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病床陪护椅 床头柜 陪客椅 骨科牵引床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5)





项目编号
:JSZC-321204-ZYNJ-G2024-0042



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新院区病床陪护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良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92681120429K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东方广场A座706室
92.46(均分制)
125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1、名称:中控双摇床
品牌(如有):润发
规格型号:YY012
数量:280张
单价:1615元
2、名称:床头柜
品牌(如有):润发
规格型号:YY077
数量:550张
单价:282元
3、名称:陪客椅
品牌(如有):润发
规格型号:YY056
数量:550张
单价:291元
4、名称:骨科牵引床
品牌(如有):润发
规格型号:YY035
数量:270张
单价:1795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子平、张雪梅、张玮、鲁晓军、张俊岭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该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标准,按收费比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具体为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收费10000元,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按1.5%收取)执行。收费21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699号
联系人:崔敏
联系电话:0523-82977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姜堰区杭州路332号
联系人:钱晨
联系电话:15161091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晨
电话:1516109190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docx

JSZC-321204-ZYNJ-G2024-0042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的(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新院区病床陪护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控双摇床、床垫、床头柜、陪客椅、骨科牵引床和输液椅),属于(工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行业;制造商为(张家港市润发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1300.75万元,资产总额为8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苏州良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1月09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n\n\n\n\n \n\n泰州市政府采购\n公开招标文件\n(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n\n\n\n项目编号: JYZC-2024163\n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新院区病床陪护椅\n\n\n\n\n\n\n采 购 人:泰州市姜堰中医院\n\n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n\n2024年12月\n\n\n\n目 录\n\n第一章 招标公告\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n第三章 采购需求\n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n第五章 合同条款\n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n\n\n\n\n\n\n第一章 招标公告\n项目概况\n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新院区病床陪护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并于2025年1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n一、项目基本情况\n项目编号:JYZC-2024163\n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新院区病床陪护椅项目\n预算金额:350万元\n最高限价:250万元\n采购需求:病床陪护椅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n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三、获取招标文件:\n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n地点: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n方式: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n售价:免费。\n注意事项:\n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n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n(1)登录 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n(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原国信CA须更换新CA,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投标客户端工具及投标人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n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n3.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n时间:2025年1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n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n五、公告期限\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n六、其他补充事宜\n(1)投标保证金\n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n(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n(3)在评标结束前,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  1.采购人信息\n名 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n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699号 \n联系方式:崔科长 电话:0523-82977095\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名 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n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n联系方式:钱晨15161091903\n3.项目联系方式\n项目联系人:钱晨\n电 话:15161091903\n\n\n\n\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n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 序号\n 项目\n 内容\n\n 1\n 项目名称\n 泰州市姜堰中医院新院区病床陪护椅\n\n 2\n 招标内容\n 新院区病床陪护椅\n\n 3\n 供货期及供货地点\n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n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n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产品包装及运输事宜,要严格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的要求。\n\n 4\n 最高投标限价\n 预算金额:350万元\n最高限价:250万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清单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n\n 5\n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n 详见招标公告\n\n 6\n 联合体投标\n ☑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联合体规定均不适用。\n□ 接受\n\n 7\n 现场勘察\n ☑不组织,自行勘察;如投标人需自行勘察,费用自理。\n□ 组织,勘察时间: 年月日时\n 集合地点:\n联系人:联系电话:\n\n 8\n 投标答疑会\n ☑不召开\n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n召开地点:\n\n 9\n 投标货币\n 人民币\n\n 10\n 核心产品\n 病床陪护椅\n\n 11\n 投标保证金\n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n\n 12\n 投标文件有效期\n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n\n 13\n 投标截止时间\n 时间: 2025 年1月9日14时30分\n\n \n 投标地点\n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n\n 14\n 开标时间和地点\n 时间: 2025 年1月9日14时30分\n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n\n 15\n 评标办法\n ☑综合评分法\n\n 16\n 定标办法\n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n\n 17\n 履约保证金\n ☑不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n□提交\n金额:中标价的/% \n形式:保证保险、保函、电汇、转账、汇票、支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n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n退还时间:服务期满且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n\n 18\n 签订合同\n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n签订合同地点:泰州市姜堰中医院\n\n 19\n 付款方式\n 验收合格并试运行一个月后支付90%货款,一年之后支付余款。