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 其他信息化设备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SXHM-Z2-2024-1102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6,216,975.00元
88.64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路56号网管大楼16层
6,411,802.00元
93.74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中安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摩卡10幢1单元14层11406 号
175,800.00元
90.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
货物类(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信息化设备
信息化建设(五个库点)
/
(1)实现粮库信息化基础设备优化 提升粮库信息化的业务、监控、安全、传输等基础设备,实现本次 5 个库点信息化基础设备设施优化,既能满足现有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需求,又能支持未来粮库扩展、系统扩展、业务类型扩展的需求。 (2)实现上级平台接口所需的粮库视频数据规范上传 实现本次 5 个库点单位的视频设备符合购销监管规范场景要求,能够与上级平台实时互联互通。 (3)完成省级和国家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及监管的数据要求 根据省储备粮管理业务及监管需求,提供市级储备粮业务数据,数据范围包含粮食购销业务数据、粮情数据、安全信息数据等管理数据。 (4)完成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并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的系统集成 根据粮库业务需求,建设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交付后可实现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系统集成。依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及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粮规发〔2023〕58号),本项目使用省上统一采购的粮库信息系统软件,并完成系统集成工作。
1.00(项)
6,216,975.00
6,216,975.00

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
货物类(陕西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
其他信息化设备
信息化建设(八个库点)
/
(1)实现粮库信息化基础设备优化提升粮库信息化的业务、监控、安全、传输等基础设备,实现本次 8 个库点信息化基础设备设施优化,既能满足现有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需求,又能支持未来粮库扩展、系统扩展、业务类型扩展的需求。 (2)实现上级平台接口所需的粮库视频数据规范上传实现本次 8 个库点单位的视频设备符合购销监管规范场景要求,能够与上级平台实时互联互通。 (3)完成省级和国家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及监管的数据要求根据省储备粮管理业务及监管需求,提供市级储备粮业务数据,数据范围包含粮食购销业务数据、粮情数据、安全信息数据等管理数据。 (4)完成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并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的系统集成 根据粮库业务需求,建设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交付后可实现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系统集成。依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及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粮规发〔2023〕58号),本项目使用省上统一采购的粮库信息系统软件,并完成系统集成工作。
1.00(项)
6,411,802.00
6,411,802.00

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
货物类(陕西中安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4
其他信息化设备
监理 服务
/
(1)质量控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项目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而且整个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 (2)进度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进,确保整体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3)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跨(坍)塌事故;不发生因工程项目建设而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巡视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签发书面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指令,并上报甲方。 (4)监理人员名单组成:要求项目至少有一名总监理及一名辅助监理人员全程跟进,其余人员可根据施工进度派驻合理人数,所有参与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监理人员。 (5)所有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定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0(项)
175,800.00
175,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高祖(采购人代表)、吴乃奇(采购人代表)、宁文晖、刘鹏、陈喜荣、韩延辉、李向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80%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
5.4988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
5.6235
中标(成交)供应商

4
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
0.210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029-86788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B座五楼
联系方式:029-87380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艺凡
电话:029-87380487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9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招标文件正文(第1标包).pdf

招标文件正文(第2标包).pdf

招标文件正文(第4标包).pdf

供应商性质判定(第4标包).pdf

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码:SXHM-Z2-2024-110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6216975.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信息化建设(五个库点)/(1)实现粮库信息化基础设备优化提升粮库信息化的业务、监控、安全、传输等基础设备,实现本次5个库点信息化基础设备设施优化,既能满足现有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需求,又能支持未来粮库扩展、系统扩展、业务类型扩展的需求。(2)实现上级平台接口所需的粮库视频数据规范上传实现本次5个库点单位的视频设备符合购销监管规范场景要求,能够与上级平台实时互联互通。(3)完成省级和国家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及监管的数据要求根据省储备粮管理业务及监管需求,提供市级储备粮业务数据,数据范围包含粮食购销业务数据、粮情数据、安全信息数据等管理数据。(4)完成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并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的系统集成根据粮库业务需求,建设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交付后可实现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系统集成。依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及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粮规发〔2023〕58号),本项目使用省上统一采购的粮库信息系统软件,并完成系统集成工作。1.00项6,216,975.006,216,975.00品序目号名称其他信1息化设备二、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6411802.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信息化建设(八个库点)/(1)实现粮库信息化基础设备优化提升粮库信息化的业务、监控、安全、传输等基础设备,实现本次8个库点信息化基础设备设施优化,既能满足现有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需求,又能支持未来粮库扩展、系统扩展、业务类型扩展的需求。(2)实现上级平台接口所需的粮库视频数据规范上传实现本次8个库点单位的视频设备符合购销监管规范场景要求,能够与上级平台实时互联互通。(3)完成省级和国家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及监管的数据要求根据省储备粮管理业务及监管需求,提供市级储备粮业务数据,数据范围包含粮食购销业务数据、粮情数据、安全信息数据等管理数据。(4)完成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并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的系统集成根据粮库业务需求,建设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交付后可实现与省上统一粮库管理软件系统集成。依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及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粮规发〔2023〕58号),本项目使用省上统一采购的粮库信息系统软件,并完成系统集成工作。1.00项6,411,802.006,411,802.00品序目号名称其他信1息化设备三、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中安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758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第1页-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质量控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项目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而且整个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2)进度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进,确保整体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进度计划按时完成。(3)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跨(坍)塌事故;不发生因工程项目建设而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巡视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签发书面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指令,并上报甲方。(4)监理人员名单组成:要求项目至少有一名总监理及一名辅助监理人员全程跟进,其余人员可根据施工进度派驻合理人数,所有参与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监理人员。(5)所有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定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00项175,800.00175,800.00品标序目的品号名名牌称称其他监信理1息/化服设务备-第2页-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XHM-Z2-2024-1102第1标包采购人: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HM-Z2-2024-1102项目名称: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3238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63325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332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建设(五个库点)1(项)详见采购文件6332500.0063325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66106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610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建设(八个库点)1(项)详见采购文件6610600.0066106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其他信息化设备通信线路租赁1(项)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1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2007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007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其他信息化设备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00700.002007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5.