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中标结果公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2025)





项目编号
:JSZC-320722-JZCG-G2024-0030



项目名称: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0700718514123R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广场商务楼1011室
831155.58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0703778008687Q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209、211室
426638.4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
服务范围:东海县
服务要求:
分包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北。 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分包一采购需求。
分包二: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 ,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振兴北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南250米。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分包二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昌莲、穆玉成、刘海荣、李侠、童颖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晶都大道行政中心B3楼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518--87231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72927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1(江苏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2(江苏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722-JZCG-G2024-0030采购文件.doc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2-JZCG-G2024-0030,分包号:分包一)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5人,营业收入为5171.904989万元,资产总额为1907.3279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9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非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722-JZCG-G2024-0030,分包号:分包二)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844.67万元,资产总额为5731.48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09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2-JZCG-G2024-0030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文本22第四章采购需求22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投标邀请受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JSZC-320722-JZCG-G2024-003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9日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22-JZCG-G2024-0030项目名称: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预算金额:分包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88.16万元;分包二: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44.08万元。最高限价:分包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88.16万元;分包二: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44.08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分包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北。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分包一采购需求。分包二: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振兴北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南250米。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分包二采购需求。注:开启顺序按照苏采云系统同步进行,评审顺序按照分包一、分包二依次进行。投标人两个分包皆可响应,但只可成交一个分包,中标结果根据评审顺序确定。如分包一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分包二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9:0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县行政中心B-3楼联系人:穆先生联系电话:0518--872319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南楼5楼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8-872927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穆先生电话:0518--8723196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3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编制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逐条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使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1.2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3特别提醒投标人,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2.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3投标人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请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3、投标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报价要求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各项投标单价、总价等,未全部列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3.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4.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14.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人员安排等。15.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环境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条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1.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未在“苏采云”系统《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6投标人在开标、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委会联系。