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 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工作中标结果公示(枝江市七星台镇人民政府2025)
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58320240100019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83-2024-01193
三、项目名称
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昌同励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枝江市
中标(成交)金额:417.6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9.60(分)
服务类
名称: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 服务范围:集镇道路清扫保洁冲洗、集镇垃圾收集运输(包含318国道、七鸭路)、压缩站专职岗位2人;集镇绿化养护管理(包含许家湖公园,七星台健身广场,318国道集镇段及集镇内主次干道绿化);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黄兆春,罗爽,黎伏军,候海涛,罗英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1-10
2、评审地点: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 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4.42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枝江市七星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枝江市七星台镇
联系方式:18986779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
联系方式:15872603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灿
电话:15872603430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定稿.docx
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采购文件.ofd
相关合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宜昌同励劳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宜昌同励劳务有限公司参加枝江市七星台镇人民政府的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宜昌同励劳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24.05万元,资产总额为205.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宜同励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10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4-01193项目编号:420583202401000195项目名称: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采购包编号:默认分包采购包名称: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采购人:枝江市七星台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人须知12第三章采购需求30一、采购清单30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37一、资格审查方法37二、资格审查程序37三、资格审查标准39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42一、评标办法前附表42二、评标程序43三、评标标准48第六章合同草案53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58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59二、资格证明文件68三、其他响应文件75第1章投标邀请1、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4-011932.项目编号:4205832024010001953.项目名称: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4650000.00元6.最高限价:4650000.00元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2、投标人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城市绿化管理或园林绿化,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3、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2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3.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5、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7、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枝江市七星台镇人民政府地址:枝江市七星台镇联系方式:189867797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联系方式:158726034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灿电话:15872603430第2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2.2采购人名称:枝江市七星台镇人民政府地址:枝江市七星台镇电话:18986779778联系人:陈春江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 电话:15872603430 联系人:熊灿 2.4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枝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枝江市胜利路 23 号 电话:0717-4220593 2.5项目名称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2.6项目地点七星台镇2.7项目内容七星台集镇的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8项目属性服务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þ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10中标后分包þ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布络软件客服。联系电话:400-088-5358。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 / 。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提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 23.1项目演示þ不进行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 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mem.bossbolo.com/supperClient/%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5%AE%A2%E6%88%B7%E7%AB%AF%E4%BD%BF%E7%94%A8%E6%89%8B%E5%86%8C.pdf。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 3家31.1确定中标人þ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4.1履约保证金þ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 / 。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þ由中标人支付 2.支付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3.支付时间: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4.支付方式: / 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þ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 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4650000.00元 。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它专家从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1.