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16.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10.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联系方式:029-867883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B座五楼联系方式:029-873804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超刘艺凡电话:029-87380487电子化招投标项目特别告知一、说明1.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西安市)】的简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2.企业端: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快捷登录网址: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memberLogin。二、供应商投标流程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新点系统)的采购项目(即电子招投标线上全流程项目),将同时提供WORD\PDF格式(仅用于在线预览)和SXSZF格式(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两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1.预览采购文件:打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和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预览版本(WORD\PDF格式);2.办理注册登记(针对初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用户):(1)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在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后,供应商应先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诚信入库登记”;(2)办理数字认证(CA锁):一般分为法人锁(必选)、企业锁主锁(必选)及副锁(可选)。CA锁将用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CA办理及售后服务统一由第三方机构(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须知:http://www.snca.com.cn/channel/show/27.html(3)绑定和激活CA:将数字证书与诚信库中的供应商账户进行绑定。(4)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3.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如发生下列任意一项,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隐瞒不报。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3、卖方所交付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形的,采购人要求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应将违约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5、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第658号和《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第87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七)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八)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评标程序和方法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核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图文清晰、易于辨识,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项审查内容一基本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7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其他其他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与项目的一致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与本项目完全一致:(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5)投标方案3签章签章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无遗漏。4语言和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货币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符合《开标一览表》的填报要求7实质性条款响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条款。8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且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通过评标系统的雷同性分析。10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各类规约和责任义务要求,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投标报价”需要修正情形,但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序号评审要素及分值赋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分)1.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2.按(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的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客观分2技术部分(50分)规划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平面图及项目需求清单,提供切实可行的设计规划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需求理解、流程规划、统筹设计等内容。根据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需求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详细完整,专业化程度高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②有方案阐述不详实、用户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内容不完整等情况之一得8分;③有方案阐述但与用户实际需求有偏差得6分;④有1项欠缺的或只用简单话语概括得4分;⑤有2项及以上欠缺或不提供方案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集成方案(10分)依据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理解,提供必要监管信息的集成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信息,过程信息,音视频信息等。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①方案内容设计合理、信息内容全面、集成方式具体、可行性强得10分;②方案内容设计一般、信息内容较全面、有一定可行性得7分;③方案内容设计粗略或有明显缺陷、信息内容漏项、可行性不足得4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重要产品技术参数(10分)技术参数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技术报告、产品图片等,完全响应或优于的得满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实施方案(5分)供应商应对项目制定实施方案与合理的计划安排。针对进度管理控制、风险管理与控制按照整体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度、实施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可行度综合评估得分。①项目计划、实施计划措施科学、方案合理、内容全面得5分;②内容有缺失、合理性明显不足得2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售后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人员配置、售后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售后服务应急响应措施及保障体系等。①方案内容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可行性充足得5分;②方案粗略或有明显缺陷,可行性不足得2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培训方案(5分)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并列出培训的具体内容及方式(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并进行简单故障排查处理。①方案详细且具有针对性,且可行性充足,培训计划详细、全面,有完善的培训方案及时间安排得5分;②方案模糊,针对性、可行性不足,培训计划粗得2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承诺(5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自主承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源投入、质量保障措施、安保障措施、应急保障预案等。①承诺的可操作性强、全面合理得5分;②未进行实质性承诺,针对性、可行性差得2分;未提供得0分;3人员配置(10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派服务团队。①明确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职责描述,分工详细、具体,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②人员配置或项目人员职责分工信息不明确或缺项的得2分;③未提供得0分;团队成员中具备通信工程师、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一人多证的不重复计分,多人同类别证书不重复计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客观分4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1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业绩以所附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客观分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1、核心产品相同品牌投标处理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澄清有关问题: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评标价的确定:投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为有效投标。对于所有有效投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的确定。3.1对于不需要进行政策性价格优惠调整的,其评标价为按照以上3.2条款修正后的投标总价。3.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3.2.1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1.1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1.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1.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1.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3.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3投标时须提供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3.2.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2.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2.3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2.3.