合作影城放映影片的全年各时段场次(含节假日、首映式、黄金档、高峰档和2D/3D/IMAX全格式),不下架热门场次,不设高价观影厅,不恶意加价,不删优质影院。\n\n★4.生日蛋糕券和观影券支持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兑换等多种兑换形式,线上平台、线下实体店兑换流程应简单便捷。兑换实物慰问品或电影票价值即减少兑换券相应面值,线上平台、线下门店支持混合结算,兑换价值超出兑换券面值部分由会员自行支付。\n\n5.中标人合作供应商在深圳各区均设有实体店,可兑换多种品牌蛋糕、食品等实物慰问品和提供观影服务,可享受兑换当日店内促销折扣。\n\n★6.生日蛋糕券、观影券自供货之日起的有效期不少于2年,另均可支持申请延长1年使用期限。\n\n★7.兑换券使用时,产品质量及服务标准不低于中标人日常营业时的服务标准,在中标人合作供应商兑换实体慰问品及观影时,不得提出其他额外支付条件以及费用,不得限定产品或服务购买范围。\n\n四、商务要求\n★(一)报价要求\n\n1.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应为小数,如0.80(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以每张生日蛋糕券(400元)、观影券(200元)为基准数报折扣率,得出的金额为采购人最终每张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举例说明:如投标折扣率为0.80,则每张生日蛋糕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400元÷0.80=50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400元/张券),每张观影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200元÷0.80=25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200元/张券)。\n\n2.投标折扣率包含供应、运输慰问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售后服务、人工、管理、税金等一切费用。\n\n★(二)服务期限\n\n2025年1月-2025年12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实施采购。\n\n投标人在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本批次全部生日蛋糕券和观影券配送到位。如因采购方采购数量变化、投标人促销活动等情况导致兑换券面值发生变化的,各采购单位可自行与投标人协商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但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投标人报价的面值。\n\n(三)质量要求\n\n1.所提供或兑换的食品应满足国家食品质量相关标准。\n\n2.投标人兑换的实物慰问品应当是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商品外包装完整无破损、质量好,防腐、防潮,能确保商品不被损坏,能经得住多次搬运和运输。\n\n3.投标人兑换的实物慰问品,如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五分之三(自配送之日起计)。\n\n4.所供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强制性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具有食品名称、配料表、规格、生产者经销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n\n(四)配送要求\n\n1.生日蛋糕券兑换的实物慰问品配送时效性需要做到下单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发货,3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内收货地址,5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外收货地址(部分偏远地区及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需要延迟配送,必须联系采购人会员得到同意,联系不上采购人会员,应分不同时段联系采购人会员3次或以上。会员单次兑换慰问品达到99元及以上的,提供全国免费配送服务。\n\n2.实物慰问品兑换应提供专属配送或第三方配送服务,其中,生日蛋糕承诺深圳市内外卖服务在3小时内送达,深圳市外正常物流送达。\n\n3.配送的实物慰问品允许开箱验货,当面清点包裹内的慰问品件数及慰问品的完好程度。\n(五)售后服务\n\n1.发生以下情形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提供退换货服务(该项服务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一是所配送的兑换券与客户预订的产品不相符的;二是产品不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的;三是产品与图片严重不相符的;四是观影券的兑换范围减少的;五是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兑换要求、兑换方式等发生变化的。\n\n2.中标人应设有相对独立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配备专属售后投诉对接人员;中标人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中标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提供价格公道、优质高效的服务;提供投诉处理方案并承诺于3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投诉事项;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有突发情况的时候能够进行应急处理;中标人未按合同标准提供相关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n\n(六)付款方式\n\n自生日蛋糕券、观影券一次性全部提交采购人后,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因政府部门核批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n\n(七)保密要求\n\n1.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n\n2.中标人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人员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采购人信息,保密期限为永久。\n(八)其他要求\n\n对于瑕疵产品,中标方拒不换货、退货的,视为中标方自动解除合同,采购方有权直接向第三方采购,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用、瑕疵产品货值、交通费等)由中标方承担。\n\n如采购方发现中标方有不符合质量保证条款、服务承诺等情况,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中标方要求赔偿。因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并有相关政府部门检测确认为中标方责任的,中标方承担由此给采购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依法赔付于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以及采购方为处理赔偿事宜所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垫付的全部费用,中标方还需按券面值退还相应金额的款项,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不低于1000元。\n备注:加注“★”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任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n第四部分\n投标文件格式\n投 标 文 件\n(正本/副本)\n项 目 名 称: \n项 目 编 号: \n法定代表人或\n委 托 代理人: \n投 标 人: \n日 期: 年 月 日\n投标文件格式\n目录\n一、目录\n二、评标指引表\n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n四、投标函(格式2)\n五、开标一览表(格式3)\n六、报价表(格式4)\n七、服务方案(格式5)\n八、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6)\n九、偏离表(格式7)\n十、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格式8)\n评标指引表\n为方便参与该项目的评委专家的评标,快速找到评标事项与该项目投标文件所对应的位置,请投标人参照下表格式,编制本项目评标指引表。\n 符合性审查指引(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件)\n\n 序号\n 符合性检查项目\n 说明\n 起止页码\n\n 1\n \n \n \n\n 2\n \n \n \n\n 3\n \n \n \n\n 4\n \n \n \n\n 5\n \n \n \n\n 6\n \n \n \n\n 7\n \n \n \n\n ……\n ……\n \n \n\n 综合评分指引(参见评标方法和详细评审)\n\n 评分类别\n 评分项目\n 分值\n(或权重)\n 对应章节\n 起止页码\n\n 商务部分\n 1.……\n \n \n \n\n \n 2.……\n \n \n \n\n \n ……\n \n \n \n\n 技术部分\n 1.……\n \n \n \n\n \n 2.……\n \n \n \n\n \n ……\n \n \n \n\n\n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和评分内容,自上而下的顺序填写本表。因项目次序混乱而影响评标效率及评标结果者,投标人自负其责。