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则“近三年”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þ”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3)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报价文件1.1投标函1.2分项报价表1.3投标一览表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文件(工程清单、自行制作的报价文件等)2资格响应文件2.1资格要求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1.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1.10中小微2.1.11特定资格要求2.1.12信用记录2.1.13联合体2.2资格条件承诺书2.3信用查询记录2.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2.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2.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其他响应文件3.1技术要求偏离表3.2技术方案3.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4商务响应偏离表3.5业绩证明文件3.6拟派项目团队3.7其它技术文件3.8其它商务文件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3.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未标记要求签章的部分不用签章。(4)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5)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7)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8)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0)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11)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3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服务/货物/工程所属行业12025年七星台集镇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1.0000批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主要服务范围:集镇道路清扫保洁冲洗、集镇垃圾收集运输(包含318国道、七鸭路)、压缩站专职岗位2人;集镇绿化养护管理(包含许家湖公园,七星台健身广场,318国道集镇段及集镇内主次干道绿化);2、最高限价:4650000.00元。3、服务周期:3年。4、服务地点:枝江市七星台镇三、技术要求(一)道路人工清扫保洁1、作业时间与频率符合下列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宜于每年春冬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每天7:00至17:30、每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的每天6:30至17:30进行。(2)人工清扫保洁应按“七扫”的基本要求进行,即:头遍先普扫,有风顺风扫,无风两头扫,商店门口轻轻扫,公交车站重点扫,沟底灰沙用力扫,墙角不漏扫。(3)人工清扫应按人行道路面、树穴及周边、车行道路面、窨井口的顺序按车行线反方向进行。(4)道路应一日两扫,除凌晨普扫外,每天12时至14:30时还应对人字沟两侧慢车道、人行道进行清扫,消除灰带。行道树因季节原因产生落叶时期还要酌情增加巡回清扫保洁次数,并及时清运清扫枯枝落叶。(5)雨量及下雨持续时间适当时,可利用雨水清洗道路,此时应注意不使泥浆飞溅过往行人。雨天还应及时清理下水道进水篦、井眼及其周边,并进行推水作业,防止路面积水、积泥和雨后道路泥泞。(6)街巷道路应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每天的首次普扫作业。白天巡回保洁,有门店的路段要进行夜间保洁。(7)在保洁作业时段内,各类区域、设施上的点状、块状、带状污染物,以及超过质量标准中道路地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的,自产生时起应在20分钟内予以清除。(8)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清扫保洁垃圾应定时定点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其中普扫垃圾应于每天7:00前清理完毕,严禁将垃圾裸露堆放路面;不得往花坛绿地倾倒垃圾,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保持下水道沟眼干净整洁无污物;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污水滴漏等现象;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容器周边无洒落。垃圾容器清理后,其内应无留存垃圾及污水、外观整洁,才能重新复位。(9)背街小巷及杂居小区的道路、广场、绿化带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收,各路段采取“每天一普扫、全天候保洁”的工作模式。(10)随时保证各背街小巷杂居小区路段内的卫生达到“六无六净”的标准(六无:无暴露垃圾和杂草杂物、无果皮纸屑塑膜烟蒂、无卫生死角、无建筑装修垃圾、无人畜粪便、无污泥积水;六净:巷道净、边沟净、边角净、墙根净、环卫设施净、树穴净、花坛净);居民点及杂居小区垃圾点做到定时清运,车辆密闭运输,环卫设施干净整洁,无暴满现象,车辆及垃圾容器定时清洗、消杀,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工作人员着装上岗,操作规范、服务文明。2、机械作业(1)集镇主干道路洒水车,每天1-2次,其他道路每天1次;(2)集镇主干道路清扫车,每天1-2次,其他道路每天1次;3、应急清洗是在道路突发污染事故(如车辆漏油、颜料污染等)、渣土严重污染、环境保障等情况下采取应急或补救性道路清洗行动。应急清洗需要向市城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实施。(1)根据污染情况、作业时限、作业数量和质量要求,确定作业方式、作业机械设备种类和数量,并统一集中调度,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清洗作业。(2)作业前应先在来车方向100米处放置安全锥筒或其他合适的警示标志,以保证作业安全和道路通行安全。(3)渣土污染严重时,应先以人工方式铲除泥土,再用清洗车喷水浸泡和清洗。(4)油污、颜料、涂料等污染路面,应先在污染路面铺撒干沙,人工清扫让干沙充分吸污;污染严重时,应多次更换干沙,人工反复搓扫路面,让干沙充分吸收污物,再将污沙运走清除;然后用高压清洗车清洗受污染路面,最后由吸扫车将污水污物收扫、吸干、运走。4、垃圾容器清洗保洁(1)沿街所设垃圾容器要确保基础牢固,设置得当,摆放在固定位置,整齐,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2)垃圾容器表面应保持整洁,做到无污迹、痰迹、积尘、乱贴、乱画。(3)垃圾容器应做到垃圾不满溢,清掏要彻底,容器内不得有积水、积污。丢弃在容器边的小包垃圾应在20分钟内及时清除。(4)垃圾容器清洗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所产生的地面积水、积污、污迹,保持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应定期对垃圾容器进行消杀处理,做到无蝇蛆、无恶臭。5、重大节假日的保障重大节假日主要是指国家规定的政治生活或民俗生活中的社会喜庆、休息(闲)的非工作日或非工作时段,如国庆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清明节等。针对节假日的特点,进一步提高重点时段、重点地带的作业质量,达到如下要求:6.1要成立环境保障应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6.2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前一周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提前3天进行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沿线道路及进出口、连通道100米范围内达国家一级道路标准,活动沿线及重点地段清扫保洁人员按1人/2000平方米设置,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快。6.3主干道全天候保持无暴露垃圾,保洁质量良好;无明显灰带,无渣土污染;容器清洁,随时满随时清理;作业车辆整洁。7、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保障(此费用应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7.1暴雨洪水应急保障:(1)暴雨过后,及时清除马路上的积水、淤泥、残渣、漂浮物等,垃圾车要加速加班转运,保证垃圾不在镇内过夜。(2)遇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时,环卫工人要及时清除紧急避难场所及周边的垃圾,并配合做好防疫消毒工作。(3)洪灾过后,环卫工人应及时清理干净市民撤离后遗留的生活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工作。7.2冬季除雪保障(1)冬季除雪重点区域:主干道、商业繁华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重要进出口道路、公交站点周边等。(2)清除积雪工作流程:首先在下雪时对道路、人行道进行人工洒盐;二是严禁在人字沟边打堆;对人行道的积雪先清出一条1米左右的便道,在靠近人字沟边打堆,等雪停后48小时内用车辆清运完毕。(3)降雪期间,应以机械推雪或人工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机械推雪推不到的路段,应安排人工及时清理积雪,先减少地存雪量,再适量的施撒环保型溶雪剂。(4)白天降雪、停雪时,要做好撒盐化雪工作;夜间降雪、停雪时,各清扫作业单位应保证在次日上午7:00前完成主次干道车行道清理,9:00以前完成便道的清理。