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2025)
一、项目编号:[350582]FJDL[GK]2024008-1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林地优化布局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九堡街道德胜东路3311号
2,092,000.00元
91.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其他林业服务):
服务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林业服务
其他林业服务
1、资料收集:对接园林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收集各类相关资料和矢量数据,为数据分析做基础支撑。2、数据分析: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土“三调”和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数据,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关于明确林地管理边界的要求,提取符合要求的需优化或调整图斑。3、内业预判,制作底图:根据符合要求的优化或调整图斑,结合基本农田、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国有林场及公益林范围等,选取需优化或调整图斑,预判林地储备库,制作调查核实底图。4、开展调查核实:通过与乡镇对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根据林地保有量指标,明确林地总量,确定调整的林地图斑及造林方案。5、编制实施方案。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明确适宜布局优化调整的范围、拟调整林地图斑、补充林地库造林模式分析、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等。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具体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工作时限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具体以合同期限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需调整服务期限,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项
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服务期满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
2,092,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雅茹
评审专家:
翁斌 、 陈孝文 、 林晴 、 洪明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按0.8%。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 其他林业服务:2.37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地址:晋江市新华街180号
联系方式:0595-856357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带路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迎宾路572号
联系方式:0595-82952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工/林工
电话:0595-82952929
福建带路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3日
相关附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pdf
二-2证明材料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资格审查的1.3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二-2-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二-2-1、二-2-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12100000470085248M,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海平联系地址和电话: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0571-810696220571-81069622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1月8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