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 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 磁刺激仪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2025)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 其他医疗设备

一、项目编号:临[2024]4013、4014号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20000(元)
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亭浦路50号3层-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
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
揽月
1
650000
LY-ED05

2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
磁刺激仪(磁振热治疗仪)
三维
1
270000
SW-3904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飞艇,汪胜宏,胡小玲,方锦(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江涛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
59.0
59.0
59.0
59.0
59.0
59.0
9.78
68.78

1
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
30.0
33.0
32.0
31.0
31.0
31.4
30.0
61.4

1
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
34.0
36.0
36.0
35.0
33.0
34.8
8.65
43.45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收费金额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8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交付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溪水北路2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732550
质疑联系人:蔡湘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819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大园路723号越秀星汇中心写字楼1幢3508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卓伟(15168471717)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1191、85105787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12.16发布稿】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docx1.7M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2.4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98.4K

【12.16发布稿】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docx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临[2024]4013、4014号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其他医疗设备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临[2024]4013、4014号)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0614:00:002025-01-0614: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920000(玖拾贰万元整)2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1040000(壹佰零肆万元整)3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300000(叁拾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临[2024]4013、4014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1-0614:0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符合2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临[2024]4013、4014号)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01-0614:00:002025-01-0614: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胡小玲)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临[2024]4013、4014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1.1技术1.1投标产品【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标注■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得12分,每一条负偏离扣4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1212.00.00.01.2技术1.2投标产品【一般技术要求】(未标注■号或▲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2)不满足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在38分的基础上,每一条负偏离扣2分;(3)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3838.028.024.02.1技术2.1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评价。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实质性优于采购要求(即正偏离)且对临床使用具有实际意义的,每条正偏离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正偏离情况应当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并对其具有的实际临床或科研意义进行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备注:投标产品技术存在负偏离的,视为不具备先进性,此项不得分。0-30.00.00.02.2技术2.2所投产品的市场使用情况评价: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所投产品(磁刺激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0-31.00.00.02.3技术2.3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设备使用周期内的运行、维护成本关系到设备采购的总体投入,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运行、维护成本说明(包括设备使用年限以及投标承诺的质保期后整机保修价格、主要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对其所投设备整体运行维护成本情况进行评价给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1.01.02.4技术2.4投标产品节能性、环保性评价:(1)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2)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0-20.00.00.03.1技术3.1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自身投标产品的情况,提出详细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3.2技术3.2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内容包括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3.3技术3.3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1.01.0合计合计合计0-7059.034.030.0专家(签名):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顾飞艇)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1.1技术1.1投标产品【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标注■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得12分,每一条负偏离扣4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1212.00.00.01.2技术1.2投标产品【一般技术要求】(未标注■号或▲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2)不满足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在38分的基础上,每一条负偏离扣2分;(3)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3838.028.024.02.1技术2.1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评价。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实质性优于采购要求(即正偏离)且对临床使用具有实际意义的,每条正偏离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正偏离情况应当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并对其具有的实际临床或科研意义进行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备注:投标产品技术存在负偏离的,视为不具备先进性,此项不得分。0-30.00.00.02.2技术2.2所投产品的市场使用情况评价: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所投产品(磁刺激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0-31.00.00.02.3技术2.3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设备使用周期内的运行、维护成本关系到设备采购的总体投入,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运行、维护成本说明(包括设备使用年限以及投标承诺的质保期后整机保修价格、主要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对其所投设备整体运行维护成本情况进行评价给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2.4技术2.4投标产品节能性、环保性评价:(1)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2)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0-20.00.00.03.1技术3.1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自身投标产品的情况,提出详细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3.2技术3.2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内容包括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3.3技术3.3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3.0合计合计合计0-7059.036.033.02/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江涛)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1.1技术1.1投标产品【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标注■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得12分,每一条负偏离扣4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1212.00.00.01.2技术1.2投标产品【一般技术要求】(未标注■号或▲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2)不满足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在38分的基础上,每一条负偏离扣2分;(3)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3838.028.024.02.1技术2.1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评价。