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组织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中心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提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中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当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5)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9)本项目采购产品(如有)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的。(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废标条款:(1)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4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属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领取(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中标通知书下载服务,因未及时下载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3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各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胶装投标文件,封面、骑缝需加盖公章。七、授予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交纳履约保证金,详情请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30.2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0.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30.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中标人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30.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合同标的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询问与质疑34、询问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中心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35、质疑提出35.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5.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中心。采购人、采购中心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35.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5.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6、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36.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中心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36.2对符合法定要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6.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时间内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6.4以下情形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与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5采购人、采购中心依法受理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7、质疑处理37.1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7.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37.7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8.2本项目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承接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8.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1)投标人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8.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8.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支持绿色发展39.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9.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0、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0.1本项目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标的如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及运维服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的,执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1、中标(成交)供应商采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具体操作: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第三章合同文本(备注: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签订合同时请删除本条备注。)东海县政府采购合同(物业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1、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及编号、标段序号)公开招标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签署本合同。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中标通知书;(二)专用合同条款;(三)通用合同条款(四)招标文件;(五)乙方的投标文件;(六)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二、采购内容2.1项目地点:2.2项目概况:2.3合同期限:三、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由他人供应;4.2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五、款项支付5.1款项由甲乙双方自行结算,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结算义务。5.2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二)付款方式:每月度保洁工作结束后,经甲方评定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乙方保洁费用(乙方及时提供税务正式发票),金额为¥元金额大写:元整。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岗位的人员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费、应交税费、服装费、节日费、耗材费等费用。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甲方权利与义务7.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国家法律、有权对乙方保洁工作随时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工作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立即整改;7.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进行审定;7.3乙方给甲方造成较坏影响或不能满足甲方保洁需要;甲方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期满后本合同立刻终止。乙方必须在通知规定内的时间无条件撤离甲方物业管理区。7.4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所用水、电。7.5甲方为乙方在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更衣等用房。7.6甲方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保洁期间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统一着装。