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 教学仪器中标结果公示(重庆理工大学2025)



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CQS24A0452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月13日

一、项目号:
CQS24A04523 采购执行编号:
2024-12-025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创世蓝天教具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8568号好景山庄4栋2单元105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 6,478,0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批
6,478,08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刘炜,孟传维,周小波,钟景胜,陈哲明(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56659.71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长春市创世蓝天教具开发有限公司
30.00
52.5
14
96.50
1

重庆向心力科技有限公司
29.39
50
8.4
87.79
2

重庆南拓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29.36
40.5
8.6
78.46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理工大学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56034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 69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龚老师、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62501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2号贝蒙盘古7栋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983195925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标的信息.jpg

【定稿】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招标文件.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

品目
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17:35

评审专家名单
包1:刘炜,孟传维,周小波,钟景胜,陈哲明(采购方代表)

总中标金额
¥647.8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3983195925

采购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 69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3-62560345

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2号贝蒙盘古7栋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3-67625016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定稿】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招标文件.doc

附件3
主要标的信息.jpg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单位:元合计智能网联无人自动1驾驶整车实训教学系统西部清研、QY-MV-R-02西部智联清研信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国重庆3套728760.002186280.00智能平行易飒科技、易飒(广州)广东2驾驶座舱EISA-UPFV-HMOS智能科技有广州实训系统限公司6套715300.004291800.00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教教学平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艳任中的中小企业、签订蜡误工未找到图形项国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网联无人自动驾驶整车实训教学系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西部智联清研信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2010万元,资产总额为8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智能平行驾驶座舱实训系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易飒(广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703.9万元,资产总额为314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田期:2025年1月13日—29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A04523采购执行编号:2024-12-0255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采购人:重庆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7-※