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实质性优于采购要求(即正偏离)且对临床使用具有实际意义的,每条正偏离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正偏离情况应当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并对其具有的实际临床或科研意义进行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备注:投标产品技术存在负偏离的,视为不具备先进性,此项不得分。0-30.00.00.02.2技术2.2所投产品的市场使用情况评价: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所投产品(磁刺激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0-31.00.00.02.3技术2.3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设备使用周期内的运行、维护成本关系到设备采购的总体投入,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运行、维护成本说明(包括设备使用年限以及投标承诺的质保期后整机保修价格、主要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对其所投设备整体运行维护成本情况进行评价给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2.4技术2.4投标产品节能性、环保性评价:(1)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2)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0-20.00.00.03.1技术3.1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自身投标产品的情况,提出详细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3.2技术3.2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内容包括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3.3技术3.3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合计合计合计0-7059.036.032.03/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汪胜宏)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1.1技术1.1投标产品【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标注■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得12分,每一条负偏离扣4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1212.00.00.01.2技术1.2投标产品【一般技术要求】(未标注■号或▲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2)不满足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在38分的基础上,每一条负偏离扣2分;(3)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3838.028.024.02.1技术2.1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评价。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实质性优于采购要求(即正偏离)且对临床使用具有实际意义的,每条正偏离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正偏离情况应当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并对其具有的实际临床或科研意义进行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备注:投标产品技术存在负偏离的,视为不具备先进性,此项不得分。0-30.00.00.02.2技术2.2所投产品的市场使用情况评价: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所投产品(磁刺激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0-31.00.00.02.3技术2.3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设备使用周期内的运行、维护成本关系到设备采购的总体投入,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运行、维护成本说明(包括设备使用年限以及投标承诺的质保期后整机保修价格、主要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对其所投设备整体运行维护成本情况进行评价给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2.4技术2.4投标产品节能性、环保性评价:(1)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2)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0-20.00.00.03.1技术3.1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自身投标产品的情况,提出详细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3.2技术3.2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内容包括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1.01.03.3技术3.3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合计合计合计0-7059.035.031.04/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方锦)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1.1技术1.1投标产品【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标注■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得12分,每一条负偏离扣4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1212.00.00.01.2技术1.2投标产品【一般技术要求】(未标注■号或▲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2)不满足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在38分的基础上,每一条负偏离扣2分;(3)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0-3838.028.024.02.1技术2.1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评价。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实质性优于采购要求(即正偏离)且对临床使用具有实际意义的,每条正偏离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正偏离情况应当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并对其具有的实际临床或科研意义进行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备注:投标产品技术存在负偏离的,视为不具备先进性,此项不得分。0-30.00.00.02.2技术2.2所投产品的市场使用情况评价: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所投产品(磁刺激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0-31.00.00.02.3技术2.3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设备使用周期内的运行、维护成本关系到设备采购的总体投入,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运行、维护成本说明(包括设备使用年限以及投标承诺的质保期后整机保修价格、主要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对其所投设备整体运行维护成本情况进行评价给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1.02.02.4技术2.4投标产品节能性、环保性评价:(1)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2)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0-20.00.00.03.1技术3.1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自身投标产品的情况,提出详细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1.01.03.2技术3.2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内容包括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1.02.03.3技术3.3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0-32.02.02.0合计合计合计0-7059.033.031.05/5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临[2024]4013、4014号)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59.09.7868.781√3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300000元(叁拾万元整)31.430.0061.422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1040000元(壹佰零肆万元整)34.88.6543.45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1月10日1/1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标段编号:临[2024]4013、4014号标段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序号标项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11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总得分排名非第一名21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总得分排名非第一名备注:若标段废标,可对整个标段废标情况说明即可。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标段编号:临[2024]4013、4014号标段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序号标项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11杭州都阳贸易有限公司总得分排名非第一名21上海跃璟实业有限公司总得分排名非第一名备注:若标段废标,可对整个标段废标情况说明即可。