(5)下雪后,严禁将使用过融雪剂处理的积雪撒入绿化地。7.3大雾天气保障(1)大雾天气时,环卫职工应着反光标准服上岗,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作业。雾散后,在机动道上作业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专人疏导车辆维护现场)。(2)大雾天气道路上发生各类事故后,一般事故清场以道路责任单位为主,组织人员、车辆设备、工具3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重大事故清场,由委托方调度机动力量配合道路责任单位协同处置,并派员现场指挥调度。(3)大雾天气如遇重大活动保障,保障线路上作业人员(保障员)只能在人车道靠人字沟侧收集人行道、人字沟的废弃物,机动车道上组织机扫车慢行、靠边作业,确保保障线路干净整洁。7.4清除落叶保障(1)采取水车、机扫车协同作业,人工辅助作业的办法清除落叶。(2)重大保障活动,提前1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一般性保障活动,提前半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二)垃圾清收转运质量标准临街垃圾集并点、居民点及居民小区垃圾站做到日产日清,厂矿企事业垃圾收集点定时清运,做到车走、地净、房空,车辆密闭运输;车辆及垃圾容器定时清洗、消杀,车容车貌整洁。1、所有垃圾清运点按规定时间及频率清运,清运垃圾的车辆在清运过程中要求加盖密闭,不得造成垃圾沿街漏撒。2、垃圾集并点四周保持干净整洁,做到车走、地净、房空。3、垃圾清运车辆不得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不得附着牵挂物。4、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干净。5、作业单位要根据气候及蚊蝇密度情况对垃圾清运点及清运车辆消毒,清运车辆每车目测蚊蝇数量不得超过5-10只(夏季为10只,其余季节为5只)。6、不得随意停运垃圾,确需停运垃圾的应报环卫所同意审批。(三)人员配备:上岗人员城区不低于28人,其中绿化养护管理人员6人、城区清扫保洁冲洗15人(含垃圾设施外部清洁、地面油污清理等),垃圾压缩站专职人员2人,城区垃圾收集运输3人,还需配备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需持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上岗(须上传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四、商务要求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并达到七星台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收清运考核办法要求(七星台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收清运考核办法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3、其它要求(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标准要求配发劳保用品。(2)所有作业人员的作业工具必须由中标人统一配发。(3)中标人须建立安全生产、重要活动环卫保障、应急抢险等管理体系。(4)中标人须保存好日常洗扫、洒水、人行道等作业痕迹,按采购方的要求填报月生产报表和其他材料。五、报价说明(1)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需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报价说明。(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工工资、五险一金、意外险、节假日加班费、防暑降温费、津贴、奖金、福利、设备费、机械折旧费、机械燃油费、水费、管理费、税金、其他零星费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保障突击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开展业务活动的全部费用。第4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2、资格审查程序(1)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3)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3、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备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备注:-10中小微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微声明函)备注:-11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城市绿化管理,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备注:-12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证明备注:-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备注:-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第5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1、评标办法前附表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7.1报价修正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1相同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2)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交易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6.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报价修正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比较和评价8.评标方法8.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8.2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综合评分法9.1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评分标准》。9.2投标报价评审(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3)价格权重见本章《评分标准》。9.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9.4计分办法及复核(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10.最低评标价法10.1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1.政府采购政策评审11.1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2.相同品牌处理原则1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4)评标报告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15.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应予废标的情形1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停止评标的情形1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标标准(1)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没有超过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实质性要求(1)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围标串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评分因数评分项分值评分说明类型报价报价分10.0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备注:-报价技术绿化保洁及管养方案10.0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绿化保洁及管养方案,包括不限于:现有苗木养护、苗木生长质量保证措施、季节性苗木管理及养护方案、灾害天气苗木保护措施、病虫防治措施;根据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等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 10 分;B 级 8 分;C 级 6 分;D 级 4 分;E级 2 分;F 级 0 分。备注:-解决方案道路清扫保洁方案10.0根据投标人制定道路清扫保洁方案科学、合理 性、完整性等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 10 分;B 级 8 分;C 级 6 分;D 级 4 分;E级 2 分;F 级 0 分。备注:-解决方案清运点垃圾清收、建筑垃圾及杂物清理、门店垃圾上门收集、中转站管理服务方案10.0根据投标人制定清运点垃圾清收、建筑垃圾及杂物清理、门店垃圾上门收集、中转站管理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性、完整性等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 10 分;B 级 8 分;C 级 6 分;D 级 4 分;E级 2 分;F 级 0 分。