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7-※二、报价要求-17-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8-※四、付款方式-19-五、违约责任-19-六、知识产权-19-七、培训-19-八、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9-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9-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0-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0-二、评标方法-21-三、评标标准-21-四、无效投标条款-24-五、废标条款-2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5-一、投标人-25-二、招标文件-25-三、投标文件-25-四、开标-27-五、评标-27-六、定标-27-七、中标-2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9-十、交易服务费-30-十一、签订合同-30-十二、项目验收-31-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2-一、合同主要条款-3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5-一、经济文件-36-二、技术(质量)文件-38-三、商务文件-41-四、其他-44-五、资格文件-5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理工大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669101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669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有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2.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905485474@qq.com(邮箱)登记。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60509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2账号6232813760001795177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理工大学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2560345技术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983195925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龚老师、郑老师座机:023-67625016电话:1580230051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2号贝蒙盘古7栋40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智能网联无人自动驾驶整车实训教学系统3/套2智能平行驾驶座舱实训系统6/套注:以上设备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1智能网联无人自动驾驶整车实训教学系统一、基本要求:智能网联无人自动驾驶整车,要求采用车规级线控设计的底盘,配备多种传感器,包括激光雷达、摄像头、高精度组合惯导和超声波雷达等,能够实现车辆遥控、定位、感知、预测、规划、循迹、避障和告警等功能。需能够支持开放车辆底层线控协议,上位机提供开放操作端口,各自动驾驶模块支持二次开发及调试,并提供包含感知、融合、规划和控制等模块的二次开发例程。车辆还应支持遥控模式下的控制与地图制作,支持载物箱体快速定制上装适配,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测试运营需求。※1.整车结构为一体化非承载式车身(需提供照片证明 )。2.支持两种车辆驾驶模式:遥控驾驶模式、自动驾驶模式;3.能够实现导航定位、障碍物感知、轨迹预测、全局路径规划、决策和运动规划、车辆控制、主动避障、紧急制动、循迹等自动驾驶功能;4.提供至少1个激光雷达算感知算法程序现场演示;5.提供至少1个视觉融合感知算法程序对行驶中的车辆进行分类识别现场演示;6.提供至少1个无人车地图制作及编辑程序现场演示;▲7.为保证安全,无人车底盘需使用磷酸锂电池带can通讯 (以U盘形式提供电池保护视频证明与文字说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频需现场进行展示);▲8.VCU具备底盘控制节点在线检测:如车辆驱动器、EPS、EHB、BMS、遥控器、遥控器开关机状态实时检测;VCU根据不同状态实时控制车辆停车、降功率、报警等车辆故障响应(以U盘形式提供实车视频证明,并现场进行展示);无人车需具备多种安全防护方案确保车辆遥控以及行人安全;※9.支持根据需求安装快递箱体或者送件箱体。(需提供箱体设计图)。二、二次开发要求1.提供自动驾驶整套应用,自动驾驶运行(低速情况下的循迹避障等);※2.开放车辆底层线控协议,上位机开放操作端口;(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自动驾驶各模块提供二次开发及调试功能,并提供二次开发例程,例程需包含:感知、融合、规划、控制且例程数量不低于4个(需提供例程运行视频进行演示和例程的源代码现场展示);4.提供现场调试部署技术支持。三、技术参数要求(一)车辆本身1.尺寸(长×宽×高):大于1800×1000×1500 mm;2.垂直负载≥ 500kg;3.轴距:≥1000mm;4.轮距:≥800mm;5.最大车速:≥14km/h;6.满载最大爬坡:≥20%;7.底盘最小转弯半径:≤2.6m (以U盘形式提供实车测试视频与照片证明,并现场进行展示)8.离地间隙≥100mm;9.涉⽔深度≥100mm;10.额定电压≥48V;11.额定功率:≥2000W。(二)激光雷达1.数量≥3台;2.机械激光雷达线数≥32线,固态激光雷达等效线数≥64线;3.