保洁人员应礼貌热情服务,工作期间不准吸烟、饮酒,不做与保洁无关的事;清洁时应出示清洁(防滑)标志,说话轻、走路轻、开门轻,不得妨碍正常办公。应遵循职业道德,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保守秘密,不翻动、阅看、传带办公室文件资料及物品。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不发生吵闹行为。如有发生以上行为,立即予以辞退。7.7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委派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乙方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安全关,保洁人员应按照正确的、安全的流程进行保洁,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和乙方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服务期间若发生伤亡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八、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8.1根据合同约定的物业保洁服务事项,按照《物业保洁服务标准》和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派进甲方的服务人员共计人,其中保洁领班人,保洁员人。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洁人员变动要提前3天通知甲方。乙方应做好保洁人员的登记和业务培训,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乙方如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8.2乙方自备保洁工具及保洁物品,按“保洁实施方案”和保洁技术标准、要求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考核,确保大楼保洁工作清洁到位。8.3保洁人员严格按照保洁质量标准开展保洁工作。服从甲方节能降耗管理,爱护甲方的财产设施,注意节水节电,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8.4乙方人员在保洁过程中使用的产品,应确保正都能达到省级以上权威机构的认证。甲方对乙方清扫保洁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保洁用具用品不符合标准及保洁人员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配备,甲方有权进行警告,并予以经济处罚1000元。乙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保洁工作,发现一次扣罚200元;保洁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发现一次扣100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保洁标准的,甲方提出整改,整改后仍不能及时清理的(一次)扣除50元。(从保洁费用中扣抵)8.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认真做好日常保洁检查和记录管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每次扣罚承包金100元。(从保洁费用中扣抵)8.6乙方派往甲方的保洁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工作勤奋,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县行政中心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应做好保洁人员的登记和业务培训,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保洁人员变动要提前3天通知甲方,乙方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8.7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一切风险与事故,其后果与责任自行承担。8.8乙方应当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留工作。按照“谁提供项目成果文件谁立卷”的原则,对委托项目,乙方根据行业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电子资料。乙方在提交成果文件的同时需将项目相关资料移交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九、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团队配备(一)保洁经理名;(二)名保洁人员。十、物业保洁服务基本标准(一)室内保洁工作的基本标准1、卫生间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卫生间多次,保持地面无垃圾,用湿拖把拖卫生间,清除卫生间地面污渍、脚印等,并立即用干拖把拖干,保持卫生间清洁,防止地面打滑。磁砖、洁具、镜面等无灰尘、无污迹、无污渍,无异味。及时清理垃圾桶,无杂物入马桶、便池。2、走廊、过道保洁基本标准大理石、抛光地砖每天用扫帚清扫垃圾,用拖把或抹布清除污垢,清洁干燥后,在尘推上适当喷上静电吸尘剂反复推尘,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明显脚印并做好日常养护。3、门、窗、玻璃(内外)、栏杆、扶手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用柔软毛巾先湿后干擦拭,去除污垢、污迹、手印等,适当使用光亮剂,保持立面明亮,无灰尘、印迹。目视洁净无灰尘、污痕。4、花盆(花池)保洁基本标准巡视花盆盆景、盆体,用抹布擦拭花盆外部,保持表面光亮清洁;拣拾盆内垃圾,保持盆内无烟蒂、杂物。(注:第三方承包除外)5、垃圾桶保洁基本标准巡视垃圾桶,发现废弃物应及时清倒、擦洗,保持表面清洁光亮;盂口无痰迹。6、照明灯、应急灯及附属设备保洁基本标准照明灯及附属设备(2米以下)及时擦拭,保持照明灯及设备无灰尘、无污迹。高处设施定期清洁。7、墙角、墙顶、墙面、天花板保洁基本标准每天用掸帚清墙角、墙顶、墙面,保持墙上四周无灰尘,确保无蜘蛛网、灭虫蝇,无鼠患。8、茶水间保洁基本标准按巡回路线巡视,每天擦拭开水炉,及时用拖把拖吸地上残留的水迹,保持开水间干净、整洁、无积水。9、电梯轿箱保洁基本标准每天用干毛巾擦拭,保持门表面、内壁、底面、天花板无泥迹、灰尘、杂物。经常用不锈钢油擦拭上光。地面根据材质进行保洁,保持地面无灰尘、污迹、污渍,每天更换地毯。10、楼梯台阶、扶手、栏杆,标示牌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楼梯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根据材质特性周期性保养,保持楼梯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每天擦拭扶手、栏杆,根据材质特性加光亮剂,保持扶手干净光滑。11、地下停车场保洁基本标准地面道路,每天清扫,及时收集垃圾并予处理;每周进行一次墙面灰尘清理;保持停车场无泥土、垃圾和堆放物。12、灯罩、烟感器、出风口、排气口、指示灯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洁,无灰尘、无污迹。13、负责本区域产生的垃圾运输、处理。14、做好季节期间的消杀和夏季蚊蝇灭杀,雨雪天气下的地面防冻、防滑工作。15、合理安排保洁时间,认真做好重大活动等保洁加班需要以及节假日期间的保洁服务工作。(二)室外保洁作业基本标准1、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平台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保持楼梯、平台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做好打蜡地面养护工作。每天擦拭扶手、栏杆,保持扶手干净光滑。2、玻璃雨棚保洁基本标准每季(特殊情况除外)对雨棚进行一次冲洗,无积水、无污渍、无尘土,清洁光亮透明。(三)外墙保洁注:外墙清洗不在本合同范围。(四)广场、道路、停车场等保洁作业标准1、每天对道路、广场、道路等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每次清扫工作必须在当天8:00、14:00前完毕,清扫完毕的剩余时间作巡回保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无痰渍、口香糖、无明显污渍、泥沙树叶等。做好雨雪天的防滑和积水工作,并投入扫雪车等机械设备进行积雪清扫及除冰。2、每日做好对路灯、指示牌、果皮箱、扶手栏杆等设备实施的卫生保洁,做到无污渍、无油迹、小广告等。3、每日对果皮箱内的垃圾进行清理,更换垃圾袋。定期做好地下水道口、排水沟口的疏通、垃圾清理。十一、质量保证11.1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物业保洁服务,乙方服务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等。11.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3乙方应对物业保洁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合同款项。十二、违约责任12.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物业保洁服务,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由乙方工作不当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12.2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0%赔偿金。