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3.2.2.3.2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2.3.3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3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3.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3.3确认为监狱企业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3.3.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3.2.3.3.2投标时提供本单位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3.2.3.3.3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评标价的计算:3.3.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的情况:小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微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监狱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3.3.2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计算:与小型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微型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监狱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3.4对于不享受以上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其评标价=投标人提交的最终报价。4、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产品的加分规则(本项目不适用)4.1符合节能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4.1.2投标服务涉及的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4.2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4.2.1投标服务涉及的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5、比较与评价5.1评委会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6.1汇总全体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赋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包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6.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XHM-Z2-2024-1102第2标包采购人: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HM-Z2-2024-1102项目名称: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3238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63325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332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建设(五个库点)1(项)详见采购文件6332500.0063325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66106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610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建设(八个库点)1(项)详见采购文件6610600.0066106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其他信息化设备通信线路租赁1(项)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1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2007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007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其他信息化设备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00700.002007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5.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16.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10.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联系方式:029-867883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B座五楼联系方式:029-873804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超刘艺凡电话:029-87380487电子化招投标项目特别告知一、说明1.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西安市)】的简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2.企业端: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快捷登录网址: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memberLogin。二、供应商投标流程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新点系统)的采购项目(即电子招投标线上全流程项目),将同时提供WORD\PDF格式(仅用于在线预览)和SXSZF格式(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两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1.预览采购文件:打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和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预览版本(WORD\PDF格式);2.办理注册登记(针对初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用户):(1)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在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后,供应商应先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诚信入库登记”;(2)办理数字认证(CA锁):一般分为法人锁(必选)、企业锁主锁(必选)及副锁(可选)。CA锁将用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CA办理及售后服务统一由第三方机构(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须知:http://www.snca.com.cn/channel/show/27.html(3)绑定和激活CA:将数字证书与诚信库中的供应商账户进行绑定。(4)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3.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4、解除合同如发生下列任意一项,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隐瞒不报。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3、卖方所交付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形的,采购人要求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应将违约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5、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第658号和《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第87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七)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八)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评标程序和方法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核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图文清晰、易于辨识,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项审查内容一基本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7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其他其他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与项目的一致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与本项目完全一致:(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5)投标方案3签章签章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无遗漏。4语言和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货币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符合《开标一览表》的填报要求7实质性条款响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条款。8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且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通过评标系统的雷同性分析。10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各类规约和责任义务要求,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投标报价”需要修正情形,但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序号评审要素及分值赋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分)1.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2.按(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的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客观分2技术部分(50分)规划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平面图及项目需求清单,提供切实可行的设计规划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需求理解、流程规划、统筹设计等内容。根据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需求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内容详细完整,专业化程度高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②有方案阐述不详实、用户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内容不完整等情况之一得8分;③有方案阐述但与用户实际需求有偏差得6分;④有1项欠缺的或只用简单话语概括得4分;⑤有2项及以上欠缺或不提供方案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集成方案(10分)依据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理解,提供必要监管信息的集成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信息,过程信息,音视频信息等。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①方案内容设计合理、信息内容全面、集成方式具体、可行性强得10分;②方案内容设计一般、信息内容较全面、有一定可行性得7分;③方案内容设计粗略或有明显缺陷、信息内容漏项、可行性不足得4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重要产品技术参数(10分)技术参数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技术报告、产品图片等,完全响应或优于的得满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实施方案(5分)供应商应对项目制定实施方案与合理的计划安排。针对进度管理控制、风险管理与控制按照整体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度、实施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可行度综合评估得分。①项目计划、实施计划措施科学、方案合理、内容全面得5分;②内容有缺失、合理性明显不足得2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售后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人员配置、售后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售后服务应急响应措施及保障体系等。