防护等级≥IP67;4.机械激光雷达测距≥150m(110m@10% NIST);5.机械激光雷达水平视场角度满足360°全覆盖;6.固态激光雷达水平视场角度≥180°。(三)摄像头1.数量≥1个;2.像素≥1280×800;3.视场角支持:D(72°)/H(59.4°)/V(36°);4.防护等级≥IP67。(四)无人驾驶计算单元1.支持最新Intel® Skylake-S/Kabylake-S处理器,双DDR4 2133MHz内存;2.支持接口数量不少于3*网口,4*POE,6*USB3.0,2*Mini PCIe和1*M.2内置扩展;3.无线网络支持双4G及WiFi/BT和GPS无线通讯;4.存储支持1*mSATA,1*M.2和1个2.5寸SATA盘三存储。(五)组合惯导1.支持六系统多频接收;2.水平定位精度(RMS)满足单点 1.5 m,RTK 1 cm + 1 ppm;3.初始化时间≤10s;4.初始化可靠性>99.9%;5.首次定位时间满足冷启动≤60 s,温启动≤40s;▲6.GNSS高精度定位芯片须通过车规级认证(需提供组合惯导产品制造商的SGS一致性认证报告)。(六)超声波雷达1.数量≥6个;2.探测距离满足20cm~300cm;3.防护等级≥IP67。(七)交换机1.数量≥1;2.电口数量≥8,10/100/1000Base-T。2智能平行驾驶座舱实训系统一、产品组成该系统整体包含HarmonyOS鸿蒙多模态交互智能座舱实验平台、HarmonyOS鸿蒙多模态交互智能座舱实验台架, 、智能座舱教学实验箱,鸿蒙系统板四个部分,具备多模态识别和开发等功能,同时能体验多种场景的测试、应用等,能够满足老师和学生智能网联座舱相关的实验教学和科研需要。1、HarmonyOS鸿蒙多模态交互智能座舱实验平台1.1、平台总体要求该产品基于HarmonyOS操作系统,融合了产业端前沿的多模态识别、语音识别、手势识别、人脸识别、电子外后视镜技术;支持学生围绕智能车机、多模态交互、跨设备互联、语音助理、人脸迎宾、智能座椅、DMS、OMS等多种座舱场景进行装调、测试、诊断、技术应用等实验;提供二次开发接口,支持二次开发与科研实践。产品满足“硬件装调测试—软件调试测试—软件开发”三阶需求,融合HCIA-HarmonyOS认证要求(Application Developer)。1.2平台组成要求包含不限于中控输出设备、仪表输出设备、整机接口、视觉传感器、麦克风阵列、扬声器、车身域控制器 、智能座舱域控制器、一体机、中控控制器、仪表控制器、氛围灯、汽车智能座椅、座舱方向盘套装、电子外后视镜及其配套软件。1.3主要硬件技术要求 1.3.1中控输出设备1)屏幕尺寸:≥15.6寸2)分辨率:≥1920*1080分辨率3)USB接口:≥1*USB2.04)视频接口:≥1*HDMI5)电源接口:≥1*DC5.5-2.5母头接口6)串行接口:≥1*COM口7)工作温度:-10℃~+60℃8)储存温度:-20℃~+60℃1.3.2仪表输出设备1)面板尺寸:≥12.3寸2)分辨率:≥1920*7202)工作温度:-30℃~+85℃4)存储温度:-30℃~+85℃1.3.3视觉传感器1)速度:≥30帧/秒2)鱼眼镜头:≥120°3)工作电压: ≥5V4)工作电流:约100-120mA5)使用分辨率:≥1920*720p1.3.4麦克风阵列1)指向特性:全指向2)输出阻抗:≥1.5欧姆3)收音距离:≥3米4)传感器:电容5)插头类型:≥3.5mm插头1.3.5扬声器1)输出功率:≥5W2)阻值:≥8欧姆1.3.6车身域控制器 1)主频:≥168MHz2)电源优化:支持标准降压、共模线圈处理3)输入输出:12路光耦隔离输入,4路NPN输出1.3.7智能座舱域控制器1)GPU:相当于或优于 3050TI2)CPU:相当于或优于 Cortex-A78AE3)内存:≥32GB LPDDR54)储存:≥64GB1.3.8一体机1)电源输入:≥DC12V-36V2)功耗:≥18W1.3.9中控控制器1)CPU: 相当于或优于 Cortex-A55 2)GPU:相当于或优于 Mail-G52 3)算力:≥0.8 TOPS INT84)内存:≥2GB PDRR45)存储:≥32GB1.3.10仪表控制器1)CPU: 相当于或优于 Cortex-A55 2)GPU:相当于或优于 Mail-G52 3)算力:≥0.8 TOPS INT84)内存:≥2GB PDRR45)存储:≥32GB1.3.11氛围灯1)RGB颜色及亮度:可调2)通信接口:RS4851.3.12汽车智能座椅(1)供电电压:≥12V供电(2)支持按键和总线控制座椅水平两向移动(3)支持按键和总线控制座椅靠背两向摆动(4)通讯接口:≥CAN*1(5)过压/欠压保护1.3.13座舱方向盘套装1)硬件类别:包含方向盘、油门、刹车、档位2)硬件配置:方向盘可旋转角度≥900°1.3.14电子外后视镜1)分辨率:≥1920*10802)支持曝光补偿3)支持运动检测4)显示屏类型:IPS5)自动曝光补偿6)支持锐度设定7)支持白平衡设定8)支持图像色彩设定9)工作温度:-20℃~+70℃1.3.15外观尺寸 整体尺寸:≥2563mm*1551mm*1175mm1.4功能要求 1.4.1座舱人工智能交互系统1)语音助理功能,系统支持离线语音唤醒、离线语音识别、双音区识别;识别语言支持中文;支持对车身氛围灯、车身座椅的语音控制2)人脸迎宾功能,系统支持通过可视化界面实现人脸录入、人脸与座椅记忆位置的绑定;实现基于人脸识别技术智能调节座椅位置▲3)手势识别功能,系统支持检测手部关键特征点≥21个;支持识别不少于10种手势识别;支持对车身氛围灯、车身座椅的手势控制(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驾驶员监测系统DMS功能,系统支持检测脸部关键特征点≥68个支持驾驶员疲劳驾驶行为(打哈欠)检测及响应、驾驶员注意力分散行为(打电话、喝水)检测及响应(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乘客监测系统OMS功能,系统支持乘客人体目标检测及响应,生命体遗留辅助提醒6)多模态交互功能,系统支持“离线语音+手势”的多模态识别及响应,支持通过多模态形式对车身氛围灯、车身座椅进行控制1.4.2 HarmonyOS中控系统1)内置天气应用、音乐应用、地图应用、设置应用▲2)支持进行城市增删管理、城市天气实时查询(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支持进行位置显示与地图导航4)支持对座椅、氛围灯、声音、AI交互(语音助理、人脸迎宾、手势控制、DMS、OMS、多模态交互)、OTA进行设置1.4.3 