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供应商: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二、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的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临[2024]4013、4014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湖南揽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68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磁刺激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三维医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3人,营业收入为1256万元,资产总额为16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上海瑞懿鑫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6日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CTZB成成具--三/J标T标DTENDERINGCHENGTAO成成具标三J-T-标/DTENDERINGCHENGTAO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临[2024]4013、4014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交易方式:电子交易(政府采购云平台)采 购 人: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8-三、投标-19-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25-五、评标-26-六、定标-27-七、合同授予-27-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9-九、验收-29-十、其他-30-第三章采购需求-31-一、项目概述-31-二、采购标的清单-31-三、技术要求-31-四、商务要求-34-五、特别说明与规定-35-第四章评标办法-36-评标办法前附表-36-一、评标方法-39-二、评标标准-39-三、评标程序-39-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类)-46-第一部分合同书-46-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5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56-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8-第一部分“资格文件”格式范例-59-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范例-63-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格式范例-81-第七章附件-8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临[2024]4013、4014号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50000最高限价(元):10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预留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10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所需的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包括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1台),磁刺激仪(1台),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即合同总金额的28%);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1月06日14: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VxHig8CO0YtMHye1RnpmaQ==&utm=web-micro-app-back-front.6da13629.0.0.fe23aab081ec11ef889effab3c2cc378(发布时间:2023-03-26)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m//o1vdx/qtmrvQBdxFkeg==&utm=web-micro-app-back-(发布时间:2023-03-2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0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应当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溪水北路2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方锦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732550质疑联系人:蔡湘军质疑联系方式:0571-63819897(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安区大园路723号越秀星汇中心写字楼1幢3508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卓伟(15168471717)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1191、85105787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0571-89541600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号内容本项目特别约定1.3.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磁刺激仪1.3.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1)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属于工业 行业;(2)磁刺激仪,属于工业 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1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理由: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允许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1.6.1.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1.6.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备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8第(2)、(3)项,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8第(4)项。1.6.5.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3.2.1.1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___/__,地点:___/__,联系人:___/__,联系方式:___/__。3.2.2.1开标前答疑会☑A不组织。☐B组织,时间:___/__,地点:___/__,联系人:___/__,联系方式:___/__。3.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章第3.5.1款。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提供。3.6.1投标报价(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10.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时间和签收人(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大园路723号越秀星汇中心写字楼1幢3508室;(2)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董卓伟(联系电话:1516847171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3.14.1投标样品☑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具体规定如下:(1)样品:___/_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___/__;(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__/__;检测内容:___/__。(5)提供样品的时间:___/__;地点:___/__;联系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15.1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具体规定如下:(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因技术原因无法完成政采云平台演示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以实现在线讲解演示)方式二:评审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___/__,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10.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或金额(1)支付方:中标人;(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收费金额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3)缴纳时间:采购结果发布后5日内一次性缴纳(4)收取账户: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户名),33050161735200000623(帐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支行(开户行)(5)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不接受现金)(6)特别说明: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验收不予通过。10.2.1重要提醒(1)本表内容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容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表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约定不一致,以本表的约定为准。(2)招标文件中所有加粗、加下划线及斜体的条款提请各供应商重点注意,因误读、漏读、错读招标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是供应商自身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0.2.2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0.2.2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了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0.2.2特别说明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临[2024]4013、4014号)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第七章附件5)。1.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7特殊符号定义与说明(1)标注“▲”号的内容: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标注“☑”号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标注“☐”号的内容: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4)标注“★”号的产品:系指本项目的“核心产品”;(5)标注“■”号的内容:系指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重要参数”。1.2.8其他定义(1)“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复制件”是指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产品制造商”系指拥有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1.3项目属性、核心产品和采购标的对应行业1.3.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详见《须知前附表》。1.3.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须知前附表》。1.4联合体投标1.4.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格式见第七章附件6),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未提交有效的《联合协议》的联合体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应当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或分别提供各自签、章);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可以由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载明的牵头人(主办方)按规定进行签、章,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签、章的,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牵头人(主办方)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1.5分包1.5.1是否同意分包:详见《须知前附表》。《须知前附表》中声明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5.2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5.3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1进口产品采购管理1.6.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6.1.