\n\n 20\n 中标服务费\n 1、该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标准,按收费比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具体为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收费10000元,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按1.5%收取)执行。\n\n 21\n 其他\n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n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系统进行政府采购活动。\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918246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n\n\n一、说明和释义\n1.说明 \n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审、确定中标单位、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n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代理机构)。\n2.词语释义\n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n2.2 供应商、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包括其分公司。\n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n2.4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n2.5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和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n2.6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n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n2.8天:日历天。\n2.9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n2.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n2.11 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n2.12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n二、投标人\n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n3.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n4.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n5.投标人代表\n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n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n(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n(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n(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n(4)被责令停业的; \n(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n(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n(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n(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n(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n三、招标文件说明\n8.招标文件\n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n9.现场勘察 \n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n9.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n9.3 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n9.4采购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或答疑,各投标人可在每天 9:00-11:30,14: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自行联系采购人。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n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n10.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澄清。\n10.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10.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n四、投标文件说明\n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n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n11.3投标人应当同时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12.知识产权\n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n13.投标文件的组成\n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n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n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n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n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n1. 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1. 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缴或缓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n1. 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或缓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n1.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n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n1. 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详见“采购公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n(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n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n1.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n1. 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n1. 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n1.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n1.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n上述1-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4)(5)(6)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n14.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n14.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n14.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n14.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n14.4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n14.5投标费用自理。\n14.6投标人应当同时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n15.1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所需要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保险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等各项费用。\n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清单,慎重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n15.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n15.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n15.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n16.投标保证金\n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n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n17.1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n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n18.