\n格式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n(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n(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n(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n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n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n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n有效日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签发日期:年月日\n附:\n营业执照(注册号): \n经济性质:\n主营(产):\n兼营(产):\n\n单位名称:(公章):\n日期:年月 日\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n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n现委派 (姓名、职务)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n附授权代表情况:\n姓名: 性别:\n年龄:\n职务:\n身份证号码:\n邮编:\n通讯地址:\n手机号码:\n电子邮箱:\n单位名称:(公章)\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n年月日\n\n格式2 投标函\n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n我们收到你们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在考察了现场和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通知或修改书后,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 (招标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n1.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工作。\n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光盘一份。\n3. 我方已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n4.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n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且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即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贵司有权无条件不退还本司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n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n7.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n8.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n9.我们同意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要求数额的中标服务费。\n10.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n单 位:(盖章)\n授权代表: (签字)\n地 址: \n\n电 话:\n\n传 真:\n联 系 人: \n\n年 月 日\n\n格式3 开标一览表\n项目名称:\n\n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n 投标折扣率\n 备注\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n \n \n\n\n投标单位:(盖章)\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n年 月 日\n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n\n2、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一览表里填报唯一的“折扣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n\n“折扣率”填写要求:\n\n(1)填写要求: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n\n(2)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如0.95、0.80、0.78;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n\n(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n\n(4)“折扣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n\n3. 以每张生日蛋糕券(400元)、观影券(200元)为基准数报折扣率,得出的金额为采购人最终每张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举例说明:如投标折扣率为0.80,则每张生日蛋糕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400元÷0.80=50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400元/张券),每张观影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200元÷0.80=25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200元/张券)\n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5、此表毋需装订于正副本内,应按“投标人须知”18.5项要求单独密封。\n\n 格式4 报价表\n1 报价要求\n\n1.1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n1.2 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一览表里填报唯一的“折扣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n\n“折扣率”填写要求:\n\n(1)填写要求: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n\n(2)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如0.95、0.80、0.78;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n\n(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n\n(4)“折扣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n\n1.3 以每张生日蛋糕券(400元)、观影券(200元)为基准数报折扣率,得出的金额为采购人最终每张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举例说明:如投标折扣率为0.80,则每张生日蛋糕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400元÷0.80=50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400元/张券),每张观影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200元÷0.80=25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200元/张券)。\n1.4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n2 分项报价表\n项目名称:\n\n项目编号:\n 序号\n 项目名称\n 投标折扣率\n 备注\n\n 1\n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联合采购项目\n \n \n\n\n备注:1、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n 2、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折扣率应与本表中的投标折扣率一致。\n投标单位:(盖章)\n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n\n 格式5服务方案\n本部分内容是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对其投标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要包括服务方案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等,投标单位自主编写,并参考投标人须知26.4条的表格内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等资料,但不得少于下列内容。\n1、产品配送方案\n\n2、售后保障措施及方案\n\n3、定制化平台服务能力\n\n4、服务要求偏离情况\n\n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案\n附表:\n拟安排人员情况一览表\n 序号\n 项目\n 姓名\n 学历\n 岗位及职务\n 持何种资格证件\n 发证时间\n 工作经验\n\n 1\n \n \n \n \n \n \n \n\n 2\n \n \n \n \n \n \n \n\n 3\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4\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5\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n注: \n1、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n2、有关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需附在本表之后。\n3、本表格所要求填写的人员是指投标单位将安排在此项目的具体人员。