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须知前附表》。《须知前附表》已明确说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没有明确说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一律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6.2支持绿色发展1.6.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本项目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详见《须知前附表》。1.6.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1.6.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1.6.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1.6.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6.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6.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全部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全部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6.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七章附件4)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6.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6.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4支持创新发展1.6.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6.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6.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1.6.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6.5.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详见《须知前附表》。1.6.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1.7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1.7.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7.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1.7.3供应商质疑1.7.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7.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第七章附件2。1.7.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7.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1.7.3.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1.7.4供应商投诉1.7.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1.7.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7.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7.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7.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第七章附件3。1.7.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2.1招标文件的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七章附件2.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3.1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3.2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3.2.1现场考察3.2.1.1现场考察时间、地点、联系人:详见《须知前附表》。3.2.1.2《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将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此外其他任何时间采购人不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工作。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应当自觉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供应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2.2开标前答疑会3.2.2.1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详见《须知前附表》。3.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4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下表所列清单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1资格文件序号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格式范例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提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提供1-2▲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7〕提供1-3▲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1-4▲联合体投标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格式见第七章附件5](提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供联合协议,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政采云平台材料上传时,上传全空白页面即可)。提供备注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5.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格式范例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2▲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4▲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第七章附件7](提示:投标人拟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投标无效;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提供2-5▲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6▲投标标的清单[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7▲投标产品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2-8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如有,格式自拟,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1)▲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2)▲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3)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资料(例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官方技术资料、彩页、产品涉及的国家相关认证材料或许可材料或检验报告等)[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名]/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4)投标产品市场使用情况说明表[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5)投标产品的整体后期运行维护成本说明[格式见第六章]提供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6)投标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提示: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目录见本章第2.2.1款。/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7)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制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名]/2-9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8)技术、服务方案①投标产品安装调试方案;②配套的机房屏蔽和改造方案③投标产品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④投标产品售后服务方案;⑤其他。提供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提供备注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5.3报价文件序号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格式范例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章]提供3-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提供3-3报价情况说明(提示: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投标无效)提供备注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3.6投标报价3.6.1投标报价:详见《须知前附表》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3.7.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7.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8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3.8.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或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提供而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8.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3.9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3.9.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9.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9.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10备份投标文件3.10.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和签收人:详见《须知前附表》。3.10.2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3.10.3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或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10.4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3.10.5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0.6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11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限制3.