12.3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在甲方出具整改通知书后,乙方未按要求整改达两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禁止其三年内参与东海县政府采购活动,乙方还应承担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12.4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该追加赔偿。十三、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13.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13.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3.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4.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14.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十五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十六、合同纠纷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东海县。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17.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保洁服务跟踪监管,除涉及乙方商业秘密外,乙方应无条件配合。17.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17.5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分包一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中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序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卫生保洁服务人员共计10人,其中项目经理(保洁领班)1人,保洁员9人 承诺人员配置不少于各岗位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须提签字盖章的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2 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组成(表格自拟);服务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北。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并满足以下具体要求。第一节服务人员配置及主要职责一、人员配置及要求(一)人员配置1、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服务人员共计10人,其中项目经理(保洁领班)1人,保洁员9人。承诺人员配置不少于各岗位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须提签字盖章的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二)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保洁领班):具有2年以上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可更换。2、保洁员:年龄在53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吃苦耐劳,仔细心细,具备保洁经验;二、人员主要职责项目经理(保洁领班)岗位职责1、全面管理项目点的各项工作;2、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才、物力、财力,并负责监督执行、实施及总结,对属下员工的安全作业、工作质量、物料消耗、设备等负有管理责任;3、组织员工认真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加强自身管理知识学习,制定各项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技能,树立整体服务意识;4、指挥员工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洁设备、工具和清洁剂;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抓好环保意识建设,关注环境影响,节约能源,防止污染;7.坚持每天巡视大楼二遍,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检查督导各员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8、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品质教育,提高项目部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热情及责任感;9、负责项目部物料的计划、申购、使用和控制,做到物尽其用;10、收集环境绿化质量/环境管理记录,做好统计、分析、改进、创新等工作;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保洁员岗位职责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2、划片定责任人,保洁员随时清理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杂物等,保持责任区的卫生整洁。3、负责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做到每天打扫。4、保持办公楼内楼梯、过道无烟头、垃圾等杂物,保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5、保持办公楼内门、窗、栏杆和扶手表面无灰尘、污迹,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拭。6、巡视花盆盆景、盆体,每天用抹布擦拭花盆外部,保持光洁明亮;照明灯及附属设备(2米以下),每天擦拭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擦拭,保持无灰尘、污迹。7、负责清扫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公共卫生间,做到清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等,保证墙面干净无水印、无污迹、无蜘蛛网;洗手间镜子及洗手池要做到无水渍、无污垢。8、每天及时清运垃圾;同时保持垃圾桶外部目视无灰尘、油渍等污痕;附近地面、墙面无油渍、污迹。9、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清洁用具、材料等,减少浪费,节约开支。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2节物业服务工作标准一、室内保洁工作的基本标准1、卫生间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卫生间多次,保持地面无垃圾,用湿拖把拖卫生间,清除卫生间地面污渍、脚印等,并立即用干拖把拖干,保持卫生间清洁,防止地面打滑。磁砖、洁具、镜面等无灰尘、无污迹、无污渍,室内无异味。及时清理垃圾筒,无杂物入马桶、便池。2、走廊、过道保洁基本标准大理石、抛光地砖每天用扫帚清扫垃圾,用拖把或抹布清除污垢,清洁干燥后,在尘推上适当喷上静电吸尘剂反复推尘,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明显脚印,做好打蜡地面养护工作。3、门、窗、玻璃(内外)、栏杆、扶手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按巡回路线用柔软毛巾先湿后干擦拭,去除污垢、污迹、手印等,适当使用光亮剂,保持立面明亮,无灰尘、印迹。4、花盆保洁基本标准巡视花盆盆景、盆体,用抹布擦拭花盆外部,保持表面光亮清洁;拣拾盆内垃圾,保持盆内无烟蒂、杂物。5、垃圾桶保洁基本标准巡视垃圾桶,发现废弃物应及时清倒、擦洗,保持表面清洁光亮、盂口无痰迹。6、照明灯、应急灯及附属设备保洁基本标准照明灯及附属设备(2米以下)及时擦拭,保持照明灯及设备无灰尘、无污迹。7、墙角、墙顶、墙面及柱面、天花板保洁基本标准每天用掸帚清墙角、墙顶、墙面及柱面,保持墙上四周无灰尘,确保无蜘蛛网、无虫蝇,无鼠患。8、电梯轿厢保洁基本标准每天用干毛巾擦拭,保持门表面、内壁、底面、天花板无泥迹、灰尘、杂物。经常用不锈钢油擦拭上光,地面根据材质进行保洁,保持地面无灰尘、污迹、污渍,电梯地垫每天更换清洗。9、楼梯台阶、扶手、栏杆,标示牌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楼梯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根据材质特性周期性保养,保持楼梯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每天擦拭扶手、栏杆,根据材质特性加光亮剂,保持扶手干净光滑。10、灯罩、烟感器、出风口、排气口、指示灯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洁,无灰尘、无污迹。11、做好夏季公共蚊虫灭杀,雨雪天气下的地面防冻、防滑工作。