投标文件的拒收\n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n五、投标文件的递交\n19.投标文件的递交\n19.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n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20.投标截止日期\n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n20.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n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n21.1投标文件的撤回\n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n21.2 投标文件的修改\n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n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n六、开标和评标\n22.开标\n22.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参加开标活动。\n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n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执行。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未解密,超时视同解密失败,放弃投标。\n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提出,如 “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n22.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n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n22.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n23.评标委员会 \n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n23.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n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n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n23.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n23.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n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n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n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n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n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n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n23.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n24.评标内容的保密\n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n24.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n24.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n25.对投标文件初审\n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n2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n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n25.3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n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n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n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n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n4)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n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n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n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n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n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n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n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n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n1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n14)项目(标段)投标总价或单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n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n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n1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n1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n2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n21)改变招标文件清单给出的名称、实施范围、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养护标准等。\n25.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n25.5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n25.6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n26.投标的澄清\n2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中做出澄清,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7.废标\n27.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n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n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n5.因“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系统重大故障原因无法继续开评标的。\n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n28.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n28.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n七、授予合同\n29.中标人的确认\n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n29.2中标无效的确认:\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n(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n(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n(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n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29.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n29.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n29.5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n29.6本项目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n2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n(1)质疑主体和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n(2)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n(3)供应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n(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n(5)供应商对自身提出质疑的。\n2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n30.合同授予标准\n30.1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n31.中标通知书\n31.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n31.3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n32.履约保证金\n32.1中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n32.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n32.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合同期结束且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人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返给中标单位。\n32.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n33.