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3.1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3.11.3▲存在以下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3.12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2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3.13投标有效期3.1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3.13.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13.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3.14投标样品3.14.1投标样品的名称、数量、制作标准、检测报告要求、送达时间、送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须知前附表》。3.15方案讲解演示3.15.1方案讲解演示的组织与方式:详见《须知前附表》。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4.1开标4.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1.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4.1.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2资格审查4.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4.2.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并不再将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4.2.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4.2.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4.3信用信息查询4.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4.3.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4.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3.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与标准》。六、定标6.1确定中标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6.2中标通知与采购结果公告6.2.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纸质中标通知书可邮寄),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6.2.2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6.2.3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2.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7.1合同的签订7.1.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1.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1.3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7.1.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7.1.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7.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7.3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8.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8.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九、验收9.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十、其他10.1采购代理服务费10.1.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中标人10.1.2收取标准或金额:详见《须知前附表》10.1.3缴纳时间:采购结果发布后5日内,一次性缴纳10.1.4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不接受现金)10.1.5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予以考虑;(2)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验收不予通过。10.1.6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0.2其他10.2.1重要提醒:详见《须知前附表》10.2.2特别说明:详见《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所需的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包括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1台),磁刺激仪(1台),合同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所需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临时仓储、安装(含辅材辅料)、调试、验收配合、第三方检测(若需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伴随的其他一切内容。各供应商应根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服务和商务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力,提出最佳投标方案参与投标。二、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1★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1台1050000不允许2★磁刺激仪1台1050000不允许备注:标注★的产品为本项目核心产品。三、技术要求序号采购要求一基本要求1.1采购内容、数量: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设备(包括: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1台,磁刺激仪1台)二产品组成及技术要求(一)★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1台)1.1工作波类型: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LIPUS)(证明材料: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证明)。■1.2【重要参数或功能要求】适用范围:缓解轻、中度勃起功能障碍和由前列腺炎引起的前列腺痛、排尿困难症状(证明材料: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证明文件)。1.3主机探头插口:≥2个。1.4配置两个1.0MHz和一个1.7MHz共三个治疗头。1.5更换治疗头时主机可自动识别匹配,实现勃起功能障碍和前列腺炎两种不同适应症的自动切换。1.6治疗头工作模式:脉冲模式、非循环水控模式。1.71.7MHZ治疗探头可直接启动和调节功率。1.8主机能实现三种工作模式(即ED模式、CP模式和ED/CP模式)的切换,A/B双通道声强和治疗时间的调节,用户通过点击触摸屏调节相关治疗参数或启停设备。1.9波形:调幅波;波形描述:基波为正弦波,调制波为方波。1.10波束类型:准直型。1.11绝对最大有效声强≦3W/cm²。1.12最大波束不均匀性系数≦8.0。■1.13【重要参数或功能要求】超声工作频率 a) 1.7MHz治疗头:超声工作频率为1.7MHz ,误差为±10%。 b) 1.0MHz治疗头:超声工作频率为1.0MHz ,误差为±10%。(证明材料: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证明文件)。1.14额定输出功率 a) 1.7MHz治疗头:有效输出功率:≦7.5W ,误差为±20%。 b) 1.0MHz治疗头:有效输出功率:≦15W ,误差为±20%。■1.15【重要参数或功能要求】治疗头声强:a) 1.7MHz治疗头声强范围为:0.125W/cm2-1.25W/cm2,10档可调;b) 1.0MHz治疗头声强范围为:0.25W/cm2-2.5W/cm2,10档可调;(证明材料: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证明文件)。1.16治疗头其他参数a) 1.7MHz治疗头:调制波形的脉冲持续时间:6.5ms;脉冲重复周期:10ms;占空比:65%;时间最大输出功率与输出功率的比值是 1.53。b) 1.0MHz治疗头:调制波形的脉冲持续时间:3ms;脉冲重复周期:10ms;占空比:30%;时间最大输出功率与输出功率的比值是 3.33。1.17连续工作时间≧6h,治疗时间:0min—30min,6档可调。 治疗时间误差:<10min,误差为设定值的±10%; >10min,误差为±1min。1.18治疗探头有效辐射面积为:6cm²1.19治疗探头无时间或治疗数量倒记数的设置装置,不限定使用时间和使用次数(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磁刺激仪(1台)2.1治疗头内部可旋转,振动强度0-3级可调(0级时不振动)。2.2治疗头外表剩磁最大感应强度≥80mT且≤200mT(证明材料: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证明文件)。2.3增效磁块腰带外表最大磁感应强度≥60mT;且≤200mT(证明材料: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证明文件)。2.4温控范围38℃-50℃可调,误差±10%(证明材料: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证明文件)。2.5当治疗头表面温度超过65℃时,非自动复位热断路器将自动熔断。2.6治疗时间30-60min可调,误差±10%。2.7作用区域的磁场强度的分布(作用区域的磁场强度标准测试点以1cm为步进测量)。2.8安全范围:环境中磁场强度限值0.5mT,在探头的表面7cm外为安全范围。2.9热疗功能:治疗头温度可连续调节到50℃。2.10旋转磁疗功能:该功能(称为体内动磁功能)与设置于体外脐孔与耻骨联合下1/3处的增效磁块(称为体外静磁功能)相结合共同作用于前列腺腺体。2.11提供的探头尖端有小孔,可加药,提供探头图片。四、商务要求序号内容招标要求1▲交付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3安装调试(1)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制造商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2)本项目所有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工作(含机房屏蔽、机房改造、系统接入)及配件辅材均由中标人负责,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4验收(1)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在中标供应商项目实施完毕,经自验合格,提交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2)▲验收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合同全部约定。(3)其他要求见合同。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制造商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6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功能、操作、日常维护、一般故障处理、设备管理等内容,直至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操作为止。培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培训方案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要求技术培训方案清晰、明确、内容完整且具有可行性。7▲质保期2年(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售后服务(1)委派具备专业技术水平的售后服务人员、机构。(2)严格执行原厂售后服务技术标准,质保期内开机率须达到95%(除非特殊声明,按365天计),否则,每超过一天保修期相应延长10天。质保期每季提供巡检维护一次并出具报告,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维修配件费,不收人工费。(3)接采购人维修通知后1小时响应,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实施维修。单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2天,否则做相应的补偿。零配件按市场最底价供应,设备停产后仍保证八年的供应。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信息和临床应用的资料。备注: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后的服务计划或建议,明确收费事项及标准,保修后免费维修。