①方案内容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可行性充足得5分;②方案粗略或有明显缺陷,可行性不足得2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2技术部分(50分)培训方案(5分)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并列出培训的具体内容及方式(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并进行简单故障排查处理。①方案详细且具有针对性,且可行性充足,培训计划详细、全面,有完善的培训方案及时间安排得5分;②方案模糊,针对性、可行性不足,培训计划粗得2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承诺(5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自主承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源投入、质量保障措施、安保障措施、应急保障预案等。①承诺的可操作性强、全面合理得5分;②未进行实质性承诺,针对性、可行性差得2分;未提供得0分;3人员配置(10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派服务团队。①明确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职责描述,分工详细、具体,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②人员配置或项目人员职责分工信息不明确或缺项的得2分;③未提供得0分;团队成员中具备通信工程师、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一人多证的不重复计分,多人同类别证书不重复计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客观分4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1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业绩以所附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客观分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1、核心产品相同品牌投标处理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澄清有关问题: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评标价的确定:投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为有效投标。对于所有有效投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的确定。3.1对于不需要进行政策性价格优惠调整的,其评标价为按照以上3.2条款修正后的投标总价。3.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3.2.1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1.1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1.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1.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1.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3.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3投标时须提供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3.2.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2.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2.3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2.3.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3.2.2.3.2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2.3.3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3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3.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3.3确认为监狱企业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3.3.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3.2.3.3.2投标时提供本单位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3.2.3.3.3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评标价的计算:3.3.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的情况:小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微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监狱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3.3.2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计算:与小型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微型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监狱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3.4对于不享受以上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其评标价=投标人提交的最终报价。4、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产品的加分规则(本项目不适用)4.1符合节能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4.1.2投标服务涉及的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4.2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4.2.1投标服务涉及的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5、比较与评价5.1评委会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6.1汇总全体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赋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包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6.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XHM-Z2-2024-1102第4标包采购人: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HM-Z2-2024-1102项目名称: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3238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63325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332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建设(五个库点)1(项)详见采购文件6332500.0063325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66106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610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建设(八个库点)1(项)详见采购文件6610600.0066106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其他信息化设备通信线路租赁1(项)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1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合同包预算金额:2007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007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其他信息化设备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00700.002007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2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3(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3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4(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西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第4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5.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16.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10.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联系方式:029-867883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B座五楼联系方式:029-873804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超刘艺凡电话:029-87380487电子化招投标项目特别告知一、说明1.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西安市)】的简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2.企业端: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快捷登录网址: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memberLogin。二、供应商投标流程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新点系统)的采购项目(即电子招投标线上全流程项目),将同时提供WORD\PDF格式(仅用于在线预览)和SXSZF格式(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两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1.预览采购文件:打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和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预览版本(WORD\PDF格式);2.办理注册登记(针对初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用户):(1)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在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后,供应商应先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诚信入库登记”;(2)办理数字认证(CA锁):一般分为法人锁(必选)、企业锁主锁(必选)及副锁(可选)。CA锁将用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CA办理及售后服务统一由第三方机构(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须知:http://www.snca.com.cn/channel/show/27.html(3)绑定和激活CA:将数字证书与诚信库中的供应商账户进行绑定。(4)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3.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9、西安华临储备粮有限公司(栎阳库)10、西安市高陵区丰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张卜库)11、西安市鄠邑区宏诚火车站粮库有限公司(火车站库)12、蓝田县白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洩湖库)13、周至县国兴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辛家寨库)4.2建设地点:以上13个库点涉及地点5、监理内容(1)质量控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项目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而且整个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2)进度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进,确保整体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进度计划按时完成。(3)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跨(坍)塌事故;不发生因工程项目建设而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巡视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签发书面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指令,并上报甲方。