HarmonyOS仪表系统▲1)支持驻车状态HMI、驾驶状态HMI两种仪表HMI(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驻车状态下,显示车速、挡位、安全带状态、行驶时间、行驶里程、当前时间等信息(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驾驶状态下,显示ADAS状态或导航跨设备状态(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4电子外后视镜1)支持防雨防雾、高清夜视、强光抑制、屏幕触摸、倒车辅助、盲区检测、亮度自动调节、角度缩放、弱光补光2)支持正常视野模式与倒车模式1.4.5抬头显示系统1)支持抬头显示功能调试;可设置HUD为正常模式、全亮模式、全暗模式或手动模式2)支持显示左转向灯、右转向灯、近光灯、主车门、副车门、后备箱、车速、电量、挡位、ready状态,驻车状态(现场提供演示视频)1.4.6智能座椅1)支持对智能座椅位置(前后位置、靠背位置)进行四向调节,调节方式支持线性调节、手动按钮调节2)支持上报智能座椅位置状态数据(含座椅移动距离、靠背夹角)▲1.4.7跨设备互联(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支持将中控屏“导航”应用、“音乐”应用跨设备流转到仪表屏幕2)支持从“中控屏”结束跨设备流转1.4.8OTA与远程管理软件1)OTA支持更新包检测、在线OTA升级2)支持通过远程终端进行车身设备控制与车辆信息获取1.4.9可视化测试软件1)软件进行偏移测试;点击开始测试后,中控显示屏随机生成白色方块,点击后在随机位置再次生成白色方块,共生成10个方块进行10次点击,测试完成后可查看测试结果(现场提供演示视频)2)软件能进行HUD测试,包括正常显示、全亮测试、手动测试3)软件能进行座椅测试,主驾/副驾座椅四向调节测试4)软件能进行摄像头测试5)软件能进行音频测试,麦克风测试、扬声器测试1.4.10交互编程调试1)集成鸿蒙开发环境,支持进行鸿蒙应用的开发、调试、测试等2)集成AI开发环境,支持进行AI应用的开发、调试、测试等11.故障诊断软件1)软件可通过可视化界面进行故障设置与故障清除;故障清除功能支持单个故障清除、全部故障清除2)软件可对中控显示屏、组合仪表、HUD、氛围灯、视觉传感器、麦克风、扬声器、电子后视镜进行电源类故障(正极断路、负极断路、正负极同时断路)的设置与清除;软件可对智能座椅、HUD进行通信类故障(总线CAN-L故障、总线CAN-H故障)的设置与清除1.5其他 配套其他资料:配套产品操作说明书。2、智能座舱教学实验箱2.1实验箱产品总体要求该产品主要基于视觉传感器的功能开发设计,并配套工控机和麦克风等硬件设施,能够满足基于视觉传感器的人脸识别、手势交互等内容开发和测试的教学及实验。2.2实验箱产品组成要求产品主要组成包括视觉传感器、工控机、麦克风、显示屏等。2.3实验箱主要硬件技术参数2.3.1视觉传感器1)最大速度:≥30帧/秒2)工作电压:≥5V3)工作电流:约100-120mA4)使用分辨率:≥1920×1080P5)工作温度:-40~+70℃2.3.2工控机1)处理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i7-4578u2)内存:≥8GB DDR3 RAM3)存储:≥512G4)≥4×USB3.0接口,≥4×USB2.0接口5)≥2×RJ45千兆网口6)≥6×COM接口7)≥2×HDMI接口8)自带WIFI网卡 9)电源电压:12V 直流输入2.3.3麦克风1)指向特性:全指向2)输出阻抗:1.5欧姆以下3)灵敏度:-40dB+/-3dB4)收音距离:≥3米5)传感器:电容6)插头类型:≥3.5mm插头7)线长:≥1.5m2.3.4显示屏 屏幕尺寸:≥11.6寸2.3.5整体尺寸:≥400*600*200mm2.4教学实验功能2.4.1车载语音交互系统开发与测试1)系统支持语音交互控制功能开发,通过开发可识别到用户的语音指令,并对语音识别结果进行测试2)系统在联网状态下支持录音、音频处理、语音识别3)系统支持语音识别关键函数的功能开发与测试2.4.2手势识别系统开发▲1)软件支持手势交互功能,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能够识别手部的21个关键点信息(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软件支持不少于10种的静态手势识别以及不少于3种的动态手势识别。(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手势识别系统包含开发任务,支持手势识别关键函数的功能开发与测试(提供功能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3驾驶员注意力及疲劳检测系统开发1)软件支持驾驶员监控系统(DMS)功能,开启后,可实时检测驾驶员状态,当检测到驾驶员出现疲劳驾驶时,播放语音提醒驾驶员(现场提供演示视频)2)驾驶员监控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识别人脸,并捕捉到人脸的68个关键点,随后基于关键点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打哈欠,从而完成驾驶员监控功能包含开发任务,支持DMS关键函数的功能开发与测试3)软件支持一键还原,编程完成后可以在本系统上进行车外测试,测试通过后将代码烧写到智能座舱测试平台,继续进行后续功能调试与测试。3、鸿蒙系统板3.1系统板概述鸿蒙系统板是⼀款基于 RK3568 的工控主板和开发板。RK3568 采用22nm先进工艺制程,四核A55CPU,主频高达 2.0GHz,支持高达 8GB 高速 LPDDR4,1T算力NPU,4K H.265/H264 硬解码;具有丰富的视频输 出接口(HDMI2.0/eDP1.3/MIPI/LVDS),高速通信接口(千兆网/PCIE/SATA/USB3.0),工业互联接口(CAN/串口)。HCPAD-100 V1.0 可作为 RK3568 开发评估板,也普遍适用于各种智慧显示终端产品、视频类终端产品、工业自动化终端产品和边缘计算网关类产品。应用可覆盖边缘计算、⼈工智能、工业 HMI、工业网关、智慧医疗、自助终端、智能零售、能源电⼒等行业。