合同的签订\n3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n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n3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34.特别提醒\n34.1投标单位如有提供不实评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作废标处理,该不良行为将予以公示。\n34.2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前,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如有必要需供应商针对自身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需在第一时间内配合评委会的询问进行澄清。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34.3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n我区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n34.3.1.“政采贷”业务流程\n\n34.3.2.操作流程\n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n34.3.3.常见问题\n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n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n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n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n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n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n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n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n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n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n34.3.4.网址及联系方式\n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n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n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523-88816349\n35. 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n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n\n第3章 采购需求\n一、采购需求\n 序号\n 货物名称\n 计量单位\n 数量\n 预算\n 控制价\n 是否进口\n\n 1\n 中控双摇床\n 张\n 280\n 350万元\n 250万元\n 否\n\n 2\n 床头柜\n 只\n 550\n \n \n 否\n\n 3\n 陪客椅\n 张\n 550\n \n \n 否\n\n 4\n 骨科牵引床\n 批\n 270\n \n \n 否\n\n\n1、 技术要求\n(一)、中控双摇床:\n1、整床规格:长2160mm-2190mm范围、宽980mm-990mm范围、高500mm-540mm范围。床框方管尺寸为:≥30*70*1.5mm(长*宽*厚度)。\n2、床面:优质冷轧钢板冲孔床面,透气性好,美观牢固。\n▲3、床板均布≥260kg的安全工作载荷后应能顺利动作,各部位无异常现象。\n▲4、床板承载≥500kg载荷历时1h,卸载后各部位应无永久性变形现象。\n5、床头床尾采用ABS工程材料一次成型。床头尾板采用弧线形设计,床头尾两侧带二个防撞轮(与床头尾一体)\n6、脚部床面板在上升下降过程中保持水平状态。\n7、床脚:直径≥5英寸刹车脚轮四个,具有中控刹车系统,脚轮内部配备精密轴承,带有防卷发设计,\n8、手动两摇,背部0-70°、腿部0-40°。\n9、摇臂烟灰色,ABS固定式双摇手,与床头配套协调,全封闭丝杆。\n10、丝杆具有过盈保护功能,当背部或腿部上升或下降到极限位置时,继续摇手柄,背部或腿部不再运动。\n11、护栏六档铝合金护栏,不锈钢立杆,上下支架全套铁件模具化具有防夹手功能,带有锁件且有警示标志。\n▲12、护栏通过检测标准“YY 0571-2013”检测,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向均可承受≥1000N的力。\n13、餐桌的桌面为ABS材质,采用液压带阻尼装置翻板餐桌,餐桌放下后起缓冲作用。\n14、床头尾能够装卸,并具有锁定装置,中间配有木纹色扣板,床尾外侧配备透明塑料床头牌。\n▲15、床头ABS含量≥99%。\n16、床头尾经过240小时的冷热冲击实验,产品表面无任何损坏、变形、开裂及明显变色情况。\n17、床下配固定式放物架。\n18、床头尾配备4只输液架插孔,床身两侧各配3只引流钩,一张床配备2根不锈钢输液杆。\n19、粉末喷涂工艺,要求:“电泳涂装+粉末喷涂”(复式喷涂)新工艺。喷涂粉末通过“GB/T 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检测方法,三种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藤黄微球菌、大肠埃希氏菌)抗菌率均≥99.2%。\n20、电泳涂层不含镉、铅、汞、六价铬重金属。\n(二)、床垫:\n1、床垫为医学专用床垫。\n2、床垫厚度≥70mm,内芯材质为≥5cm海绵+≥3cm棕麻。\n3、配合床体设计,为三折床垫,两侧面具有通气孔。\n4、床垫具有防蛀、防腐、无气味、具有耐水性。\n5、床垫的套子为防水布制作,床垫套防蛀、防腐、防水、透气,带有拉链,便于更换清洗,侧面带透气孔。\n6海绵密度为≥35密度。\n▲7床垫整体甲醛含量≤0.01。\n▲8床垫防水性能≥5级,床垫表面没有水珠或湿润。\n9床垫中不含可分解致癌芬香胺染料。\n(三)、塑钢床头柜:\n1、规格:长440mm-460mm范围、宽440mm-460mm范围、高780mm-800mm范围。\n2、台面、把手、隐藏式餐桌板材料为进口ABS材质,柜体、抽屉采用t≥0.7mm的冷轧板制作,经硅烷处理后喷漆处理,。\n3、配备抽屉、柜门。柜内一横一竖隔板可放置水瓶,两侧具有隐藏式毛巾架。\n4、柜体、抽屉采用t≥0.7mm的冷轧板制作,经硅烷处理后喷漆处理。\n5、粉末喷涂工艺,要求:“电泳涂装+粉末喷涂”(复式喷涂)新工艺,有效提高了产品涂层的质量和综合性能。\n6、粉末通过“GB/T 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检测方法,三种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藤黄微球菌、大肠埃希氏菌)抗菌率均≥99.2%。\n7、电泳涂层不含镉、铅、汞、六价铬重金属\n(四)、陪护椅:\n1、陪护椅规格:620*720*940mm(±50mm);展开长度≥1800mm。\n2、材质:扶手为≥Φ38*1.2mm钢管及≥25*40*1.2mm方管制作,经硅烷处理后喷塑;框架为≥Φ25*1.2mm钢管制作,经硅烷处理后喷塑;面子为优质七夹板和≥2cm海绵组成,枕头为≥8cm海绵,上覆优质皮革,ABS扶手\n3、抓手为ABS一次性注塑成型,可拆卸。\n4、陪护椅承重≥200kg,座框和扶手框架之间滑轮式卡扣设计。\n5、粉末喷涂工艺,要求:“电泳涂装+粉末喷涂”(复式喷涂)新工艺,有效提高了产品涂层的质量和综合性能。\n6、粉末通过“GB/T 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检测方法,三种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藤黄微球菌、大肠埃希氏菌)抗菌率均≥99.2%。\n7、电泳涂层不含镉、铅、汞、六价铬重金属。\n(五)、骨科牵引床:\n1、整床规格:长2160mm-2190mm范围、宽980mm-990mm范围、高500mm-540mm范围。床框方管尺寸为:≥30*70*1.5mm(长*宽*厚度)。\n2、床面:优质冷轧钢板冲孔床面,透气性好,美观牢固。\n▲3、床板均布≥260kg的安全工作载荷后应能顺利动作,各部位无异常现象。\n▲4、床板承载≥500kg载荷历时1h,卸载后各部位应无永久性变形现象。\n5、床头床尾采用ABS工程材料一次成型。床头尾板采用弧线形设计,床头尾两侧带二个防撞轮(与床头尾一体)\n6、脚部床面板在上升下降过程中保持水平状态。\n7、床脚:直径≥5英寸刹车脚轮四个,具有中控刹车系统,脚轮内部配备精密轴承,带有防卷发设计,\n8、手动两摇,背部0-70°、腿部0-40°。\n9、摇臂烟灰色,ABS固定式双摇手,与床头配套协调,全封闭丝杆。\n10、丝杆具有过盈保护功能,当背部或腿部上升或下降到极限位置时,继续摇手柄,背部或腿部不再运动。\n11、护栏六档铝合金护栏,不锈钢立杆,上下支架全套铁件模具化具有防夹手功能,带有锁件且有警示标志。\n▲12、护栏通过检测标准“YY 0571-2013”检测,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向均可承受≥1000N的力。\n13、餐桌的桌面为ABS材质,采用液压带阻尼装置翻板餐桌,餐桌放下后起缓冲作用。\n14、床头尾能够装卸,并具有锁定装置,中间配有木纹色扣板,床尾外侧配备透明塑料床头牌。\n▲15、床头ABS含量≥99%。\n16、床头尾经过240小时的冷热冲击实验,产品表面无任何损坏、变形、开裂及明显变色情况。\n17、床下配固定式放物架。\n18、床头尾配备4只输液架插孔,床身两侧各配3只引流钩,一张床配备2根不锈钢输液杆。\n19、粉末喷涂工艺,要求:“电泳涂装+粉末喷涂”(复式喷涂)新工艺。喷涂粉末通过“GB/T 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检测方法,三种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藤黄微球菌、大肠埃希氏菌)抗菌率均≥99.2%。\n20、电泳涂层不含镉、铅、汞、六价铬重金属。\n21、 双臂用≥38*1.8mm不锈钢圆管制作,双臂上配有二个拉手环,拉手环可供病人锻炼用。\n22、 根据要求配备牵引架,每5张骨科床配一个牵引架备用。牵引架主体采用≥32*1.5mm不锈钢圆管制作,造型大方,易拆卸,便于清洁。牵引架可上下左右调节,可根据不同病员的伤情作全方位、全角度的牵引。\n23、 配备60张输液椅。输液椅背座海绵采用高密度回弹定型发泡海绵,椅背海绵密度不小于40kg/m3,座海绵密度不小于45kg/m3。扶手框采用PE食品级塑料中空吹塑一次成型,表面皮纹处理;铁质支架采用高品质钢管焊接,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可以承受500公斤的重量;面料采用高耐水碱皮革;扶手采用实木扶手,厚度25mm,表面油漆处理;紧固螺丝采用防锈静电涂内六角防松螺丝,不生锈;输液杆底杆为直径25mm不锈钢管,上杆为直径10mm不锈钢杆,配4个挂钩;挂钩可以承重10公斤的重量,完全满足挂水的要求。 \n(六)、加工、检测设备要求:以具有电泳流水线、喷涂流水线、数控激光切割机设备、脚轮行走测试机设备、智能机器人激光切管机设备为优。\n(七)、质保期:原厂质保≥5年,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配件更换和上门服务都免费。质保期第一年内提供至少4次免费巡检保养,第二年起每年提供至少2次免费巡检保养,提供巡检保养记录。\n(八)、所投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登记表,如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登记表。\n三、商务需求\n 序号\n 商务和服务项目\n 商务和服务要求\n\n 1\n 交货期\n 采购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付并安装完毕。