负责保洁中产生垃圾运输、处理。二、室外保洁作业基本标准1、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平台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保持楼梯、平台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做好打蜡地面养护工作。每天擦拭扶手、栏杆,保持扶手干净光滑。2、玻璃雨棚保洁基本标准每季(特殊情况除外)对雨棚进行一次冲洗,无积水、无污渍、无尘土,清洁光亮透明。3、外墙保洁外墙清洗含玻璃幕墙清洗不在合同范围第3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1、考核标准考核项目及内容评分标准备注一、综合管理(30分)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人员情况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出勤良好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人员情况人员资质满足工作要求,持证上岗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工作配合和协调服从现场管理处领导,按要求报送各类报表等,与其他单位的关系和谐融洽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资源节约消耗品管理到位,无浪费;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二、保洁(70分)室外区域按标准做好区域保洁,道路做到地表目视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无积雪积冰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景观设施及标识宣传牌表面无污迹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设施完整、干净整洁、有序使用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垃圾定点封闭存放,每日按时收集清运出场,垃圾处理符合政府要求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定期开展杀虫灭鼠及消毒消杀工作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按标准做好区域保洁工作,地面、楼梯扶手栏杆、玻璃门窗洁净光亮,无屑土、无污痕污渍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天花板、墙壁、开关面板无灰尘和蜘蛛网、下水口通畅。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卫生间定时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台面、镜面无水渍,小便斗、蹲便池无黄渍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每日定时收集办公垃圾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2、考核办法及考核说明(一)成绩划分。考核成绩≥90分为优秀,85-90分为良好,80-85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甲方每月不定时抽查一次,每季度由甲方汇总季度各次检查情况,得出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取当季度每月检查的平均值。(二)考核与经费挂钩。凡当季度综合得分≥80分,达到合格的,则全额划拨上季度物管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成绩每降低10分,中标人必须进行整改;季度考核综合得分连续低于7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第四节其它要求一、投标报价内容1.投标报价包含项目经理(保洁领班)和卫生保洁服务人员的工资、五险、福利、耗材、服装、合理利润(费用提取费)等费用。2.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组成(表格自拟);中标人的用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必须与招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给采购人,中标人不得派遣内病退、退休人员,中标人员。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的各项保险复印件要及时报给采购单位;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如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因物业保洁人员的责任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本次投标报价为包干制。付款方式:每月度保洁工作结束后,经甲方评定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乙方保洁费用(乙方及时提供税务正式发票),金额为¥元金额大写:元整。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岗位的人员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费、应交税费、服装费、节日费、耗材费等费用。分包二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中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序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东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大楼,卫生保洁服务人员共计5人,其中项目经理(保洁领班)1人,保洁员4人。承诺人员配置不少于各岗位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须提签字盖章的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组成(表格自拟);服务地点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振兴北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南250米。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并满足以下具体要求。第一节服务人员配置及主要职责一、人员配置及要求(一)人员配置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卫生保洁服务人员共计5人,其中项目经理(保洁领班)1人,保洁员4人。承诺人员配置不少于各岗位最低人数要求。承诺人员配置不少于各岗位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须提签字盖章的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二)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保洁领班):具有2年以上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可更换。2、保洁员:年龄在53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吃苦耐劳,仔细心细,具备保洁经验;二、人员主要职责项目经理(保洁领班)岗位职责1、全面管理项目点的各项工作;2、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才、物力、财力,并负责监督执行、实施及总结,对属下员工的安全作业、工作质量、物料消耗、设备等负有管理责任;3、组织员工认真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加强自身管理知识学习,制定各项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技能,树立整体服务意识;4、指挥员工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洁设备、工具和清洁剂;5、负责县纪委办公大楼卫生保洁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抓好环保意识建设,关注环境影响,节约能源,防止污染;7.坚持每天巡视大楼二遍,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检查督导各员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8、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品质教育,提高项目部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热情及责任感;9、负责项目部物料的计划、申购、使用和控制,做到物尽其用;10、收集环境绿化质量/环境管理记录,做好统计、分析、改进、创新等工作;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保洁员岗位职责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2、划片定责任人,保洁员随时清理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杂物等,保持责任区的卫生整洁。3、负责东海县纪委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做到每天打扫。