3.2系统板产品特点3.2.1国产工业级四核 A55 高性能处理器,安兔兔跑分 11W+3.2.2支持 2G/4G/8GB 高速 LPDDR4,速率高达 1600Mbps3.2.3 1T算⼒NPU,支持 INT8/INT16,支持 TensorFlow/MXNet/PyTorch/Caffe3.2.4框架 4K H.265/H.264 视频解码3.2.5 HDMI2.0支持4K@60Hz或1080P@120Hz3.2.6 eDP 1.3支持2560x1600@60Hz3.2.7两路 4-Lane MIPI-DSI,支持到1080P@60Hz3.2.8双通道LVDS,支持到1080P@60Hz大屏幕3.2.9多屏异显支持3.2.10两路独立的千兆以太网口,支持 WAN 口+LAN 口双 IP3.2.115G/4G/WIFI 蓝牙无线通信3.2.12板载 2 路 USB3.0,7 路 USB2.0,支持 SATA 硬盘3.2.13 2 路 CAN 和 5 路串口(RS232/RS485)3.2.14整体尺寸≥200*100mm3.3系统板主要技术参数3.3.1 SOC:RockChip RK35683.3.2 CPU:四核 64 位 Cortex-A55 处理器,22nm 先进工艺,主频最高2.0GHz3.3.3 GPU:1)ARM G52 2EE2)支持 OpenGL ES 1.1/2.0/3.2,OpenCL 2.0,Vulkan 1.13)内嵌高性能 2D 加速硬件3.3.4 NPU:1)1Tops@INT8/INT16 性能,集成高效能 AI 加速器 RKNN NPU2)支持 Caffe/TensorFlow/TFLite/ONNX/PyTorch/Keras/Darknet 主流架构模型的一键转换3.3.5 VPU:1)支持 4K 60fps H.265/H.264/VP9 视频解码2)支持 1080P 100fps H.265/H.264 视频编码3)支持 8M ISP,支持 HDR3.3.6内存:1)2GB / 4GB / 8GB LPDDR42)32Bit 位宽,频率高达 1600MHz,支持全链路 ECC3.3.7存储:1)16GB / 32GB / 64GB / 128GB eMMC2)1 × SATA 3.0 (扩展 2.5 寸 SATA SSD/HDD)3)1 × TF-Card Slot x1(可支持 TF 卡扩展)3.3.8以太网:1)支持双千兆以太网(1000 Mbps)3.3.9无线网络1)1 × Mini PCIe 扩展 4G LTE(或 1 × M.2 扩展 5G)2)支持双频 2.4G/5.8G Wifi3)支持 BT4.2 及以上3.3.10显示接口:1)1 × HDMI2.0,支持 4K@60fps 输出2)2 × MIPI DSI,支持 1920*1080@60fps 输出(或双通道 1 ×MIPI DSI 2560*1440@60fps)3)1 × 双 LVDS,支持 1920*1080@60fps 输出4)1 × eDP1.3,支持 2560*1600@60fps 输出5)最多可支持三屏异显输出3.3.11摄像头:1)1 × MIPI-CSI 摄像头接口,支持单 4-Lane 13M Sensor 或两个2-Lane 5M Sensor3.3.12音频接口:1)1 × HDMI 音频输出2)1 × Speaker,左右双声道喇叭输出3)1 × 耳机输出(4 段 国标)4)1 × 麦克风板载音频输入13、扩展接口:1)2 × USB3.02)4 × USB 2.03)3 × USB 2.0 HOST (PH 插座)4)1 × Debug(UART2)5)3 × UART6)4 × RS2327)2 × RS4858)2 × CAN9)1 × SPI 或 GPIO10)1 × HeadPhone11)1 × Speaker12)1 × Mic13)1 × Power 电压输入座(12V/12V/GND/GND/)14)3 × ADC15)1 × TP 座(I2C)3.3.13工作环境1)工作温度:0℃~70℃2)工作湿度:0~90% RH 非冷凝3)存储温度:-40℃~85℃3.3.14系统支持:支持鸿蒙 OpenHarmony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理工大学,具体地址由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8.本次项目所有产品根据验收需求若需要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协助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无偿配合。※二、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软件开发费、辅材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配件、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项目在部署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配件一律由中标人提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投标人须完整填写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分项明细报价表”,填写所投分包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等内容,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制造商标牌一致。(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所填写的规格型号、单价、总价,产品名称、品牌及原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特别提醒:产品名称必须写明全称,不得用俗称、简称代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年。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遇到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软件免费提供接口,免费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清单。(提供清单,内容至少包含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品目及对应价格,格式自定)。※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95%的预付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银行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达标,采购人可向银行索赔,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3.