\n\n 2\n 售后服务\n 病床床头柜陪护椅,病床床头柜陪护椅质保要求至少5年,且由生产企业同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n\n 3\n 交货地点\n 泰州市姜堰中医院\n\n 4\n 包装运输\n 由供应商承担\n\n 8\n 付款方式\n 验收合格并试运行一个月后支付90%货款,一年之后支付余款。\n\n\n四、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n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工业 。 \n\n\n\n第4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n一、评标办法:\n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综合得分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折扣)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折扣)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方案得分仍相同的,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情形不具备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前的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n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n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n(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n(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n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n(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n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n(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n(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n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n2、 评标内容及标准: \n 序号\n 评标项目\n 评标标准及细则\n 分值\n\n 1\n 价格\n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部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n 30\n\n 2\n 技术、性能、配置\n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结合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等进行评审:\n1、全部满足标书基本要求得50分,正偏离不加分,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做废标处理;\n2、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扣4分;(★号、▲号指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Data Sheet、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厂家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音视频截图等)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备注栏中标注相应证明文件页码,未标注页码视为负偏离)\n3、非★、▲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4、产品交付验收时,招标人将对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号、▲号指标进行逐一核实验收,如发现虚假应标,或无法实现关键技术指标功能,有权向采购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n 50\n\n 3\n 供货方案\n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履约能力、服务能力、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方案),对服务承诺是否完善、供货时间及地点是否明确、是否具有规范的专业服务、客户服务、售后服务网络以及供应商的信用评级等情况打分。\n(1)方案内容科学合理,逻辑清晰明确,可行性好的,得8分\n(2)方案内容较为科学合理,逻辑较为清晰明确,可行性较好的,得5分。\n(3)方案内容一般,较为完整的得2分。\n不提供或方案内容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n 8\n\n 4\n 售后服务实施方案\n 售后服务实施响应:根据投标人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回访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备品配件价格等)、本地化服务方案(江苏省内各服务网点、维修网点设置情况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等服务内容\n1)售后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考虑周全,对产品质量管控措施要求全面到位,相关服务承诺内容详实,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人员配备齐全、设备配备齐全、先进者得8分;\n2)售后方案内容详实、考虑较全,对产品质量管控措施要求到位,相关服务承诺内容具体,人员配备齐全、设备配备齐全者得5分;\n3)技术培训保障方案表述简单,培训计划简单、培训人员较少,培训率承诺一般者得2分;\n4)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n 8\n\n 5\n 质保期\n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5年),满足得2分,超过1年加1分,最多得4分。\n 4\n\n 合计\n 100\n\n\n三、推荐中标候选人:\n汇总上述各项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n\n\n1\n\n\n\n30\n\n\n\n第五章 合同条款\n\n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此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n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合同\n甲方(买方):泰州市姜堰中医院乙方(卖方):\n见证方(代理机构):\n根据《民法典》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设备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n一、定购内容:\n 货物名称\n 品牌/型号\n 数量(套、台)\n 单价(人民币元)\n 总价(人民币元)\n 备注(注册证号)\n\n \n \n \n \n \n \n\n 合计(大写)\n (人民币)\n\n\n该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海关税款、外贸手续费、清关费用、港口杂费、内陆运保费、货到医院所在地的商检费用以及设备的国内外配套采购件的费用、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售后技术服务与零配件费用等所有其他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n二、主体资格及知识产权承诺\n1.乙方应保证其对该设备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已得到所有者充分的销售授权,并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有效。\n2.乙方应保证其拥有该设备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n三、所购设备配置\n该合同价款包括了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中所列所有部件,乙方承诺所有配件均为该设备原装全新配件。\n四、交货时间和地点\n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科室并安装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前,设备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n五、设备初步验收\n1、特别提醒条款:设备到货时间,请乙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好相关收货工作。设备到达甲方医院时,乙方代表必须随机到达,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待设备搬运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n2、初步验收需同时满足下列内容:\n(1)本合同及附表《设备配置清单》中约定的所有要求;\n(2)特别提醒条款: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所提供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以上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n乙方提供设备的合法性文件、说明产品使用、证明产品质量的所有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装箱单、注册证、设备说明书(或用户手册)、保修卡、合格证(国产)、进口产品报关单复印件以及商检报告等相关资料。\n六、设备复验\n1、设备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完毕。\n2、调试期满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设备复验。若设备未通过复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对设备完成重新调试。若仍并未通过复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同日期内更换设备,并承担费用。若复验收合格的,签署验收合格文件。\n3、复验收需同时满足下列内容:\n(1)《投标文件》中注明的所有技术参数。\n(2)《医疗器械开箱验收鉴定书》规定的其他各项要求。《医疗器械开箱验收鉴定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n七、试运行\n1、复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 30 日。\n2、试运行期满,乙方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试运行期延长 30 日。