4、保持办公楼内楼梯、过道无烟头、垃圾等杂物,保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5、保持办公楼内门、窗、栏杆和扶手表面无灰尘、污迹,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拭。6、巡视花盆盆景、盆体,每天用抹布擦拭花盆外部,保持光洁明亮;照明灯及附属设备(2米以下),每天擦拭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擦拭,保持无灰尘、污迹。7、负责清扫东海县纪委办公大楼公共卫生间,做到清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等,保证墙面干净无水印、无污迹、无蜘蛛网;洗手间镜子及洗手池要做到无水渍、无污垢。8、每天及时清运垃圾;同时保持垃圾桶外部目视无灰尘、油渍等污痕;附近地面、墙面无油渍、污迹。9、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清洁用具、材料等,减少浪费,节约开支。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4节物业服务工作标准一、室内保洁工作的基本标准1、卫生间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卫生间多次,保持地面无垃圾,用湿拖把拖卫生间,清除卫生间地面污渍、脚印等,并立即用干拖把拖干,保持卫生间清洁,防止地面打滑。磁砖、洁具、镜面等无灰尘、无污迹、无污渍,室内无异味。及时清理垃圾筒,无杂物入马桶、便池。2、走廊、过道保洁基本标准大理石、抛光地砖每天用扫帚清扫垃圾,用拖把或抹布清除污垢,清洁干燥后,在尘推上适当喷上静电吸尘剂反复推尘,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明显脚印,做好打蜡地面养护工作。3、门、窗、玻璃(内外)、栏杆、扶手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按巡回路线用柔软毛巾先湿后干擦拭,去除污垢、污迹、手印等,适当使用光亮剂,保持立面明亮,无灰尘、印迹。4、花盆保洁基本标准巡视花盆盆景、盆体,用抹布擦拭花盆外部,保持表面光亮清洁;拣拾盆内垃圾,保持盆内无烟蒂、杂物。5、垃圾桶保洁基本标准巡视垃圾桶,发现废弃物应及时清倒、擦洗,保持表面清洁光亮、盂口无痰迹。6、照明灯、应急灯及附属设备保洁基本标准照明灯及附属设备(2米以下)及时擦拭,保持照明灯及设备无灰尘、无污迹。7、墙角、墙顶、墙面及柱面、天花板保洁基本标准每天用掸帚清墙角、墙顶、墙面及柱面,保持墙上四周无灰尘,确保无蜘蛛网、无虫蝇,无鼠患。8、电梯轿厢保洁基本标准每天用干毛巾擦拭,保持门表面、内壁、底面、天花板无泥迹、灰尘、杂物。经常用不锈钢油擦拭上光。地面根据材质进行保洁,保持地面无灰尘、污迹、污渍,电梯地垫每天更换清洗。9、楼梯台阶、扶手、栏杆,标示牌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楼梯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根据材质特性周期性保养,保持楼梯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每天擦拭扶手、栏杆,根据材质特性加光亮剂,保持扶手干净光滑。10、灯罩、烟感器、出风口、排气口、指示灯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洁,无灰尘、无污迹。11、做好夏季公共蚊虫灭杀,雨雪天气下的地面防冻、防滑工作。负责保洁中产生垃圾运输、处理。二、室外保洁作业基本标准1、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平台等保洁基本标准每天清扫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保持楼梯、平台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做好打蜡地面养护工作。每天擦拭扶手、栏杆,保持扶手干净光滑。2、玻璃雨棚保洁基本标准每季(特殊情况除外)对雨棚进行一次冲洗,无积水、无污渍、无尘土,清洁光亮透明。3、外墙保洁外墙清洗含玻璃幕墙清洗不在合同范围第5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1、考核标准考核项目及内容评分标准备注一、综合管理(30分)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人员情况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出勤良好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人员情况人员资质满足工作要求,持证上岗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工作配合和协调服从现场管理处领导,按要求报送各类报表等,与其他单位的关系和谐融洽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资源节约消耗品管理到位,无浪费;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2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二、保洁(70分)室外区域按标准做好区域保洁,道路做到地表目视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无积雪积冰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景观设施及标识宣传牌表面无污迹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设施完整、干净整洁、有序使用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垃圾定点封闭存放,每日按时收集清运出场,垃圾处理符合政府要求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外区域定期开展杀虫灭鼠及消毒消杀工作3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按标准做好区域保洁工作,地面、楼梯扶手栏杆、玻璃门窗洁净光亮,无屑土、无污痕污渍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天花板、墙壁、开关面板无灰尘和蜘蛛网、下水口通畅。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卫生间定时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台面、镜面无水渍,小便斗、蹲便池无黄渍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室内区域每日定时收集办公垃圾40分,不符合标准扣0.5分/项,直至此项不得分 3、考核办法及考核说明(一)成绩划分。考核成绩≥90分为优秀,85-90分为良好,80-85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甲方每月不定时抽查一次,每季度由甲方汇总季度各次检查情况,得出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取当季度每月检查的平均值。(二)考核与经费挂钩。凡当季度综合得分≥80分,达到合格的,则全额划拨上季度物管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成绩每降低10分,中标人必须进行整改;季度考核综合得分连续低于7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第四节其它要求一、投标报价内容1.投标报价包含项目经理(保洁领班)和卫生保洁服务人员的工资、五险、福利、耗材、服装、合理利润(费用提取费)等费用。2.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组成(表格自拟);中标人的用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必须与招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给采购人,中标人不得派遣内病退、退休人员,中标人员。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的各项保险复印件要及时报给采购单位;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如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因物业保洁人员的责任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本次投标报价为包干制。付款方式:每月度保洁工作结束后,经甲方评定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乙方保洁费用(乙方及时提供税务正式发票),金额为¥元金额大写:元整。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岗位的人员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费、应交税费、服装费、节日费、耗材费等费用。