中标人按合同要求交付全部货物且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验收合格报告,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余下5%的合同款。4.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五违约责任(1)如中标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供货,交货每延迟一个工作日,需交付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逾期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中标人超过二十个工作日仍未交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相关责任。(不可抗力除外)(2)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部分货物无法按约交付或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回已供应的全部货物。中标人无权要求采购人对能够供应的部分货物进行履行、结算;采购人同意部分履行合同的除外合同解除后,中标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回收存放在采购人处的全部货物,逾期一个工作日,按合同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七、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培训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八、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三、评标标准(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55%)55分一、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5分。二、扣分条款:“※”号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1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5分,扣完为止。一般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和“▲”号标注以外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1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1.本部分对招标文件第二篇中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技术参数的条款进行评审。偏离条数的界定为:以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为一条,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 招标文件第二篇中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技术参数中列明需提供资料证明的部分技术参数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够清楚明了的,视为未响应;若投标应答和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一致,以证明资料为准。3.若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视频的,投标人须自备U盘(视频U盘可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共用),U盘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人请自行考虑U盘设备质量与视频播放过程中的不稳定风险,U盘损坏或无法打开,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技术部分(55%)55分三、技术实力(8分)需提供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获得者可为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技术部分(55%)55分四、现场演示(12分)(一)提供激光雷达算感知算法程序现场演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二)提供视觉融合感知算法程序对行驶中的车辆进行分类识别现场演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三)提供无人车地图制作及编辑程序现场演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四)智能平行驾驶座舱实训系统-1、HarmonyOS鸿蒙多模态交互智能座舱实验平台-1.4功能要求-1.4.5.抬头显示系统-2)支持显示左转向灯、右转向灯、近光灯、主车门、副车门、后备箱、车速、电量、挡位、ready状态,驻车状态,完全满足得2分,演示内容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五)智能平行驾驶座舱实训系统-1、HarmonyOS鸿蒙多模态交互智能座舱实验平台-1.4功能要求-1.4.9.可视化测试软件-1)软件进行偏移测试;点击开始测试后,中控显示屏随机生成白色方块,点击后在随机位置再次生成白色方块,共生成10个方块进行10次点击,测试完成后可查看测试结果,完全满足得2分,演示内容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六)智能平行驾驶座舱实训系统—2、智能座舱教学实验箱-2.4教学实验功能- 2.4.3驾驶员注意力及疲劳检测系统开发-1)软件支持驾驶员监控系统(DMS)功能,开启后,可实时检测驾驶员状态,当检测到驾驶员出现疲劳驾驶时,播放语音提醒驾驶员,完全满足得2分,演示内容不全或不演示的得0分。1.请投标人自备演示设备并自行考虑设备质量与演示过程中的不稳定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演示视频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3.