若超过延长期仍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同日期内更换设备,并承担费用。验收合格的,签署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经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设备科维修组工作人员签字生效。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取得合法的验收检测报告。\n3、验收标准:双方依据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承诺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对设备进行验收。遵从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并且实际技术指标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一致。根据国家规定,如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和标记的设备及有关配置,必须提供上述证书和标记。若有歧义,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该设备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n八、人员培训\n乙方在制定完整的培训方案后(含计划、培训时间、次数、培训完成后的考核),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塑料封好,挂在设备上)、培训课件PPT和考核试卷,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技术人员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详见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书。\n九、质量承诺\n1、乙方应保证该设备为年月以后原生产商生产的全新设备,是原装、整机,参数性能必须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承诺和设备说明书(或用户手册)中规定的质量,并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在无国家标准时,符合行业标准),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n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达到正常使用时间每年不少于347天。\n3、如因设备质量瑕疵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影响使用效果,由此与患者发生纠纷而导致甲方赔偿,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n十、设备保修及维修\n1、该套设备整机质保期限年(附厂方售后服务承诺书),终身原厂工程师维修。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且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以书面验收报告为准)。手术器械不维修,六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合同约定的全新、原装配套器械。\n2、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响应:如果不能电话指导解决故障的,乙方应派技术人员于 4 小时内赶到设备所在地维修;涉及零配件更换的,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不涉及零配件更换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质保期外,故障待修复后只收配件费,免收人工费;耗材价格、易损件费用按厂方报价的80扣收取。若厂方耗材、易损件价格下调,按下调后价格的80扣执行。\n在故障发生后48小时(含节假日、运输时间)仍不能修复,则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将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n乙方应派技术人员于每3个月一次进行设备使用的巡检,保修期内共4次(以经甲方确认的《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医学装备巡检报告》为准,并作为质保金的支付依据)。\n3、如设备在质保期内,第一年维修次数超过3次(含),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合同约定的全新、原装的设备。乙方不得推诿拒绝。\n质保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如乙方提供设备有维修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n4、乙方免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维修说明书包括详细电路图、操作说明书及光盘),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n十一、设备软件升级特别约定\n按照医院要求必须开放设备所有软件,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当设备软件有升级版本时,乙方承诺及时为甲方提供免费升级服务。\n十二、付款及结算方式\n1、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提供全额有效发票,甲方支付总额的9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经甲方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巡检、培训后,甲方支付剩余的1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整。\n2、结算方式: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将货款直接汇入乙方的开户行。开户行信息由乙方提供,若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变更该账户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n乙方账户信息:名称\n开户行:账号:\n十三、违约责任\n1、合同生效后,若乙方无法供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并且将乙方直接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采购活动。\n2、如乙方所供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期限无条件更换或补齐。每逾期交付一天扣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逾期超过1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n如甲方已支付货款的,乙方应当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n若乙方出现逾期交货或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n3、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违反合同第十条约定的维修义务,每停机延误1天,则质保期相应顺延5天。\n如违反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巡检义务,每少巡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25%的质保金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n4、乙方保证本合同设备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设备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设备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设备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n5、若因乙方无所有权或销售资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n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中标文件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行政处罚等)。\n7、乙方因上述违约行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足额弥补。\n8、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n 9、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优先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费用。\n十四、争议解决\n因履行本协议导致的纠纷由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之原则积极协商,如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十五、生效\n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见证方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之日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生效时间。\n十六、附件\n《设备配置清单》、《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医学装备巡检报告》、《泰州市姜堰中医院设备购销廉政合同》及《致供应商告知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条款具备相同法律效力。\n十七、合同及附件中中英文对照词汇,以中文内容为准。\n十八、与招标文件、竞争性报价文件发生冲突的相关条款,以本合同为准。