备注:-解决方案作业人员配备计划10.0根据投标人制定作业人员配备计划科学、合理性、完整性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 10 分;B 级 8 分;C 级 6 分;D 级 4 分;E级 2 分;F 级 0 分。备注:-解决方案应急预案10.0根据投标人制定应急预 案科学、合理性、完整 性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 10 分;B 级 8 分;C 级 6 分;D 级 4 分;E级 2 分;F 级 0 分。备注:-解决方案道路冲洗作业方案10.0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道路冲洗(包括但不限于主干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冲洗,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作业方案科学、合理性、完整性等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 10 分;B 级 8 分;C 级 6 分;D 级 4 分;E级 2 分;F 级 0 分。备注:-解决方案商务业绩10.0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同时承担过环卫保洁、园林绿化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备注:-业绩拟投入设备15.0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设备进行打分,具体如下:①自有勾臂车≥1辆的得2分;②自有洒水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多得4分;③自有挂桶垃圾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多得4分;④自有洗扫车≥1辆的得3分;⑤自有电动保洁车12辆及以上的得2分;(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上传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原件等其他能反映上述考核条件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三轮保洁车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照片即可)备注:-资质能力证明服务承诺5.0投标人承诺:①中标后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项目所需人员设备配备齐全;②保障社会效益的承诺;③保障工人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含社会保险、意外伤害、福利待遇)的承诺;④配合业主方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承诺;⑤独立处理安全事故和劳资争议责任的承诺、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的承诺(含违约责任的承诺);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提供承诺函原件,不提供不得分。备注:-服务承诺第6章合同草案(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3、货物(服务)质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5、包装及运输(见招标文件)。6、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招标文件)。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9、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10、项目培训(见投标文件)。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3、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14、保密条款(见招标文件)。15、其它补充条款。1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8、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9、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20、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1、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第7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投标函及报价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投标人(签章):年月日(1)投标函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报价文件;2.资格性响应文件;3.其他响应文件。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如有)的投标报价为。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由投标人填写)个日历天。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投标文件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同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5)我方承诺本《投标函》的签章对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授权代表:日期:(2)开标一览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投标报价交货期限备注(如有)投标人名称:日期:【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投标报价服务期备注(如有)投标人名称:日期:(3)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投标报价合计(元)投标人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投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备注12345678910…………投标报价合计(元)投标人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投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2、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投标人:年月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2)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B.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C.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3)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联合体投标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它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拟分包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投标人:年月日(1)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偏离2**************3**************………………………………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日期:2.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注:投标人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3.拟派项目团队序号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职称研究专长自有/外聘123456789104.其他商务文件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2)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日期:2.技术方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格式自拟。3.其他技术文件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和说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4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名称:日期: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且使用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服务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日期:(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 环卫保洁、绿化管护、主干道垃圾清运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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