投标人现场演示过程均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语音系统来完成,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面对面接触;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台录音电话通知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联系人,3 次录音电话未接通,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通知短信 1 次,以短信发出时间起算。投标单位联系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短信后或在接到演示通知后, 20分钟内未到达指定现场参与演示,则视为放弃参与演示,其现场演示部分分值为 0 分。5.若投标人只用PPT、文本类或其他非现场形式演示,对应项不得分。3商务部分(15%)实施方案(5分)实施方案 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保障措施②备货与供货运输方案、③供货总体进度安排;④产品安装调试方案、⑤实施计划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得0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①方案内容表述不完整或描述过于简略;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表述不清晰;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凭空编造、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现象;④常识性错误;⑤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出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3商务部分(15%)售后服务能力(5分)售后服务能力 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措施;②故障维修响应时间;③核心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方案和质保期后的保修承诺。④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⑤紧急故障处理预案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得0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①方案内容表述不完整或描述过于简略;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表述不清晰;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凭空编造、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现象;④常识性错误;⑤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出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3商务部分(15%)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本项目智能网联无人自动驾驶整车实训教学系统、智能平行驾驶座舱实训系统销售案例的,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销售案例是指销售到具体的使用方的案例,制造商销售给代理或经销商的案例不纳入计分。)1.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同一采购单位的多个合同只算一个业绩。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投标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领取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00万元以内按标准收取,100万元及以上按80%收取):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及以下1.5%1.5%100-500(含500)1.1%0.8%500-1000(含1000)0.8%0.45%1000-5000(含5000)0.5%0.25%5000-10000(含10000)0.25%0.1%10000-50000(含50000)0.05%0.05%50000-100000(含100000)0.035%0.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账号:955088021670250017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CQS24A04523计划编号:2024-12-0255)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商生产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重庆理工大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 69 号联系电话:023-62560345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重庆理工大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廉洁承诺书(格式)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教学平台 教学仪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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