\n十九、其他(如有请填写,若无请填写“无”):无\n合同签署地点:姜堰\n甲方:泰州市姜堰中医院 乙方:\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n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n日期: 日期:\n\n\n见证方:\n法定代表人:\n授权代表:\n日期:\n\n\n\n\n\n\n\n\n\n\n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n\n1、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除开标一览表外,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n 2、投标人应按标段准备投标文件并清楚注明标段名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n开标一览表\n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n货币单位:人民币元\n 项目名称\n 项目内容\n  总价(小写)\n\n 项目名称\n 详见投标文件\n  元 \n\n 总价(大写):\n 金额大写 \n\n\n\n\n\n投标人公章: (电子签章)\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分项报价表\n 序号\n 1\n 2\n 3\n 4\n 5\n 6\n 7\n 8\n\n 1\n 产品\n名称\n 品牌\n 规格\n型号\n 产地\n 交付期\n 数量\n 分项单价\n 分项总价\n\n 2\n  \n  \n  \n  \n  \n  \n  \n  \n\n 3\n  \n  \n  \n  \n  \n  \n  \n  \n\n 4\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n  \n\n\n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n\n\n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n\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n50\n\n\n\n投 标 函\n\n:\n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n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n2、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n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文件(如有),对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n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n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n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n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n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n\n投标人名称: (加盖CA电子公章)\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n地址:\n邮政编码:\n联系电话:\n日 期:\n\n\n\n关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n :\n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n\n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n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n 日期:\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n\n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n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n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n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n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n      单位地址:                                        \n      日期:                                        \n\n\n\n承诺书\n\n(招标人名称):\n我单位郑重承诺以下事项:\n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 )所提供的服务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n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n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4、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n5、我单位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n6、我单位承诺如果服务过程中未按上述要求履行,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n7.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n\n\n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n\n年月日\n\n\n\n\n商务偏离表\n 序号\n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n 有无偏离\n 偏离内容及原因\n\n 1\n 服务期限\n \n \n\n 2\n 服务地点\n \n \n\n 3\n 支付方式\n \n \n\n 4\n 投标货币\n \n \n\n 5\n ...\n \n \n\n\n\n注: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 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n\n\n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n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n日期:\n\n\n\n\n\n\n\n\n\n\n\n\n\n技术偏离表\n\n 序号\n 采购要求\n 投标响应\n 有无偏离\n 偏离内容及原因\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n注: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 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n\n\n\n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n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n日期:\n\n\n\n\n\n\n\n\n\n\n\n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n\n (采购单位名称):\n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n主要设备有: 。( 若有 )\n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n\n\n 声明人:(加盖CA电子公章)\n日期:______年月日\n\n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n\n\n\n\n\n\n\n\n\n\n\n\n\n\n\n中小企业声明函\n\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n1.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n2.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n……\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 \n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n日期:\n \n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n\n\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 \n(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n \n                 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n  日期:\n\n\n\n\n\n\n\n\n\n\n\n\n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业绩一览表\n\n 序号\n 项目名称\n 合同金额\n 实施时间\n 业主联系人\n 备 注\n\n 1\n \n \n \n \n \n\n 2\n \n \n \n \n \n\n 3\n \n \n \n \n \n\n 4\n \n \n \n \n \n\n 5\n \n \n \n \n \n\n 6\n \n \n \n \n \n\n 7\n \n \n \n \n \n\n 8\n \n \n \n \n \n\n 9\n \n \n \n \n \n\n 10\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n注:1、请供应商提供上述表格中业绩的合同(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不可缺)等证明资料。\n2、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n\n投标人公章:\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n日期:\n\n\n\n\n\n\n\n\n\n质疑函范本\n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n质疑供应商:\n地址:邮编:\n联系人:联系电话:\n授权代表:\n联系电话:\n地址: 邮编:\n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n质疑项目的名称:\n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n采购人名称:\n采购文件获取日期:\n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n质疑事项1:\n事实依据:\n\n法律依据:\n\n质疑事项2\n……\n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n请求:\n\n\n签字(签章): 公章: \n日期: \n\n\n\n\n质疑函制作说明:\n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n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n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n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n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n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n\n\nimage1.jpg\n\nimage2.wmf\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床陪护椅 床头柜 陪客椅 骨科牵引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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