\n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n年 月 日\n格式6 投标人情况介绍\n1、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实力、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等\n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n (1)中小企业声明函\n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n\n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n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如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n中小企业声明函\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n\n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n人,营业收入为\n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n\n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n人,营业收入为\n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n\n……\n\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n\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n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n\n日期:________________\n\n备注:\n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n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n监狱企业声明函\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n\n日期:________________\n\n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n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除了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n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n\n日期:________________\n\n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n格式7偏离表\n服务要求偏离表\n 序号\n 招标技术要求\n 投标技术响应\n 偏离情况\n 说明\n\n 1\n (一)服务种类\n\n每人分别提供生日蛋糕券一份、观影券一份。\n \n \n 如需附证明文件,应在“说明”栏填写证明文件对应名称和页码。\n\n 2\n (二)服务要求\n\n★1.中标人生日蛋糕券可兑换生日蛋糕、食品等实物慰问品。实物慰问品价格不得高于任一实体店或面向社会公开电商平台的实际商品价格。影片票价不高于市场主流售票平台(如:猫眼/淘票票)价格。\n \n \n \n\n 3\n (二)服务要求\n\n2.中标人观影券合作影院包括但不限于南国、万达、CGV、博纳、保利、百老汇、英皇UA、万象、华谊兄弟、中影等靠近总站各生活区、执勤现场区域的影城。\n \n \n \n\n 4\n (二)服务要求\n\n3.中标人电影券在有效期内支持兑换响应合作影城放映影片的全年各时段场次(含节假日、首映式、黄金档、高峰档和2D/3D/IMAX全格式),不下架热门场次,不设高价观影厅,不恶意加价,不删优质影院。\n \n \n \n\n 5\n (二)服务要求\n\n★4.生日蛋糕券和观影券支持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兑换等多种兑换形式,线上平台、线下实体店兑换流程应简单便捷。兑换实物慰问品或电影票价值即减少兑换券相应面值,线上平台、线下门店支持混合结算,兑换价值超出兑换券面值部分由会员自行支付。\n \n \n \n\n 6\n (二)服务要求\n\n5.中标人合作供应商在深圳各区均设有实体店,可兑换多种品牌蛋糕、食品等实物慰问品和提供观影服务,可享受兑换当日店内促销折扣。\n \n \n \n\n 7\n (二)服务要求\n\n★6.生日蛋糕券、观影券自供货之日起的有效期不少于2年,另均可支持申请延长1年使用期限。\n \n \n \n\n 8\n (二)服务要求\n\n★7.兑换券使用时,产品质量及服务标准不低于中标人日常营业时的服务标准,在中标人合作供应商兑换实体慰问品及观影时,不得提出其他额外支付条件以及费用,不得限定产品或服务购买范围。\n \n \n \n\n\n备注:1、“招标技术要求”一栏逐一列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三、项目服务要求”的内容;“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应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响应情况。\n2、“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文件响应为“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n3、投标参数应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三、项目服务要求”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注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n商务条款偏离表\n 序号\n 招标商务需求\n 投标商务响应\n 偏离情况\n 说明\n\n \n ★(一)报价要求\n\n1.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应为小数,如0.80(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以每张生日蛋糕券(400元)、观影券(200元)为基准数报折扣率,得出的金额为采购人最终每张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举例说明:如投标折扣率为0.80,则每张生日蛋糕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400元÷0.80=50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400元/张券),每张观影券(实际可使用金额为:200元÷0.80=250元(采购人实付投标人金额为200元/张券)。\n \n \n 如需附证明文件,应在“说明”栏填写证明文件对应名称和页码。\n\n \n ★(一)报价要求\n\n2.投标折扣率包含供应、运输慰问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售后服务、人工、管理、税金等一切费用。\n \n \n \n\n \n ★(二)服务期限\n\n2025年1月-2025年12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实施采购。\n\n投标人在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本批次全部生日蛋糕券和观影券配送到位。如因采购方采购数量变化、投标人促销活动等情况导致兑换券面值发生变化的,各采购单位可自行与投标人协商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但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投标人报价的面值。\n \n \n \n\n \n (三)质量要求\n\n1.所提供或兑换的食品应满足国家食品质量相关标准。\n \n \n \n\n \n (三)质量要求\n\n2.投标人兑换的实物慰问品应当是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商品外包装完整无破损、质量好,防腐、防潮,能确保商品不被损坏,能经得住多次搬运和运输。\n \n \n \n\n \n (三)质量要求\n\n3.投标人兑换的实物慰问品,如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五分之三(自配送之日起计)。\n \n \n \n\n \n (三)质量要求\n\n4.所供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强制性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具有食品名称、配料表、规格、生产者经销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n \n \n \n\n \n (四)配送要求\n\n1.生日蛋糕券兑换的实物慰问品配送时效性需要做到下单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发货,3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内收货地址,5日历日内送达广东省外收货地址(部分偏远地区及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需要延迟配送,必须联系采购人会员得到同意,联系不上采购人会员,应分不同时段联系采购人会员3次或以上。会员单次兑换慰问品达到99元及以上的,提供全国免费配送服务。\n \n \n \n\n \n (四)配送要求\n\n2.实物慰问品兑换应提供专属配送或第三方配送服务,其中,生日蛋糕承诺深圳市内外卖服务在3小时内送达,深圳市外正常物流送达。\n \n \n \n\n \n (四)配送要求\n\n3.配送的实物慰问品允许开箱验货,当面清点包裹内的慰问品件数及慰问品的完好程度。\n \n \n \n\n \n (五)售后服务\n\n1.发生以下情形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提供退换货服务(该项服务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一是所配送的兑换券与客户预订的产品不相符的;二是产品不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的;三是产品与图片严重不相符的;四是观影券的兑换范围减少的;五是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兑换要求、兑换方式等发生变化的。\n \n \n \n\n \n (五)售后服务\n\n2.中标人应设有相对独立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配备专属售后投诉对接人员;中标人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中标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提供价格公道、优质高效的服务;提供投诉处理方案并承诺于3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投诉事项;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有突发情况的时候能够进行应急处理;中标人未按合同标准提供相关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n \n \n \n\n \n (六)付款方式\n\n自生日蛋糕券、观影券一次性全部提交采购人后,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因政府部门核批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n \n \n \n\n \n (七)保密要求\n\n1.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n \n \n \n\n \n (七)保密要求\n\n2.中标人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人员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采购人信息,保密期限为永久。