五、特别说明与规定5.1本项目单独1个标项,标项是最小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发起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当完整、明确的逐条对照招标要求作出投标响应,投标响应缺项按负偏离认定;投标响应前后矛盾导致评标委员会有疑问的,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响应”作负偏离处理。5.2采购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的投标无效;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不满足的按评分办法规定进行评分(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5.3产品使用周期内的维护成本关系到产品采购的总体投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维护成本说明(包括设备使用年限以及投标承诺的质保期后保修价格、主要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5.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原厂全新正品,来源合法,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应有完整包装,随机技术、服务性资料和软件齐全。5.5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合法经销商,能够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售后服务;▲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当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明。5.6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任何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5.7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国家有强制标准的,均应当符合强制标准要求,否则投标无效;没有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国家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8设备的各项要求(品牌、型号、配置)应与中标供应商投标承诺为准,不得擅自更改。投标人须对采购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内容评标标准分值(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1投标产品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1投标产品【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标注■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得12分,每一条负偏离扣4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12客观分1投标产品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2投标产品【一般技术要求】(未标注■号或▲号的技术要求项)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2)不满足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在38分的基础上,每一条负偏离扣2分;(3)此项评分最高得38分,最低得0分。备注:(1)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意对照采购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材料(如有)。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为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38客观分2投标产品质量评价2.1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评价。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实质性优于采购要求(即正偏离)且对临床使用具有实际意义的,每条正偏离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正偏离情况应当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并对其具有的实际临床或科研意义进行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备注:投标产品技术存在负偏离的,视为不具备先进性,此项不得分。3客观分2投标产品质量评价2.2所投产品的市场使用情况评价: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所投产品(磁刺激仪,同型号)具有成功销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5分。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客观分2投标产品质量评价2.3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设备使用周期内的运行、维护成本关系到设备采购的总体投入,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运行、维护成本说明(包括设备使用年限以及投标承诺的质保期后整机保修价格、主要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对其所投设备整体运行维护成本情况进行评价给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后期整体运行、维护成本合理性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2投标产品质量评价2.4投标产品节能性、环保性评价:(1)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2)投标产品取得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2客观分3投标技术、服务方案评价3.1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自身投标产品的情况,提出详细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3投标技术、服务方案评价3.2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内容包括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培训方案与承诺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3投标技术、服务方案评价3.3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为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出详细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进行评价给分(3分、2分、1分、0分)。3主观分5报价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备注:(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合计10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1评标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备注: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3.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3.5.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进行的,可以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进行)。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参与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上传投标文件的计算机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投标文件出现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③联系人相同,或手机号相同,或上传投标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或投标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7)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2)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废标4.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5重新开展采购4.5.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上述(1)~(4)规定处理。4.6评审特殊情况处理(如有)4.6.1评标结果修改评审报告签署前,评审结果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4.6.2重新评审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将书面报告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7串通投标的认定4.7.1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4.7.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8投标人违法等重大事项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将《投标文件》、《询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1)未如实提供债权债务、重大违法记录、利害关系等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2)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4)其他严重干扰招投标秩序的行为的。4.9评审中合格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若某个标项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类)合同编号:临[2024]4013、4014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甲 方: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 乙 方:(中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 订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__以_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对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临[2024]4013、4014号)进行了采购。经__(相关评定主体名称)__评定,_(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__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__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__(以下简称:甲方)和_(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2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3货物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0%】;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0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__合同专用条款__;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__合同专用条款__;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__合同专用条款__。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__合同专用条款__;1.7.2交付地点:__合同专用条款__;1.7.3交付方式:__合同专用条款__。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功能男性疾病诊断治疗工作站 低强度脉冲式超声仪 磁刺激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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