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分包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分包二: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1)评标时,评委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综合评分法(1)价格分(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技术分(30分)整体规划及项目理解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整体规划及项目理解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定位、服务的针对性、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重难点分析到位的得5分;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重难点分析较到位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针对性较差,可实施性较差,重难点分析较差的得1分;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管理制度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档案资料管理(不限于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管等)等: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完善,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的得5分;岗位职责较清晰,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较完善,档案资料管理较规范的得3分;岗位职责较差,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较差,档案资料管理较差的得1分;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日常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5分)投标人提供日常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日常管理的水电运行、环境卫生的保洁消杀、绿化养护的工作标准与流程等:内容完整,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内容较完整,操作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内容较差,操作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人员配备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要求合理制定服务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的年龄结构、人员管理等)、遇到突发事件等人员调配使用计划、目标及言行规范、技术能力等:方案全面,人员调配及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的得5分;方案较全面,人员调配及管理计划较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较差,人员调配及管理计划较差的得1分;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停电、停水处理预案(5分)投标人提供停电、停水处理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碰到停电停水应急事件时处理流程、思路以及措施等内容:流程详细,条理清晰,措施完善的得5分;流程较详细,条理较清晰,措施较完善的得3分;流程较差,条理较差,措施较差的得1分;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自然灾害处理预案(5分)投标人提供自然灾害处理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碰到自然灾害(台风、冰雪霜冻、内涝)处理预案的流程、思路以及措施等内容:预案措施完善,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预案措施较完善,内容较详细,条理较清晰,实施性较强的得3分;内容简单,预案措施完善性较差,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该项未见阐述不得分。(3)商务分(3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信誉(9分)(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3分共9分。(提供证书(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15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公共物业(住宅物业除外)管理服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金额和服务内容以合同为准,否则不得分荣誉表彰(6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日期为准)以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如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的奖项(公共物业管理项目)或优秀服务企业类的奖项,每提供1份得3分,获得的市级物业管理部门表彰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奖牌或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表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个项目取最高奖项得分,获奖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八、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九、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填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单位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十、投标函投标函致: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_____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工程)。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十三、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可选)供应商1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2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公章。十四、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单位:元序号产品、服务(标的)名称分项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价总计(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该表仅适用于项目采用货币报价的情形。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如需要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请项目经办人自行设计表格。招标文件定稿后该备注删除。)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分包号:**)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主要标的1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八、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分包号:**)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姓名本项目拟担任职务技术职称、专业资质学历年龄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根据项目需求、评分办法确定一览表格式根据项目需求、评分办法确定一览表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九、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分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详见投标文件元总价(大写)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十九、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优惠率(%)备注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备注:优惠率报价时选用,确定后该备注删除。)(总备注:经办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选用一种“开标一览表”样式,确定后自行删除其他不需要的样式。确定后该总备注删除。)质疑函范本致: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质疑的还应附授权委托书,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保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