\n \n \n \n\n \n (八)其他要求\n\n对于瑕疵产品,中标方拒不换货、退货的,视为中标方自动解除合同,采购方有权直接向第三方采购,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用、瑕疵产品货值、交通费等)由中标方承担。\n\n如采购方发现中标方有不符合质量保证条款、服务承诺等情况,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中标方要求赔偿。因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并有相关政府部门检测确认为中标方责任的,中标方承担由此给采购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依法赔付于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以及采购方为处理赔偿事宜所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垫付的全部费用,中标方还需按券面值退还相应金额的款项,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不低于1000元。\n \n \n \n\n\n备注:1、“招标商务需求”一栏逐一列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四、商务要求”的内容;“投标商务响应”一栏应详细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响应内容。\n2、“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文件响应为“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n3、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商务条款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注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n投标单位:(盖章)\n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n 年 月 日\n格式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n投标人须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要详细、真实、可靠。若提供的资料不齐,将导致扣分;若严重缺项、漏项,其投标将被拒绝。\n注:如需提供补充资料,本部分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n第五部分\n附 件\n附件1:\n银行履约保函(仅供参考)\n保函编号:\n致:(以下简称“甲方”)\n鉴于 (供应商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与甲方已签订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又鉴于合同中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额为CNY(大写: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担保,我行同意为乙方出具履约保函,作为乙方履行合同责任的担保。\n(担保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行及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权地向甲方支付总额为CNY(大写:)的履约保证金,并就此作如下保证和约定:\n1、只要甲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复甲方认为有缺陷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乙方如何反对,我行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款项支付到甲方账户,但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担保总额。\n2、本保函的各项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甲方在时间上的融通、或其它宽容或让步,或由甲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n3、本履约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失效。\n4、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或质押。\n5、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无论正本最终退回与否,不影响本保函有效期后的自动失效。\n6、与本保函相关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n法人或授权人姓名和职务:(请填印刷字体)\n签字人签名:\n联系电话:\n出具日期:\n一、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n财库〔2020〕46号\n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n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n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n财  政  部\n工业和信息化部\n2020年12月18日\n附件\n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n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n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n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n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n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n(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n(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n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n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n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n(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n(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n(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n(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n(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n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n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n(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n(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n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n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n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n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n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n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n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n(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n(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n(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n(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n(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n(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n(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n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n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n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n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n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n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n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n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n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n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n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n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n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日慰问及观影服务工会福利券兑换 蛋糕及观影服务兑换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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