(4)监理人员名单组成:要求项目至少有一名总监理及一名辅助监理人员全程跟进,其余人员可根据施工进度派驻合理人数,所有参与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监理人员。(5)所有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定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项目总投资预算人民币:13323800.00元。7、服务要求1、监理服务的方式为项目全过程监理。2、质量、进度和信息、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3、监理工作计划安排应详尽合理。8、工期要求:工期要求:180天。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为止。第二部分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质量保证期(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付款及结算方式(1)项目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并满足进场条件后乙方开具中标金额30%发票,并向甲方提出支付项目预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及预付款发票后,支付发票金额作为项目预付款。(2)阶段付款:待甲方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申请进入试运行阶段)后,乙方开具中标金额40%发票,并向甲方提出支付项目进度款的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及发票后,支付与发票金额等额监理进度款。(3)验收付款:项目整体建设工作完成,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最终验收且全部监理成果交付后,乙方开具中标金额30%发票,并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及发票后,支付与发票金额等额监理进度款。上述费用在支付前均需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等材料后方可支付,若因乙方提供的上述材料有误的,甲方迟延支付不构成违约。(4)根据政府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甲方可对项目款项支付时间进行调整。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和标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第658号和《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第87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七)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八)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评标程序和方法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核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图文清晰、易于辨识,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项审查内容一基本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提供表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7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其他其他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与项目的一致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与本项目完全一致:(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5)监理大纲3签章签章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无遗漏。4语言和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货币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符合《开标一览表》的填报要求7实质性条款响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条款。8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且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通过评标系统的雷同性分析。10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各类规约和责任义务要求,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投标报价”需要修正情形,但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序号评审要素及分值赋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1.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2.按(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的公式计算价格得分。2监理大纲(60分)1.监理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工作制度齐全得6分;工作目标基本明确、工作程序基本合理、有工作制度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2.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目标明确、措施合理、完善、可行得6分;措施较合理,基本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3.进度控制措施:进度措施合理、完善、可行得6分;措施较合理,基本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4.投资控制措施:措施合理、完善、可行得6分;措施较合理,基本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5.变更控制措施:措施合理、完善、可行得6分;2监理大纲(60分)措施较合理,基本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6.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措施合理、完善、可行得6分;措施较合理,基本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7.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措施全面合理,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得6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8.施工中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内容合理、完善、可行得6分;内容较合理,基本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9.本工程难点部位的监理措施:难点部位分析准确、描述清晰、解决方案或建议科学合理得6分;难点部位分析基本准确、描述清晰程度一般、解决方案或建议科学合理性一般得3分;缺项得0分;2监理大纲(60分)10.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具有针对性,符合本项目实际,对本项目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性的得6分;不符合项目实际,缺乏针对性得3分;缺项得0分;3检测设备(7分)监理现场投入相关检测仪器设备,拟投入检测设备齐全、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设备品种有缺项且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缺项得0分;4人员配置(17分)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派监理团队。项目人员配置明确、分工详细、具体,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人员配置不明确或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缺项得0分;3、其中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2分,没有不得分;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总监工程师2021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类似项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3、团队成员中(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最多得6分(一人多证的不重复计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业绩以所附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以所附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1、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本项目不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澄清有关问题: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评标价的确定:投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为有效投标。对于所有有效投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的确定。3.1对于不需要进行政策性价格优惠调整的,其评标价为按照以上3.2条款修正后的投标总价。3.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3.2.1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1.1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1.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1.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1.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3.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3投标时须提供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3.2.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2.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2.3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2.3.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3.2.2.3.2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2.3.3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3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评标价计算规则:3.2.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3.2.3.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3.2.3.3确认为监狱企业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3.3.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3.2.3.3.2投标时提供本单位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3.2.3.3.3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评标价的计算:3.3.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的情况:小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微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监狱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3.3.2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计算:与小型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微型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监狱企业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或分包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3.4对于不享受以上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其评标价=投标人提交的最终报价。4、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产品的加分规则(本项目不适用)4.1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 其他信息化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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